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标”岂容亵渎
龙标,是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俗称,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颁发给内容审查合格的电影片,要置于正片的片头。龙标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只有拿到龙标,影片才可以合法放映,才可以进入院线和影院。可见,龙标具有权威性与严肃性,代表着一种国家意志。
最近,发现网上很多根本不是电影的短片、视频大胆至极,仿冒、篡改、伪造龙标,明目张胆地置于片头,乍一看挺唬人,仔细看就会发现漏洞百出,实乃赝品,实乃魑魅魍魉。
希望广电总局重视这种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手段予以遏制。
(二)电视剧“广播剧化”是自寻死路
西安曲江大秦帝国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品、焦阳任总制片人的大型电视剧“大秦帝国三部曲”,包括《大秦帝国之裂变》、《大秦帝国之纵横》和《大秦帝国之崛起》,制作、播出陆陆续续长达15年,总集数突破240集。太原电视台张文玲(女)任制片人的长篇电视剧“神探狄仁杰系列”,共6部,总集数突破了220集,制作、播出长达16年。这两部电视剧的制作、播出战线都超长,都是古代题材,影响自然都不小,但看得集数多了,便会发现这种超长剧的一个通病——台词太多,对白冗余,啰里啰嗦,婆婆妈妈,絮絮叨叨。如果你闭上眼睛,不看画面,照样可以明白剧情,可见,有没有画面都一样,光听人物对话就可以,那不就成了广播剧吗?
是的,这种将电视剧“广播剧化”的倾向,近年来时有发生,尤其多见于长篇、大型电视剧,其典型特征除了前述这一点外,还有动作尤其武打镜头很少、场景雷同、音效简单、大场面几乎没有、运动摄影很少几乎全是固定镜头。这种剧,一天就能拍一集,后期制作简单,特别是配音时一天就能配五六集,一个配音演员能给四五个角色配音。这种剧,典型体现了电视剧的肥皂性与泡沫化特征,是一种批处理、量产、流水线式的“广播剧式”的电视剧,被观众认为灌水/注水很多,很水,个性与差异化特质严重匮乏。
浙江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出品、赵锐勇编剧、赵锐均任制片人的“隋唐英雄系列”,共6部,共345集,但制作、播出周期只有五六年,因为导演主要是来自香港的李翰韬,他对动作特别是武打很重视,也比较出彩,台词/对话也不太多,大大避免了“广播剧化”,因此,比上述二剧强多了,观众也比较喜爱。
总是把“广播”与“电视”绑在一起,相提并论,“广播电视”嘛,那是强调二者的新闻本性与意识形态色彩。如果介入叙事尤其娱乐,二者合起来都不如电影。电视剧虽隶属于电视,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电视艺术,但深受电影的影响,出身于电影行业、电影界资深导演打造的电视剧明显要优于出身于电视(如电视新闻、电视综艺节目、电视纪录片)者,前者对画面、运动摄影、大场面、人物造型的处理更在行。
电视,说到底,内核是新闻,最看重的是纪实。受广播影响的电视人自然注重对话/对白,忽略画面,淡化叙事,这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三)令人信服的电影定义
网络勃兴,网络电影甚嚣尘上,还美其名曰“网络大电影”,简称“网大”。笔者对这个“大”深表反感,真不知其“大”在何处,“大”从何来?网络电影是大投资、大制作吗,还是大明星云集,还是题材重大,抑或影响巨大?看来都不是,真搞不清它因何而“大”?
走得太快,容易丢了魂,容易失魂落魄。什么是电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给出了明确的界定。这部法律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第二段对“电影”做出迄今最为规范的界定:
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
据此,网络电影显然不是“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它直接甚至仅仅在网络上播映,可见,网络电影不是典型的、严格的电影。
电影,迄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主要在固定场所场所放映,即电影院。去电影院才是看电影的最正确、最标准的方式,才能真正享受到电影的视听愉悦感。
(四)戊戌年(2018年)春节前夕做七言缅怀宋家玲教授
北广往事岁月悠,
尊师音容永驻留。
争名逐利世人痴,
孰能看破太虚游?
戏里故事镜中人,
三我分裂闹心头。
江湖踽踽影伶俜,
一肩风雨一扁舟。
(五)谁“最电影”
在电影界,流传这样一句话:“三流搞制作,二流搞投资,一流搞发行。”电影制作,是多数电影从业者长期从事的一个环节,就是编导演摄录美化服道特,就是剧组,看起来蛮专业的。其实,制作受制于投资,没有投资何谈制作;导演受制于于制片人,制片人受制于投资人/出品人,没有投资全都歇业甚至失业。所以,制作没有多少灵活性与自主性,远不如投资。
可是,投资有风险,投资必须靠发行才有可能收回,才有可能盈利。所以,发行才是坐收渔翁之利者。典型的电影发行是引进、放映全球范围内的佳片,目光绝不局限于本国。不用投资,不用制作,只放别人的电影就能给自己赚钱,哪部电影上座率高就多放多排,这就是电影发行的生意经。
与投资相比,发行的风险低得多。影院受控于院线,院线比影院赚钱。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影院不赚钱,但很少有院线亏本。在业界,发行才“最电影”。
王芳在其所著《耶鲁中国缘:跨越三个世纪的耶鲁大学与中国关系史(1850~2013)》一书(ISBN 978-7-5133-1196-0)的第二部分第十三章《张艺谋与耶鲁大学》中,详述了2010年5月美国耶鲁大学授予张艺谋荣誉博士学位的过程,尤其详细描述了他因忙于回国拍摄《山楂树之恋》而放弃为耶鲁师生举办演讲之前因后果。当时,张艺谋称“剧组一百多号人都在等着他”,便急匆匆赶赴机场飞走了。殊不知,耶鲁准备听其演讲的师生多达一千人,其中不乏美国政要与文化名流。
电影人就是这么一群终年忙忙碌碌、风风火火的人,但是,电影说到底只是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在整个文化产业生态群落中属于底层。因此,便有“电影民工”、“电视民工”之说。在张艺谋心目中,一千名耶鲁师生的分量不如一百多号电影民工,世界级电影导演的观念尚且如此,发行、放映电影的人可想而知。
学界从来鄙夷实践与创作,尤其瞧不起摆弄摄影机的人,认为那都是三流。学界认为,“一流搞理论,二流写剧本,三流玩机器。”九成的学者最多知道一点电影制作的皮毛,根本不知电影发行为何物。在他们看来,研究电影史、电影理论尤其西方电影理论才“最电影”。
业界与学界素来判若云泥,来往甚少,在个别领域甚至老死不相往来。因为,谈不到一块去,价值观、是非观与终极追求差异迥然,甚或水火不容。
究竟,谁才“最电影”,还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仁智皆见,难有定论。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