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的高度集中与人类智慧的有效整合 据有关报道,时过一年,宣布“十年亿元”赌局作罢的两位“赌王”,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和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2013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又见证了小米公司董事长兼CEO雷军和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的另一场“五年十亿”的“豪赌”。雷军表示,互联网时代重新做消费者营销的时候到了,5年之内,如果小米营业额击败格力,“董总输我1块钱就行了”。而董明珠则反击,“我告诉你不可能”、“我跟你赌10个亿!”未来5年,是“营销取胜”还是“制造为王”?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新经济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2012年马云和王健林争论,2013年董明珠“呛声”雷军,而这种争论似乎还将持续下去。
对今天出现的这种“赌局”背后的内在本质规律,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信用的作用时说过: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成功和失败同时导致资本的集中。社会财产为少数人所占有,而信用使这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 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现代生产的动力——利用和支配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占有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
“成功和失败同时导致资本的集中”,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谁成功谁失败是偶然的,而导致社会资本的不断高度集中是必然的。社会资本高度集中的背后,是人类智慧的有效整合。社会总资本最终融合为唯一的单个资本,这与人类科学文化一体化发展是统一的。那么,融合为唯一的单个的社会总资本、一体化发展的人类科学文化,它们与个体之间是什么关系?一方面,是资本的全民人格化,在资本的集中过程中失去的是个人的支配权而增强了社会力量;另一方面,文化作为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总和,所有社会成员的思维和行为都会汇集在人类科学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巨系统在内。说到底,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整个宇宙运行的自然法则是唯一的,因此所有违背规律的资本都会被吞掉,所有违背规律的文化被淘汰,而人类共同遵循唯一的自然法则时,资本就会融合为唯一的单个资本,科学文化就会汇集在一体化发展的巨系统在内,从而最终使资本关系自然消失,把人类劳动从商品地位解放出来,还原人类世界和自然界都是无价之宝的自然属性。
一、社会资本的高度集中
社会资本只能在一个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实现高度集中。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促进资本高度集中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与个体之间的关系
建立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取决于社会成员具有什么追求、目标、价值取向、文化素质等。我们先来看看恩格斯1845年“在爱北斐特的演说”文稿节选:现在让我们来稍微详细地考察一下现代的商业。请你们想一想,每一个产品必须经过多少人的手,才能到达真正的消费者的手里!有多少投机倒把的多余的中间人插足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既然每一个人都单枪匹马地冒着风险在那里生产和消费,根本不理会别人在生产什么,消费什么,那末生产和消费必然很快就会完全脱节。所有这些成千上万的中间人,即投机商、代理人、出口商、经纪人、转运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没有参加商品的生产,但是他们全都要生活,全都想在上面取得利润,而且通常也的确都得到了利润,否则他们就无法生存下去。难道除了这条必须经过十来次出卖、上百次装卸、上百次地从一个仓库运到另一个仓库的漫长的道路之外,就没有更简单更便宜的道路把产品送到真正的消费者的手里吗?难道这不是清楚地证明了人们的利益的背离引起了劳动力的巨大的浪费吗?
他说:在合理地组织起来的社会中,他们一定可以找到一种职业,这种职业能使他们不是作为表面上的、假的社会成员而出现,而是作为人类社会的真正的成员、人类社会的共同活动的参加者而出现。人类社会拥有极其丰富的生产力,这些生产力只要合理地组织起来,妥善地加以调配,就可以给一切人带来最大的利益。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既然那时生产已经不掌握在个别私人企业主的手里,而是掌握在公社及其管理机构的手里,那也就不难按照需求来调节生产了。
消灭私有制与每个人都拥有社会财富,社会资本的高度集中与社会资本的全民人格化,这些并不相互矛盾,而是一个有机整体。也就是说,消灭私有制并不是消灭个人拥有财富的权力,而是让所有个体共同拥有社会财富的同等机会和权力;社会总资本的高度集中,消除的是少数资本家对资本作为社会力量的支配权,而赋予全民共同通过资本的人格化,参与和执行对资本作为社会力量的各种职能和权利。没有组织就是最大的组织,全球一体化的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超越目前任何政党和国家等组织,将会成为全球唯一的最大组织。也只有这样的全球化社会组织,才能消灭私有制,使社会总资本融合为唯一的单个资本。
马克思恩格斯说:“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在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中,一方面,自由联合体能够超越阶级和国家意识。如恩格斯所言:“在原则上,共产主义是超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敌对的······因为它并不仅仅是工人的事业,而是全人类的事业”;“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自由人的巨大潜能,即人的“原有力量”。如马克思所言:“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
(二)资本职能的可分离性促进资本同时实现高度集中与全民人格化
