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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道的一个目的 (包海山)

已有 2244 次阅读2011-3-1 04:54 |个人分类:道德经|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老子探索大道,人们学习和研究《道德经》,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认识和把握自然法则,即道法自然。在学习和工作中,在生产和生活中,人们遵循自然法则的功效是多方面的,而最具能量和最高效率的道法自然,就是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即老子所言:“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从生命科学和生命文化的角度来看,人的生命是由物质结构的躯体和信息结构的灵魂组成的。躯体是载体,它会老化和消亡;灵魂是主体,它能传承和发展。如恩格斯所言:人的物质结构,“生就意味着死”,“死亡或者是有机体的解体,除了构成有机体实体的各种化学成分,什么东西也没有留下来”;而人的信息结构,“还留下某种生命本原,或多或少和灵魂相同的东西,这种本原不仅比人,而且比一切活的机体都活得更久”。在人化世界里,比一切活的机体都活得更久的东西,就是作为人的灵魂的文化。  当文化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时,人的文化灵魂便与永恒的自然法则融为一体,具有了长久的生命活力。因此,在文化领域和灵魂层次,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庄子“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者为友”。个体生命有个体生命的信息结构,人类社会有人类社会的信息结构,浩瀚宇宙有浩翰宇宙的信息结构,因此,当它们以信息形态与自然法则融为一体时,个体生命的信息结构便与自然法则一起得到永存,个体生命在信息结构领域里,可以跨越时空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未来探索者为友。

        人们根据自然法则创造文化,而文化对下一代来说,不仅可以决定人的生活起点、成长条件和发展形式,而且还可以成为某种生命本原,通过完善人的自身自然,创造新的高质量的生命体。西方“智慧设计”理论认为,地球上的生命非常复杂,不可能通过进化发展而来,肯定还有一种更高的力量参与生命创造。我们认为,人类除了躯体的物质结构的缓慢进化之外,还有灵魂即头脑里的文化的信息结构按几何级数发展的迅速进化。在本质意义上,自然法则,作为“某种生命本原”,作为“智慧设计”内容,它参与生命创造。或许正是在生命的培育和延续中,才能真正理解和体会学习《道德经》即道法自然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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