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细品“博导读博”
高等教育界,的确有不少问题,令人堪忧。博导读博,就是一个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研究生培养现象,令人五味杂陈。
博导,就是博士生导师,即有资格、有资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十有八九是正高职称,是教授或研究员。不过,从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到各省市,均无明文规定博导必须是正高,故某些副高职称者也能成为博导。看来,博导的门槛并不高。更令人费解的是,从上至下,从无红头文件或硬性规定博导必须是博士,故某些硕士也成了博导。于是,硕士+教授可以是博导,硕士+副教授亦能成为博导,最可恶的是,学士+教授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博导。这些博导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到底怎么样,全靠选择追随其读博的研究生自行判断,难怪近年来博导与博士生之间的冲突不断,互责互弃,劳民伤财,怨声载道。对于报考者来说,认真搜集博导的简历,掌握基础信息,根据其论文、专著、课题、奖项等学术成果判断其科研能力十分必要,其中,首当其冲便是看其是否具备博士学位。绝大部分报考者逐渐形成共识,无博士学位的博导,徒有虚名,不能追随。于是,硕士+教授型博导、硕士+副教授型博导、学士+教授型博导尽管每年出现在研究生招生目录内,但往往数年都招不到一个博士生,其本人既尴尬又着急。无博士学位的博导中的少数自知之明者,决意迎头赶上,补齐短板,决定读博,这就是“博导读博”。
学术江湖与武术江湖一样,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缺啥都不成。都已是博导了,必然工作稳定,读博不会辞职脱产,首先选择本单位甚至本院系的博导追随,在职读博,这就必然形成博导与博士生既是同事又是师生,甚至既是上下级又是师生;稍微避点嫌,会选择本市其他单位与己熟络的博导;再次,选择本省博导;最后,选择接壤毗邻省份的博导。读博的博导,断不会辞职,把档案转入博士培养单位,也不会走得太远,他们想一根甘蔗两头吃,一根蚊香两头点,想把自己的单位吃干榨尽,使其个人利益最大化。博导读博,本质上属于学术近亲繁殖,是学术公权力用于个人肥私的典型体现,必然滋生学术腐败,尽管积极上进的学习精神值得鼓励,但从制度设计层面剖析,不提倡,应逐步禁止。已开始读博的博导,应暂停其博导招生,待其拿到博士学位后可恢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其“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的修订意见,笔者欣然建言若干:(1)建议给第二十二条增加——评阅硕士学位论文的同行专家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的同行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2)建议给二十三条增加——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应成为其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的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应少于两人。(3)建议给第二十九条增加——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具备硕士、博士学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4)建议增加——指导学士学位论文的教师必须具备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近年来,研究生招生数量猛增,很多培养机构研究生指导教师匮乏,遂将很多无博士学位的教师或业界高级职称者赶鸭子上架,令其指导博士生。这种博导,自己都没有读过博士,科研能力整体较差,导致博士生不满,激发师生矛盾。正高职称不能代替博士学位,不是一回事,无法令博士生心服口服。望《学位法》在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体现“博导必博士”,以提升博导队伍的整体学术水准,提高研究生尤其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笔者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高门槛,不论博士后流动站还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要求博士后合作导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主持/结题至少一项国家级项目/奖项/专利,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以防白白浪费已获博士学位者两年光阴。
从1990年代至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对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多次修订,越来越严。多年来,尽管无明文规定院士必须是正高,但当选的院士中无人不是正高,一个副高都没有。尽管无明文规定院士必须有博士学位,但95.86%的院士都是博士。无规则不成方圆,欲代王冠必承其重,你自己都不是博士凭什么指导博士生,你的科研能力如果真的很强为何不拿个博士学位?
博导读博、吃死一校、夫妻同系、领导伉俪等,都是中国土壤滋生出来的高校腐败行径,具有典型的古代中国行政特色,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严重阻力。追根溯源,是两千年封建思想之家天下、世袭及封妻荫子遗毒在作祟,欧美同侪无法理解,断不会为。笔者数次赴美访学,与成百上千的教授攀谈,从未听说过夫妻俩都是校领导、两口子在同一个院系任职、毕业留校又在此校在职读硕读博当各级领导直至退休一辈子从不挪窝尤其博导读博,把这些怪状仔细译为英文讲给欧美高校,定会让国际同侪大跌眼镜,惊掉下巴。
(下)学人简历解码
浸淫学海廿余载,看过无数学人的简历。所谓学人,下至硕博研究生、博士、博士后,中至讲师、副教授、教授,上至院士,包括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的所有教学与科研人员。学人的简历,就是他们提供给公众介绍其学术业绩的简介,主要用于求职、申报项目、评定职称、评奖等。简历,本应客观公正,但因系自己所写,学人简历往往不客观,不公正,还别有洞天,暗藏玄机,非同行无以知微见著,明察秋毫。
遍观学人简历尤其网络版,流弊颇多,亦很普遍。
第一,故意隐瞒年龄。很多学者,刻意回避自己的出生年月,故意隐瞒年龄,令公众无法知晓其实际年龄,无法判断其是否退休,其实,他 / 她已退休多年。
第二,故意隐瞒籍贯。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令公众无从知晓其老家,无法查询其老根。谁也无法选择出身,何必隐瞒?
