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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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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工:《研究马克思》(12)——漫谈马克思
1、马克思有什么屁用?
佚名朋友来信:
请问:分清什么?什么分清?怎么分清?
马克思是暴力革命的创始人,是罪恶的根儿,是土匪、强盗、流氓、杀人犯的老师和鼻祖!(先提出暴力,后改成不暴力了?骗人!)
现在最民主的国家,最先进的国家,最富强的国家哪一个国家自己承认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他们才走向民主富强的?哪一个民主富强的国家在他们的政府、礼堂、学校挂马克思和恩格斯照片的?美国有吗?法国有吗?英国有吗?瑞士?卢森堡?丹麦?日本?德国?意大利?南韩?台湾?──去问一问这些国家的人民:哪一个国家的人民会说自己的国家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才走向民主富强的?(必须是这个国家的人民自己承认才算数!)不是作者挑选或断章取义马克思的几句人话来套在这些国家头上的。
难道在一个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会有两种不同社会的结果?在苏联人民、中国人民、柬埔寨人民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之后,你们这么吹捧“真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好的)对中国人民有什么意义?
德国留着一个马克思雕像是这个国家民主宽容保留下来的,图书馆里有马克思著作是给学者研究用的。你们不把苏联、共党、柬埔寨、罗马尼亚……的罪恶算在马克思头上,反而把民主国家的成绩算在马克思头上,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和宣传部都不提马克思主义啦!而且连毛泽东思想都不提啦!他们要的是“孔子”啦!保护“私有财产”啦!“资本家”可以入党啦!他们要的是绝对的权力和财富,他们要的是对奴隶的专制,他们要的是枪杆子──维稳和镇压!“我们党”没有人也没有时间跟你们讨论什么是真假马克思主义?
你们这些书呆子还有时间写这样的文章,真是吃饱了没事干,讨论这样的问题也是没事干,如果看这样的文章也是吃饱了没事干。
以后不要再发这样的文章。什么真假马克思主义?都是骗人的东西,马克思是土匪、强盗、流氓的创始人、是他们的老师和鼻祖!
现在要真马克思有屁用?
侯工回应:
朋友:您好!谢谢您的来信。
很喜欢和您探讨。您看了拙作《分清真假马克思》提出质疑是应该的。我以前也和您一样片面地理解马克思。只是我站在另一个极端。我过去以为马克思是神圣的,把马克思的话当成教条来崇拜。后来我认真地研究了马克思,发现了马克思也有很多错误。从此知道自己盲目崇拜马克思是极其错误的。原因是自己长期受到错误的教育。我们的政治教科书是错误的。我们的政治课不允许学生有自由的思想。一切答案都由僵化的教科书提供,学生为了分数,做题的答案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久而久之,我就形成了简单的思维模式:好的就是全好;坏的,就是全坏。这就叫做两个极端。
客观地说,马克思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坏。马克思学说有精华,也有糟粕。关键在我们的取舍。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北欧如瑞典等国家吸取了马克思学说的精华,建成了繁荣富强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没有大肆宣扬马克思,是因为他们实行的是多党制。其中也有一些政党(社会民主党)把马克思主义写进了党章,并且这政党也多次通过竞选上台执政。而列、斯、毛恰恰是捡了马克思学说里的糟粕,并且肆无忌惮地歪曲、篡改和无限扩大,因此造成了多个国家的苦难。
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已经意识到自己早期的错误,如他早期的暴力革命和共产主义理论错误,在他晚年已经得到修正,将暴力革命转变为合法的议会竞选,并且提醒世人不要盲目实行共产主义,这些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是有据可查的,并非骗人。马克思死去34年后,列宁才违背马、恩的教导,并且大骂恩格斯创立的第二国际是修正主义,大搞共产主义。从此世界走进野蛮黑暗的时代。请问:列、斯、毛犯下的罪行算在马克思的头上,难道是公平的吗?
