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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与启蒙运动及王岐山推荐的《旧制度与大革命》 ... ...

已有 14223 次阅读2015-6-18 20:51 分享到微信

社科人文系列丛书
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与启蒙运动及王岐山推荐的《旧制度与大革命》
张凤林 杨国平 李仁藻 选编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西部地域文化工作室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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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   )

*.文艺复兴三杰----------------------------------------(   )

*.欧洲文艺复兴的“以人为本”与各国特点----------------(   )

*.阿利盖利·但丁--------------------------------------(   )

*.达·芬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   )

*.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作品------------------------------(   )

*.拉斐尔作品欣赏--------------------------------------(   )

*.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

*.思想启蒙运动----------------------------------------(   )

*.法国启蒙运动----------------------------------------(   )

*.简述启蒙运动的核心内容及对人文主义的发展------------(   )

*.启蒙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

*.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相比------------------------------(   )

*.让-雅克·卢梭---------------------------------------(   )

*.卢梭:《社会契约论》(全文)-------------------------(   )

*.伏尔泰(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

*.启蒙思想泰斗伏尔泰----------------------------------(   )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导读--------------------------(   )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

*.启蒙运动与社会变革----------------------------------(   )

*.1789. 法国大革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

*.《联合国人权宣言》----------------------------------(   )

*.王岐山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   ) 

*.托克维尔〔法〕《旧制度与大革命》--------------------(   )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

*.解读《旧制度与大革命》------------------------------(   )



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欧洲特定历史时期,是指十三世纪末叶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带来一段科学与艺术革命时期,揭开了近代欧洲历史的序幕,被认为是中古时代和近代的分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是封建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分界。中世纪末期,随着奥斯曼对东罗马帝国的不断侵略,东罗马人民在逃难的同时,将大量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典籍和艺术珍品带到了意大利商业发达的城市。新兴的资产阶级中的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借助研究古希腊、古罗马的艺术文化,通过文艺创作来宣传人文精神。文艺复兴是西欧近代三大思想解放运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之一。


内涵

文艺复兴(意大利语:Rinascimento,由ri-“重新”和nascere“出生”构成,法语:La Renaissance)是14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在欧洲发生的思想文化运动。在中世纪晚期发源于佛罗伦萨、米兰和威尼斯,后扩展至欧洲各国。“文艺复兴”一词亦可粗略地指代这一历史时期,但由于欧洲各地因其引发的变化并非完全一致,故“文艺复兴”只是对这一时期的通称。

核心:人文主义精神,人文主义精产生的根本原因, 生产力的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不满教会对精神世界的控制

本质: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在复兴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名义下发起的弘扬资产阶级思想和文化的运动。

神的核心是提出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现实生活中的幸福,倡导个性解放,反对愚昧迷信的神学思想,认为人是现实生活的创造者和主人。


先驱

但丁(意)。被誉为旧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他所创作的长诗《神曲》,明确表达了自己对天主教会的厌恶,率先对教会提出批评。达·芬奇(意)。《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莎士比亚(英)。《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


产生原因

一、物质基础:中世纪的欧洲,贸易中心集中在地中海沿岸,意大利最早产生资本主义的萌芽,资产阶级希望冲破教会神学的束缚。

二、文化基础:大量古希腊、古罗马文化典籍从东罗马帝国传到了意大利。

三、阶级基础:新兴资产阶级的壮大。

四、人才优势:14-17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才济济,汇集一处。

五、地理位置:意大利相对邻近东方,较早接受了东方文化(造纸术,印刷术)。

六、导火索:黑死病在欧洲流行。

七、深层原因:教会严格控制人们思想,激起资产阶级与平民的不满。


历史背景

意大利的社会与政治结构基于中世纪后期意大利的独特政治结构,部分学者推理说:当地与众不同的社会氛围为意大利出现罕见的文化繁荣提供了必要条件。在近代早期,意大利并非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而是由一些城邦和领地组成:控制着南部的拿波里王国,位于中部的佛罗伦萨共和国和教皇国,分别位于北部和西部的热那亚与米兰,以及位于东部的威尼斯。15世纪的意大利是欧洲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许多意大利城市就建立在古罗马建筑的废墟之上;从表面上看,这就将文艺复兴的古典性及其发祥于罗马帝国心脏地带的事实联系在了一起。

历史学与政治哲学家昆廷·斯金纳指出,弗赖辛主教奥托(1114年-1158年)在12世纪来到意大利时,曾注意到这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形态,并观察到意大利似乎已开始脱离封建制度,将商人和商业作为其社会基础。与此相关的,是壁画《好政府与坏政府的讽喻》(Allegory of Good and Bad Government)所表达出的反君主制思想;这幅著名的早期文艺复兴壁画位于锡耶纳,由安布罗焦·洛伦采蒂绘于1338年至1340年;他通过这幅画传达出了对公平、公正、共和与善治的强烈渴盼。尽管受到教廷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牵制,但这些城市共和国依旧不懈地追求着自由的理念。斯金纳指出,当地有很多人都在极力维护自由,例如马泰奥·帕尔米耶里(1406年-1475年)不仅歌颂了佛罗伦萨艺术、雕塑及建筑方面的天才艺术家,还对“同时在佛罗伦萨出现的道德、社会及政治哲学的繁荣”发出了赞美之辞。

欧洲国家

西欧的中世纪是个特别“黑暗的时代”。基督教教会成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它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把上帝当做绝对的权威。文学、艺术、哲学一切都得遵照基督教的经典——《圣经》的教义,谁都不可违背,否则,宗教法庭就要对他制裁,甚至处以死刑。《圣经》里说,“人类的祖先是亚当和夏娃。由于他们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乐园的禁果,因而犯了大罪,从此罪就降临到了世界。” 在教会的管制下,中世纪的文学艺术死气沉沉,万马齐喑,科学技术也没有什么进展。黑死病在欧洲的蔓延,也加剧了人们心中的恐慌,使得人们开始怀疑宗教神学的绝对权威。

中世纪的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在生产力的发展等多种条件的促生下,于欧洲的意大利首先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商品经济是通过市场来运转的,而市场上择优选购、讨价还价、成交签约,都是斟酌思量之后的自愿行为,这就是自由的体现,当然要想有这些“自由”还要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自由,而所有这些自由的共同前提就是人的自由。此时意大利呼唤人的自由,陈腐的欧洲需要一场新的提倡人的自由的思想运动。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也为这场思想运动的兴起提供了可能。城市经济的繁荣,使事业成功财富巨大的富商、作坊主和银行家等更加相信个人的价值和力量,更加充满创新进取、冒险求胜的精神,多才多艺、高雅博学之士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这为文艺复兴的发生提供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和适宜的社会环境,以及人才。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学艺术的成就很高,人们也可以自由地发表各种学术思想,这和黑暗的中世纪是个鲜明的对比。14世纪末,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帝国不断入侵东罗马(拜占廷),东罗马人带着大批的古希腊和罗马的艺术珍品和文学、历史、哲学等书籍,纷纷逃往西欧避难。一些东罗马的学者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办了一所叫“希腊学院”的学校,讲授希腊辉煌的历史文明和文化等。这种辉煌的成绩与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后,其优越性与黑暗的比较,使得人们追求的精神境界是一致的。于是,许多西欧的学者要求恢复古希腊和罗马的文化和艺术。这种要求就像春风,慢慢吹遍整个西欧。文艺复兴运动由此兴起。

其实今天的西方世界,其人文精神与国家制度,无非就是古代希腊与罗马时代的复制而已,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代,除了增加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外,和古希腊城邦时代没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如果希腊或罗马的时代多延续一些时间,人类会更加进步。这在东西方都是一样的,除非科学技术压倒性的优势,否则高等文明往往会被低等的征服,等到这些低等文明再发展起来,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日耳曼蛮族进入罗马只会去掠夺财富,就像十字军进入君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一样。所谓资产阶级,就是生意人而已,做生意,交换物品,从人类的食物吃不完就已经出现了。这些生意人走遍当时的已知世界,开拓了视野,了解到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明白了世界不是只有一种声音,人文主义复兴已经不可避免。


起源发展


起源

绝大部分历史学家相信,对文艺复兴这一概念的阐述源于13世纪晚期的佛罗伦萨,特别是在但丁(1265年-1321年)、彼特拉克(1304年-1374年)的著作以及乔托(1267年-1337年)的绘作诞生的时代。有的学者非常明确地给出了文艺复兴开始的时间,其中一位提出,应以1401年洛伦佐·吉贝尔蒂和菲利波·布鲁内莱斯基这两位天才雕塑家竞争佛罗伦萨圣母百花大教堂洗礼堂铜门的合约为标志。而其他学者则认为,是艺术家和博学家(包括布鲁内莱斯基、吉贝尔蒂、多那太罗和马萨乔等人)为获得艺术品创作委托的普遍竞争,激发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创造力。


起因

但对于文艺复兴兴起于意大利、发生于当时的原因,学界至今仍有着诸多争议;相应地,也有多种理论用于解释文艺复兴的起源问题。

绝大部分学者认为,14世纪末,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帝国的入侵,东罗马(拜占廷)的许多学者,带着大批的古希腊和罗马的艺术珍品和文学、历史、哲学等书籍,纷纷逃往西欧避难。该说法被史学界广泛认同。

也有人说:是十字军3次东征(尽管第三次半途而废)带回来的纪念品,他们在路上发现了这些书,就搬了回来藏在教堂的地下室,后被人发现,惊叹古罗马的艺术,文学等,就开始极力传播,意图达到古罗马那时的成就。

又有 1295年由威尼斯商人出身的马可波罗出版的在当时欧洲社会看来十分荒诞却又充满诱惑的《东方见闻录》。由此引发了欧洲人对高度文明,富饶的东方世界强烈的探索欲望,最终开阔欧洲人的视野,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导致了文艺飞速发展。


发展

14世纪时,随着工场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关系已在欧洲封建制度内部逐渐形成;在政治上,封建割据已引起普遍不满,民族意识开始觉醒,欧洲各国大众表现了要求民族统一的强烈愿望。从而在文化艺术上也开始出现了反映新兴资本主义势力的利益和要求的新时期。新兴资产阶级认为中世纪文化是一种倒退,而希腊、罗马古典文化则是光明发达的典范,他们力图复兴古典文化——而所谓的“复兴”其实是一次对知识和精神的空前解放与创造。表面上是要恢复古罗马的进步思想,实际上是新兴资产阶级在精神上的创新。

当时的意大利处于城邦林立的状态,各城市都是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国家,即城邦,14世纪后各城市逐渐从共和制走向独裁。独裁者耽于享乐,信奉新柏拉图主义,希望摆脱宗教禁欲主义的束缚,大力保护艺术家对世俗生活的描绘。与此同时圣方济各会的宗教激进主义力图屏弃正统宗教的经院哲学,歌颂自然的美和人的精神价值。罗马教廷也在走向腐败,历届教皇的享乐规模比世俗独裁者还要厉害,他们也在保护艺术家,允许艺术偏离正统的宗教教条。哲学、科学都在逐渐地朝着比较宽松的气氛中发展,也酝酿着宗教改革的前奏。


代表人物

 

主要代表人物

但丁(Dante)(1265-1321)。文艺复兴的先驱,文艺复兴运动起源于意大利北部,一般认为第一个代表人物是但丁,其代表作为《神曲》,他的作品首先以含蓄的手法批评和揭露中世纪宗教统治的腐败和愚蠢,以意大利方言而不是作为中世纪欧洲正式文学语言的拉丁文进行创作,被认为是中世纪资产阶级叩响近代社会大门的思想解放运动。 他认为古希腊、罗马时代是人性最完善的时代,中世纪将人性压制是违背自然的。他虽然对拉丁文学有深入广泛的研究,但用意大利方言写了大量的以十四行诗为形式的抒情诗歌,受到各城市国家统治者的热烈欢迎。


彼特拉克(Petrarch)(1304—1374)是意大利诗人。1304年7月20日生于阿雷佐城,1374年7月19日卒于阿尔夸。他不仅是人文主义的奠基者,而且也是近代诗歌的创始人。他优秀的十四行体抒情诗集《歌集》问世,获得了“桂冠诗人”的称号。《歌集》表达出早期人文主义者向往和追求新生活,憎恨教会的情绪。父亲是佛罗伦萨的望族、律师。他自幼随父亲流亡法国,后攻读法学。父亲逝世后专心从事文学活动,并周游欧洲各国。他还当过神甫,有机会出入教会、宫廷,观察生活,追求知识,提出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思想”,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乔万尼·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

一译卜伽丘,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杰出代表,人文主义者。代表作《十日谈》批判宗教守旧思想,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


人物代表 

列奥纳多·迪·瑟·皮耶罗·达·芬奇(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1452年4月15日-1519年5月2日),是一位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多项领域博学者,其同时是建筑师、解剖学者、艺术家、工程师、数学家、发明家,他无穷的好奇与创意使得他成为文艺复兴时期典型的艺术家,而且也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画家之一。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负盛名的美术家、雕塑家、建筑家、地理学家、工程师、科学家、科学巨匠、文艺理论家、大哲学家、诗人、音乐家、和发明家。正因为他是一个全才,所以他也被称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人物”他生于佛罗伦萨郊区的芬奇镇,卒于法国。壁画《最后的晚餐》、祭坛画《岩间圣母》和肖像画《蒙娜丽莎》是他一生的三大杰作。这三幅作品是达·芬奇为世界艺术宝库留下的珍品中的珍品,是欧洲艺术的拱顶之石[1] 。其他代表画作有《基督受洗》、《受胎告知》、《吉内薇拉·班琪》、《柏诺瓦的圣母》、《持康乃馨的圣母》、《三博士来朝》、《岩间圣母》、《抱银貂的女子》、《音乐家肖像》、《哺乳圣母》、《拉·贝尔·菲罗奈瑞》、《最后的晚餐》、《纺车边的圣母》、《蒙娜·丽莎》、《圣母子与圣安妮》、《施洗者圣约翰》、《巴卡斯》。


拉斐尔·桑西(Raphael Cenci)(1483—1520)意大利画家。1483年4月6日生于乌尔比诺,1520年4月6日卒于罗马。原名拉法埃洛·圣乔奥。他的一系列圣母画像,和中世纪画家所画的同类题材不同,都以母性的温情和青春健美而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其中最有名的是《带金莺的圣母》(藏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草地上的圣母》(藏维也纳美术史博物馆)和《花园中的圣母》( 藏卢浮宫博物馆)。1512~1513年绘成的大型油画《西斯廷圣母》,人物形象和真人大小相仿,由圣母、圣徒组成的三角形构图,庄重均衡,圣母和耶稣的体态健美而有力量,表现了母爱的幸福与伟大。另一幅更为高大的是祭坛画形式的《福利尼奥的圣母》和稍后创作的《椅中圣母》《阿尔巴圣母》,都堪称是他完美无缺的作品。1509年后,他被罗马教皇尤里乌斯二世邀去绘制梵蒂冈皇宫壁画,其中签字厅的壁画最为杰出。这批遍布大厅四壁和屋顶的绘画,分别代表了人类精神活动的4个方面:神学、哲学、诗学和法学,作品除发挥了他特有的绘画风格外,还特别注意到了绘画表现与建筑装饰的充分和谐,给人以庄重显明、丰富多彩之感。这期间重要作品还有为埃利奥多罗厅绘制的《埃利奥多罗被逐出神殿》和《波尔申纳的弥撒》,为火警厅绘制的《波尔戈的火警》和为法尔内西纳别墅绘制的《加拉泰亚的凯旋》等。这些作品的形象塑造和光色运用都达到了新的境界,被誉为古今壁画艺术登峰造极之作。他的肖像画也有很高成就。特点是形神兼备,气韵盎然。多采用微侧半身姿态,将背景隐去,唯以人物自然亲切的神态突出于画面 。代表作为《卡斯蒂廖内像》和《披纱女子像》。

米开朗基罗·博那罗蒂(Michelangelo Bo that Rorty)(1475-156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绘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文艺复兴时期雕塑艺术最高峰的代表。1496年,米开朗基罗来到罗马,创作了第一批代表作《酒神巴库斯》和《哀悼基督》等。1501年,他回到佛罗伦萨,用了四年时间完成了举世闻名的《大卫》。1505年在罗马,他奉教皇尤里乌斯二世之命负责建造教皇的陵墓,1506年停工后回到佛罗伦萨。 1508年,他又奉命回到罗马,用了四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著名的西斯廷教堂天顶壁画。1513年,教皇陵墓恢复施工,米开朗基罗创作了著名的《摩西》、《被缚的奴隶》和《垂死的奴隶》。1519-1534年,他在佛罗伦萨创作了他生平最伟大的作品——圣洛伦佐教堂里的美第奇家族陵墓群雕。1536年,米开朗基罗回到罗马西斯廷教堂,用了近六年的时间创作了伟大的教堂壁画《末日审判》。之后他一直生活在罗马,从事雕刻、建筑和少量的绘画工作,直到1564年2月18日逝世于自己的工作室中。


欧洲各大国的代表人物


意大利

意大利佛罗伦萨作为文艺复兴的发祥地,在诗歌、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各方面均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佛罗伦萨著名的美弟奇家族是当时最重要的艺术赞助人。著名的美术三杰拉斐尔、米开朗基罗、达芬奇全部诞生在意大利。

代表人物:

诗人:但丁、彼特拉克 

圣母形象

圣母形象(9张)

哲学家:伊拉斯谟、马基雅维利;

作家:薄伽丘

画家:乔托、波提切利、列奥纳多·达·芬奇、拉斐尔、提香;

雕刻家:米开朗基罗;

建筑师:伯鲁涅列斯基;

音乐家:帕莱斯特里那、拉索等。


西班牙

16世纪后半叶和17世纪初西班牙文艺复兴进入“黄金时期”,在小说和戏剧方面成绩显著。

代表人物:作家塞万提斯、戏剧家洛卜·德·维加


德国

在德国,主要成就则表现在农民战争、讽刺文学以及科学技术发明等方面。

代表人物:丢勒等。


法国

在法国,自由思想和怀疑思想相当发达。

代表人物:散文家:蒙田、小说家:拉伯雷等。


英国

在英国,诗歌和戏剧空前的繁荣。

代表人物:作家莎士比亚等。哲学家:托马斯·莫尔

其中,莎士比亚、但丁、达芬奇,被称为“文艺复兴三巨人”。


社会影响

资本的原始积累:文艺复兴运动作为一场弘扬新兴资产阶级文化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传播过程中为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奠定了深厚基础,也同时为早期的资产阶级积累了原始财富。文艺复兴运动首发于意大利,后经传播由地中海沿岸转移到大西洋沿岸,出现了著名的城市如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以及尼德兰等一系列新型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茁壮发展,资本也开始源源涌入新兴资产阶级的囊中,为同时进行的新航路开辟,宗教改革以及今后的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提供了必要条件。

人性的探索及发现:文艺复兴运动使正处在传统的封建神学的束缚中慢慢解放,人们开始从宗教外衣之下慢慢探索人的价值,作为人,这一个新的具体存在,而不是封建主以及宗教主的人身依附和精神依附的新时代。文艺复兴运动充分的肯定了人的价值,重视人性,成为人们冲破中世纪的层层纱幕的有力号召。文艺复兴运动对当时的政治,科学,经济,哲学,神学世界观都产生了极大影响。是新兴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一场革命风暴,也被称为“出现巨人的时代"。

消极影响:文艺复兴运动在传播过程中因为过分强调人的价值,在传播后期造成个人私欲膨胀,物质享受和奢靡泛滥,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科学成就

 

文学

各地的作家都开始使用自己的方言而非拉丁语进行文学创作,带动了大众文学,替各种语言注入大量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散文、民谣和戏剧等。

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前期出现了“文学三杰”。但丁一生写下了许多学术著作和诗歌,其中著名的是《新生》和《神曲》。彼特拉克是人文主义的鼻祖,被誉为“人文主义之父”。他第一个发出复兴古典文化的号召,提出以“人学”反对“神学”。彼特拉克主要创作了许多优美的诗篇,代表作是抒情十四行诗诗集《歌集》。薄伽丘是意大利民族文学的奠基者,短篇小说集《十日谈》是他的代表作。

在法国,文艺复兴运动明显地形成两派,一是以“七星诗社”为代表的贵族派,二是以拉伯雷为代表的民主派。“七星诗社”以龙沙和杜贝莱为代表,在语言和诗歌理论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们最早提出统一民族语言的主张,促进了法国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学的发展。然而,他们排斥民间诗歌,只为少数贵族服务。拉伯雷是继薄伽丘之后杰出的人文主义作家,是法国文艺复兴民主派的代表。他用20年时间创作的《巨人传》是一部现实与幻想交织的现实主义作品,在欧洲文学史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英国,代表人物有托马斯·莫尔和莎士比亚。托马斯·莫尔是著名的人文主义思想家,也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1516年他用拉丁文写成的《乌托邦》是空想社会主义的第一部作品。莎士比亚是天才的戏剧家和诗人,他同荷马、但丁、歌德一起,被誉为欧洲划时代的四大作家。他的的作品结构完整,情节生动,语言丰富精炼,人物个性突出如:《哈姆雷特》、《李尔王》等,集中地代表欧洲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对欧洲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在西班牙,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塞万提斯和维加。塞万提斯是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诗人。他创作了大量的诗歌、戏剧和小说,其中以长篇讽刺小说《堂吉诃德》最著名,它对欧洲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维加是戏剧家、小说家和诗人,西班牙民族戏剧的奠基人,被誉为“西班牙戏剧之父”。 他是世界上罕见的多产作家,一生共创作了两千多个剧本,留传至今的有600多个,有宗教剧、历史剧、神话剧、袍剑剧、牧歌剧等多种形式,深刻反映了西班牙的社会现实,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最杰出的代表作是《羊泉村》。


美术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主要有乔托·迪·邦多纳、马萨乔、保罗·乌切洛、多米尼哥·基兰达奥、桑德罗·波提切利、列奥纳多·达芬奇、拉斐尔·桑齐奥、提香·维切利和米开朗琪罗。

乔托·迪·邦多纳(Giotto di Bondone,约1267年-1337年1月8日)是意大利画家与建筑师,被认定为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开创者,被誉为“欧洲绘画之父”。其代表画作有《犹大之吻》、《最后审判》和《哀悼基督》[4] 。


马萨乔 (Masaccio,1401年12月21日-1428年秋季)原名托马索·卡塞(Tommaso Cassai),全名为托马索·迪·瑟·乔万尼·迪·蒙·卡塞(Tommaso di ser Giovanni di Mone Cassai),是15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第一位伟大的画家,他的壁画是人文主义一个最早的里程碑,他是第一位使用透视法的画家,在他的画中首次引入了灭点,他画中的人物出现了历史上从没有见过的自然的身姿。其代表画作有《卡西亚圣坛三连画》、《圣母、圣安娜和圣婴》、《献金》、《亚当被放逐出伊甸园》、《圣三位一体》。

保罗·乌切洛(Paolo Uccello,1397年-1475年12月10日),原名保罗·迪·多诺(Paolo di Dono),意大利画家,以其艺术透视之开创性闻名。其代表画作有描述《圣罗马诺之战》的三件套油画[6] 。

多米尼哥·基兰达奥(Domenico Ghirlandaio[7] ,1449年-1494年1月11日)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米开朗基罗是其学徒。

桑德罗·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8] ,1445年3月1日-1510年5月17日),原名亚里山德罗·菲力佩皮(Alessandro Filipepi),是欧洲文艺复兴早期的佛罗伦萨画派艺术家。其代表画作有《三博士来朝》、《春》、《圣母颂》、《维纳斯与马尔斯》、《维纳斯的诞生》、《圣母领报》、《诽谤》、《神秘的基督降生图》、《帕拉斯和肯陶洛斯》。

拉斐尔·桑齐奥(Raffaello Sanzio,1483年4月6日-1520年4月6日),意大利画家。其代表画作有《雅典学院》、《圣母子》、《嘉拉提亚的凯旋》、《圣乔治大战恶龙》、《圣母与圣子》、《康那斯圣母》、《阿尔巴圣母》、《椅上圣母子》、《希斯汀圣母》、《基督被解下十字架》、《寓言》、《绅士画像》、《圣约翰沙漠洗礼》、《教皇朱利欧二世》、《佩鲁吉诺画像》、《草地上的圣母》、《被钉在十字架的基督》、《佛利诺的圣母》、《安西帝圣母》、《亚历山大的圣凯瑟琳》、《粉红色的圣母》。

提香·维切利(Tiziano Vecelli,约1477年 - 1576年8月27日)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后期的伟大画家,威尼斯画派的代表。

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1475年3月6日-1564年2月18日),全名米开朗基罗·迪·罗多维乔·布奥纳罗提·西莫尼(Michelangelo di Lodovico Buonarroti Simoni),1475年生于佛罗伦斯加柏里斯镇,雕塑家、建筑师、画家和诗人。其代表画作有梵蒂冈西斯廷教堂的《创世纪》天顶画、壁画《最后的审判》、油画《埋葬》、《圣母画像》、《圣家庭与圣约翰》。


音乐

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音乐作品主要在西元1400年到1600年产生。这个时期的结束比开始有更为明确的定义,不像其他的艺术类别。在15世纪初的音乐表现上没有明显变革,因此可以说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特点是逐渐变化的。

可以确定的是,早期文艺复兴音乐作品主要是对第三间隔的依靠作为和音。从12世纪开始的复调音乐在整个14世纪变得更为细致而不依靠声音的表述。15世纪初的音乐趋向简单,声音致力于平滑。

到15世纪末,复调宗教音乐又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在某种意义上和当时发展极致的绘画有所关连;接下来到16世纪早期,音乐又开始简单化了。

在16世纪晚期的音乐,尤其是小曲,趋向于更加复杂和半音音阶的趋奉。此时在佛罗伦斯,音乐家也开始转向古典流派,他们试图通过挽诗的形式恢复古希腊的梦幻化的音乐形式。


天文学

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1543年出版了《天体运行论》,在其中提出了与托勒密的地心说体系不同的日心说体系。意大利思想家布鲁诺在《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论原因、本原和统一》等书中宣称,宇宙在空间与时间上都是无限的,太阳只是太阳系而非宇宙的中心。伽利略1609年发明了天文望远镜,1610年出版了《星界信使》,1632年出版了《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通过对其师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的观测数据的研究,在1609年的《新天文学》和1619年的《世界的谐和》提出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判定行星绕太阳运转是沿着椭圆形轨道进行的,而且这样的运动是不等速的。


数学

代数学在文艺复兴时期取得了重要发展,三、四次方程的解法被发现。意大利人卡尔达诺在他的著作《大术》中发表了三次方程的求根


公式,但这一公式的发现实应归功于另一学者塔塔利亚。四次方程的解法由卡尔达诺的学生费拉里发现,在《大术》中也有记载。邦贝利在他的著作中阐述了三次方程不可约的情形,并使用了虚数,还改进了当时流行的代数符号。符号代数学是由16世纪的法国数学家韦达确立的。他于1591年出版了《分析方法入门》,对代数学加以系统的整理,第一次自觉地使用字母来表示未知数和已知数。韦达在他的另一部著作《论方程的识别与订正中,改进了三、四次方程的解法,还建立了二次方程和三次方程方程根与系数之间的关系,现代称之为韦达定理。三角学在文艺复兴时期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德国数学家雷格蒙塔努斯的《论各种三角形》是欧洲第一部独立于天文学的三角学著作。书中对平面三角和球面三角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还有很精密的三角函数表。哥白尼的学生雷蒂库斯在重新定义三角函数的基础上,制作了更多精密的三角函数表。法国人笛卡儿于1637年,在创立了坐标系后,成功地创立了解析几何学。费马建立了求切线、求极大值和极小值以及定积分方法,对微积分做出了重大贡献。其将不定方程的研究限制在整数范围内,从而开始了数论这门数学分支。在和帕斯卡在相互通信以及著作中建立了概率论的基本原则——数学期望的概念


物理学

在物理学方面,伽利略通过多次实验发现了自由落体、抛物体和振摆三大定律,使人对宇宙有了新的认识。他的学生托里拆利经过实验证明了空气压力,发明了水银柱气压计;法国科学家帕斯卡发现液体和气体中压力的传播定律;英国科学家波义耳发现气体压力定律。笛卡儿运用他的坐标几何学从事光学研究,在《屈光学》中第一次对折射定律提出了理论上的推证。他还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动量守恒定律:物质和运动的总量永远保持不变。笛卡儿对碰撞和离心力等问题曾作过初步研究,给后来惠更斯的成功创造了条件。


生理学和医学

比利时医生维萨留斯发表《人体结构》一书,对盖伦的“三位一体”学说提出挑战。西班牙医生塞尔维特发现血液的小循环系统,证明血液从右心室流向肺部,通过曲折路线到达左心室。英国解剖学家哈维通过大量的动物解剖实验,发表《心血运动论》等论著,系统阐释了血液运动的规律和心脏的工作原理。他指出,心脏是血液运动的中心和动力的来源。这一重大发现使他成为近代生理学的鼻祖。


地理

航海技术产生了一次革命性地飞跃,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的探险家们开始了一系列远程航海活动。哥伦布和麦哲伦等人在地理方面的发现,为地圆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印刷术在欧洲的再发现,以及从东方传过来的造纸、指南针、火药(中国的四大发明),促使科学思想的迅速传播。


建筑

文艺复兴建筑是在公元14世纪在意大利随着文艺复兴这个文化运动而诞生的建筑风格。基于对中世纪神权至上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肯定,建筑师希望借助古典的比例来重新塑造理想中古典社会的协调秩序。所以一般而言文艺复兴的建筑是讲究秩序和比例的,拥有严谨的立面和平面构图以及从古典建筑中继承下来的柱式系统。 对建筑的比例有强烈的追求,例如必须是3和2的倍数 使用对称的形状,集中式 恢复“自然”,以尺规作图制图,以圆形和正方形为主反对哥特式建筑。


心理学

文艺复兴时期过后,17世纪,原本被遗忘的心理学继续发展。19世纪(1879年),“现代心理学之父”冯特创立心理学。从此,心理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


历史影响

文艺复兴的实质:“文艺复兴”一词的原意是指“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再生”。但是,当时西欧各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运动包括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其中主要的是:“人文主义”的兴起,艺术风格的更新,空想社会主义的出现,近代自然科学的开始发展,印刷术的应用和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等等。这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与其说是“古典文化的再生”,不如说是“近代文化的开端”;与其说是“复兴”,不如说是“创新”。“文艺复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转折。它是新文化,是当时社会的新政治、新经济要求的反映,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思想和文化领域里的反封建斗争。简单来说,文艺复兴的实质就是资产阶级的思想解放运动。

文艺复兴的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人文主义起源于14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其后遍及西欧整个地区。人文主义者以“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他们提出“我是人,人的一切特性我是无所不有”的口号。他们非常不满教会对精神世界的控制,他们要求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他们歌颂人的智慧和力量,赞美人性的完美与崇高,反对宗教的专横统治和封建等级制度,主张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提倡发扬人的个性,要求现世幸福和人间欢乐,提倡科学文化知识。所以,人文主义的理念,其重点是“人”,是“人”的本能的发挥,是“人”追求真、善、美的动力。

文艺复兴的历史作用:恩格斯曾高度评价“文艺复兴”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他写道:“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巨人指文艺复兴三巨人:达芬奇、莎士比亚、 但丁】

首先,是人的发现。在中世纪,理想的人应该是自卑、消极、无所作为的,人在世界上的意义不足称道。文艺复兴发现了人和人的伟大,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创造力,提出人要获得解放,个性应该自由。(1)重视人的价值,要求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及创造性潜力,反对消极的无所作为的人生态度,提倡积极冒险精神。(2)重视现世生活,藐视关于来世或天堂的虚无飘渺的神话,因而追求物质幸福及肉欲上的满足,反对宗教禁欲主义。在文学艺术上要求表达人的感情,反对虚伪和矫揉造作。如:彼特拉克的《歌集》,薄伽丘的《十日谈》。(3)重视科学实验,反对先验论;强调运用人的理智,反对盲从;要求发展个性,反对禁锢人性;在道德观念上要求放纵,反对自我克制;提倡“公民道德”,认为事业成功及发家致富是道德行为。(4)提倡乐观主义的人生态度。这些不可抑制的求知欲和追根究底的探求精神,为创造现世的幸福而奋斗的乐观进取精神,把人们从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资产阶级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创造近代资本主义世界的。

其次,文艺复兴打破了宗教神秘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动和影响了宗教改革运动,并为这个运动提供了重要的助力。文艺复兴提倡重视现世生活,反对权威,在当代人中间唤起了对天主教会及神学的怀疑和反感。文艺复兴中的人文主义者通过文学、艺术等形式讽刺、揭露天主教会的腐败和丑恶。

第三,文艺复兴打破了以神学为核心的经院哲学统一的局面,为以后的思想解放进步扫清了道路,使各种世俗哲学兴起。其中有英国的经验论唯物主义(培根)。它也推动了政治学说的发展,马基雅维利为后来启蒙运动奠定了基础,霍布斯、洛克等一大批思想家,发展起“自然权利”、 “社会契约”、“人民主权”以及“三权分立”等理论。

第四,否定了封建特权。在中世纪,封建特权是天经地义,门第观念根深蒂固。文艺复兴则使这些东西在衡量人的天平上丧失了过去的重量。人的高贵被赋予新的内涵。彼特拉克说:“真正的贵族并非天生,而是自为的。”在当时意大利的社会生活中,才干、手段和金钱代替了出身门第,成为任何出身的人爬上社会高层的阶梯。

第五,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文艺复兴恢复了理性、尊严和思索的价值。虽然文艺复兴在哲学上成就不大,但是它摧毁了僵化死板的经院哲学体系,提倡科学方法和科学实验,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开创了探索人和现实世界的新风气。人们坚信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头脑,相信实验和经验才是可靠的知识来源。这种求实态度、思维方式和科学方法为17到19世纪的自然科学的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六,文艺复兴时期创造出大量富有魅力的精湛的艺术品及文学杰作,成为人类艺术宝库中无价的瑰宝。中世纪,圣经传说充斥艺坛,窒息了艺术的生命。文艺复兴则不但把圣母变成人间妇女(拉斐尔),把图像化为对人体的歌颂,而且开始了日常生活和现实人的直接描写。解剖、透视等科学也第一次结合于艺术。西欧近代现实主义艺术从此发端。

这场广泛持久的思想文化运动,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冲破了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思想对人的束缚,解放了人的思想,推动了欧洲文化思想领域的繁荣,为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作用

1.文艺复兴是历史上第一次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

2.推动了世界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人民的觉醒,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做了必要的思想文化准备。

3.为资产阶级革命做了思想动员和准备。


重要贡献

中古时代的许多成就为这个象征重生的的时代作出贡献。其中一项是恢复对学问的兴趣。牛津大学的第一所学院成立于1264年。到了1400年间,欧洲境内便有超过五十所大学。原由阿拉伯人保存的古文献被翻译成拉丁文,透过这些古老文献,教育和辩论的风气得以助长。欧洲人在圣地、西西里和西班牙等地均与阿拉伯人有所接触,并藉此重新发现许多宝藏,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的著作即为一例,一直到十九世纪都是欧洲人的标准数学教材。阿拉伯人也传播了新的数字体系、小数点的观念和零的观念,而这些观念都是在印度发展出来的。到了1450年左右,学问的传播速度更随着印刷机的发明而加快脚步。

第二个重要贡献是生活水准的提升,尤其在意大利的大型商业城市。十字军东征令欧洲人眼界大开,得以一窥东方的财富,尤其是丝绸、香料和棉。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斯和其他城市的商人,都争相取得欧洲与东地中海之间的贸易。这些商人从商业活动中累积了多余的财富后,便开始以艺术来美化自己的家乡和城市。雕刻品、绘画、建筑、音乐、诗歌和文学找到新的表达方式展现有趣的主题,超脱了从中古时代起就一直占有主导地位的宗教题材。它们普遍描绘日常生活、骑士故事和冒险情节,欧洲的文化因而变得更有人性,宗教的成分也随之减少。


技术的发展亦得到更新,更有效的商品与服务应运而生。制造、农耕、贸易和航海技术都得到改进与发展,大幅超越古代的成就。对利润的欲求鼓励了创造和探索。随着衰退中的贵族不断消失,中产阶级的商人和工匠开始争取能与他们经济力量相等的政治权力。

到了1500年代,欧洲国家已经在许多重要科技上领先世界。欧洲人透过对世界的探索、寻找贸易路线、新教徒的宗教改革和欧洲本身不断的政治竞争等释放活力,也让这个区域在几个世纪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普遍认为文艺复兴发端于14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一词就源于意大利语 Rinascimento,意为再生或复兴),15世纪后期起,扩展到西欧各国,16世纪达到鼎盛。1550年,瓦萨里在其《艺苑名人传》中,正式使用它作为新文化的名称。此词经法语转写为Renaissance,17世纪后为欧洲各国通用。19世纪,西方史学界进一步把它作为14至16世纪西欧文化的总称。西方史学界曾认为它是古希腊罗马文化艺术的复兴。


作品思想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集中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主张个性解放,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提倡科学文化,反对蒙昧主义,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肯定人权,反对神权,屏弃作为神学和经院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拥护中央集权,反对封建割据,这是人文主义的主要思想。其中,代表性作品有:但丁的《神曲》、薄伽丘的《十日谈》、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拉伯雷的《巨人传》等。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歌颂了人体的美,主张人体比例是世界上最和谐的比例,并把它应用到建筑上,一系列的虽然仍然以宗教故事为主题的绘画、雕塑,但表现的都是普通人的场景,将神拉到了地上。

人文主义者开始用研究古典文学的方法研究圣经,将圣经翻译成本民族的语言,导致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

人文主义歌颂世俗蔑视天堂,标榜理性以取代神启,肯定“人”是现世生活的创造者和享受者,要求文学艺术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科学为人谋福利,教育要发展人的个性,要求把人的思想感情和智慧从神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提倡个性自由,因此在历史发展上起了很大的进步作用。


教育发展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般指14世纪中叶至16世纪末叶西欧发生文艺复兴运动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在西欧,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东西方交往的发展,出现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的贵族阶层。他们为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以复兴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的形式,掀起了反对封建文化,创造资产阶级新文化的运动。文艺复兴运动于14世纪发端于意大利;到15世纪中期以后,先后波及尼德兰、 西班牙、 法国、英国、德国等地。

文艺复兴时期进步思想家提倡反封建、反神学的人文主义文化,宣扬以“人”为中心,要求个性解放,重视现世生活,崇尚理性和知识。它的思想核心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它的理论基础是资产阶级“人性论”。但它抨击了封建主义、宗教神权对人们思想和精神的禁锢,因而曾促进了西欧一些国家的宗教、经济、政治和教育的改革。

当时一些人文学者为反对封建教育和教会教育,很注意古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资料的研究和发掘。意大利最早的人文主义教育思想家P.P.韦杰里乌斯,早在15世纪前夕就根据古代文献撰写了《论绅士风度和自由教育》,要求实施符合自由人的价值的教育,使受教育者获得身心的良好发展。1411年,瓜里诺发表了普卢塔克《论儿童教育》的译文。1417年,人文主义学者波焦在圣加伦修道院发现了M.F.昆体良的《演说术原理》原本。 5年之后,在洛迪发现了西塞罗的《修辞》。此后,其他有关古代教育的著作或读物也相继出现。到16世纪,不但所有关于教育方面的主要古典著作都已为人文主义学者所熟悉,一些教师、教育思想家和出版家还发表许多探讨“新教育”的论著。他们所要培养的已不再是僧侣和神职人员,而主要是社会、政治、文艺、商业方面的活动家和冒险家。 他们要求以培养身心健康、 知识广博、多才多艺的新人的教育理想进行教育革新(见人文主义教育)。人文主义教育思想的广泛传播,普遍冲击了封建教育制度,打破了教会对学校教育的独占,出现了多种类型的新学校,扩大了教育对象。有些人文主义教育家主持的学校除教育王公贵族和富商子弟外,也收容个别平民子弟。

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者为摆脱教会对教育的控制,还在一些王公、贵族和地方统治者的支持下,建立了新的宫廷学校。其中最著名的是维多里诺主持,设在曼托瓦郊外的称做“快乐之家”的宫廷学校和瓜里诺主持的费拉拉宫廷学校。这两所学校对早期人文主义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学校聘请有名学者,并招收欧洲各地来的学生,施以所谓通才教育。外国学生回去后,遂将意大利的人文主义广为传播。

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较快的尼德兰,是最早接受文艺复兴影响的国家。从14世纪开始,尼德兰的教育就比较发达,其中最有成绩的是“平民生活兄弟会”主办的学校。到16世纪,这些学校又根据人文主义教育思想进行了革新。

法国早在1458年,就在巴黎大学开设研究希腊文学的讲座。但由于保守派的阻碍,人文主义传播迟缓,到15世纪末,文艺复兴的思潮才逐步在法国传开。研究罗马法的著名学者G.比德曾大力宣传人文主义教育思想。在他的积极倡议下,国王法兰西斯一世为提倡人文主义新学,于1530年建立了后来广设学科并享有很大思想自由的法兰西学院。16世纪的法国,不仅出现了F.拉伯雷和M.E.d e蒙田等杰出的人文主义教育家,而且成为西欧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

文艺复兴的思潮传播到英国比较晚。直到16世纪初才有一批受意大利新学影响的人文主义学者,如T.莫尔、J.科利特、W.利利等,在伦敦开展了推行人文主义文化和教育的活动,并得到皇室和重臣的支持与鼓励。长期在剑桥大学任教的D.伊拉斯谟对促进英国的人文主义新学,推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以及当时文法学校与公学的发展, 起了很大作用。人文主义政治家T.埃利奥特将意大利的人文主义教育思想与英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提倡以培养具有人文主义新思想的贵族绅士为教育目标。他的译著甚多,其中于1531年发表的《统治者之书》是英国第一本教育专著。由于他的教育思想更符合当时英国统治阶级的利益和需要,遂使英国一度涌现出一股讨论“绅士教育”的热潮,并把英国的人文主义教育推向新贵族主义的方向。

文艺复兴思潮传入德国,是从人文主义学者P.路德于1456年从意大利留学回国后在海德堡与莱比锡等大学讲授新学开始的。1476年,著名的尼德兰学者R.阿格里科拉留学意大利后,也到海德堡大学任教。到16世纪初,在维滕贝格、耶拿等大学也相继建立新学。同时,在一些商业城市首先出现了新型的文科中学。特别是从40年代后,由于受了人文主义教育家J.斯图谟在斯特拉斯堡文科中学的教育改革的影响,使这种文科中学得到推广。


各方观点

“文艺复兴”(Renaissance)这个词在1855年为法国历史学家Michelet首次提出,用以概括16世纪时“对世界与人类的探索”;自此以后历史学家们就对它的解释有很多不同意见。

大部分观点认为文艺复兴起源于十五世纪的意大利,然后向整个欧洲扩展。文艺复兴代表了西方和古代(中世纪以前)的古典文化连接,是对阿拉伯人的知识(尤其是数学知识)的吸收。文艺复兴使人们开始专注于现世生活质量(如人文主义)。文艺复兴同时也是知识由于印刷和在艺术,诗歌,建筑等领域新技术的应用而导致的知识爆炸。这些新技术引起了艺术和文学在格式和内容上根本的变化。这个时期,这种观点认为,随着交流和探索的兴起,文艺复兴代表了欧洲从很长时期的一潭死水转变成了汹涌的江河。因此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也常常认为是现代开端。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认为文艺复兴是一个在艺术,文学还有哲学等方面的“类革命”(pseudo-revolution )。这些变化仅仅影响了为数很小的富有的少数人,而欧洲人口的大部分的生活相对于中世纪基本没有改变。因此他们不承认文艺复兴是一个重要的事件。

今天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文艺复兴代表了理性思考和思想的巨大变化,而不是物质上的巨大变化。或许,对于文艺复兴最重要的观点是那些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人认为他们生活在一个新时代,一个与中世纪彻底决裂的时代。

Johan Huizinga(1872-1945)承认文艺复兴,但是质疑它是否带来有益的变化。他认为文艺复兴是一个从中世纪衰落的时代,并且毁坏了很多重要的东西。例如,那时在教会和其他一些人使用的拉丁语,从古典时代以来获得了很大发展,是一个活着的语言。但是,文艺复兴中痴迷于古典纯洁性的人们认为拉丁语与它的古典形式相抵触,于是拉丁语的自然进化停止了。Robert S. Lopez 认为文艺复兴是一个经济萧条时期。 然而George Sarton 和 Lynn Thorndike 认为文艺复兴使科学的进步速度放缓。


人文主义是一种哲学理论和一种世界观。人文主义以人,尤其是个人的兴趣、价值观和尊严作为出发点。对人文主义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容忍、无暴力和思想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原则。

现代的人文主义开始于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人文主义被看做是不依靠宗教来回答道德问题的答案。在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中,超自然的解释一般被忽略,人们将这种人文主义也称为“世俗人文主义”。

在各个主要的宗教中也有人文主义,在这里一般人文主义与该宗教的信仰和传统相结合。

也有的人文主义运动认为人有参加仪式和规则的需要并组织一定的团体来满足人的这种需要。


相关概念

在欧洲历史和哲学史中,人文主义主要被用来描述14到16世纪间较中世纪比较先进的思想。一般来说今天历史学家将这段时间里文化和社会上的变化称为文艺复兴,而将教育上的变化运动称为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这个词实际上很晚才出现,它来自与拉丁文中的humanitas,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就已经使用过这个词了。德国启蒙运动时代的哲学家将人类统称为Humanität,当时的人文主义者称他们自己为humanista。

而Humanism这个词却一直到1808年才出现。



*.文艺复兴三杰


意大利是人文主义文学的发源地,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是文艺复兴的先驱者,被称为“文艺复兴三颗巨星”,也称为“文坛三杰”(文艺复兴前三杰)。另外,14~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绘画艺术臻于成熟,其代表画家有被誉为“美术三杰”(文艺复兴后三杰),他们分别是:列奥纳多·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


中文名文艺复兴三杰;国籍:意大利;先驱者: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又称“文艺复兴三颗巨星”;时代:中世纪;类别文学、美术;后三杰: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


但丁

但丁·阿利吉耶里(意大利文:Dante Alighieri,1265年-1321年9月14日),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者,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开拓人物之一,以长诗《神曲》留名後世。恩格斯评价说:“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生平

但丁

但丁出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生于1265年,出生日期不清,按他自己在诗中的说法“生在双子座下”,应该是 5月下旬或 6月上旬。5 岁时生母去世,父亲续弦,后母为他生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但丁的生平记录很少,但写作的人很多,有许多并不可靠,他可能并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也有人说他在波隆那及巴黎等地念书),从许多有名的朋友兼教师那里学习不少东西,包括拉丁语、普罗旺斯语和音乐,年轻时可能做过骑士,参加过几次战争,33岁时就已经结婚,他妻子为他生了6个孩子,只有4个(3男1女)存活。但他真正爱的是一个 8岁的小女孩,姓名是贝蕾雅妮彩。

当时佛罗伦萨政界分为两派,一派是效忠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齐伯林派,另一派是效忠教皇的盖尔非派,1266年后,由于教皇势力强盛,盖尔非派取得胜利,将齐伯林派放逐。盖尔非派掌权后1294年当选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想控制佛罗伦萨,一部分富裕市民希望城市的独立,不愿意受制于教皇,分化成“白党”,另一部分没落户,希望借助教皇的势力翻身,成为“黑党”。两派重新争斗,但丁的家族原来属于盖尔非派,但丁热烈主张独立自由,因此成为白党的中坚,并被选为最高权利机关执行委员会的六位委员之一。

1301年教皇特派法国国王的兄弟瓦鲁瓦的卡罗(Carlo di Valois)去佛罗伦萨“调节和平”,白党怀疑此行另有目的,派出以但丁为团长的代表团去说服教皇收回成命,但没有结果,果然卡罗到佛罗伦萨后立即组织黑党屠杀反对派,控制佛罗伦萨,并宣布放逐但丁,一但他回城,任何佛罗伦萨士兵都可以处决烧死他,从此但丁再也没有能回到家乡。

1308年卢森堡的亨利七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预备入侵佛罗伦萨,但丁给他写信,指点需要进攻的地点,因此白党也开始痛恨但丁。1313年亨利去世,但丁的希望落空。

1315年,佛罗伦萨被军人掌权,宣布如果但丁肯付罚金,并于头上撒灰,颈下挂刀,游街一周就可免罪返国。但丁回信说:“这种方法不是我返国的路!要是损害了我但丁的名誉,那么我决不再踏上佛罗伦萨的土地!难道我在别处就不能享受日月星辰的光明吗?难道我不向佛罗伦萨市民卑躬屈膝,我就不能接触宝贵的真理吗?可以确定的是,我不愁没有面包吃!”

但丁在被放逐时,曾在几个意大利城市居住,有的记载他曾去过巴黎,他以著作排遣其乡愁,并将一生中的恩人仇人都写入他的名作《神曲》中,对教皇揶揄嘲笑,他将自己一生单相思的恋人,一个叫贝亚德的,25岁就去世的美女,安排到天堂的最高境界。

但丁于1321年客死他乡,在意大利东北部腊万纳去世。


轶事

1. 一次,但丁出席威尼斯执政官举行的宴会。听差捧给意大利各城邦使节的都是一条条肥大的煎鱼,给但丁的却是很小很小的鱼。

但丁没有表示抗议,也没有吃鱼。他用手把盘子里的小鱼一条条拿起来,凑近自己的耳朵听,好像听见了什么,然后再逐一放回盘子里。

执政官见状,很奇怪,问他在做什么。

但丁大声说道:"几年前,我的一位朋友逝世,举行的是海葬,不知他的遗体是否已埋入海底,我就挨个问这些小鱼,看它们知不知道情况。"

执政官问:"小鱼说些什么?"。

但丁说:"它们对我说,它们都还很幼小,不知道过去的事情,让我向同桌的大鱼们打听一下。"

执政官听后哈哈大笑起来,吩咐听差马上给但丁端一条最大的煎鱼来。

2.但丁年轻的时候,喜欢在他的家乡翡冷翠(佛罗伦萨)的广场上仰天枯坐。尤其是在仲夏之夜,他常常伴着满天的星斗坐到天明。这个孤独的青年诗人有着十分惊人的记忆力。一天晚上,有个陌生人径直向但丁走去,躬下身说道:“久仰您的诗名,知道您是翡冷翠的骄傲。在下承诺回答一个问题,但苦于自己学识浅薄,无法解答,特请先生襄助。我要回答的问题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鸡蛋。”但丁脱口而出说。那人点点头走了。几年之后的某一天,但丁仍然坐在那个广场上仰望星空,还是那个陌生人走上前去,继续数年前的对话:“那么,如何烹调呢?”但丁看了来人一眼,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放一点盐。” 


著名作品

爱情诗歌《新生》

哲学诗歌《宴会》

抒情诗《诗句集》

长诗《神曲》

拉丁文文章《俗语论》

政论文《王国论》

拉丁文诗歌《牧歌》

但丁的被收集的《书信集》

但丁的作品基本上是以意大利托斯卡纳方言写作的,对形成现代意大利语言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因为除了拉丁语作品外,古代意大利作品只有但丁是最早使用活的语言写作,他的作品对意大利文学语言的形成起了相当大作用,所以也是对文艺复兴运动起了先行者的作用。


弗朗西斯克·彼特拉克

佩特拉克

弗朗西斯克·彼特拉克(意大利文:Francesco Petrarch,1304年7月20日 - 1374年7月19日)是意大利早期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学者,人文主义的奠基者,早期资产阶级的艺术和道德观的建立与他是分不开的。


生平

1304年7月20日生于阿雷佐城,1374年7月19日卒于阿尔夸。父亲是佛罗伦萨的望族、律师。他自幼随父亲流亡法国,后攻读法学。父亲逝世后专心从事文学活动,并周游欧洲各国。他还当过神甫,有机会出入教会、宫廷,观察生活,追求知识,提出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思想”,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彼特拉克的父亲原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律师,因与黑党领袖不和,于1302年被逐出城,迁居到阿雷佐。1304年7月20日,彼特拉克就在这里出生。以后又经过几次搬迁,在1312年他们家迁到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当时的教廷就在那里。因此彼特拉克与教皇等上层分子都有密切联系。这种情况既关系到他的成长,也有助于他以后的人文主义活动。

彼特拉克少年时就喜爱文学、修辞,对古典作品尤其感兴趣,古罗马维吉尔的诗歌、西塞罗的讲演都强烈地吸引着他。但他父亲却要他成为一个法学家。因此,从1316年起,他先后在法国的蒙得玻利和意大利的波伦亚学习法律。1320年父亲去世,他便放弃了法学,自由地发展自己的爱好。同年他回到阿维农,担任一个次要的教职。1330—1347年,他一直在红衣主教万尼·科伦那手下任职。

在教会里的工作并不忙,这就使他一面参与教廷的一些政治、外交活动,一面不倦地学习文学、创作诗歌。作为诗人,彼特拉克的名声很快传开。1340年,巴黎和罗马争相邀请他去接受桂冠。结果他决定去罗马。1341年4月8日,他在罗马的卡匹托利山上接受了“桂冠诗人”的称号。

1374年7月19日,彼特拉克在一个叫阿克瓦的小村里去世。当人们发现他的遗体时,他的头还埋在维吉尔的手稿中。


作品

《彼特拉克》是文艺复兴时期用人文主义观点研究古典文化的最早代表。他广泛搜集希腊、罗马的古籍抄本,并且敢于突破中世纪的神学观念,用新时代的眼光,把人和现实生活放在中心位置,诠释古典著作。他对古典文化的研究,对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本人的创作,都发生了影响。

彼特拉克用拉丁语写了许多诗歌、散文。这些作品歌颂人的高贵和智慧,宣传人可以追求尘世幸福,享受荣誉的权利,并向中世纪宣扬的神权说和禁欲主义提出挑战。他还认为,人的高贵并不决定于出身,而是决定于人的行为。著名的叙事诗《阿非利加》(写作始于1338年或1339年,但未完成)描写古罗马统帅西皮奥战胜汉尼拔的英雄事迹,歌颂罗马的伟大,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这部作品使他在1341年4月8日获得桂冠诗人的称号。

《秘密》 借圣奥古斯丁同诗人的对话,宣传人文主义,诗人热烈为爱情和荣誉辩护,认为爱情同热爱上帝,追求人间的幸福同追求永恒的幸福,是一致的。

代表作《歌集》相传为诗人于1327年见到美丽少女萝拉后陆续写下300多首十四行诗和1347年萝拉死后为表达哀思的一些抒情诗的结集,用意大利语写成,主要是爱情诗。彼特拉克跳出旧抒情诗的框框,以丰富多彩的色调,细致入微的笔触,描绘萝拉的形体之美,刻画自己复杂的思想感情和内心活动。这些诗篇大胆歌颂爱情,表达对幸福的渴望,反映出人文主义者蔑视中世纪道德,热爱生活的世界观。彼特拉克的诗音韵优美,结构周密,常常借助自然景物来歌颂萝拉,传达细微的感情。他使十四行诗这一新诗体艺术上臻于完美。他的抒情诗,特别是十四行诗,为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后人为此把他尊称为诗圣。《歌集》中的长诗《我的意大利》,是一首政治抒情诗。诗人谴责意大利的君主们利用外族雇佣军进行内战,让“豺狼与绵羊同居”,善良的人民蒙受灾难。他的其他政治抒情诗还对教会进行猛烈的抨击。彼特拉克的一些诗篇,也反映了他内心的矛盾,反映了文艺复兴初期的人文主义者的矛盾。文艺的复兴是时代的进步。

彼特拉克用拉丁文写过一部历史著作《名人列传》。

彼特拉克的诗很丰富,其中《歌集》、《阿非利加》、《意大利颂》和《名人列传》著称于世。


十四行

彼特拉克通过长期的创作实践,把十四行诗推到一个完美的境地,发展成为一种新诗体,即“彼特拉克诗体”。这种诗体被后来的乔叟、莎士比亚等著名文学家和诗人所模仿,为欧洲诗歌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因此,彼特拉克又被尊为“诗圣”。

《歌集》中还有少量的爱国主义诗篇和政治讽刺诗,其中《我的意大利》最有代表性。当时的意大利由于受到教皇的干涉、外敌的入侵以及各城邦国相互混战,长期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目睹这种现实,诗人写道:“ 看吧,  我的祖国,  你所喜爱的我的故乡,  正在为无名原因引起的战争  和那不能抑制的纠纷,  受着多么残酷的  折磨和煎熬!  这血和泪凝成的诗句,饱含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情,寄托着渴望祖国统一的强烈愿望。”


薄伽丘

乔万尼·薄伽丘

乔万尼·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年-1375年),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诗人,以故事集《十日谈》留名后世。一译卜伽丘,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杰出代表,人文主义者。代表作《十日谈》批判宗教守旧思想,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其与但丁、彼特拉克合称“文学三杰”。


生平

薄伽丘是佛罗伦萨商人凯利诺·薄伽丘和一个法国女人的私生子。关于他的诞生地,缺少确切的资料予以论断。据说他生于佛罗伦萨附近的契塔尔多,一说生于巴黎。幼年时生母去世,随父亲来到佛罗伦萨。不久,父亲再婚,他在严父和后母的冷酷中度过了童年。

后来,他被父亲送到那波利,在父亲入股的一家商社不情愿地学习经商,毫无收获。父亲又让他改学法律和宗教法规,但无论是商业还是法律,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自幼喜爱文学,便开始自学诗学,阅读经典作家的作品。这段生活使他亲身体验到市民和商人的生活以及思想情感,融入到他日后写成的《十日谈》中。

在那波利生活期间,薄伽丘有机会出入安杰奥的罗伯特国王的宫廷。在这里,他被压抑的个性和才智得以充分地施展。他同许多人文主义诗人、学者、神学家、法学家广泛交游,并接触到贵族骑士的生活。这丰富了他的生活阅历,扩大了文化艺术视野,进一步焕发了他对古典文化和文学的兴趣。他在宫廷里又认识了罗伯特的私生女玛丽娅,对她产生了爱情。这一段富于浪漫情调的经历,也在他的文学创作中留下了很深的印痕,他日后在文学作品中塑造的一些女性形象,可以见出玛丽娅的影子。

1340年冬,薄伽丘父亲的商业活动受到挫折,经济状况恶化,一蹶不振。薄伽丘无法维持原先悠闲自在的生活,便回到佛罗伦萨。在佛罗伦萨尖锐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他始终坚定地站在共和政府一边,反对封建贵族势力。他参加了行会,曾担任管理财务的职务,多次受共和政府的委托,作为特使去意大利其他城邦和教廷执行外交使命。

1350年,薄伽丘和诗人彼特拉克相识。翌年,他受委托去邀请被放逐的彼特拉克回佛罗伦萨主持学术讨论。从此,这两位卓越的人文主义者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

薄伽丘潜心研究古典文学,成为博学的人文主义者。他翻译了荷马的作品,在搜集、翻译和注释古代典籍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晚年,他致力于《神曲》的诠释和讲解,曾主持佛罗伦萨大学《神曲》讨论。

1373年10月23日,薄伽丘抱病在佛罗伦萨大学《神曲》讨论会上作了最后一次演讲。第二年,契友彼特拉克的逝世,给他精神上很大的打击。1375年12月21日,薄伽丘在契塔尔多逝世。


