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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论语新解》连载10
《论语新解》
緾中说禅 著
侯工注释整理
【】内为鄙人注释或添加语。
【《论语》原来的排序带有随意性,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让读者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有将《论语》重新排序,说理才有条理性,才能符合孔子的本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合乎逻辑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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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
详解:这一章很奇怪,仿佛毫无来由。“齐”和“鲁”,俩诸侯国,怎么“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地折腾两遍就和“圣人之道”搭上界了?其实,这一章是顺着上一章从“人不知”经“人不相”达“人不愠”的大道而来的。
说起“齐”,都知道是孔子时代的强国。齐桓公,春秋五霸之首,其以“霸术”而行,终成“霸业”。“霸术”而“霸业”,是以人之“恶”为前提的:对内以法制民、对外以武制敌,强调的是以暴制暴、以力制力、以恶制恶。这种类型的国家,自古以来从来不缺,是“人不知”所必然导致的社会结构。这种类型的国家,在当代依然被视为最先进的、必须效仿的对象。而在儒家、《论语》看来,这种“齐式”国家,不过是“人不知”的衍生物。
“人不知”的世界,人之恶是一切行为的前提。在当代经济社会里,扒掉一切伪装,唯一的动力就是人之私欲。利益是经济社会里最高的准则。法律是为保障各种利益而存在的。但在儒家看来,恶只能引发恶。制恶以法只能是权宜之法。诱人以利只能生人以怨,只能使得“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状态愈发严重,直至不可救药,然后玉石俱焚,再死灰复燃地重新开始“人不知”所惯有的恶性循环。
为转化这种“人不知”的“贫而谄,富而骄”,要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就有了“齐一变,至於鲁”——企图通过改变以恶为前提的“霸术”而“霸业”的“齐式”国家模式,【而】变为“鲁式”国家模式。何谓“鲁式”国家?“鲁国”,在孔子时代是打着以“仁”、以“德”治国的典型,号称传承着被孔子当成典范的周公之仁德。以“仁”、以“德”治国,强调善的力量,对于一个习惯于以恶为前提的“人不知”世界是不可想象的。相比“齐式”国家模式,“鲁式”国家模式的出现是一种进步,所以才有“齐一变,至於鲁”的说法。
但在“人不知”的世界,以“善”为善,标榜其“善”,往往使得所谓的“善”成为伪善,成为另一种“恶”。而当时的“鲁国”,虽然打着“仁”“德”的旗号,但在孔子看来,这只能是假“仁”假“德”,不是儒家、《论语》所说的“仁”“德”。而当这种假“仁”假“德”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以此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后,“贫而谄,富而骄”的局面依然会出现。因此,这种“鲁式”国家模式并不能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这种“鲁式”国家模式依然只是“人不知”世界的一个变种。
要转化这种“人不知”的“贫而谄,富而骄”,要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靠“齐式”、“鲁式”招数都是没用的,必须要“鲁一变,至於道。”何谓“道”?就是从“人不知【愚昧人】”经“人不相【文化人】”达“人不愠【文明人】”,最终成就圣人之道。“人不知”的世界,以“善”不生为相【没有形成善的环境】,因此要对之“不相【改良】”,去掉“善”不生之相【清除阻碍善的因素】,从而扬其善;“人不知”的世界,【又】以“恶”不灭为相,因此要对之“不相【变革】”,去掉“恶”不灭之相【清除助长恶的因素】,从而惩其恶。在“人不知”的世界,扬其善、惩其恶,就是“不相”其“贫富”诸相。只有这样,才可能达到“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要成就“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不能如“齐式”模式那样光立其恶而惩其恶,也不能如“鲁式”模式那样光立其善而扬其善,必须善恶并举、文武并重,所谓“一阴一阳、文武之道”,这是儒家的一贯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扬其善、惩其恶,“不相”其“贫富”诸相,打破“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达到“人不相”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进而实现“贫而乐,富而好礼”的、“人不愠”的大同世界。由此可见,本章仿佛毫无头绪的话,其实是和前几章一脉相承的。【这就是重新排序的意义,如果像以前那样,就无法理解这一章的内涵了。】
《论语》成书以来,解者无数,皆不得要领,就是因为其人都没能把握这个“人不知”、“人不相”、“人不愠”的关系,当然也就只能对《论语》肢解、胡解了。这样的人,【根本不懂《论语》,】又有什么资格论《论语》之语?又有什么资格喊“打倒孔家店”?本ID今还《论语》以本来面目,就是要对宋明腐儒、五四【运动】竖子、六六【文革】小儿“不相【正本清源】”之,如果没有宋明腐儒、五四竖子、六六小儿的“乱相【肆意篡孔反孔】”,本ID也不必行此“不相”之相【重新排序、注解,以正本清源】。儒家走的是刚猛的路子,不是老好人,不能乡愿【指乡中貌似谨厚,而实与流俗合污的伪善者】,这一点是任何一个真想了解《论语》的人必须时刻把握的。
【子曰: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白话文:
孔子说:齐国是以暴政治国的,鲁国是以仁德治国的,齐国式的国家经过改革可以成为鲁国式的国家,鲁国式的国家经过改革可以成为行圣人之道的国家。】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详解:这一章,七个字,没一个难【解】字,但千古以来,都是错解。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按朱熹《论语集注》而来。朱熹认为:“放,依也。”按这解释,“放”就发上声了。而后来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成了“如果一切行事以求利为目标,就容易招致他人的怨恨(或自己心中容易产生怨恨)”,最多就把“放”解释为“放纵”,基本意思还是一样的,就是把“利”当成恶的,或者是引发“怨”的事情。
而实际上,如果“放”真的就是“依”,那为什么不直接用“依”?“依于利而行,多怨。”,这样不更清楚?后世论诗有所谓诗眼,好诗的诗眼是不能改的,就像大家熟悉的“春风又绿江南岸”,这“绿”字就没法改,在汉语中,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字可以替代的。而《论语》时代虽无诗眼一说,但《论语》,中文第一书,里面的用字有着中文第一书应有的准确性与不可更改性。试想,那沐猴而冠的吕不韦纠集些三教九流之人弄了本杂说《吕氏春秋》都敢吹嘘“一字千金”,改一字都不行,又何况这中文第一书的《论语》呢?