德国现在实行的正是马克思的民主社会主义,而且基本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在实行民主社会主义。这些国家的人民不一定懂得他们是民主社会主义,但是他们国家实行的高福利政策就是民主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里,不仅社会党上台执政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甚至反对党上台也实行民主社会主义,因为民主社会主义已经成为各党派甚至全体国民的共识。
中国有数亿人受到假马克思的教育。现在我在做拨乱反正的工作。难道是吃饱饭没事干吗?连您这样的人都有这样激烈的反应,说明这样做完全是有必要的。
请继续来信。
侯工 上
2、划分资本主义为三个阶段是我的观点
金煊来信1:
马克思的历史阶段论,已经在许多国家验证不真。尤其是最后一阶段的共产主义,争议极大。马克思好像未提过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从政治上来看,把民主社会主义描述成资本主义,对推行民主社会主义不利。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当称为恩格斯主义,这样可与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资产阶级反动论消灭私有制等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区别开来。多注意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的民主社会主义。
金煊握手
侯工回信:
马克思关于历史阶段的划分,他已经申明仅限于西欧。共产主义只能算是一种对未来社会的猜想。
对资本主义划分为三个阶段是我的观点。资本主义分为:1、血汗工厂的初级阶段;2、健全民主制的中级阶段; 3、社会民主主义的高级阶段。
实事求是,民主社会主义应该是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是不可弄虚作假的。作假对推行民主社会主义更加不利。真正的社会主义还处于胚胎阶段。
恩格斯是根据马克思的遗愿对马克思学说进行修正的。因此不能称为恩格斯主义。
谢谢!
3、马克思提倡的和平议会是实现阶级融合的手段
金宣来信2:
因为马克思从来没有声明放弃他的阶级斗争论、无产阶级专政论,以及和平议会夺取政以后,要不要消灭资本?资产阶级是否还反动?要不要消灭、镇压资产阶级?劳资双方矛盾是否是你死我活的,还是可调和的?民主能否包括资产阶级?至于暴力革命还是和平议会并不是要害所在,否定了暴力革命,并不代表他否定了以前的马克思学说和理论,如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等。
侯工复信:
马克思自从提出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论: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所能解决的任务。”[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以后,实际上已经声明放弃他的阶级斗争论、无产阶级专政论。根据阶段论,马克思又提出了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论——恩格斯在《资本论》英文版序言中转达了马克思的由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重要结论: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时刻,应当倾听这样一个人的声音,这个人(即马克思)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他从这种研究中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在欧洲,英国是唯一可以完全通过和平的和合法的手段来实现不可避免的社会革命的国家。”
马克思的意思是既然英国可以和平合法地长入社会主义,其他国家只要具备了英国的经济发展和民主制的条件,同样可以和平合法地长入社会主义。所以,资本主义是在发展到成熟阶段以后自然消亡的,是不需要人为消灭的,资产阶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自然产品,不存在反动问题,更不需要消灭、镇压资产阶级。因为工人在民主制条件下,主权在民,公民实行自治,统治阶级就不存在了,所以工人和资本家已经不成为阶级了;另一方面,在股份制条件下,工人通过买入公司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已经成为有产阶级了。原来的资产阶级也失去企业主的身份,也成为公司的股东。工人和原来的资产阶级已经实现了阶级的融合——大家都是有产阶级,已经没有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了,劳资关系趋于缓和,阶级斗争就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马克思经过深思熟虑后找到了另一条工人争取解放的道路——和平合法的议会竞选争取政权之路。1871年9月马克思发起并主持了国际工人协会伦敦大会,在会上马克思开始主张议会道路,将它视为“社会民主由此诞生。”社会主义运动从此一反以前的风气,明确选择了议会的道路。这次大会是恩格斯以后成立第二国际推行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依据,也是北欧、西欧民主社会主义胜利的前提。和平议会实际上是实现阶级融合的手段,只要实现了和平议会,就必然否定暴力革命,也就必然否定了以前的马克思学说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理论,暴力革命还是和平议会正是恩格斯的第二国际与列宁第三国际长期斗争的要害所在。当然仍然会保留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批判哲学、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和民主社会主义以及政治经济学等的精华理论。