作品

薄伽丘是位才华横溢,勤勉多产的作家。他既以短篇小说、传奇小说蜚声文坛,又擅长写作叙事诗、牧歌、十四行诗,在学术著述上也成就卓著。

传奇小说《菲洛柯洛》是薄伽丘的第一部作品,大约写于1336年左右。它以西班牙宫廷为背景,从中世纪传说中汲取素材,叙述一个信仰基督教的少妇和一个青年异教徒的爱情故事。他们冲破种种阻挠,有情人终成眷属。《十日谈》中有两则故事就取材于这部作品。《菲洛柯洛》是欧洲较早出现的长篇小说。

叙事长诗《菲洛斯特拉托》(约1338年)和《苔塞伊达》(1340—1341),分别从《特洛伊传奇》和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中撷取题材,它们赞颂纯洁的爱情、高尚的友谊,展示人世间生活的美和友情的欢乐,在古典的题材中注入了现代的情感。这两部作品开了8行体诗的先河。

牧歌式传奇《亚美托的女神们》(又称《佛罗伦萨女神们的喜剧》,约1341),在形式上仿效但丁的《新生》,用散文连缀三韵句诗歌。薄伽丘借用神话题材,抒写亚美托在爱情的陶冶下,由一个粗野的牧羊青年转变为品格高尚的人,其间穿插了7位女神向亚美托讲述自己的爱情经历。

长诗《爱情的幻影》(1342—1343)受到但丁《神曲》的影响,用三韵句写成,具有隐喻诗的特点。薄伽丘叙述自己一次寓意性的旅行,把歌颂德行和赞美纯洁的爱情结合起来。

《菲埃索拉的女神》(1343—1354)是又一部8行体长诗,写女神和牧羊人相爱,得罪了黛安娜女神,遭到惩罚,一对恋人化作两条河流,但最后双双流入阿诺河,又汇集到一起。《菲洛美塔的哀歌》,是仅次于《十日谈》的一部重要作品。它写于薄伽丘从那波利返回佛罗伦萨之后的1343至1344年间。这部传奇小说描写被恋人抛弃的女子菲娅美塔的遭遇,细致地抒写她的爱和怨、希望和痛苦,翘首盼望恋人归来的心理,堪称欧洲最早的心理小说。

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都是以爱情为主题,借鉴古希腊古罗马诗歌、神话、传奇,显示了中世纪传统和骑士文学的痕迹,但又摆脱了俗套,充满对人世生活和对幸福的追求,谴责禁欲主义。晚年,薄伽丘一心钻研古典文化,埋头著述《异教诸神谱系》(1350—1375)和《但丁传》是两部最重要的作品。前者以丰富的史料叙述神和英雄的起源,展示神话的基础,后者则是意大利研究但丁的最早学术著作之一。薄伽丘在他的理论著述中,批判教会对诗歌的诋毁,提出“诗歌即神学”的观点;他阐述诗歌应当模仿自然,反映生活,强调文学的启迪和教育的巨大作用;要求诗人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中汲取营养,并讲求虚构、想象。薄伽丘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中世纪神学的观念,但他的文艺理论为文艺复兴时期诗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日谈

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 ,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十日谈》叙述1348年佛罗伦萨黑死病肆行时,10名男女青年到乡村避难,借欢宴歌舞和讲故事消遣时光,10天里每人讲一个故事,共得 100 个故事。人文主义思想像一根红线贯串这部故事集。作者把抨击的矛头直指宗教神学和教会,揭露教规是僧侣们奸诈伪善的恶因,毫不留情地揭开教会神圣的面纱,辛辣地嘲讽教廷的驻地罗马是“容纳一切罪恶的大洪炉”。爱情故事在《十日谈》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者认为,禁欲主义是违背自然规律和人性的,人有权享受爱情和现世幸福,他在许多故事里以巨大的热情赞美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等级观念,蔑视金钱和权势,争取幸福的斗争。《十日谈》还批评封建特权,维护社会平等和男女平等。不少故事叙述了卑贱者以智慧和毅力战胜高贵者。作者还宣扬全面发展的人的理想,强调人应当既健康、俊美,又聪明、勇敢,多才多艺,全面和谐地发展。

薄伽丘以丰富的生活知识和巨大的艺术力量,刻画了数百个不同阶层、三教九流、具有鲜明个性和性格的人物形象,展示出意大利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抒发了文艺复兴初期的自由思想。他采用框形结构,把 100 个故事巧妙串连起来,使之成为一部思想上、艺术上都异常完整的作品。这些故事吸取了民间口语的特点,语言精练、流畅 ,又俏皮、生动,开创了欧洲短篇小说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十日谈》对欧洲文学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英、法、西班牙和德国不少作家的作品都模仿《十日谈》,或从它的故事中吸取创作素材。


达·芬奇

列奥纳多· 达·芬奇

列奥纳多· 达·芬奇 (1452-1519)(意大利文:Leonardo da Vinci,1452年4月15日-1519年5月2日),又译:达文西,全名列奥那多·迪·塞尔·皮耶罗·达·芬奇(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画家、科学家、人类智慧的象征,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负盛名的艺术大师。他不但是个大画家,同样还是一位未来学家、建筑师、数学家、音乐家、发明家、解剖学家、雕塑家、物理学家和机械工程师。他因自己高超的绘画技巧而闻名于世。他还设计了许多在当时无法实现,但是却现身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总的来说,达芬奇大大超越了当时的建筑学,解剖学和天文学的水平,但是却未能推动其发展。

他于1452年出生于佛罗伦萨,虽然他是一个私生子,但是却很被重视,历史资料显示,安东尼奥·达·芬奇(达芬奇的祖父)在一本笔记本的后页上写到:1452年4月15日,星期六,夜间第3个小时,我有了一个孙子,我儿子塞尔·皮耶罗的儿子,名为列奥那多。5岁时能凭记忆在沙滩上画出母亲的肖像,同时还能即兴作词谱曲,自己伴奏自己歌唱,引得在场的人赞叹不已.《最后的晚餐》是世界最著名的宗教画,《蒙娜丽莎》则为世界上最著名,最伟大的肖像画.这两件誉满全球的作品使达·芬奇的名字永垂青史.达·芬奇独特的艺术语言是运用明暗法创造平面形象的立体感。他曾说过:"绘画的最大奇迹,就是使平的画面呈现出凹凸感."(*达·芬奇是闻一多首创翻译名,乃按意大利语翻译。旧译“达·文西”乃按英语翻译,误;意大利语 ci 读如“奇”非“西”)“上天有时将美丽、优雅、才能赋予一人之身,令他之所为无不超群绝伦,显出他的天才来自上苍而非人间之力。莱奥纳多正是如此。他的优雅与优美无与伦比,他的才智之高可使一切难题迎刃而解。”这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传记作家瓦萨里对达芬奇的溢美之词。


生平

莱奥纳多1452年4月15日出生于意大利中部据佛罗伦萨不远的芬奇市(Vinci),并在那儿度过了童年。1469年,他来到佛罗伦萨并在Verrocchio的画室学徒。1472年,进入当年画家协会。

在艺术方面,他是一位雕塑能手但特别注重绘画艺术,他说:“绘画是自然的女儿。”

传说,在他年轻时,有一次帮老师在一副名为《约翰为基督洗礼》的画中画了一个小天使,结果其水平超过了老师画的所有其他人物。这位在当年已有些名气的老师羞愧难当,从此不再涉猎绘画,只搞雕塑了。

在科学方面,他观察天体,曾写下:“太阳是不动的。”几乎是与哥白尼同时发现了“太阳中心说”;他研究飞行的科学原理,设计制造了第一个飞行器;他解剖过三十多个尸体,探究人体结构并第一个发现了婴儿在母体中的生长过程。他曾说过:“你可能会被这天然的臭气弄得退避三舍…….....你还可能缺乏耐心且不够勤奋,在这些方面我不曾被贪欲或懒散所阻碍,阻碍我的只是时间不够。”

达·芬奇年轻时在佛罗伦萨画派画家韦罗基奥的工作室学画,1481年离开佛罗伦萨去米兰,其后获法王法兰西斯一世(Francis I) 邀请,前往法国。达芬奇是当时世界的一位天才,他的主要才能表现在科学发现和想象上,他曾经设计过直升机、飞行器、热气球、攻城器,设计过城市防御体系、排水系统,研究过人体解剖、比例、透视。他是欧洲第一位描画风景的画家,他以科学、清晰的头脑著称。当然,也有人认为他很少动手实现他的设想,很少做出真正的成绩,因此在科学上他只是虚名。在文艺复兴“三杰”中(另两位是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他画中的人物真实、栩栩如生,构图严谨、稳重。

晚年达芬奇定居于法国罗瓦河谷的克劳城堡(Chateau De Clos Luce),并在该处完成他的自画像。晚年的达芬奇却变得泰然、宁静,致力研究信仰与自然的关系。他于1519年在克劳城堡去世。

“一日充实,可以安睡;一生充实,可以无憾”是他遗嘱中的名句。


轶事

达·芬奇从小就表现出了绘画天赋,他画的小动物惟妙惟肖,于是父亲就把他送到好友,著名画家和雕刻家佛罗基阿的画坊当学徒。

达·芬奇来到画坊以后,老师佛罗基阿就拿来一个鸡蛋让他画,达·芬奇很快就画了几张,可是老师让他继续画,一连几天都是如此。达·芬奇终于不耐烦了,认为教师小瞧了他,让他画这么简单的鸡蛋。教师看出了他的心思,意味深长地说:“这个蛋可不简单,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蛋,即使是同一个蛋,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一样啊。”

达·芬奇恍然大悟,原来老师是为了培养他观察事物和把握形象的能力呀。从此以后,他废寝忘食地训练绘画基本功,学习各类艺术与科学知识,为他以后在绘画和其它方面取得卓著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达·芬奇不仅是位成绩斐然的艺术家,还是一位多才多艺的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上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他深入地观察研究动物、植物、地质乃至人体本身。他还模仿鸟的翅膀,设计了一个类似飞机的飞行机械。他还设计了许多先进的纺车、高效率的机床、冲床,最早提出了地质学的概念,第一次正确、全面地描述了人体骨骼、肌肉和人体比例。他的科学实践为以后的科学家提供了思想的源泉。由于达·芬奇的激进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政治观,使他受到封建宗教势力的长期迫害。1517年已是65岁高龄的他,拖着病躯仍然被迫离开了祖国,侨居法国。两年后,这位艺术巨擘溘然长逝。

为纪念这位伟大的艺术和科学大师,1928年在他的故乡成立了“莱奥纳多 达芬奇博物馆”,之后又成立了“芬奇的莱奥纳多博物馆”(Museo Leonardiano di Vinci,位于芬齐市Conti Guidi古堡。)在米兰的科学技术博物馆(Museo Nazionale della Scienza e della Tecnica,地址为Via S.Vittore 21)中也有莱奥纳多 达芬奇的专题介绍。


大事年记

1452年4月15日意大利佛罗伦斯共和国的文西村近郊,赛尔·皮耶洛·达芬奇与卡特莉娜所生

1465年 进入韦罗基奥的工作室成为入门弟子(13~14岁)

1473年 创作《圣告图》

1476年 被告密与韦罗基奥的其他弟子犯了同性恋之罪,由于他矢口否认,最后被释放(24岁)

1482年 绘《三贤王的膜拜》,返往米兰(30岁)

1483年 接受圣佛郎西斯克,格兰德教会订作《岩石上的圣母》(31岁)

1495年 开始绘制《最后的晚餐》(43岁)

1502~03年 回到佛罗伦斯,开始绘制《蒙娜丽莎》(50岁)

1516年 应法王之邀,赴法国安伯瓦兹(64岁)

1519年5月2日 去世于安伯瓦兹(67岁)

达·芬奇生前留下大批未经整理的用左手反写的手稿,难于解读。只有到 17世纪中叶,才有学者整理小部分达·芬奇手稿。达·芬奇的主要手稿丢失了二百多年,直到1817年才重见天日。


手稿分类

* 达·芬奇论绘画

* 《绘画论》1817年从乌尔宾诺图书馆发现经达·芬奇弟子梅尔兹整理的绘画论手稿。

* 论雕刻

* 论建筑。包括教堂草图,拱型结构分析

* 论生理。论人的生死、记忆、智力和欲望

* 论解剖学

* 论动物学

* 论天文。论地球、太阳和行星。

* 论地理。论地下水,地质学,意大利运河,法国的道路,论开矿。

* 论哲学

* 小故事

* 书信


著名作品

达芬奇最为世人所熟悉的就是他绝高的绘画艺术,其最著名的作品有:《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岩间圣母》《圣安娜与圣母子》等。

1《蒙娜丽莎》

《蒙娜丽莎》的绘制前后历时四年。这幅肖像画的原型是达·芬奇朋友的妻子。据说模特是佛罗伦萨人,刚刚丧婴,为解除她的痛苦并露出自然的微笑,莱奥纳多便请人来为她奏乐。她的微笑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有时似乎是很严肃有时又象很温柔;有时略含忧伤有时又显讥讽。蒙娜丽莎的右手更被称为“美术史上最美的一只手”。为作这幅画,达·芬奇先研究了她的心理,为保持她欢愉的心情还特别请来竖琴师和歌手为她表演。达·芬奇极其准确地捕捉到了蒙那丽莎一瞬那的迷人微笑,用精湛的笔触细致入微地描画了她微妙的心理活动。现今你看这幅画时,依然会感受到她的微笑所蕴含的摄人心魄的力量。

2《维特鲁威人》

3《莉妲和天鹅》

4《受胎告知》

5《最后的晚餐》

最后的晚餐《最后的晚餐》是达·芬奇为米兰圣玛丽亚修道院食堂而作的壁画,取材于《圣经》中耶稣被他的门徒犹大出卖的故事。在这幅作品中,达·芬奇精彩地刻画了当耶稣在晚餐上说出“你们中间有一个人出卖了我”这句话后,他的12个门徒瞬间的表情。透过每个人不同的神态表情,你可以洞察到他们每人的性格和复杂心态。画面布局突出耶稣,门徒左右呼应。坐在中央的耶稣庄严肃穆,背景借明亮的窗户衬托出他的光明磊落。叛徒犹大处于画面最阴暗处,神色惊慌,喻示他心地龌龊丑恶,与耶稣形成鲜明对照。在这幅画里,达·芬奇用现实主义的手法讴歌了真理与正义,鞭挞了叛徒的行为与邪恶势力。为创作这幅画,达·芬奇付出了惊人的劳动。为准确刻画犹大这个人物,他到各种场合观察罪犯、流氓和赌徒,反复揣摸他们的心态、神态和形态,并画了大量的速写,直到画出他满意的形象。这幅画的巨大成功致使以后的画家没人敢再涉足这个题材。

6《圣母子与圣安娜》

7《岩间圣母》


米开朗基罗

米开朗基罗·博那罗蒂Michelangelo di Lodovico Buonarroti Simoni,1475年3月6日-1564年2月18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文艺复兴时期雕塑艺术最高峰的代表。1505年在罗马,他奉教皇尤里乌斯二世之命负责建造教皇的陵墓,1506年停工后回到佛罗伦萨。1508年,他又奉命回到罗马,用了四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著名的西斯廷教堂天顶壁画。1513年,教皇陵墓恢复施工,米开朗基罗创作了著名的《摩西》、《被缚的奴隶》和《垂死的奴隶》。1519-1534年,他在佛罗伦萨创作了他生平最伟大的作品——圣洛伦佐教堂里的美第奇家族陵墓群雕。1536年,米开朗基罗回到罗马西斯廷教堂,用了近六年的时间创作了伟大的教堂壁画《末日审判》。之后他一直生活在罗马,从事雕刻、建筑和少量的绘画工作,直到1564年2月18日逝世于自己的工作室中。

米开朗基罗代表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雕塑艺术的最高峰,他创作的人物雕像雄伟健壮,气魄宏大,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他的大量作品显示了写实基础上非同寻常的理想加工,成为整个时代的典型象征。他的艺术创作受到很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影响,常常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和浪漫主义的幻想,表现当时市民阶层的爱国主义和为自由而斗争的精神面貌。米开朗基罗的艺术不同于达·芬奇的充满科学的精神和哲理的思考,而是在艺术作品中倾注了自己满腔悲剧性的激情。这种悲剧性是以宏伟壮丽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他所塑造的英雄既是理想的象征又是现实的反应。这些都使他的艺术创作成为西方美术史上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米开朗基罗六岁时丧母,养在一个石匠的妻子的家里,因此从小就对雕塑发生兴趣。父亲送他进拉丁文与希腊文学校学习,但是他学画画,父亲训斥也无用,十三岁进入佛罗伦萨画家画室学画;1489年转到另一个画家学雕塑。后来当上美术学校的学生兼助手。那里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人文主义学者集中的地方。在那里干了十四年,在思想和艺术上被培养成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使他离开佛罗伦萨到罗马。二十四岁作为雕塑家开始从事创作,制作了著名的<<大卫>>(雕塑)和<<圣家族>>(壁画),又为教皇在梵蒂冈的西斯廷小教堂画壁画,用了四年时间凭一个人在五百多平方米的天顶上画了三百四十三人,对于如此宏大的工程,找来一些人作助手,最后中意的只有一个调制颜料干杂活的,绘画都由他自己动手。米开朗基罗画的这些巨人充满超人力量,善于表现丰富的运动,并达到戏剧性高潮。人们从中感受到的是对人类的庄严颂歌。他生命的最后二十年专稿建筑。他的作品雄壮宏伟,因此他所画的女性也具有男性的气质。一生未婚,纯讲精神而不涉及肉体。他在孤独中奋战了一生。


著名作品

壁画《最后的审判》《创世纪》《保罗归宗》《彼得殉难》

雕塑《大卫》《哀悼基督》


拉斐尔

主词条: 拉斐尔

拉斐尔·圣奇奥(意大利文:Raffaello Sanzio,1483年4月6日-1520年4月6日),常简称拉斐尔(拉丁文:Raphael),是一位意大利画家,亦是建筑师。他的作品具有优雅、秀美的风格。他善于把“神”画成具有“人”的形象,他画的圣母就是生活中神态优美、心地善良的普通母亲的形象。他的代表作是壁画《西斯廷圣母》。这幅作品体现了拉斐尔独特的画风和人文主义思想。


生平

1483年4月6日生于乌尔比诺

拉斐尔1520年4月6日卒于罗马。原名拉法埃洛·圣乔奥。自幼随父(乌尔比诺公爵的宫廷画师)学画,后又转入佩鲁吉诺门下。

1500年出师。拉斐尔早期作品就显露出非凡的天才。21岁时画的《圣母的婚礼》不仅表明他充分吸收了佩鲁吉诺的艺术精华,而且后来居上,无论构图与形象塑造都有所创新。尤其是画面的平衡,背景的描绘,圣母玛利亚及其夫约瑟形象的端庄 、文雅,均为前辈画家作品中所罕见。

1504 ~1508 年他居留佛罗伦萨,那里一度恢复的共和政治、民主精神和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了他。同时他对各画派大师的艺术特点均认真领悟,博采众长,特别倾心学习达·芬奇的构图技法和米开朗琪罗的人体表现及雄强风格,使其独具古典精神的秀美风格日趋成熟,从而迅速取得了和达·芬奇、米开朗琪罗鼎足而立的巨大成就。他的一系列圣母画像,和中世纪画家所画的同类题材不同,都以母性的温情和青春健美而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其中最有名的是《带金莺的圣母》(藏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草地上的圣母》(藏维也纳美术史博物馆)和《花园中的圣母》( 藏卢浮宫博物馆)。

1512~1513年绘成的大型油画《西斯廷圣母》,人物形象和真人大小相仿,由圣母、圣徒组成的三角形构图,庄重均衡,圣母和耶稣的体态健美而有力量,表现了母爱的幸福与伟大。另一幅更为高大的是祭坛画形式的《福利尼奥的圣母》和稍后创作的《椅中圣母》、《阿尔巴圣母》,都堪称是他完美无缺的作品。1509年后,他被罗马教皇尤里乌斯二世邀去绘制梵蒂冈皇宫壁画,其中签字厅的壁画最为杰出。这批遍布大厅四壁和屋顶的绘画 ,分别代表了人类精神活动的4个方面 :神学、哲学、诗学和法学,作品除发挥了他特有的绘画风格外,还特别注意到了绘画表现与建筑装饰的充分和谐,给人以庄重显明、丰富多彩之感。这期间重要作品还有为埃利奥多罗厅绘制的《埃利奥多罗被逐出神殿》和《波尔申纳的弥撒 》,为火警厅绘制的《波尔戈的火警》和为法尔内西纳别墅绘制的《加拉泰亚的凯旋》等。这些作品的形象塑造和光色运用都达到了新的境界,被誉为古今壁画艺术登峰造极之作。

 

在西班牙电影《三个不道德的女人》(一)中介绍了拉斐尔的一些生活轶事,并且详细有介绍了《 披纱女子像》中的女子的一些背景,虽然不知道是否真实,但能有一定的参考作用,片中的译名为:拉裴罗 乔桑。


作品

《圣母的婚礼》《西斯廷圣母》《雅典学院》

他的肖像画也有很高成就。特点是形神兼备,气韵盎然。多采用微侧半身姿态,将背景隐去,唯以人物自然亲切的神态突出于画面。代表作为《 卡斯蒂廖内像 》和《 披纱女子像》。前者描绘一位学者,其优雅的风度和深厚的学识表现得淋漓尽致。后者描绘的是一位女郎,她的容貌和作者笔下的圣母形象近似,但典雅的服饰,健美的体态,恰如其分地表现了生活中的女性。1520年春 ,他已患重病 ,仍在绘制《基督变容》,虽未能完成,但出自其手的部分仍光辉照人,气势磅礴,表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自己的风格。



*.欧洲文艺复兴的“以人为本”与各国特点
作者: 刘明翰

摘 要: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先进性,不仅表现在新思想、新文化,以及反封建、反神学的蒙昧上,更体现在“以人为本”的先进文化上。对文艺复兴运动的研究,特别是对欧洲各国文艺复兴特点和文化载体的研究,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的研究,都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文艺复兴发生在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型的过渡时代,是欧洲在意识形态和科技领域内开展的一场新思想、新文化的革命运动,这是以反封建、反天主教会、针对神学蒙昧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文艺复兴不限于思想文化范畴,它是近代欧洲革命的曙光,引发了欧洲社会多方面的空前的深刻变革。恩格斯曾高度评价文艺复兴,指出“这是一个人类从来未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1](P445)许多巨人“不再集中他们的思想与他们的才力于来世天堂上的存在了。他们竭力想建设他们的天堂在这一个地球上,并且老实说,他们的成功是很多的。

一、先进文化与“以人为本”

欧洲文艺复兴充分揭示了先进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在历史关键时刻的重要作用。先进文化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灵魂,是促进社会的导向和动力之一。它发挥着震古烁今、振聋发聩的精神解放的作用。文艺复兴各个领域的代表人物都是先进知识分子,他们是新兴阶级的代表,他们的思想和理念,反映了新兴生产力,对步履蹒跚、长夜无歌的旧社会,扮演着启蒙和掘墓人的角色。文艺复兴时代,人才辈出、群星灿烂,先进知识分子是博识奇能的多面手。例如,但丁既是文学家,又是著述《论世界帝国》的政治家;达·芬奇不仅是大画家,还是驰名的力学家、大数学家兼工程师;哥白尼是近代天文学的创始人,又是数学家;德国的阿·丢勒既是雕刻家、画家又是建筑师;近代德国宗教改革的旗手路德,还是一位杰出的教育思想家、语言学家,他创造了现代德国的散文……上述这些巨人的观念和作品,代表了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先进文化,是新的社会形态的火种,是新的社会不断前进发展的力量源泉。历史证明,古今中外任何朝代中,没有先进文化支持的繁荣或暂时的“盛世”,实质只是一束没有根基的浮萍,或是没有灵魂的泥塑,其结果必然在泥沼中飘散或化为一堆泥土。欧洲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在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文艺复兴的基础上前进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以及观念和道德规范的形成,都能从文艺复兴运动中寻觅出其最初的根源。

欧洲中世纪的知识分子问题曾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史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雅克·勒戈夫认为知识分子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主要指的是随着12世纪城市的兴起而从事精神劳动,以教学和研究文化等工作为主要专业的人士,13世纪以后随着大学的产生和发展,知识分子走向成熟。文艺复兴时代,各国人文主义者、大学教员以及传播文化的教士等是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先进知识分子在各个时代有不同的标准和条件。文艺复兴运动前后,由于先进文化的载体主要在城市而非乡村,多数是在大学、文化团体、教士、官员之中,而不在商界或军界之内。因而先进知识分子依文化的载体而转移。他们代表了新的生产力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的愿望。文艺复兴时先进知识分子中最热衷的思潮是人文主义,其主要标准是以人为中心,反对以神为中心,提倡人性,反对神性。

关于人文主义和“以人为本”的问题,意大利和欧洲各国新兴资产阶级中先进的知识分子,借助“复兴古典文化”的名义,对古代希腊、罗马的著述、文物进行了广泛的整理和研究。一时出现古典文化的“再生”、“复兴”的局面,被资产阶级学者后来称之为“文艺复兴”。其实并非古代奴隶制文化的复活,而是利用古典作品文学艺术中的现实主义成分,自然科学和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去反对封建的神学体系和经院哲学。“文艺复兴”这一专有名词,在历史上被长期沿用下来。文艺复兴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欧洲各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全面的转折和变化。文艺复兴时代精神的象征是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是同中世纪的基督教和经院哲学思想完全对立的思想和价值体系。人文主义者歌颂世俗,放眼现实世界,相信人的力量,主张以人为中心,反对以神为中心,认为人是生活的创造者和主人,应发挥人的才能,追求人的理想。

人文主义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人文主义从反对中世纪的神本位,逐步发展为提出“人本位”,在哲学观上表现为人本主义,政治上表现为民族主义。在伦理思想上表现为反禁欲主义,文学上表现为古典主义,艺术上表现为现实主义,提倡文艺摆脱神学束缚,表现出人的思想、感情和智慧。必须指出:人文主义者一词到文艺复兴时期才开始使用,而人文主义一词要到更晚一点才被使用。人文主义思想的主要特征是:1.“以人为本”人为中心,反对神主宰一切,主张发展人的个性,反对神权,提倡人权,发挥个人的“才智”和自我奋斗,赞扬英雄史观;2.肯定现实世界和现世生活,向往享乐、功利和致富,反对悲观、禁欲、遁世和虚伪造作;3.否定对教皇和教会绝对服从,嘲笑僧侣的愚昧,蔑视贵族的世家出身,反对封建特权和等级制;4.提倡理性,追求知识和技术,重视科学实验,反对先验论,主张探索自然,欣赏资产阶级新文化的各种表现形式。

文艺复兴时代的“以人为本”、反对“以神为本”,其主要方向是把人当作主体,强调人的主体性,人有其独立的个性和人格,反对人被边缘化,主张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终的本质和根源。“文艺复兴”时期中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对人的注意,描写人、歌颂人、把人放在宇宙的中心。[3](P6)“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是:1.肯定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人本地位和作用。2.这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的是尊重人和塑造人。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的价值(社会价值和能力价值),并塑造人,主张既要描述人的秀美或刚毅、内心的丰富或精神,又要把人塑造为权利的主体和责任的主体。3.是一种思维方式,要求处理一切问题都要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和发展命运,关注

人的共性和个性,树立人的自主意识。4.否定封建文化和神学的主导地位。

人文主义和“以人为本”的提出,有过积极贡献,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但由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是“以人为本”的最初的滥觞阶段,而人文主义者的经济状况———一些人属于当官、经商的社会上层或中上层的有产阶级,政治上不少人属于官僚阶层,思想上反映的是新兴资产阶级的观念,“著名的人文主义者大部分都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和积极的社会活动家”。[4](P15)他们虽然反对封建社会,却并非无神论者,并不反对宗教和上帝,也从未否定过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他们的思想、观点以及作品的题材和内容还受宗教的制约和影响,他们很少同下层劳动人民接触。他们心目中的人,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自己,对下层劳动人民大众是轻视的,他们以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反对封建。文艺复兴时代的“以人为本”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同欧洲启蒙运动时代强调的人权和民主,特别是同社会主义阶段我国提倡的“以人为本”是有原则差别的。

 

二、文艺复兴史的研究必须前进和拓宽


长期以来,关于文艺复兴史的权威性巨著主要有两部,即:(瑞士)布克哈特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和(英)西蒙斯著《意大利文艺复兴史》(或简史)。布克哈特的巨著对意大利文艺复兴作为一个文明的整体加以阐述,指出文艺复兴同中世纪的文化迥然不同。文艺复兴文化是欧洲近代文化的源泉。这本巨著是文艺复兴研究的奠基性著作,流传甚广。成为西方史学中关于文艺复兴史正统理论的基础,有重大历史价值和优点,主要是:1.继承并综合了各国学者长期以来对文艺复兴研究之大成,发扬了伏尔泰等人研究和著述文化史的创新精神,摆脱了欧洲传统史学《历史》、《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朗克史学等内容上只限于政治、军事、外交史的范畴,建立了新的布克哈特的史学传统。2.此书没有单纯叙述文化,而是把政治、社会同文化联系起来,全书内容中“1/4是意大利政治和城市共和国、史观有一些唯物论成分”。3.对新兴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创造的“先进文化加以肯定和颂扬,揭露了教会内部的黑暗和腐败”。书中初步改变了以贵族王侯为主导地位的体系。4.深入分析了古典文化的复兴,肯定了人文主义,提倡人性,反对神权,重视个人价值,奠定了新世界观的基础。5.结构和体系有所创新,如:文章的标题,“人的发现和世界的发现”,“作为艺术工作的国家”,“道德和宗教”等是对文艺复兴史和文化史研究的突破。

布克哈特的巨著由于历史和阶级的以及唯心史观的局限,亦有其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为:1.把中世纪视为黑暗时代,是因为当时史学界的偏见,对中世纪史内容及中世纪与文艺复兴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2.全书基本上没有叙述社会物资生活基础的内容,对文艺复兴的前提和背景未能深入分析,没有联系新兴资产阶级和下层群众反对教会和封建主的斗争以及他们的政治和文化要求,某些内容宣扬阶级调和。3.把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成就,归功于一小部分君主和统治者的天才、爱好和提倡,书中看不到下层劳动人民对托斯坎尼方言的创造,以及无数能工巧匠对文艺复兴艺术建筑等的贡献。4.对文艺复兴的历史进程缺乏具体深入和辩证的分析,没有区分不同发展阶段和相互关系的探讨。对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先进城市同落后地区的差别以及意大利和西欧各国的不同特点未予注意,对文艺复兴有概念化、静止化的现象。[5](P416-488)5.全书没有艺术(美术)的内容与书名不符,这是明显的缺陷。

英国历史学家西蒙斯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是同布克哈特的观点接近的另一部正统派巨著,此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文笔流畅。现就《意大利文艺复兴简史》略加评述。此书比布克哈特的名著有一些发展,主要优点是:1.设专章写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美术(第七章);写文学有两章(第六章、第八章)叙述了意大利方言文学的兴起。2.设专章(第十章)系统地写了代表下层劳动人民的观点和权益的萨伏那洛拉(1542年~1598年)以及他在佛罗伦萨一段时间的统治地位(1594年~1598年)。3.有两章专门论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第十一章、第十二章)。4.对意大利各个不同城市的状况列出专题加以叙述,除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之外,还分析了米兰、曼图亚及斐拉拉城。另对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莎士比亚、米开朗基罗等均列有小传。本书的缺点和不足是:1.涉及政治事件较多,如第三章的暴君专权,第九章的查理八世的入侵。2.缺少经济背景。3.范围较窄,限于文学、历史和艺术三个部分,展开得还不够。布克哈特的研究方法,以后在法国年鉴学派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布罗代尔著的《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对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有过较详细的叙述。

法国年鉴学派另一代表弗费尔的《16世纪拉伯雷的宗教怀疑主义问题》(哈佛大学出版社1982年英文版),对文明的各种组成因素的精神特征给予特别关注。英国学者约翰·海尔的《文艺复兴》(生活时代书局1965年版)、《欧洲文艺复兴》(加州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文明》(麦克米伦公司1994年版)等,都着眼于整个欧洲的文明,反映出年鉴学派的特色。约翰·海尔对马基雅维里和对美第奇家族的研究以及对文艺复兴时期军事战争史的著述都很著名,乔治·古奇的《19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从文艺复兴到法国革命》(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对文艺复兴史的研究有很好的分析。上述之外,欧美等国文艺复兴历史背景的综合性通史和文学、艺术、哲学、政治、法律、科技、教育、宗教等分类的著述以及家族史,社会习俗介绍性著述还有不少。我国对文艺复兴时期一些名人的小传和这些名人的代表性著作已有一些译著或编著的读物,可供参考。20世纪末,国内有两部译著很有价值,即:(美)菲利普·李·拉尔夫等著《世界文明史》(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和威尔·杜兰著《世界文明史·文艺复兴》(上、下卷)(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再有美国六卷本的《文艺复兴百科全书》(1999年版)面世后我国已购进。

总起来说,我国对欧洲文艺复兴史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学术专著较少,薄弱环节多,我们的研究,必须前进和拓宽,扩大收集和整理第一手资料以及国内外新研究成果,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加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应当:(1)充分阐述先进文化(包括先进思想、先进理论和文化精华),指明前进方向和它的历史作用,先进思想和文化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2)文艺复兴的内容广泛,不可狭义化。不限于欧美学者所述的文学、艺术、政治、史学、哲学。我们应对文艺复兴时代的科技、教育、经济、宗教以及社会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分别列出专卷加以探索。(3)文艺复兴地区广阔,不限于西欧,不可忽略在东欧(如波兰、捷克、匈牙利、塞尔维亚……)、北欧(瑞典、丹麦)的传播,当然要掌握典型和重点,不可“流水帐”式地面面俱到。(4)应体现中国人的立场、角度,撰写“解读”文艺复兴史,不受国外某些学者对文艺复兴“一阵肯定”、“一阵否定”之风的影响,汲取文艺复兴时代解放思想走向理性的历史经验,对文艺复兴在中国的传播列出专章加以阐述,我们要有特色地拓宽研究。

 

三、对欧洲各国文艺复兴的特点和文艺复兴文化的载体加以比较和分析


波澜壮阔的文艺复兴运动是从意大利开始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在众多领域中最为繁荣,成就特别突出。文艺复兴文化的载体是欧洲的城市社会和大学。


(一)欧洲文艺复兴的摇篮地———意大利14~15世纪时的意大利城市,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指佛罗伦萨,这里是文艺复兴的策源地和中心,经济条件、政治背景和阶级基础远超过其他城市;第二种类型是威尼斯和热那亚,资本主义虽有萌芽但由于以对外贸易为主,国内工业欠发达,政治力量不足,文化较沉寂,故文艺复兴活动逊于佛罗伦萨;第三种类型是米兰和意大利中部的乌尔比诺、北意的斐拉拉和曼图亚等多数城市,这类城市在一系列公爵等小暴君和小朝廷统治之下,根据小君主的需要和提倡,新文化不断传播;第四种类型以那不勒斯王国为代表,还包括萨伏依公国、萨鲁佐等国,封建的经济、政治地位几乎原封未动,新文化的迹象非常淡薄。

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主要特点是:

1.佛罗伦萨城不仅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主要舞台和意大利民族语言形成的中心,而且是全欧洲人文主义思想最早的诞生地和主要的活动地区,佛罗伦萨资本主义萌芽最早、金融高利贷资本雄厚,城市共和国具有民主、共和的政治内容,资产阶级积极提倡和奖励新的文化运动。世俗教育最为发达,培育出大量思想解放的新型先进的知识分子和先进文化。2.14~15世纪意大利是拜占庭等各国学者和欧洲大量留学生的集中地,意大利蕴藏和吸收了古代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欧洲及阿拉伯先进文化。一些大家族、文化名人和教堂创办了众多的私人学校,培育出大量文化艺术的巨人及新型的知识分子。3.文艺复兴在许多领域内成果卓著,巨人辈出,确属欧洲之最。在文学上计有文坛三杰:但丁、彼特拉克和薄加丘,在艺术上除“三杰”: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之外,还有“绘画之父”乔托和雕塑奠基者多那台罗以及乔尔乔内、提香等;政治学方面是马基雅维里和康帕内拉;哲学则是彭波那齐、特勒肖和布鲁诺;史学有维兰尼、布鲁尼、瓦拉、比昂多和瓦萨里等;在自然科学方面有达·芬奇和伽利略等。诸多代表人物都取得彪炳史册的辉煌成就,不少人被招聘至各国,成为传播文艺复兴的火种。4.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中期、鼎盛期和衰败期分明,思想最为解放,世俗学校活跃,以人为中心反对等级观念强,反对传统,反对门第,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反封建的理性观、财富观和时间观甚为突出。


(二)德国文艺复兴的特点

意大利的邻国德国,15世纪60至70年代,人文主义思潮传播开来,16世纪初,德国爱尔福特大学内以鲁夫·穆善为首的人文主义小组是德国北部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之一,德国文艺复兴运动的特点是:1.主要中心不在宫廷或贵族的狭窄范围之内,而是在一些大学之中,如海德堡大学、爱尔福特大学等。德国人文主义者中包括语言学家、文学家、流浪诗人、传教士以及大学中的年轻教师。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到意大利学习参观过,德国文艺复兴基本上是在知识界活动。2.德国文艺复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不是复兴古代的文学艺术作品,而主要兴趣是对宗教、道德和哲学问题敏感,以发表“讽刺文集”和造型艺术而著称,重点是揭批罗马教廷与天主教会的反动和愚昧。代表人物为勒克林、胡登、阿·丢勒、霍尔拜因……他们的许多作品为宗教改革运动做了准备。3.一些作品中强烈地反映出反对德国分裂,要求德国统一和摆脱罗马教皇奴役的思想,在一部分艺术作品中,反映当时德国社会矛盾和人民题材的内容陆续增多。4.由于德国各地联系薄弱,政治上分裂割据,各地的文艺复兴活动互有特点,南部受意大利影响大,以纽伦堡为文化中心,从事文史著述或翻译工作,中部和西部人文主义中心为科伦等城,那里天主教会反动势力大,保守气氛浓。北部与尼德兰关系密切,受其影响较大,特别重视教会和宗教改革是其特点。

德国新兴资产阶级较弱,因而人文主义者的政纲和活动不彻底,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德皇的“改革”上,或企图依靠“教育”以启发群众。


(三)法国文艺复兴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1.早期活动以宫廷为中心,主要是在王室和一部分贵族之间传播。这是由于法国资本主义关系形成时,王权较强大,封建君主专制政治已形成。法国资产阶级通过包税、放贷、买卖官职等加强了与王权的联盟。资产阶级充分官僚并走向贵族化,一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活动于宫廷之中,王公贵族对人文主义者加强笼络和奖励,通过意大利战争,意大利豪华的城市文明迅速传播于法国。2.文学成就较显著,以贵族龙沙、杜雷为首的“七星诗社”同以拉伯雷、蒙田等为代表的人民民主派之间有明显的分歧和斗争。16世纪时法国社会矛盾尖锐,作品中有所反映。文艺复兴活动中出现贵族派和民主派两个营垒。民主派拉伯雷的杰作《巨人传》等继承了城市文化及民间传统文学的优秀遗产。3.以巴黎为载体的各类作品,民族观念强烈,强调爱国主义、民族特色的内容较多。波丹的《论国家》主张国家权力至上,影响颇大。作品多提倡用民族语言创作,反对用拉丁文和外国语写作。先进文化增强了法兰西民族的凝聚力。4.法国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活动同步展开,互相推动又同受挫折。因法国天主教会最早具有民族教会的性质,人文主义者多支持王权。加上意大利战争失败,胡格诺战争的长期性和惨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致使新教的改革夭折,文艺复兴亦未持久。5.文艺复兴过程中,政治思想上有反对暴君同拥护君主专制不同派别之间尖锐的斗争以及君主专制主义同地方封建分

裂主义之间复杂的长期斗争。


(四)英国人文主义活动的特点

英国文艺复兴开始的时间比德、法都晚,其最初的文化载体主要在伦敦和牛津大学,其特点是:1.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英国文艺复兴进入高潮。牛津大学是人文主义小组活动的核心。初期以研读意大利早期“文学三杰”等人作品为主。著名代表有:拉提玛、里纳加和柯列特等人。2.都铎王朝人文主义活动的应用性明显,重视办教育,活动中强调“培养人们的素养、美德和积极的基督教生活,尤其是人们在公众生活中的作用。”柯列特创办的圣保罗“中等学校”,不受教会控制,传播人文主义思想,主张宗教改革。如,威廉·里利、艾利奥特、阿斯卡蒙等著名教育思想家。3.人文主义的某些活动,曾受到英王亨利八世的保护。莫尔“因在英国政府中任要职,因而有利于他推进人文主义的活动。”4.英国由于原始积累和圈地运动中社会矛盾尖锐复杂化,因而在文艺复兴的作品中揭露与抨击“羊吃人”的内容和反映贫富分化的内容深刻。5.英国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戏剧驰名世界,他被誉为“戏剧的奠基人”,英国的戏剧从露天剧场转入剧院,英国资本主义经营性质的剧团是欧洲的首创。


(五)西班牙兴晚衰早的文艺复兴运动

由于天主教会和封建势力强大,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和资产阶级的软弱性,西班牙文艺复兴运动16世纪初才兴起,人文主义思想受封建贵族阶级和天主教会的影响显著。1.16世纪上半叶,西班牙是老牌殖民主义国家,对外殖民侵略活动多,故人文主义者如修道士拉斯·卡萨斯等人论述和揭露殖民侵略的内容较多。2.西班牙国王斐连南和伊萨伯拉等王室成员曾对人文主义活动给予庇护和支持,聘其任宫廷高职,人文主义者涅波尔赫、巴列思第亚等人编著各类词典作品颇丰。许多人文主义者对西班牙专制君主评价甚高。3.西班牙的宗教文学和骑士文学影响较大。如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维加的《羊泉村》揭露了西班牙社会的丑恶,同情劳动人民,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4.西班牙长期在阿拉伯人统治之下,曾将中华文明和东方文化向西欧传播,自然科学和大学教育较发达,许多人文主义者热心于办学活动。5.各种艺术作品(绘画、雕刻及建筑等)形式多样,西班牙恢复失地运动的时间长。西班牙北部盛行的是西哥特人和汪达尔人的习俗,受法、德、以及尼德兰的影响大,而南部和中部则大量融入阿拉伯文化的特征和影响。

欧洲文艺复兴在东欧的波兰、捷克、塞尔维亚,北欧的瑞典等国亦得到了传播和发展,某些领域具有划时代的显著成就,在某些国家的文艺复兴是同宗教改革同时展开的。

 

四、文艺复兴在中国的传播


欧洲文艺复兴对人类历史有过重大影响,其范围不限于欧洲,而且影响及于中国,传播状况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即:明末清初、清末、五四运动及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对欧洲先进文化的借鉴、研究和引进,在五四运动期间和以后,掀起了热潮。


(一)明末清初文艺复兴文化由西方传教士传入中国西方以利玛窦为首的耶稣会教士曾把一部分文艺复兴时期先进的科技传入中国,为西学东渐中的重要内容。关于早期耶稣会教士是否将文艺复兴文化传入中国的问题,我国学者曾有过歧见。有的学者认为:“耶稣教会的本质就规定了他们不可能传来真正的科学”,“甚至不可能比较客观地介绍一些古希腊”。[6](P1189)还有人主张:“传教士所传来的西学并不是当时欧洲的新学,而是当时的旧学,这即是说,不是文

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思想与文化,而是与此相对立的中世纪封建教会的神学和经院哲学。”[6](P1193)还有的评述道:“来到中国的耶稣会传教士,他们对中国的科学家隐瞒了近代科学的成就……”,甚至说:“当时西方传教士所传入的科学知识,仍停留在希腊时代的水平上。”[7](P155)

应当指出,耶稣会士在早期来华的“西学东渐”过程中,确实传入了一部分文艺复兴时代西欧先进科技,当然传来的不可能全部都是最新的科技成就,但决非都是停留在古希腊水平上的东西。这是因为:1.欧洲文艺复兴以前,中华文明包括科技水平比西方一直处于领先地位,16~17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科技开始落后于西方,但仍有一定的水平,某些科学名著是蜚声中外的,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1578年完成),宋应星的《天工开物》(1637年),徐光启的《农政全书》(1639年刊行)和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等名著在医药、科技、农业、地理等方面的成就仍较高。耶稣会教士向中国介绍的西学若只是陈旧的古希腊的水平,则无法打开局面,当时耶稣会教士强调要执行“知识传教”的路线,必须用新的科技知识,才能在中国立足,

否则难以传播宗教。

2.西方文艺复兴时代新科技的发展,要有一个过程,有从古学向新学逐步发展的过渡时期。如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的发表,日心体系学说的确立(1543年)是天文学的革命,它推动了物理学和数学的重大发展,但生物学的新发展和生理学的建立是在17世纪,化学则是18世纪才有突破。所以早期耶稣会教士传入中国的西学当中,古学里有新,新学中仍有古。要求和认为“西学东渐”中全是最新科技既不可能,也脱离实际。

3.早期耶稣会教士输入中华的西学,因他们本身受到天主教的教义、教规所限,有时不能科学地解释自然,16世纪末,日心说在欧洲已广泛传播,但是,在华的耶稣会教士当“伽利略被罗马教廷判罪的消息”传到中国以后,他们便不敢坚持日心说,而换成托勒密的地心说。

4.早期耶稣会教士来华传播的西学,主要介绍的是文艺复兴时代的科技成就,例如:伽利略在1607年著的《比例规演解》,传教士邓玉函在1627年著的《远西奇器图说》中已有介绍。1630年,罗雅谷撰写的《比例规解》一书,便是参照伽利略的著述完成的。庞迪我等人参加1634年编成的《崇祯历书》,大量引用了哥白尼的研究和丹麦第谷的宇宙体系学说。医学方面,尼德兰维萨留斯的《人体结构》论,利玛窦、艾儒略、汤若望等都及时传入中国。英国耐普尔的对数研究成果是由教士穆尼阁传至中国的,中国的第一幅世界地图《万国舆图》是由利玛窦带进来的。

明末清初欧洲文艺复兴文化对中国的有关学科和意识形态都有促进作用。中国学者立足于经世需要来选择和吸收西学,中国经世实学同西学的融合,是针砭时弊的良药,传播过程中也有局限性,文艺复兴时欧洲的文学和哲学未能传进中国,文艺复兴文化的整体概念尚未介绍入中国。为什么科技在中国未能广泛普及和扩大应用,主要是受中国的专制政治和资本主义萌芽过于微弱所致。


(二)清末中国对文艺复兴文化的了解与吸取欧洲文艺复兴文化作为一个文化整体的概念,是在清末介绍到中国的。中文“文艺复兴”这一名词最早出现在传教士郭实腊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中(刊于1835年《经书》),仅寥寥数语。1884年传教士艾约瑟编辑出版的《欧洲史略》(西学启蒙丛书之一种),介绍的文艺复兴的概貌是:古文学之重兴;东罗马学者迁往意大利促成文艺复兴的发生,文艺复兴仿效古希腊的建筑和美术。

在国人著述中,最早提及欧洲文艺复兴历史的是郭嵩焘。他在1877~1879年出使英、法时,熟悉了文艺复兴。他在《伦敦巴黎日记》中曾介绍道:毕尔庚(弗兰西斯·培根)为英国实学创始人,谋求格物致知之说。称嗄尔代希思(笛卡儿)为西洋徵实学问的创始人,并介绍了他的“系统怀疑”方法。赞许哈尔非(哈维)发现的血液循环学说,促进了医书的改良,称赞格力里渥(伽利略)在日心说和摆动论研究中的重大成就,郭氏日记中还赞许买格尔安吉罗(米开朗基罗)和刺非尔(拉斐尔)是声名卓著的画师。他在伦敦观看舍色斯毕尔(莎士比亚)的戏剧后,评论道:“专主情节,不尚炫耀”。

19世纪90年代和20世纪初,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对欧洲文艺复兴都先后加以介绍,联系批判了中国的封建旧学,严复在“原强”一文中认为西文“二百年学运昌明,则又不得以柏庚(培根)氏摧陷廓清之功为称首”。[8](P29)康有为1898年在《进程突厥削弱记序》中写道:“意大利文学复兴后,新教出而旧教殆,于是培根、笛卡儿《创新学讲物质,自是新艺新器大出矣》。”[9](P298)梁启超在《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中评述了文艺复兴的重大意义,指出欧洲“近世史与上世史中特异者不一端,而学术之革新,其最著也。有新学术,然后有新道德、新技艺、新器物。有足数者,然后有新国、新世界。”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马君武对欧洲文艺复兴的评述和传播甚详。他在《新学术与群治之关系》(1903年8月10日)一文中写道:“西方新学兴盛之第一关键曰古学复兴,古学复兴之字义,即人种复生时期之谓也。”他还分析了文艺复兴产生的背景及其发展的三个阶段。在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办的《中国日报》和国粹派的《国粹学报》上不断有赞扬“伊大里之艺文振耀”(意大利文艺复兴)和提倡“古学复兴”的文章。20世纪初日本是中国了解文艺复兴的重要渠道。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在中国传播较广。


(三)五四运动时期及20世纪30~40年代文艺复兴文化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五四运动时期是欧洲文艺复兴文化在中国广泛传播的一个高潮。陈独秀和李大钊都曾赞扬和介绍过文艺复兴。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写道:“自文艺复兴以来……近代欧洲文明史,宜可谓之革命也,故曰庄严灿烂之欧洲乃革命之赐也。”李大钊在《东西方的根本之异点》一文中说意大利文艺复兴“非旧罗马之复活”,在评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崇今派与怀古派两派斗争时,称赞了崇今派。周作人在所著的《欧洲文学史》第三卷中有三章全面评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意、英、法、西和德国文学家的著作。认为文艺复兴的本质是“人生生力之发现”,倡导的是“乐生享美之精神”。胡适1917年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列举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但丁、马丁·路德提供民族语言的史实。胡适不仅积极参加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而且还一再提出了“中国文艺复兴说”。20世纪30年代蔡元培在《中国之文艺中兴》和《吾国文化运动之过去与未来》等文中以欧洲文艺复兴的过程对照并分析了中国的文化运动,他充分肯定了欧洲文艺复兴的历史意义,并认为以五四为开端的中国文艺复兴,经过三个十年必将成功,“中国的拉斐尔与中国的莎士比亚必将应运而生”。

在五四时期及以后,对欧洲文艺复兴作全面研究的是:蒋方震(蒋百里)和梁启超。蒋方震著的《欧洲文艺复兴史》(192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指出,欧洲文艺复兴的积极成果,一为人之发现,二为世界之发现。蒋氏指出:“所谓文艺复兴者,有复古之义,而事实上则分之二种,一为晚离宗教关系,一为发生新理想之生活。”[10](P10)蒋氏提出研究文艺复兴必须注意三点:“第一,不可有成见,第二不能专注伊大利,第三,不可专注美术文学”。[10](P3-4)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一书中论述了文艺复兴的内容和历史意义并同中国学术的发展加以比较。

我国学者陈衡哲所著的《文艺复兴小史》(1926年版)中指出文艺复兴是:(1)古学的复兴;(2)方言文学的产生;(3)艺术的复活与兴盛;(4)科学的兴起;(5)传播文化工具的进步。此书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扩大了我国知识界对西方文化艺术的视野,发挥了启蒙作用。

20世纪30年代的雷海宗,40年代的闫宗临等著名学者都深入研究过欧洲文艺复兴,在大学中讲课并撰有专文,写有名著,视野开阔,联系我国,论析精辟。我国《东方杂志》等刊物是文艺复兴文章的主要园地。文艺复兴时代但丁、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以及马基雅维里等人的作品广为流传,欧洲文艺复兴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硕果,在中国的传播异彩纷呈,推动和创造了人类的光辉。今天我国在“以人为本”的新形势下,必将产生比文艺复兴时代更加旖旎瑰丽、婀娜多姿的先进文化,我国的明天,必然更加辉煌。

 

参考文献:

[1]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房龙.西洋史大纲[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3] 加林.文艺复兴时期的人[M].北京:三联书店,2003.

[4] 加林.意大利人文主义[M].北京:三联书店,1998.

[5] 刘明翰.外国史学名著评介:第2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6]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 李洵,薛虹.明清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

[8] 严复.严复诗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9] 康有为.康有为政论集:第5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0] 蒋方震.欧洲文艺复兴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1.




*.阿利盖利·但丁

阿利盖利·但丁(公元1265年—公元1321年),13世纪末,意大利诗人,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者,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开拓人物之一,以长诗《神曲》留名后世。他被认为是意大利最伟大的诗人,也是西方最杰出的诗人之一,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恩格斯评价说:“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人物生平

但丁·阿利盖利(即但丁·阿利基埃里)出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一个没落的城市贵族家庭,生于1265年,按 

他自己在诗中的说法“生在双子座下”,应该是5月下旬或6月上旬。5岁时生母去世,父亲续弦,后母为他生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

其父因家道中落,长期经商。当时该城有代表封建贵族利益、支持罗马教皇的盖尔非党和支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齐伯林党。但丁的父亲自然拥戴贵尔夫党,而但丁本人后来则成为该党的领袖之一。

但丁的生平记载很少,但写作的人很多,有许多并不可靠,他可能并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也有人说他在波隆那及巴黎等地念书),从许多有名的朋友兼教师那里学习不少东西,包括拉丁语、普罗旺斯语和音乐,年轻时可能做过骑士,参加过几次战争,20岁时结婚,他妻子为他生了6个孩子,有3子1女存活。

当时佛罗伦萨政界分为两派,一派是效忠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齐伯林派,另一派是效忠教皇的盖尔非派,1266年后,由于教皇势力强盛,盖尔非派取得胜利,将齐伯林派放逐。盖尔非派掌权后1294年当选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想控制佛罗伦萨,一部分富裕市民希望城市的独立,不愿意受制于教皇,分化成“白党”,另一部分没落户,希望借助教皇的势力翻身,成为“黑党”。两派重新争斗,但丁的家族原来属于盖尔非派,但丁热烈主张独立自由,因此成为白党的中坚,并被选为最高权利机关执行委员会的六位委员之一。他有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1301年教皇特派法国国王的兄弟瓦鲁瓦的卡罗(Carlo di Valois)去佛罗伦萨“调节和平”,白党怀疑此行另有目的,派出以但丁为团长的代表团去说服教皇收回成命,但没有结果,果然卡罗到佛罗伦萨后立即组织黑党屠杀反对派,控制佛罗伦萨,并宣布放逐但丁,一但他回城,任何佛罗伦萨士兵都可以处决烧死他,从此但丁再也没有能回到家乡。

1308年卢森堡的亨利七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预备入侵佛罗伦萨,但丁给他写信,指点需要进攻的地点,因此白党也开始痛恨但丁。1313年亨利去世,但丁的希望落空。

1315年,佛罗伦萨被军人掌权,宣布如果但丁肯付罚金,并于头上撒灰,颈下挂刀,游街一周就可免罪返国。但丁回信说:“这种方法不是我返国的路!要是损害了我但丁的名誉,那么我决不再踏上佛罗伦萨的土地!难道我在别处就不能享受日月星辰的光明吗?难道我不向佛罗伦萨市民卑躬屈膝,我就不能接触宝贵的真理吗?可以确定的是,我不愁没有面包吃!”

