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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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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加不可免
新编《论语》详解•六 师贤
侯工 编著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论语·公冶长5.12》)
杨伯峻:子贡道:“我不想别人欺侮我,我也不想欺侮别人。”孔子说:“赐,这不是你能做到的。”
钱穆:子贡说:“我不要别人把这些加在我身上,吾亦不要把着来加在别人身上。” 先生说:“赐呀!这非你(能力)所及呀!”
详解:
子贡经过一段时间学习,特别是受到诗礼的熏陶后,产生一种单纯的想法:只要我不诬陷别人,别人就不会诬陷我。
现实中有这种理想状态吗?
现实状况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树欲静而风不止。
即使我只是按照孔子本意注解《论语》,也会招来喷子喷粪,就说明子贡的想法是乌托邦。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是“我不欲人加之诸我也”的倒装句式;
——欲:想;人:别人;
——本章重点在“加”。
——什么是“加”?
——通常的解释是“施加、强加”,这都是“加”的延伸义。
——加:从口从力,本义是以口使力,夸大其辞、说过头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添,或者把本来没有的添加上去,这叫做诬陷。
——之:代指不实之辞;诸:至于;
——子贡自己不想诬陷别人,也不希望别人诬陷自己。
——这个子贡,经常犯迷糊,听到孔子说“器”,就以为自己是个器皿,听孔子说“一以贯之”,就以为有“一言”可以“一以贯之”。
——只有当孔子回答他的提问“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的时候,他能举一反三:“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子也赞扬他:“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但是这次子贡又犯迷糊了,又来了一个“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发着“我不想别人诬枉我,我也不想诬枉别人”的美梦。
——但在当时现实中,这种玩意从来就不可能,从来就是幻想——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
——一个人对别人的评论、观察,必然掺杂进个人的主观因素,不可能达到百分百的客观。
——在科学领域也是一样。例如在量子力学中,观察者不可能“无加”于观察的结果:你要测量电子速度,由于你处在运动中,你的仪器也处于运动中,所以你永远测不准电子速度,这叫做测不准原理。
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赐:子贡的名字;非:不是;尔:你;所及:能力能够办到的。
——孔子说:“这不是你的能力所能办到的。”
——其实,何只子贡,只要是社会中的人,只要是在“人不知”中的人,就不可能办到,连孔子自己也不能办到。孔子所受的诬陷还少吗?直到现在,对孔子的攻击和谩骂仍然不绝于耳。
——孔子在二千多年前就明白这个道理,一句“赐也,非尔所及也”就揭示了问题的本质,可见孔子智慧过人,早就懂得“测不准”这个科学原理了。
本章孔子通过回答子贡的问题,阐明了人的主观不可能达到百分百的客观,亦即科学上称为“测不准原理”——用俗话说:“加”不可免,贤者必须有心理准备。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白话文:
子贡问:“我不想别人诬陷我,我也不想诬陷别人,可以吗?”
孔子说:“子贡啊,这不是你的能力所能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