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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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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创新研究
包海山
第六篇 工 资
第十九章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无非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正如计时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一样。
在实行计时工资的情况下,劳动由劳动的直接的持续时间来计量;在实行计件工资的情况下,则由在一定时间内劳动所凝结成的产品的数量来计量。劳动时间本身的价格最终决定于这个等式:日劳动价值=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计件工资只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计件工资给资本家提供了一个十分确定的计算劳动强度的尺度。只有体现在一个预先规定的并由经验确定的商品量中的劳动时间,才被看作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当作这种劳动时间来支付报酬。
既然劳动的质量和强度在这里是由工资形式本身来控制的,那末对劳动的监督大部分就成为多余的了。
实行了计件工资,很自然,工人的个人利益就会使他尽可能紧张地发挥自己的劳动力,而这又使资本家容易提高劳动强度的正常程度。
计件工资给个性提供的较大的活动场所,一方面促进了工人个性的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由精神、独立性和自我监督能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他们之间的互相竞争。因此,计件工资有一种趋势,就是在把个别工资提高到平均水平以上的同时,把这个水平本身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