但丁在被放逐时,曾在几个意大利城市居住,有的记载他曾去过巴黎,他以著作排遣其乡愁,并将一生中的恩人仇人都写入他的名作《神曲》中,对教皇揶揄嘲笑,他将自己一生单相思的恋人,一个叫Bestrice的女子,25岁就去世的美女,安排到天堂的最高境界。

但丁于1321年客死他乡,在意大利东北部腊万纳去世。

但丁的作品基本上是以意大利托斯卡纳方言写作的,对形成现代意大利语言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因为除了拉丁语作品外,古代意大利作品只有但丁是最早使用活的语言写作,他的作品对意大利文学语言的形成起了相当大作用,所以也是对文艺复兴运动起了先行者的作用。


创作经历

但丁早年曾师从著名学者布鲁内托·拉蒂尼,系统学习拉丁文、修辞学、诗学和古典文学,对罗马大诗人维吉尔推崇备至。在绘画、音乐领域,但丁也造诣不凡。此外,但丁精心研究神学和哲学,古代教父圣·奥古斯丁的思想对他影响尤深。

但丁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在其文学创作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那是在他的少年时代,他随父参加友人聚会,遇上一位名叫贝阿特丽切的少女。少女的端庄、贞淑与优雅的气质令但丁对她一见钟情,再不能忘。遗憾的是贝阿特丽切后来遵从父命嫁予他人,婚后数年竟因病夭亡。哀伤不已的但丁将自己几年来陆续写给贝阿特丽切的三十一首抒情诗以散文相连缀, 取名《新生》(1292—1293)结集出版。诗中抒发了诗人对少女深挚的感情,纯真的爱恋和绵绵无尽的思念,风格清新自然,细腻委婉。

这部诗集是当时意大利文坛上“温柔的新体”诗派的重要作品之一,也是西欧文学史上第一部剖露心迹,公开隐秘情感的自传性诗作。

流放初年,但丁曾写了《飨宴》(1304—1307)和《论俗语》两书,前者希望以道德和知识消除各城邦之间与城邦内部各派之间的倾轧、攻伐;后者则批驳只重拉丁语、轻视意大利语的倾向。这不仅表明但丁超越了狭隘的党派偏见,以理性意识思考民族现实与未来的胸襟,而且显示出他对民族语言文化的重视,这结意大利文学的发展意义深远。

但丁有诗人的柔肠与激情,也有学者的锐利与智慧,他是当时最杰出的语言学家之一,又是在时代激流中冲浪的政治家,这是博大精深的《神曲》问世的基础。


个人生活

1. 一次,但丁出席威尼斯执政官举行的宴会。听差捧给意大利各城邦使节的都是一条条肥大的煎鱼,给但丁的却是很小很小的鱼。

但丁没有表示抗议,也没有吃鱼。他用手把盘子里的小鱼一条条拿起来,凑近自己的耳朵听,好像听见了什么,然后再逐一放回盘子里。

执政官见状,很奇怪,问他在做什么。

但丁大声说道:"几年前,我的一位朋友逝世,举行的是海葬,不知他的遗体是否已埋入海底,我就挨个问这些小鱼,看它们知不知道情况。"

执政官问:"小鱼说些什么?"。

但丁说:"它们对我说,它们都还很幼小,不知道过去的事情,让我向同桌的大鱼们打听一下。"

执政官听后哈哈大笑起来,吩咐听差马上给但丁端一条最大的煎鱼来。

2. 但丁年轻的时候,喜欢在他的家乡翡冷翠(佛罗伦萨)的广场上仰天枯坐。尤其是在仲夏之夜,他常常伴着满天的星斗坐到天明。这个孤独的青年诗人有着十分惊人的记忆力。一天晚上,有个陌生人径直向但丁走去,躬下身说道:“久仰您的诗名,知道您是翡冷翠的骄傲。在下承诺回答一个问题,但苦于自己学识浅薄,无法解答,特请先生襄助。我要回答的问题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鸡蛋。”但丁脱口而出说。那人点点头走了。几年之后的某一天,但丁仍然坐在那个广场上仰望星空,还是那个陌生人走上前去,继续数年前的对话:“那么,如何烹调呢?”但丁看了来人一眼,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放一点盐。”

3.佛罗伦萨无名氏曾对但丁在圣波罗科洛街区的生活进行过记录,其中一段是这样的:“有个贝拉夸是佛罗伦萨一个公民,手工业人,制作诗琴和吉他的琴颈,是从未有过的最懒惰的人。据说,尊师(指但丁)也许与他很熟;因此,一天,尊师拿他取笑,贝拉夸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答复他:”坐着,心神平静,灵魂就会有许多知识。“尊师就此回应他:”确实,倘若一个人坐着就能成为智者,无怪乎从没有任何人比你更有知识了。"


个人作品

爱情诗歌《新生》

哲学诗歌《宴会》

抒情诗《诗句集》

长诗《神曲》(全书包括三部:《地狱》,《炼狱》,《天国》.)[3] 

拉丁文文章《俗语论》

政论文《王国论》

拉丁文诗歌《牧歌》

但丁的被收集的《书信集》


个人思想

伦理思想

恩格斯对但丁的论断一直是我国学界研究但丁的经典性依据:“但丁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但恩格斯这一富有诗性的论断却在学界形成了一个刚化不变的传统。人们在但丁及其代表作《神曲》中反复挖掘着这样两类事物:一类属于旧时代的痕迹,例如将象征理性与哲学的维吉尔排斥在天国之外,杨周翰先生在《欧洲文学史》中便指出,“认为信仰和神学高于理性和哲学,这完全是但丁作为中古诗人的偏见”;另一类属于新时代思想的萌芽,亦即《神曲》在许多场景中表现出的人文主义意识。

人类的信仰与理性、哲学与神学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它既不是孰高孰低的简单比较,也不是互不相容的二元对立,而是一种精神取向的相互联系与相互渗透。因此,将但丁对理性与信仰关系的表述一勺烩入“中古诗人的偏见”,这未免对但丁缺少了辩证的分析。维吉尔未能进入天国,并不能说明但丁思想中有“信仰和神学高于理性和哲学”的“偏见”,因为但丁在《神曲》中仍将其同时代巴黎大学的西基尔博士引进了天堂,而西基尔正是“肯定理性真理,对抗信仰真理,主张哲学独立于神学,以摆脱神学的束缚”,倡导了这个时代“理解而后信仰”的思潮,强调了人的理性。

在学界颇有影响的另一个观点,是将但丁在炼狱中对净罪行为的礼赞一概说成是“中世纪陈腐的原罪说以及灵魂拯救思想”,这显然也对但丁及基督教伦理思想缺少具体的分析。原罪与灵魂拯救思想只是在极端的意义上才会走向禁欲主义并导致对人类现世幸福的否定。而但丁的态度决非如此简单,他固然在《神曲》中赞颂人们的净罪行为,但他对人类的现世幸福也是同样关注的,他的《帝制论》反复表达的就是“给尘世带来幸福”的思想;另外,我们也必须看到,原罪与灵魂拯救说在伦理学意义上仍对人类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它强调了传统的伦理观念对人自身欲望的约束,使人与人之间拥有了面对同一个上帝时的最高诚信。

历史的交替总要表现出对前一个时代的否定,而这种否定只能是辩证的否定。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但丁所展现的所谓“旧时代”的内容全然归于谬误,而应当认真思考一下其中的价值。但丁思想中确有两个时代的种种印痕,然而他更有一个前后统一的思想;他的作品所表现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对人类的行为价值的估量,这使他更像一个哲学的或伦理的诗人,因此我们提出从伦理学角度来把握他。

《神曲》叙事起点的选择是耐人寻味的:这个构思宏伟的梦幻历程始于1300年,现实中的但丁此时正处在人生的巅峰时期,他作为诗人和哲人在佛罗伦萨享有广泛的美誉,他在这一年里达到了自己从政生涯的最高阶段;不过,但丁的从政经历说明他实际上是一个严肃的伦理思想家,而不是一个佛罗伦萨政客,他总是把合理性奉为行为的准则。

《神曲》序曲中的但丁同样表现出伦理思考的特点:他成了一个被那象征性的三兽困在幽暗森林里的迷惘者,他不能登上那“一切欢乐的开端和原因”的“令人喜悦的山”( il dilettosomonte ch e principio e cagiondi tutta gioia),亦即不能追求“现世幸福”(田德望语);他放弃这一追求,是因为畏惧那三兽,亦即不愿成为肉欲、强权和贪婪的牺牲品,这实际上表现了但丁的自我约束,因此,但丁对三兽的畏惧实际上是一种伦理层面上的畏惧,他决不肯让欲望来主宰自己的灵魂。

但丁所表现的迷惘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与普遍意义,因为它象征了中世纪末人们的伦理疑惑;他的《神曲》便表达了“个人和人类怎样从迷惘和错误中经过苦难和考验,到达真理和至善的境地”的主题,从而使这部文学作品同时也成了一部形象的伦理学专著。剑桥大学意大利文学专家帕特里克·波义德(Patrick Boyde)在《但丁〈神曲〉中的人类罪孽与人类价值》一书的序言中为我们指出了但丁作品的伦理学特征:“许多初次阅读但丁的人都会感到,诗人正越过许多世纪直接对他们讲话,他真实地描绘了人性本质的正面与负面,重新定义了人生的目标,提供了帮助他们在真实世界里进行选择的洞察力。”我们认为,但丁与读者间这种超越时空的对话感首先产生于《神曲》所提出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思考,它是但丁与读者共同关心的话题,也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神曲》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就是人的罪孽与美德,而对罪孽与美德的评判依据,就是人的伦理观念。


法律思想

1.世界法的思想

但丁采用层进式的推演,由家庭而及地区,由地区而及城市,由城市而及国家,由一国而及天下,指出惟有单一的政府、统一的政体方能给城市带来幸福,而相互攻讦、内部纷争往往导致毁灭。因此但丁的结论就是:“人类注定只有一个目的,因而人类就应该实行独一无二的统治和建立独一无二的政体,而且这种权力应称为君主或帝王。由此可见,为了给尘世带来幸福,一统的政体或帝国是必要的。”

但丁指出,之所以需要一个统一的政体,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解决纠纷的需要。纠纷的解决需要有第三者居中裁判。但丁推论道:“这第三种权力要么是世界政权,要么不是。如果是,那我们已经有了结论。如果不是,那必然是在其司法权限之外遇到对等的权力;这时候它又需要对第三者进行裁判,如此循环,永无止境,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就必然需要有一个最高的首席法官,他可以直接地或间接地裁判一切争执,这就是我们的世界统治者,即帝王。因此,就有必要在这世界上建立一个世界政体。”但丁卒后三百年,方有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产生。不过但丁在此处的论述,一定意义上预言了现代国际法的根本特点,或者说预言了现代国际法的重要缺陷。

但丁注意到了世界政体之疆域辽阔,故整体与部分关系的协调诚为一难事。但丁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制定世界法,但同时留给每一个城市针对具体特点的自治权。“并不是每一城市的每一细微的规章都直接来自世界政体,……民族、国家和城市都有其内部事务须要制订专门法令。……另一方面,世界政体是在人类共性的基础上统治人类并依据一种共同的法律引导全人类走向和平的,我们必须根据这一意义来理解它。地方政府应该接受这种共同的准则或法律,如同在运用中的实际智力从思辨智力接受它的大前提一样。”

2.法律目的论

但丁指出:“但凡关心国民利益的人,事实上都会关心公理的目的。……同时,任何社会的目的在于它的成员的共同利益,因而公理的目的也必然是为了促进共同利益;所以,凡是不能促进的,就不可能是公理。西塞罗在他的《修辞学》(Rhetoric)一开始就说得很好:‘我们解释法律始终应当是为了促进国民利益。’因为,如果法律对于受治于它的人没有用处,那么这些法律就是名存实亡的。法律应为互利的目的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塞内加在他的《四美德论》(On the Four Virtues)一书中说得非常正确,他说:‘法律是人类社会的纽带。’由此可见,关心国民利益就是关心公理的目的。”

3.自然法理论及自然法与神法的关系

自然法的思想源远流长,在西方哲理。法理思想传统中,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从总体上讲,自然法思想理论指的是宇宙中最高主宰制定的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区别于由特定的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实在法。但丁的“世界政体”思想与自然法思想有着内在的契合之处。所以,在《论世界帝国》一书中,但丁也阐述了自己的自然法思想。“自然界的秩序是靠公理来维持的。……自然界对万物的安排分明是根据万物本身的机能而定的,而公理这一基本原则也渗透到万物的本性之中。”但丁的着眼点在于一人统治的世界政体,他接着写到:“我们无疑可以肯定,大自然注定了世界某一地区的一个民族来一统天下,否则,大自然就会有所欠缺,而那是不可能的。”

一般认为,自然法思想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古代的自然主义自然法、中世纪的神学主义自然法、近代的理性主义自然法(又称“古典自然法”)和现代的自然法(即所谓“复兴的自然法”)。无论从时间还是从内容上看,但丁的自然法思想都属于第二阶段,即神学主义自然法。但丁认为,“凡是违背大自然的就不符合上帝的意旨”。所以,在但丁看来,自然法和神法是等同的,或者自然法是神法的一部分。

基于这样的逻辑前提,但丁提出了发现自然法的方法。“主宰世事的神旨有时显露,有时则隐蔽。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给予启示,即通过理智或通过信仰。”当人类理智不足以把握神旨时,当凭藉信仰。藉信仰以发现神旨的方法有二:或通过《圣经》,或通过神启。

4.教权和世俗权力之间的关系

在但丁的时代,教会的作为和教士的行径已经显示出他们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堪为天人师表,但是如何从理论上论证教会并不高于世俗政权则是另外一回事。但丁在这一部分中的论述,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因为在当时,教会仍然拥有至高的权威。

但丁首先提出,神学家们以太阳和月亮比拟世俗权力和教会权力,认为月亮本身没有光,而只是太阳光的反射。同样,世俗权力本身没有权威,而只是仰赖教会权力的权威,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但丁反驳说,第一,上帝先创造日月,然后才创造人类。政权是为医治人类的罪孽恶疾而设,是上帝在创造人类之后设立的。上帝并没有在创造日月的时候便创造政权,把政权与教权比拟为日月是不恰当的。第二,即使这一比喻暂时可以成立,但月亮必须吸收太阳的光辉是一回事,月亮本身的存在和功能是另一回事,月亮本身的存在不依赖太阳,它的功能及其功能的行使也不依赖太阳。第三,从逻辑上说,月亮从太阳吸取光辉不能等同于世俗权力必须从教会权力吸取权威,光辉不等于权威。

神学家们提出,亚当的儿子雅各生了两个孩子,一名利未,一名犹达,利未是教士之父,犹达是王权之父。依《圣经》记载,利未年长,故此教会权威高于世俗权威。但丁反驳说,“权威”和“年龄”无论在实际上或者是在道理上都不能等同,权威并非来自年龄,年龄上的长者未必是权威上的长者。

但丁强调:教皇并非上帝在人世的全权代表,由上帝执掌天国和尘世的大权是不能授予教皇和教会的,体现世俗权力和神圣权力的“两把刀”并不掌握在教会手中。政权先于教权而存在,罗马政权先前并不受教会的约束,故教会不是帝国力量的起源。教会不可能被上帝授予向尘世国家授权的权力。而世俗帝王,如康斯坦丁大帝,把王权赠与教会,实属无效行为。所以,尽管但丁知道自己的观点会触怒罗马教皇,但还是勇敢地提出了政教分离的观点。但丁以《圣经》为依据,以经院哲学的方式,反驳了中世纪流行的支持教权至上的“日月说”和“双剑论”,可谓是“以子之矛,攻子之后”,别具匠心,逻辑严密。


政治思想

但丁的政治思想体现在他的政治著作《论世界帝国》中。

但丁的政治思想表现出对教会的激烈批判精神。

但丁坚持教权与王权分工的理论,并以此驳斥了君主权力来源于教皇的观点。

但丁政治思想的中心是实现意大利的统一。

但丁认为,最大的统一能够实现最大的和平。因此他主张建立一个大一统的世界帝国,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君主实行统治,以保障人民所要求的和平。


人物影响

但丁一生著作甚丰,其中最有价值的无疑是《神曲》。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与地狱、炼狱及天堂中各种著名人物的对话,反映出中古文化领域的成就和一些重大的问题,带有“百科全书”性质,从中也可隐约窥见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曙光。在这部长达一万四千余行的史诗中,但丁坚决反对中世纪的蒙昧主义,抨击了旧世纪人物的种种恶行,歌颂了灵魂的美好与光明的引导,表达了执着地追求真理的思想,对欧洲后世的诗歌创作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除《神曲》外,但丁还写了诗集《新生》、语言诗学论著《论俗语》、哲学神学论著《飨宴》及政治学论著《帝制论》等著作。《新生》中包括三十一首抒情诗,主要抒发对贝雅特丽齐的眷恋之情,质朴清丽,优美动人,在“温柔的新体”这一诗派的诗歌中,它达到了最高的成就。

但丁是世界上的大文豪,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人物。


人物评价

恩格斯评价说:“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泰戈尔认为:“诗人不是用创作诗歌那样的方式,创造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不是诗”(第22卷:37)。泰戈尔并不否认诗人的生活与他的诗歌有着内在的联系,但他认为只有但丁那样的超凡出众的诗人,才能同时在诗歌和生活实践中展现自己的天才,“但丁的诗凝结着但丁的生活,如果我们把两者结合起来读,那么我们将会更清己而不是他的客体对象”。


个人名言

1、爱惜光阴的人最怕浪费光阴.

2、容易发怒;是品格上最为显著的弱点。

3、爱为美德的种子。

4、我们不仅要从自己的智慧中汲取清泉以供一饮,而且要掺杂一些从别人那里采摘或搜集来的玉液琼浆,才能够提供最甜美的蜜水。

5、我们唯一的悲哀,是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

6、人不应像走兽一样活着,而应当追求知识和美德。

7、一个人常常由这个思想引出那个思想,因而远离了他所追求的正确目标,第二个思想往往减少第一个思想。[7] 

8、通向荣誉的路上并不铺满鲜花。

9、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10、世界上只有一位最好的女性,她便是慈爱的母亲。世界上只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11、让人家去说长说短!要像一座卓立的塔,决不因暴风而倾斜。

12、走自已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13、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

14、爱情使人心的憧憬升华到至善之境。

15、一个人坐在绒毯之上,困在绸被之下,绝对不会成名的;无声无息度一生,好比空中烟,水面泡,他在地球上的痕迹顷刻就消灭了。

16别人后退,我不退;别人前进,我更进。要攀登这座山的人,起初在下部是艰难的,越上升越没有痛苦,最后就和坐着顺流而下的小船一样.

17、最聪明的人是最不愿浪费时间的人。

18、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望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

19、爱是美德的种子。

20、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



*.达·芬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

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 (Leonardo Di Serpiero Da Vinci),儒略历1452年4月15日(公历1452年4月23日)~1519年5月2日,享年67岁。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科学家、发明家、画家。现代学者称他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全才,他最大的成就是绘画,他的杰作《蒙娜丽莎》、


《最后的晚餐》,《岩间圣母》等作品,体现了他精湛的艺术造诣。他认为自然中最美的研究对象是人体,人体是大自然的奇妙之作品,画家应以人为绘画对象的核心。

他是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他还擅长雕刻、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既多才多艺,又勤奋多产,保存下来的手稿大约有6000页。他全部的科研成果尽数保存在他的手稿中,爱因斯坦认为,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当时就发表的话,科技可以提前30-50年。

达·芬奇少年时已显露艺术天赋,15岁左右到佛罗伦萨拜师学艺,成长为具有科学素养的画家、雕刻家。并成为军事工程师和建筑师1482年应聘到米兰后,在贵族宫廷中进行创作和研究活动,1513年起漂泊于罗马和佛罗伦萨等地。1516年侨居法国,1519年5月2日病逝。小行星3000被命名为“列奥纳多”。最著名的作品是《蒙娜丽莎》现在是巴黎的卢浮宫的三件镇国之宝之一。


人物关系

纠错

文艺复兴时期的博学家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多项领域的博学家:除了是画家,他还是雕刻家、建筑师、音乐家、数学家、工程师、发明家、解剖学家、地质学家、制图师,植物学家和作家。他无穷的好奇与创意使得他成为文艺复兴时期典型的艺术家,与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三杰”。

杰作一《蒙娜丽莎》更多

《蒙娜丽莎》代表了达·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画中的微笑具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千古奇韵,被不少美术史家称为“神秘的微笑”。

杰作二《最后的晚餐》更多

《最后的晚餐》描绘的是耶稣赴死前与十二使徒和门徒共进晚餐的场景。画面中的人物刻画精细入微,是所有同题材作品中最著名的一幅。

相关词条:

文艺复兴《绘画论》透视法

中文名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

外文名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

别    名李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

国    籍意大利佛罗伦萨共和国

出生地佛罗伦萨芬奇镇

出生日期儒略历1452年4月15日(公历1452年4月23日)

逝世日期1519年(己卯年)5月2日

职    业画家

信    仰基督教

主要成就留下众多传世名画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

代表作品《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等。


人物生平

1452年的4月15日(儒略历),达·芬奇出生在夜幕降临三个小时后”在芬奇的托斯卡纳小山镇,阿尔诺河流过的山谷附近,当时这个地方是美第奇家族统治下的佛罗伦萨共和国的领地。达·芬奇的父亲叫瑟·皮耶罗·达芬奇,是佛罗伦萨的法律公证员,因此十分富有。他的母亲卡泰丽娜是农妇。达·芬奇是他们的私生子。达·芬奇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的姓,他的全名“Li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意思是:“芬奇镇梅瑟·皮耶罗之子——列奥纳多”。他名字中的“ser”只表明他的父亲是一个绅士。

关于达·芬奇的童年我们所知甚少。他五岁前和母亲一起居住在芬奇的村镇,

1457年以后和他的父亲、祖父母、叔叔Francesco居住在芬奇小镇。他的父亲和名叫Albiera的十六岁女孩结了婚。她喜爱达·芬奇,但死得很早。达·芬奇十六岁时,他的父亲和二十岁的Francesca Lanfredini结婚。直到他的第三次和第四次结婚后,达芬奇的父亲才有了合法的子嗣。

达·芬奇没有正式地学过拉丁语、几何和数学

后来,达芬奇记录了他小时候的两次小意外。一次是,有一只鸟kite在他的摇篮上空盘旋,它尾巴上的羽毛扫到了他的脸。还有一次,他在山里探索时发现了一个洞穴,虽然害怕里面会藏有怪兽,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最后还是进去一探究竟。.

达·芬奇的童年已成历史疑案。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传记作家兼画家乔尔乔·瓦萨里,记述了一个当地的农民做了一个盾牌,请达·芬奇的父亲皮耶罗在盾牌上作画。儿子达·芬奇在上面画了一个吐着火舌的怪兽。这张画栩栩如生,令人觉得十分恐怖,皮耶罗便把它卖给了佛罗伦萨的艺术中介,艺术中介又把这幅画卖给了米兰的公爵。然后皮耶罗才用转让这幅画赚的钱给那个农夫买了一个新盾牌,上面绘有一个被箭穿过的红心。

我们比较熟悉的达·芬奇形象基本上来自于他那幅著名的自画像,所以一提起列昂纳多,我们总是想到一个哲学家般的睿智长者。其实,达·芬奇年轻时代可是意大利佛罗伦萨闻名遐迩的美男子呢(不过因为他对女人没兴趣,所以当时关于他是同性恋的传闻满天飞)!

他的老师韦罗基奥雕塑的那俊美非凡的青铜大卫像据说就是以年轻的达·芬奇为模特。达·芬奇艺术生涯发展得最顺利的时期是在1482--1499年的米兰。达·芬奇的七弦琴弹得不错,他首先是作为一个音乐家而不是画家或者发明家出现在米兰出名的。这期间他的绘画作品不多,但其无与伦比的才能却极受米兰大公卢多维科·斯福尔扎的青睐。

1499年为躲避战乱达·芬奇在曼图亚和威尼斯等地旅游并进行一些科学研究。

1500年达·芬奇回到佛罗伦萨并开始创作《蒙娜丽莎》。《蒙娜丽莎》运用了透视法等多种绘画方法。这之后达·芬奇再去米兰,并继续服务于米兰宫廷。

1513 年移居罗马,罗马对于列昂纳多来说并不是很讨人喜欢的地方。他在那里做了短暂的停留,见到了米开朗基罗和其他当时在罗马的艺术家,但并没有显露他任何的艺术天才。他在那里基本上是研究一些类似于魔法的小把戏,以至于罗马人当他是巫师一类的人物。

1516年达·芬奇赴法国,最后定居昂布瓦斯。

晚年极少作画,潜心科学研究,去世时留下大量笔记手稿,内容从物理、数学到生物解剖,几乎无所不包。他一生完成的绘画作品并不多,但件件都是不朽之作。其作品具有明显的个人风格,并善于将艺术创作和科学探讨结合起来,这在世界美术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学术界一般将其创作活动分为早期和盛期两个阶段。


科学

文艺复兴人文主义(Renaissance humanism)在科学与艺术之间并无相互排斥的极端现象。达·芬奇钻研科学、工程领域就像他的艺术作品般令人难忘与突出。手稿中约13,000页的笔记与绘画全是混合艺术与科学所组成的纪录。这些纪录是达·芬奇在欧陆行程中透过观察周遭并不断的创作而来。

左撇子的他终其一生均以镜像写字。对左手写作者来说,将羽毛笔由右向左拉过来写比由左向右推过去写容易,而且不会将刚写好的字弄糊。因此,他的日记都是镜像字。

在科学上,达·芬奇是一个巨细靡遗的观察家,能以极精细的描述手法表示一个现象。但却不是透过理论与实验来验证。因为缺乏拉丁文与数学的正式教育,同时期的学者大多未注意到在科学领域中的达·芬奇。而达·芬奇则靠自学懂得拉丁文。也曾有人说达·芬奇打算发表一系列包含各种主题的论文,但终未实现。

达·芬奇所绘的菱方八面体(rhombicuboctahedron),1509年出现在卢卡·帕西欧里(Luca Pacioli)的《神圣比例》(Divina Proportione) 中。

达·芬奇在师从韦罗基奥(Andrea del Verrocchio)时开始认识人体解剖学。当时韦罗基奥坚持要所有门徒学习解剖学。当达·芬奇成为成功的艺术家时,得到于佛罗伦斯圣玛丽亚纽瓦医院(hospital Santa Maria Nuova)解剖人体的许可。之后他在米兰马焦雷医院(hospital Maggiore)以及罗马圣灵医院(hospital Santo Spirito;第一个意大利本土医院)作业。西元1510至1511年,则与托尔医生(doctor Marcantonio della Torre;1481年—1511年)共同工作。30年内,达·芬奇共解剖了30具不同性别年龄的人体。当与托尔医生共同工作时,达·芬奇准备出版解剖学理作品并制绘了超过200篇画作。

然而,他的书直到西元1680年(辞世161年)才以《绘画论》为名出版。人体外,达·芬奇也解剖了牛、禽、猴、熊、蛙以作为解剖结构比较。

达·芬奇画了许多人体骨髂的图形,同时他也第一个具体描绘脊骨双S型态的人。他也研究骨盆和骶骨的倾斜度以及强调骶骨不仅非单一形态,而且是5个椎骨组成。达·芬奇也能卓越的表现头骨的形态以及脑部不同的交叉截面图(横断面、纵切面、正切面)。他画了许多图包括肺脏、肠系膜、泌尿道、性器官甚至性交。他是第一个画出子宫中胎儿(他希望了解“生育奇迹”)同时也是第一个画出腹腔中阑尾的人。此外达·芬奇经常描绘颈部和肩膀的肌肉和肌腱。西元2005年,达·芬奇的画作激发一位英国心脏外科医师领先发展一个修补受损心脏的新方法。

他可说是局部解剖图宗师,不仅研究人体解剖表现杰出,而且在涉猎其他动物解剖时一样表现出色。达·芬奇不只关心身体结构,也关心生理功能,这使得他变成解剖学家和生理学家。他积极寻找外观有明显生理缺陷的人作为模特儿以便画成滑稽的画作突显生理功能的意义。值得一提的是达芬奇可以同时一手作画一手写字。

基于人体解剖研究也使得达芬奇设计出史上第一个机器人。这个被称作达·芬奇机器人(Leonardo's robot)的设计可能是在西元1495年完成但直到西元1950年代才被发现。不知这个设计是否要作成实体。


工程

由于着迷飞行现象,达·芬奇作了鸟类飞行的详细研究,同时策划了数部飞行机器,包括了直升机设计图(但因机体本身亦会旋转故无法作用)以及轻型滑翔翼。西元1496年1月3日,他曾测试了一部自制飞行机器但失败。

1502年,达·芬奇曾为伊斯坦布尔鄂图曼苏丹巴耶塞特二世的土木工程专案制作单一跨距达240米(720英尺)的桥梁草图。这个设计打算让桥梁跨越博斯普鲁斯海峡口的金角湾(Golden Horn)。但因巴耶塞特二世认为无法建设而未实作。西元2001年,奠基于达·芬奇的设计,威卜琼·山得达·芬奇专案(Vebj&oslash;rn Sand Da Vinci Project)让此桥以小桥的形式在挪威付诸实行。而在西元2006年5月17日,土耳其政府决定在实地建设达芬奇桥跨越金角湾让该桥终究成形。

1490年,达·芬奇将无段连续自动变速箱概念绘制成草图。今日,达·芬奇的变速概念以现代化形式实际使用在汽车上。此外,无段连续自动变速箱也已经在拖拉机、雪上摩托车、速克达机车等使用许多年。

由于达·芬奇曾任军事工程师,笔记中也包含了数种军事机械的设计:机关枪、人力或以马拉动的武装坦克车、子母弹、军用降落伞、含呼吸软管以猪皮制成的潜水装等等。不过,后来他却认为战争是人类最糟的活动。其他的发明包括了潜水艇、被诠译为第一个机械计算机的齿轮装置,以及被误解为发条车的第一部可程序化行动机器人。此外,达·芬奇在梵谛冈那些年里,曾计划应用太阳能而使用凹面镜来煮水。尽管达·芬奇大多数的发明在他的生平并未实现,但在IBM赞助下,实作了许多模型在昂布瓦斯的克洛斯宅达·芬奇博物馆展示。


创作

早期创作

当他在作坊学艺时 ,就表现出非凡的绘画天才。约1470年他在协助韦罗基奥绘制《基督受洗》时,虽然只画了一位跪在基督身旁的天使,但其神态、表情和柔和的色调,已明显地超过了韦罗基奥。据传,韦罗基奥为此不再作画。现存他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是达·芬奇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一件作品。除了有一点自由构思外,这幅画的场景都是达·芬奇遵循一般的透视画法来构思的。

后来位于欧利维特峰的圣巴托罗梅欧修道院还订购了这幅作品,稍后创作的《吉内薇拉·班琪》,一反15世纪艺术追求线条分明的传统,以逆光夕照的色调渲染他所倡导的透视效果。1481年创作的《博士来拜》(又译《三王来拜》)是标志其艺术风格达到成熟期的作品。

该画虽由于他动身去米兰而没有完成,但从原稿上可看出其构图和形象塑造所显示的艺术创新,大大超越了他的老师和同辈:由圣母婴孩和三位博士所形成的三角形稳定构图,按精确的透视法画的建筑遗迹和奔腾飞跃的马群等背景,说明他已不再从叙事的角度简单地罗列有关人物,而是对传统的题材进行彻底的改造。他所采用的色调幽暗的画法,使人物形象从阴影中突出,突破了传统绘画明晰透露的特点,预示着文艺复兴的到来。

盛期创作

1482年达·芬奇来到米兰,应圣弗朗切斯教堂的邀请绘制祭坛画《岩间圣母》。这幅画现藏于卢浮宫。《最后的晚餐》是他在这一时期的创作中最负盛名之作。这幅表现基督被捕前和门徒最后会餐诀别场面的湿壁画,绘制在米兰格雷契修道院饭厅的墙壁上。它巧妙的构图和独具匠心的布局,使画面上的厅堂与生活中的饭厅建筑结构紧密联结在一起,使观者感觉画中的情景似乎就发生在眼前。

在人物布局上,一反平列于饭桌的形式,将基督独立于画面中央,其他门徒通过各自不同的表情和手势,分别表现出惊恐、愤怒、怀疑、剖白和慌张的情绪。这种典型性格的描绘,突出了绘画的主题,它与构图的统一效果互为补充,堪称美术史上最完美的典范之作。

1500年达·芬奇回到佛罗伦萨,随着共和国制度的恢复,文化气氛一度活跃,画坛上也先后出现了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等杰出人物。达·芬奇开始为兰则塔大教堂的主祭坛创作《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他向市民展出的一幅经过精心构思的《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素描草图,立即引起轰动,其构图原理和画法对艺术界有极大影响,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等人也从中得到启发。

1503年他一面着手为市政厅绘制壁画《安吉里之战》,一面创作《蒙娜丽莎》和《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后称为《圣母子与圣安娜》),这两幅画和《施洗者圣约翰》一起成为他极为珍爱的作品,始终带在身边,晚年移居法国也不离左右,最后遗存巴黎。1499年为躲避战乱,达·芬奇在曼图亚和威尼斯等地旅游并进行一些科学研究。

巨人长眠

达·芬奇晚年被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邀入法国,弗朗索瓦一世给予了他至高的接待,将其安置于昂布瓦斯城堡中的克鲁克斯庄园,并时不时地去请教。1519年5月2日,年事已高的达·芬奇因病逝世了,据说他是在赶来的弗朗索瓦一世怀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最钟爱的学生弗朗西斯科·梅尔兹(达·芬奇临终前将所有绘画作品和大量手稿都托付给了他)说:“达·芬奇的死,对每一个人都是损失,造物主无力再造出一个像他这样的天才了。”

“上天有时将美丽、优雅、才能赋予一人之身,令他之所为无不超群绝伦,显出他的天才来自上苍而非人间之力。列昂纳多正是如此。他的优雅与优美无与伦比,他的才智之高可使一切难题迎刃而解。”这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传记作家瓦萨里对达·芬奇的赞美之词。


成就

科学

最初,人们学习科学知识也只是学习像《圣经》一样的亚里士多德理论,只相信文字记载。达·芬奇反对经院哲学家们把过去的教义和言论作为知识基础,他鼓励人们向大自然学习,到自然界中寻求知识和真理。他认为知识起源于实践,应该从实践出发,通过实践去探索科学的奥秘。

他说“理论脱离实践是最大的不幸”,“实践应以好的理论为基础”。达·芬奇提出并掌握了这种先进的科学方法,采用这种科学方法去进行科学研究,在自然科学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提出的这一方法,后来得到了伽利略的发展,并由英国哲学家培根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成为近代自然科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达·芬奇坚信科学,他对宗教感到厌恶,抨击天主教那些掌权的为“一个贩卖欺骗与谎言者”。他说:“真理只有一个,他不是在宗教之中,而是在科学之中。”达·芬奇的实验工作方法为后来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爱因斯坦等人的发明创造开辟了新的道路。

天文

达·芬奇对传统的“地球中心说”持否定的观点。他认为地球不是太阳系的中心,更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一颗绕太阳运转的行星,太阳本身是不运动的。达·芬奇还认为月亮自身并不发光,它只是反射太阳的光辉。他的这些观点的提出早于哥白尼的“日心说”,甚至在当时,达·芬奇就可能在幻想利用太阳能了。

物理

达·芬奇重新发现了液体压力的概念,提出了连通器原理。他指出:在连通器内,同一液体的液面高度是相同的,不同液体的液面高度不同,液体的高度与密度成反比。

15世纪,他最早开始了物体之间的摩擦学理论的研究。他发现了惯性原理,后来为伽利略的实验所证明。他认为一个抛射体最初是沿倾斜的直线上升,在引力和冲力的混合作用下作曲线位移,最后冲力耗尽,在引力的作用下作垂直下落运动。

还预示了物质的原子原理,形象生动的描述了原子能的威力:“那东西将从地底下爆起,使人在无声的气息中突然死去,城堡也遭到彻底毁坏,看起来在空中似乎有强大的破坏力。”

力学

达·芬奇强调力学和数学同样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并研究过许多力学问题。他根据实验和观测得出:重物沿它和地心相连的直线下落,下落的速度同时同成正比。在静力学方面,他严格确定了力矩概念:杆上街体的平衡“由它们的重量和距支点的距离决定”,由此总结出计算几何体重心的一般法则。他已知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在用这一法则研究重物沿斜面运动中,他正确地得到摩擦力的定义。他在观察笔记中写道:物体“都不能自己运动……每个物体在其运动方向上都有一个重量”。物体运动时“对空气的压力等于空气作用于其上的力”。在流体力学方面,他总结出河水的流速同河道宽度成反比,井用这一结论说明血液在血管中的流动。他还运用力学和机械原理设计了许多机器和器械,参加了运河、水利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他通过对鸟翼运动的研究,于1493年首次设计出一个飞行器。[3] 

机械

对机械世界痴迷不已。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反向螺旋、差动螺旋、风速计和陀螺仪……达·芬奇将他无数的奇思妙想呈现在世人面前。故事的开头不得不说起达·芬奇初到佛罗伦萨学画的经历。事实上,这段经历开启了艺术家达·芬奇的大门,也开启了科学家达·芬奇的大门。

佛罗伦萨圣母玛丽亚大教堂是文艺复兴建筑的开端。达·芬奇在安装穹顶灯塔上的巨型铜球时,亲眼目睹了三速提升机等机械装置的效率,深感其中的神奇。

1460年达·芬奇随父亲来到佛罗伦萨,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涯,同时开始学画。学画的达·芬奇参与安装佛罗伦萨圣母玛丽亚大教堂穹顶灯塔上的巨型铜球,由此接触并感受到了各式各样机械系统的神奇。

由此,布鲁内莱斯基的机械系统设计理念对达·芬奇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一批锡耶纳工程师对达·芬奇的科学世界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工程师们设计了一种外形像船的河道淤泥挖掘机,用来清除浅水口的沙砾和淤泥,还有一种能够提高装载量又加快行驶速度的桨叶船。这些锡耶纳工程师的发明,让达·芬奇对机械的魔力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密码筒

看过《达·芬奇密码》的人大概都知道达·芬奇密码筒。而事实上在当时的社会,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文件的保密工作。达·芬奇设计的这种密码筒造型古典,内涵着文艺复兴特质,设计优雅,符合达·芬奇的睿智风格。按照故事情节,密码筒里藏匿着关于郇山隐修会乃至整个基督教最大秘密的莎草纸。达·芬奇设计的密码筒内有一个装着醋液的容器,如果强行砸烂密码筒,醋液就会流出溶解莎草纸。

要打开密码筒,必须解开一个5位数的密码,密码筒上有5个转盘,每个转盘上都有26个字母,可能作为密码的排列组合多达11881376种。

机器人研究

设计出初级机器人。最为奇妙的是,达·芬奇还设计了一套方法以做心脏修复手术。

达·芬奇曾称自己没有受过书本教育,大自然才是他真正的老师。为了认识自然,认识自己,这位文艺

复兴时期的天才不遗余力地探索着。为了认识人类自身,达·芬奇亲自解剖了几十具尸体,对人体骨骼、肌肉、关节以及内脏器官进行了精确了解和绘制。

令人惊讶的是,当年达·芬奇连人体循环系统工作机理的概念都没有。更为神奇的是,2005年一名英国外科医生还利用达·芬奇设计的方法做心脏修复手术。不过,解剖学的研究在当时并没有给达·芬奇带来声誉,而是遭到了无数的诽谤。

不过,就是有了对人体的这种深入了解,达·芬奇才在手稿中绘制了西方文明世界的第一款人形机器人。

达·芬奇赋予了这个机器人木头、皮革和金属的外壳,而如何让机器人动起来,才是让达·芬奇大伤脑筋的。他想到了用下部的齿轮作为驱动装置,由此通过两个机械杆的齿轮再与胸部的一个圆盘齿轮咬合,机器人的胳膊就可以挥舞,可以坐或者站立。更绝的是,再通过一个传动杆与头部相连,头部就可以转动甚至开合下颌。而一旦配备了自动鼓装置后,这个机器人甚至还可以发出声音。

原来,500多年前,就已经有了机器人的雏形。

机械车研究

点燃现代机动车发明灵感之火。达·芬奇长达1万多页的手稿(现存约6000多页)至今仍在影响科学研究,他就是一位现代世界的预言家,而他的手稿也被称为一部15世纪科学技术真正的百科全书。

很早,达·芬奇就对当时的四轮马车不满。在他的科学世界中,早就有了机动车的影子。事实上,点燃现代机动车发明灵感之火的正是这辆“达·芬奇机械车”。

既然是机动车就要考虑动力问题,达·芬奇在机动车中部安装了两根弹簧以解决这个问题。人力转动车的后轮使得各个齿轮相互咬合,弹簧绷紧就产生了力,再通过杠杆作用将力传递到轮子上。

那么怎么控制车速呢?达·芬奇也想到了。他在车身上安装了一个圆盘装置,圆盘表面设置了很多方形的木块,和每个轮子连接的铁杆的另一端与圆盘相接,这就是用于控制车速的装置。圆盘上放置的木块数量越多,与铁杆之间的摩擦就会越大,阻力也越大,轮子的运转速度越慢,行驶的距离越长。

当然,达·芬奇也想到了刹车装置。位于齿轮之间有一个木块,拉动绳索将木块卡在齿轮之间,车就可以停止。不过,这辆汽车不能载人,因为仅靠弹簧的动力根本无法行驶很长的距离。

同时,达·芬奇还将弹簧巧妙地运用在了钟表设计上。后来大型钟表采用的原理,就是出自达·芬奇的设想。只是在这个设想中,弹簧的弹力被物体的重力所代替,物体向下的重力通过众多齿轮咬合作用被均匀传递,钟表便得以保持匀速运动。

此外,乐器、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达·芬奇曾有过无数的发明设计,而这些发明设计在当时如果发表足足可以让我们的世界科学文明进程提前100年。

医学

达·芬奇在生理解剖学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被认为是近代生理解剖学的始祖。他掌握了人体解剖知识,从解剖学入手,研究了人体各部分的构造。他最先采用蜡来表现人脑的内部结构,也是设想用玻璃和陶瓷制作心脏和眼睛的第一人。

他发现了血液的功能,认为血液对人体起着新陈代谢的作用,并认为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他说血液不断的改造全身,把养料带到身体需要的各个部分,再把体内的废物带走。达·芬奇研究过心脏,他发现心脏有四个腔,并画出了心脏瓣膜。他认为老年人死因之一是动脉硬化,而产生动脉硬化的原因是缺乏运动。后来,英国科学家哈维证实和发展了达·芬奇这些生理解剖学的成果。

考古

虽然他已经逝世了将近500年,但我们还记得在这个典型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他的兴趣之一是化石的研究。在新的期刊论文 Palaios,安德烈Baucon表明他是一个有“体化石研究的先驱,”或曾经生物遗骸,与“遗迹化石,如脚印”。

建筑

在建筑方面,达·芬奇也表现出了卓越的才华。他设计过桥梁、教堂、城市街道和城市建筑。在城市街道设计中,他将车马道和人行道分开。设计城市建筑时,具体规定了房屋的高度和街道的宽度。米兰的护城河就是他设计和监工建造而成的。1502年达芬奇离开桑蒂西马·阿努佳塔后,就曾在声名狼藉的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之子凯撒·波吉亚手下担任过军事建筑师及工程师。

军事

达·芬奇的研究和发明还涉及到了军事领域。他发明了簧轮枪、子母弹、三管大炮、坦克车、浮动雪鞋、潜水服及潜水艇、双层船壳战舰、滑翔机、扑翼飞机和直升机、旋转浮桥等等。2008年4月26日,在瑞士西部城市帕耶讷,36岁的瑞士人奥利维耶·维耶提-特帕使用由达·芬奇设计的金字塔型降落伞从距地面600米高的直升机上成功跳下。

水利

达·芬奇对水利学的研究比意大利的学者克斯铁列早一个世纪。为了排除泥沙,他作了疏通亚诺河的施工计划。他设计并亲自主持修建了米兰至帕维亚的运河灌溉工程。由他经手建造的一些水库、水闸、拦水坝便利了农田灌溉,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些水利设施至今仍在发挥作用。

地质

达·芬奇根据高山上有海中动物化石的事实推断出地壳有过变动,指出地球上洪水的痕迹是海陆变迁的证明,这个思想与300年后赫顿在地质学方面的发现颇为近似。并且在麦哲伦环球航行之前,他就计算出地球的直径为7000余英里。

艺术

创作

说到艺术创作,在文艺复兴时期当数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的成就最高。他们的艺术成就达到了西方造型艺术继古希腊之后的第二次高峰,仅绘画而言,则达到了欧洲的第一次高峰。其中尤以达·芬奇最为突出,恩格斯称他是巨人中的巨人。在艺术创作方面,达·芬奇解决了造型艺术三个领域——建筑、雕刻、绘画中的重大问题:

解决了纪念性中央圆屋顶建筑物设计和理想城市的规划问题;

解决了15世纪以来雕刻家深感棘手的骑马纪念碑雕像的问题;

解决了当时绘画中两个重要领域——纪念性壁画和祭坛画的问题。

达·芬奇的艺术作品不仅能像镜子似的反映事物,而且还以思考指导创作,从自然界中观察和选择美的部分加以表现。壁画《最后的晚餐》、祭坛画《岩间圣母》和肖像画《蒙娜丽莎》是他一生的三大杰作。这三幅作品是达·芬奇为世界艺术宝库留下的珍品中的珍品,是欧洲艺术的拱顶之石。

《蒙娜丽莎》的原型是威尼斯公爵夫人,当时威尼斯公爵请达·芬奇为其夫人画一幅肖像,而当这幅画作完成之后,达·芬奇因为太喜欢这幅画,不舍得交工,就连夜打包,和仆人一起逃跑了。蒙娜丽莎的右手更被称为“美术史上最美的一只手”。

《最后的晚餐》绘制在米兰格雷契修道院饭厅的墙壁上。达·芬奇一改前人绘制“最后晚餐”围桌而座的布局,让所有人物坐成一排面向观众,而耶稣基督坐在最中间。

研究

他的人物肖像画画的和真人最为接近。他说,“绘画是自然(这里的自然是指万物)的唯一模仿者,绘画包罗自然的一切形态在内,它能够将自然界中转瞬即逝的美生动地保存下来” 绘画能比语言文字更真实更准确地将自然万象表现给我们的知觉。

多奇妙的科学呵!你生动地保存了人们昙花一现的美,使它比那些随时光而变易,并且终于老朽的自然创造物还要经久,这样的科学和神圣的自然的关系,犹如它的作品与自然作品的关系,因此受人钟爱。天生丽质的美,将随年月的消逝而迅即磨灭,除非有画家把它画下,方可保存永久。绘画容易保存,使它经得起岁月的磨蚀。绘画保存了美,否则它将被自然和时间磨灭。我们靠绘画保存了名人的相貌。铜匠作品比绘画作品还要耐久,他们的作品比之你们或我们的作品更经得起岁月的磨蚀。但是他们缺乏想象”。

在照相机和电视发明之前,绘画无疑是自然的唯一模仿者。知识是建立在真实之上的,绘画是传播知识的最好桥梁(这是指在没有照相机和电视机之前)。

画家应以现实世界(即自然)为对象来作画,这样画出的画才是真正有用的画。也就是说画家画的东西应该是真实(即现实世界真正存在的事物)的。

绘画作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传播知识;第二是让人能欣赏到美。达·芬奇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识到绘画的这两项作用的人。而且达芬奇的绘画作品,完全起到了这两个作用。达·芬奇说 ,“绘画是一门科学。绘画科学的第一条原理:——绘画科学首先从点开始,其次是线,再次是面,最后是由面规定着的形体。物体的描绘,就此为止。事实上,绘画不能越出面之外,而是依靠面以表现可见物体形状的。

绘画的第二条原理——绘画第二条原理涉及物体的阴影,物体靠此阴影表现。我们将阐明阴影的原理,而后进一步阐明阴影如何使画面具备雕塑一样的凹凸感。

绘画科学包含什么内容?绘画科学研究物象的一切色彩,研究面所规定的物体的形状以及它们的远近,包括随距离之增加而导致的物体的模糊程度。这门科学是透视学(即视线科学)之母。

透视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单研究物体的轮廓线。第二部分研究距离增加时色彩之淡褪。第三部分研究物体在不同距离处之模糊程度。

单研究物体轮廓线的第一部分叫素描,也即勾勒物体外形的学问。于是由此发源了另一种专门研究光线与阴影的学问——明暗学,这是一门需要长篇阐述的科学。而视线的科学产生了天文学,天文学诠释视线和锥体截面,所以是一种简单透视。”他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象征人类智慧的意大利画家、科学家,原名: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他给后人留下了众多不朽名画,以及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达·芬奇主张绘画不仅要求形似,而且更要求神似;要求画像在比例、透视等方面都正确,更要求它们的动态能表现出他们“心灵的意向”。

思想

在达·芬奇看来,人类对艺术与科学的认识过程同样“要以感性经验为基础,而且是以最高贵的感觉——视觉为基础”,“我们的一切知识来源于知觉”,“绘画的确是一门科学,并且是自然的合法的女儿”。由此可见,达·芬奇对美的认识不仅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之上,且带有先于笛卡尔“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某些性状,而这种美学思维,也使他在理性与经验中间作了准确的定位。达·芬奇认为,“科学是将领,实践是士兵”,“画家的心应当像什么——画家的心应当像一面镜子,将自己转化为对象的颜色,并如实地摄进摆在面前所有物体的形象”。这表明他对艺术创作的预备阶段持经验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但同时,达·芬奇又主张“画家与自然竞赛,并胜过自然”。这表明他已经认识到艺术理想化与典型化的问题。此外,达·芬奇也反对抛弃理性而专注经验的艺术实践,“热衷于脱离科学而专搞实践的人,正如一个水手,登上了一条没有罗盘、没有舵的船,永远拿不准船的方向。实践必须永远建筑在坚实的理论之上。”这句话正是达·芬奇对理性与经验关系的最好注脚。

将科学与实践、理性与经验辩证地统一起来,达·芬奇为文艺复兴以降的美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科学方法和艺术实践观,这是他对于美学的贡献之一。


代表作品

著作

达芬奇其艺术理论散见于他的6000多页手稿和未完稿的《绘画论》中,这也是文艺复兴时代理论研究的重大成果。

达·芬奇的《绘画论》,可以按内容大致分为美学理论和绘画的基础科学两部分。美学理论部分讨论了绘画的性质,绘画和现实的关系,绘画和其他艺术的异同等问题。而基础部分则阐述透视学、光影学、人体比例和解剖学、人体的动态和表情以及自然现象等知识。

达·芬奇的美学思想,集中在历来被称为《艺术比较篇》的一部分笔记里。将绘画和诗、音乐、雕塑等艺术加以评比,本是文艺复兴时代颇为盛行的一种文艺批评形式,阿尔伯蒂和佛兰切斯卡的画论也都有这样的内容。原来,自古以来,绘画由于和手工生产关系密切,不被认为是一门高尚的艺术,比其他艺术低一等。相反,达·芬奇却证明绘画高于其他艺术。但在我们今天看来,比高下完全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通过他把绘画和其他艺术的比较,可以看出他对绘画的见解。

达·芬奇根据“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知觉”这一个基本观点分析绘画和现实的关系,指出自然是绘画的源泉,绘画是自然的模仿者;又根据古罗马以来,绘画的发展史,指出如果画家取法自然,绘画便昌盛,不取法自然,绘画就衰微,从哲学和历史两方面说明画家必须以自然为师。

他还进一步用了很别致的方法阐明绘画怎样反映自然,这就是他著名的镜子比喻:“画家的心应当像镜子一样,将自身转化为对象的颜色,并如数摄进摆在面前的一切物体的形象。应当晓得,假如你们不是一个能够用艺术再现自然一切形态的多才多艺的能手,也就不是一位高明的画家”。这就是说,绘画是反映在画家心里的自然,借艺术手段再现;但他又指出,“作画时单凭实践和肉眼的判断而不运用理性的画家就象一面镜子,只会抄袭摆在面前的东西,而对它们一无所知”。

他要求画家不仅依靠感官去认识世界,而且要运用理性去揭露自然界的规律。所以,达·芬奇一方面是以自然为师;另一方面又十分强调理性的重要,要求画家们具备透视学、光影学、人体解剖学等方面的知识,以之指导创作,忠实地反映自然万物的形态,并和丰富的想象力结合,和自然竞赛,创造出自然中没有的形象。

和阿尔伯蒂一样,达·芬奇热烈歌颂眼睛和视觉。因为它是人的心灵和外界沟通的要道,是最准确的感官。所以,芬奇认为以视觉为基础的绘画最适于描绘物体的形态美,和揭示自然现象的规律;又因为人类大部分知识来自视觉,所以,以视觉为基础的绘画,就成为人类认识自然和传布真和美的最有力的手段,成为一门科学。

乍听之下,把绘画和科学等同的看法,似乎奇怪。但若从达·芬奇理论的角度去想,也觉得可以理解。因为人类的各类表达手段,例如语言、文字、音响、摄影等等,都能够既表现艺术性的内容又表现科学性的内容,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绘画当然也不例外。特别在达·芬奇的时代,形态科学正在积累资料,肉眼是当时唯一的观察利器,图画就成为记录数据的重要手段。达·芬奇的人体解剖笔记,不是布满了图画吗?他这样做的时候,正是利用了绘画的这一特点。只是在科学和艺术严格分家的今天,人们把绘画的这一面排除出去罢了。有趣的是,当时人们对待绘画的态度,和人们当初对待摄影术的情形有相似之处。有的人以为它不是艺术,是技术,有人则相反,又有人以为它是科学。问题不在于判断它属于什么表达手段,而在于表达什么,怎样表达。

研究空间关系的是透视学。达·芬奇把透视学分成三个分支:线透视、色透视和隐没透视。分别研究物体的大小、颜色和形状同该物体与眼睛的距离的关系。线透视经过布鲁涅列斯基、佛兰切斯卡等人的研究已经相当完备,不过他们没有考虑到空气的效果和眼睛看不清远处物体这事实,其结果会使画中远景与眼睛看到的实况不符。达·芬奇结合着许多生动的实例,研究空气和雾霭对远景的色彩和形状的影响,创立空气透视和隐没透视。有了空气透视之后,画里的空间就不是真空,而是带有大气的空间了。由于远景和眼睛之间隔有臆胧的氛围,而不是一览无余,空间的深度感就加强了。

一个实体占据一个三维的体积:物体的轮廓线包括了二维,第三维是物体的凹凸。透视学可以在二维的画平面上表现大范围的深度,但不能表现小范围变化的深度(即凹凸)。凹凸感只有借着物体的明暗变化方能表现。佛罗伦萨画派认为物体的凹凸感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达·芬奇写道:“绘画的最大奇迹,就是使平的画面呈现出凹凸感。”他孜孜不倦地研究光和影,除了实际观察外,还作理论性的研究。

例如,研究一个球体上的光和影。这种研究工作虽然抽象,但却是一种基本功,彻底掌握之后可以触类旁通。达·芬奇重视理论研究,由此可见一斑。在明暗处理上,芬奇偏爱丰富的层次,首创明暗转移法即画像上由明到暗的过渡是连续的,像烟雾一般,没有截然的分界。

他告诉学生,画人像时最佳的光线是薄暮时分的柔和光,作户外写生时,如假想太阳为薄薄的云层遮掩,可以使人像柔和。他的油画《蒙娜丽莎》和素描《圣安娜》都是明暗转移法的典范。传记家瓦萨里说,达·芬奇的明暗转移法是绘画艺术的一个转折点,这是很中肯的评语。

至于色彩,达·芬奇抱着佛罗伦萨画派所共同的看法,认为色彩从属于光影(暗色画影,亮色画光),因而未给予足够重视。但尽管如此,他对色彩也有许多卓越的见解,例如,关于物体的颜色和光照、和周围物体的颜色都有关系的观察,在某种程度上为法国印象派色彩理论的嚆矢。

在盛期文艺复兴,绘画在以人为本位的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思想内容和主要形象都渐渐从神转向人。正如当时著名的人文主义者皮柯·德拉·米兰多拉在一篇宣言式的讲演《论人的尊严》里所宣称“人是世界舞台上一件大奇迹”,“人占据着世界的中心”。

所以,反映到绘画上,人也成为当代绘画的中心。达·芬奇在论述绘画来自经验时说,神的本质,灵魂等问题完全和感觉背道而驰,在论绘画的主旨时说“一个画家应当描绘两件主要的东西:人和他的思想意图”,就是这种排除神学,以人为中心的时代精神的反映。当时的艺术大师们以极大的热情研究人体的比例。在他们看来,人体是自然界中最完美的东西,所以,人体的比例必须合乎数学法则:各部分之间成简单整数比,或与圆形、正方形等完美的几何图形吻合。

他们把人体的比例变成绘画、雕塑和建筑中和谐美的基础。人体研究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就是人体解剖,他们认为解剖学是真实表现人的形态时必须具备的知识。达·芬奇十分重视解剖学,研究这门学问前后有四十余年。他认为人体解剖是了解人体动态的钥匙。他讥笑有些画家不结合人的动作去研究解剖,结果画出的裸像,肌肉块凸起,活象一袋萝卜。

人体动态表情和心理的描写是达·芬奇的艺术的一个要素。达·芬奇认为“运动是一切生命的源泉”,连素描画里的线条也是点的运动的结果。他喜欢用波浪起伏的曲线去安排人物的姿势,就和这一认识有关。对于人的手势和表情,达·芬奇有这样的看法:人在不做作时的动作、手势和表情必定和这人的思想感情相适应。所以,他把动态、手势、表情看成是绘画里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段,要求画家笔下人物的动作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表现它们的思想感情。达·芬奇的这一人体动态理论对后世的艺术理论和实践有深刻的影响。

风景和大自然研究同样是达·芬奇画论中重要的主题。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家,以自然为良师益友,从马萨卓起,风景已是绘画的一个组成部分。达·芬奇更是盛期文艺复兴时代大师中,最擅长以风景作背景的画家。在画论的这一部分笔记里,我们可以找到达·芬奇对风景和自然现象的许多壮丽的描写。

总而言之,达·芬奇的绘画论,把他那个时代里和绘画有关的问题几乎统统讨论到了。他是文艺复兴时代伟大的艺术革新家,在构图法、明暗法、透视法和心理描写等方面有巨大的贡献,又是历史上有数的学识最渊博的巨人。那部汇集他毕生经验写成的画论,可以称得上是一部总结了他那个时代绘画艺术的成就的百科全书。值得惊奇的倒是他的许多观点在四百年后的今天看来,还有它的现实意义,可供我们借鉴。达·芬奇的生命是一条没有走完的道路,路上是撒满了未完成作品的零章碎片。他在临终前痛心地说过:“我一生从未完成一项工作。”·达·芬奇独特的艺术语言是运用明暗法创造平面形象的立体感。

油画

《蒙娜丽莎》(《Mona Lisa》)

主要作品集

主要作品集(15张)

《圣耶若姆》(未完成)

《吉内薇拉·班琪》

《音乐家肖像》(未完成)

《抱银鼠的女子》

《额饰女郎》

《戴珍珠头饰的夫人像》

《拈花圣母》

《哺乳圣母》

《柏诺瓦的圣母》

《加罗法诺的圣母》

《岩间圣母》

《纺车边的圣母》

《圣母子与圣安妮》

《受胎告知》

《博士来拜》(未完成)

《基督受洗》(合作)

《施洗者圣约翰》

《酒神巴卡斯》

《莉妲和天鹅》(原画遗失)

《维特鲁威人》

《世界的救世主》

壁画

《最后的晚餐》

《安吉里之战》(未完成)

达·芬奇生前留下大批未经整理的用左手反写的手稿,难于解读。只有到十七世纪中叶,才有学者整理小部分达·芬奇手稿。达·芬奇的主要手稿丢失了二百多年,直到1817年才重见天日,但已被严重毁坏。手稿分类

《绘画论》1817年,从乌尔宾诺图书馆发现经达·芬奇弟子弗朗西斯科·梅尔兹整理的《绘画论》手稿。

论雕刻

论建筑,包括教堂草图,拱型结构分析

论生理,包括论人的生死、记忆、智力和欲望

论解剖学

论葡萄种植及酿酒技术

论动物学

论天文,包括论地球、太阳和行星

论地理,包括论水流、地质学、意大利运河、法国的道路、论开矿、论哲学

小故事,包括寓言、谜语等

书信

1994年微软总裁比尔·盖茨以308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达·芬奇的《哈默手稿》(手稿中纪录了达·芬奇在多个领域的研究成就,其中记载了他关注人体解剖的原因)。传记作家麦克尔·怀特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盖茨苦笑道:“因为我需要它。”后来,比尔·盖茨并未按惯例将《哈默手稿》(以收藏者的名字命名)易名为《盖茨手稿》,而是恢复了它的初始名字——《莱彻斯特手稿》。这位被认为患有轻度自闭症的科学狂人是在通过购买行为来向那位生于500年前,第一个真正思考人和世界运转机理的科学巨匠致敬。

现存博物馆

为纪念这位伟大的艺术和科学大师,1928年在他的故乡成立了“列昂纳多·达·芬奇博物馆”,之后又成立了“芬奇的列昂纳多博物馆”。在米兰的科学技术博物馆中也有列昂纳多·达·芬奇的专题介绍。


大事记录

时间 事件 备注

1452.4.15 达芬奇出生    

1472 拜师于维罗奇奥  

1478 完成《贝诺亚圣母》  

1483——1490 完成油画《岩间圣母》  

1485——1490 完成版面油画《抚貂女人》  

1500.4——1503 完成《蒙娜丽莎》  

1508——1510 完成《圣母子和圣安娜》  

1515 重回米兰  

1517 定居 阿布阿兹城  

1519.5.2 逝世于克鲁城堡  


个人轶事

完成《基督受洗》

达·芬奇的老师韦罗基奥受圣萨尔宾诺教堂的委托绘制《基督受洗》,全画的人物虽已画完,但是还剩下背景没有画,教堂一再催促,限定韦罗基奥必须在复活节前交画。这时离复活节仅七天了,可是韦罗基奥又不愿敷衍了事,他决定带着达·芬奇去希莫尼湖写生,然后再画背景。

不料途中遇暴雨,韦罗基奥受寒感冒,高烧不止。

由于任务紧迫,韦罗基奥只好命达·芬奇来画背景。达·芬奇赶回佛罗伦萨,反复琢磨体会老师的创作意图,模仿老师的画风,经过一天的辛勤劳动,终于完成了全画。第二天早晨,当达·芬奇揭开画布时,他惊呆了。

原来,老师以达·芬奇作模特儿画的天使形象竟被嫉妒成性的师兄们刮掉了。他感到事态非常严重,时间又紧迫,他下定决心不辜负老师的委托,为了维护老师的荣誉,自己动手来补画这个天使。他找出老师原稿,以自己为模特儿,对着镜子,重画天使。韦罗基奥康复归来,看到画作时,激动万分,他伸出双手紧紧抱住达·芬奇的肩膀兴奋地说:“它是如此的完美,看来我以后只能去拿雕刻刀了。”从此达·芬奇声名鹊起,成为佛罗伦萨有名的画家了。

睡眠法

画坛泰斗达·芬奇是一位刻苦勤勉、惜时如金的人,他创造的定时短期睡眠延时工作法甚为人们所称道。这一方法是通过对睡与不睡的硬性规律性调节来提高时间利用率,即每工作4小时睡25分钟。这样, 一昼夜花在睡眠上的时间累计只有不足1.5(24÷4.25x0.25=1.41)小时,从而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工作。

