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九一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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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策动武装政变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叛国,途中机毁人亡的事件,又称“林彪叛逃事件”。1969年,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明文规定:林彪是副统帅,是毛泽东的接班人。1970年,林彪加紧进行“抢班夺权”的罪恶活动。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企图攫取国家主席的位子,最终失败。篡权失败后,林彪反革命集团开始策动武装政变。1970年10月,林立果组成了武装政变的秘密骨干力量,取名为“联合舰队”。1971年3月21日至24日,林立果、周宇驰等人在上海制订了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纪要》指责毛泽东是“现代秦始皇”,是当代暴君;并阴谋策动武装政变。1971年3月31日,林立果召集王维国、陈励耘、周建平秘密开会,指定江腾蛟为南京、上海、杭州进行联系、配合和协同作战的负责人。9月,林彪察觉其密谋夺权之事即将败露,决定谋杀毛泽东,发动武装政变。9月7日,林立果向“联合舰队”下达了一级战备的命令。8日,林彪下达了武装政变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9月8日至11日,林立果、周宇驰先后分别向江腾蛟、王飞以及“联合舰队”的其他骨干分子传达林彪手令,具体部署杀害毛泽东。他们企图乘毛泽东专列停留上海之际动手杀害毛泽东,后又密谋炸毁苏州附近的铁路桥谋害毛泽东,制造第二个“皇姑屯事件”。林彪、叶群同时还为南逃广州,另立中央作准备。正当林彪反革命集团紧张地策动武装政变的时候,毛泽东对阴谋有所警觉,突然改变行程,于9月12日安全回到北京。林彪慌忙中作出决定,13日带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南逃到广州,企图另立中央,分裂国家。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驰分别布置南逃。胡萍等安排了南逃广州的飞机8架,于9月12日晚派256号专机送林立果去山海关,供在北戴河的林彪、叶群和林立果使用。9月12日深夜,林彪、叶群、林立果得知周恩来追查专机去山海关的情况后,十分惊慌,他们判断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已不可能实现,遂于13日零时左右不顾警卫部队的拦阻与刘沛丰等驾车由北戴河向山海关机场急驶。零时32分,飞机强行起飞,企图外逃。途中油料用尽,凌晨2时半,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东北的草原上机毁人亡。9月13日凌晨3点15分,周宇驰等劫持3685号直升飞机企图外逃。中央及时采取拦劫、迫降措施,6点多该机在京郊怀柔县境内降落后,周宇驰、于新野开枪自杀,李伟信被活捉。从直升飞机上缴获了大量国家机密文件和策划武装政变的材料,包括林彪9月8日的手令。其后江腾蛟等“联合舰队”的其他成员也一一被捕。事后,遵照中央的指示,中国驻蒙古许文益大使等人,到飞机坠毁现场察看,尸体就地掩埋,并携带现场拍摄的大量照片回国汇报。随后周恩来作出飞机自行坠毁的正确结论。9月18日,中央及时将林彪叛逃事件向高级干部通报。9月29日发出通知:中央已命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离职反省,彻底交代。”10月3日,中央决定撤消军委办事组,成立军委办公会议,由叶剑英主持。同时,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首的由10人组成的中央专案组,彻底审查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九一三事件是“文化大革命”推翻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结果,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