只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把生产、分配和消费连为一体,资本才能运转起来。资本属于个人拥有是虚拟的,而只有转化为社会生产能力才是现实的。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可分离性,而拥有使用权比拥有所有权更重要、更现实。在社会总资本不断高度集中、直至达到极限的过程中,只是拥有所有权的“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也就是说,在深层意义上,他们的赌资并不只是1个亿和10个亿,而他们个人可以支配的作为社会力量的所有资本。从资本的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与资本的使用权的全民人格化的角度来看,马云和王健林、雷军和董明珠这些“赌王”的“豪赌”,到底会谁输谁赢?他们会输掉什么、赢得什么?结果一定是同输共赢;输掉的是个人支配社会资本的权力,赢得的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社会力量的能力。
先说都输。他们的输赢是靠市场竞争来决定,由竞争和集中的规律来决定。马克思说:“不管已被采用的生产资料的力量多么强大,竞争总是要把资本从这种力量中得到的黄金果实夺去:竞争使商品的价格降低到生产费用的水平;也就是说,越是有可能便宜地生产,即有可能用同一数量的劳动生产更多的产品,竞争就使更便宜的生产即为了同一价格总额而提高日益增多的产品数量,成为确定不移的规律”。竞争的规律迫使“赌王”坐卧不宁,无论他们的技术多么先进,生产能力多么强大,竞争总是要把在竞争中得到的东西,在更大规模的竞争中再被夺去,而且已经“把他为对付竞争者而锻造的一切武器倒转来针对他自己”;“这也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或恶意”,自由竞争使现代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
后说共赢。“赌王”的资本在更大规模的竞争中再被夺去,是因为新的更高一级的劳动生产和经济组织方式将会形成,能够有效协调和整合阿里巴巴、大连万达、小米公司、格力集团的各种资源和实际利益,使资本形成更大的社会力量。如马克思在谈到“股份公司的成立”时所言: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社会的企业。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而这个资本所有权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象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在股份公司内······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
马克思说:信用制度的发展已经把大量分散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而不再留在各个资本家手里。与信用制度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一般地说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但是一方面,因为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同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即货币资本家相对立,并且随着信用的发展,这种货币资本本身取得了一种社会的性质,集中于银行,并且由银行贷出而不再是由它的直接所有者贷出;另一方面,又因为那些不能在任何名义下,即不能用借贷也不能用别的方式占有资本的单纯的经理,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所以,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
正是社会资本不断高度集中过程中以及资本的全民人格化,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人类科学文化的一体化发展,促进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的形成,并从根本上消除私有制。如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事实时所说的:1、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直接劳动者的财产,而是相反地转化为社会的生产能力,尽管首先表现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2、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和自然科学的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从这两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取消了,虽然是在对立的形式上把它们取消的。
二、人类智慧的有效整合
就像人们只有照照镜子才能看清楚自己一样,也只有通过资本这面无形的大镜子,人们才能看清楚自己日常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以及内心深处里的欲望和需求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智慧是资本。以信息形态形成和发展的智慧和资本,都与物质形态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具有可分离性,它们可以彼此联系、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共同对生产、分配、消费以及对促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善等,发挥调控和支配作用。资本是集中的社会力量,而智慧的整合可以形成更强大的社会力量。说到底,智慧的整合促进资本的集中,但是人们首先看到的是资本的集中,而不是智慧的整合。
从资本集中的规律来看,马克思说:“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能达到极限”;“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随着这种集中或少数资本家对多数资本家的剥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
我们确信这是一个定律,即资本集中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我们应该非常清楚一个概念,就是社会总资本的高度集中达到极限之后,所“炸毁”的只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外壳”,所消除的或者说自然消失的只是资本属性,把劳动从商品地位解放出来,而应用资本的运作规律所发展起来的劳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依然存在,只是会进入一个更高级的发展阶段。那么,在这种发展过程中,像马云、王健林、董明珠、雷军等人的资本最终都会被夺去,这根本不是问题,而为什么一个资本家要打倒并且能够打倒其他所有资本家?社会总资本最终会在一个什么样的集团公司合并为唯一的单个资本?合并为唯一的单个的社会总资本与人类全民资本的人格化之间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才是我们应该全面、深入、系统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宏观上来看,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唯一的,遵循这个唯一的客观规律的资本家能够打倒其他没有遵循甚至违背客观规律的所有资本家,而人类能够共同遵循唯一的客观规律时,社会总资本的高度集中达到极限并且消失,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老子云:“太上,不知有之······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恩格斯也认为:“天才应当说服群众,使群众相信自己思想的正确,这样就不必担心自己的思想是否能够实现,因为思想被掌握以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能够使社会总资本合并为唯一的单个资本的人,是能够使百姓皆谓我自然的“太上”,是能够使自己正确的思想被大众掌握并且自然而然地实现的“天才”。