前几年,意大利著名生理学家克拉胡迪奥·斯塔皮参照达·芬奇的方法,对一位航海运动员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类似睡眠试验。经测试,受试者的逻辑思维和记忆运算等能力均完好无损。这说明达·芬奇睡眠法不仅能满足机体代偿功能的需要,而且还预示着利用人体生理潜力的广阔发展前景。

然而,有趣的是,在20年前,一位画家就这一方法进行了亲身试验,证实了它的有效性。可是不到半年时间,他又回到正常的8小时睡眠上来。谈及各种原因,画家不无幽默地承认自己并非天才,更不知道这些多出来的时间该如何打发。

达·芬奇睡眠法也被称为多相睡眠、Uberman睡眠或多阶段睡眠,是一种将人类习惯的单睡眠过程分散成多个睡眠周期进行,以达成减少睡眠时间的睡眠方式。

多相睡眠的合理性:首先,自然界中几乎所有动物的行为都是多相复杂性的。而且多相睡眠是人类婴儿时期占主导地位的睡眠方式,只有在稍年长后,儿童才逐渐被断绝了午睡的概念。此外,当人们与外界环境隔绝联系后——保证无法从自然因素(如阳光),或人为暗示(如钟表、电视节目)来判断实际时间——将倾向于表现出更多的短暂睡眠行为,而非保持只“夜晚”才发生的单相睡眠。最后一点,小睡打盹——即短时间的睡眠——比起长时间的睡眠来说,在提神醒脑方面更为有效。但是很遗憾,我们似乎都已“忘了”这种符合生理自然天性的睡眠方式,维持着一成不变的9点睡5点起的作息习惯。

几种不同的多项睡眠方法:最有名的也就是达·芬奇使用的睡眠方法叫做Uberman睡眠计划,由此延伸出来的其他不同形式的睡眠计划还有:Everyman睡眠计划,Dymaxion睡眠计划。多相睡眠的调整:这种睡眠方式在开始的一至两周内是很难接受的,测试结果表明受测者并没有受到这种将睡眠分散成若干个小睡眠片断方式的影响,但是,多睡眠方式需要一个计划表,这样才能够协助完成。


重要事件

2014年10月,

瑞士警方在图尔吉市(Turgi)一处私人银行的保险柜中查获了一幅油画,而它很可能是出自达芬奇之手的真迹,此前已经失踪数百年,价值无法估量。

这幅油画长61厘米,宽46.5厘米,是一位贵妇的肖像画,她身着黑红相间的华丽衣裳,并且头顶王冠。根据记载,如果此画确为达芬奇所绘,那么画中的女人应该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女侯爵德埃斯特,创作时间为公元1500年前后。[7] 

瑞士检查机关表示,发现油画的银行属于一个意大利家族,其成员长期居住在意大利南部和瑞士的德语区。2013年8月,这幅油画通过非法交易途径进入瑞士,当时的售价为95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6.71亿元)。不久之后,此画的价值迅速攀升至1.2亿欧元(约合人民币8.47亿元),更有媒体报道称其价值高达数亿欧元。[7] 

据悉,当时油画的买家已经对画作进行过鉴定,认为此画的创作时间应在公元1460—1650年之间,排除了现代仿品的可能,同时也与达芬奇(1452-1519)生活的年代重合。但此画是否就是达芬奇所绘,还有待进一步确定。瑞士官方消息称,目前此画被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达·芬奇代表作品

油画 

? 基督受洗 ( 15世纪) ? 受胎告知 ( 15世纪)

? 吉内薇拉·班琪 ( 15世纪) ? 柏诺瓦的圣母 ( 15世纪)

? 三博士来朝 ( 15世纪) ? 抱银貂的女子

? 音乐家肖像 ? 哺乳圣母 ( 15世纪)

? 纺车边的圣母 ? 蒙娜丽莎 ( 16世纪)

? 岩间圣母 ( 15世纪) ? 岩间圣母 ( 16世纪)

? 莉妲和天鹅 ( 16世纪) ? 圣母子与圣安妮 ( 16世纪)

? 施洗者圣约翰 ( 16世纪) ? 拈花圣母 ( 15世纪)

? 圣母子与圣安妮、施洗者圣约翰 ( 15世纪-16世纪) 

壁画 

? 最后的晚餐 ( 15世纪) 



*.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作品


但丁《神曲》

全书分为地狱篇、净界篇、天堂篇三部份,但丁写的《神曲》用了中世纪惯用的梦幻作品的形态,他自己是主人公,写了他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怎么去漫游地狱、炼狱和天堂。

 

薄伽丘《十日谈》

作品叙述10个男女青年为躲避黑死病,住在佛罗伦萨乡间的一个别墅里,每天每人讲一个故事,在10天中轮流讲了100个故事,故名《十日谈》。

 

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和《麦克白》。

奥赛罗》内容简介

 

《奥赛罗》是以15世纪末赛浦路斯岛作为舞台的。主角奥赛罗是一位黑皮肤的摩尔人,担任威尼斯军的统帅。他因听信部下的谗言,杀死了美丽忠贞的妻子黛丝德莫娜。等到明白事情的真相后,悔恨交集,终于自刀,追随爱妻于黄泉下。

 

《李尔王》内容简介

 

《李尔王》叙述了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3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愿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李尔王离位,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不给其栖身之地,当年的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麦克白》内容简介

 

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

 

拉伯雷《巨人传》

共分五部分,第一、二部通过叙述卡冈都亚和庞大固埃的出生、所受的教育及其丰功传绩阐明人文主义学说的种种主张;后三部以宠大固埃与巴奇等伙伴为研究婚姻难题寻访神瓶而周游列国作线索,展示中世纪广阔的社会画面,揭露和抨击种种社会弊端。

 


*.拉斐尔作品欣赏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拉斐尔·圣齐奥(意大利语:Raffaello Sanzio,1483年4月6日-1520年4月6日),本名拉斐尔·桑蒂(Raffaello Santi),常简称拉斐尔(拉丁语:Raphael),意大利画家、建筑师。与列奥那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合称“文艺复兴艺术三杰”。拉斐尔所绘画的画以“秀美”著称,画作中的人物清秀,场景祥和。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雅典学院》(The School of Athens),1509年,收藏于梵谛冈宫签字大厅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圣母子》(The small Cowper Madonna),1505年,收藏于美国国家美术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嘉拉提亚的凯旋》(The nymph Galatea),1512年-1514年,收藏于意大利罗马法列及那宫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圣乔治大战恶龙》(Saint George and the Dragon),1506年,收藏于美国国家美术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圣乔治大战恶龙》(St. George and the Dragon),1505年,收藏于卢浮宫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阿尔巴圣母》(The Alba Madonna),1510年,收藏于美国国家美术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西斯廷圣母》(The Sistine Madonna),1513年-1514年,收藏于德国德累斯顿艺术博物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基督被解下十字架》(Deposition),1507年,收藏于意大利罗马柏吉司画廊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教皇朱利欧二世》(Portrait of Giulio II),1512年,收藏于佛罗伦斯乌菲兹美术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被钉在十字架的基督》(The Mond Crucifixion),1503年,收藏于英国国家美术馆

文艺复兴:拉斐尔作品欣赏。

《草地上的圣母》(Madonna in the Meadow),1505年,收藏于奥地利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

 

 













*.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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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启蒙运动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领导和发动的一次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运动,它的斗争对象是封建专制制度和它的精神支柱——天主教派反动邪恶势力。启蒙运动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它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为西方后来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整个西方近代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关键的影响,最终使法国走进现代文明发达国家行列。

 

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代,随着资本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矛盾的不断深化,法国新兴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反对封建统治与教会特权的斗争也迅速展开。法国启蒙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在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二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启蒙,就是启迪和开导人们的反封建意识,给尚处在黑暗中的人们带来光明与希望,反对蒙昧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迷信,打破旧的传统观念,传播新思想,新观念。

代表人物

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思想家对封建意识形态发起全面批判,企图使人们的思想从传统偏见、神学教条、基督教会和专制政权的压制下解放出来。在十七世纪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的基础上,启蒙学者认为,正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一样,人们也能够凭理性的力量发现有关自然、人类和社会的法则,谋取世俗的幸福;他们以理性、宗教容忍和进步的观念向保守现状的旧观念进行冲击,反对一切禁锢思想和压制自由的教条和制度;其中最进步的思想家们,主张宗教上的无神论、哲学上的唯物主义、政治上的民主政体、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启蒙思想涉及宗教、哲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美学等各个领域,出现各种学说体系和许多著名代表人物,如英国的阿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斯蒂尔(Richard Steele,1672-1729)、斯威夫特、彼普(Alexander Pope,1688-1744),德国的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莱辛、赫尔德,意大利的别卡里阿、维科,美国的潘思、杰弗逊、富兰克林,俄国的别林斯基、赫尔岑、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但运动的中心在法国,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起了显著作用。运动影响深远,当代人即已开始使用“启蒙时代”的概念,以表示同“黑暗的中世纪”对立;法文、德文、英文原文均含有“以光明驱逐黑暗”之意。启蒙运动作为成熟的反封建、反教会的进步思潮登上了历史舞台,不仅为未来的政治革命制造了舆论,而且为法国创建了高度的精神文明。广义上的启蒙运动则不限于欧洲和北美,而是世界性的普遍的历史现象。

 

历史条件 

这是由法国特殊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是法国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特别尖锐的产物。具体地说,主要原因有三:

条件一

社会基础

法国是欧洲各国中封建统治最顽固、最反动的堡垒,是封建制度的最高典型,法国社会中第三等级与特权等级之间的矛盾特别尖锐,而封建制度的危机又空前严重,这就为启蒙运动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基础。

条件二

阶级基础

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加强,形成了一批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文化教养的新兴阶级的代表,为启蒙运动的掀起提供了阶级基础。

条件三

科学依据和理论实践经验

教权势力的顽固和疯狂,迫使新兴阶级的思想家抛开宗教外衣,投向公开的理性宣传,而近代科学的兴起和英国革命的成功,则为启蒙运动的兴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实践经验,从而使法国的启蒙运动成为欧洲之中心。

 

  

声势浩大的法国启蒙运动一经兴起,就具有鲜明的特点。

总述:提倡理性而非外界权威来判断一切事物;把批判锋芒直指封建专制制度及其宗教思想体系;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条件;是一次意义深远的思想解放运动。

目标明确

启蒙思想家的锋芒所向十分明确,即反对王权、神权和特权,努力改变旧制度,建立新体制,各个启蒙思想家之间虽然存在着分歧和争论,但只要涉及到封建专制统治与反动的教权势力,他们总是采取共同行动,而且每个启蒙学者都根据各自研究的领域,积极宣传“理性”与科学,始终把主攻目标对准专制王朝与天主教会。他们高唱“理性”的赞歌,向往“理性的王国”,提倡用理性作为衡量一切、判断一切的尺度,把封建专制制度比作漫漫长夜,呼唤用理性的阳光驱逐现实的黑暗,消灭专制王权和贵族特权。强调只有科学才能使人正确认识自然,破除宗教迷信,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实现美好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新社会。

思想一致

启蒙思想家都有基本相同的哲学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就是怀疑论、自然神论和无神论。在启蒙思想家中,虽然多为自然科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文学家,而哲学家只占少数,但他们的思想和理论却在启蒙运动中起着主导作用,那些虽没有哲学著作的启蒙学者,也奉行着大体一致的哲学信仰,而且在启蒙运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成为批判宗教神学的有力武器。怀疑论成为启蒙运动准备阶段的思想先导,而自然神论则成为启蒙运动发展阶段的思想家的标记,无神论则把启蒙运动推向更高的成熟阶段。正是在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才使启蒙运动经久不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哲学革命成了政治革命的先导,并使启蒙运动具有明确的行动纲领。

行动坚决

启蒙思想家都正视现实,认真思考,联系群众,不畏强暴。他们深入社会,细心观察,对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进行独立思考展开无情抨击,提出了理想社会的蓝图,为之进行不息的斗争。他们以人民自居,以宣传群众,启迪民智为己任,为使群众改变旧观念接受新思想,他们出版专门的学术、理论著作外,还出版了普及性的通俗读物,还运用小说、戏剧、诗歌等文艺作品让更多的下层群众了解新观念。因此,不少启蒙思想家都是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的多面手,例如伏尔泰,不仅著有哲学著作,还发表了大量的史学著作、文艺小说、戏剧和诗歌,堪称为启蒙运动的导师和领袖。这些思想家,常常冒着上断头台、坐牢和流放的危险,为追求正义、向往光明而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启蒙运动虽然有种种共同的特点,但在如何改变封建制度上,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反映出各派思想家的不同政治主张。

 

代表人物 

概述

“启蒙思想家”是一些革命式的人物。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所谓权威,大力揭批唯心主义宗教社会的欺骗,讥讽那些不劳而获“过着大脚生活”丑恶世袭文化的人。(14世纪法国上层社会盛行穿大鞋,越富足越贵族鞋子越大,有的垫草后长达半米)。他们首先对法国当时存在的旧生产关系,以及宗教派别观、自然观、价值观、道德观、社会现状、社会制度等,都做了无情的批判。他们受前辈英国思想家、哲学家、学者弗兰西斯·培根影响,多数持唯物主义世界观点。培根一生写过很多书,主要有《学术的进步》《新工具》《科学价值的增长》等。

让·雅克·卢梭

 

最激进的、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影响最大的启蒙思想家要数小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代言人让·雅克·卢梭(1712~1778)。卢梭出身于日内瓦(瑞士名表故乡)一个钟表匠家庭,青年时长期过着贫苦流浪生活。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即原始时代本来是平等的,不平等的根源在于出现了私有财产制度。卢梭的思想核心是主张平等,但他并不主张回到原始社会里去,他是要求均衡贫富,保护小生产者的利益。卢梭的学说反映了小资产阶级的情绪,具有革命的动因。他的观点比较容易被当时各阶层所认同,以至于以后对工农大众革命、对大资产阶级开明进步等有着深远的影响。

卢梭在1761~1762年间,写了《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新爱洛绮丝》等。

卢梭当时提出了“公意”概念,“公意”是集道德与政治于一体的公共利益意志。“公意”是法律与主权的来源,“公意”的公共利益性是建立社会的基础。他认为,如果个体意志之间的碰撞使建立社会成为必要,那么,个体意志之间的一致则使建立社会成为现实可能。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主权者(个体的人)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合体的存在物,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平等权力丧失的社会不是公意社会,不合理。一个社会契约并没有真的否弃个人,不是否弃,只是做了有利的交换。这种交换在于获得一种稳固的生存,从而代替了生活在以前政治状态中不确定的生活方式;而在当时道德自由代替了自然的独立。为了使公意真正成为公意,它就必须独立于任一个体意志,必须另有一个独立存在,这个存在就是“公共的善”,是不断文明化的美德。

在卢梭之前,整个“启蒙运动”的始祖要首推法国人伏尔泰(1694~1778)。他被后人尊称为“法兰西思想之王”,启蒙运动的旗手。 伏尔泰出生于巴黎一个法院公证人家庭,生活条件优越。他天资聪慧,从小就热爱文学,3岁能背诵文学名著,10岁上中学,12岁能作诗。中学毕业后,迫于父命曾进入一所法科学校学习,但他立志当文学家,后来便成为一名无业文人。以后成为一位多产的作家、剧作家、史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宣传家。

伏尔泰

伏尔泰是其笔名,伏尔泰原名叫弗朗梭阿·马利·阿鲁埃。他自小目睹了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残酷和腐败,即在幼小心灵中埋下了反封建的种子。成年后,步入文坛,他的作品和演说以尖刻和激昂地反封建制度和反教会思想而著称。人们评说伏尔泰的思想之快和语言之炽热,犹如闪电和天火,早期作品辛辣地讽刺了王室和贵族的糜烂腐朽。1717年,他因写讽刺诗影射宫廷的淫乱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了11个月。在狱中,他首次以“伏尔泰”为笔名创作了悲剧《俄狄浦斯王》。出狱后,该剧的公演使他一举成名。他还以史诗《同盟》赢得了“法兰西最优秀诗人”的桂冠。1726年,伏尔泰因遭诬告再次入狱,获释后被逐出法国,从此开始了他大半生流离失所革命的心路里程。

他前往英国,考察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深入研究洛克的哲学著作和牛顿的科学成果,形成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主张和自然神论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点。3年后他回到巴黎,积极开展启蒙宣传。他先后创作了歌颂民主共和制度的历史剧《布鲁特》和反对宗教狂热的悲剧《查伊尔》。1734年,他的第一部哲学名著《哲学通信》(又称《英国通讯》)出版,首次系统地向法国人民介绍了英国的政治、哲学、文学、科学和宗教的状况。该书一出版,就像“投向旧制度的一颗炸弹”,立即被当局查禁并当众焚毁,伏尔泰也被迫离开巴黎。此后,伏尔泰进行了多方面的创作活动,在哲学、科学和文学等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出版了史学名著《路易十四时代》,书中系统地论述了关于实行开明君主制度的政治主张。1755年,他在法国和瑞士边境的佛尔纳定居下来。此后,他继续写作,发表了哲学小说《老实人》、《天真汉》等不朽名著。此后,各地群众自发到佛尔纳“朝圣”,人们纷纷捐款,找最优秀的雕塑家为伏尔泰塑了一尊大理石半身像。

随着启蒙运动的进一步深入,伏尔泰的声望越来越高。1778年2月,这位84岁的启蒙泰斗重返阔别多年的巴黎,公众对他的欢呼致敬远远超过对帝王形式上的礼遇,伏尔泰被巴黎人民作为伟人迎进了巴黎。当时巴黎全城轰动,巴黎剧院首演他新写的悲剧《伊兰纳》,演员们在舞台上抬出了他的大理石半身像,并为它举行了加桂冠仪式。这一年5月30日,他在佛尔纳因病与世长辞。伏尔泰死后,先是葬于香摈省一个小礼拜堂内;1791年法国大革命期间,人民把他的遗骸运到巴黎著名的先贤祠重新安葬,当时他的柩车(灵柩车)上写着这样的句子“他教导我们走向自由”。

伏尔泰创作了许多著作,他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宗教迷信,宣扬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主张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思想核心是自由与平等,这对当时的封建等级制是一种反抗。他主张建立一个在“哲学家”开导下、依靠资产阶级力量的开明君主制度,这个制度有着言论自由、人身(权)不可侵犯,等等。伏尔泰反对天主教会,谴责或抨击那些教士的贪婪和愚民学说。称教士是“恶棍”,教皇是“禽兽”,要“粉碎这个邪恶势力”。

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时代。在当时众多的思想家中,伏尔泰是公认的领袖和导师。他博学多识,才华横溢,著述恢宏,在戏剧、诗歌、小说、政论、历史和哲学诸多领域均有卓越贡献。他一生反对专制主义和封建特权,追求自由平等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伏尔泰的作品文笔犀利,妙语连珠,人们争相传诵,各国反动派千方百计加以查禁也无济于事。虽然他代表法国大资产阶级利益,反对封建专制王权,希望避免革命,主张温和改革,是启蒙思想家的右翼,但最终还是以其思想启迪民众的心智,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孟德斯鸠

启蒙运动中孟斯德鸠这个出身于“穿袍家族”的波尔多市最高法院院长,写了一本讽刺专制制度的书《波斯人的书信》,他告诫国王:“如果君主不能给自己的臣民创造幸福的生活,反而想压迫和毁灭他们,那么,服从的理由就没有了。” 孟斯德鸠的思想着重于政治制度的改革,他用三十年时间写了《法的精神》一书。提出了意在确保自由的三权分立制,即立法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他的学说是仿英国君主立宪制,目的是限制王权,他的主张与伏尔泰比较吻合。

狄德罗、魁奈、梅叶

 

启蒙运动中还有一些中产阶级利益的人物代表,像狄德罗、魁奈。

狄德罗是《百科全书》的主编,他大量吸收和传播当时哲学家们的新思想,许多观点尖锐地抨击专制制度和教会的黑暗,宣扬理性主义、人道主义和唯物主义。是“百科全书派”的重要人物。

魁奈是“重农学派”,认为一国财富的主要基础是土地和农业,要繁荣就得改革农业。反对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要“听其自然,听其自为”。他的经济学反映了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强烈愿望。

代表农民利益的思想家是梅叶,他是乡村教师,他反对领主和教会对农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因而遭到迫害。他死后三十年,才出版了遗作《遗书》,这部著作宣传了唯物论和无神论,并向上帝、国王和富人宣战。他号召农民起来向暴君和王权作斗争,削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18世纪初至1789年,在欧洲大地上爆发意义深远的启蒙运动,其涵盖各个知识领域。法国,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启蒙思想家,他们提出自己的思想主张,反宗教,反封建,追求理性主义,为未来描绘美好的政治蓝图,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占有光辉的一页。其中特别作为启蒙运动核心的法国,更是出现以梅叶(1664—1729)、孟德斯鸠(1689—1755)、伏尔泰(1694—1778)、狄德罗(1713—1784)和卢梭(1712—1778)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他们在启蒙运动中起到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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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复兴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思潮,随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一种以人文主义为核心的思想文化运动,史称“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运动实质是资产阶级的发展,在思想文化领域领导的反封建文化运动。文艺复兴运动揭开了近代欧洲历史的序幕。

 

文艺复兴所带来人文主义精神,打破了封建宗教对欧洲人民的思想禁锢,自然科学和艺术在这一段时间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发和发展,科学家们揭示看许多自然界的奥秘教会的很多说教不攻自破。同时封建专制主义和教会思想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阻碍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资本主义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由此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运动,史称“启蒙运动”。而作为运动主战场的法国更是风起云涌。

 

法国成为启蒙运动的主战场并非偶然,其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条件。首要原因是法国封建专制制度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爆发了全面危机。17、18世纪的法国在路易十四的领导下,虽然达到了鼎盛时期,但却埋下了巨大危机,君主贵族为追求享乐,大兴土木,剥尽民众脂膏;同时四处引爆战争,路易十四在位期间先后与荷兰,西班牙等国交战,造成军费膨胀,财政岌岌可危,不得不转嫁与课税上,使得法国民众更是苦不堪言,饿殍载道,据一份文件记载,法国贫苦农民“吃野草,啃树皮,像苍蝇一样地死亡”。

 

经济危机催化和加深了政治危机。路易十四公开宣布“朕即国家”,独裁横暴。路易十五当政后,王权衰落,国政混乱,专制王朝日暮穷途,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军队和警察残酷镇压此起彼伏的农民暴动和城市起义,社会矛盾异常尖锐。

 

而在思想文化领域,反动的天主教会肆无忌惮的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迫害“异端”,摧残科学。天主教会的反动神权统治,激起进步人士的强烈反对,除此之外,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海外文化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启蒙运动。

 

法国深厚的政治、经济、文化根源,先进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博大的思想渊源,使得法国成为全欧洲启蒙运动的主战场。

法国启蒙思想家先进的思想主张更是使得法国之所以能跃居欧洲启蒙运动的巅峰。

一. 启蒙运动的开路先锋——梅叶

18世纪的法国,最早向封建专制和它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进攻,从而成为启蒙运动开路先锋的,是一个造反的天主教神甫,他就是梅叶。

梅叶(1664—1729)出生在法国香槟省的一个农村纺织工人的家庭里。他自幼在宗教学校里读书,毕业后,根据父母的心愿成为了一名乡村神甫。四十年的乡村神甫工作,使得他长期和农民生活在一起,亲眼目睹了农民的悲惨生活和教会的腐败,对其思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种经历不仅使得梅叶在任职期间不畏强暴,坚决维护穷苦劳动人民的利益,经常同当地的大主教和封建领主发生冲突。在临死前的几年里,他将对教会和封建专制的憎恨,化为《遗书》,给予封建制度和教会以致命打击。

 

《遗书》一书中,梅叶对基督教义的重要信条,诸如“原罪”、“上帝存在”、“神三位一体”、“神迹”等逐条进行深入的批判,他揭露说基督教纯粹是为权贵服务的骗术;富人和权贵互相勾结,为自身的利益而迫使人民从事繁重的劳动;统治阶级又与教会串通,通过牧师欺骗、愚弄人民,而这种不合理制度的基础则是“土地和财富的私人占有制”。

 

梅叶在书中公开宣传自己是“无神论者”,是“共产主义者”,宣传要“用神父的肠子做成绞索,把世上一切达官显贵都统统吊死、绞死”。这句感情色彩强烈的名言由于《遗书》的传播而广为人知,其对后期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有着巨大的影响。伏尔泰、狄德罗、爱尔维修(1715—1771)、达朗贝(1717—1783)都曾拜读而受启发。1793年,法国国民公会通过为梅叶在“理性的殿堂”好、建立雕像的提案,赞扬他在抨击宗教神学反面“对人类立下了莫大的功勋”。

 

梅叶我要去批判了封建专制本身的不合理和他所造成的社会苦难,揭露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反动本质,他认为财产的私有是产生各种社会祸害的根源,因此,提出建立公有制的“自由公社“的理想社会。可见,梅叶不仅是18世纪法国最早的启蒙思想家,又是18世纪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开路先锋。

 

二. 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1689—1755)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法国启蒙思想家,资产阶级社会政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出生与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家庭。青年时期曾在天主教的拉托利会学院受过古典教育。1716年继承了伯文“孟德斯鸠男爵”的封号和波尔多市法院院长的职务。但孟德斯鸠个人兴趣不在于官场事务,而是醉心于哲学、历史、法律和文学等。1726年他卖掉院长一职,专门从事学术研究的著述。1728年至1731年,他开始到奥、匈、意、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考察。1731年,回到法国老家进行整理和著述工作。

 

孟德斯鸠的出身和经历对他的社会历史观点和政治观点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而巨大的影响。

1721年出版的《波斯人信札》是体现其政治思想主张的第一本重要著作。书中孟德斯鸠假托两个在欧洲旅行的波斯人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朋友、爱人等的通信,从各种不同角度猛烈抨击和辛辣地讥讽当时法国腐朽没落的封建专制统治和风俗习惯,间接号召对国家制度进行改革。这本书的出版立即轰动法国,使得孟德斯鸠成为法国文坛的知名人士,也因此得罪了官方当局。

 

而出版于1734年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是孟德斯鸠的另一部著作。它是一本严肃的历史著作,书中孟德斯鸠通过对罗马历史演变更替原因的探讨,颂扬了共和制度的优越性,尖锐批判了专制统治,并论证了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以及风俗习惯等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扼要阐述了自己的社会学理论和政治主张。

 

而孟德斯鸠最为重要,影响最大的著作,是他在晚年于1748年出版《论法的精神》。这是他27年来辛勤探索的最后成果和理论总结,其不仅仅是一本法学著作,其内容涉及社会历史领域的各个方面。在这本著作中,孟德斯鸠全面系统的阐述了自己的社会历史观,揭露和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和反动的在天主教会,并提出一系列政治、法律理论。其中以政体分类论和三权分立学说最为显著。三权分立学说是孟德斯鸠根据英国的经验,在拜读洛克《论国民政府》中分权学说后,取其精华而形成自己的三权分立学说。他的本意是希望法国的君主政体既能保持其威严,有不会蜕变成专制制度,然而其三权分立学说实际上代表了正在处于上升阶段的资产者的利益,因此路易十五并未采纳他的建议,反而是在后世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适用,尤以美国为最。

 

孟德斯鸠是一个通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一生勤于写作,著述甚多。他对启蒙运动的最大功绩,是在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僧侣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了进行资本主义政治变革的比较系统的社会政治学说,具体规划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模式和各项基本制度,特别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建构。孟德斯鸠的学说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在后世,他的法律理论为欧美一些国家所采用,成为资产阶级国家的一些基本宪法原则。

 

三. 启蒙泰斗和领袖——伏尔泰

在法国启蒙学者中,伏尔泰(1694—1778)是公认的一位领袖和导师。他是哲学家、史学家、政治家、诗人、小说家、剧作家。伏尔泰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思想革命中积极活动了60余年,他可以说是随着运动发展的进程,几乎从头走到底。

 

伏尔泰出身于巴黎一个富有的公证人家庭,在耶稣会的大路易学院接受过良好的古典教育。因抨击时政和不甘受到贵族的欺辱,曾两度被送入巴士底狱,并在1726年放逐国外。而后客家英国3年,在那段时间里,伏尔泰醉心于洛克的经验哲学和牛顿的自然科学原理。回国后写成《哲学通信》,1734年秘密出版,书中赞扬了英国的政治制度,主张信仰自由,成为“投向旧制度的第一课炸弹”而被查禁,遭到当局的追捕。为了躲避追捕,不得不逃亡至偏僻的小城西雷,并在那里生活了十五年,期间他广泛地研究了哲学、历史、自然科学和温馨,并写下许多的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有哲学和科学专著《形而上学论》、《牛顿哲学原理》,历史名著《路易十四时代》,喜剧《凯撒之死》、《穆罕默德》,长诗《奥尔良的处女》以及哲学小说《查第格》等。这些著作都围绕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即宣传和完善他在流亡英国期间确立的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批判宗教迷信和封建主义。

 

1745年,国内政治气氛有所缓和时,伏尔泰重返巴黎,但不久又因冒犯路易十五而离开,1758年定居于法瑞边界的佛尔纳。而在那里,他开始同年青一代的启蒙思想家联系。他热情支持百科全书派的斗争,利用通信与法国知识界和欧洲著名人士联系,殷勤接待各国民主人士,他家成为欧洲进步舆论的中心和反封建专制、批判宗教狂热的圣地。在那里,他也写成许多的著作,譬如历史著作《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罗斯史》,哲理诗《里斯本的灾难》,哲学小说《老实人》、《天真汉》等。

 

在伏尔泰的著作中,蕴含着他鲜明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反封建反教会的政治纲领。哲学上,他率先在法国提倡和宣扬洛克的经验论和牛顿的机械唯物主义,承认世界的客观存在,为法国反封建提高哲学武器。他还用“自然神论”这种特殊的唯物主义,以文学的形式对宗教迷信和教会统治进行无情的批判。

 

政治上,伏尔泰广泛吸收各国的理论精华,特别是英国和一部分的中国政治思想,提出“开明君主制”的理念,建立英国式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理想王国。同时伏尔泰捍卫个人自由,认为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毕生宣传平等,提倡理性,抨击封建专制。

在教育上,伏尔泰同样有自己的理论,他提倡“自由人”教育。在他认为,社会罪恶的根源在于愚昧无知和缺乏教育,因此他认为发展教育,启蒙愚昧,培养具有“健全理性的自由人”是身为一个启蒙学者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建议培养一个“健全理性的自由人”就必须消灭宗教狂热和愚昧无知,要注重科学知识的学习。

 

虽然伏尔泰在哲学、政治、教育等方面有着先进的一面,当他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对人民群众抱有很大的偏见,认为政治权利及国家领导权应该由少数人即富人掌握。

 

伏尔泰这位启蒙运动的领袖和导师,受到法国人民的敬重。1778年路易十五死后,84岁高龄的伏尔泰再次回归巴黎受到首都人民的热烈欢迎。在伏尔泰去世后,1791年法国立法议会决定将他的遗体移至巴黎名人公墓。移葬那天,10万人执绋,60万人护灵。其柩车上大书“他教导我们走向自由”。

 

四. 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卢梭

法国启蒙思想者中,最为激进的就是卢梭(1712—1778)。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一个钟表匠家庭,他祖先是法国血统,由于信奉加尔文新教(路易十四执政时代,加尔文教为政府所取缔),而逃避到日内瓦。那是日内瓦是个民主政体的共和国,因此卢梭以自己是日内瓦的公民而自豪。

 

卢梭降生是母亲去世,在姑妈和奶妈的抚养下长大。幼年时期,由于家庭情况,未受到系统的教育。他的启蒙教育就是与父亲一起读小说和历史作品。10岁时,父亲与法国军官发生争执而被迫离家出走。卢梭送至以牧师家里住了两年,学习了拉丁文,而后又送到雕刻匠家里当学徒,最后不看受辱而逃走,进行长达13年的颠沛流离,这期间卢梭得到华伦夫人的帮助和保护,这使得他有一个安宁的栖息地和良好的自学环境,他开始勤奋学习,在数学、天文、哲学、文学等各门学科都有所涉猎,同时还对启蒙思想家洛克、伏尔泰等人的著作进行研读。

 

1741年,卢梭到了巴黎,被引进“上层社会”的“沙龙”,结识了许多著名启蒙学者,如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霍尔巴赫等,同时也了解了所谓贵族的奢华生活。那段时间的经历使他同情下层群众的疾苦,厌恶上层社会的奢靡。

 

1749年,卢梭应第戎科学院的悬赏征文,写下《科学与艺术》一文而获奖,文中卢梭提出文明进步造成人类堕落和社会苦难的新奇观点,在思想界引发长期的争论,卢梭也因此声名鹊起。1753年,卢梭再次应第戎科学院的征文题目,撰写他最重要的理论名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书中卢梭着重阐述了私有财产是万恶之源,宣传自由和不平等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政治观,如此反叛的作品最终虽未得奖,然而在1755年在荷兰出版后,却轰动了整个欧洲。1761年至1762年,卢梭有相继发表了极有影响的三部重要代表作。1762年的《社会契约论》在启蒙运动中首次提出“人民主权”论,强调统治者不履行契约,不顺从民意,人民则有权利推翻专制统治,这位资产阶级提供了反封建专制的理论依据。1761年的书信体小说《新爱洛绮丝》,谴责了封建等级偏见在青年婚姻问题上所造成的恶果,表达了资本主义的婚姻观。而1762年的《爱弥儿》是一部教育哲理小说,它尖锐地批判了腐朽的封建教育,提出资产阶级自然教育的主张。

 

卢梭的为人和论著为封建统治者所忌恨,将他看作危险的异端,在《爱弥儿》出版后,巴黎法院立即下令当众焚毁,逮捕作者,卢梭因此受到通缉而逃到国外。直到1770年为法国当局赦免,才定居巴黎,而后靠抄乐谱孤苦为生。风烛残年之际,写下自传性著作《忏悔录》。

 

卢梭自小寄人篱下,当过学徒、仆人、伙计、随从,并像乞丐一样送进宗教收容所,相较于其他的作家而言,卢梭拥有丰富的流浪生活经验。而长期的流浪生活使他目睹了广大下层人民在封建专制制度下遭受到的种种苦难,尝遍人间辛酸,这种特殊的生活履历,使得卢梭的学说中带有强烈的人民性。卢梭也因此建立了一个代表18世纪法国平民和小资产阶级利益的思想体系,其核心就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社会不平等、倡导人民主权论的激进民主主义思想。卢梭因此成为一个最坚定无谓的反封建斗士。

 

在哲学方面,卢梭有其局限性即未能摆脱唯心主义和宗教上的有神论思想,但其社会政治思想是杰出的,特别是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更是成第三等级中中下层群众的理论旗帜,并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一度成为支配地位的革命思想。虽然卢梭在孤独中去世,然而其死后,在大革命期间,其遗体以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名人公墓,和伏尔泰墓并列。如今法国国民议会的大厅里,竖立着卢梭的半身像,面对着华盛顿和富兰克林。

 

五. 百科全书派中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

法国启蒙运动进入高潮的重要标志,是著名的《百科全书》的编辑和出版。《百科全书》,全名是《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工艺详解辞典》,其有狄德罗亲自主编,先后有30余人参与编撰,撰稿人多大160人以上,其中著名人士有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启蒙主将,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哲学家,达朗贝、毕丰等自然科学家,魁奈、杜尔阁等经济学家还有马孟德尔和博马舍等文学家等等,历时20余年才完成。

 

狄德罗(1713—1784)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百科全书派的领袖人物、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战斗的无神论者,还是著名的作家、戏剧家和艺术评论家。他出生于朗克里城的一个富裕的手工业家庭,早年在家乡的一家教会学院读书,后来到巴黎第一流的学校路易大帝公学就读。19岁时就获得文科学士学位。毕业后,他带着“初生牛犊”的精神来到巴黎,在那他认识了他一生的另一半,并接受了主编《百科全书》的工作。

 

在《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上,狄德罗不畏艰难,坚持战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在法国最为混乱危险的时刻,都未曾放弃,一边坚持编辑,一边还要与教会和官方做斗争,其为《百科全书》奉献了毕生的精力。

 

《百科全书》自1751年第一卷问世,到1772年才出齐,而后孔多塞等人有续编补遗5卷和索引2卷。《百科全书》汇集了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也团结了思想领域一切反封建战士。他用科学成果对抗宗教神学,用民主思想反对专制统治,宣扬理性主义、人道主义和唯物主义。因此,该书的出版引起了宗教界的极端仇恨,遭到专制政府的野蛮查禁。虽然如此,但在以狄德罗为首的百科全书派,团结奋斗,英勇斗争下,冲破重重禁令而完成这部巨作。《百科全书》如一部“战斗机器”,一门“大炮”一般,从各个领域,向一切旧制度、旧传统、旧观念发动猛烈轰击,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先声。

 

狄德罗博学多才,著述甚多。卢梭称他为“本世纪以为唯一的奇才”,伏尔泰称它样样都内行的“万事通”,在把主要精力用于编撰《百科全书》外,还单独发表许多的著作。譬如1749年发表的《盲人书简》,宣扬了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他也因此被捕入狱。此后,他又发表了《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达朗贝和狄德罗的谈话》等哲学著作,还有如《修女》、《宿命论者贾克》,戏剧《一家之主》、《私生子》和《拉摩的侄儿》等文学著作。这一系列著作中,他论述了一系列唯物主义哲学思想,表达了坚定的无神论观点,并以此为武器,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和反动教会,宣扬新兴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原则,为即将到来的革命制造舆论。

狄德罗的一生都为《百科全书》而战斗,都为无神论,反封建反教会事业而战斗。其无愧于百科全书派之领袖。

 

结语:

启蒙运动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继续和深入,是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揭发运动,它为资产阶级革命做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启蒙思想家们在启蒙时代了,提出一系列的政治,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新兴思想主张,运用理性主义的光明,撕破处于封建和宗教迷信所笼罩的欧洲的黑暗,展望和描绘了未来的资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蓝图。这场持续一个世纪的思想解放运动,开启了民智,为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作了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启蒙运动不仅在欧洲文化史上,更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都占有光辉的一页。



*.思想启蒙运动
卢梭 伏尔泰    孟德斯鸠   
卢梭                     伏尔泰                     孟德斯鸠


思想启蒙运动在国内外都有发生,较为有代表性的当属欧洲的启蒙运动(即法国启蒙运动)和中国的五四启蒙运动(即新文化运动)。

欧洲思想启蒙运动折叠编辑本段背景折叠17~18世纪西欧的手工工场广泛发展,而封建专制制度严重地阻碍了资产阶级的发展壮大。资产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迫切地需要结束旧制度,所以资产阶级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做好革命的准备。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思想解放提供了依据。例如牛顿提出的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说明了自然界本身运动的自然法则控制着物质世界。这些科学的成果,使启蒙思想家认为:人类社会也有一定的自然法则,这种法则是摆脱"神"的控制而自行发展的。启蒙思想家力求发现支配人类和社会的永恒的法则,也就是力求探索推动人类社会自身不断前进的法则。因此,一场适应于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文化运动兴起了。这场运动是在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所宣扬的人文主义的基础上,又向前大大发展的一次思想文化运动。它的内容和影响都大大超过了文艺复兴运动,它是欧洲发生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史称启蒙运动。18世纪,法国的旧制度衰败了,资产阶级、工匠、城市贫民、农民与封建地主阶级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根据不同人的要求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性质折叠是一场反封建的思想文化运动,是欧洲发生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既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又是一次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政治运动。

 

主要内容折叠呼唤用理性的阳光驱散现实的黑暗,批判专制主义、教权主义,号召追求政治民主、权利平等和个人自由。

 

代表人物折叠法国启蒙运动以百科全书派为重要力量,以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等杰出思想家为代表。伏尔泰提倡天赋人权,宣扬自由和平等原则;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而卢梭在强调"天赋人权"的同时,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百科全书派

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的政治民主方面的著述在法国大革命中成为激进派的理论向导。他的代表作有《忏悔录》《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等。他强调"天赋人权",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思想。

 

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思想运动的代表人物。重要著作是《论法的精神》。在著作中提出了 "三权分立"的学说,即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分别由议会、君主、法院三家掌管,各自独立,相互牵制。他的三权分立的学说,成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旗手,被誉为"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他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主张开明的君主执政,强调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批判天主教会的黑暗和腐朽。他的作品涉及自然科学、哲学、历史、戏剧、诗歌。他提倡天赋人权,宣扬自由和平等原则。他的名言是:"我不同意你说

卢梭的一切,但我将誓死

伏尔泰捍卫你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意义 折叠

 

启蒙运动的核心思想是理性主义,它是资产阶级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它不仅要求解放人和人性,而且有力地批判了封建专制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会,描绘了未来"理性王国"的蓝图,要求按照资产阶级的意愿来改造社会,为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提供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

 


*.法国启蒙运动


法国启蒙运动是十八世纪法国的一次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运动,它的斗争对象是封建专制制度和它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势力。启蒙运动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它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为西方后来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整个西方近代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关键的影响,最终使法国走进现代文明发达国家行列。

中文名启蒙运动

 

简介

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代,随着资本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矛盾的不断深化,法国人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反对封建统治与教会特权的斗争也迅速展开。法国启蒙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在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二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启蒙,就是启迪和开导人们的反封建意识,给尚处在黑暗中的人们带来光明与希望,反对蒙昧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迷信,打破旧的传统观念,传播新思想,新观念。


代表人物

进步思想家对封建意识形态发起全面批判,企图使人们的思想从传统偏见、神学教条、天主教会和专制政权的压制下解放出来。在十七世纪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的基础上,启蒙学者认为,正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一样,人们也能够凭理性的力量发现有关自然、人类和社会的法则,谋取世俗的幸福;他们以理性、宗教容忍和进步的观念向保守现状的旧观念进行冲击,反对一切禁锢思想和压制自由的教条和制度;其中最进步的思想家们,主张宗教上的无神论、哲学上的唯物主义、政治上的民主政体、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启蒙思想涉及宗教、哲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美学等各个领域,出现各种学说体系和许多著名代表人物,如英国的阿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斯蒂尔(Richard Steele,1672-1729)、斯威夫特、彼普(Alexander Pope,1688-1744),德国的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莱辛、赫尔德,意大利的别卡里阿、维科,美国的潘恩、杰弗逊、富兰克林,俄国的别林斯基、赫尔岑、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但运动的中心在法国,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起了显著作用。运动影响深远,当代人即已开始使用“启蒙时代”的概念,以表示同“黑暗的中世纪”对立;法文、德文、英文原文均含有“以光明驱逐黑暗”之意。启蒙运动作为成熟的反封建、反教会的进步思潮登上了历史舞台,不仅为未来的政治革命制造了舆论,而且为法国创建了高度的精神文明。广义上的启蒙运动则不限于欧洲和北美,而是世界性的普遍的历史现象。


历史条件

这是由法国特殊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是法国社会矛盾特别尖锐的产物。具体地说,主要原因有三:

条件一

社会基础

法国是欧洲各国中封建统治最顽固、最反动的堡垒,是封建制度的最高典型,法国社会中第三等级与特权等级之间的矛盾特别尖锐,而封建制度的危机又空前严重,这就为启蒙运动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基础。

条件二

阶级基础

法国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加强,形成了一批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文化教养的新兴阶级的代表,为启蒙运动的掀起提供了阶级基础。

条件三

科学依据和理论实践经验

教权势力的顽固和疯狂,迫使思想家抛开宗教外衣,投向公开的理性宣传,而近代科学的兴起和英国革命的成功,则为启蒙运动的兴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实践经验,从而使法国的启蒙运动成为欧洲之中心。


特点

综述

声势浩大的法国启蒙运动一经兴起,就具有鲜明的特点。

总述:提倡理性而非外界权威来判断一切事物;把批判锋芒直指封建专制制度及其宗教思想体系;为革命准备了思想条件;是一次意义深远的思想解放运动。


目标明确

启蒙思想家的锋芒所向十分明确,即反对王权、神权和特权,努力改变旧制度,建立新体制,各个启蒙思想家之间虽然存在着分歧和争论,但只要涉及到封建专制统治与反动的教权势力,他们总是采取共同行动,而且每个启蒙学者都根据各自研究的领域,积极宣传“理性”与科学,始终把主攻目标对准专制王朝与天主教会。他们高唱“理性”的赞歌,向往“理性的王国”,提倡用理性作为衡量一切、判断一切的尺度,把封建专制制度比作漫漫长夜,呼唤用理性的阳光驱逐现实的黑暗,消灭专制王权和贵族特权。强调只有科学才能使人正确认识自然,破除宗教迷信,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实现美好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新社会。


思想一致

启蒙思想家都有基本相同的哲学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就是怀疑论、自然神论和无神论。在启蒙思想家中,虽然多为自然科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文学家,而哲学家只占少数,但他们的思想和理论却在启蒙运动中起着主导作用,那些虽没有哲学著作的启蒙学者,也奉行着大体一致的哲学信仰,而且在启蒙运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成为批判宗教神学的有力武器。怀疑论成为启蒙运动准备阶段的思想先导,而自然神论则成为启蒙运动发展阶段的思想家的标记,无神论则把启蒙运动推向更高的成熟阶段。正是在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才使启蒙运动经久不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哲学革命成了政治革命的先导,并使启蒙运动具有明确的行动纲领。


行动坚决

启蒙思想家都正视现实,认真思考,联系群众,不畏强暴。他们深入社会,细心观察,对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进行独立思考展开无情抨击,提出了理想社会的蓝图,为之进行不息的斗争。他们以人民自居,以宣传群众,启迪民智为己任,为使群众改变旧观念接受新思想,他们出版专门的学术、理论著作外,还出版了普及性的通俗读物,还运用小说、戏剧、诗歌等文艺作品让更多的下层群众了解新观念。因此,不少启蒙思想家都是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的多面手,例如伏尔泰,不仅著有哲学著作,还发表了大量的史学著作、文艺小说、戏剧和诗歌,堪称为启蒙运动的导师和领袖。这些思想家,常常冒着上断头台、坐牢和流放的危险,为追求正义、向往光明而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启蒙运动虽然有种种共同的特点,但在如何改变封建制度上,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反映出各派思想家的不同政治主张。


代表人物

概述

“启蒙思想家”是一些革命式的人物。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所谓权威,大力揭批唯心主义宗教社会的欺骗,讥讽那些不劳而获“过着大脚生活”丑恶世袭文化的人。(14世纪法国上层社会盛行穿大鞋,越富足越贵族鞋子越大,有的垫草后长达半米)。他们首先对法国当时存在的旧生产关系,以及宗教派别观、自然观、价值观、道德观、社会现状、社会制度等,都做了无情的批判。他们受前辈英国思想家、哲学家、学者弗兰西斯·培根影响,多数持唯物主义世界观点。培根一生写过很多书,主要有《学术的进步》《新工具》《科学价值的增长》等。


让·雅克·卢梭

最激进的、对法国大革命影响最大的启蒙思想家要数民主思想的代言人让·雅克·卢梭(1712~1778)。卢梭出身于日内瓦(瑞士名表故乡)一个钟表匠家庭,青年时长期过着贫苦流浪生活。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即原始时代本来是平等的,不平等的根源在于出现了私有财产制度。卢梭的思想核心是主张平等,但他并不主张回到原始社会里去,他是要求均衡贫富,保护小生产者的利益。卢梭的学说反映了小资产阶级的情绪,具有革命的动因。他的观点比较容易被当时各阶层所认同,以至于以后对工农大众革命、对大资产阶级开明进步等有着深远的影响。

卢梭在1761~1762年间,写了《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新爱洛绮丝》等。

卢梭当时提出了“公意”概念,“公意”是集道德与政治于一体的公共利益意志。“公意”是法律与主权的来源,“公意”的公共利益性是建立社会的基础。他认为,如果个体意志之间的碰撞使建立社会成为必要,那么,个体意志之间的一致则使建立社会成为现实可能。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主权者(个体的人)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合体的存在物,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平等权力丧失的社会不是公意社会,不合理。一个社会契约并没有真的否弃个人,不是否弃,只是做了有利的交换。这种交换在于获得一种稳固的生存,从而代替了生活在以前政治状态中不确定的生活方式;而在当时道德自由代替了自然的独立。为了使公意真正成为公意,它就必须独立于任一个体意志,必须另有一个独立存在,这个存在就是“公共的善”,是不断文明化的美德。

在卢梭之前,整个“启蒙运动”的始祖要首推法国人伏尔泰(1694~1778)。他被后人尊称为“法兰西思想之王”,启蒙运动的旗手。 伏尔泰出生于巴黎一个法院公证人家庭,生活条件优越。他天资聪慧,从小就热爱文学,3岁能背诵文学名著,10岁上中学,12岁能作诗。中学毕业后,迫于父命曾进入一所法科学校学习,但他立志当文学家,后来便成为一名无业文人。以后成为一位多产的作家、剧作家、史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宣传家。


伏尔泰

伏尔泰是其笔名,伏尔泰原名叫弗朗梭阿·马利·阿鲁埃。他自小目睹了法国专制制度的残酷和腐败,即在幼小心灵中埋下了反封建的种子。成年后,步入文坛,他的作品和演说以尖刻和激昂地反封建制度和反教会思想而著称。人们评说伏尔泰的思想之快和语言之炽热,犹如闪电和天火,早期作品辛辣地讽刺了王室和贵族的糜烂腐朽。1717年,他因写讽刺诗影射宫廷的淫乱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了11个月。在狱中,他首次以“伏尔泰”为笔名创作了悲剧《俄狄浦斯王》。出狱后,该剧的公演使他一举成名。他还以史诗《同盟》赢得了“法兰西最优秀诗人”的桂冠。1726年,伏尔泰因遭诬告再次入狱,获释后被逐出法国,从此开始了他大半生流离失所革命的心路里程。

他前往英国,考察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深入研究洛克的哲学著作和牛顿的科学成果,形成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主张和自然神论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点。3年后他回到巴黎,积极开展启蒙宣传。他先后创作了歌颂民主共和制度的历史剧《布鲁特》和反对宗教狂热的悲剧《查伊尔》。1734年,他的第一部哲学名著《哲学通信》(又称《英国通讯》)出版,首次系统地向法国人民介绍了英国的政治、哲学、文学、科学和宗教的状况。该书一出版,就像“投向旧制度的一颗炸弹”,立即被当局查禁并当众焚毁,伏尔泰也被迫离开巴黎。此后,伏尔泰进行了多方面的创作活动,在哲学、科学和文学等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出版了史学名著《路易十四时代》,书中系统地论述了关于实行开明君主制度的政治主张。1755年,他在法国和瑞士边境的佛尔纳定居下来。此后,他继续写作,发表了哲学小说《老实人》、《天真汉》等不朽名著。此后,各地群众自发到佛尔纳“朝圣”,人们纷纷捐款,找最优秀的雕塑家为伏尔泰塑了一尊大理石半身像。

随着启蒙运动的进一步深入,伏尔泰的声望越来越高。1778年2月,这位84岁的启蒙泰斗重返阔别多年的巴黎,公众对他的欢呼致敬远远超过对帝王形式上的礼遇,伏尔泰被巴黎人民作为伟人迎进了巴黎。当时巴黎全城轰动,巴黎剧院首演他新写的悲剧《伊兰纳》,演员们在舞台上抬出了他的大理石半身像,并为它举行了加桂冠仪式。这一年5月30日,他在佛尔纳因病与世长辞。伏尔泰死后,先是葬于香摈省一个小礼拜堂内;1791年法国大革命期间,人民把他的遗骸运到巴黎著名的先贤祠重新安葬,当时他的柩车(灵柩车)上写着这样的句子“他教导我们走向自由”。

伏尔泰创作了许多著作,他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宗教迷信,宣扬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主张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思想核心是自由与平等,这对当时的封建等级制是一种反抗。他主张建立一个在“哲学家”开导下、依靠资产阶级力量的开明君主制度,这个制度有着言论自由、人身(权)不可侵犯,等等。伏尔泰反对天主教会,谴责或抨击那些教士的贪婪和愚民学说。称教士是“恶棍”,教皇是“禽兽”,要“粉碎这个邪恶势力”。

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时代。在当时众多的思想家中,伏尔泰是公认的领袖和导师。他博学多识,才华横溢,著述恢宏,在戏剧、诗歌、小说、政论、历史和哲学诸多领域均有卓越贡献。他一生反对专制主义和封建特权,追求自由平等和君主立宪制。伏尔泰的作品文笔犀利,妙语连珠,人们争相传诵,各国反动派千方百计加以查禁也无济于事。虽然他希望避免革命,主张温和改革,是启蒙思想家的右翼,但最终还是以其思想启迪民众的心智,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孟德斯鸠

启蒙运动中孟斯德鸠这个出身于“穿袍家族”的波尔多市最高法院院长,写了一本讽刺专制制度的书《波斯人的书信》,他告诫国王:“如果君主不能给自己的臣民创造幸福的生活,反而想压迫和毁灭他们,那么,服从的理由就没有了。” 孟斯德鸠的思想着重于政治制度的改革,他用三十年时间写了《法的精神》一书。提出了意在确保自由的三权分立制,即立法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他的学说是仿英国君主立宪制,目的是限制王权,他的主张与伏尔泰比较吻合。


狄德罗、魁奈、梅叶

启蒙运动中还有一些中产阶级利益的人物代表,像狄德罗、魁奈。

狄德罗是《百科全书》的主编,他大量吸收和传播当时哲学家们的新思想,许多观点尖锐地抨击专制制度和教会的黑暗,宣扬理性主义、人道主义和唯物主义。是“百科全书派”的重要人物。

魁奈是“重农学派”,认为一国财富的主要基础是土地和农业,要繁荣就得改革农业。反对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要“听其自然,听其自为”。他的经济学反映了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强烈愿望。

代表农民利益的思想家是梅叶,他是乡村教师,他反对领主和教会对农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因而遭到迫害。他死后三十年,才出版了遗作《遗书》,这部著作宣传了唯物论和无神论,并向上帝、国王和富人宣战。他号召农民起来向暴君和王权作斗争,削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康德 

主要思想:人是目的。他强调人的重要性,提出人就是人,而不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工具。

伊曼努尔·康德生于1724年4月22日,1740年入哥尼斯贝格大学。从1746年起任家庭教师4年。1755年完成大学学业,取得编外讲师资格,任讲师15年。在此期间康德作为教师和著作家,声望日隆。从1781年开始,9年内出版了一系列涉及广阔领域的有独创性的伟大著作,短期内带来了一场哲学思想上的革命。

康德的一生对知识的探索可以以1770年为标志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前期主要研究自然科学,后期则主要研究哲学。前期的主要成果有1755年发表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其中提出了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在后期从1781年开始的9年里,康德出版了一系列涉及领域广阔、有独创性的伟大著作,给当时的哲学思想带来了一场革命,它们包括《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和《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以及《判断力批判》(1790年)。“三大批判”的出版标志着康德哲学体系的完成。



*.简述启蒙运动的核心内容及对人文主义的发展

蝶谷蝶飞 


一、启蒙运动的内容

1、批判君主专制:

(1)在君主专制体制下,国王把自己看成是国家的化身和象征,他的一切权力来自上帝,不受任何制约。

 

(2)但是,启蒙思想家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入手,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

提出天赋人权和自然权利学说,认为:

A、人人都有追求生存、自由和幸福的自然权利,

B、专制统治则侵犯了每一个人都应当享有的这些权利。

 

(3)在构建理想的社会制度问题上,启蒙思想家们的观点不尽相同:

A、伏尔泰主张建立英国式的“开明君主专制”,认为“仁慈的国王是上天给予大地的最好的礼物”,通过国王改革就可以过渡到君主立宪制;

B、孟德斯鸠主张建立一个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牵制的政府;

C、卢梭则推崇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共和国,主张全体公民参与立法。

 

2、宣扬自由和平等

针对封建专制下人们受奴役的状况,启蒙思想家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宣扬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

(1)自由:自由是源于自己独立意志的一种行为,包括经济活动的自由和思想、言论与出版自由,但要“受法律支配”。

(2)平等:启蒙思想家们也积极倡导平等,认为没有平等,自由便不能存在,两者是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平等意味着独立和不受奴役,是一种天然的权利,

在社会状态下,人们在法律规定上都是平等的,现实社会中的不平等来源于私有财产和国家权力。

 

二、启蒙运动的成果

1、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思想家,从各个方面向封建势力发起猛烈冲击,传播进步思想,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

2、为即将到来的美、法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进行了舆论动员,也为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系统的政治构想。


*.启蒙运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从字面上讲,启蒙运动就是启迪蒙昧,反对愚昧主义,提倡普及文化教育的运动。但就其精神实质上看,它是宣扬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体系的运动,并非单纯是文学运动。它是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反封建、反禁欲、反教会斗争的继续和发展,直接为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启蒙思想家们从人文主义者手里进一步从理论上证明封建制度的不合理,从而提出一整套哲学理论,政治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要求建立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社会。他们用政治自由对抗专制暴政,用信仰自由对抗宗教压迫,用自然神论和无神沦来摧毁天主教权威和宗教偶像,"天赋人权"的口号来反对"君权神授"的观点,用"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来反对贵族的等级特权。进而建立资产阶级的政权.启蒙运动,既是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斗争的继续和深化,也是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理论准备阶段。如果将它同文艺复兴运动作一比较,那就更为清楚了。首先,从反封建方面说,文艺复兴运动的反封建,主要是反对封建领主的割据状态,要求建立民族统一的君主专制政体,以便在王权保护下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而在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进一步提出要求获得政权,建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艺复兴时代的反封建侧重于思想意识、伦理道德的范畴;而启蒙运动侧重于政治制度和政权性质方面。

其次,从反教会方面说,文艺复兴时期主要是揭露中世纪天主教会的贪污腐化,谴责修道院戕害人性的罪恶,要求进行宗教改革,废除烦琐的宗教仪式,提倡比较简便的礼仪。在启蒙运动时,由于唯物论和自然科学的发展,因此在反教会方面就比文艺复兴时期更为彻底,它已把反教会提高到自然神论和无神论的高度。

再次,从人文主义思想的内涵上说,文艺复兴时代强调的是反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执着尘世,面向现实。到了十八世纪启蒙时代,人文主义思想的重点,就转移到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等政治原则方面来。由于启蒙运动具有政治思想革命运动的性质,因此启蒙运动的参加者决不限于文学家。除法国的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卢梭等四大启蒙作家外,英国的哲学家洛克,科学家牛顿,德国的美学家莱辛和海尔德尔,荷兰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德意志的康德等等,均属启蒙思想家的行列。

还有,从文艺的风格和方法上说,启蒙时期的现实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现实主义的继续,但又有新的发展。它的特征不在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不在于刻画人物的性格,而在于具有更多的政论性,作家们都有意识地把他们自己的政治思想贯穿在文学作品之中。这些启蒙著作,成了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争夺政权的精神武器,是传播资产阶级世界观的"百科全书"。作品中的语言不是诗化,而是流畅的雄辩的政论性散文,富有逻辑性,启发性和战斗性。有些作品,由于哲学意义的深刻、强烈,使它们变成小说化了的哲学沦文。启蒙作家的作品都具有纯理性的特点。

17~19世纪初在欧洲各地先后兴起的反对宗教蒙昧主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思潮。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认为,社会之所以不进步,人民之所以愚昧,主要是由于宗教势力对人民精神的统治与束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树立理性和科学的权威。他们认为,人的理性是衡量一切的尺度,不合乎人的理性的东西就没有存在的权利。他们主张传播科学知识以启迪人们的头脑,破除宗教迷信,从而增强人类的福利。他们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宣扬自由、平等和民主。在他们看来,封建专制制度扼杀自由思想,造成社会上的不平等和文化经济上的落后。因此,他们大力宣扬“天赋人权”,主张人民参与政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启蒙运动,特别是18世纪启蒙运动所宣扬的自由、平等和民主思想,对北美的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都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启蒙运动在英国发起,在法国盛行。

历史作用

首先,它的矛头是封建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会为对象的,因此为即将到来的法国大革命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次,启蒙思想家宣扬天赋人权,三权分立,体察功能自由、博爱、平等,而且这些思想迅速在欧美传播,对欧美的资产阶级革命起了影响和推动的作用,促进了欧洲社会的进步,而且对亚洲国家的思想解放起了催化剂作用.

