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杀的红军将领传(1)
======================================================================================= 于兆龙 湘赣军区政治部主任,革命烈士。 于兆龙(1905~1933),黄埔军校第4期特训班湖南省慈利县人,原名于继起、于戟启,别号河清。1905年9月出生于慈利县溪口镇。少年时代十分聪慧,思智过人,7岁时便能吟诗作赋。1921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常德),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和追求。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投身于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1926年,从二师毕业后,受组织派遣到广州,先后入黄埔军校第4期特训班和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受训,同年秋被党组织选送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 1929年7月学成回国,同年11月前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被派到湘鄂赣苏区工作,改名于兆龙。在湘鄂赣苏区, 先后任红3军团第5军第2纵队政治部主任、政委,湘赣红军军事政治学校校长等职,是中共湘鄂赣省委主要领导人之一,积极投入到扩大和发展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建立各级革命组织和工农武装的工作之中。 1930年7月底,参加了红3军团打长沙的战斗,攻入长沙后,任整编红16军政委;8月上旬,敌人反扑,红3军团撤出长沙,率部转战于平江、浏阳等县。 1931年7月初,湘鄂赣省在浏阳东门楚东山召开第1次党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共湘鄂赣省委,当选为省委委员。同年9月,在平江县长寿街召开了湘鄂赣边区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当选为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并任交通部长。 由于王明“左”倾路线的影响,1932年3月,中央代表团到达湘鄂赣省委驻地,将“右倾”的帽子戴在原省委的头上,撤销省委,免去李宗白的省委书记职务,成立临时省委,于兆龙也被免除省委委员和交通部长职务,调到湘赣省, 同年底转任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1933年春,临时中央主要负责人到瑞金,推行“左”倾路线,他极为反感,在开会讨论发言、发表文章及与干部谈话中,都表示了不同意见,认为“白区反日反帝运动是暂时低落”、“与帝国主义直接作战还要经过艰苦斗争”。对当时国际国内的斗争形势作了客观、冷静的分析和中肯的评价。随着中央反“罗明路线”斗争的不断升级,“左”倾路线的执行者认为他以前对中国革命形势分析的观点是悲观失望的,“是与党的进攻路线相反的”,并说在“湘赣“已经形成了以于兆龙为首的罗明路线”,于是在党内、团内对他进行批判。5月中旬,湘赣省委作出决议,并报请总政治部主任批准,撤销他的省军区政治部主任职务,接着在湘赣省委、湘赣团省委合编的机关刊物《斗争》上发表文章,对其点名批判。指控他的右倾是一贯的,批判、斗争逐步升级,问题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不久,被调到红4分校任政治教员。1933年冬被捕,随部队行动。1934年春被秘密处死于江西省吉安地区,年仅29岁。 党的七大以后,党为他恢复了名誉。1945年编印的《烈士英名录》,对他的英勇事迹给予记载。1954年,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