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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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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贫乐道
论语新编详解•学道1.16
侯工 编著
微信公众号:xz480219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原《论语•雍也6.11》)
杨伯峻:孔子说:“颜回多么有修养呀,一竹筐饭,一瓜瓢水,住在小巷子里,别人都受不了那穷苦的忧愁,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颜回多么有修养呀!”
钱穆:先生說:“怎樣的賢哪!回呀!一竹器的飯,一瓢的水,在窮陋小室中,別人不堪其憂,回呀!仍能不改其樂。怎樣的賢哪!回呀!”
详解:
中国的历史,自秦汉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在政治上,是秦始皇开创的帝王专制体制,在意识形态上是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商鞅思想的核心是:国家要想强盛,必须让百姓始终保持贫困。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变法,使秦国崛起。秦孝公死后,商鞅却被秦惠王五马分尸。商鞅实际上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作法自毙。
商鞅认为,国家要强盛,必须做到:
1、铲除孔子主张的“仁义和平善良孝悌”;
2、人人互相监视互相告密;
3、必须持续弱民、愚民。
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的相应内容有三:1、按军功受爵,而军功以斩下的人头为标记,所以士兵腰间常常系着血淋淋的人头;2、强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腰斩,并且实行连坐,一人“犯罪”,连累九族;3、百姓只许务农,从事其他职业者,以及懒惰而致贫困者,全家没收为奴。
商鞅在《商君书·弱民》里说:“国家必须想办法在百姓富裕后‘合理’拿走他们的财富,让他们再度陷入贫穷。如此,才会重新激发他们的求富动力,他们为生存疲于奔命,没有精力看书、讨论、求智,就可以使国家双倍强盛。”
由上可见,商鞅不过是一个冷血的法家打手,是在中国历史长河中从未消失过的恐怖幽灵。
秦始皇(前246年-前222年)沿袭法家传统,制定的法律十分严苛:据文献记载,刑罚有膑(剜去膝盖),刖(锯脚),宫(男人变“太监”),榜掠(捶击),腰斩,枭首,弃市(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戳尸,坑死,凿颠(商鞅首创,用铁器在人的头顶凿孔),抽胁(抽去其肋骨致死),镬烹,车裂,夷(灭)三族等。这些严刑峻法虽然加强了皇权、巩固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但同时也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苦难——战争创伤未癒,就动员几十万民工筑长城、建阿房宫、修丽山陵墓,劳民伤财,真的是苛政猛于虎,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流传至今。
之后,秦朝被汉朝代替了,在政治上并没有改变秦朝大一统的体制,在思想上当然也不会改变法家的大一统理念,但为了欺骗民众,汉皇帝就将法家思想改变了包装,称为外儒内法。外儒是商标,内法是真货,俗称挂羊头卖狗肉。显然,那些被帝王重用的儒家已经被帝王招安了,成了法家代言人。现在的反儒,实质上反的是法家那一套,但却让孔子躺枪,那些瓜民跟着瞎起哄,实际上保护了帝王和法家,这就是反孔现状。
由于受帝王及其御用文人长期洗脑,瓜民就误以为孔子是歧视穷人的。但现实中的孔子,对穷人和富人都一视同仁。这一章记的就是孔子赞扬贫穷学生颜回的佳话。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贤:品质高尚;“一箪(音dān,古代盛饭用的竹器)食,一瓢饮,在陋巷(简陋的居所)”,这是典型的“恶衣恶食”了。“人不堪其忧”,这里的人就是“人不知”的人,就是不能行圣人之道的人。他们对这种情况不能忍受,但回(颜回,孔子最出名的学生,也是孔子心目中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一个典型)“不改其乐”,孔子因此给“贤哉,回也!”的赞誉,而且是一句话前后说两次。为什么?因为颜回能不相——不为自己穷困的表相迷惑而改变志向,也不因别人冷漠的眼神而动摇自己的脚步,而真心立志行圣人之道,这就是“不改其乐”蕴含的深意。
必须强调的是,颜回这个安贫乐道的典型,不是故意去贫,不是故意要“恶衣恶食”,也不是如某个历史时期里有的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或者如某些宗教所教唆的故意去苦行——这些违反自然的伪作都是严重的相,都是和君子谋圣人之道所必须坚持的不相原则背道而驰的(见《论语新编详解•学道·谋道原则》)。
那么如何才能不相?不相来自自然,不相就是自然真相,而不是法家挂羊头卖狗肉那套东东。人类来自自然,所以人类社会也离不开自然法则。什么是自然法则?自然法则就是世界万物运行的规律。例如:一棵参天大树,必须经过受精、种子、发芽、成长等各个阶段;人类也要经过类人猿、野蛮人、现代半文明人、将来文明人等各个自然阶段。如果想依靠“伟人”,通过暴力革命、大跃进、集体化、割尾巴等方式跳过人类社会的自然发展阶段(其实就是拔苗助长)——这些做法就是相。而民主社会主义实行的阶级合作、民主、宪政、福利,平稳改良,由于符合自然法则,所以是不相。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里强调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
上面马克思这段话,是针对私有财产说的。私有财产性质的改变,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当生产力发展到相当高的时候,私有制就会突破自己的局限,私有财产就会自然变成公有财产。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已经实现了这种转变,他们将自己的财产全部贡献给社会。但是,当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期,以暴力剥夺富人的财产分给穷人,这就是明显的相。因为表面上均贫富,而实际上实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下子就将人类推回到野蛮人状态,其结果必然是胜王败寇,强者益强,弱者益弱。被剥夺者必然处于社会最底层,强者就占居在财富高地,一样的等级森严,最终依然是贫富不均,然后再革命,再剥夺……进入到朝代更替换汤不换药的死循环。
所以要做到不相,就要遵循自然法则,按照自然规律办事。马克思在未发表的手稿中曾经说过:并不是说国家政府来介入经济就能够解决经济问题。政府干预越多,市场经济就越糟糕。曾经普遍实行的计划经济的核心就是政府统管经济,结果导致经济衰退,所以,马克思根本不可能认同后来苏联的那种所谓的计划经济。
对于目前的经济来说,关键是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要再做越俎代庖的蠢事了。十几年来,政府都在严密地控制楼价,其声称的目的是压低楼价,平息民愤。但是,政府越调控,楼价却越高涨。不能说政府无作为,而是频频作为:一摇号,就说明供不应求,楼价就上去了;一限购,担心买不到,楼价又上去了;控制建房用地,供不应求,楼价上得更快……如此三番五次,楼价就上到天上去了——开发商应该多得政府了。
有人认为,自然法则就是丛林法则,按照自然法则就是实行丛林法则。其实丛林法则是丛林中野兽遵守的法则,具体表现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野蛮状态。当人类脱离了动物界,进入文明世界,就不宜采用丛林法则了。丛林法则实质上是相,因为是按照表面上的强弱处事。历史证明,阶级斗争论是丛林法则的翻版,而战争就是阶级斗争论的最高表现。当人类发明了核武器以后,阶级斗争论将会导致人类灭绝。为了人类的最高利益,那么,丛林法则就应废止了。
白话文:
孔子说:“颜回的品质多么高尚啊!一箪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甚至看不起他,但是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和修行的乐趣。颜回不以穷困为耻,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也没有装模作样,他的品质多么高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