侯工
4、法是客观规律的体现
按:一位匿名的网友对本人在“博客中国”网上发表的《如何解决资本主义三大矛盾》一文置评,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本人有些不同看法,谨在此与他商榷。
2楼网友评论:
一切绝对真理,都是谬误。宇宙,在时间上,没有起始,没有终端。在空间上,没有首尾。唯物主义自信能掌握绝对真理,不承认先天的精神存在,对具有稳定性的人性,任意改造。唯物主义绝对真理才是灾难的根源。共产主义真理是偏执的妄想物。民主起源于个体意志的觉醒。计划经济却反其道而行之,人造的社会主义与民主势同水火,明矣。共产主义大厦,整体看来是金碧辉煌,但不能有人居住。因为它剥掉了人性、个性、自由。唯物主义把自己禁锢在物质之现象层面,对先天的精神存在视而不见。海市蜃楼建立在人造的抽象概念上,而不是建立在具体的人性上。理性除了用于建设外,还应该用于破坏。因为不破坏旧建筑,新建筑就没有建设空间。要破坏旧建筑,必须了解建筑结构,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些羞于知晓兵法——虚虚实实,避实捣虚之论的建设者,只能称英,不能称雄。因为他们缺少实现理想的魄力和必备手段。法由谁来立?卢梭言,我愿意选择一个立法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作为自己的祖国。大家大多认为这只是愿望和幻想,非也。诚然,一个普通人绝无能力为国家立法。但他为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立法、为自己与他人的交往立法是能够胜任的。这样从下往上、从个体到整体逐步立法。在逐步立法过程中,必然逐步提高立法技术,最后的总法,必须有立法天才的人才能胜任。卢梭在论立法者时说,为了能给一个民族创建良好的体制,必须具有洞察人类的所有感情需要,而不为其中任何一种需要所支配的智慧。 我之主义,国家、政府、政党只是执法政治人或执法候选人。
侯工与2楼网友商榷:
宇宙,作为一个生命周过程,在时间上,是有始有终的;在空间上,是有首尾的;时空是一体的。
只有出现人类以后,才有精神。先天精神是先验主义,属于客观唯心主义。先天精神才会承认绝对真理。人类没有经过自身的客观体验,是不可能有什么先天精神的。所谓的先天精神、上帝的意志、神的观念、天意等等,都是人类思想在宗教界和哲学界的投影,而人类的思想恰恰是客观物质世界在人大脑里的反映。例如宗教界里说的美好的天堂,就是人类对现实生活中的苦难的厌恶,把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投射到臆想的天堂里。共产主义只是一种假设,就跟其他的科学猜想一样,还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实验和实践的证明,基本上属于幻想的范畴。如果把猜想的共产主义绝对化了,那就如同宗教的天堂一样,同属海市蜃楼式的幻想,其实也是一种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并不认为能够掌握绝对真理,唯物主义认为绝对真理是所有相对真理的总和,相对真理只能逐渐接近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就相当于数学的无穷大。唯物主义承认绝对真理,就如数学承认无穷大一样。
那些认为掌握绝对真理的人属于唯心主义。
建设人类社会并不象搞房屋建筑那么简单。对于人类社会,理性并非用来破坏的,而是用来改良的。人类先进社会是自然发展衍变的结果,因此,破坏不适合人类社会。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以后自然产生的社会形态,未来的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又促进民主的发展和完善。
唯物史观认为客观世界是变化的发展的,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应该适应客观的变化和发展,做到与时俱进;人性不是稳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进步逐步完善的。同时,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思想是客观世界在人的大脑里的反映,这些反映经过人的大脑的分析、归纳和演绎推理而产生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然后用这些理论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所以,唯物主义不会把自己禁锢在物质之现象层面里。
关于法的问题,法属于客观规律的范畴,不是靠人去“立”的。也就是说,人不可以凭借主观意志来立法,而是依靠客观规律来发现法,法是客观规律的体现。你说的“必须有立法天才的人才能胜任”是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因为任何天才的人都不可能立法,法必须代表全民的意志,体现社会客观要求,所以只能由民主产生。相反,专制下的法就是靠君主“立”的,皇帝说的话就是法。毛泽东比历代君主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就主张要人治不要法治,他曾硬性规定:“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引自《党史天地》2009年第5期)其实,他就是把自己的话当作法律,把他的话作为全党、全军、全国必须执行的“最高指示”。在某些人看来,毛泽东就是典型的“有立法天才的人”,其实他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者。由于毛泽东随意立法,有法等同于无法,因此,在他的“无法无天”的独裁统治下,中华民族在20世纪遭受了人类历史上最深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