 

 

*.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相比


A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考察学生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比较的认识,文艺复兴运动核心思想是人文主义,重视人,歌颂人,强调人和人性的作用,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为武器,反对专制主义、教权主义和封建特权,主张“主权在民”,“天赋人权”;追求政治民主、权利平等和个人自由,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都主张实行法治,为未来的资产阶级政权设计了蓝图 ,是欧洲历史上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①②正确,③都反对君主制,追求民主自由平等是错误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就不反对君主制,主张开明的君主制,本题选A。

考点: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的比较

 

 
考点分析:
考点1:资本主义时代的曙光

新航路的开辟,是指欧洲从15世纪开始,为了筹集商品经济速发展所需的货币和资本的原始积累需要,加之奥斯曼帝国控制了亚洲和欧洲的路上通道,从而使得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对外寻找的通往中国和印度的运动,而历经迪亚士,麦哲伦,哥伦布,达伽马等人的探索后,最终找到了通往亚洲的通道。

 

新航路开辟的根本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经济的出现

过程:

(1)1487年,葡萄牙的迪亚士从葡萄牙往东航行,到达好望角。

(2)1492年,哥伦布(意大利人)受西班牙王室的资助,到达美洲。

(3)1497—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葡萄牙支持)到达印度等地

(4)1519—1522年,麦哲伦奉西班牙国

   新航路开辟的影响:新航路的开辟,锤炼了欧洲人敢于冒险、用于拼搏的精神,开阔了眼界,打破了以往世界各个地区相互隔绝和孤立

发展的局面,但随之一场持续了数百年的殖民掠夺、殖民扩张和侵略活动也从此开始了。

 

知识点拓展

一、★★文艺复兴

1、P.58兴起的时间和地点:14世纪的意大利 2、P.58指导思想(核心内容):人文主义思想 3、P.58形式:弘扬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化 4、P.58实质:新兴的资产阶级文化 5、P.59代表人物及其成就: 人  物国  别代表作品地  位 但
丁意大利《神曲》先驱 达?芬奇意大利《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艺术大师 莎士比亚英  国《罗米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文学巨匠 6、P.60文艺复兴的意义:推动了欧洲文化思想领域的繁荣,为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二、★★新航路开辟 1、P.60原因:(根本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目的):追求东方财富;(动力):《马可?波罗行纪》的影响。 2、P.60条件:指南针、造船和航海技术、地圆学说 3、P.61经过: 

人物

时间

资助国

航  线

备注

迪亚士

1487年

葡萄牙

葡萄牙→好望角

最早开辟新航路

★哥伦布

1492

西班牙

西班牙→大西洋→古巴、海地

发现美洲新大陆

达·伽马

1497年

葡萄牙

葡→好望角→印度洋→印度

最早到达东方

麦哲伦

1519年

西班牙

环球航行

环球航行第一人

4、★P.61--62新航路开辟的影响:密切了亚、美、非三大洲之间的交通往来,使世界连成一个整体,使欧洲大西洋沿岸工商业繁荣起来,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考点2: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

法国大革命,是1789年在法国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君主制封建制度在三年内土崩瓦解。法国在这段时期经历着一个史诗式的转变:过往的封建、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自由主义政治组织及上街抗议的民众的冲击,旧的观念逐渐被全新的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的民主思想所取代。关于其结束时间尚存争议,正统观点认为1799年的雾月政变为革命终结的标志。另有观点认为1794年7月雅各宾派统治的结束为革命的终结,还有观点认为1830年七月王朝建立是革命终结的标志。

1、影响: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法国封建专制制度,使民主共和思想广为传播,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人权宣言》

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巴黎革命后,制宪会议制定了宪法《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它提出的人们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人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反映了第三等级的利益。

3、拿破仑的一生:1799年11月9日,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夺取了政权,并于1804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颁布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拿破仑法典》。1815年6月18日,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被反法联盟的军队打败。

评价拿破仑:著名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军事家。(1)、他执政时,采取了一系列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统治,帮助和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制定《民法典》,以法律形式肯定资产阶级的胜利,废除了封建特权,促进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各资产阶级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他执政时的对外战争,打击了各国旧的封建统治,传播了革命思想,但也掠夺了被占领国家的财富,带有侵略性,给欧洲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并造成了国内的经济困难

知识点拓展

 

一、法国大革命

1、P.78原因:封建等级制度激化了社会矛盾

2、领导:资产阶级

3、P.78导火线:1789年三级会议的召开

4、★P.78开始:1789年7月14日攻占巴士底狱

5、★★P.78重要文件:《人权宣言》(1789年,大资产阶级,制宪会议)

6、P.79建立共和国:1792年废除君主制,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7、P.79高潮: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雅各宾派专政,把法国革命推向高潮。

8、★★P.79: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摧毁了封建专制,传播了资产阶级自由民主的进步思想,对世界历史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二、P.81拿破仑帝国

1、崛起:在抗击反法同盟和镇压国内叛乱的斗争中显示了军事才能。

2、P.81夺权:1799年发动“雾月政变”,夺取政权。

3、P.81称帝:1804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军事帝国。

4、P.81措施:

(1)对内:巩固资产阶级统治,颁布《法典》。

(2)对外:多次打败反法同盟,对外扩张,控制了欧洲很多国家。(前期是自卫战争,后期是侵略战争)

5、P.81覆灭:1814年拿破仑帝国覆灭,封建势力复辟。

6、★★★评价拿破仑:拿破仑是法国大资产阶级的军事家、政治家,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皇帝。青年时期的拿破仑在平息国内叛乱、抗击外国战斗中表现出卓越的军事才能。1799年底,他发动政变,夺取了政权,1804年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为巩固资产阶级统治,颁布了《法典》,对外多次打败欧洲反法同盟,扫荡了欧洲的封建势力,同时也损害了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利益,激起当地人民的反抗,最终葬送了法兰西第一帝国。

资产阶级革命期间的主要文献

 

文献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机构

        

《权利法案》

1689

英国议会

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障,标志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旅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人权宣言》

1789

法国

制定会议

体现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提倡自由平等的进步要求,但宣扬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独立宣言》

1776.7.4

北美

大陆会议

宣告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独立,标志着美国的诞生

《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宅地法》

1862.9

林肯政府

激发了广大黑人和农民的战争积极性,扭转了南北战争的局势




*.让-雅克·卢梭


卢梭(法国著名思想家)一般指让-雅克·卢梭

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法国十八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杰出的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


思想精华:人民主权

卢梭认为,人类最初处于原始的“自然状态”,在这个时间,不存在私有制和不平等,私有制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不平等,国家是因订立契约而产生,人民是制订契约的主体,由此他提出“人民主权”的思想,国家主权不能分割,也不能转让,一切人权的表现和运用必须表现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公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能高于法律。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更多

在书中,卢梭指出:“自然界中很少有不平等的现象,当今流行的不平等现象是人类在求生存和进步的过程中,人为逐渐衍生成的。”

《社会契约论》更多

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契约论》也许是卢梭最为人知的著作。这本书后来成为了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生平

早年

1712年6月28日卢梭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祖上是从法国流亡到瑞士的新教徒。他出生后第十天,母亲因产后失调,于7月7日逝世。10岁那年,他的父亲因和当时日内瓦共和国的“小议会”的一个名叫戈迪耶(此人曾任法国陆军上尉,并和小议会里的人有密切的联系)的先生发生了争执,最终卢梭的父亲在捍卫正义与向黑恶势力屈服之间毅然选择了前者,在法院下达的缉拿通知下愤然地离开了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小卢梭。

他有一个兄长,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从此卢梭再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受过系统性的教育,书却读了不少,他父亲将他送去当学徒,先跟一个公证人,再跟一个镂刻匠,后来受不了苛待,十六岁时,他就逃离日内瓦去流浪。当过学徒、杂役、家庭书记、教师、流浪音乐家等。后又被通缉流亡国外。期间得到了华伦夫人的爱护。[

1728年3月14日星期天,快年满16岁的卢梭,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他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旅馆女仆黛莱丝·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有5个孩子,卢梭把所有这五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他最终到了56岁时才与黛莱丝结婚)。卢梭曾在《忏悔录》中如是说:我一想到要把孩子交给这样一个乱糟糟的家庭去抚养,我就感到害怕。如果把孩子交给他们去教育,那必然会愈教愈坏。育婴堂的教育,比他们对孩子的危害小得多。这就是我决定把孩子送进育婴堂的理由。


中年

1742年卢梭搬到巴黎。在巴黎期间,卢梭与德尼·狄德罗认识,并从1749年起参与《百科全书》的撰写,卢梭专攻音乐方面。不过最重要的贡献是1755年写的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文章。但那以后不久,卢梭与狄德罗的关系紧张。

1750年(庚午年),38岁的卢梭以《论科学与艺术》("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一文赢得第戎学区论文比赛首奖而一举成名。那年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与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因而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巴黎名人。随后他又著述了许多其它著作,其中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1755),《埃罗伊兹的故事》(1761),《爱弥儿》(1762),《社会契约论》(1762)和《忏悔录》,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此外卢梭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写了两部歌剧:《爱情之歌》和《村里的预言家》。卢梭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独白式),具有浪漫激情。

1752年,歌剧《乡村占卜者》成功上演,受到国王和王后的青睐,路易十五打算接见卢梭,并赐给他一笔年金,然而卢梭顾虑会因为接受年金而失去自由,就刻意回避,受到普遍的谴责。《乡村占卜者》后来曾多次上演,但卢梭从中获益很少。

1761年《新爱洛琦丝》出版,立刻轰动巴黎。其中通过景色和环境烘托情节以个人情操对比社会伦理的手法成为浪漫主义文学创立的标志。该书也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浪漫主义文学作品。

卢梭与他那个时代的一些著名思想家大多相识,但结果却无一例外地反目成仇。这些人中包括法国的伏尔泰、狄德罗,英国的大卫·休谟,其主要原因是他们对待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不一样。


晚年

1768年8月29日,卢梭与同居了25年的女仆瓦瑟在布戈市结婚,此前他们生有5个孩子,并全部寄养在孤儿院。

1778年7月2日,已患“逼害性心理分裂症”的卢梭在巴黎东北面的阿蒙农维拉(Ermenonville)去世。(恰与伏尔泰在同一年去世)死时穷困潦倒,死前被马车撞翻,又被狗扑伤践踏。


影响

卢梭认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同时,他认为顺应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卢梭声称:“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我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3] 

卢梭生前遭人唾弃,死后却受人膜拜。卢梭被安葬于巴黎先贤祠(Le Panthéon)。1791年12月21日,国民公会投票通过决议,给大革命的象征卢梭树立雕像,以金字题词——“自由的奠基人”。

卢梭的观念渗入社会风气,成为时尚。年轻人模仿《爱弥儿》,要做“居住在城里的野蛮人”。路易王太子也深受《爱弥儿》的影响,按照卢梭的观点从小教育他的儿子,学一门手工匠人的手艺。据说,这就是路易十六那个著名的嗜好——业余锁匠的由来。

虽然起初法国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作家有几位是卢梭的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反对伏尔泰在日内瓦建立一家剧院的计划,指出剧院是所伤风败俗的学校,结果他同伏尔泰反目。此外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所崇尚的功利的理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762年,卢梭因由其所撰教育论著《爱弥尔》一书出版,遭到法国当局的通缉。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7月2日于法国埃及迈农维尔与世长辞,享年66岁。


故居介绍

卢梭成名后,关于卢梭故居也有过争论。在老城不远处有一处“卢梭故居”。据说,当年,法国众多大文豪如巴尔扎克、司汤达、雨果等来日内瓦,瞻仰的都是这处“故居”。实际上,这处房产是卢梭祖父的住宅,并没有传给贫困潦倒的钟表匠儿子伊萨克·卢梭。在日内瓦新区的古当斯大街也有一处“卢梭故居”。尽管后来这里城市改造修建了超级市场,但在超级市场最显著位置仍刻上了卢梭的父亲对他说的爱国名言:让-雅克,爱你的祖国。这里也不是真正的“卢梭故居”。卢梭出生在老城市政厅附近的格朗大街40号。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去世,10岁时,父亲又遭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卢梭。即使这样,卢梭与有钱的祖父之间也鲜有往来,更不可能继承祖父的房产。因此,格朗大街40号才是真正的“卢梭故居”。


花边趣闻

私生活

卢梭一生和多位女性有染,主要的有两位。其一是华伦夫人,她在卢梭早年的生活中扮演了保护人、朋友、情妇、精神上的母亲等多重角色。离开华伦夫人后,卢梭后来开始与戴莱斯同居。对于戴莱斯,卢梭同样抱有多种复杂的感情。戴莱斯陪伴卢梭走完了后半程人生,卢梭只是在晚年和其举行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形式上的婚礼。戴莱斯为卢梭共生育了五个孩子,全部被卢梭送进了巴黎的育婴堂。而卢梭只是在后来草草地寻找了一下他留了标签的第一个孩子。一本匿名发表的专门攻击卢梭的名为《公民们的感情》的书记录了卢梭抛弃其亲生孩子的事实,而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卢梭的敌人——伏尔泰。

喜爱读书

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父亲是钟表匠,技术精湛;母亲是牧师的女儿,颇为聪明,端庄贤淑。母亲因生他难产去世。他一出生就失去了母爱,他是由父亲和姑妈抚养大的。比他大7岁的哥哥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始终没有音讯。这样,家里只剩下他一个孩子。

卢梭懂事时,知道自己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他幼小的心灵十分悲伤,更加感到父亲的疼爱。他的父亲嗜好读书,这种嗜好无疑也遗传给了他。卢梭的母亲遗留下不少小说,父亲常常和他在晚饭后互相朗读。每读一卷,不一气读完是不肯罢休的,有时通宵达旦地读,父亲听到早晨的燕雀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在这种情况下,卢梭日复一日地读书,无形之中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渐渐充实并滋养了他年幼的心灵。

7岁的卢梭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他还外出借书阅读,如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莫里的几部剧本等等,他都阅读过。由于这些历史人物的典范影响和他父亲的谆谆教诲,卢梭深深体会到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可贵。他既有父亲的爱国血统,又以这些伟人为榜样,甚至言行之间常把自己比作那些历史中的人物。有一天,他在桌旁叙说斯契瓦拉的事迹,在座的人全都很惊讶地看到卢梭走上前去,把手放在熊熊燃烧的炉火之上,来表演斯契瓦拉的英雄壮举。这种早熟早慧的表现,正是卢梭特有天资的最初显露。

独立谋生

卢梭快活的童年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在他13岁时,舅舅决定将他送往马斯隆先生那里,在他手下学当律师书记,希望他能赚点生活费用。但卢梭非常讨厌这种只为了赚钱而缺乏趣味的职业,每天琐碎的杂务使他头晕目眩,难以忍受。马斯隆先生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卢梭,常常骂他懒惰愚蠢。卢梭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便辞掉了工作。

不久,卢梭又换了一个职业,在一位雕刻匠手下当学徒。鉴于以前做书记时得到的不少教训,所以他对这个新工作依命而行,毫无怨言。卢梭本来很喜欢这种工作,因为他爱好绘画,挥动刻刀也觉得很有趣,而且镂刻零件,用不着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他很希望在这方面取得卓越的成就。有一天,卢梭在空余时间为几位朋友刻骑士勋章,他的师傅发现后,以为他在制造假银币,便痛打了他一顿。其实,当时卢梭年纪很小,对于银币根本没有什么概念,他只是以古罗马时期的钱币形状,做为模型罢了。师傅的暴虐专横,使卢梭对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5] 

崇尚自然

卢梭离城出走后,经由一位朋支的介绍,结识了华伦夫人。他原以为华伦夫人是个老态龙钟的丑老婆子,不料她却是一位满脸和气、风韵十足的年轻女子。这使他大感惊讶和激动,正是这位夫人影响了他日后的生活。

卢梭听从华伦夫人的劝告,开始他的远途旅行。这也正适合他那早已形成的漫游癖好,他觉得这样的年纪就有机会爬山越岭,登临阿尔卑斯山的高峰,真是件美事。一路上,卢梭心情十分愉快,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这次旅程虽短,但卢梭喜爱自然风光,沿途的美景尽收眼底,他将感情寄托于大自然,虽然身处漂泊之中,却没有精神空虚之感。凡是映入卢梭眼帘的东西,都令他内心感到一种醉人的享受。大自然的奇伟、多彩和实际的美,深深地影响了卢梭的人生观。

以后他又经历了多次旅行,不论是旅途中的美景,还是乡村的田园生活,仍使他陶醉着迷。他热爱自然,崇尚自然。“他最伟大的教师,并不是任何一种书籍,他的教师是‘自然’”。

从少年期起,卢梭便酷爱自然。这种热忱,他曾不厌其烦的摹写、表现于他的著作中。自然,渗透了他整个生命。他用华伦夫人的某些清醒而夺人心目的特质,表现了自身,并使他陷入剧烈的情绪,这在他较晚的生活中,显得特别明晰,且使他和东方的大神秘主义者,呈现出相似之点。


成就

音乐层面

卢梭在华伦夫人家居住的这段时期里,他感到非常满足和快活。华伦夫人的嗓子轻柔动人,还会弹琴,她常教卢梭唱歌,熏陶激发卢梭对音乐的兴趣。后来卢梭去神学院学习,华伦夫人送他音乐方面的书。卢梭在神学院除学习外,经常带着歌谱,练习歌唱。华伦夫人认为卢梭对音乐感兴趣且有天赋,有意让他朝音乐方面发展。她经常在家里举办一些小型音乐会,并介绍卢梭与一些作曲家认识,使他的音乐水平不断提高,后来他不断地自学和研究,想出一种用数字代替音符的简易记谱法,即以数字1234567来代替Do、Re、Mi、Fa、So、La、Si音阶,并写出了具有独创性见解的著作《音乐记谱法》,希望借此革新音乐世界。同时还撰写了《现代音乐论文》一并带到巴黎,呈交给巴黎科学艺术院,想借此机会出名,这时的卢梭,灵感有如泉涌,他写了一部名为《新世界的发现》的歌剧,充分表现了他的创作才华。

后来卢梭带着修改好的稿子去科学院,当众宣读了他的论文,它那简洁的内容有力地吸引了委员们的注意力,博得了赞扬。他认为自己的记谱法是音乐史上的创新和改革,但委员们不赞成这种意见,经过几次讨论,他们得出一个结论,认为卢梭的记谱法可用于演唱,但不适合于演奏。为了安慰卢梭,艺术院给他颁发了一张奖状,措词中夸奖了他一番。卢梭虽遭受了失败,但心里很不服气,他将自己的手稿重新整理之后,找到一个愿意接受这部手稿的出版商,以《现代音乐论》为书名出版。卢梭满怀希望,盼望这本音乐著作能引起较大的反响,然而销路很差,这使卢梭又一次遭受沉重的打击。虽然他一心想在音乐方面有所创新,希望对音乐爱好者能有所启发,但效果却不佳,除了少数几个学者对他倍加赞誉外,并未产生什么大的反响。


征文获奖

卢梭自从离开华伦夫人以后,开始自谋生活,先后当过家庭教师、书记员、秘书等。同时也广交了各方面的人士,尤其是他结识了大哲学家狄德罗。由于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志向,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彼此都热心于学术工作,狄德罗和卢梭等人便着手合编一部《百科全书》,卢梭负责音乐部分,这项工作由于狄德罗被捕而中断了。卢梭四处向朋友求援,希望把狄德罗放出来,但收效甚微。

卢梭经常前往狄德罗被关押的监狱探望他。1749年夏天,天气非常炎热。从巴黎到监狱之间有较长的路程,卢梭步行去看狄德罗,常带着一本书,走累了休息时可看看书。有一天,他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忽然看到第戎科学院的征文启示:《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改良风尚是否有益》。卢梭看到这个题目时,好像被千道光芒刺射了一样,许多富有生气的思想不知不觉地从他心中涌现出来。他顿时感到窒息,仿佛看到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脑子里不仅涌现出与第戎科学院的论文有关的思想,而且一连串的想法相继而起,就象大浪一样冲击着他。这次心灵的震荡,显示了他思想上真知灼见的潜力。

卢梭把这件事告诉了狄德罗。狄德罗鼓励卢梭继续发挥自己的思想,写出文章去应征。卢梭积极撰写了这篇论文,写成后又送狄德罗审阅,自己又反复修改了多次,以《论艺术和科学》为题寄出应征。1750年,他这篇论文获得了头等奖。他在这篇文章中否定艺术和科学的价值,从反面进行了论证,表露了他对巴黎社会的不信任和憎恶,并反对这种社会中所隐藏着的欺诈。他斥责科学,文学和艺术,认为这些东西被权力所主宰了。


隐居著作

1756年,44岁的卢梭接受朋友的馈赠——一座环境优美的乡村小房子,开始了他的隐居生活。

卢梭的个性适合于在乡下居住,他在巴黎住了15年,早已厌倦了城市生活。隐居之后,他便决定不再回巴黎。这时的卢梭已有点名气,不用为生活费用发愁,他继续抄乐谱,虽然不能赚大钱,但是靠得住,自给有余。他的歌剧《乡村卜者》和其他作品的收入还剩下两千法朗,其他的著作也正在整理之中,这样,生活就不至于受穷了。他的文笔和天赋已使他成为知名的文人,只要他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他的作品就可以使他生活得很富裕。但是,卢梭觉得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他的天才,毁灭他的才华。他的才华不是在笔上,而是在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思维方式而产生出来的。他始终认为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思维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金钱的追求。

卢梭隐居6年之中,写了许多著名的著作,有政治学名著《民约论》,这是世界政治学史上著名的经典著作之一;他的政治观点,对后来的法国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教育学论著《爱弥儿》,简述了他那独特而自由的教育思想,这是一部儿童教育的经典著作,虽然卢梭在世时,曾因此书而遭受攻击,但其独到的教育思想,不但对后来的教育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其民主自由的思想也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动力。自传体小说《新爱洛绮丝》,这本书的出版,成为人人争看的畅销书,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风靡全欧。


惨遭迫害

按照法国当时的习俗,一本书出版之前必须经过某些知名人士的传阅。《爱弥儿》经过外界传阅后,顿时成为大家争论的中心。令人奇怪的是,卢梭这本天真无邪、充满灵感和独具创见的教育学著作,反而被外界视为异端邪说,还被法国法庭列为禁书。

起初,卢梭对外界的传闻并不在意,他想这本教育学著作是为了人类的幸福而写的,怎么会遭受知识分子、教会和国家的反对呢?怎么会将他看成邪恶之徒呢?在外界的压力下,出版社也劝卢梭不要用真实姓名发表这本书,但卢梭坚持要面对那些无谓的攻击。他想他一直服从国家的法律制度,努力做一个忠顺的公民,像其他法国人一样遵守国家法律,总不至于因热爱人类,追求人类幸福而遭受迫害吧。但是恶运偏偏降临到了他的头上,舆论界把卢梭看成了罪犯。

一天晚上,卢梭正在床上阅读圣经。有人送信来,说法院明天——就要派人逮捕他,最高法院判决将《爱弥儿》焚毁,并立即发出逮捕令,要将卢梭打入监牢。不得已卢梭只好告别朋友,离开法国去了瑞士。不久这个国家也命令他在一天之内离开瑞士领土,尔后卢梭又搬到普鲁士国管辖的地区。与此同时,欧洲读者不断来信,女士、年轻人和年轻的哲学家纷纷来函,请求卢梭给予指导,这使他在精神上受到很大鼓舞。

1764年,他寄身在属纳沙特尔伯爵封邑的莫蒂埃,收到不知谁寄来的《公民的感情》一书。他没有认出真正的作者是伏尔泰,但是相信这部书是在他的老朋友德比内夫人指使下写的。这本小册子满篇粗话,对丧失天良抛弃子女的父亲,对秦蕾兹·勒·瓦瑟的情人,对卢梭标榜献给美德的一生中所有的恶行,作了可怕的揭露。

以后,卢梭又应英国哲学家休谟的邀请,去了英国,终因与休谟之间的分歧愈来愈大而离开英国。他不得已改名回到法国,重新过隐居的生活。流亡生涯、不安宁的岁月并未影响到卢梭的著述。他先后著有《忏悔录》、《山中书信》等著作。


逝世与安葬

1778年,卢梭逝世在一个侯爵的庄园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他的遗体于1794年以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先贤祠。隔着走廊,与伏尔泰相对而立,是卢梭的棺木。卢梭一切思想的理论基础是他的自然法则理论。为师法自然,他的棺木外形也设计成为乡村小寺庙模样。从正面看,庙门微微开启,从门缝里伸出一只手来,手中擎着一支熊熊燃烧的火炬,象征着卢梭的思想点燃了革命的燎原烈火[7] 。


思想观点

哲学方面

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认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的私有,但不主张废除私有制;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资产阶级论调:人与人的契约构成社会,人与社会的契约构成国家。自然准则高于社会准则,主权高于人权,集体权力高于个人权力。人生而自由, 个人自由大于集体自由。法治要结合德治。人即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情感教育要先于理智教育,教育要秉承天性培养自然人,从自然到人再到事物的认识过程。[8] 

政治方面

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契约论》也许是卢梭最重要的著作,其中开头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本书于1762年出版,当时无人问津,但后来成为了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与他早期作品相反,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兽性状态,好人是因为社会的出现才有的。自然状态下,常有个人能力无法应付的境况,必须通过与其他人的联合才能生存,因而大家都愿意联合起来。人们联合在一起,以一个集体的形式而存在,这就形成了社会。社会的 

主要作品

契约是人们对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协议。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中,卢梭尝试把政府的出现解释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一种契约。人们愿意放弃个人自由并被他人所统治的唯一原因,是他们看到个人的权利、快乐和财产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比在一个无政府的、人人只顾自己的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不过,卢梭又指出原始的契约有着明显的缺陷。社会中最富有和最有权力的人“欺骗”了大众,使不平等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永恒的特点。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契约应该被重新思考。政府不应该是保护少数人的财富和权利,而是应该着眼于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平等。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如果它没有对每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负责,那它就破坏了作为政治职权根本的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理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从分析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发展中,得出用暴力手段推翻封建君主专制政权的激进的革命结论;主张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提出人民主权这一富有彻底反封建的革命精神的民主思想,要求实行体现人民主权、体现公意的法律,强调用法治代替君主专制政治,这些思想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他的理论也有其局限性。他的理论前提——自然状态是主观臆想出来的,他的社会契约理论是唯心主义的,他忽略了从“恶”的方面考虑问题,没有提出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思想。

思想基础

这种思想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根本。事实上,说法国和美国革命是卢梭在社会契约上的抽象理论的直接结果毫不过分。罗伯斯庇尔就是卢梭的忠实信徒,被称为“行走中的卢梭”。

卢梭是最早攻击私人财产制度的现代作家之一,因此他也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见马克思)的始祖之一。同时,他质疑多数人的意愿是否一定正确。他指出,政府应该排除多数人(见民主)意愿的影响,捍卫自由、平等和公正。

卢梭的政治哲学中最主要的原则是政治不应与道德分离。当一个国家不能以德服人,它就不能正常地发挥本身的功能,也不能建立对个人的权威。第二个重要的原则是自由,捍卫自由是国家建立的目的之一。这也是法国大革命由政治革命而社会革命,再由社会革命而道德革命,规模和程度远超英美的一个渊源。

卢梭提出:在自然状态(动物所处的状态和人类文明及社会出现以前的状态)下,人本质上是好的,是“高贵的野蛮人”(noble savage)。好人被他们的社会经历所折磨和侵蚀。而社会的发展导致了人类不幸的继续。卢梭的《论科学与艺术》("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 1750)强调,艺术与科学的进步并没有给人类带来好处。他认为知识的积累加强了政府的统治而压制了个人的自由。他总结得,物质文明的发展事实上破坏了真挚的友谊,取而代之的是嫉妒、畏惧和怀疑。

教育方面

在《爱弥儿》中体现的卢梭对教育的观念---自然主义,深深地影响了现代教育理论。他降低书面知识的重要性,建议孩子的情感教育先于理性教育。他尤为强调通过个人经验来学习。

“让我们回归自然”

在早期的作品中,他把自然描述为原始人所处的原始的状态。后来,在伏尔泰(Voltaire)的批评下,他把自然描述为人建立自己个性和个人世界过程的自发性。所以,自然意味着内心的状态、完整的人格和精神的自由。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社会在文明的幌子下进行的关押和奴役。因此,回归自然就是使人恢复这种自然过程的力量,脱离外界社会的各种压迫,以及文明的偏见。

1782年出版的自传《忏悔录》(Confession)是最早最有影响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书中毫不掩饰个人丑行,对后世影响深远。中国的作家郁达夫就深受卢梭自我暴露风格的影响。

文学方面

卢梭对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的书信体小说《新爱洛绮丝》里面,在这本小说里卢梭描写了美丽的田园风光、风土民情、自由的思想、浪漫的爱情……对后世浪漫主义小说的发展有很大促进。

书信体有几个明显的优势:利于直接描写感情、心理;可利用多视角(内)观察事物,事件。至于小说情节,则可潜藏于信之间。这种体裁不易把握分寸,或散乱,或人物同一化。此书在这几方面应该是很不错的,当然也有一些问题。在主要的几个人物中,男性与女性口吻有很大差异。几个人物可作为某种象征,当然也可具体化看待。圣.普栾的信多不是直接表达内心的,但仅有的几封以及侧面的描写,使他成为了一个积极追求却是悲剧性的人物形象,于丽对"理性"的几次屈服,似乎有些不太合情理。但或许这正是作者所要说的东西。来信与复信,往往可理解为在同一问题上的两种不同的看法,于是有很大的选择空间。 

新爱洛绮丝

《新爱洛绮丝》是一部书信体小说,写一对青年的恋爱悲剧。平民知识分子圣普乐在贵族家担任教师,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才华横溢的青年,具有不屈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与他的学生、贵族小姐朱丽,一个向往纯洁的爱情而又无法全然脱离封建家庭的女子发生恋情,受到朱丽父亲的阻挠,酿成悲剧。封建等级制度成了他们不幸的根源。卢梭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批判了以门当户对的阶级偏见为基础的封建婚姻,提出了以真实自然的感情为基础的婚姻理想,并对封建等级制度发出了强烈的抗议。作品细致的心理描写,情景交融的美丽篇章,赢得了无数读者的赞赏。

主要著作

《论科学与艺术》(1749年)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年)

《新爱洛伊斯》(1761年)

《社会契约论》(1762年)

《爱弥儿》(1762年)

《山中书简》(1763年)

《忏悔录》(1782年)。

名人名言

大自然不会欺骗我们,欺骗我们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向他的头脑中灌输真理,只是为了保证他不在心中装填谬误。

我们要避免我们的义务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避免从别人的灾难中企望自己的幸福。

人生的价值是由自己决定的。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我既找不到一个完全献身于我的朋友,我就必须有些能以其推动力克服我的惰性的朋友。

人们说生命是很短促的,我认为是他们自己使生命那样短促的。由于他们不善于利用生命,所以他们反过来抱怨说时间过得太快;可是我认为,就他们那种生活来说,时间倒是过得太慢了。

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

你知道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一切学科本质上应该从心智启迪时开始。

问题不在于告诉他一个真理,而在于教他怎样去发现真理。

做老师的只要有一次向学生撒谎撒漏了底,就可能使他的全部教育成果从此为之毁灭。

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

节约与勤勉是人类两个名医。

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劳动训练,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正常人的生活。

装饰的华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的富有,优雅可以显示出一个人的趣味,但一个人的健康与茁壮则须由另外的标志来识别,只有在一个劳动者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嬖幸者的穿戴之下,我们才能发现强有力的身躯。

成功的秘诀,在永不改变既定的目的。

当一个人一心一意做好事情的时候,他最终是必然会成功的。

德行啊!你是纯朴的灵魂的崇高科学。

散步促进我的思想。我的身体必须不断运动,脑筋才会开动起来。

在寂寞无聊中,一个人才能感到跟关于思想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奢侈的必然后果——风化的解体,反过来又引起了趣味的腐化。

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或好或坏的评判。

思考与实用的结合,就能产生明确的概念,就能找到一些简便方法,这些方法的发现激励着自尊心,而方法的准确性又能使智力得到满足,原来枯燥无味的工作,有了简便方法,就令人感到兴趣了。

在儿童时期没有养成思想的习惯,将使他从此以后一生都没有思想的能力。

伟大的人是绝不会滥用他们的优点的,他们看出他们超过别人的地方,并且意识到这一点,然而绝不会因此就不谦虚,他们的过人之处愈多,他们愈认识到他们的不足。

怀着善意的人,是不难于表达他对人的礼貌的。

无知的人总以为他所知道的事情很重要,应该见人就讲。但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不轻易炫耀他肚子里的学问的,他可以讲很多东西,但他认为还有许多东西是他讲不好的。

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

青年是学习智慧的时期,中年是付诸实践的时期。

社会就是书,事实就是教材。

滥用书籍,则学问死矣。

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使我获益不少。

最盲目的服从乃是奴隶们所仅存的唯一美德。

劳动是社会中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

装饰对于德行也同样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和生气。

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

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就是受了最好教育的人。

我的自由决不能被人滥用,我不能成为别人犯罪的工具,而不对别人强迫我犯下的罪行负责。

任何世俗的财富都无法补偿生命和自由的丧失,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放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背天理,又违背理性的。

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只要谈起国家大事时,人们说:“那与我有什么关系。”那么可以断定,这个国家就算完了。



*.卢梭:《社会契约论》(全文)


译者序言 

公认的十八世纪最伟大的、最深远地影响了历史的作品是哪几部?人们可以很轻易地说出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的《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一论政治一论教育,奠定了他的启蒙大师的历史地位。很少有几个哲学家能带来卢梭著作那样的震撼。且不说他的《爱弥儿》在教育学上的成就,就说他的《社会契约论》中的“主权在民”一说,就划分了一个时代。 

有说卢梭的政治理论深受帕拉图的《理想国》的影响。《理想国》的概念,建立于人性善的理念基础上,帕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说,“只有正直的人才会幸福”,“善的意志”成为他的理想国的基础。卢梭也相信人性善,他提倡宽容理性,坚定地反对任何政治暴力。同是论述理想国的原则,不同于帕拉图,卢梭将其理论框架完全建立在“人生而自由”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自由意志”。这个基础就实在多了。很早以前,人们有一个更好的但文言的说法:“天赋人权”。由天赋人权作为第一原理,他所构造的不再只是理想,而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公民社会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无所不为的自由,而得到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他的《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所要解决的是人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从此,合法性只能来自人民,成了卢梭的继承者和背叛者的共同的理念。-前者产生了美国革命和民主的建立,后者以人民之名专权屠杀。卢梭,作为“主权在民”的勾画者,就是在二百年后还处于争论的中心:他的理论到底是在提倡民主自由,还是在提倡极权暴政? 

人权是属于个体的,法律是属于国家的。个体约定而成国家的合理性,是法律有效性和政权合法性的终极判断。自由,不是来自法律对个人的保护,而是来自个体对立法的彻底参与。这是切实保障个体自由的先决条件。在这一过程里,个体利益的“交集”而非“并集”(不完全是数学上的那种)形成公民意志-主权者的意志-一般意志,而这种主权者因为个体的不断参与,其内容是常新的,其利益与个体利益共荣的。从这一点出发,多数人说了算的约法三章必然地成为主权在民的道德的体现方式。 

卢梭把政权明白地分成了立法和行政两个部分,前者属于社会契约的范畴,而后者不是契约的内容(因此是可变可推翻的)。这个理念对后来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卢梭之前,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唯缺卢梭的“主权在民”的动力。《社会契约论》本身是自恰的政治理论专著。它自始至终只扬弃了一种体制:专制政府。按卢梭的话,这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把个体的权力高于主权者之上的体制。其他的体制,卢梭仅仅论述了它们合法的自然依据。从直接民主制、贵族代议制到君主立宪制,统治的根据必须是人民主权-其真正表达就是法律。卢梭并进而把任何真正依法而治的政体统称为共和政体。 

卢梭的理想并不是人们常说的直接民主制,而是罗马为代表的精英选举代议制。为了对幅员大国的有效治理,由幅员不大的精英代议制政体合众联邦几乎在《社会契约论》中呼之欲出而与百来年美国的历史相呼应。这一点,多少为中国未来的民主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卢梭的起点是一个假想的自给自足的自由人的国度,然后才有社会契约和公民社会的形成。无疑,他的基础隐伏着危机-因为他基于的是假想国而非事实的观察。后一时代的法国政治历史学者德·托克维尔,从他对美洲民主的发生发展的观察,著有《民主制在美洲》的名著,他的起点无疑就更加坚实。两者的著作其实有着一个共通之处,寻找一个合乎人性的道德的社会形态。 

在卢梭看来,他那个时代的政治社会形态是腐朽的,他要到古希腊时代才能找到合理的回归。他的起点,严格来说,是太过简单了,而他的结论,也太机械了。想一想,从一个假想的自给自足的个体自由人到公民社会的形成,有没有可能跳过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卢梭的理论里没有商品的地位,他所处的启蒙时代决定了他成不了亚当·史密斯。尽管如此,今天分析他的思想,采纳他思维的合理成分,是每个有志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知识分子必修的一课。 

《社会契约论》分成四册,大致上,第一册论人民和主权者;第二册论法律和主权者;第三册论政府和主权者;第四册以古罗马历史出发论述了主权者意志实现的某些细节。 

1985年法学家费孝通在宽松的时期呼吁全社会学习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原因无他,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国还没有一个公民社会,而它是现代民主法制的基础。 

         

 

前言 

这篇小论文原属于我无力完成的一部更大部头的作品,我早放弃了这个大部头作品的写作。在其中可以单独提取出来的各种片断中,这本书是最长的,好象也是最不值得公布于众的一部分。其余的部分已毁去了。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 

从人本身出发研究法律的可能形式,我想研究一下在公民社会秩序中是否存在任何合法的和可靠的管理原则。在此研究中,我会尽量地把权利所允许的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 

我想直接切入主题而不先证明其重要性。既然我在讲政治,人们会问我到底是统治者还是立法者;我的回答是我两者都不是,也正因如此,我才要来谈政治。否则,我不会浪费时间光说不做了;我要不就付诸实践,要不就保持沉默。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并作为主权者【译注1】的一员,不论我的小小一票对公众事物的影响是多么卑微,这种发言权给我以足够的责任感来研究这些事物。从我对政府政制的思考和研究中,每每我都挖掘出新的理由,让我更爱我自己祖国的政府。--------【译注1】Sovereign(主权者)在卢梭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是世俗意义上的统治权的意思。卢梭自号日内瓦公民,但日内瓦当时并不自由。后来,卢梭本人就因《社会契约论》公民宗教一节而被取消了日内瓦国籍。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一章 

本书的研究主题 

人生而自由,然而他自此处处背负着锁链。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但是他只是比他人更为不自由的奴隶。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不知道。是什么使它成为合理?那是我相信可以回答的问题。 

如果我只考虑力量和其产生的后果,我会说“只要人民在强制下真的认了服从了,暴力算达到了目的;一但人民能够砸碎这种锁链并付诸行动,暴力的结果就更妙了,因为,人民凭着暴力夺回了他们因暴力而失去的自由。这里,或者自由的夺回是合理的,或者自由的失去是不合理的。”但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这种权利既然不能来自自然,它就必须基于一些约法三章。问题是这种约法内容。首先,我得进一步阐明我刚说过的一切。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二章 

第一种社会 

所有人类社会中最古老的,也是唯一自然的社会形态,是家庭:即便如此,子女对父亲的依赖只是为了生存。一但这一需求不复存在,子女对父亲的服从和父亲对子女的照顾这双重责任就都解除了,他们从此成为独立的个体。如果他们还要继续生活在一起,就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出于自愿的了。家庭从而就成了一种约定。 

人的这种共同的自由来自他的本性。他的第一法则是自己的存活,他的第一要务是自己的利益。人,一旦明白事理,就是自主的;对自身的生存手段,他拥有唯一的决断,他因此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此,可以说家庭是政治社会的第一模式:父之于统治者,子女之于百姓草民;他们都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但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了自由。其间唯一的差别是,家庭中,父对子的呵护赢得衷心的爱;而在国家,统治者有的只有发号施令的痛快,但没有对百姓的爱。 

葛罗休斯【译注1】以奴隶为例来否认人的权力是为了被统治的草民的利益。他的逻辑的老套是把权利建立于存在的事实之上【原注1】。就算有人用更逻辑的推理方法,其结论都不会对暴君更加有利。 

根据葛罗休斯,到底是人类属于某百来号人,还是这百来号人属于人类,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贯穿其全书,他好象是倾向于前一观点,也就是霍布士【译注2】的观点。于是,人类被分成了若干牛群,每群都有一个统治者来看守,并最终宰割吞食他们。 

既然牧人天然优越于牛群,人的牧者-统治者,也就天然优于其治下的人民。如菲罗(Philo)之言,这就是卡里古拉大帝【译注3】的逻辑。如此类推的结论就是,要么王者是神氏,要么百姓是牲口。 

卡里古拉大帝的思维和葛罗休斯霍布士如出一辙。在他们之前,亚里斯多德也说人是天生不平等的,有人生而为奴,有人生而为主。 

亚里斯多德当然是对的,只是他错把结果当成了原因。身处奴隶制中的人理所当然生而为奴。奴隶在其锁链中失去了一切,包括他们向往自由的愿望;他们爱自己的枷锁,就象尤里西斯(Ulysses)的伙伴爱好自己的野蛮【原注2】。如果天生的奴隶还能够存在,就是因为曾几何时有过被迫的奴隶。暴力产生了第一代奴隶;而他们的怯懦成全了奴隶制。 

我还没有说亚当王或诺亚大帝【译注4】,清本还源之下,他算是三大君王国之父,三国象撒旦的子嗣一样瓜分了世界;有些学者还能认出自己和他们的出身渊源。对此我得有所节制,因为我也是这三大君王国的直亲后裔,好象还是那较长的一族,可有谁能用这些名目来立我为人类之合法帝王呢?仅管如此,不能否认亚当曾主宰过世界,诚如鲁宾孙曾主宰过他的小岛,只要他是小岛唯一的居民;如此帝国的好处就是王国在其治下没有反叛、战争、或阴谋。--------【原注1】'学来的对公共权利的研究往往是过往滥调的历史;对他们的学习太过深入是毫无好处的迷恋。’(《论法国对邻国关系中的利益》,Marquis d’Argenson)。这正是葛罗休斯的做为。【原注2】参看Plutarch的短文《思考的动物》。【译注1】Grotius,公元1583-1645。荷兰哲学家,著有《战争和平之法则》。【译注2】Hobbes,公元1588-1679。英国哲学家,他关于社会契约的学说,引起其他哲人如洛克、斯宾若莎、卢梭的进一步研究。卢梭在此对Hobbes的批判并不符合事实。【译注3】Caligula,公元12-41。罗马皇帝。在位三年,因残暴无度被刺。【译注4】此论是针对某种理论,认为君主之王权可以导自《圣经旧约》中之亚当。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三章 

至强者的权利 

至强者,莫不希望把自己的力量转变成为权利,他人的服从转变成责任,唯此,它才能真正的至强,才能维护它的长治久安。因此,至强者的权利,虽然听来带着反讽,被认为是现实中的一个基本准则。但是此说之真正含义又是如何?在力量中我看不出它如何能导致任何道德。面对暴力而让步不过是一种必需而已,其中没有意愿;至多,那是一种审慎。它又如何能成为责任? 

不妨假设此种所谓“权利”是存在的。我要说从此不能导出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如果暴力产生权利,结果就要随着原因而改变:任何比第一个强权更强大的暴力就可接过这种权利。一旦反叛而不会受罚,就得以合法的反叛,既然至强者掌握着真理,人就必须尽力地变得强大起来。一个随着力量而消长的权利,这会是什么东西嘛?如果人是被迫服从的,他没有任何义务这样做。显然,“权利”一词不为力量带来任何新的东西;从此角度上,它毫无意义。 

“服从暴力”。如果这说的是“让步于暴力”,这样的格言虽肤浅,还可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一切力量来自于上帝。我承认;但一切病痛也是源自上帝。难道我们就因此不能请医生了吗?如果我在森林里为匪徒所拦,被迫给其以金钱,要是我还能保住这些钱,我是否还有道德义务把钱送给匪人呢?毕竟,枪口之下也是一种暴力。 

因此,我们应有一个共识,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我们又回到了我原来提出的问题。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四章 

奴隶制度 

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的任何合理的权威就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相互约定。 

葛罗休斯认为,既然个人可以放弃自由而为某一主子的奴隶,为什么整个人民就不能放弃自由而成为某一君主的臣民?这里,有着太多模棱两可的词汇。我们就只来搞清楚“放弃”的含义。在此上下文中,它意味着“给予”或者“出卖”。一个要做别人奴隶的人并不能把自己给予别人;至少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他是出卖了自己。但是人民为什么要出卖自己呢?君主可并不能保障臣民的生存,事实上君主的力量来自其臣民,如拉贝莱斯(Rabelais)之言,君王所依者众。难道臣民们是为了君主把自己财产拿走才把自己给予了君主?如果是这样,我可看不出他们何以维生? 

有人会说专制的君主可以保障臣民的安全。当然了;但是如果专制君主的个人野心为其带来了战争,如果专制君主无底的贪欲和他的官僚的骚扰带来的压迫远过于人民自己的纠纷,如果这样的和平成了一种惨状,人民到底是捞取到些什么呢?牢狱中的生活也是和平的,难道说和平就能使得牢狱成为梦寐以求的东西嘛?囚禁在塞克路普斯(Cyclops)洞穴中的希腊人可是活得和平安乐,等待他们的却是任人宰割的命运。 

说人可以把自己给予而不必任何好处,这是荒谬无理的。这样的行为之非法无效,因为此事只有疯子才能做得出来。用此来描述一个人民,就是认为这个人民整个的都疯了,疯狂可带不来权利。 

就算个人可以放弃他自己的自由,他也不能放弃他子女的自由。他们生而为人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只属于他们自己,无人有权将之剥夺。在他们成年前的岁月里,其父可以为了他们的生存以他们的名义来行事,但他不能无条件不可改变的把子女给予他人,如此行为是违反自然超出父权的。因此,任意一个政府如果是合法的,每一代人就必须能够自由地选择接受或拒绝它;可如此一来,政府也就不能是任意的了。 

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放弃一切的人是得不到任何回赎的。如此的放弃违背人性,当人的意志不再自由,他的行为也就失去了一切道德准则。最后,一个约定如果是以一方的绝对权威和另一方面的绝对服从为条件,它只能流于空洞和自相矛盾。如果彼一方号称拥有主宰一切的权力,任谁又能够对他有听从的义务?其实,仅仅是这种没有互惠的单一条件,就足以使所有约定失效了。既然我的奴隶的一切都属于我,他还有什么权利来反抗我?他的权利都是我的,自己反抗自己的权利当然没有意义。 

葛罗休斯还有其他一些人把战争看成是所谓的蓄奴权的另一个起源。他们认为,既然胜利者有权屠杀失败者,后者只有用自由来换取其生命,或说这是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更合理的契约。 

但是,明显的,这种屠杀失败者的权利在任何角度上都不能来自于战争状态。人原是彼此独立的,相互的关系还不能稳定到出现和平状态或战争状态,他们不会是相互的敌人。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战争;既然战争状态是来自物质关系而非单纯的人际关系,私人战争,或说,人和人之间的战争是不存在的,不论是在还没有稳定财产的自然王国中,还是一切权力属于法律的公民社会中。 

个人争斗,比如决斗等等,不构成国家的行为。至于由法国圣路易习惯法【译注1】授权的,而由上帝之和平【译注2】每年定期禁止的所谓私人战争,那是封建政府的滥权,虽曾一度存在,也是荒唐的。它违背自然权利和政府行政的准则。 

战争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非个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的个人偶尔彼此为敌,也只是作为兵士和国家卫士而非个人或公民一员【原注1】。归根到底,国家的敌人只能是另一个国家,而不是个人,因为在不同本质的事物间不能有任何真正的关系。 

这一原则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也是所有文明国家的一致实践。宣战的目标与其说是针对君主勿宁说是针对其人民。任何外国人,不论是君王、个人还是人民,如果对统治者不宣战就抢掠屠杀关押其子民,他不是敌人,而是强盗。就是在战争中,正直的统治者也只是把敌国的公有财产收为我有,而对个人的生命财产加以尊重;惟有对其尊重他自己也才拥有这种权利。战争的目的是打败敌国,因此此间杀伤的条件必须是该保卫者还没放下武器;一旦他们投降放下了武器,他们也就不是敌人或说是敌国的工具;他们是普普通通的人,而杀人的权利也就不复存在。有时,摧毁一个敌国是可以不伤一草一木一兵一卒的,战争并不给予超出其目标的不必要的任何权利。这些原则不同于葛罗休斯;它们不是基于诗人的权威:而是来自自然,基于理性。 

至于征服者的权利,它和至强者的权利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战争并不赋于他权利去屠杀屈服了的民众,就更无所谓其蓄奴暴役的权利了。一个人只有在无法把别人变成奴隶的时候才有杀敌的权利;奴役权因此并不来自杀人权,胜者既无此特权,自由和生命的交换也就绝非公道。这里,生死权要建立于奴役权上,而反之奴役权也要建立于生死权上,难道这不是一种邪恶的循环嘛? 

退一步,就算我们认同此种可怕的杀人的特权,我还是要说战争奴隶,或被征服的人民,不过是出于强制被迫,对其主人没有任何服从的义务。胜利者并没饶恕了他们的生命,奴役也是杀人:与其毫无收获地杀,不如有利可图地杀。除了暴力他没有任何其他权威,战争状态也就一如既往;他们的关系就是这种战争状态的结果,而使用战争的权利可不意味着任何和平的条约。当然胜利者和被征服者间还是有条约的,规定的不是战争状态的结束而是战争状态的维持。 

可见,无论我们从哪个角度看这个问题,奴役权都是无效、非法而且荒唐的。“奴役”和“权利”两词互相矛盾不能相容。总之,不论何人,只有失去理性,才会对他人或百姓说“我要和你们结成一纸协议,你们只能付出,我只能获利。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你们也只能-保持它。”--------【原注1】比世上任何民族都知道并尊重战争权利的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非常顾忌,其公民如果不公开向敌人挑战并指名点姓地挑战某一个敌人,就不被允许做为志愿者。当小Cato第一次参战所在的兵团在Popilius手下重新组建时,老Cato写信给Popilius说,如果他还希望自己的儿子仍然服役,他就必须对他重新进行军事宣誓,因为现在他的第一个誓言作废他已不能再拿起武器对抗敌人了。老Cato又写信给儿子叮嘱他不发新誓就不能上战场。我知道Clusium的陷落还有其他一些孤立事件可以用来反驳我,但我说的是法律和习俗。罗马人比任何其他国家都较少地违反其法律,其他国家也没有如此好的法律。【译注1】原文是Establishments Of Saint Louis。其他版英文翻译写成法国国王路易IX。路易九世(1214-1252),被后人称为最有骑士精神和和平精神的国王,封建时代的名君。在位期间,正是欧洲的教权与王权争夺激烈的时期,路易九世篾视当时的教权至上,教皇是神的代言人的做法,公然宣称,国王除了上帝和国王自己之外谁都不服从。为了使国王制度可以真正独立于皇权(圣罗马帝国皇帝)和教权之外,路易九世大力健全官僚统治机构和中央集权制度,使国家得以在这样的机构下运作,减少国王的明暗对国家的直接影响。这是欧洲各封建领主式的国家向近代的国家过渡的开始。路易九世是相当虔诚的信徒,1297年教会为表彰他的勇气虔诚和公正,追封路易九世为圣人,设8月25日为圣路易日。(小蚂蚁提供)也有一说认为圣路易习惯法是后人假借圣路易之名而作。【译注2】Peace Of God应该是西罗马帝国亡国后,基督教会提出的。当时地中海世界在民族大移动中相当混乱,而大移动完结后产生的封建领主,也基本上还是蛮族风气,四下争战,虐杀平民是家常便饭。教会于是提出Peace Of God,是将每年的一段时期列为休战期,以上帝之名禁止战事,同时将牧师农民和商人列入不得随意虐杀的对象。这个做法持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虽然战火一起,很难不殃及池鱼,但还是有相当的抑制作用。(小蚂蚁提供)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五章 

根本的还是第一约法 

就算我们承认强权的存在,接受我前所拒绝了的所有种种,专制政府的辩护士还是好不到哪去。治理社会和压榨奴隶还是两个概念。如果个体还要臣服于某个个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奴隶和主人,而不是人民和统治者的关系。由此产生的是一群聚集的人,而不是人的结合体,公益和政体也就子虚乌有了。即便这个强人征服奴化了半个世界,他也只是一个单一的个体,他的利益也是与民无涉的私利。他的死亡也就是他的帝国的末日,因为这样的帝国是没有凝聚力的个体的乌合之众而不是有机的结合体,就象火后的橡树一样化成了飞灰。 

葛罗休斯说,人民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君主。按葛罗休斯的意思,人民在寻找君主之前就已是人民了。这一状况本身就是文明的行为而包含了整体上的协约。因此,在分析人民寻找君主之行为前,还是要先分析一下个人相约为人民的约法三章。它既然在君主之先,它才是社会产生的真正基础。 

假如表决不是全体无异议通过,那为什么少数人要服从多数人的选择?为什么百来号需要主子的人可以代表十几个不要主子的人来表决?如果在此前还从无任何约法三章,这种接受多数人选择的表决方法至少应在一个场合曾经通过了全体无异议的表决。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六章 

社会公约 

我认为在人类发展的某一时期,自然国度中个人之生存不再能由单一个体无力而藐小的力量来维持,原来的自然国度也就不能存在下去了,现状如不改变,人类就要消亡。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他们团结起来,才是他们保存自己的唯一方式:结成一体,用力量的总和来攻艰克难,群策群力。 

如此集体力量只能由一群人的合作来实现。但既然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其谋生的主要手段,个人如何能够善用此一集体力量,而不伤及自己和自己的利益?这一问题可以这样表达:“设计一种人类的集合体,以用集体力量来保障每一个加盟的个体和他的财产。在这一集体中,个体虽然和整体联系在一起,但依然自由如初,只听从自己的意志。”这就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社会契约的本质决定了上述各项要件不能有一丝更动,否则社会契约就会失去效用,即便这些条件不曾被正式宣布,它也必须是每一时每一地普遍地得到接受。否则,每个个人都失去或放弃了他的契约自由,而重新得回他所原有的天然的权利和自由。 

这些要件,正确的理解之下,都归于一条,就是每个加盟成员都把自己的权利奉献给整个社会。首先,只有当个人把自己整个地投入,每一个人的条件才能平等,他人的负担也就是自己的负担,而为他人增加负荷,对任何人都不再有利。 

进一步,此等奉献既然毫无保留,这样的集体就是最完美的,每一个成员都不会过分地要求:只要有一个人还保有他的某一权利,他就迟早会在某一事例上开始特立独行,在个人和社会等事物上不受任何权威的约束。当最后所有人都开始拿回了他的权利凡事都凭自己的判断,人们就回复到了自然国度,社会必然地变得如非解体,就成暴政。 

最后,每个个体无保留地投身于社会整体,等于个体毫无奉献。每个个体对其他加盟个体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因此,他所付出的,为他投身于社会的回馈所弥补,加上更强的保全自身的能力。 

如果,我们撇开社会公约中所有不重要的东西不谈,我们会发现它成为如下的公式:“在一般意志的最高权威下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和自己的能力奉献出来,在这一集体中,我们把每个加盟者都接受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 

协约的结果立刻就产生了加盟的集合体,而代替了参与协约的每个单独的个体,它包含了参加表决的所有个体成员。此一统一独立的实体拥有集体的自我、和自己的生命与意志。这种由其他个体加盟而成的法人实体,我们叫它城市(city)【原注1】,现在的称呼是共和国或政体。在被动的状态,它称为“国家(state)”;在主动的状态,它称为“主权者(sovereign)”;在和其他同类实体相比较时,它又称为“政权(power)”;它的成员从集体的角度称自己为“人民(people)”;从分享主权者权威的个人的角度,称自己为“公民(citizen)”;从服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可以称自己为“臣民(subject)”。这些词往往被不加区分地混用;只要知道在使用它们时的确切含义就行了。-------【原注1】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在现代已完全失去了;大多数人民认为一个城就是一个city,市民就是公民。他们却不知道房屋构成了城,而公民形成了city。很早以前,卡色基人同样的错误使他们所失甚重。我还从不曾读到过哪个王国的臣民有着公民的头衔,就是远古的玛西东人和今天的英国人都不例外,虽然他们相对别人有较多的自由。法国人自己处处使用公民的称谓,因为,如其字典上的写法,他们不懂它的含义;否则他们是有窜改文意的罪嫌的;对他们,公民是表达一种美德而不是权利。当包丁(Bodin)讨论公民和市民时,他犯了同样的大错,把一个阶级说成了另一个阶级。阿尔兰勃特先生避免了这些错误,在他有关日内瓦的文章中,他清楚地区分了四个等级(如果算外国人,五个等级)存在在城里,而只有其中两个等级构成了共和国。由我认知所限,没有其他的法国作家懂得公民一词的真正含义。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七章 

主权者 

在此一方式下,集体的协约包含了公私双方的相互责任,不妨说,每个人是和他自己约法三章,有着双重义务:作为主权者一员对其他个人的义务,和作为国家一员对主权者的义务。在此,那种认为一个自主的个人不能真正地去和自己达成任何约定以限制自己的行为的法律常识并不适用,对自己的义务和对自己作为一部分的整体的义务之间,还有很大的差别。 

还要指出的是,虽然考虑到每个人的双重义务,公众决定可以要求每个臣民服从主权者,但是他们不能为主权者强加任何义务。政体的本质决定了在它之上不能再有任何法律的束缚。既然它只能作为单一的个体考虑,此种情形类似于自主的个人不能和自己达成任何约定以限制自己的情形。可见,不会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基本法来约束作为整体的人民-就是社会契约也不例外。这并不是说政体不能对其他事物有所义务,只要它不破坏社会契约;对外,政体只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个体而已。 

既然政体或主权者的形成借于社会契约的认可,因此,它永远不可能约束自己,就算对外界来说,去做任何破坏或违背原有约法的行为,比如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或把自己置于外族主权之下。破坏了主权者赖以存在的社会契约,也就消灭了主权者,而如此不复存在的主权者当然已做不了任何事情了。 

一旦群众结成了一体,对其成员的任何侵犯也必然地构成了对整体的侵犯;当然,对整体的侵犯就更是对成员的损害了。责任和利益因此同等地使得协约的双方彼此互助,而同一个人在其双重义务下也必须尽力把他应得的利益结合起来。 

