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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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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贤哉回也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原《论语•雍也》)
杨伯峻:孔子说:“颜回多么有修养呀,一竹筐饭,一瓜瓢水,住在小巷子里,别人都受不了那穷苦的忧愁,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颜回多么有修养呀!”
钱穆:先生說:“怎樣的賢哪!回呀!一竹器的飯,一瓢的水,在窮陋小室中,別人不堪其憂,回呀!仍能不改其樂。怎樣的賢哪!回呀!”
详解:
本章是紧接着上一章的意思来的。贤,品质高尚;“一箪(音dān,古代盛饭用的竹器。)食,一瓢饮,在陋巷”(陋巷,简陋的居所),这是典型的“恶衣恶食”了。“人不堪其忧”,这里的“人”就是“人不知”的人,就是不能行“圣人之道”的人。他们对这种情况不能忍受,但“回”,颜回,孔子最出名的学生,也是孔子心目中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一个典型。他“不改其乐”,孔子因此给“贤哉,回也!”的赞誉,而且是一句话前后说两次。为什么?因为颜回能“不相”,不为自己穷困的表相迷惑而改变志向,也不因别人冷漠的眼神而动摇自己的脚步,是真心立志行“圣人之道”的。
必须强调的是,颜回这个“安贫乐道”的典型,不是故意去“贫”,不是故意要“恶衣恶食”,也不是如某个历史时期里有的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或者如某些宗教所教唆的故意去苦行——这些违反自然的伪作都是严重地“相”了,都是和君子谋“圣人之道”所必须坚持的“不相”原则背道而驰的。
那么如何才能“不相”?“不相”来自自然,“不相”就是自然真相。人类来自自然,所以人类社会也离不开自然法则。什么是自然法则?自然法则就是世界万物运行的规律。例如:一棵参天大树,必须经过受精、种子、发芽、成长等各个阶段;人类也要经过类人猿、野蛮人、现代半文明人、将来文明人等各个阶段。如果想依靠“伟人”,通过暴力革命、大跃进、集体化、割尾巴等方式跳过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其实就是拔苗助长——这些做法就是“相”。而民主社会主义实行的阶级合作、民主、宪政、福利,由于符合自然法则,所以是“不相”。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里强调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
上面马克思这段话,是针对私有财产说的。私有财产性质的改变,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当生产力发展到相当高的时候,私有制就会突破自己的局限,私有财产就变成公有财产。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已经实现了这种转变。但是,当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期,以暴力剥夺富人的财产分给穷人,这就是明显的“相”。因为表面上均贫富,而实际上实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下子就将人类推回到野蛮人状态。其结果必然是强者益强,弱者益弱。被剥夺者必然处于社会最底层;强者就占居在财富高地;一样的等级森严;最终依然是贫富不均;然后再革命,再剥夺……进入到死循环。
所以要做到“不相”,就要遵循自然法则,按照自然规律办事。马克思在未发表的手稿中曾经说过:并不是说国家政府来介入就能够解决经济问题,政府干预越多,市场经济就越糟糕,所以,他根本不能认同后来苏联的那种所谓的计划经济。
对于目前的经济来说,就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要再做越俎代庖的蠢事了。十几年来,政府都在严密地控制楼价,其声称的目的是压低楼价,平息民愤。但是,政府越调控,楼价越高涨。不能说政府无作为,而是频频作为:一摇号,就说明供不应求,楼价就上去了;一限购,楼价又上去了;控制建房用地,楼价上得更快……如此三番五次,楼价就上到天上去了——开发商应该多得政府了。
有人认为,自然法则就是丛林法则,按照自然法则就是实行丛林法则。其实丛林法则是丛林中野兽遵守的法则,具体表现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野蛮状态,当人类脱离了动物界,进入文明世界,就不宜采用丛林法则了。历史证明,阶级斗争论是丛林法则的翻版,而战争就是阶级斗争论的最高表现。当人类发明了核武器以后,阶级斗争论将会导致人类灭绝,那么,丛林法则就应废止了。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白话文:
孔子说:颜回的品质和多么高尚啊!一箪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甚至看不起他,但是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和修行的乐趣。颜回不以穷困为耻,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也没有装模作样,他的品质多么高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