“放”,应该发去声,包含“放弃、放纵”的意思。可能所有人都要问,“放弃”和“放纵”,这两个意思不刚好【相】反了?在这句里,“放弃”意味着不按“利”行事。既然不按“利”行事,又何来放纵?而“放纵”意味着惟利是图、放纵而行。既然是惟利是图,就谈不上“放弃”了。“放弃”的不能“放纵”,“放纵”的就不“放弃”,放弃利益和放纵利益,两个极端,怎么能同时出现在“放”的解释里?其实,正是这“放”字包含了这表面上相反的两个意思,才使得这“放”字成为“诗眼”而不可更改。《论语》,中文第一书,不仅仅道理上,连用字这么小的细节上,也可以傲视千古。这个“放”字,绝对算得上“一字而有神”。
“放于利而行,多怨。”就是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而行,都会产生“多怨”的结果。其实,现在的人对于这句话,肯定会更容易理解。计划经济年代,都是放弃“利”而行,结果是“多怨”;而市场经济年代,放纵“利”而行,结果还是“多怨”。这句话的合理与高明之处,从这两个时代的对比中,就不难发现了。更高明的是,这两种相反的情况,用一个“放”字就包含了,这就像伯牙之“高山流水”——唯一可惜的是,千古以来,竟然罕有知音。本ID这里发前人所未发,也算当一回子期【知音者】了。
对“利”的放纵与放弃都是不对的,这和上一章所说的“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的精神是一致的。“齐”模式代表的是对“利”的放纵,而“鲁”模式代表的是对“利”的放弃,这都违背了“圣人之道”善恶并举、文武并重,“一阴一阳、文武之道”的基本原则。所以必须要“齐一变,至於鲁;鲁一变,至於道。”最终归于“圣人之道”。而“利”不单单指通常理解的“利益”,“利益”是一个后起义,“利”的本义是“锋利”,在“人不知”的社会,“利益”当然是最锋利的东西,其最终结果就是“贫富”之相。但更重要的是,“利”除了表现为静态的利益,也表现为一种动态趋势性,这里,更多体现出其本义“锋利”来了。
就算同在“人不知”的社会里,水平也有高低之分。“人不知”必然有“怨”,但“少怨”总比“多怨”好,用现代术语,就是社会矛盾缓和总比社会矛盾激化要好。“放于利而行,多怨。”说的就是“人不知”社会的一个总规律,即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而行,都会使得“怨”增加,都会最终使得社会矛盾激化。而“利”总是相对的,站在“贫富”之相上,对“富”者“利”的放纵,往往就意味着对“贫”者“利”的放弃,反之亦然。
要实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人不相”,就绝对不能违背“放于利而行,多怨。”这“人不知”社会的总规律,绝对不能放弃或放纵“利”而行,要充分把握其“利”,所谓用其刃而不被其刃所伤。只有这样,才可以有资格谈论对“贫富”诸相的“不相”,否则,连“利”之所向都无所把握,又如何能“不相”其最终结果的“贫富”诸相呢?行“圣人之道”的君子,首先要是“知人【有知识有智慧的人】”,如果自己都还“不知”,又如何去让“人不知”之相“【蒙昧现象】不相【进行启蒙,使之改变】”?一事不知,儒者之耻,不尽量用这世界上的知识武装自己,是没资格当儒者的。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白话文:
孔子说: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益,无论过分地背离潮流还是追随趋势,这些行为都会产生多方埋怨的不良结果。
孔子在这里提醒改革者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力度小了,效果不明显,力度大了,过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