主权者,既然由其成员构成,它不可能去违背它的成员的任何利益;因此,主权权力不必对它的臣民作出任何承诺,因为它不可能伤害它的所有成员,我们以后会看到,它不能特定地对任何一员加一指伤害。只要主权者能存在,主权者就永远是它应有的模样。 

但是,社会契约中的臣民之于主权者的关系就不同了。此间共同的利益,不足以让他们自发地履行其义务,除非主权者制定一些保障其臣民忠实的方案。 

但凡个体,都有自己的个人意志,有时这种意志和其作为公民应有的一般意志也会不同以至于抵触。他的私利可以完全不同于共同利益;他绝对天然的独立性可能使他认为自己的奉公是一种慈善的贡献,没有它别人并不受什么伤害,而有它不过是自己的负担,如此把国家成员认为是虚构而非实在的个人,希望享有公民的权利,而不履行臣民的义务,对每个个体都有着莫大的诱惑。这种不公一旦流行只会为整个政体带来了毁灭。 

为了社会公约不流于空洞形式,它总是带有一些默契的条规来保障它的有效性:不遵从一般意志的个体,必须被强制服从全体的利益,也就是说,强制他自由罢了,这正是每个公民奉献于国家的条件,这也保障他使他脱离个人的依赖。这一条件是政治机器得以运行的重要依据,使得公民义务成为合理,否则,此等义务必然是荒唐暴虐,易于滥用的。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八章 

公民国家 

从自由人国度过渡到公民国家,人本身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表现在行为中正义代替了直觉,道德因此而产生了。只有在这个时候,责任的声音代替了行为的冲动、权利代替了贪欲,人,此前仅仅考虑个人私利,他必须开始思考行为的因果,开始不得不按照崭新的原则行事。在这个国度中,虽然他失去了自然赋予的一些权利,他收到的回馈远超出了他的付出:他的潜能得以开发,他的思维得以扩展,他的感情变的高尚,他的灵魂也得到升华。只要这一新生的环境不受到破坏使他生活更加困苦,人必然会接受这一公民社会而永远走出他的自然国度,从此他成为智慧的人,而不再是愚昧的动物。 

让我们把这一过程说得更加明白一点:在社会契约中,人失去的是他的天赋自由和对一切予取予夺的没有限制的权利,人获得的是公民的自由和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为了完整的描述而不是顾此失彼,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自然人的自由和公民的自由,前者仅仅受限于个人的体力,后者受限于一般意志;我们还要分清占有和所有权的差别,前者只是暴力的结果或先占权,后者是公众的法律认可。 

我们可以再加入一点,人从公民社会中还获得了道德的自由,从此人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因为纯粹贪欲的冲动只会使人成为一种奴隶,而我们对自己制定的法律的服从才是真正的自由。至此我已经说了太多,自由一词的哲学含义并非这里的论题。 

 

《社会契约论》第一册第九章 

财产所有 

在公民社会形成的时候,每个社区成员都把自己和其所有交给了社会。这一过程并不因为财产转手而改变财产的性质;他们并不是变成主权者的财产。就像国家力量远远大于个体的力量,事实上公共财产也比个人财产更加强大,虽然至少在考虑到外国人时不是更加合法。国家对于它的成员,通过社会契约有着对个人财产权的完全控制,从而在国家内部形成公民权利的基础。对于国家之间,产权仍然依照先占先有的原则,这和独立个体的先占权是对等的。 

先占先有的原则,虽然比强权占有更加真实,但是除非私有财产权的建立,这种占有并不构成真正的权利。每个人都拥有对他所必须的东西予取予夺的天然权利,但是只有法律的承认才能使他真正地成为财产的排他的拥有者。作为这一过程的受惠者,他的产权也就有了局限,而不能再对公共财产有所侵犯。因此,在自然国度中脆弱的先占权,在公民国家得到完全的尊重。这种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与其说是对他人财产的尊重,不如说是对不属于我们的财产的尊重。 

一般地说,对土地的先占先有的授权,下列条件是必须的。首先,土地从未被任何人居住;第二,土地的占有必须是为了他的生存;第三,土地的占有不能是空洞的仪式,只能是通过劳动开垦,在没有司法授权的条件下,开垦是土地的拥有能够为人尊重的唯一标志。 

先占先有权让步于需要和开垦,我们是否走到了极限?是否可能让这样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是不是一个人只要踏上了这片土地,就可以宣告拥有这公共领地?如果他有本事驱逐他人而短期占领了土地,是否他有权让他人永远不再回来?当一个人或人民强占了大片领土,不让他人涉足,难道这不是应该惩罚的罪恶吗?因为他(们)剥夺了自然给予的大家都有份的居住和食物资源。当巴布亚【译注1】站在海岸上以卡斯提王室的名义宣告拥有太平洋和整个南美洲时,难道他就真的凭此剥夺了居民的所有而让世界其他君王止步了嘛?如果是这样,这样的仪式可以无限地不必要地不断重复下去,天主教的君主翻翻书本就可以立刻拥有了这个世界,然后再从他的大帝国中把已有王国的土地一一减去。 

很容易理解个人拥有的土地是如何结合而成为公共疆土的,也容易理解从臣民延伸到其占有的土地的主权者权利如何开始生效。这使所有人都更加依赖国家,他们的财产就是他们忠诚的保证。古代的君主国显然并不明白这一点:他们号称自己为波斯人王、塞斯安人王、玛西东人王,好象他们只是人的统治者而非某片国土的主人。现代君主国聪明了,号称自己是法国国王、西班牙国王、英国国王、等等。占有了土地,他们也就能够支配其上的居民了。 

有趣的是,当个人把他的财产贡献给社会时,后者没有剥夺其财产,相反赋予他合法的所有权,从而把强取豪夺转变成了真正的权利,把占有权转变成了所有权。这样,他被看作是公产的监护者,他的权利也为其他国人所尊重,面对外国力量,他受到国人一致的保护。因此,这种财产的转移,不仅对公众有利,而且更对个人有利,也就是说,个人拿回了他所奉献的一切。这种矛盾的似非而是(paradox),在我们以后陈述主权者和所有者对同一财产的权利时,会有更明白地解答。 

还有一种可能是社会形成时个人并没有任何财产,在他们占有足以维生的大片土地后,或者一起公用,或者将之分割,其分割大小或者是平均,或依主权者的要求。不论这一分配如何进行,个人对土地的权利要永远从属于社会对土地的权利,否则社会的纽带和主权的实施就不会有力量和权威。 

在结束这一册之前,我应指出整个社会系统应该赖以生存的基础:基本的社会公约并没有破坏自然的平等,只是把人之间天生的体力上的不平等,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取而代之;从此,在体力智力上不平等的个人,开始在社会规范和法律权利上拥有完全的平等。【原注1】--------【原注1】然而,在腐败政府的统治下,这种平等是表面的和骗人的;它成为被用来维护现实中贫富不均的工具。事实上,法律总是对富人有利,而对穷人有害。从此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公民社会只有在公民普遍富裕没有过份的两级分化的条件下才会对人有利。【译注1】Vasco Nunez de Balboa(1475-1517)西班牙探险家殖民者,发现太平洋和南美洲,并以西班牙的名义宣布所有权。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一章 

主权不能放弃 

从以上建立的原则,第一个和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只有一般意志才能使得国家力量达成它应有的目的,也就是共同利益;个体利益交织既然使社会的产生成为必需,而这种利益的约法也使社会存在成为可能。正是因为这些共同的利益形成了社会的紧密纽带,没有这些共同利益的交集,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了。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 

因此我要说,主权,不过是一般意志的实践,它不能放弃自己。作为一个集体存在的主权者,只能由它自己代表自己;权力是可以转移的,但是意志是不能转移的。 

个体意志虽然在某些特定事物上可能和一般意志重叠,这种重叠不可能维持不变,因为个体意志本质上就是局部的,而一般意志追求的是平等;这种重叠更不可能有任何保障,即便它曾经一直存在,它也只能是出于巧合而非机制。主权者确实可以说:这个人的意愿现在就是我的意愿,但是它不能说:明天他的意愿还仍是我的意愿,这是因为意志并不能延伸到未来,而意志也不可能不利于意志的主体。因此,如果人民信誓无条件的臣服,人民也就解体不再成为人民了;宗主帝王扬威立万之日,主权政体分崩离析之时。 

但这并不是说统治者的政令不能成为一般意志;只要主权者仍然拥有否决的自由而没有行使否决。此时,整体的沉默就是人民的认同。这一点以后还会深入论述。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二章 

主权不能分裂 

正如主权不能放弃,与此同一原因,主权也是不能分裂的。意志要么是一般的,要么不是一般的【原注1】;代表的公民要么是全体要么只是部分。一旦申明,前者就成为主权的决议而构成法律,而后者不过是个体意志,或官员的决议,最多是一种政令而已。 

但我们的政治理论家们,不是在根源上分裂主权,就是在对象上将之分裂开来。一会是力量和意志;一会是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一会是纳税权、司法权和战争权;一会是内政权力和外交权力。有时他们把这些混为一谈,有时他们又把它分裂开来。对于他们,政体好象是各种东西拼凑的魔术;好象他们是在拼凑一个有着几个身体的人,而每个身体都只有自己的眼睛四肢,仅此而已。据说日本魔术师可以把小孩在观众前肢解了,然后把这些肢体一一扔向天空,落下的还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这和我们的政治理论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们分花妙手地肢解了社会整体,再把它用只有他们自己才懂得的方式重新组合。 

这样的错误起因于缺乏对主权权威的精确理解和表面片面的对主权者的认识。比如,战争和和平被认为是主权的行为,可事实反之。每个这样的行为都不是法律,而只是法律的实施,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法律的特殊行为,这一点,我们在定义什么是“法律”的时候会看得更清楚。 

其他分法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分析,可以发现,任何认为主权可以分裂的人都终结于错误,而所有被认为是被分裂的主权之一部分的权利其实最后都从属于主权,它们被预先假想为最高意志,而其实不过是其意志的付诸执行而已。

这种缺乏精确为政治理论家们带来了很大混乱,使他们无法根据他们的前述理论判断国王和人民的相应权利。每个人都可以从葛罗休斯第一本著作的第三四章中看出来,这个学人和他的译者巴贝拉克(Barbeyrac)如何为了满足他们的目的,一会害怕说得太多一会害怕说得太少,对陈述斤斤计较以自圆其说。葛罗休斯为不满于其祖国而流亡法国,为了讨好国王路易十三而把他的书奉献给他,他当然地要尽其全力剥夺了人民所有的权利而置他们于国王的座前。而这也正迎合了巴贝拉克,他把他的译本献给了英国国王乔治一世【译注1】。不幸的是,他所认定为让位的詹姆士二世被放逐一事【译注2】,迫使他维持了一种保留、含糊而回避的态度,以免把威廉指认成篡位者。如果这两个作者能够一本正确的原则,这一切难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自圆其说了;只是这些真话定带着非常的悲哀,也只有人民才能接受它们。讲真话不是发财的通衢;人民也不会指定什么使节教授或者是发放养老金。--------【原注1】为了成为一般,一个意志不一定要一致通过;但每一张选票都要计到:任何正式的排斥都是对一般性的破坏。【译注1】英国国王George I(1660-1727)【译注2】英国国王James II(1633-1701)为他的女婿,也就是后来的威廉三世(WilliamOf  Orange)篡位。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三章 

一般意志能否有误区 

从上所述,一般意志总是为了大众共同利益的;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 

在总体意志和一般意志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后者仅仅及于共同利益,而前者包含个体私利从而只是个体意志的加和而已。把总体意志中的正负相抵后的差额加和【原注1】,就构成了一般意志:它总是个体利益的一种交集。 

如果人民能够从适当的信息作出自己的决定,而事先公民彼此不曾加以讨论,一般意志总是可以从这些决定的交集中得到,这种决定将总是正确的。但是当人们在交往中开始形成了局部的社团组织,这种局部社团利益开始成为成员的一般利益,而相对于国家它成为一种个体利益。此时,有效表决人将少于公民的总数,只是社团组织的数目而已。此时利益的冲突相对减少,而表决结果也缺乏一般性了。最后当这些社团组织中的某一个成为主导地位,选举结果就不再是差额的总和了,此时只存在一个差额;一般意志从此烟消云散,流行的主导观点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个体表达而已。 

因此,如果一般意志要得到清楚的表达,国家中的社团组织就不应该存在,而每一个公民得以独立地形成自己的观点【原注2】:这是伟大的莱科古斯【译注1】曾建立过的精密而独一无二的体系。当社团组织已经存在,这些组织就应该越多越好,彼此必须平等,如梭伦【译注2】,弩玛【译注3】,塞尔维【译注4】所做的那样。这只不过是为了保障一般意志的开明和使人民避免错误的有效手段。--------【原注1】'每个利益,’Marquis d’Argenson说道,'都有不同的原则。两个特殊利益的协调是由对第三个利益的反抗而形成的。’他还可再加上所有利益的协同是由对每一个利益的反抗形成的。如果没有不同的利益,共同利益就可被明白地感受到,因为它毫无阻碍;所有人都会自发地行事,政治也就不再是一门艺术。【原注2】'事实上,’马基维利说,'有些分割是对共和国有害而有些则是有利的。那些搅起群体分裂和追随者的分割是有害的,而不含这两者的是有利的。既然共和国的创始人不能防止不和的产生,他至少应该阻止它发展成为分裂。’(《佛罗伦萨历史》第七册)。【译注1】Lycurgus(公元前九世纪),古希腊城邦国家斯巴达宪法草起人。【译注2】Solon(公元前638-559年),古希腊城邦国家雅典诗人和宪法草起人。他对政治经济进行了广泛改革废除了依世袭的等级制度,但保持了财产的等级,他的宪法改革更奠定了雅典的国家基础。就是今天,梭伦这个名字仍是好的宪法草起人的同义词。【译注3】Numa Pompilius,罗马第二代国王(在位715-673BC)。他被认为是七个罗马国王中最智慧最优秀的。他对罗马的贡献包括历法制定,国家宗教,宗教祭祀,宗教法律等等,成为罗马未来发展的奠基人。【译注4】Servius Tullius,杰出的罗马第六代国王(在位579-534BC)。他对政治社会进行了重大变革,他的宪政改革为后来的罗马奠定了法制基础。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四章 

主权权力的有效范围 

如果把政体看成是生命来自于其成员团结的法人集体,如果它的生存是它的首要原则,那么它就必须具有普遍性的强制力量,为了整体的最高利益去驱动或放弃其局部。自然给予人控制自身器官的绝对权力,社会契约也赋予政体对其成员的绝对的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在一般意志的指导下,如我所说,称为主权。 

但是除了这种公众法人之外,我们也必须考虑构成的个体,它的生命和自由都是天然独立的。因此我们必须区分公民的和主权者的各自权利【原注1】,以及公民作为臣民的责任和他们作为人的天然权利。 

我要指出,通过社会协约每一个个体只是放弃了部分必需的权力财产和自由,因为由社区对之进行控制至关重要;还必须说明的是,主权者是决定此种重要性的唯一评判。 

只要公民力所能及,一旦主权者需要,为国出力就是他的责任。但是主权者不能对臣民强加上无用于社区的任何限制;它也不会有此意愿,因为在理性和自然法则之下,没有原因的东西就不会发生。 

把我们和社会实体联结的责任不过是一种我们要自觉履行的义务,因为它是彼此双赢互惠的,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如果不是因为每个个体在为公众益处着想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着想,一般意志又如何会总是善意的?人又为何会不断地为每个个体的幸福着想?这证明了平权和其产生的正义感来自人的自爱,也就是人的本性。它证明了为了达到真正的一般原则,一般意志不仅要在内容上还要在对象上保持一般性,它必须是来自所有个体并应用于所有个体,当它偏向于特定的个体对象时它也就失去了公正,因为此时我们面对和判断的非我同类,平等的原则早已不再适用。 

一旦有某一个特殊的事物或权利被提出来,而它不在已有的共同契约之范围内,争论就来了。这实是一场一方为有关个体而另一方面是公众的官司,可是我看不出什么是可应用的法律,甚至谁个是有权裁判的法官。如果此时只凭一般意志来速决必然是荒谬的,因为这只是一面之词,结果对另一方面而言是异类的特殊意志,在此情形下,是偏于不公,导向错误的。因此,正如特殊意志不能代表一般意志,一般意志如果一旦包含特殊对象也就改变了性质,它不再是一般意志,不能再对人或事作出公平的裁判。举一个例子,当雅典人民用群众政令的方式行使政府职能,任命或驱逐他们的领袖,把荣耀送给一些人把惩罚定给另一些人,一般意志也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般意志;他们不再是主权者,而是官员。这好象和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但我还会花时间来阐明我的观点。 

从上所述,显然,一般意志的存在不在于参与的人众数目,而是在于联系这些人众的共同利益,在这一系统下,每一个人必须服从于其加于他人的同一条件。这种个人私利和正义的共生共荣,赋予集体协商以平等的特性;此中一旦特殊事件或对象介入了讨论,这种平等的特性也就消失了,在那些个体间就不再有共同的利益来统一和辨别其裁判的准绳。 

无论我们从哪个角度看这个原则,我们都会回归到同一点,就是,社会公约在公民中建立了一种平等,他们从属于同一条件,享有同样的权利,或说,以社会公约的本质,任何主权的协约,也就是一般意志的真正协约,对所有公民的义务和利益都是均等的,如此,主权者把整个民族融成了一体,而不再区分构成的每个个人。那么,严格地说,什么是主权的协约呢?它不是强者和弱者的协约,而是政体和每个公民之间的协约。它的合法性来自其所根据的社会契约基础,它的公平性是因为它对所有人一律平等,它的实用性是因为它除了共同利益之外不含其他对象,它的强制性是来自公众力量和最高权力的支持。在这种约定下,公民除了遵从自己的意志之外,不受限于任何人,主权者和个体各自权利的延伸,就看每个公民自愿的义务奉献能走多远了,每个人对全体负责,而全体也对每个人负责。 

因此可见,主权权力,虽然绝对、神圣、不可违背,它不能超越一般约定的限制范畴,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结果,主权者永远无权对任何臣民赋加多于他人的负担,因为那样一来对象是特殊的,事物就超出了主权权力可用的范围。 

在这些区别得到接受以后,显然当个体进入社会契约中时,他在实际上并没有放弃任何东西。他们新的生活条件会比契约前的旧生活真正的好转。他们不是失去了任何东西,而是做了一件有利的交换:动荡不安的生活为更稳定美好的生活取代;对自然的依赖变成了独立自由;不必再暴力伤人他们就有着自己的安全;不必再以暴易暴他们就可以获得社会集体中神圣的权利。他们奉献给国家的生命,而获得国家不断的保护,当他们勇敢的捍卫国家时,不就是他们回馈他们获得的保护吗?他们在自然国度中不是要更经常更危险的如此冒险以保障自身的生存嘛?人们当然要在必需的时候为国家而战,同时人们就不必为自己而战了。我们冒险去保卫给予我们安全的国家,比之在没有国家时要冒更大的危险,这难道不是很大的改善嘛?--------【原注1】有心的读者,请听我请求,不要过快地指责我自相矛盾。语言的贫乏使这一切不可避免;但只请等一等,再看一看吧。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五章 

生和死的权利 

也许有人会问,个人本无权抛弃自己的生命,他又如何有权把这样的权利转移给主权者?并不是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而是这个问题问的方法不对。每个人都有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冒生命危险的权利。当人为了逃避火灾而从窗口跳出时,难道别人会说这是自杀吗?难道能指责在海难中死去的人犯罪,就因为他早知海上的危险吗? 

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为了这一目的,人也就必须有相应的手段。这里的手段是和危险以至生命损失分不开的。任何人如果要保障自己而牺牲他人,他也就必须在需要的时候也为他人牺牲生命。当法律要公民冒一定的危险,公民就不再是自己的主宰了;当政府说为了国家你必须献身,他也只得杀身成仁,因为这是他一直在安全中生活的条件,因为他的生命已不再是一种天然产物,也是国家的有条件的许可。 

刑事犯罪的死刑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看待。为了不成为谋杀的受害者,每个人就必须同意,一旦他自己成了谋杀犯,他就得偿命。这远不再是放弃生命了,而是他认为这是使生命更安全的方法;我们可以假定契约各方没人自愿上绞架。 

更进一步,每个刑事犯罪都是在攻击破坏社会权利,这种犯罪,使他成为国家的反叛和出卖者。违法,他也就不再是国家一员,甚至是向国家挑战了。国家的生存因此不再和他的生存相容,两者必去其一。当刑事犯死刑时,他不是公民,而是公敌。他的刑审判决宣告了他破坏了社会契约而不再是国家的一员。既然他曾一直是国家一员,至少是生活在其国土上,他就必须和它割断一切联系,或者作为公约破坏者而驱逐出境,或者作为公敌而死亡;因为这样的敌人不是一个法人而是真实的人,在此情形下,战争的权利是杀伤击毁对方。 

但是,有人会说,刑事犯罪的惩罚是一个特殊行为。不错,因此它是在主权者功能之外的;它是主权者能够授予但不能自己执行的权利。我的理念是自恰的,我只是没有一次性说明白而已。 

频繁的处罚是政府软弱或懒惰的表现。每个过失者都可能在某些事物上成为有用的人。如非他的饶恕意味着危险,他就不应被处死,哪怕是为了杀一儆百。 

至于赦免权,依法被裁决有罪的人免于惩罚,这是超出法官和法律而属于主权者的特权。但是此权定义不清,使用它的场合是很少的。在一个治理有成的国家不会有太多的惩罚,不是因为经常的赦免,而是因为少有犯罪。只有在国家消亡时,犯罪会太多却大多不会受罚。在共和制罗马,元老院和执政官不曾动用过赦免权,人民自己也不这样做,虽然他们常常更改自己的主张。频繁的赦免预示着罪犯不久就可不再需要得到赦免,每个人都知道将会发生的事情。但是我的心已在不满地约束我的笔;让我们把这个问题留给真正正直的人去讨论罢,他得从无过失,自己永远不需要赦免。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六章 

法律 

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因为原有的社会公约并没有决定它保存自身的方式。 

事物的本质决定了什么是正常什么是吻合于秩序,这是独立于人类契约之外的。所有正义的唯一源泉来自上帝;不幸的是,我们不能从此终极得到直接的答案,否则我们就不需政府也不需法律了。无疑,从理性本身可以找到普遍的正义,但为了常人能够接受,这种正义就必须是相互的。从人的角度看,显然,没有自然的认可,法之正义就不会有效,当正直的人在交往中总是严格守法但是对方却从不实行,法就只会成为赏恶罚善的根源。为此,必须有协约和法律使得权利和责任结合,使正义得到伸张。在一切属于公共的自然国度,我对我不曾信誓的人是没有任何欠缺的,只有于我无用的东西才属于他人;这不同于在公民社会,所有的权利都来自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把自己局限于字面机械的理解上,人不会得到任何结果,当他们定义了自然法,他们还是不知道这种国家法律到底是什么。 

我已说过一般意志不会导向特殊对象。任何这样的特殊对象不是处于国家外部就是在国家内部。如果它处于国家外部,它的意志对于国家因属外来而不能是一般的意志;如果它是在国家内部,它就是国家的一部分,在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就使之成为两个个体,这个对象是一方,国家减去这个对象是另一方。然而,整体减去一部分就不再是整体了,只要这样的关系维持下去,就不再有整体而是两个不等价的部分。于是可以说,一方的意志对另一方不再是一般性的。 

当人民为自己立下条例时,它考虑的是它作为整体的自己;如果一种关系形成,那也是人民作为整体从一个角度对人民作为整体从另一个角度的关系;人民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条例所应用的事物,才能有其一般性,就象立此条例的意志一样。这样的条例我称之为法律。 

当我说法律对象是一般性的,它意味着法律总是在总体上涉及臣民,并抽象地涉及行动,它不能涉及某一个具体的人某一件具体的事。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不能规定具体的谁才有此特权;它可以规定社会等级,甚至阐明各等级的划分标准,但它不能指定某人一定属于此一等级;它可以规定君主政府的世袭,但不能指定谁个是国王、谁家一定是皇室。总之,立法权力中不能有任何功能与具体对象发生关系。 

在此观念下,显然,就不用问立法权力的归属了,它属于一般意志的协约;也不必问统治者是否高出法律了,他们只是国家一员;更不必问法律会否不公,因为每个人不可能对自己不公;自由和守法如此才能得到高度的和谐,因为法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表达。 

还可以看到,法律的一般性,既意志的一般性和对象的一般性的结合,使得任何个人凭自己意志说的话都不成为法律。就是主权者针对特殊具体对象的命令,也只是属于行政命令,而不是法律。 

为此,不论行政机构的形式,我把任何有法必依依法而治的国家,统称之为共和。合法的政府都是宪政共和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公益才有可能成为主导统治,也真正吻合了共和一词的原意(Res Publica)。每一个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的【原注1】;我以后再讲何为政府。 

正确的讲,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只有那些走到一起结成社会的人才有资格描述他们结成社会的条件。但是他们如何才能描述这个条件呢?是自发的认同还是骤然的觉悟?政体能够宣示它的意志吗?谁会有这样的远见去为未来构思并宣示其决定?或者他是如何在需要的时候宣示这些决定呢?盲目的群众,往往不知道什么是好坏而无知于自己的所求,他们是如何靠自己来完成制定法律这样伟大而艰巨的重任呢?人民本身当然总是向善的,但他们可不能总是看到这些善良。一般意志总是善意的,可是指引它的判断可不一定开明。它必须被示以事物的本身,有时甚至是事物应该有的本质;它要被导以应走的道路,不要被个体意志领偏了方向, 以更接近地去体认相关的地点和时间;它要被教以衡量眼前的近益和长远的隐忧。个人可能见善而远之;公众往往向善而不识之。两者都需要向导。个人应被导向把意志和理性结合起来;公众也应被教会去发现自己的意志。公众的启蒙如此才会导致社会集体中理解和意志的结合,进一步是各部分的精密合作,最后才是整体最大力量的实现。所有这一切是我们需要一个法律起草人的原因。--------【原注1】此一词汇,我知道,不仅适用于贵族制或民主制,还一般地适用于任何由一般意志也就是法律主导的政府。如果政府要是合法的,它就不能与主权者合并,而只能是其雇员。在此情形下,君主制也是共和国。在下一册书中,我会有更清楚的论述。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七章 

宪法起草者 

找到适合一个民族的社会规范需要的是超人的智慧。如此的智慧要能够观察到人类的情感而又不卷入其中;它要完全独立于人类的本性但能完全了解其实质;它的幸福要与我们无涉但要愿意为我们着想;最后,它必须到遥远的未来去寻找它的荣耀,苦苦今世的劳作,以为后世的结果【原注1】。大概,只有神氏才能为人起草宪法了。 

为了定义一个政治家和王者,帕拉图基于权利在他的对话录《国家公务员(The Statemans)》中进行了推理论述,而卡里古拉大帝也以事实对之求证;但是如果伟大的统治者都非常地稀少,我们又能对伟大的宪法起草者说什么呢?宪法起草者要勾画出一份蓝图,而统治者不过是亦步亦趋而已。宪法起草者是机器的工程师,而统治者是机器的组装操纵人;孟德斯鸠说,当一个社会诞生的时候,是共和国的领袖建立了机构,其后,是这些机构为共和国产生新的领袖。 

任何人要勇敢地承担起组织一个民族的使命,他就要有能力,这么说,改造人性;他要把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改造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从中个体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他的生命和存在;他要解构人的组成方式以改良增强其力量;他要把天赋的物质上独立的存在代之以部分道德的存在。一句话,他要能够剥夺人的所有而回馈以他从所未知的崭新力量,这种力量必须没有集体就无力施为。这种自然资源的剥夺越是彻底,回馈的力量就越巨大而持久,而新生的机构就越强大而完善。如果公民没有集体中的他人就变得一无所成渺小无力,如果整体获得的资源大于或等于所有个人的自然资源的总和,立法也就达到了最高度的完美。 

宪法草起人在所有方面都是国家中非凡的人物,不论是他的才华还是他的功能。这种功能既不是行政也不是主权。它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它的功能之超脱独立和人类的主宰无甚瓜葛,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 

当莱科古斯为他的国家制宪时,他得先让出了王位。大部分的希腊城镇习惯上请外来者为他们制宪。现代意大利的诸共和国就依此榜样;日内瓦也发现此法相当有利【原注2】。在罗马的辉煌之下,它可是不断地卷入暴政独裁的旋涡而处于消亡的边缘,只因它的制宪权力和主权权力握在同一双手里。 

但是十人委员会【译注1】自己可从来都没有宣称拥有立法权。他们对人民说,“没有你们的同意,我们的提议就不能成为法律。罗马人,你们自己必须是法律的作者来保障自己的幸福。” 

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利。就算他有此意愿,人民也不能放弃自己不可转移的权利,因为,根据基本公约,只有一般意志能强制个人,决定个人意志是否和一般意志相吻合只有诉诸于全民自由表决。我以前说过此话,再重复一次并不多余。 

因此,在宪法草起人的使命中我们发现两种不相容的东西:超出人的能力的事业,和缺乏付诸实施的权威。 

还要注意另一个难题。如果智者要用自己的语言而不是普通人的语言对他们说话,他是不能让他们理解自己的。很多理念都无法翻译成普通的语言。太一般的概念太遥远的目标都超出了人们的理解能力。每个个体是不会想要一个和其私利毫不相关的政府的,他也就很难看到他从好法不断强制的损失中能够获得什么好处。为了人民在形成之初就看到成熟的政治原则,接受治国方略的基本统治,结果就必须成为原因:本应由新的社会机构产生的社会精神必须在机构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在法律诞生前人民就得已经成为该法的治下之民。因为宪法草起人并没有任何权威或理由,他就只得诉诸另一种不必强制不必说服的权威力量。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世纪的立国者都不得不乞告上苍的力量并把自己的智慧说成是神的旨意,如此人民才会如服从自然般臣服于法律的统治,承认人的权力一样接受政体的权威,从而自由地服从并温顺地承担起公共福祉的锁链。 

宪法草起人把此种超出普通人掌握的神圣的要求,放在不朽的神的口中,以神权来引领这些因人类自身审慎本不为所动的人民【原注3】。但是并不是任何人想通过神说话就能说话的,哪怕是让人们相信自己是神的诠释者。宪法草起人心灵的伟大才是使他的事业成就的真正奇迹。任何人都可以去刻一个石板,或收买一个神谕,或冒充和某些神氏的沟通,或训练一只鸟儿来对着他的耳朵喃喃低语,或寻找其他骗人的粗糙方式。限于如此方式的人大概只能组织起一群傻瓜,而不能建立起一个帝国,他愚蠢的发明会很快随他而消失。刁虫小技可以产生一些暂时的纽带,只有智慧才能使其持久不衰。流传至今的犹太法律,还有已统治了半个世界达十个世纪的伊斯梅尔【译注2】后嗣的法律,仍还显示着其草起者的伟大;深刻的哲学家和盲目的平民可以把他们看成是幸运的骗子,而真正的政治智慧会在其制度中崇拜这些伟大强力而成就深远的天才。 

我们不能象沃博顿(Warburton)那样从此得出结论认为政治和宗教在我们当中有着相同的目标,而应该看到在民族形成的第一阶段,一个被用作是另一个的工具。--------【原注1】只有当立法开始衰落时,人民才开始知名于世。我们不知道在希腊人开始注意斯巴达时莱科古斯的系统已使斯巴达人受益了多少年。【原注2】那些只知道凯文(Calvin)为神学家的人并没认识到他的真正天才。他为制定我们明智的法律所做出的极大贡献,并不比他的著作《Institutes》的光荣有任何逊色。不论革命的时代会带给我们宗教什么东西,只要爱国和自由的精神不灭,对这个伟人的记忆就会永远受到祝福。【原注3】'说真格的,’马基维利说,'在世上任何国家,卓越的立法者都无一例外地诉诸上帝的力量;否则,他们的法律就会无人接受:有很多好的法律,它的重要性立法者是知道的,但这并不是充分的理由使他能够说服他人对之服从。(《Discourses on Livy》第五册第十一章)【译注1】Decemvirs,公元前451-450年罗马十人委员会,拥有绝对权力负责立法事宜。公元前449年,它公布了罗马第一部明文法,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从公布之日起便深受非难,十人委员会也因其恶法而最后解散。(小蚂蚁《罗马人的故事》)【译注2】先知默汗墨德。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八章 

人民 

兴建华厦,建筑师就得勘测其地基来决定它能否承受华厦之负载。同样的,聪明的制宪人并不会一开始就写成一部只是本身不错的法典,他要首先研究这部法的统治对象是否有能力支持它。这就是为什么帕拉图拒绝为阿卡迪安人(Arcadian)和萨仁尼安人(Cyrenian)制宪,因为两者都太富了而不能容忍平等;科莱特(Crete)却有着好法和坏人,因为汨诺【译注1】只是用法来训戒充沛着邪恶的人民。 

世上成千的民族都不能接受好的法律,有些能够接受法律的民族也只是在其历史的短暂时期具有这种接受法律的能力。大部分人民类似个体的人,年轻意味着可塑,而年老带来僵化和顽固。一但这个民族形成了习俗,其偏见得以根深蒂固,任何改造都会成为一种徒劳的冒险;这正如那些愚蠢胆小的病人最怕看到医生,虽然病入膏肓,还是忌病讳医。 

正如某些疾病影响了病人的大脑而让他失去了对过去的记忆,有时,一个国家在动乱中,暴力和革命可以让人民达到如此同样的效果,这里对过去的恐怖对应于病人的失忆,使饱经战火的国家得以浴火重生,也就是说,逃出灭亡的拥抱而重获青春的活力。莱科古斯时代的斯巴达,塔克文【译注2】之后的罗马,驱逐了暴君之后的现代荷兰瑞士都是这样的例子。 

但是这种例外是相当少见的,每一这种例外都只存在于相关国家特定的历史环境里。这甚至不能重复发生于同一个人民两次,一个人民之争取自由,只有在其未开化的时候,而非当文明的精力耗尽了的时候。人民只会在动乱中失落,而不会在革命中恢复自我;当人民身上的锁链一旦打破,它也就解体分化成为个体,而不再是人民了。从此,这些个体的乌合之众需要的是一个主人,而不是解放者。自由的人民,记住这一格言:自由是可以获得的,但绝不能重生。 

青春不是童年。一个民族,正如个体,有其风华正茂的时候,如果喜欢或者可称之为成熟期,其后它才能接受法制社会。这种成熟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过早的法制只能导致失败。有的人民在他诞生之始就能接受法律,而有的人民就是十个世纪也还是处在童年。俄国人永远不会真正地开化,因为它过早地开始了文明的尝试。彼得大帝不过是模仿的天才,而非可以从无到有地创造的真正天才。他有些事情做得不错,但他大部分的业绩都是被误导了的。他看到他的子民都是野蛮的,但他没有看到他们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开化的程度;没有经过训练,他试图让他们成为文明人;他首先尝试要把他们改造成德国或英国人,其实他本应该把他们变成为俄国人的。说服了他的臣民去变成另一种不同的文明人,他也就阻止了他们成为其本还能够成为的俄国人了。这就象有的法国教师把孩童教得在童年独放异彩,而以后终其一生事无所成。沙皇俄国会试图征服欧洲而结果自身被征服。他们的臣民和邻居鞑靼人将成为他们和我们的主人。这种革命在我看来已无可避免。欧洲所有的君主都在合力加快其步伐。---------【译注1】Minos,希腊神话中的科莱特国王,宙斯和欧罗巴之子,死后成为冥界的三个法官之一。【译注2】Tarquins,罗马王制的最后一代,称傲慢王。公元前509年,驱逐了傲慢王的罗马进入了共和制。(小蚂蚁《罗马人的故事》)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九章 

人民(续) 

自然对体格正常的人都有身高的上下限,超此产生的就是巨人症或侏儒症。同样的,对应国家的最佳构造,它的大小也有其限制,不能大到不能妥善治理,也不能小到不能保全自身。每个政体都有一个它无法超越的最大国力极限。扩张往往使国力达不到这个最大值。社会纽带越是延伸,它就越脆弱,把国力比例于其大小,小国往往比大国强大。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首先,行政管理在偏远地区很难推行,正如杠杆越长越难举重的道理;随着行政级别的增加,管理也日益变得昂贵:每个小城都要有一个百姓负担的行政机构,每个区还有如此,然后是每个省,然后是更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比如领地殖民地,都要有相应的机构,越是高一级的行政机构,花的钱比下一级的机构就越多,所有这些费用都要落在倒霉的百姓头上;最后才是中央政府。百姓在这些层层叠加的负荷中,并不是被这些不同的官僚管的更好,实际上,对百姓来说,还不如只有一层权力的统治。同时对付突发事件的资源上的贫乏,使国家在需要的时候总是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还不够,地域的辽阔不仅使政府无力强制法律的实施、制止动乱、滥权和边疆的分离活动,同时,也使公民疏远其从未谋面的领袖、自己的国家和陌生的同胞。同样的法律不能同时适合各个省份,各个省份因为习俗和气候的差异也不能容忍同一种政府形式。而不同的法律只会在同一治下互相交流通婚旅行的民众中造成无序和混乱;迫使他们接受别种风俗而失去传统的继承。当一众陌生人走到一起担任最高行政职务,只会使其才华埋没、美德不彰、邪恶逍遥。统治者忙得疏于视政而大权落入了其职员手中。当当政者的所有精力都消耗在维护其权威以抵抗边远地区官僚的权力侵蚀,而百姓的福利再得不到关照,国家安全也得不到应有的关心时,这个国家就在自身的重压下垮掉了。 

另一方面,国家的存在必须有一定的基础能够经受各种考验维持其自身的稳定,因为所有人民都有一种凝聚力来不断地扩张自身而占领邻人的土地,如迪卡尔的旋涡一样。弱国因此总是处于被吞并的危险下,除非它和邻国达成某种平衡或多或少地一起承受此压力,否则势必消亡。 

从这里可以看到,国家的扩张和缩小都有其道理和根据,如何掌握这两种扩张和收缩相反的趋势,找到国家生存的最佳条件,是优秀的政治才华的使命。一般而言,领土扩张的道理是外在而相对的,而领土收缩的道理是内在而绝对的。领土扩张的道理必须从属于领土收缩的道理。一个强大成熟的国家体制应该是施政的第一目标,为此目标,仁德之政所产生的活力要远比幅员领土上的物产资源要有效。 

有些国家,不断扩张的需要是国家立国的一部分,结果他们只有不断地扩张才能维持自己。这种扩张或者是民族的一种需求,不幸的是,他们的灭亡和他们征服伟业的完成是同步的。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十章 

人民(续) 

任何政体都可用两种东西度量:它疆土的面积和它人口的数目。国家的最佳大小必须由这两种因素的相对关系决定。人构成了国家,而国土成为其资源。当物产能够支持其居民而居民数目也刚好多到为其疆域所容纳,这种比例在给定人口的条件下使国力最强。如果疆域太大,势必造成保卫的过高耗费和垦殖的不善,而过多的物产又势必被领国觊觎引起保卫战争;但如果反之物产不足,国家就得依赖邻居的布施来得其所需,这不久就要导致侵略战争。任何人民在此种情形下都只有在战争或商业之间抉择,如此之人民本身是脆弱的,依赖邻居,依赖事态,其存在必然不确定而短命,它不是必须征服别国来改变现状,就是被征服而不再存在,它只有在或收缩或扩张的前提下才能保持自由。

在给定土地面积上需要多少居民,这并没有数学上固定的精确比例,不仅是因为土壤的质量,肥沃,出产的种类,气候条件等不同,还因为居民的素质,比如有些人种在富足的地方消耗的很少,而有的人种在贫瘠的地方消耗很多。还得考虑妇女的生育率,有利或不利于国家人口成长的各种条件,及制宪者所预期的人口所能发展的程度,他不仅要依赖现状也还要预见未来以作出判断,他必须在考虑当时人口的同时也看到人口自然成长的多少。最后,在很多情况下,地区条件的特殊性使获取多于所需的土地成为一种需要或可能。比如说,人口密度在山区会比较稀少,那里的自然出产,木材和野味等,不需太多的劳作,同时经验上那里妇女生殖率要高出平原,而其地区大多为坡地林木覆盖,只有极少的平地可以进行种植。在沿海,就算只有石头和荒沙,人口也可以比较密集,因为渔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农业的匮乏,人们也需要住得很近来抵抗海盗,过剩的人口还可以由殖民地加以吸收。 

在这些人民形成的诸项条件中,还要加上一个最重要的别无取代的条件,无它其他条件都不起作用:和平和充裕,因为国家就如一个军营,在它刚形成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无力抵抗也容易被消灭。就是在完全无指挥的情况下,它也可以比个人自顾无暇而无视共同危险的发酵时期更能够保护自己。在此关键时的战争饥荒或叛乱不可避免的都会使国家消亡。 

当然也还有在这种风暴中建立起来的一些政府,那么正是这些政府自己毁灭了国家。利用公众的骚动,篡权者往往选择或制造动乱的时期来推行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通过的破坏性法律。可以说,对人民政府机构的建立时机的选择,是区分制宪者和篡权者的最确定的方式之一。 

那么什么样的人民适合接受法制社会呢?人民必须有某种共同的种族渊源利益联系和社会约定,但还没有承担过法律的真正约束;人民还没有产生根深蒂固的习俗和迷信;它也没有受到邻国突然侵略颠覆的危险,它要能够独立对付任一邻国或借一国之助反抗另一国,而不介入邻居的争议;它应该是一个人人彼此相识不必对任何人附加过重负荷的人民;它还要是独立自主不依赖其他民族也不被他人依赖而自存的人民【原注1】;它必须是百姓即不太富也不太穷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人民;最后,它要结合新兴民族的可塑和古老民族的稳定。制宪者的难题不在于要建树什么而是在于要破坏什么;其成功稀少的原因在于其很难结合天然的朴素和社会产生的需要。当然,所有这些条件很难被轻易的结合,结果,世上也就没有几个构造良好的国家。 

在欧洲还有一个国家能够接受法律:科西卡岛。它勇敢的人民为恢复和维护其自由所表现的坚定和英勇,值得一些智者对它谆谆教讳以示其如何保障它的自由。我有一种预感,有一天这个小岛会震惊整个欧洲【译注1】。--------【原注1】如果有两个相邻的人民,一个必须依靠另一个,对前者这会非常困难,而对后者相当危险。在此情形下,每一个明智的民族都会尽快摆脱对他族的依赖。为墨西哥帝国包围着的Thlascala共和国宁愿不吃盐,也不要从墨西哥人手里买进,哪怕是作为礼物送来。聪明的Thlascala人看出了那种康慨之后的陷阱。他们保全了自己的自由,这个大国中的一叶小舟,最后成了帝国覆灭的工具。【译注1】科西卡岛的主权在《社会契约论》发表六年后为法国收回。在此之前它为反对统治者日内瓦共和国的长期斗争在欧洲赢得极大的尊敬。说到“震惊整个欧洲”,卢梭这一预言为拿破仑应验。拿破仑出自科西卡岛。在法国大革命的几番动荡中,最后拿破仑冒人民的名义登上了皇位,从而把平民和贵族平等地踩在了脚下。自此,法国的等级社会烟消云散,拿破仑之后的法国才真正的有了自由平等的社会基础,并最后走向了民主共和,大革命结束。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十一章 

法律系统之种种 

如果我们要精确地弄清什么构成了全体的最大利益,这本是每个法律系统的终极目的,我们总发现它可以被简化为两个基本元素:自由和平等。自由,是因为国家的力量为每个个体依赖的源泉;平等,是因为无它自由就不能存在。 

我已论述了公民自由。对于平等,这个字不能用来暗示权力和财产对每个人都平均分配,而是权力不应该成为暴力,法律是一切权力行为的准绳。至于财产平等,就是富人没有富到可以收买奴隶,而穷人也不能穷到出卖自由【原注1】。这需要一种节制,在富人是其财富和影响,在穷人是其贪婪和物欲。 

当然有人会说,这样的平等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如果滥权不可避免,难道说就不能加以控制了吗?正是因为现实时时在造就不平等,法律的力量才总是必须保障平权。 

但这些种种完美制度的一般目标必须就国家不同而有所更改,以考虑地区情势产生的关系和居民的特性,正是在这些关系的基础上,每个人民都应该有针对自己的最好的制度体系,也许不是制度本身良好,而是针对适用的国家良好。比如说,如果你的土地是不毛之地,或者没有足够的土地支持密集的人口,那就转向工艺和工业,用以交换所需的食物。或者,另一方面如果你拥有富饶的平原和肥沃的坡地,但土地却因人口稀疏而耕作不足,那就集中全力发展农业以增殖人口,从而放弃制造业,因它抽提农业人口使之集中于城市【原注2】。如果你有一条长长的可通行的海岸线,那就把海面都布上船舶,大力发展商贸;你的文明会光彩夺目但寿命有限。如果你的海岸只是光秃的石头,你还是做吃鱼的野蛮人罢,你会生活得更和平,也许更美好,但肯定会更幸福。一句话,除开一般通用的原则,每个人民本身可有表现这些原则的特殊方式,使它的法律系统更适用于自身。因此,很早以前希伯莱人和更近一点的阿拉伯人选择了宗教作为其目标;雅典选择了文学;卡色基(Carthage)和泰尔(Tyre)选择了商业;罗得(Rhodes)选择了航海;斯巴达选择了战争;罗马选择了美德。《论法的精神》的作者【译注1】曾用丰富的例证说明了制宪人如何艺术地把制度导向每一个这样的目标。 

当和谐的自然规律和法律在每一点上都接近吻合,而法律也是用来保障这种和谐,国家才能真正强大而持久。但如果制宪人搞错了他的目标而采用了完全不符合国情的另一套原则-如果一方要做奴婢而另一方却要自由,或者一方要财富而另一方要人口增长,或者一方要和平而另一方要征服-法律就会逐渐削弱,制度会瓦解,国家就会不断地动荡,直至它消亡或者改变,不可征服的自然重新掌握了一切。--------【原注1】如果你想给国家以凝聚力,就应该使贫富两极尽量地接近;避免富人或乞丐。这两者是天然不可分开的,对共同利益有着同样的危害。暴政的支持者来自一个极端,而暴君来自另一个极端。在两者间总是发生对自由的买卖:一个出卖自由,而另一个收买自由。【原注2】'任何对外贸易的分枝,’d’Argenson说道,'一般而言,在整体上只造就对国家表面上的益处;它可以使一些人甚至几个城市富裕起来;但作为整体的民族并无所获,人民也不会富有起来。’【译注1】《论法的精神》为法国另一启蒙大师孟德斯鸠作品。孟德斯鸠认为,直接民主制政体统治靠的是美德,贵族代议制政体统治靠的是妥协,君主立宪制政体统治靠的是荣誉,而对立的,专制政府统治靠的是恐怖。在他的笔下,中国千年的历史完全是以恐怖为方式的专制政府,所有孔孟之道礼仪之邦等道德说教都是做不得数的。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十二章 

法律之分类 

把秩序带给整个人民,或者把最好的可能制度带给国家,必须考虑到各种条件因素。首先是整体对自身的行为,也就是整体对整体的关系,或主权者对国家的关系,我们以后会看到,这种关系包含了中间媒介的各种关系。 

统治这个关系的法律被称为政治法,又称基本法,如果它制定得明智的话,如此称呼是有道理的。既然在每个国家只有一种最好的制度来治理它,人民一旦发现它就应该坚持下去,但如果这个现有制度是坏的,为什么还要把阻碍制度完善的法律认定为基本呢?在任何情形下,人民总是可以改变它的法律的,哪怕是好的法,因为如果人民选择了伤害自已,又有谁能有权利加以阻止呢? 

第二种关系存在于国家成员之间的,或国家成员同整个政体之间。前一类关系应该越小越好,而后一类应该越大越好,以使得每个公民完全彼此独立,而极端依赖于国家。这是通过同一个手段达到的,因为每个成员的自由只有来自国家的力量。这第二种关系形成了民法。 

我们还可以考虑第三种关系,它存在于个体和法律之间:定义了违法和惩罚。这构成了刑法,它比较其他法律的认可而言,实际上不太算特定的一种法律形态。 

在这三种法律之外,最重要的,还有第四种法律。它并不镶金刻玉,而是自在人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结构;它每一天都更新其新的活力;当其他法律过时或失效的时候,它可以恢复或替代法律;它使人民维持其精神支柱,使习惯的力量逐渐代替权威。我所说的是道德、习俗,归根到底,公众舆论。这一类法对我们的政治理论家来说是陌生的,但它是其他法律成功的关键;伟大的制宪者总是私下地关心它,但表面上只把自己局限在特定的属于旁枝的规章制度,而道德,虽发展成熟很慢,最终会形成制度的不可动摇的基石。 

这些法律形态种种,只有政治法和我的论题有关,它构成了政府的形式。 

在我们讨论各种政府形式之前,我们还是来弄清楚这个字眼的准确含义,它还没有被清楚地讨论过。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一章 

政府总论 

我要提醒读者,这一章要仔细地阅读,否则,我无力进一步说明我的观点。 

任何自由的行动一定要拥有两个同时发生的因素,一个是决定行动的主观意念,另一个是执行意念的客观力量。如果我想走向一个目标,首要的条件是我要有此意愿,其次是我要有行走的能力。一个想走的瘫痪病人或是不想走的健康人都只会原地不动。政体的行为也有同样的两个因素,也可以对它做出这种同样的力量和意志之划分,后者称为立法权力而前者是行政权力。政体的任何行动没有此两者同时的作用都是不能进行的。 

我们已经看到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从我已建立的原则,显然行政权力不能象立法者或主权者一样具有集体的特性,因为其权力是局限于特殊行为的,因此它超出了法律的范畴,更超出了主权者的范畴,后者的行为必然是法律。 

因此公权力需要自己的机构,在一般意志的指导下,统一地付诸行动,在国家和主权者之间驾起通讯的桥梁;就像灵魂和肉体结合成为个人那样,把国家和主权者结合成一个集体的法人。国家之有政府,根本原因在此。有时政府被错误地指认为主权者,但它应只是主权者的代理人而已。 

那么,什么是政府呢?它是主权者和臣民之间相互通讯的中介媒体,其责任是执行法律和维护公民和政治的自由。 

政府的成员称为官员(magistrates)或国王(kings),也就是,管理者(governers),而总体称为统治者(prince)【原注1】。有人坚信人民服从统治者的行为不是一种契约,这是相当正确的。它不过是一种任命一种雇佣而已。统治者不过是主权者的代理人,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主权者赋予的权力。主权者能够在任何适当的时候限制、改变、或否决这种权力;这种否决权利的放弃是和社会机体的本质不相容的,它违背了社会协约的目的。 

我因此把行政权力合法实施称为政府或最高行政当局,把此最高行政当局中负责的个体或集体称为统治者或官员。 

在政府内部,存在着中间媒介的力量,它们的关系构成了总体对总体的关系,或说主权者和国家的关系。这后一种关系可被视为介于连续比例的两极,而政府是其几何平均【译注1】。政府从主权者接受它发向人民的命令,如果国家处于正常的平衡,考虑到所有因素,政府本身拿走的产品和权力就一定要和公民拿到的产品和权力相等,因为公民一方面是主权者,而另一方面是臣民。 

再者,上述三方的关系只要有一个改变,就必然破坏了比例关系。如果主权者要直接统治,或者官员要立法,或者臣民拒不从命,秩序就瓦解而成为混乱,力量和意志不再和谐,国家从而解体,不是沉沦于专制政府就是无政府状态。最后,正如在两个数字间只能有一个几何平均值,一个国家也只能有一个好的政府。但是纷纭的事务时时在改变人民间的关系,不同的人民就会有不同的政府形态,就是人民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政府。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在两极间能够存在的各种关系,我就举人民的人口数字为例,因为它的关系很易表达。 

我们假定一个国家拥有一万公民。主权者只能被考虑为一个整体,但每个人,作为臣民,要被考虑成一个个体。因此主权者比于个人是一万比一;就是说,每个国家一员只分享一万分之一的主权权威,尽管他是完全从属于主权者的。如果人民数目增到十万,臣民的状态不变,他们还是要完全在法律的主宰下,只是每人只有十万分之一的表决权,也就是十倍少的去影响法律的内容。既然臣民总是作为单一个体,他和主权者的比例也就随着公民总数的增加而增加。因此说,国家越大,自由越少。 

当我说比例升高,我是指它更加远离平等。因此,把“比例”作为数学上的概念并把“关系”作为普通意义理解,可以说,随着比例升高,关系在减少。比例在此是一个数值可由数值的商来表达,而关系被看成相似可以由相似性来判断。 

个体意志和一般意志之间,也就是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相似越少,强制的力量就得越大。因此,如果政府要保持良好,随着公民人数的增加,它就得相应变强。 

另一方面,既然国家的扩张给以公权力的掌握者更大的滥权的诱惑和方法,政府对人民的控制越强力,主权者对政府的控制也一定要越强力。在此我讲的不是绝对的力量,而是国家不同部分间的相对力量。 

从此双重比例中,在主权者、统治者、人民间的连续比例并不是一个任意的概念,而是政体本身性质的必然结果。还可以说既然连续比例的一端是作为臣民的人民,它的值是固定的一,一旦双重比例增加或减少,单比例同样的增加或减少,结果中间项就要变化。这说明,没有一个绝对的单一的政府形式,而是随着国家大小的不同,会有许多不同的政府形式。 

要嘲笑此体系,有人会说,根据我的说法,为找几何平均来形成政府实体,只要做一个人口的平方根就行了。我的回答是我只是用数值作为一个例子;我所说的比例不只要看人口,一般的说,还要看由众多原因产生的行为数量;再者,如果我一时借助几何术语以精炼地说明我的观点,我当然是知道几何的精确并不适合于道德的参数。 

包含于政体中的政府是政体的小型化。它是拥有某些功能的团体法人;它主动时如主权者,被动时如国家,可以被解构成同样的其他关系。从这些关系中会产生新的比例关系,其内还可以依官员的官阶再依样划分,直到我们达到不可分的中间项,也就是,单一的统治者或最高官员,他在这逐级演进中作为在这一系列分数和一系列整数的第一位。 

为免我们在这些项目中搅扰不清,我们就简单地把政府看作是国家内部的新的实体,一个不同于主权者不同于人民的两者之间的中间体。 

在这两个实体间有如下重要的差别:国家可以自存,而政府通过主权者而存在。因此政府的主导意志是,或说应该只是一般意志,或法律,它的权力只是集中起来的公权力;一旦它试图擅权进行绝对独立的行动,联结整体的纽带就松散了。如果政府的个体意志最终比主权者的意志还活跃主导,并用攫取的公权力强制对其特殊意志的服从,结果就有了两个主权者,就是说,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是事实上的,社会纽带立刻消亡,政体也就瓦解了。 

然而,如果政府实体要能存在,拥有一个不同于国家实体的真正的生命,如果它的成员要能够统一行动达到它应有的目的,它就必须拥有一个其特定的自我,其成员间的共识,其权力,其保障自身存在的意志。这种特殊的存在需要的是集会、委员会、考量和决定权、权利、官阶、政府专有的特权和其与官员的艰辛对应的荣誉地位。困难的是如何安排这个从属于更大的整体的实体,以保证它不要为了加强自身而破坏总体结构,以保障它总是清楚地区分它为保存自身的特殊权力和为保存国家的公权力,总之,以保障它总是可以为了人民而牺牲政府而不是为了政府而牺牲人民。 

政府的法人实体虽然是另一个法人实体的结果,只拥有可称之为借来的从属的生命,它还是能够或多或少地同样地行动,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保持健康。最后,不是直接远离它的正当的目标,依其结构方式,它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偏离。 

因为这些原因,随国家改变所依赖的偶然和特定关系,政府和国家实体就有着很多不同的关系。如果其关系不能随着它所属的政体的缺陷而变更,本身良好的政府往往成为最糟的政府。---------【原注1】因此,就是在威尼斯总督不在的时候,其统治实体也用'最尊贵的殿下’称呼。【译注1】连续比例a:b∷b:c。这里,a和c是人民作为主权者和臣民两种不同的角度,而b是主权者与臣民间的媒介。因为a和c是同一事物的两方面,从a接受的任何东西,就最终要完全的回到c。因此有a/b=b/c。连续比例和几何平均两词现代都很少使用,后者是平方根的意思,即,b=√ac。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二章 

各种政府形式的构成原则 

为了说明这些差别的一般原因,我在此必须如我区分国家和主权者一样的区分统治者和政府。 

官员实体可以包含或多或少一定数目的成员。我们己经说过主权者和臣民的比例随着臣民的数目增加而增长,依相似的类比,我们可以说同样的比例也存在于政府和官员之间。 

既然政府的全部权力总是国家的权力,它是一个恒量。因此,政府对自己成员使用越多的权力,它为整个人民所剩的权力就越少。 

因此,官员越多,政府越弱。因为这是一个基本格言,我们不妨把它先研究清楚。 

我们可以在每个官员的身上分出三种完全不同的意志。第一种是他自己的个体意志,总是导向他的私利。第二种是官员的整体意志,和统治者的利益有关,可以称之为团体意志;对政府而言它是一般的,对政府从属的国家而言它是特殊的。第三种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者意志;它不论是对于整体上讲的国家还是对于只是整体之一部分的政府都是一般的。 

在完善的法律系统下,特殊的或个人意志不起作用,政府的团体意志是极端从属性的,结果,一般意志或主权者意志总是主导的,并唯一地指导其他的一切。 

然而,在自然规律中,这些不同的意志在更集中的条件下会变得更活跃。因此,一般意志总是最弱的,团体意志强些,而个体意志总是第一位的,结果在政府中,每个成员他首先是他自己,然后才是官员,最后才是公民。这一次序和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正好相反。 

弄清楚这一点,我们来假定政府是在一个单一的个人手里。此时个人意志和团体意志完全地统一,结果是团体意志有着可能的最强烈的力度。既然权力的实施依赖于意志的力度,而政府的绝对权力是一个恒量,结论是最强有力的政府形式是一个人的政府。 

我们来考虑另一种情况,政府和立法权威结为一体,主权者就是统治者,每一个公民都是官员。此时团体意志和一般意志结合起来,两者一般地不比对方强大,而个人意志因之维持其原来的力度。政府此时虽然还有着同样绝对的权力,却处于相对力量或活力的最低点。 

这些条件是久经考验的,它们可为其他考察进一步证实。显然,官员在政府中的行为要比公民在国家中的行为要有效得多,个人意志对政府行为的影响也就比其对主权者的影响更多更大,这是因为官员总是有一些政府职能,而单个的公民对主权者却无此功能。再者,国家越扩展,它的的实力也越增加,虽然不是和大小成比例;然而,当国家大小不再变化时,政府不能再依靠增加其成员来增加自己的实力,因为它的实力来自国家,是恒定的。于是,政府的相对力量或活力下降,而实力或绝对的力量不再增加。 

当更多人参与负责时,公共事务的处理肯定也大为减慢;他们强调审慎而不要冒险,让机会白白溜走,过久的考量往往反而失去了考量的成果。 

我刚证明了政府随成员增加而效率下降,以前我还证明过人口越多,就需要更多强制的力量。从此,我们得出结论,官员和政府的比例要和臣民和主权者的比例相反;就是说,国家越大,政府就要越小,所以,官员人数的减少要比例于臣民人口增加。 