第三,故意隐瞒学缘。这主要见于三个学位都从同一高校获得的学者,特别是毕业留校吃死一校者,系学界近亲繁殖的恶果。吃死一校者若据实写出三个学位,则必然重复,脸上无光,故只得写最后学位,掩人耳目。
第四,蓄意夸大社会兼职与头衔。这样做旨在向公众暗示或明示其活动量大,手眼通天,上头有人,背景深厚。这种人的简历,一开始便抛出一大堆协会、学会的理事、理事长、副会长、会长等头衔,还有各种委员会的指导专家,以及各级政府大小奖项的评委等,给人一种那些社会团体离开他/她根本无法运转之印象。殊不知,一个协会、学会的理事多达数十人,副会长多达十数人,除了开开会、发发文,干不成什么实事。评奖颁奖,内定的多,多系走过场,形式主义明显。学者,在政府眼里,最多算个参谋,有无学者不影响政府最终决策。
第五,故意炫耀职务。这种人的简历,一上来就亮明出自己是单位的领导,就算只是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也要写出来。接着,看完整个简历,几乎全是职务的晋升史,突出其如何从小科员晋升为院长、副校长直至校长。这不是学人的简历,这是党政官员的干部履历。事实上,这种人本质就是官员,不是学者,他们笃信有权才能治学,当上领导才能评上教授;他们不相信学术的独立,不愿思想自由;他们视学术为权力的附属物或衍生品;他们要求政客领导学者,大搞高校行政化,滋生高校官僚主义。
第六,故意炫耀单位。这主要见于任职的单位是著名高校(如985/211/双一流)、著名科研院所(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这种人的简历,第一句就祭出自己是这些著名单位的教授/副教授/讲师或研究员/副研究员,以此稳住阵脚,唬住公众。殊不知,单位离开这种人,照转不误;这种人离开单位,基本上无法生存,甚至一文不值。
第七,有意拉长。这样的简历,多达数页,令人抓不住重点。这种做法多见于事无巨细、不分轻重地罗列其学术成果,把其仅参编甚至只挂名的著作、仅参与甚至从未投入的科研项目、只是走马观花的国外大学、仅旁听出席从未宣讲论文的学术会议逐一列出,把其仅指导未写作甚至根本未指导的学生的论文逐一列出,把所获国外烂大街的无名小奖罗列一大筐(如某些影视学者炫耀其片子一分钟能得一个奖,片子几分钟就得了几个奖)。简历简历,务必简要,简明,简约,冗杂繁复实则又臭又长,令人作呕。
第八,特意浮虚。这种简历,常在某些难以界定的问题上,特意拔高,比如“数十项”“数百篇”让公众无法搞清到底是几十项、几百篇,又如“奠基人”“创始人”“拓荒者”“集大成者”“执牛耳者”令人无法知晓到底哪个更厉害,又如“领军人物”“杰出代表”令人无法判断谁更优秀。特意浮虚的最典型做法是把“之一”说成“唯一”,本来他/她只是某项学术成果的创造者之一,但其故意删除“之一”,不提“之一”,令公众误以为其系唯一创造该成果的人。一个学科的奠基往往需要多位学者甚至几代人的艰辛努力,某种理论的成熟离不开团队的精诚合作,有些学说的创始人实难考证无法定于一尊,杰出代表常常不止一人,在简历上特意浮虚是对同行的漠视,只能糊弄外行。
学人的简历,是学人向社会的自我简介,是学人向学界的自我陈述,是学人向政府的自我保证,应该诚实,应该真实,应该涵盖年龄、籍贯、学缘、职称、单位以及主要学术成果等,要让大家一目了然,一览无余。隐瞒、夸大、炫耀、浮虚等上述八种流弊,都是不诚实的表现,企图蒙混过关,瞒天过海,试图投机取巧,沽名钓誉。严格来说,属于一种学术腐败,要不得,要杜绝。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