“赌王”之所以“豪赌”,是因为他们心中有太多的困惑和不确定性。五年、十年,很快就会过去,人们将见证 “赌王”怎样输掉10亿、1亿的“豪赌”,而且还有可能会出现其他很多意想不到的发展变化。恩格斯说:“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能力。因此,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越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越大;而犹豫不决是以不知为基础的,它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但恰好由此证明它的不自由,证明它被正好应该由它支配的对象所支配。”必然性是唯一的,因此人的真正的自由是唯一的选择,而目前人们普遍还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
这种利益的分裂、不想失去生活资料而接受强加于他的分工、社会活动的固定化,以及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都是在无数个企业这个市场主体中实现的。社会资本的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以及社会资本的使用权的全民人格化,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马克思恩格斯说:“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它“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能够使社会总资本合并为唯一的单个资本的全球化企业集团,才有可能在一个巨系统内的对立统一体中,改变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使人们成为既是创业融资者、又是资本投资者,既是生产劳动者、又是消费享受者,使人们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必有一个系统包含了所有系统,必有一种形式包含了一切形式,必有一种控制控制了所有的控制,必有一种组织方法组织了所有的组织”,这对资本集中和企业发展,也非常适用。社会总资本合并为唯一的单个资本,其实并不是靠剥削或者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来实现的,而是在资本的全民人格化中,具有资本使用权的社会成员共同用持股、投资等方式选择和培育出来的。
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一方面是在各个不同组织之间,要疏通渠道,连接智慧,自由流动;另一方面是对既得利益集团壁垒,要消除障碍,去中心化,均衡发展。从一种发展趋势来看,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或许将会在一个巨系统内,通过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变成类似“众筹”和“创客”的关系,即所有劳动者都实现了资本的人格化。一方面,他们作为具有资本使用权的人,在众筹中具有投资的判断能力和选择权力;另一方面,每一个人作为劳动者都是创客,有全面发挥得到全面发展的智慧和能力的条件、环境和自由。
众筹即大众筹资,是一种“预消费”模式,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公众募集项目资金。众筹利用互联网,让每个人有机会对公众展示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以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公众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且一般首次筹资的规模都不会很大,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众筹模式的一个隐性的价值在于,先让消费者掏腰包,再去制造产品,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成本与风险。大型公司、协会等开始把目光投向众筹集资,探索这一融资方式如何帮助团体提高社会知名度,检验市场,使得创业公司融入市场。这些团体采用众筹融资的好处不仅在于为众筹平台吸引了额外的资金,还将原本由公司内部做出的决定放到民主的决策平台上,这非常重要。 创客以分享技术、交流思想为乐,善于挖掘新技术、鼓励创新与原型化,是“知行合一”的忠实实践者。他们在交流中聆听建议获取启发,整合来自不同知识领域的创意,很多跨界的合作,许多都是艺术、工程、电子等领域的整合整合。大多数创客从兴趣出发,通过做东西来获取自己的成就感,当产品受到其他创客的赞许或者赢得众多消费者喜爱的时候,也考虑创业。相对来说,创客作品代表着买家的消费理念新趋势。“庞大”的代工厂规模变小后,在全球的范围内数量会增多,而且在地域上更为分散。创客更易于提供本地化、特性化的产品定制,创业的机会更多,门槛更低。到时候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加入到创业的队伍里面。
没有组织就是最大的组织。人类有可能以类似于众筹和创客的形式,通过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在一个巨系统内真正实现人人自由平等,如恩格斯所言:“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未来社会组织不再是人上人的金字塔结构,而是扁平化的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那时候有没有总统、老板以及政治和理论权威等等都不重要,人们不在乎说话和做事的是什么人,而是平等客观地看待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本身。
学者认为,一个人的想象力可以改变另一个人的内部潜能。我们在社会上为他人创造的可能性,会继续开拓其他的可能性。科学使得对可能性的探索更加系统化,而互联网技术带来的集体学习方式,是运行在社会思维层面上的全新的社会化学习方式,它已经改变了我们的学习途径和认知方式。我们通过“比较研究”,最大的收获就是改变了思维方式,意识到了更大的潜能和更多的可能性,学会了在社会思维层面上穿越时空的全新的社会化学习方式。在鄂尔多斯学学科建设中,“比较研究”或许不是重要成果,但是为未来进一步系统化发展,肯定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