我所讲的是政府的相对权力而非绝对权力,因为反过来说,官员人数越多,团体意志就越接近一般意志,而在单个官员下,如我已述,团体意志成了只是个人意志。于是,我们在一个方向上会失去我们在另一方向所得的东西,制宪人的艺术就是要寻求如何统筹政府的互成反比的力量和意志,使其最有利于国家。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三章 

政府分类 

在前一章我们已经看到为什么各种政府形式要根据其构成的成员人数划分;在这一章,我们会看到如何作此划分。 

首先,主权者可以把政府放在全体人民,或大多数人手中,结果公民官员多于普通的公民。这种政府形式称之为民主制。 

其次,主权者可以把政府放在一小部分人手里,结果普通公民要多于官员数目,这种形式称之为贵族制。 

最后,主权者可以把整个政府集权于一个官员手里,其他官员从他手里分得权力。这第三种形式是最常见的,称之为君主制,或皇室制。 

应该注意,所有这些形式,至少是前两种,可以存在很宽数值上的浮动。民主制程度可以从全体人民到半数人民;贵族制程度可以从半数人民到极少数人;就是君主制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分享。斯巴达依宪法总是有两个国王,罗马帝国有时同时有八个皇帝而不会破坏统一。于是,在某一点上一种政府形式转变成下一种政府形式,虽然我们只有三种定义,政府的不同形式可以多如国家拥有公民的数目。 

再者,既然政府在某些方面可以细分成不同的部门,每一部门依不同方法进行管理,这三种政府形式的各种混合就可产生很多种混合形式,每种混合形式又可以被混以任何单一的形式。 

纵观历史,人们常争论什么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却忘了每种特定形式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最好而在另一条件下最坏。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最高官员的数额应该反比于公民的人数,由此可以导出,就一般而言,民主制应最适合城邦,贵族制适合中等国家,而君主制适合于大国。这一法则直接来自我们已建立的原则;但是我们如何才能考察众多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例外呢?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四章 

民主制度 

立法者比任何人都更知道如何执法和释法。于是乎最好的国家组织形式应该是执法权力和立法权力的结合。但是,正是这种结合使这种政府在某些方面不利,因为本应分离的权力被统一了起来,既然统治者和主权者合一,他们形成了一种,比方说,没有政府的政府【译注1】。 

由立法者来执法,或者人民作为整体不是集中精力于一般性的对象而是面对具体的目标对象,这并不合适。再没有比私人利益对公众事务的影响更危险的事了,由政府对法律的滥用与其说是一种邪恶不如说立法者的堕落,而此堕落是追求特殊对象的必然结果。当这样的堕落存在时,国家的基础就在瓦解之中,任何改造都无计于事。从未滥用政府权力的人民永远不会滥用其独立;一个总是统治得体的人民也不需要被统治。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真正的民主制从未存在过,也永远不会存在。大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人民要不断集会来处理公众事务也难于想象,为此目的建立任何机构也就改变了管理方式。 

我确信这是一条公理:当政府机能被分配给若干机构,那些人数少的机构慢慢地会获得最大的权威,这是因为他们处理事务的能力的自然结果。 

再者,一个民主制政府会有很多事难于统一。首先,需要小国寡民,人们易于集会而公民彼此认识。次之,习俗和道德的极大简化,以防出现过多的公众事务和棘手的讨论。第三,高度平等的社会等级和财产,否则权威权利上的平等势难持久。最后,少于奢侈,因为奢侈或者是财富的结果或者使财富成为必需;它对富人穷人有着同样的腐蚀:前者面对吝啬,后者面对贪心;它把国家出卖给了懒惰和虚荣;它使一些人成为他人的奴隶,而所有人成为公众舆论的奴隶,从而使公民丧失了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著名作家【译注2】把美德作为共和国的基本原则;因为所有其他的东西无美德就无以存在。但因为他没做必要的区分,那个伟大的天才常常疏于精确,有时甚至不清晰,他没有看到既然主权权威要处处一致,同样的原则便应该在每个构成良好的国家都适用,尽管或多或少,还要取决于政府的形式。 

我们还要补充,民主制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或动乱,因为它比其他形式有着更经常和强烈的倾向改变自己的形式,或需求同样的警觉和勇气维持现有的形式。总之,在民主制里,公民要把自己武装以力量和坚定,他要发自内心地,终其一生地,每天重复德高望众的帕拉汀【原注1】在他波兰食谱中说的:“我宁要危险中的自由,不做平安中的奴隶。” 

如果曾有神氏的子民,它会民主地统治自己。这样完美的政府并不适于人类。--------【原注1】Palatine Of Poznan,波兰国王大公Lorraine之父。【译注1】这里的民主制仅指直接民主制,在古希腊雅典盛行。这和今天的民主制方式完全不同。【译注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认为民主制的统治原则是美德。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五章 

贵族制度 

我们有两个相当不同的法人,政府和主权者,结果就有两个一般意志,一个对全体公民是一般的,另一个对行政当局的成员是一般的。于是,尽管政府可以酌情对自己的内部事务做出规定,它对人民必须以主权者的名义,也就是以人民自己的名义。这一点必须切记。 

第一个社会形态(家庭)是贵族制的。一家之主们自行考量公众事务。年轻人总是让步于经验的权威。于是,有了“祭司”、“长者”、“元老”、“老人统治”等词汇。北美的土著还在以此方式统治着自己,他们的统治相当不错。 

但是,当人为的不平等开始流行而取代了天然的不平等时,财富和权力【原注1】取代了年龄开始为人看重,贵族制走向选举制。最后,当父亲不仅把财产还把权力遗留给后人,某些家庭就成了贵族;这使得政府变成世袭制,有时会出现二十岁的元老。 

因此,有三种贵族制:自然的,选举的,和世袭的。第一种只适于简单的家庭,第三种是所有政府形式中最糟糕的。第二种是最好的:它是真正意义的贵族制【译注1】。 

除了两权分离的好处,它还有着成员选举的好处。在民主制下,所有公民生而为官员,但是贵族制却把官员局限于少数人,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原注2】,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政府的保障。 

再者,集会易于举行,公务得到良好的讨论并处理得井井有条,在国外国家声望由德高望众的元老而非无名之辈或被人鄙视的群众维持。 

一句话,如果能够确定精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而统治了话,精英来统治群众是最好最自然的安排方式;这样就不再需要无用的多重司法,或者雇佣两万人去干一百个被选举的人就可以干得更好的事。但必须注意,团体利益在此开始使公权力较少地吻合一般意志的约束,并有一种从法律中衍申一部分行政权力的趋势。 

至于特殊的要求,国家不应太小,或人民不能太单纯直接,法律的执行要如好的直接民主制一样直接来自公众意志。民族也不能太大,为了统治的方便远远分开的官员可能在他的辖下替代主权者的角色,使自身独立,以至最后成为主人。 

贵族制虽然并不要求如民主制所必须的同样的所有美德,它有着其他的特殊要求,比如富人的节制和穷人的满足,【译注2】因为严格的平等似乎不合乎贵族制;在斯巴达,它根本不曾存在。 

然而,如果这种政府形式包含了一定财富上的不均,这是因为公务的管理可以寄托在那些能够贡献充裕时间的人手里,而不是如亚里斯多德相信的,富人理应得到青睐。恰相反,有必要把不富的人时时选举出来,以教育整个人民,优良品质是比财富更成熟的偏好理由。--------【原注1】非常清楚,在古代,optimates一词表示最强有力,而非最好的意思。【原注2】把官员选举的形式用法律规定下来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把它留给统治者自裁,就一定难免落入世袭贵族制,如威尼斯和波恩共和国所发生的一切。前者国家早已解体,而后者国家还在由元老们的超人的智慧来维持,这是一个可尊敬但非常危险的例外。【译注1】这里的贵族制,在古罗马共和国盛行。选举贵族制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民主-不妨称之为精英代议制。【译注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认为贵族制的统治原则是妥协节制。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六章 

君主制度 

至此,我们已经讨论了统治者作为法人集体的情形,这一法人由法律的力量统一起来,被赋予国家行政权力。现在,我们要考虑大权集中于一个真正的自然人手里的情形,他由法律唯一地授权而支配权力。这个人被称之为君主,或国王。 

不同于其他由法人代表个人的政府形式,在此个人代表了一个法人,结果就是构成统治者的法人同时也是一个具体的人,所有由法律如此努力统一起来的那些功能,在此自然地统一在一起。 

于是,人民的意志、统治者的意志、国家公权力、和政府的特殊权力,统统对一个主要驱动者负责;机器所有的控制都在一个人手中,一切工作都朝着一个目标,而无相互矛盾破坏的运动。不可能再想象任何其他机构可以由如此小的努力而完成如此大的效果。对我而言,阿基米德静坐岸边而轻易拉动一条大的浮船,象征着有为的君主依赖他的研究统治着一个大国,驱动一切,而自身不动。 

没有其他政府比君主政体更加有活力了,但是,也没有其他政府个人意志比它更主导而轻易地控制了其他意志。一切虽然都朝着一个目标,但这个目标并不是人民的幸福,也正是这种行政力量在不断地成为国家的损害。 

国王们都想成为绝对的统治者,百姓向他们遥远地诉求,说百姓的爱是达此目的的最好方法。这格言不错,在某些方面,还相当真实。不幸的是在法庭上这只是一个笑柄。权力如果来自人民的热爱当然是最强大的,但是那是危险而有条件的,国王们不会满足于此。就是最好的国王也想保有随心行恶的可能而不要失去权力。政治说教家只有徒劳地游说主子,说既然他们的力量和人民的力量是一样的,他们的最大利益就是百姓富强、人口兴旺、英勇坚强;国王们知道这不是事实。他们的个人利益主要地是要使人民虚弱贫困,从而永远不能抗拒他们。我相信如果国王的臣民总是完全地服从,臣民的强大,也就是国王的强大,可以使他更能抵抗其邻国;但这是第二位的从属的利益,因为力量和彻底服从不能兼有,国王自然地总是偏好那些对他们最直接而有用的指导原则。撒姆尔对希伯莱人曾有过有力的表达,马基维利【译注1】清楚地证明了它。借口指导国王,马基维利实际上在向人民宣讲这伟大的课题。他的《王国论》是共和主义者的手册【原注1】。 

在检验一般原则时我们已经看到,君主制只适用于大国,而检验君主制本身也得到同一结果。公务管理人数越多,在统治者和臣民间的比例就越少而使两者趋向相等,结果在民主制下,此比成为一比一,就是准确相等。这一比例随政府变小而增加,当政府集权于一人时达到最大。统治者和人民间的距离过大,国家缺少附着力,只有用如亲王、督抚、贵族等中间职位的建立来弥补其缺陷。所有这一切都不适合小国,它只会因这层层官僚而毁灭。 

但是如果大国难以治理,由一人来治理大国就更困难了,每个人都知道国王一旦指定代理人会发生什么事情。 

君主政府有一重要的不可避免的缺陷,这使它总是劣于共和政府。在共和制下,人民的声音几乎总是可以把开明的干才送上最高岗位,给他以荣誉来完成他们的责任,而在君主制下,得势的往往是造事者、恶棍、阴谋家,他们凭小聪明得利于宫庭,而一旦置之高位就会向公众证明自己的无能。国王比人民更容易使高级职位任人不贤,在皇室大臣中真正优秀的人才几乎和共和制首脑中的傻瓜一样少见。所以,一旦有些天才因偶然的幸运而在几乎被投机大臣破坏了君主国里主持公务,每个人都会震惊于他能挖掘出的资源,而他的崛起政坛就是国家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 

为了君主国治理良好,治理者的才干就必须比例于人口和幅员的大小。显然,征服易于治理。如果他有足够长的杠杆,任何人都能以一指搅动天下,但要想维持它,他可得有赫尔克利斯的肩膀【译注2】。不论国家多么小,于国家而言国王几乎总是太小了。然而,如果在罕见的情形下国家对国王太小,国家还是会治理不善,因为他为了推行他的伟大理想,往往会忘记人民的利益,结果他会滥用他过分的才智,反而只使他的子民如受治于庸人一般的不幸。可以说,统治者应该按届依君主之所能而扩张或缩小;但对于元老院,它的能力更加恒定,国家可以维持固定的大小而不受行政当局的损害。 

一人政府的最可怕的缺陷是继承的连续性,其他两种政府形式对此有着不破的纽带。一旦国王去世,新主就得产生;选举会留下危险的间隔;除非公民能够比君主制下通常产生的子民们对此更公正或更正直,阴谋和腐败会使这一间隔充满了风暴。当国家被出卖给个人,极可能他还会把国家再次出卖,用对弱者的收刮来弥补他不得不出支给强者的钱财。或早或晚,在此行政当局的治下一切都成了唯利是图,国王治下的和平还不如权力真空时的动荡。 

如何才能防止这样的邪恶?把王位在某几个家族间变成世袭,建立好继承的次序以阻止王位的争夺。也就是说,用摄政王的缺陷来代替选举的缺陷,表面的安定比贤明的治理优先,哪怕是孩子怪物智障来当政,也不要选择贤王的冲突。当我接受了这种方案,被忽视的是,运气总是绝对于我们不利。小迪昂尼休斯【译注3】聪明地回答其父对他恶行的责备“我为你做过如此榜样吗?”“没有呀,”儿子回答,“但你的父亲不是国王呀!”【原注2】 

当一个人被抚育长大以为人君时,所有因素加和起来使得他失去正义和理性。有人告诉我们,曾花了大力来教导年轻的王子以统治的艺术;这种训练好象并不奏效。教他们如何臣服会更有效一些。历史上的名君并不是被养大了来称王的,统治是一种艺术,教得太多反而学不到手,去臣服而非命令才是学习它的手段。“决定什么是好坏的最好最快的方法是把自己放在别人而非自己为国王的情境中来决定自己最需要或不需要什么。”【原注2】 

皇室政府缺乏连续性的一个结果就是不稳定性。朝令昔改,取决于统治君主或其手下的脾性,政府不能长期坚持一个固定的目标,或自恰的政策。这种浮动,使得国家总是从一个政策移到另一个政策,一个项目到另一项目,这在其他政府形式下因其统治者总是不变而不会发生。于是,我们看到,一般而言,在宫廷中多的是狡诈,在元老院多的是智慧,共和政体用更稳定不变的计划达到它的目标,而皇室每一次变更都带来国家的变化,因为所有的臣子和大部分的国王都一如规矩地把其前任的所有一切翻转过来。 

这种同样的缺乏连续驳斥了保皇派政治理论家的常用诡辩。它不仅包括那个我们已反驳过的谬误,即把公民政府比拟于家庭政府,把国王比拟于一家之主,还包括认为所有国王都理所当然地拥有他们所应该具备的美德,并假定他总是他应该的那个模样。在此假定下,君主政府显然要比其他政府形式都好,因为它不可否认的是最强大的政府,只要使其团体意志更吻合一般意志,它还是最好的制度。 

但是,如果象帕拉图在《国家公务员》中说的,天生的国王非常罕见,自然和命运要多久才能结合起来造就出此等明君?如果皇室的教育只会腐化受教育者,我们又能从那些世袭的君主那里期待些什么呢?因此,把君主政府和一个明君下的政府相混淆是一种自欺欺人而已。要观察君主政府到底如何,我们一定要把它放在最无能最邪恶的君主手里,就是他们在登基时还没有如此,他们也会在位上变得无能而邪恶。 

我们的理论家是知道这些困难的,但他们并不在意。他们告诉我们,解决的方法就是默默地服从。上帝在牵怒于我们才降下了恶君,他们定要作为神的惩罚被我们忍受。无疑,这是相当有启发性的说教,但我相信,把它放在教堂里而不是政治理论论文里好象更加合适。如果医生总是信誓他的奇迹,而其全部本领就是说服病人耐心,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每个人都知道如果我们已有一个坏政府我们只得忍受它,问题是如何找到一个好的政府。--------【原注1】马基维利是个正直的人和良好的公民;但因其从属Medici宫廷,他被迫在他的祖国深受压迫时掩饰他对自由的爱。他对其可憎恨的英雄的选择,Caesar Borgia清楚地显示了他的内心:他在《王国论》中的教导和其他著作《Discourses on Livy》、《佛罗伦萨历史》的自相矛盾显示这个深刻的政治思想家至今都只拥有肤浅堕落的读者。罗马宫庭严格地禁止了他的作品。我对此非常理解,因为其作品是对这个宫庭最清晰的描述。【原注2】Tacitus,《历史》第一册。【译注1】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理论家,著有《Prince》(1513)。马基维利认为政治没有道德,为了维护权力,艺术或欺骗都是可行的。【译注2】Hercules,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的英雄,宙斯之子。曾以一臂替人扛天。【译注3】Dionysius the Younger(公元前395-343),撒拉科尤斯暴君,因其君主专制统治被放逐。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七章 

混合政府形式 

严格的讲,政府不会以单一的形式存在。一个单一的统治者一定会有从属的官僚;民主也要有一个领袖。因此,在行政权力的分配下,就有一个从大到小的级别,有时大的要依赖小的,有时小的会依赖大的。 

有时,权力分配是均等的,或者因为有关两者互助依赖,如英国政府,或每一部门的权力虽独立但不完善,如在波兰。后一种情形是不好的,因为在政府里没有统一,而国家缺乏亲和力。 

混合还是单一的政府形式,哪个好?政治理论家们常常热烈争论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和我早些时论述所有政府形式时的答案是相同的。 

就本身讲,单一的政府形式比较好,因其简单。但当行政权力不完全依赖立法权力,也就是说,当统治者和主权者的比例大于人民和统治者的比例,这种失衡的比例必须由政府的分割来弥补。所有部门这样一来就都对臣民拥有了同样的权力,但这样的分割使他们总体上不如主权者强大。 

这种失衡的比例还可以由设立中间官员来修正,这种中间官员可以平衡两个权力并维持两者的各自权利,从而使政府不被分割。此时的政府不是混合的形式,而是协同的形式。 

同样的方法还可被用来修正相反的失衡比例:当政府太松散,可以建立机构来把权力集中。所有民主制都有这一机构。在前一情形下,政府被分割使其消弱;在第二种情形下,权力被加强。最大的力量和最大的弱点在单一形式的政府里同时存在,而混合形式的政府导致比较平均的力量。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八章 

任何政府形式都不能适合所有国家 

自由不是一个所有气候下都能长成的果实,它并不是任何人民都可以获得的。孟德斯鸠建立了这一准则,对它越是深究,其真理也就越明显;对它越是反驳,就有更多的机会以新的证据证明它的准确。 

世界上任一政府,其公务人员都是只消耗而不能生产。那么这些消耗的来源是什么?是成员的劳动。公众需求是由个人的过剩来支持的。从这一点看,只有当人们生产多于他们的所需时,才能够维持公民国家。 

这种过剩在世界各地并不一样。有些地方多一些,有些地方少些,而在另一些地方生产刚好对等消耗,有时甚至是不足以消耗。这一因素决定于地方的肥沃,土壤所需的劳作,出产的种类,居民的体力,他们需要消耗的数量,和总的关系所包含的其他同样的因素。 

另一方面,每一个政府并不都是同一特性的;有些比其他的要更加贪得无厌,其差异是基于另一个原则,就是,税收离其来源越远,它的负担越大。这里,负担不应用税收量来度量,而是税收从来源收取又回到来源所要覆盖的距离。当此循环进行迅速而建制良好时,赋税多少都是没有关系的:人民会总是富有而国家财政总是处于成熟状态。相反的情况下,不管人民拿出多少都没有什么回馈,其源泉终归要在不断的榨取下干涸;此时国家永远不富而人民总是贫困。  既然税收负担正比于人民和政府间的距离,在民主制下人民的税收负担最轻,贵族制下重一些,在君主制下最重。君主制因此只适用于富足的国家,贵族制适合于中等富庶和大小的国家,而民主制于贫穷的小国。 

在这一方面我们越是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在自由国家和君主国家之间发现更多的不同:前者一切都用于公共事业;而后者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成反比,一个增加另一个就得减少。最后,君主专制政府不会为了臣民的幸福而统治,相反,它是要迫使其人民贫苦以便统治。 

在每个地区,我们可以根据自然条件来决定最适宜于其气候的政府形式,甚至于它应有的居民特点。 

贫瘠的地区土地出产需要比出产所值更多的劳动,它应该或者不被开垦居住或者由未开化的野蛮人占有。劳动所获不多于民生需要的地区应由野蛮人居住;这种地方不可能有政治社会。劳动出产比生活必需有相当超出过剩的地区,适宜于自由的人民;那些拥有富饶肥沃的土地,因其不需太多劳动就所得丰硕,应该由君主制统治,使臣民的过剩为统治者的奢侈所消耗,因为由个人来消费不如由政府吸收。我知道这有例外,但它们恰恰证明了这一法则,迟早他们会引起动荡而使一切回复自然的安排。 

我们一定要区分一般法则和特殊原因造成的影响。即便整个南方都是共和国的天下而整个北方都是君主专制政府,仅仅考虑气候的因素,还会有这样的事实:君主专制制度适宜于热带,野蛮人适宜于寒带,而良好的政治属于温带。我知道这一原则虽会为人接受但它的应用会为人诟病:有人会说寒带有肥沃的土地而热带也有贫瘠的国家。但这只是那些未通盘考察的人才会有的困难。如我所说,一定要考察诸如劳动、力量、消费各个因素。 

假定同样大小的两块疆土,一个出产有五个单位,而另一个十个单位。前者消耗四个单位而后者九个单位,前者的过剩就是五分之一,而后者是十分之一。两者的过剩既然是反比于出产,只出产五个单位的疆土的过剩就多出于出产十单位的疆土一倍。 

但这里并没有双倍产量的问题,我不认为一般而言任何人会把寒带国家的出产等同于热带国家的产量。无论如何,我们不妨假定这种相等,比方说,英国等于西西里,波兰等于埃及。再南边一点,我们有非洲和印度;再北边一点,我们一无所有。农业生产方式会对生产的产量造成什么影响?在西西里,只要刮刮地皮就行了,而英国就得花气力耕作!当需要更多的人力以出产等量的产品,它的过剩必然要小。 

我们还要考虑在热带国家给定人口消耗相对很少的事实。因为气候,人必须少吃以保持健康。欧洲人如果在热带国家要象在家一样的饮食,就会死于痢疾和不消化。查丁(Chardin)写到,“相比于亚洲人,我们是食肉兽和狼。有人认为波斯人的节省是因为其垦殖不良,但我相信他们土地之出产不丰是因为其人口所需不多。如果他们的节约是由于稀有,只有穷人才会吃得少,但一般而言,每个人都少吃;从一省到另一省,人们的食量依土地肥沃而变化,结果,整个王国人们都非常节约。他们安于自己的生活方式,说只要看一看他们的肤色就可以知道他们的生活方式比基督徒的方式好多少。波斯人确实拥有平滑的皮肤;他们皮肤诱人精致而富于光泽,他们的领地属民依欧洲人方式生活的亚美尼亚人,却有着粗糙斑斑的皮肤和肥粗的身躯。” 

人民离赤道越近就吃得越少。他们几乎不吃肉;而好食大米、玉米、couscous、小米和manioc。在印度成百万的人每天所耗不到一索。就是在欧洲的人胃口也是南北迥异。德国人的一顿晚饭可以让西班牙人吃上一星期。在人民狼吞虎咽的国家,奢侈是由他们消耗的东西来表现。在英国是一桌肉食,在意大利是糖和花朵的款待。

衣着上的奢侈也有着同样的倾向。在季节变化突然的地区人民有简单耐用的长袍;在衣服只是装饰的地区,他们更介意外表而不是实用,衣裳本身就是奢侈。在拿波里的泊西里泊地方每天都有人穿着镶金的西装而赤足。建筑也是如此:当人们不用担心气候时,辉煌就是他们唯一的讲究。在巴黎和伦敦,人们想的是如何温暖而舒适。在马德里他们有着豪华的画室,但窗户大开,卧室类似鼠巢。 

食品在热带国家更美味营养;这是第三种因素,它也必然影响上述第二种因素。为什么意大利大量消费蔬菜?因其营养滋味兼佳。在法国这些蔬菜有的大多是水分而无多少营养,在餐桌上几乎没什么价值。但它们还是要占有同样的土地至少是同样的劳动力来种植。可证的一个事实是,不太好的野麦可以比法国小麦出产更多的面粉,而法国小麦又比更北一些的小麦出得多一些。从这我们可以导出,一般而言,从赤道到极地有一个逐渐的过渡。从同样的出产中却拿到较少的食品,这一不利不是太明显了嘛? 

不止于所有这些差别,我还可以加上另一条,它来自上述各项而反过来强化了它们:比之于寒带国家,热带国家不需要太多居民而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这产生了一个双倍的过剩,而有利于专制政府。给定人口的人民占据的地方越大,他们的反抗就越发困难,因为他们不能迅速地秘密筹划,政府总是可以轻易地发现其密谋而切断其通信。人民人口越是集中,政府越难以侵夺主权者;人民领袖可以如官员身处内阁中一样安全地在家中策划;人群也可以如士兵在军营中一样在广场快速地集中。于是乎长程距离于暴君有相当的好处。每个政府为自己提供的这样的强势就如杠杆的支点【原注1】,使它的统治力量随距离增加而强化。然而,人民的力量只有集中时才有效,一旦分散它就烟消云散了,如同散在地上火药一粒粒地燃烧。人口最稀疏的国度也最适合暴政的独裁;残暴的野兽只能在荒野中称王。--------【原注1】这并不和我前面说的(第二册第九章)大国不利相矛盾,我在那里论述了政府对其成员的权威,而在此我在考察政府对臣民的力量。其政府分散的成员如同一个杠杆支点,通过它作用于边远的百姓,但它并没有一个对其成员自身的杠杆支点。杠杆的长度在一种情形下是弱点而在另一种情形下是优点。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九章 

德政的标志 

如果在绝对的意义上问“什么是最好的政府?”,或者它难以决定,或者随着人民绝对和相对的处境它有许多种答案,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但如果我们问我们如何判别人民治理的好坏,那是另外的问题;它是可以依事实回答的。 

然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人而异的。有的臣民要求公共安全,就会有公民要个人自由;有人要财产安全,就会有人要人身安全;有人认为政府要尽量地严厉,就会有人要政府尽量地宽容;有人要提倡惩罚犯罪,就会有人提倡防止犯罪;有人喜欢自己的国家被邻国惧怕,就有人喜欢自己的国家被邻国冷淡;有人高兴于资金周转,其他人就会要求人民丰衣足食。但就算我们在上述和其他同样的问题上都有共识,问题就真的接近答案了吗?就算我们都接受了一个共同的尺度,我们又如何能接受其应用呢?道德是不能精确度量的。 

对我而言,我总是惊讶,为何一个那么简单的尺度或者没人认同或者被不认真地拒绝。政治集团的目的是什么?其成员的存在和兴旺。他们存在和兴旺的最确定的标志是什么?他们的人口和生长率。我们不必再寻找其他有争议的尺度了。当所有其他方面相同,最好的政府无疑是那个在其治下不需归化和殖民等外来手段而公民增加最多最快的政府。最坏的政府是其治下使人民减少的政府。计算师们,现在是你们的任务了,计数、测量、比较。【原注1】--------【原注1】依同样的原则,可以判断哪个世纪最有利于人类的兴旺发达。人们倾向过分地尊崇艺术文学的繁荣世纪,而非洞察其文化的秘密对象或考察其有害的结果。“无知者把奴隶制的东西称为'人道’。”(塔西图:《Agricola》)难道我们不应该在书中的格言里看到使书的作者开口说话的粗糙的自私自利吗?不应该,不论他们说的是什么,当一个世纪徒有辉煌而丧失其人口,一切完好就只会是神话;诗人纵有十多(残缺一行)考虑整个民族的特别是人口最为稠密的国家的兴旺。冰雹可能毁灭几个地区,但它很难造成饥荒。叛乱和内战可以让统治者惊慌,但它们不会造成人民真正的不幸,人们反而享受着领袖们争权夺利无暇他顾而造成的喘息机会。是他们永久的条件导致了他们的兴旺或灾难;当一切都在枷锁下粉碎时,那一切都要成为徒然浪费,此时领袖们才能轻易将他们破坏。“在他们造就废墟的地方,他们称之为和平。”(塔西图:《Agricola》)当高官的争执冲击着法兰西王国,巴黎的副主教怀揣匕首走向议会的时候,这并没有阻止人民幸福、人口繁盛、生活自由和诚实富庶。在古代,希腊在最残酷的战争中发展起来;血流成河,国家反而人丁遍地。马基维利说,“看起来,在谋杀内战公权掠夺中,我们的共和国却变得更为强大;其公民的品德、道德和独立对国家的加强比所有纠纷对国家的消弱也更为有效。”些许动荡给灵魂以弹性,使物种真正繁茂的更多的是自由而不是和平。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章 

政府滥权和腐败趋势 

正如特殊意志总是不断的对抗一般意志,政府也总是会尽力违背主权。这样的努力越大,国家结构就越衰败,因为这里没有其他对立于统治者的团体意志来制衡它,迟迟早早统治者会不可避免地压迫主权者而破坏社会契约。从政体诞生起,这一内在的必然缺陷就在不断地使之走向消亡,诚如老龄和死亡在破坏人的机体。 

政府腐败有两个一般方式:收缩或国家解体。 

当政府从多数人过渡到少数人,这是收缩,如从民主制到贵族制,从贵族制到君主制。这是一个自然趋势【原注1】。如果它从少数人到多数人过渡,可以说它是扩展,但这一方向上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除非政府能量耗尽使它弱到不能保持现状,政府永远不会采取新的形式。扩展只能使它更形虚弱,它的力量会减少为零,从而更难保障自身。它一定得上紧发条来保证它不再衰落;否则它支持的国家就会没落消亡。 

国家的解体可以用两种方式发生。 

首先,它可以是统治者不再依法对国家进行行政管理,而是篡夺了主权权力。它伴随着明显的变化:不是政府在收缩,而是国家在收缩;我的意思是,国家作为整体解体了,而另一个国家在原有基础上形成,它只包含政府的成员。对余下的人民,新的国家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主人或暴君。于是,一旦政府颠覆了主权,社会公约立刻破灭,所有原有的公民也就理所当然地拿回了他们的天然权利,他们只是出于被迫,而无服从的义务。 

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当政府成员分别地篡夺了他们本应作为一体实现的权力。这同样是违法的,但会产生更大的动乱。不妨说,统治者的数目是和官僚的数目一样多,如此解体了的国家或是消亡或是改变形式。 

当国家解体,不论政府滥权出于何种形式,可以用无政府统称之。更精确的说,民主制消失成暴民统治(mob rule),贵族制成为寡头政治(oligarchy),我还可以加上一条,君主制褪化为暴政(tyranny),只是这个词的语意需要解释清楚。 

在普通的意义上,暴君是指统治残暴无视正义法律的国王。在精确的含义上,暴君是一个本无任何权利而攫取了君主权威的个人。这是希腊人的暴君含义。他们不加区分地把它用于非法登基的国王,而不论其善恶【原注2】。因此,暴君和篡位者是同义词。 

为用不同的名称称呼不同的事物,我用“暴君”一词称呼君主权威的篡位者,而用“专制君主”(despot)称呼主权权力的篡权者。暴君虽非法登位但依法而治,专制君主可是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因此,暴君不一定是专制君主,但专制的君主一定是暴君。--------【原注1】水城威尼斯共和国的缓慢形成和发展为这一过程提供了著名的例证;惊人的是,以一千二百年的历史,威尼斯人好象依然处于由1198年的Serrar di Consiglio开始的第二阶段。至于那些他们谴责的古代大公们,不论《Squitinio della Liberta Veneta》怎么说,可以证明他们不是主权者。 

肯定有人会提出罗马共和国作为对我的反驳,说他们经历了相反的过程,从君主制过渡到贵族制,从贵族制过渡到民主制。我看事情远非如此。 

罗慕洛建立的第一个政府是混合政府,它很快堕落成为专制政府。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国家幼年夭折。塔克文的放逐标志着罗马共和国的真正再生。但一开始,它没有采取稳定的形式,废除贵族等级的失败意味着工程只进行了一半。因为合法行政机构中最糟糕的世袭贵族制与民主制时时冲突,如马基维利所证明的,政府形式也不确定而多多变化,直到保民官制度的建立;从那时起,才有了真正的政府,真正的民主制,因为人民不仅是主权者,还是官员和法官,元老院只是一个从属的机构,来制约或集中政府的权力,执政官虽然身为贵族、主管官员、战争中的绝对指挥官,在罗马他只是人民领袖。 

正是在这一时期,政府开始依其自然趋势走向贵族制。当贵族们自己废除了自身等级,贵族制不再象日内瓦和威尼斯那样局限在贵族等级的实体中,而是在包括了贵族和平民的元老院实体里,甚至是在篡夺了实际权力时的保民官实体里;因为文字并不能对事情有何作用,当人民有了统治他们的领袖,他们形成了贵族制政体,不论他们有着什么样的名称。 

贵族制的滥权导致了三方内战。苏拉、凯撒和奥古斯塔成为事实上的君主制,最后,国家终于在Tiberius专制政府下解体。罗马历史因此没有否定我的原则,而是证明了它。【原注2】“在习惯了自由的国家中,所有那些保有永久权力的人都被叫做和认为是暴君。”(Cornelius nepos:《Mitiades》)亚里斯多德在他的《Nichomachean Ethics》第八册第十章中曾把分辨暴君和国王的关键定为前者统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后者是为了其臣民的利益;除了一般而言所有的希腊作家都使用完全不同的“暴君”定义这一事实外,如Xenophon的《Hiero》清楚显示的,从亚里斯多德的区分中只能导出自古以来世上从无一个国王。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一章 

政体的消亡 

这,就是哪怕最好的政府形式也无法挽回的自然趋势。如果斯巴达和罗马都会消亡,哪个国家能期望永恒呢?那么如果我们想形成一个持久的国家,就不要梦想什么永恒罢。为了成功,千万要避免尝试不可能的事,去愚昧地相信我们可以给我们的工作以永恒,人拥有的一切都不是永恒的。 

政体,诚如人的肉体,在它出生的时候也就开始了死亡的过程,它内部有着它最终消亡的原因。但肉体和政体也都有着或强或弱的结构以使它保留或长或久的时间。人体结构来自天然,而国家结构是一种艺术。人不能延长他自身的生命,但他可以通过给以国家最好的结构使其尽量久的存在下去。最佳结构的国家最后还是要消亡,如果它不是在幼年被偶然的因素摧毁,它的存在要长于其他的国家。 

政治生命的关键是主权权威。立法权力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力是驱动一切部门的大脑。大脑瘫痪了人还可以继续存活。虽然是白痴,但还是活着。然而,一旦心脏停止了功能,它的身体也就死亡了。 

国家并不是依靠法律而生存的,而是依靠立法权力。昨天之法不能禁锢今天,但沉默就是一种默许,如果主权者在它能废除任何法律时而不予行动,就构成了主权者对所有法律地不断认可。除非主权者否决了它过去的申明,它过去所声明的意志就还是它现在的意志。 

那为什么旧的法律还是受人尊重呢?这正是因为它是旧的法律,我们可以认为法律的持久正说明它的优秀:如果主权者不总是认为它非常成熟,它早就把它废除了。因此,结构良好的国家的法律不会削弱反而会不断增加新的力量;它的古旧的声望使它日益受人尊重。而当法律随年代而削弱,这表明立法权力变得功能不再,国家也就去死不远了。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二章 

主权权威的自身保障 

主权者除了立法权力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它只能通过法律起作用,既然法律只不过是一般意志的真正表达,主权者也只有在人民集会的时候才能体现。“人民集会?”有人会说,“多蠢的幻想!”它虽是今天的幻想,却是两千年前的现实。难道人的本性改变了吗? 

道德范畴的可能极限并不象我们想象的一般狭小。是我们自己的软弱、邪恶和偏见局限了它们。低劣的灵魂不相信伟大的人,极可怜的奴隶会嘲笑“自由”这个字眼。 

让我们借古人之风来看看今日之所能为。我不想说古希腊的共和国,但是罗马共和国,在我来看,是一个大国了,罗马市是个大型城市。城市的最后一次人口普查显示有四十万武装公民,罗马帝国的最后一次普查报有多于四百万的公民,还不记臣民、外国人、妇女、儿童和奴隶。 

很易想象时时举行首都和市郊众多人民集会的困难所在。有时罗马市民几星期都不集会,而有时一星期它有数次集会。人民不仅执行主权的权利,还执行一些政府功能。一些商务得以往来,一些案件得到判决,在此公众集会中,整个人民如履行其公民职能般频繁地履行作为官员的职能。 

上溯到最早的民族历史,我们看到大部分的古代政府,哪怕是君主政府,比如玛西东和法兰克,都有着同样的委员会。无论如何,这一铁的事实驳回了所有的反对。在我看来,从事实中导出的可能性有着相当成熟的理性。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三章 

主权权威的自身保障(续) 

仅仅一次人民集会通过对法律的认可而决定国家的构成还是不够的;建立了永久的政府或对官员的选举制定了特定的监督也是不够的。除了那些因意外因素必须的特殊集会外,还一定要有定期的不能取消或推迟的集会,在这一天,人民为法律召集在一起而不必其他的正式通知。 

除了这些依法定日期举行的合法集会外,任何其他人民集会,如果没有经过预定的手续由有此权力的官员召集,都应该是被认为非法的,而所有其决议都归无效,因为,集会的命令是依法产生的。 

至于合法集会的频率,其所依因素太多而无一定准则。我们只能说,一般而言,政府越是强大,主权者就要越发频繁地表达自己。 

有人会说,这对一个单一城镇还不错,但如果国家包括若干城市,又应如何处理?是把主权权威分散?还是把它集中于特定一个城镇,而使其他城镇从属于它? 

我的回答是两者都不行。首先,主权权威是单一整体,一旦分散也就消亡了。其次,城镇如同民族,每个都不应屈从于另一个,因为政体的关键是服从和自由的统一,“臣民”和“主权者”两词是完全相应的,两者的含义统一成一个字“公民”。 

我还要回答,把若干城市组成一个国家总是不好,任何作此想者不要使自己忘记了他逃避不了这一缺点。大国的泛滥不能被用来反对只喜欢小国的人们。但是,小国如何才能拥有足够的力量来抗拒大国,如古希腊城邦反抗外国国王,或更近的,荷兰瑞士反抗奥地利王室? 

如果,国家不能保证在一定大小,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不立首都,政府在各个城市轮作,国家财产也在各城轮流循环。 

使国土平均的为人口占有,使同样的权利延伸到每个角落,使财富和生命无处不在,国家就会有最大可能的力量和最明智的治理。记住,城墙也不过是用乡村房舍的残砖败瓦构筑的。每当我看到首都兴建起了宫殿,我就觉得看见整个农村的家庭都在成为废墟。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四章 

主权权威的自身保障(续) 

人民一旦依法作为主权者而集结,政府的司法功能就要停止,行政权力也得暂时停顿,就是最卑贱的人也和首席官员一样神圣而不可侵犯,因为被代表者面前是不需要什么代表的。发生在罗马公民集会上大部分的骚动都出于对此一准则的无知或忽视。执政官仅仅是人民领袖,保民官只是发言者【原注1】,而元老什么也不是。 

这些停顿的间隙,其间统治者要面对或应该面对更高的权威,总是使政府担惊受怕;这种人民集会,作为政体的盾牌和政府的缰绳,总是时时使统治者恐怖:使其不遗余力地提出反对、制造困难、信誓旦旦以使人民对之放弃。当公民贪婪倦怠胆怯,或喜爱安宁而非自由时,他们不会过久地抵制政府方面的双重努力。于是,当对立的力量不断增加,主权权威将最后消失,大部分的共和国都是过早地衰亡的。 

但是,在主权权威和任意政府之间,有时会有中间的权力,我们必须现在对它加以讨论。--------【原注1】在英国议会上这一词汇有着几乎同样的含义。这些功能上的相似会使执政官和保民官发生对立,哪怕所有的司法都已暂停。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五章 

代表或代理人 

一旦公众服务不再是公民的主要关心对象,他们会想用自己的钱包来提供服务而不是亲身介入,此时国家就已几近瓦解了。如果战争需要兵士,公民会出钱雇佣而非自己出战;如果公民集会,公民会派遣代表而非自己出席。懒惰和花钱的结果是,他们最后要雇佣兵士来奴化和雇佣代理人来出卖这个国家。 

是商业艺术的促进,加之对利润的追求、软弱和乐于安逸,使亲身服务变成了金钱。公民放弃一部分收入以便有更多时间增加财富。花钱,不久你会落入锁链。“财政”一词意味着奴隶;它在共和国中绝无地位。在真正自由的国家,公民是用自己的手而非钱来做所有的事。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花费,而是亲自履行其义务。我的想法和世俗接受的观点相当不同;我相信税收比强制劳动还要不自由。 

国家越是结构良好,公共事务就越会在公民头脑中优先于私人事务。实际上,私人事务会较不重要,而公共福利会占个人福利的较大部分,如此他也就不必用个人手段来谋此福利了。在治理良好的共和国,人们会踊跃参加公民集会,而在坏政府的治下,他们一步也不想迈出,因为没人对集会的召开感兴趣,每个人都相信一般意志绝不会在集会中产生,最后,他们完全投入了自己的家务私事。好的法律使更好的法律得以形成,坏的法律带来更坏的法律的制定。一旦有人针对国家大事说“这与我何干?”,这个国家就可被认为是迷失了。 

对自己国家爱的减少、对私利的热烈追求、国家的幅员辽阔、战争征服和政府滥权,导致了把代理人送去参加民族集会的发明。有些国家竟把这说成“第三等级”的代表,于是把第一和第二优先给予了两个阶级的私利,把公众利益放在了第三位。 

正如主权是不能放弃的,它也不能被人代表。它的关键是一般意志,一个意志是不能被人代表的:它要么是自己,要么不是自己,没有中间的可能。人民代表因此不是也不能是人民的代理人,他们只是人民的使节,不能最后定夺一切。任何法律不经人民亲自认可都是无效的;它不能成为法律。英国人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们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只是在选举议会成员时才自由,而在两期选举之间他们是在奴役中,他们什么都不是。在他们自由的短暂时间里,英国人的自由方式使他们该当失去这种自由。 

代理人是一个相当现代的观念:它来自那个使人类败坏、使人这个名字蒙羞、邪恶荒唐的封建政府。在共和制,甚至于古代的君主制下,人民从无代表,这个词根本不存在。在保民官非常神圣的罗马,几乎没有人会想到他们可能篡夺人民的职能,而在盛大的群众集会中,他们也从未试图把群众专政转化成自己的权威。群众集会的规模有时所引起的困难由格拉奇时代可见一斑,许多群众要从屋顶上扔下他们的投票。 

当法律和自由就是一切,困难就不算什么。这些聪明的民族从不让任何人超出它应有的范畴:他们的法西斯权杖卫士【译注1】可以做他们的保民官不敢做的事;他们不怕他们的权杖卫士会把自己代表。 

为了解保民官为什么有时可以代表他们,我们只要理解为什么政府可以代表主权者。既然法律是一般意志的表达,显然,人民在行使立法权力时是不能为人代表的;但是,当它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时,它可以也应该由人代表。这表明,如果深入审视,世上很少有几个民族拥有法律。尽管如此,可以肯定,不具有任何行政权力的保民官并不是凭着他们的官职来代表人民,而是要超越元老院的权力才能代表人民。 

在希腊,一切人民必做的事它都自己来做;它不断地在户外举行集会。希腊人生活于温暖的气候,他们并不贪财,一切工作都有奴隶完成,自由是他们唯一关心的对象。没有这同样有利的条件,同样的权利如何能够保持?我们的恶劣气候增加了我们的需求【原注1】,我们户外的公共场地一年有六个月不能使用,我们失声的语言在开扩的空气中无法为人听见。我们花了更多的气力于利润而不是自由,我们更怕贫困而不是奴役。 

什么?自由难道只有由奴役的支持才能维持?也许吧。两个极端在此相互衔接。一切不属于自然的东西都有其不利,公民社会比其他一切更甚。那种一个人的自由必须由另一人的自由为代价的情形,只有奴隶极端的服从公民才能完全的自由的情形是非常不幸的。斯巴达就是这样。至于你们现代人,你们没有奴隶,但你们自己就是奴隶;你们用自身偿付了你们自由的代价。你可以吹嘘你们的偏好,但我在其中只看到更多的胆怯而不是人道。 

我并不是说奴隶制是必须的,或蓄奴权是合法的,因我已证明了相反的结论。我只是要说明为什么古代人不需要代理人而自认为更加自由的现代人却需要代理人。无论如何,一旦人民为自己找到代理人,它就不再自由;不再存在。 

考虑了以上种种,在现代世界上,除小的共和国以外,我看不出主权者如何还能行使其权利。但如果一个共和国很小,它会不会被颠覆?不会。我会在以后论述【原注2】如何能够把小国的易于管理与良好秩序和大族人民的外部力量结合起来。-------【原注1】为适应寒冷的国家,东方人的奢侈和柔软使他们期望给自己以锁链,并比东方人自己更不可避免地顺从锁链。【原注2】我想在此书的后继著作中讨论这一问题,在处理外部关系时我想到了联邦的课题。这一课题相当新颖,其原则还未曾阐明。【译注1】lictor,古罗马公共场合下在官员前手持法西斯权杖(fasces)的小官。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六章

政府组成不是契约 

立法权力一旦建立起来,下一步就是建立行政权力,后者要通过特殊行为运作,因而是和前者完全不同自然分开的。如果主权者能够拥有行政权力,法律和实际就会互相混淆,也就无人能够区分什么是法什么不是法,如此堕落的政体,很快就会成为它所要防止的暴力的受害者。 

依社会契约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可以提出大家应该做什么,但没有人有权要求别人去做自己不要做的事。正是这一给予政体生命和行动的权利,主权者在组成政府时将之授予了统治者。 

有些作家声称构成政府的行为是人民和所选择的领袖间形成的契约,规定了一方的责任是命令而另一方的责任是服从。我确信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契约方式。就让我们来看一看这种观点是否站得住脚。 

首先,最高权威正如它不能放弃也不能被改变;对它的限制也就是对它的毁灭。主权者把一个更高权威放在自己之上是荒谬而自相矛盾的;假定这种对主子的服从义务,人民也就恢复了自己原有的天然自由。 

次之,显然这种人民和某些个人间的契约是特殊的行为。从这可以导出,这种契约不可能是法律或主权的行为,结果,它只会是非法的。 

还可以看出,契约各方彼此只是处于自然法则下,相互间没有任何承诺,这完全违背于公民社会。因为拥有一切权力,它就可以随心所欲,如此的“契约”一词可以同样用于一个人对另一人的申明:“我把一切都给予你,条件是你想给回我多少就是多少。” 

国家中只有一个契约:结成社会的公约,它是完全排他的。不能想象还会有其他公约的存在而不破坏原有的约定。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七章 

政府的组成 

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方式认可政府组成的行动?我得先指出这一行为是复杂的,它由另外两者构成:法律的建立和法律的执行。 

就前者看,主权者决议应该有一个这样或那样形式的统治实体;显然,这一决议是法律。 

就后者看,人民任命官员来负责建立起来的政府。这种任命是特殊行为,因而不是第二个法律,只不过是第一个法律的结果,是政府的行为。 

困难的是如何理解在没有政府存在前就有了政府的行为,和作为主权者和臣民的人民如何能够在某些情况下成为统治者和官员。 

在此,我们又一次看到政体的一个惊人性质,通过此一性质政体把两个看似矛盾的运作结合起来。这种运作由主权突然变为民主制而完成,从而不必任何可见的变化,仅仅由一种新的整体对整体的关系,公民成为了官员,把一般行为转变成特殊行为,把法律付诸实现。 

这种关系的变化不是没有实例的理论细节。它在英国议会时时发生,下院有时会把自己变成“议会委员会”以更好的讨论某些事务,于是它停止了其主权者法庭的功能而成为只是一个调查委员会;然后,它会向作为下院的自己报告“议会委员会”的决议,在彼一名义下重新考虑它用此名义作出的决定。 

这是民主制政府的特有的优势:它只要一般意志的单一行为就可以得以存在。随后,这种临时政府或者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此一政府形式得到选择了话;或者以主权者的名义依法律要求建立政府,从而一切都走上轨道。要保持我前所建立的原则,不可能再有其他建立合法政府的方式了。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式 

从上所述,并根据第十六章,可以说组成政府的行为不是契约的,而是法律的行为;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只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他们担负起国家的责任时,他们不过是履行公民的责任而无权过问其中的条件。 

因此,当人民组织起一个世袭政府,不管是出自一个家族的君主还是在一定阶层中的贵族,人民都不承担任何义务:它只是选择了行政的临时方式,直到它做出另外的选择。 

这样的变化当然总是相当危险的,除非现政府不能保障公众福祉,它应该不被更动;但这种慎重只是政治的规则,而不是法律的规定,就象国家不会把军事权威放在特定将军的手里,国家也无义务把公共权威放在任何特定官员的手中。 

当然,在此情形下人也不可能一切循规蹈距,来区分正当合法的行为还是煽动性的鼓吹,来分辨整个人民的意志或是部分人的喧嚷。统而言之,对危险诉求的衡量在此不能超出法律的严格限制。这一原则非常有利于那些希望违背人民意愿而存在的政府,以逃避可能的篡权的指控,因为政府可以打着履行其权利的旗帜而扩展其权利,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借口下,它可能阻止为修正政府滥权而设计的公众集会。如此强制的沉默于是会被用以证明那些不敢说话的人的支持,由此引起的骚动又成为制裁敢于抗议者的表面原因。罗马十人委员会本是选举为一年的,然后又一年年的延续,试图用阻止罗马公民集会的方式保持其永久权威;世界上所有的政府,在公权力一旦到手之后,都会用此简单的方法,或迟或早地篡夺主权权威。 

我前些时所说的周期性的集会是阻抗或推迟这种罪恶的最佳方式,特别是因为此类集会不需要正式招集,于是政府也就不能加以阻止,否则,它就公开申明了自己是违法者和国家公敌。 

这些集会,它的唯一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应该总是由两个问题的表决而开始。每个问题都要独立地表决,两者都不能省略。 

第一个问题是:“主权者是否希望保持现有政府形式?” 

第二个问题是:“人民是否愿意现任官员继续保有行政权?” 

我想我已把我的话说明白了,也就是,国家中任何基本法律都是可以被否决的,这甚至包含社会公约在内,因为如果全体公民集会并一致同意结束社会公约,无疑这个公约也就合法地取消了。葛罗休斯甚至相信任何人都可以放弃其国家成员的身份,离开这个国家以恢复其天然的自由和财产【原注1】。如果一个人可以这样做,否定所有公民同样的集体决议就是荒谬的。--------【原注1】当然它的条件是人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或在需要时避免为国服务而离开国家。那样,逃亡是一种犯罪并应受罚,那不是退避,而是背叛。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一章 

一般意志是不能破坏的 

只要一伙人集结在一起,认为他们是一个整体,他们就有了一个唯一的意志,导向公共安全和福利。使国家运转的力量于是也就简单而有生气;它的原则也就一目了然;任何互相搅扰冲突的利益就不会存在;公益也总是明白得可以让任何人能以常识判断。和平、团结和平等是政治阴谋的天敌。纯朴简捷的人们也正因其单纯而难于欺骗。他们不会相信拐弯抹角和甜言蜜语;这得益于他们过分的朴实。在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中,当我们看到一伙农民总是能在橡树下极为明智地处理国家事务,我们如何能不去蔑视其他民族精巧细致的方式,用如此的艺术和神秘使自己潦倒不堪并著称于世? 

如此治理的国家是不需要什么法律的,无论何时新法需要颁布,这种需要对所有人都是明白无误的。第一个提议者不过是表达所有其他人的感觉而已,一旦确定其他人都会同样地行动,把每个人都决心去做的事变为法律就不会卷入阴谋或是争辩。 

理论家们往往为事实误导,他们只看到了那些从开始就构成不善的国家,想不出如何能用我所勾画的方式治理国事。他们喜欢想象的游戏,让一个聪明的恶棍或谄媚的雄辩士把巴黎或伦敦的人民愚弄摆布。他们不知道克隆威尔【译注1】只会为波恩的人民强制劳动,杜克·德·比尤夫特【译注2】会为日内瓦人下入大牢。 

但是,当社会纽带开始松散国家开始衰弱时,当私利开始能够为人感受,较小的社团开始影响整个社会的时候,公益也就开始为人歪曲并遭到抵制,表决也不再能够无异议通过,一般意志从此不再是全体公民的总体意志,冲突和辩论开始出现,就是最明智的观点也要受到争议。 

最后当国家接近消亡,其存在流于空洞和虚幻时,当社会纽带在所有人心里都不复存在时,当最卑鄙的私利厚颜无耻地把自己打扮成公益时,一般意志于是乎也就成了哑巴,每个人都在为其秘密动机所主导,他表达的观点,就如国家从未存在过一样,远不再是身为公民的观点,仅仅以私利为目标的不公裁决就会虚假地以法律的形式出现。 

从上述一切,是否能说一般意志消亡或堕落了?不能:它仍然一如既往,纯净而不会改变;但是,它被其他流行的意志压倒而只是处于从属的地位。任何人都会清楚地看到他不能把个人利益和公益完全地分离,但是比之于他想要捞取独吞的好处,他在此公众罪责中所分享的份额好象微不足道。除了这些特殊私利之外,为了自己利益,他还会象其他任何人一样强烈地为公益着想。哪怕是他为钱出卖了自己的选票,他也不曾泯灭了他内心的一般意志,他只是逃避而已。他所犯的错误是改变了问题的形态而答非所问;也就是说,以其选票他没有回答“这一方案对国家有利”,而是说“这一方案对某个人或某部分人有利。”因此,规范公民集会的法律目的不仅是要维护公民内心的一般意志,还要确保一般意志总是被问及,而问题也总是被答复。 

在此,我本可以举出很多观察来说明对每一主权行为的简单表决权-这是每个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我还可以说明表达观点的权利,提出建议的权利,分析和讨论的权利,这些权利政府总是极力将之局限在其政府内部;但是,这一重要课题需要另一部专著,在此一论文中,我无法尽述一切。-------【译注1】Oliver Cromwell(1588-1658)英国军事政治宗教领袖,领导英议会在1642-1649内战中战胜国王查理一世,而成为事实上的独裁者。他用军力强制国家宪政,深为后来的英国人不喜,称之为“剑下的宪政”,但后世史家多首肯其为英国带来的秩序和发展。【译注2】Duc de Beaufort(1616-1669)法国贵族。多次卷入政界阴谋。1649年,他成为一个贵族和中产阶级的集团首脑之一,以制衡不断增长的王族权力,并为此深受中下层巴黎人民的欢迎,冠之以“市场上的王”。但没多久他又转而与王族联盟,任职法国海军。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二章 

投票表决 

从上一章论述中可以看到,公众事务处理的方式是公众道德和政体健康的可靠表露。集会越是一致地达成协议,也就是,观点越是接近无异议通过,一般意志也就越是占主导地位;而冗长的讨论、分歧和骚动预示着私利的盛行和国家的衰退。 

当两个或更多的社会等级进入国家结构,上述论述变得较不明确。以罗马为例,就是在共和国的黄金时代,公民集会也往往为贵族和平民间的争端而打断。但此一例外与其说是真实的还不如说是表面的,在此情形下,由于政体的内在缺陷,可以说一国中存在着两个国家,上述论述对两者合一虽不正确,但于其任一个体却是正确的。就算是在最动荡的时代,当元老院不予干涉,罗马人民的政令总会和平地颁布并拥有绝大多数的投票。因为公民只有一个利益,人民也就只有一个意志。 

无异议表决在公民落入奴役而不再有自由或意志时走向相反的极端。恐怖和奉迎于是把表决变成了喝采,不再有什么深思熟虑,有的只是崇拜或诅咒。在帝制下的罗马,这就是元老院表达自己的卑鄙方式。有时它还伴随着荒唐的谨慎:塔西图(Tacitus)写到,在欧卓(Otho)治下,当元老们欢呼韦特利乌斯(Vitellius)的倒霉时,他们同时也制造了一场大骚乱,这样一来就是韦特利乌斯将来有机会控制了帝国,他也无法知道元老们每个人说过什么。 

所有这些各种考虑,依一般意志被认知的易度和国家衰弱的程度,产生了表决计数和观点比较的基本原则。 

本质上只有一种法律需要全民无异议通过:这就是社会公约。既然公民协约是世上最自觉的行为;而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并是自己的主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不经他的同意强制他任何事情。去决定女奴的儿子生而为奴也就是决定了他生为非人的一类。 

那么,如果有人在社会公约形成时反对社会公约,他们的反对并没有使公约无效:他们不过是置自己于公约之外而已。他们是公民中的异族人。当国家形成时,居民表达了他们的认可;居住在它的疆域之内就是承认了它的主权权威【原注1】。 

除了这一原始公约之外,多数人的决定要能强制少数人。这是来自契约本身的一个结果。但有人会问,人如何能又是自由又在同时被强迫服从不属于自己的意志呢?为什么异议者能够自由而又要屈从自己还不曾同意的法律? 

我的回答是这个问题本身是问错了。公民同意所有的法律,哪怕是那些他反对其通过的法律,哪怕是那些如若违反就要对他加诸惩罚的法律。国家中所有成员的一清二楚的意志是一般意志,通过这个一般意志他们成为公民而得到自由【原注2】。在他们的集会中当法案为人提出,他们被问的问题并不是精确地说他们是赞成还是反对法案,而是提案是否吻合他们属于自己的一般意志。在表决中,每个人都对这一问题表达自己的看法,从此表决的计数中,一般意志得到申明。因此,当与我相反的观点成为主流,它只是说明我的观点是错的,我所认为的一般意志并不是真的一般意志。假使我个人的特殊观点成为主导,我之所为就会非我所愿,我也就不再自由。 

这表明,一般意志的所有特性仍然存在于多数人中;如果它不在多数人中,不论是什么样的决定,自由都不复存在。 

我已在早一些时候讨论了特殊意志在公众决策中如何会取代一般意志,我曾详细地论述了阻止此种滥权的实际方法,我还会对此进一步讨论。至于一般意志的申明所需要的投票比例,我也曾阐明了对之加以决定的原则。一票之差可以打破对等,一票反对就破坏了无异议通过;在对等和无异议之间有着许多的分法,依政体的需要和条件,任何一种都可以成为所需要的投票比例。 

决定此种比例可有两个一般性的公理。第一个是决定越是严肃重要,主导观点就越是应该接近一致。第二个是决定越是时间紧迫,多数的要求就越要降低;不能有一分拖延的事务,一票之差应该足以定案。头一个公理好象适用于法律的制定,而第二个适用于公众事务的实行。无论如何,决定性多数的最佳比例可以由两者的相互结合而得到。--------【原注1】这当然应该理解为适用于自由国家;否则在其他地方,家庭、财产、避难所的缺少、必需品或暴力可能使人违背其意愿滞留在一个国家;如此则他的滞留并不意味着他对契约的认可或破坏。【原注2】在日内瓦,“自由”一字出现在监狱前面和犯人的脚镣上。这种标语的使用是公正而为人尊敬的,因为正是所有阶级的犯罪者使得公民不能自由。在一个所有这样的人都关在监狱里的国家,人们享受着最完美的自由。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三章 

选举 

统治者和官员的选举-如我曾说过的是相当复杂的行为-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投票或抽签。在各种共和国中,每一种都有使用,一种由两者相当繁杂组合而成的杂合体则使用在现代威尼斯总督的选举中。 

“由抽签进行的选举,”孟德斯鸠说,“是民主制的特征。”我同意,但为什么如此呢?“抽签,”他继续说,“是一种不对任何人强加累赘的选举方式;它给予每个公民以为国服务的合理的希望。”这并不是其原因。 

如果我们记住领导人的选举是政府的而非主权的功能,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抽签更符合民主制的本质,因为在民主制中,当行政行为的数目越少,其行政就越均衡。 

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公职不仅不是什么有利可图的事,它反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没有人能理所当然地将它强加给此一人而放过彼一人。只有法律才能把公职强加给某一个抽签选出的个人,在这种情形下,人人都面对平等的条件,选举不依赖任何人的意志,法律也就没有被赋予特殊的应用而破坏其普遍性。 

在贵族制中,是统治者之间相互地选择,政府维持其连续性,在此情形下,投票选举才是正确的方式。 

威尼斯总督的选举模式验证了而不是否定了这一区分。这种混合的形式正吻合混合的政府。不能错误地认为威尼斯政府是真正的贵族制:虽然人民无权分享政府权力,贵族自己就是人民。破落贵族群众从来不曾接近过任何公职,他们的贵族身份只带给他们空洞的“尊敬的”头衔和参加大议会的权利。因为那个大议会和我们日内瓦大议会一般庞大,其形同虚构的成员并不比我们的普通公民拥有更多特权。当然,除了两个共和国的极端差异外,日内瓦的中产阶级完全对映于威尼斯的贵族,我们的土著和居民对映于威尼斯的市民和人民,我们的农民对映于威尼斯的大陆臣民。简而言之,无论我们如何考察那个共和国,不考虑其大小之差,它的政府并不比我们的政府更贵族化。唯一的差别是,因没有终身领袖,我们不需用抽签来选举。 

这样的选举在真正的民主制下几无好处,因为如果所有人都在品质和能力上以及原则和财产上平等的话,无论选择哪个人都不会有什么差别。但如我已说过的,世上并没有真正的民主制。 

当投票和抽签选举同时进行时,前者应该用来填充需要特殊能力的官职,诸如军事指挥,而后者应该用来产生那些只要常识公平正直就能担任的官职,比如,行政职务,因为在一个组成良好的国家,这些品质对所有公民都是共同的。 

在君主制政府下,无论投票选举还是抽签选举都没有任何位置。因为君主自己就是统治者和唯一的官员,选择他的随从是其独有的特权。当阿比·德·圣皮尔【译注1】提议扩大法兰西王国的议会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择其成员,他没有意识到他正在提议改变政府的结构。 

在此,我应该谈一下在人民集会中投票表决和记数的方式,但也许罗马史上的一些作法可以用来更生动地体现我所建立的所有原则。谨慎的读者值得花一些时间来详细考察在二十万人的委员会中公私事务是如何得到处理的。--------【译注1】Abbe de Saint-Pierre,(1658-1743)发表政论文章建议所有政府机构都应受根据经验而选举出的委员会管理。文章在1718年发表后,被认为是对刚去世的路易十四的王朝大臣攻击,从而导致被从法兰西学院中逐出。卢梭曾对其手稿加以整理,并出版了他部分著作的简本。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四章 

罗马公众集会 

有关罗马最早的历史我们并没有非常可靠的记载,非常可能,相关的大部分历史都只是神话【原注1】。作为一般准则,一个人民的记年表中大部分有建设性的部分,也就是,人民形成的故事,往往是我们所知最少的。导致帝国兴衰的原因仍然每日每时地向我们证明上演着,但是因为在我们的时代并没有人民形成,我们只能用猜测来解释过去人民是如何形成的。 

从我们发现的可成立的事实行为中,至少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民是有起源的。在那些有关这些起源的传说中,其中有着最大权威和最强理性支持的必须被认为是最可靠的。这就是我已尝试用过的原则,来考察世界上最自由最强大的人民如何行使他们的最高权力。 

在罗马成立后,新生的共和国-也就是,建城者的军队,由阿尔班人(Alban),萨比奈人(Sabine)和外国人构成,这分成了三个阶级,也正由于这三等划分,后来将之称为部落(Tribe)。每个部落又被分为十个区(curia),而区又分为小区(decuria),其领袖称为curione或decurione。 

另外,从每个部落中又抽出一百人等分的单位,或武士,称之为百人团(century)。因为在城市中几乎无此划分的必要,我们可假定它们原来的目的是纯军事的。但似乎有一种追逐伟大的直觉,使罗马的小镇选择了一个适用于世界首都的组织系统。 

这第一种方式很快就出了问题。阿尔班人和萨比奈人的部落维持不变,而外国人的部落随外族人的不断迁入而增长以至其力量很快就超过了另两族。塞尔维(Servius)对这一危险问题的解决办法是改革划分的方法:他放弃了种族的划分而代之以基于部落所在城镇地区的划分。三个部落由四个部落取代,每个都占据罗马的一个山头,并以地名命名之。于是,他不仅修正了现有的不平等,他也制止了不平等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划分人民和区域,他禁止每个区域的居民迁徙另一区,从而阻止了种族混杂。 

他还将原来的三个百人团加倍,并新增加了十二个百人团,但他维持了他们原有的名字,以此简单而慎重的方式,他把武士和人民区分开来而没有引起后者的抱怨。 

在原有的四个城镇部落基础上,塞尔维另增加了十五个乡村部落,因为它们由乡村居民组成,每个都拥有其地区。新的部落还不断形成,直到最后罗马分为三十五个部落,此数字一直维持到共和制的结束。 

值得注意这一区分城镇部落和乡村部落的结果,因为史上再无其他类似记载,而且它导致了罗马道德的维持和帝国的成长。有人也许会认为城镇部落会很快独揽大权与荣耀而把乡村部落的地位贬低,但实际上发生的正好相反。早期罗马对乡村生活的品味是众所周知的。这是来自他们明智的建城者,他们把自由与乡村劳作军事服役结合起来,而把艺术手工阴谋财富和奴役留给了城市。 

于是,因为所有罗马的显贵公民都居于乡下而勤于垦殖,只在乡间寻找共和国的骨干人物就成为一种风俗。每个人都把乡间视为一种荣誉因为最高贵的贵族居于农场,人民喜欢村民简单勤劳的生活而不是罗马市民的软弱懒惰的生活。一个城里潦倒的穷汉可以通过在农场的劳动成为为人尊敬的公民。法罗(Varro)说,“这是有道理的,我们高贵的祖先选择了乡村来抚育健壮勇敢的男儿,让他们在战争时保卫自己而在和平时供养自己。”普林尼(Pliny)简单地说道,乡村是因为它所包容的人而受到尊崇,胆怯者为被迁徙入某一城镇部落的不光彩而感到可耻。当萨比奈人阿皮乌斯·科劳迪乌斯来到罗马居住,他被冠以许多荣誉并成为乡村部落的一员,后来该部落由他家族的姓氏命名。最后,解放的自由人总是被编入城镇部落而不是乡村部落,纵贯罗马的整个历史从未有一个例子让解放自由人参与公职,哪怕他成为了公民。 

这是一个极好的原则,但它被过分地推行,最后带来了某种变化,当然还有政府的滥权。 

首先,督查官(censor)长期霸占着把公民随意在部落中迁徙的大权,允许他们大部分人随意进入他们选择的部落,此一行为当然不好,使其督查职能失去了它主要的资源之一。更进一步,既然贵人强人都跑到了乡下,而自由人成为公民后留在了城里,他们如此地混杂在一起,部落成员只能由注册的方式区别,“部落”一词失去了所有地区的指向而成了纯粹个人的含义,或根本几乎失去了所有含义。 

另一个结果是现在流氓痞子居多的城镇部落往往在集会中因方便与会的原因在人数上超过乡下部落,从而把国家出卖给任何愿意收买他们选票的人。 

至于区,建城者在每一部落中立有十个区;整个罗马市民,在他们还完全居住在城墙里的时候,因此就有三十个区,每个都有自己的神庙神氏官吏和祭司,他们还有自己的节日,称之为肯啤塔里亚(Compitalia),对应于乡下部落后来庆祝的帕嘎那里亚(Paganalia)。 

当塞尔维做如此划分时,三十个区不能被平均分配到四个部落里,而他不想改变这一数字,于是独立于部落的区成为罗马居民划分的另一种分类方式。但是在乡村部落或它所包括的人民中却没有区,因为当部落成为纯粹的民间机构而另一种征兵系统得到采纳后,罗慕洛的军事划分也就失去了任何功能。因此,尽管每个公民都是某部落的一员,很多人却不属于任何一区。 

塞尔维还做了独立于另外两种的第三种划分,结果它成为最重要的等级划分。他把整个罗马人民按财产分成了六个等级,而不是依靠地区或人种,第一等级属于富人而最后一等属于穷人,中间的等级是财产中介的人。这六个等级又被细分成一百九十三个团体称之为百人团,第一等级自己拥有超过一半的百人团配置,而最后等级只有一个。因此,人数最少的等级拥有最多的百人团,最低等级整体只被记为一体,尽管多于一半的罗马居民属于这一等级。 

为了使如此划分的含义对人民来说不要太露骨,塞尔维将它赋予军事的外观。他把两个装甲百人团放在第二等级,两个武器制造的百人团放在第四等级。除了最低等级外,每个等级又有长幼的划分,就是说,有义务拿起武器的和依法因年龄而免役的人;这一分别,比财产的拥有更需要经常的人口普查。最后,他颁令所有役龄人员都要携带武器参加在运动场(Campus Martius)举行的集会。 

最低等级不分长幼的原因是其中的一般人众没有被给予为祖国拿起武器的荣誉;一个人必须先有一个家才有保卫家园的权利,今天那些崇拜国王军队的无数潦倒之人,在士兵是自由卫士的罗马时代,恐怕每个人都会被罗马步兵轻蔑地拒绝。 

然而,在最低等级中,还区分无产者和所谓的capite censi。前者,还不是完全的穷困,至少还能为国家提供公民,在紧迫的时候甚至提供兵源。而那些一无所有的后者,他们虽算得上人头,但被认为是一无所用,玛瑞乌斯(Marius)是第一个屈尊将他们录用的人。 

且不说这第三种划分的本身好坏,我相信我可以说只有早期罗马的简单方式、他们的公正客观、他们对农业的看重、他们对商业和牟取暴利的轻蔑、才使其成为可行。现代人的无底贪婪、好动、不休的运动、和财产不断的流动,他们如何能使这样的系统维持上二十年而不毁灭了整个国家?还应该注意到道德和检查制度比此系统要更强大并可修正其弊端;富人如果过分悬耀其财产,他会被打入穷人的等级。 

从这一切,很易理解为什么只有五个等级为人常常提起,而实际上却有六个等级存在。第六等级因不提供军队兵员,也就不能派选举人去运动场的公民集会【原注2】,也就对共和国无所功用,从而很少被认为有其重要性。 

这就是罗马人民的不同划分。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其对公民集会的效果。依法召集的公民集会,叫做康米西亚(Comitia),通常在论坛或运动场举行。它们分为三种:区的,百人团的,和部落的,依其组织者而定。区的公民集会由罗慕洛首创,百人团的公民集会由塞尔维首创,而部落公民集会由人民保民官建立。只有在这些公民集会中,法律得以通过、官员得以选举产生,因为每个公民必为区的,或是百人团的,或是部落的一员,每个公民都没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罗马人民是法律上和事实上真正的主权者。 

为使集会合法召集而其决议拥有法律的力量,有下列三个条件必须满足:首先,召集集会的团体或官员必须拥有这样的权限;其次,每一集会都必须是在法定的日子里举行;最后,占卜必须吉利。 

不需解释第一个要求的原因。第二个是出于手续上的考虑;比如说,在节日不应举行集会,或是集市的日子,乡民进城做买卖而无暇顾及论坛。通过第三条,元老院能够保持其骄傲,好动的人民得到制约,需要的时候,训导煽动性的部落狂热,尽管后者还可以有更多的方式侵蚀这些规范。 

法律和官员选举并不是集会协议的唯一内容。因为罗马人民已然行使了政府的最重要的功能,可以说欧洲的命运就决定于这些集会。依据所要决定的问题,处理的事务的多种多样决定了集会采取的不同形式。 

要判断这些不同形式,对之加以比较就足够了。在建立区划的时候,罗慕洛的目的是让人民制约元老院而元老院又反过来制约人民,而他自己主导双方。于是在这种安排下,他给予人民数字上的权威来制衡他留给贵族的权力和财富。然而,依君主制的精神,他允许贵族通过他们的克莱恩(Client)在选举多数中保持优势。这个可尊崇的贵族-克莱恩体制是政治和人道的杰作;无它,和共和制精神如此对立的贵族就不能存在。只有罗马才拥有这一光荣,为世界做出了良好的榜样,但是,尽管这一制度还从来没有过滥权,这一榜样却从未再有人能重复。 

因为区划在所有王朝下直到塞尔维(最后的塔克文统治不能算是合法的)都维持了同样的形式,王族法律一般以区法(leges curiatae)闻名。 

在共和制下,仍然局限在四个城镇部落、并只包括罗马普通市民的区制划分,不论是对领导贵族的元老院,还是对领导良民的平民出身的保民官,都不再适用。他们于是开始发生纠纷,其每况欲下,以至他们三十个权杖【译注1】往往要集合起来以处理那些本应该在区集会上处理的事务。 

百人团的划分对元老院非常有利,以至表面看去很难明白为什么元老院不能总是在百人团集会中占主导地位,来选举执政官(consul)、督察官(censor)、和其他高级官员。因为在由全体罗马人民六个等级形成的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中,第一等级占有九十八个,而选票是以百人团为记数单位的,于是第一等级就拥有了超出其他等级总和的票数。当这些百人团的票数统计一旦超过了投票低限,其他百人团的投票就可不计了;因此,由最小的少数人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群众的决定,可以说在百人团集会中决定的事务与其说是票数决定的不如说是金钱决定的。

但是,这一极端权威在两方面遭到制约。首先,保民官往往是来自富有等级,而总是有许多平民也属于这些等级;他们的影响制衡着第一等级的贵族。 

其次,百人团开始投票的顺序不由等级决定,否则第一等级就会永远在其他等级前投票了。相反,是先抽签选择一个百人团,它自己进行自己的选举。【原注3】;然而,在另一天,所有其他的百人团被召集起来再重复这一选举,通常其结果是接近的。于是乎,对应于民主制的原则,例子里的权威不再和等级相关,而决定于几率。 

这一手续还有着另一个优势:乡下的公民在两个选举间有时间来了解临时选出的侯选人的优点,从而不再是盲目投票。但在节省时间的前提下,这一手续被废止,两个选举在同一天举行。 

部落集会是罗马人民真正的议会。它们只有保民官才能召集,在会中,保民官被选举出来并接受群众的决议政令。不仅元老院在其中没有任何级别,就是元老也没有参加集会的权利;被迫服从他们自己不能表决的法律,从此一角度上,对元老们来说,他们的自由比不上一个最卑贱的公民。这一不公的规定完全是不怀好意的,自己本身就足以让那些产生于不让全体公民参与的政令无效。如果所有的贵族都凭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参加这些集会,他们不过是普通的个人,从而对做出的决定几无什么影响,因为,表决是以个人为单位,元老们的人头数和最低下的无产者是等价的。 

从此可以看到,除了由庞大的人民集会各种集票系统所决定的次序外,其中产生的形式本身也不是不重要的,因为每一种形式都有某些效果,取决于它们被选定出来的目的。 

不必进一步阐明细节,我们可以从前面的解释中得出结论,部落集会对民主政府更有利,百人团集会对贵族制有利。至于罗马市居民占多数的区集会,它们只适宜于推行暴政和邪恶的设计,因而落于骚乱;就是那些试图煽动叛乱的人也不使用它,因为他们不得不被迫把自己的计划过分暴露出来。可以肯定地说,罗马人民的尊严只能在百人团集会中找到。它们是唯一完整的公民集会,因为乡村部落不参加区集会,而元老院和贵族不参加部落集会。 

用于早期罗马的表决方法和他们的道德和习俗一样简单,尽管比斯巴达要稍微复杂。每个人大声宣告自己的选票,由职员记录。每个部落内部的投票多数决定部落的选票,在部落间的多数票决定人民的公决,区和百人团的表决与此相同。这一实行方法只有当诚实主导公民时才有效,每个人都耻于在公开场合投票支持不公的措施或不合格的候选人。但是,当人民开始堕落选票可以买卖时,秘密计票应被采用,以使收买选票的人受限于猜疑而出卖选票的人有机会成为恶棍而不是叛徒。 

我知道西塞罗(Cicero)谴责这一改变,认为它要部分地为罗马共和制的衰亡负责。但是,我虽知道西塞罗的权威份量,我不能同意他的观点。相反,我相信国家的灭亡因这一变化太稀有而加快。正如健康人的饮食不适宜于病人,适宜于正直人们的法律也不能用于治理堕落了的人民。对此最好的证据是威尼斯共和国的长治久安,它还保持着表面上的存在,仅仅因为它的法律只适用于邪恶的人。 

每个罗马人都分得一方蜡板,以此形式他们写下自己的选择而不必让他人知道。收集蜡板、计票、比较数字等等事务也都有了新的手续。这并没有使负责这些职能【原注4】的官员免除常常做弊的怀疑。最后,还有一些用来防止阴谋买入选票的法令;这些法令的数目繁多显示了它们的无效。 

到罗马共和制的后期,常常需要诉诸于非常性的权宜之计来弥补法律的缺陷。有时,神迹被宣示出来,尽管公民能够相信这个神迹,但统治他们的人可不相信;有时,为避免候选人有时间收买选票,集会会突然召开;有时,当发现人民已被说服并且即将做出不好的决定,整个会期会为谈话占用。但是最后,野心还是战胜了试图制衡它的一切;所有这些中最不可置信的事实是,尽管这种种滥权,众多的人民还是借助了古老的规则,继续选举他们的官员、通过法律、处理公私事务,其表现出的才智就是元老院自己也鲜有超过。-------【原注1】“罗马”(Rome)一字,据说得自罗慕洛(Romulus),是希腊文力量的意思。“弩玛”(Numa)一名也是希腊文,意思是“法律”。这个城市最初两个国王的名字竟事先清楚地反映了他们后来的做为,这可能性有多大?【原注2】我说“去Campus Martius”是因为这是百人团集会的地点;在其他两种形式下,公民集会在论坛或其他地方,其时,capite censi和最显贵的公民平起平坐,有着一样的影响力和权威。【原注3】如此由抽签选出的百人团被称为prae rogativa,因为它是第一个被要求表决的,这是prerogative(特权)一词的来历。【原注4】Custodes,Diribitores,Rogatores suffragiorum。【译注1】lictor-权杖卫士,是古罗马手持法西斯在公共场合走在高官之前的小官。罗马城有三十个区划,故有三十个权杖。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五章 

护民官制 

当国家的组成部门间没能建立精确的比例关系,或者当它们的关系因不可控的原因而不断变化,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其他部门的政府机构来恢复每一元素的正常关系,并成为一个中介,联接统治者和人民,或者统治者和主权者,如果需要,同时拥有上述两项功能。 

这一实体,我称之为护民官制(tribunate),它是法律和立法权的保卫者。它有时反对政府来维护主权者,比如古罗马的保民官(tribune),有时它支持政府而反对人民,如现在的威尼斯十人委员会,有时它维持双方的平衡,如斯巴达的五人监察院(ephors)。 

护民官制不是共和制的组成部分,不应享有任何立法和行政权力,但也正因为这一点它自身的权力比两者都大,因为,它虽然不能做任何事情,但是它可以阻止一切的进行。作为法律的保护者,它比执行法律的统治者和制定法律的主权者都更为神圣而为人尊崇。这在罗马是显而易见的,总是鄙视整个人民的傲慢的贵族,被迫屈从于一个既非赞助人又非司法官的普通官员。 

明智的不温不火的护民官制是对良好宪政的最强有力的支持;但是,如果它的权力有一丝多于它应有的范围,它就会扰乱整个国家。在另一方面,软弱并不是它的本性,只要它还存在,它的状况就永远不会劣于其应有的状况。 

当护民官员篡夺了它本应只是约束的行政权力,或是试图制定它本应只是保护的法律,护民官制堕落成暴政。五人监察院的巨大权力,在斯巴达还保持着它的道德时并没有什么危险,一旦其道德开始堕落,它加速了腐化的进行。这些篡位暴君谋杀阿吉斯(Agis)的血债,为他的继承人讨还。这两桩罪行和对五人监察院的惩罚,加速了共和国的灭亡;在克里欧弥奈(Cleomenes)之后,斯巴达就不值一提了。罗马以同样的方式走向灭亡:保民官逐渐篡夺了过分的权力,最后在为自由而制定的法律协助下,成为帝国制消灭自由的的卫士。至于威尼斯的十人委员会,它是血腥的裁判所,为贵族平民同样地憎恨;它远不是崇高地保护法律而是把法律贬低,它只不过是没人敢承认的卑鄙的打击手段。 

如同政府一样,护民官制随人数增加而变得软弱。当罗马人民的保民官试图把人数加倍,由原来的两人增加到后来的五人时,元老院予以支持,自信可以利用其中一些人去控制另一些人,不幸后来这都如其所愿地发生了。 

尽管政府还没有发现,为防止如此可怕的机构篡权,最好方法是只让它周期性的存在,限定一定的间隔,其间机构解散。这些间隔不能隔开太长,以免滥权得以生根,它可以由法律固定下来,使其在需要的时候通过特殊命令将任期缩短。 

据我看来,这样的安排没有什么不利,因为我已说过,护民官制不是宪政的一部分,可以将之暂停而不至于产生破坏。我看好象这样的安排也会卓有成效,因为新上任的官员不曾继承前任的权力,而只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力。-------【译注1】tribunate,原是保民官制度的意思,在此翻成仲裁机构好象更切合原文,而且又能为现代人理解。这里的护民官制,不是美国三权分立的那种司法监督。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六章 

独裁官制 

法律的缺乏弹性,使它对具体事件难有圆通,在某些情形下这会极具危险,甚至在危机的时候导致国家的灭亡。法律手续的次序和考量需要时间,而这些时间并不总是为条件所允许。现实会出现无数情形而立法者不曾写明条文;懂得他们不可能预见一切,这本身就是预见性的重要一部分。 

因此不应该试图使政府机构太过强大,它们的运作应该可以暂时停止。就是斯巴达有时也停止过其法律的实施。

但是,只有在面对非常巨大的危险时,对它的权重才能超过公共秩序重组的危险,只有当国家面对生死存亡时,法律的神圣权力才应该被暂停行使。在此罕见而明显的情形下,可由一个特殊法案订出条款来提供公共安全的保护,就是把这一责任放在一个最可信赖的人手中。依危险的性质,这种责任可以用下述两种方式授权。 

如果增加政府的活力足以对付危险,政府可以把权力集中在它的一两个成员手中。在此,不是法律的权威在改变,而是它们执行管理的形式在改变。但是,如果面邻的危险使法律成为有效行动的障碍,就应该指定最高领袖,使所有法律沉默,并暂时搁置主权权威;在此情形下,一般意志是相当清楚的,显然人民最关心的是不使国家灭亡。因此,立法权力的搁置并不是废除它,使法律沉默的官员并不能使它说话;他主导克制了立法权力而不能代表它;他可以为所欲为但不能制定法律。 

第一种方式罗马元老院曾依据建立的规则使用过,它把共和国的安全责任放在两个执政官手里;第二种方法当两个执政官指定独裁官时使用过【原注1】,其使用始自阿尔巴·隆伽(Alba Longa)。 

在共和制早期,罗马人常常诉诸独裁官制因为国家还不曾稳固建立能够用其组成的力量维护自身。在此一时期流行的道德使许多后来不得不强加的慎重成为不必要,人们不怕独裁官会滥权或在任期后保有权力。相反,这一巨大的权力对那些执掌的人来说好象是一个负担,因为他们总是试图尽快放弃这一权力,好象取代法律于自己实有太多的困难和危险。 

这种最高官职的不智使用在罗马共和制早期之所以为人诟病,不是因为其中权力被滥用的任何危险,而是因为这一官职变得廉价而轻易。因为,只要独裁官制随便地就能在选举、奉献、和纯粹的正常公事时使用,就有一种危险使它在需要的时候不那么可怕,而人们就会习惯地认为它只是用于空洞仪式中的空洞的头衔。 

接近共和制的末期,罗马人变得更加小心,就象他们以前随便滥用独裁官制一样,几无理智地避免使用独裁官制。很容易看出他们的恐惧是毫无根据的,当时罗马首都的虚弱使其不至于受到城里官僚的危害,在一些情形下独裁官可以保卫公共自由而不可能试图破坏这一自由,罗马的锁链是在它的军队中成形的,而非罗马自身打造;玛瑞乌斯(Marius)对舒拉(Sulla)、庞贝(Pompey)对凯撒的微弱抵抗,清楚地显示了在外部力量压迫下内部权威的可能做为。 

这一误解使罗马人犯了巨大的错误,比如,举一个例子,在卡特莱恩【译注1】事件中不曾指定独裁官;因为只有城市自身,最多是意大利一省卷入,一个由法律授予无限大权的独裁官,就可轻易平定此一阴谋,而实际上,这一事件是因一系列人所难测的偶然事件幸运地得到解决。 

元老院不是指定独裁官,而只是把自己的所有权力都转给了执政官。结果,西塞罗不得不在关键的时刻超越其权限以便有效行动,虽然他的行动一开始曾为人大声叫好,他后来却公正地被人指斥要为违法地使民众流血负责,这种责备对独裁官是不可能适用的。但是,执政官的雄辩一扫所有的反对呼声;作为罗马人的他,更爱自己的荣誉而非他的祖国,更关心自己得到所有应得的荣耀而不是寻找最确定而合法的方式来拯救国家【原注2】。因此,他被人公正地戴上罗马解放者的桂冠,也要公正地为其破坏法律而受罚。不论他从流放归来时拥有多么的辉煌,无疑,那是一种赦免。 

但是,不论这一强大的职权是如何授权的,把其限制在不能延长的一段非常短的时期是极为重要的。在导致独裁官制的危机中,国家要么是很快被消灭要么是很快被拯救,在危机过后,独裁官如非暴政就是无用。在罗马,独裁官任命限期半年,他们大多在任期结束前自己辞职告退。如果任期再长,他们会试图延长任期,如有一年任期的十人委员会。独裁官的任期只要足够应付产生其任命的危机就行了,这使他没有时间考虑其他的计划。--------【原注1】提名是夜间秘密进行的,好象把个人放在法律之上是非常可耻的一件事。【原注2】如果他提议独裁官,他自己就不确定能否得到荣耀;他不敢提名自己做独裁官,也不确定他的同事会否提名他。【译注1】Catiline(公元前108-62年),罗马政治家阴谋家。他两次试图参选执政官,一次因被人误指玩忽职守而落败,第二次,他面对演说家西塞罗和保守党的全力阻抗而再次落败。他试图武装夺取执政官一职。西塞罗在得知阴谋后,不顾凯撒的请求,逮捕并处死了在罗马的阴谋同伙。卡特莱恩逃走后并不投降,一个月后,他在战争中败亡。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七章 

督察官制 

正如一般意志是由法律申明,公众评判也要由督察官来阐明;公众观念是一种由督察官监督的法律形式,象统治者一样,他只将之使用于特殊事件。 

督察官员只是人民舆论的发言人,而远不是人民舆论的权威,一旦它偏离了人民舆论,它的决定也就失去了效用。 

区分民族道德和尊敬对象是图劳的,因为两者都基于同一原则而不可分割。在世界上所有的人民中,不是天然而是其舆论决定了他们对快乐的选择。端正一个人的观念,其道德也就自然地得到净化。人总是热爱被崇拜的一切、或是他们自认为被崇拜的一切,但是既然他们在判断什么是可崇拜的对象时会出现错误,就必须对这种判断做出规范。对道德的评判就是对荣誉的评价,对荣誉的评价来自于观念的尺度。 

人民的观念来自它的组成;虽然法律并不规定道德,立法却产生道德;当立法权力消沉时,道德也在败坏中,但是此时,督察官的评判已不能弥补法律力量的空白了。 

从这一点可以推论,督察官制只对维持道德有用,而无助于道德的恢复。在法律还有其活力时才可设立督察官制,因为一旦法律失去活力,一切都失去了希望;当法律自身没有了力量,合法的一切权力也都失去了力量。 

通过防止观念的腐蚀,用明智的使用保持观念的正直,有时甚至是在其不确定时将之决定,督察官制维护着道德。在决斗中助手的使用,一度在法兰西王国是热门的时尚,但后来被皇室诏书禁止如下:“至于那些胆怯得非要决斗助手的人…”这一判断和民众的判断相结合,舆论立刻就被决定下来。但是,同一个皇室诏书试图建立另一个观念,认为进行决斗是胆怯的行为-这本是正确的,但有违于世俗观点-公众嘲弄了此一宣布,因为他们已经对此事务形成了自己的评判。 

我已在别处说了【原注1】,既然公众舆论没有任何限制,在代表舆论所立的法庭上就不应该有任何限制的痕迹。我们不能过分崇拜这种为罗马人使用过而斯巴达人更擅长的技巧,现代世界已完全地失去它。 

从前有一个寡德的人向斯巴达议会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五人监察院(ephor)不予理睬,只是让另一个德高望众的公民重新提出同一建议。不必对任一方加一言赞美或责备,对一方这是多大的荣誉,而对另一方多大的羞辱啊!有些来自撒慕斯【原注2】的醉汉曾弄脏了五人监察院的法堂,第二天公众法令授予撒慕斯人可以肮脏的特权。实际上的惩罚也比这样的免罚来得轻微。当斯巴达宣告什么是正当或不正当,希腊人就不会再反驳它的评判。-------【原注1】在这一章中,我只是暗示了我在《给阿尔兰博特先生的信》中详细讨论的内容。【原注2】他们是来自另一个岛屿,我们语言的精致禁止我写出它的名称。(译者:这些岛屿是Chios,卢梭拒绝写出它,是因为它接近法文chier。)【译注1】督察官制(Censorship)在现代的含义是检查制度。因为卢梭讨论的是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机构,我把它译成督察官制,对应督察官(censor)的翻译。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八章 

公民宗教 

人类原本没有国王而只有神氏,没有政府而只有神权制度。他们的思维和卡里古拉相同,在那个时候,他们还不失其正确。只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情感和观念的败落腐蚀,人类才最终接受了他们中的一员作为自己的主人,并幻想从这一切当中获得好处。 

从上帝被放在每一个政治社会的首脑这一单一事实,可以得出结论,神的数目和人民的数目是相同的。两个互异的民族,几乎总是互相敌对,他们不可能长期贡奉同一个主人:敌对的两支军队不会遵从同一个领袖。因此,民族的划分产生了多神制,于是有了神权和公民的不宽容,如以后会阐明的,两者在本质上相同。 

希腊人有一个在野蛮人民中寻找自己神氏的幻想,这来自其另一个幻想:把自己认为是那些民族的天然统治者。但是在我们的时代,寻找各国神氏中的同一性是一种荒唐的学问;诸如墨拉克(Moloch)、撒旦和克隆诺斯(Chronos)可能是同一个神氏;再如菲尼斯人(Phoenician)的巴尔、希腊人的宙斯和拉丁人的朱比特也是同一个;好象在这些名称不同的幻想事物中,一切都有着相同性。 

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异教徒的时代,虽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偶像神氏,却没有宗教战争。我的回答是,这也正是因为每一个拥有自己宗教和政府的国家没有把神氏和法律区分开来这一事实。政治战争也是宗教战争:神氏们的省份,可以说是由民族的疆界来勾画。一个人民的神氏对另一个人民没有任何权利。异教徒的神并不嫉妒;他们自己就分享着对世界的统治。就是摩西和希伯莱人民有时也默认这一主张并开口称呼以色列的上帝。他们当然认为卡那奈特人的神氏毫无力量,卡那奈特人是一个命定灭亡的民族,其土地要收归以色列人领土;但是,看一下他们如何评说他们被禁止攻击的邻人的神氏!“你们不是已经拥有你们的神基抹所赏赐的土地吗?”耶夫塔对阿摩奈人说,“那麽,我们的主上帝赐给我们的领土也就应当属於我们的了。”【原注1】而这在我看来,清楚地承认了基抹和以色列的上帝间有着同样的相互权利。 

但是当犹太人面对巴比伦国王和随后叙利亚国王的统治,而坚决地拒绝承认除自己上帝之外的任何神时,他们的坚拒,被认为是对征服者的反抗,从而带来了对他们的迫害,我们在他们的历史中频频读到,在基督教之前这是史无前例的【原注2】。 

既然每个宗教都唯一地附属于相关国家的法律,人民就只有通过征服才能改信宗教,征服者就是传教士;因为改信宗教的义务是由征服强加的,人民在传教之前就必须首先完成征服。不是人为了神而战;相反,例如荷马史诗,是神为了人而战。每一个人都向神祷告胜利,并用新的圣坛来作为报酬。在夺取一个城池前,罗马人要请求城池的神氏将之放弃。当他们允许塔仁坦人(Tarentine)保留其愤怒的神氏,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神是自己神氏的从属,要被迫对自己的神效忠;他们让被征服的人民保持其神氏和法律。一个献给朱比特大神的花圈往往是他们要求的唯一贡献。 

最后,随着帝国的扩张,当罗马人把他们的宗教和神氏们到处普及并时时吸收被征服者的神氏时,他们把城市的自由同时带给了人民和其神氏,大帝国的居民们慢慢地或多或少地在各地开始贡奉同一个多神教,从而,异教最终成为整个已知世界的单一宗教。 

在这些条件下,耶稣来到世上要在人间建立一个精神的王国。通过把神权体制和政治体制相分离,他破坏了国家的统一,这引起的内部分裂一直在使基督教人民动荡不堪。异教徒实在弄不懂这另一世界的崭新观念,基督徒于是成了一伙在虚伪臣服的面具下反叛的一族,他们总是伺机阴谋独立并夺取权力,在自己虚弱时聪明地篡夺其冒充尊敬的权威。这就是对基督徒迫害的原因。 

异教徒所担心的不幸都发生了。从此一切都换了面貌;虔卑的基督徒也换了一个腔调,原本是另一世界有着无形的统治者的精神王国,很快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暴力的专制政府。 

但是,既然总是存在着统治者和公民法律,这一双重权力就会不休地在基督教国家造成司法冲突,使基督教国家不能得到良好治理,没有人能成功地区分他是有义务遵守公民的权威还是教士的权威。 

然而,若干人民,甚至在欧洲和附近地区,曾试图保存或恢复旧有体制;但他们没能成功,基督教精神彻底地成为了主导。神圣的宗教总是保持或重新得到其对主权者的独立,而它不必有任何政体上的关联。默汗墨德看得非常清楚:他把他的政治体制紧紧地绑附在一起;只要在他的继承人卡里夫(caliph)统治下政府还是继续存在,其政府就能保持完整,在此一意义上,政府状态良好。但是,当阿拉伯变得繁荣、有教养、优雅而柔顺,他们被野蛮人征服了,从此权力一分而二。在穆斯林中这比基督徒中要较不明显,但它总是存在着,特别是在阿里(Ali)治下,在有些国家如波斯,它可时时为人感觉到。 

在我们当中,英格兰国王把自己立为教堂之首,沙皇也如法炮制;但他们的这一头衔与其说是使他们成为教堂的主子还不如说是其大臣;他们除了维持的权利外没得到太多改造它的权利。他们在其中不是立法者,只是王国管理者。当教士们形成集团实体【原注3】,它在自己世界里同时是主人和立法者。于是,同时有了两个权力、两个主权者,不论是在英国还是在俄国,或任何其他地方。 

在所有基督徒作家中,霍布士是唯一一个清楚看到此一罪恶并提出补救办法的哲学家,他大胆地提出重新把鹰的双头统一起来,把一切带回到政治统一,否则任何国家和政府都不能结构完善。但他一定也看出来,基督教的专横精神和他的政治体系并不相容,教士们的利益总是强于国家利益。他的政治理论之为人憎恶,并不是因为其虚假可怕的部分,而是因了其中公正而正确的部分【原注4】。 

我相信,从此一立足点出发,通过对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轻易地拒绝拜尔(Bayle)和沃博顿(Warburton)的反对观点,他们一个说任何宗教对政体都一无所用,另一个说,不对,基督教是政体的最强大的支持。对第一个,可以对其证明没有宗教基础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形成建立,而对第二个可以告诉他基督教法律对国家的宪政害远大于利。为使我的观点更清晰,我只需要更精确地谈一下总体上含糊但于我的课题相关的宗教观点。 

宗教之于社会-无论是作为总体的人类社会还是特定的政治社会-都可分为两种形态:人的宗教和公民的宗教。第一种,不必殿堂,圣坛,祭祀,纯粹出于内心的对圣神的虔诚,和履行对道德永恒的责任,是纯粹简单的福音书的宗教,这是真正的有神论,可以称之为神圣的自然法律。第二种,建立于特定的国家,拥有自己的保护神氏;有其教义、祭祀、和法定的外在朝拜;在其眼中一旦出其疆域则一切都成了不忠、异端和野蛮;它把人的权利和责任局限在其圣坛所及。这是人类社会初始的宗教形态。可以称之为公民或正式的宗教。 

还有第三种奇怪的宗教形式,它通过给人以两套法律、两个统治者和两个祖国,把人们置于互为矛盾的责任中,使人们无法既当公民又作信徒。喇嘛教和日本的宗教如此,罗马天主教亦如此。可以称之为祭司的宗教。它产生了一种无以名状的混合的反社会的法律系统。 

从政治上考虑,这三种形式每一种都有其弊病。第三种显然是坏的系统,去证明其缺陷只会是浪费时间地娱乐自我。任何打破社会统一的东西都不值一钱。任何机构如果置人于自我矛盾之下也是毫无价值。 

第二种宗教好在把对神的崇拜和对法的热爱统一为一体。通过把祖国变成公民崇拜的对象,教导公民为国家服务就是对保护神的服从。这是一种神权体制,除了统治者没有其他教主,除了官员没有其他祭司。为自己国家去死从而成为烈士,对法律的反抗成为亵渎,犯罪之人受公众憎恶是把他置于神的愤怒;sacer estod。 

但是,这种宗教的坏处是,基于错误和虚构,它欺骗了人们,使人民轻信和迷信,它把神圣的崇拜流于空洞的仪式过场。它还坏在排外和暴虐,使人民嗜血不宽容,结果它的成员只是在呼吸着火和虐杀,当他们杀死任何不接受他们神氏的人时,却相信那是神圣的行为。这样的民族天然地和外族处于战争状态,这对其国家安全极端有害。  还有一种是人的宗教,或说基督教-不是今天的基督教,而是福音书中的那种,那是极为不同的。通过这种神圣而精诚的宗教,人类同属于同一上帝的孩子并由此彼此成为兄弟,由此结成的社会超越了生死的间隔。 

但是这种宗教,不和政体发生特别的关联,使法律只能从自身寻求力量而不为法律提供新的力量,于是乎,特定社会的纽带之一很难起什么效用。更糟的是,它引导民心淡默出世而不是把民心凝聚在国家政权上。恐怕没有什么比这更违背社会精神了。 

有人告诉我们说真正的基督徒人民会形成可想象出来的最完美的社会。在这一假说里我只看到一个巨大的困难:真正的基督徒社会不会是人的社会。 

我甚至还要说,这一假想中的社会,即便拥有那样的完美,它不会强大,亦不会长久。它的完美使社会失去凝聚,正是它这种完美成为它毁灭性的缺陷。 

每个人都履行他的责任;人民会奉公守法,统治者会公正节制,官员会诚实廉洁,士兵会勇敢地蔑视死亡,不会有虚荣和奢侈。所有这一切都令人崇敬,但让我们再深看一层。 

基督教是一种完全精神上的宗教,关心的只是天堂的事情: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祖国的。他履行他的责任义务,这是不错的,只不过这是出于深深的冷淡而毫不介意关注自己努力的成败。只要他无需自责,他根本不管从此发生的一切是好还是坏。如果国家兴旺,他也不敢去分享公众的快乐,害怕他的国家的光荣会使自己过分骄傲;如果国家没落了,他还是会祝福那毁灭了他国家的上帝的手。 

如果在我们的假想社会中要保持和平及和谐,所有公民就必须要无一例外地成为同等的好的基督徒。但如果不幸其中有一个野心家,一个伪善者-比如,一个卡特莱恩或克隆威尔-他定会借助利用他虔诚的同胞,因为他们的基督徒的纯洁不许他们怀疑他人的邪恶。一旦他发现某种计谋来欺骗同胞并攫取一部分公权力,他就成了要人名流,这可是上帝的意志他必须得到尊敬;很快他成为大权独揽的人,这可是上帝的意志他必须得到服从;如果他滥用这一权力,这可是上帝的意志他要成为对其孩子们的惩罚。公民不会愿意去做任何尝试来驱逐篡权者:那需要扰乱公共和平、使用暴力、和流血,所有这些都不容于基督精神的温顺。毕竟,在眼泪中是自由还是奴役有什么相干呢?最关键的是上天堂,听天由命是达此目的的最确定的方法。 

如果对外战争暴发,公民们会准备好走上前线,谁也不会想到逃跑。他履行他的义务,但没有任何夺取胜利的热情;他只知道如何死亡,而不是如何征服。输赢对他有什么相干?命运不是比他们更知道什么对他们最好吗?想象一下一个骄傲、激情、精神焕发的敌人面对他们的坚韧克已时所占有的优势!让他们面对一个对国家和光荣充满了热爱的仁厚的人民;假设你的基督徒共和国在和斯巴达或罗马一战:虔诚的基督徒不是被鞭打、钉十字架,或不明所以就命陨魂飞,就是在他们敌人的轻蔑下成为奴隶。法比乌斯(Fabius)的战士们有一个誓言,我发现非常好:他们不是发誓征服或死亡,而是誓言要光荣地归来,他们也总是如其所愿。基督徒永远也不敢如此发誓,他们会觉得这是在试探上帝。 

但是,我错谈了基督徒共和国:这两个字是互不相容的。基督徒宣传的是服从依赖。其精神太对暴君的胃口,他们总是对此善加利用。真正的基督徒是造出来当奴隶的;他们知道这一点但并不在乎;这个短暂的生命在他们眼里有着太少的价值。 

有人告诉我们,基督徒的军队非常优秀,我否认这一点。就让他们找出一个基督徒军队给我看看。从我这方面看,我看不出会有什么基督徒军队。有人可以例举十字军来反驳我。我不为十字军的活力争论,我只想指出他们远不是基督徒军队,而是教士们的士兵和教堂的公民;他们为了他们的精神上的家园而战,虽然这一家园在某些方面只是他们暂时的栖息所。正确的讲,这起源于异神教;因为福音书并没有建立民族宗教,在基督徒中任何圣战都是不可能的。 

在异教帝王手下,基督徒士兵是勇敢的;所有基督徒作家都这样写到,我也相信他们:这只是在异教徒军队中互相争夺荣誉。一旦帝王成为基督徒后这种竞争也就烟消云散,当十字架驱走了鹰,罗马的所有活力也都消失了。 

但让我们先不做这些政治上的考虑,而回到权利的角度以在此重要的问题上建立起我们的基本准则。社会公约给予的主权者对臣民的权利不能超出公共用途的范畴【原注5】,如我已说过的那样。因此,只有当臣民的观点对社会有其重要,他们才应在观念上对主权者负责。对国家而言让每个公民都有一个宗教以使其热爱自己责任是相当重要的;但是,除了有关道德及对所有教友都有效的对他人的责任外,这种宗教的教义和国家及成员都不相关。在此之外,每个人可以拥有他选择的任何观念,主权者无权知道这些观念的内容。主权者对另一个世界没有司法评判;于是,无论臣民在下一个世界中的命运如何,都与主权者无关,只要他们是这一世界上的良好公民。 

因此,有一个纯粹的公民的信仰,其内容要由主权者决定,它并非作为宗教的精确教义,而是作为易于接近的社交情感,没有此社会性的情感,不可能有好的公民或忠诚的臣民【原注6】。虽然不能强制任何人去相信,主权者可以从国家中驱逐任何不信此信仰的人;它并不是为了其不虔诚而驱逐他,而是因为他是反社会的动物,不能真诚地热爱法律正义,不能在需要的时候为其责任奉献生命。如有人在公开场合承认那些信仰之后,而行动间好象他从不相信它们,他应该被处死;他犯了所有罪行之首恶:在法律面前谎言忠诚。 

公民宗教的教义应该简单,条目很少,用词准确而不必任何解释或注释。一个强大、智慧、慈善、高瞻远瞩和深思熟虑的神的存在,来世的生命,正直之人的幸福,邪恶之人的惩罚,社会契约和法律的神圣-这些是正面的教义。至于负面的教义,我只把它们局限在一点:不应该有任何不宽容,我们把这些不宽容从各种宗教中排除出去。 

依我的理念,把公民的不宽容区别于宗教的不宽容的看法是错误的。这两种不宽容是不可分割的。一个人不可能和一个他认为被诅咒的人民和平相处;爱他们就是在恨惩罚他们的上帝;他们只能或是被救赎或是被折磨。不论何时,当宗教的不宽容为人接受,它必然地要产生某种社会结果【原注7】,而此一结果一旦产生,主权者也就不成为主权者,哪怕是在暂时的统治下。从那时起,教士们是真正的主子,而国王只是其仆役。 

既然不再有,也不能再有排他的民族宗教,只要其教义中没有任何违背公民的责任,所有能够彼此宽容的宗教就都必须被人容纳。但是,如果任何人敢说,“除了教堂外,世上没有救赎。”他应该被从国家中驱逐出去,除非国家就是教堂而统治者就是教宗。这种教条只有在神权政府下才是好的;在任何其他政府下,它是致命的。传说的亨利四世拥抱罗马宗教的原因应该使它为任何诚实的人所抛弃,特别是那些还懂得思考的统治者。-------【原注1】'Nonne ea quae possidet Chamos deus tuus,tibi jure debentur?’这是拉丁文圣经原文。神父Carriere的法文译文,“你们难道不相信你们有权占有你们的神基抹所拥有的土地吗?”我不知道希伯莱文的含义,但我发现在拉丁文圣经里,耶夫塔正面地承认了神基抹的权利,而法文译文弱化了这一承认,加入了拉丁文中没有的“据你的说法”。【原注2】非常明白,被称为“圣战”的Phocian战争并不是宗教战争。它的目的是惩罚亵渎行为,而不是征服非基督徒。【原注3】应该注意,教士不是由正式集会而是由教堂的共同信仰结成一体。共同信仰和逐出教会是教士们的社会公约,通过它他们总是使自己成为人民和国王的主人。由共同信仰而结合在一起的教士,哪怕他们来自地球的两极,彼此也是公民同胞。这一发明是一政治杰作。在异教祭司中从没有这样的东西,因此也从未形成教士集团的实体。【原注4】除其他文章之外,请参看葛罗休斯于1643年四月十一日给他兄弟的信,看看这个学者在De Cive中赞成和谴责的是什么。他偏于放任,似乎觉得霍布士书中的邪恶使他可以忽视其中好的部分,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胸怀。【原注5】'在共和国里,’Marquis d’Argenson说,'每一个人都完全自由,可以做不伤害他人的任何事。’这有一个不变的边界线,不可能再有更精确地描述了。我总是禁不住要援引这个手稿,作为对这个远见卓实、德高望众的智者的怀念,他虽然是国家大臣,却保持着公民真正的心灵,对他祖国的政府有着公正成熟的观点。【原注6】在为卡特莱恩诉求时,凯撒试图建立灵魂道德的教义;而Cato和西塞罗根本就不想费时纠缠哲学问题而回绝了凯撒;他们简单地表示凯撒的发言象一个不良公民,他正拭图推动一个于国家有害的教义。正是这个问题,而不是神学问题,元老院不得不通过它的裁决。【原注7】举例讲,婚姻是一个公民约法,没有其对公民的效果社会根本不会存在。任何不宽容的宗教都必然会篡夺攫取进行婚礼的权力,让我们假定某一教士成功地使自己独揽了此一大权。结果非常明白,通过在司法上推行教堂的权威,它就破坏统治者的权威,一旦这一切成真,统治者将只能拥有教士愿意提供的那些臣民。如果教堂可根据人们是否相信某一教义、是否接受某一仪式、是否虔诚来接受或拒绝婚礼的进行,难道还不清楚如果教士谨慎行事并坚持到底,它最后就会获得对下述的完全控制:继承、公职、公民、甚至于没有法律常规就不能存在的国家本身?但有人会说,对这种滥权可以申诉,可以对教堂传唤,训令,甚至其财产的剥夺。多么可怜!我不会说什么勇气,教士只要有一丝的常识,它就会毫不抵抗而继续进行它自己的事务;它会平静地接受所有申诉、传唤、训令和剥夺,最后它会重新恢复其所有权力。在我看来,当一个人确定能够得到全部时,放弃一部分并不是什么巨大牺牲。 

 

《社会契约论》第四册第九章 

结语 

在奠定了政治权利的真正原则,并把国家置于其基础上之后,我可能还会继续用其外交关系来支持这些理论,这将包括国家法律、商业、战争和征服的权利、公共法律、联盟、谈判、条约、等等。但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超出我视野的巨大的新课题;我不得不把我的眼睛限制在我能接近的事务上。 


若干名词的英汉对照 

sovereign主权者 君主   sovereignty主权 sovereignpower主权权力sovereign authority主权权威general will一般意志 prince统治者 democracy(直接)民主制 aristocracy贵族制  monarchy君主(立宪)制 despotism专制政府 despot专制的君主【译注】 

General Will在中文翻译里有其他多种翻法。有人翻成“总意志”和“公共意志”。“公共意志”比较接近原文含义。但General在原文中是相对于Particular,故有现在的“一般意志”的翻法;但有时,原文也对应于Individual。有必要指出一般意志和后来黑格尔神化了的国家意志有极大的不同。 

Sovereign翻译为主权者。其他的翻译有用“人民主权”的。 

Prince本可翻译成王国,但在上下文中把它意译成统治者,以免读者对用词的理解过分生疏。

 

历时三个多月,我终于把《社会契约论》全本翻译完成,作为中译电子版奉献给热心的读者。翻译是对比参考了市面上的Bair和Cole两种英文译本基础上完成的。作为一个理科学者来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著,其中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第一遍翻译后进行的反复较读中,我时时为我词句的误用而汗颜。我相信这样的错误一定还有不少,欢迎读者热心指正。 

我第一次看《社会契约论》完全是出于偶然。那是在1985年我在北大时,常喜欢练习英文速读。而读本往往是图书馆中名片最多的古典英文译作。我记得非常清楚,《卢梭政论集》是我的英文速读读本中的第三本。我被它平易的语言和对政体的深刻论述深深地震撼了。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契约论》第一、三册的内容。 

翻译《社会契约论》起因于中文讨论组ACT中关于民主法制政体权利等的永久性的争论话题。我发现很多网友完全是自己定义、自己论述、自己批判,诸如,我说了算=民主,邓爷有枪=法律,有了金钱=有了民主,吃饭=人权,我批你而你不能反驳=民主权利,不一而足。我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概念的混乱,但我深信一点,如果国人如此的理念荒谬,那我们民族就很难有所成就。 

历史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而不是随机的事件堆积。西方民主今天发达的基础,既有其早期残酷的资本原始积累,还有其发达的公民社会的根底,在理念上更有以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为代表的理性启蒙。就是以社会主义运动而言,它是从卢梭到康德到黑格尔再到马克思的一个结果。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的惨重失败和对中国人民造成的远比东欧苏联为巨的深重灾难(三年人祸和十年文革等),不能仅仅归罪于马克思社会政治理论的不足,而更多的归罪于国人跳过了历史长链中必须的多个环节。对于民主运动在中国的发展,我也持同一看法。没有理念的更新,产生的永远是暴政。期望主子的民族有的只能是枷锁。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社会契约论》的原因。要理解西方的今天,你就要研究它的昨天、前天。历史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



伏尔泰











*.伏尔泰(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伏尔泰, 本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1778年),伏尔泰是他的笔名。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史学家。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旗手,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形而上学论》,《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


人物生平

家庭背景

伏尔泰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是家里五个孩子

当中最年幼的孩子(最后只有三个孩子存活下来)。父亲弗朗索瓦?阿鲁埃是一位法律公证人,后任审计院司务。母亲玛莉?玛格丽特?杜马来自普瓦图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伏尔泰先后在巴黎耶稣会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


成长经历

在高中时代,伏尔泰便掌握了拉丁文和希腊文,后来更通晓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英语。1711年至1713年间他攻读法律。投身文学之前,伏尔泰还为法国驻荷兰大使当过秘书,并与一名法国女子堕入爱河。两人私奔的计划被伏尔泰的父亲发现,被迫回国。

1715年,伏尔泰因写诗讽刺当时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被流放到苏里。


创作经历

1717年,他因写讽刺诗影射宫廷的淫乱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了11个月。在狱中,伏尔泰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剧本,关于路易十五的摄政,菲利普二世(奥尔良公爵)的悲剧《俄狄浦斯王》(?dipe)。在这部作品中,他首次使用了“伏尔泰”作为笔名,这名字来自他法国南部故乡一座城堡的名字。1718年秋,《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轰动,伏尔泰赢得了“法兰西最优秀诗人”的桂冠。

1726年,伏尔泰又遭贵族德·罗昂的污辱并遭诬告,又一次被投入巴士底狱达一年。出狱后,伏尔泰被驱逐出境,流亡英国。

1726年-1728年,伏尔泰在英国流亡是他人生的一个新时期。他在英国居住3年期间,详细考察了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和当地的社会习俗,深入研究了英国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和牛顿的物理学新成果,形成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主张和自然神论的哲学观点。《哲学通信》就是他在英国的观感和心得的总结,也是他第一部哲学和政治学的专著。 

1729年,因得到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默许,伏尔泰回到法国。以后一些年他陆续完成和发表了悲剧《布鲁特》、《扎伊尔》、以及历史著作《查理十二史》等。

1734年,伏尔泰正式发表了《哲学通信》 ,宣扬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 成就,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书信集出版后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情妇夏特莱侯爵夫人在西雷村的庄园,隐居15年。这期间他一度被宫廷任命为史官,并分别于1743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46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隐居生活使得伏尔泰的才能得到发挥,他写下许多史诗、悲剧及历史、哲学著作。如哲学和科学著作《形而上学》、《牛顿哲学原理》,戏剧《凯撒之死》、《穆罕默德》、《放荡的儿子》、《海罗普》,哲理小说《查第格》等。这些作品的发表使得伏尔泰获得了巨大声誉。

1749年,夏特莱侯爵夫人因难产逝世。伏尔泰短暂地回到巴黎。

1750年,伏尔泰应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邀请到柏林,得到宫廷文学侍从的职位待遇。 

1753年,伏尔泰与另一位国王赏识的科学家莫佩尔蒂发生争执,伏尔泰写文章讽刺莫佩尔蒂的荒谬论文。但后者得到国王的支持。这一事件导致了伏尔泰与国王关系的破裂,并促使他离开普鲁士。他在居留柏林时期最重要的出版著作是《路易十四的世纪》(LE SIECLE DE LOUIS XIV)。

离开普鲁士后,伏尔泰在法国和瑞士边境上一个叫凡尔纳的地方置购房产定居下来。此后他全心投入到火热的启蒙运动中。一方面他用化名写作和印发了大量小册子,抨击天主教会和新教的宗教迫害专制政府草菅人命等罪行;另一方面他支持年轻一代的启蒙思想家特别是百科全书派的斗争,积极为他们撰写条目,《哲学辞典》就是他为《百科全书》所写的哲学条目的汇编。同时,除了继续创作戏剧作品外,他还完成了《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罗斯》、《议会史》等历史著作和《老实人》、《天真汉》等哲理小说。伏尔泰的不倦斗争,推动了启蒙运动的发展,他本人也被人们尊称为“凡尔纳教长”。


与世长辞

1778年2月10日,当84岁的伏尔泰回到阔别29年的巴黎时,他受到了人民热烈的欢迎。这时是伏尔泰人生发展的最辉煌的顶点。不久,他便病倒了,于同年与世长辞。临终前,伏尔泰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嘱咐:把棺材一半埋在教堂里,一半埋在教堂外。意思是说,上帝让他上天堂,他就从教堂这边上天堂;上帝让他下地狱,他可以从棺材的另一头悄悄溜走。

伏尔泰的灵柩被巴黎人民永久地摆放在先贤祠中,人民亲切地称呼他为“精神王子”。伏尔泰是启蒙的斗士,一生为思想和言论自由而战,靠自己的笔过独立的生活。


主要思想

法社会学

伏尔泰是自然法学说的拥护者。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 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理性主义史学

伏尔泰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把对封建专制和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作为其理性主义史学的题中之意。

伏尔泰认为理性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认识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会。发扬理性,就是推动历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碍进步”。他认为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只有四个时代是理性彰显和值得赞美的时代:希腊时代艺术和科学的第一次繁荣;凯撒和奥古斯都的罗马时代;文艺复兴时期学问、科学和美术重新发展;路易十四时代,“人类理性已臻成熟”。至于其他时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蛮和迷信的统治之下。 

伏尔泰在对人的理性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性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断的种种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断。他断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自己的理性,推动社会繁荣。伏尔泰还否定了上帝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两部史著《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中,伏尔泰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虚伪、教士的凶残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热和不宽容造成的荒诞悲剧。“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性”。伏尔泰还扬起理性主义的大旗,猛烈抨击了包括作为神学时代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内的神意史观,肯定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把理性主义史学摆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政治主张

伏尔泰反对君主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他被广 泛传颂的一句话是(为后人杜撰,非伏尔泰本人所说[3] ):“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这句话代表了他对于言论自由的主张(伏尔泰并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句话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传记《伏尔泰的朋友们》中,为表达伏尔泰的观点整理杜撰出的)。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

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他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创作风格

伏尔泰的文学观点和趣味,基本上承袭了17世纪古典主义的余风,这主要表现在他的诗歌和悲剧创作上。他的史诗《亨利亚德》(1728年),以法国16世纪宗教战争为题材,写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内战中取得胜利后登基为王,颁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诗中的亨利四世被当做开明君主的榜样来歌颂。伏尔泰的哲理诗说理透彻,讽刺诗机智冷隽,有独到之处。

伏尔泰毕生主要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50多部剧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剧。他的文学作品中最有价值的是哲理小说。这是他开创的一种新体裁,用戏谑的笔调讲述荒诞不经的故事,影射和讽刺现实,阐明深刻的哲理。[4-5]   


社会影响

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时代。在当时众多的思想家中,伏尔泰是公认的领袖和导师。他博学多识,才华横溢,著述宏富,在戏剧、诗歌、小说、政论、历史和哲学诸多领域均有卓越贡献。他一生反对专制主义和封建特权,追求自由平等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并在最终导致法国大革命的舆论变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伏尔泰的影响不只限于法国,他的思想代表了整个启蒙运动的思想,启迪了民众的心智,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伏尔泰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泰斗和灵魂,被启蒙思想家们公认为导师。他漫长的一生几乎跨越了整个启蒙时代,他崇高的威望、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推动着法国启蒙运动的发展并使其影响扩展到整个欧洲。[6] 


名言警句

时间

最长的莫过于时间,因为它永远无穷尽,最短的也莫过于时间,因为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来不及完成。

事业

不是事业为了思想,而是思想为了事业。

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

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

思想

说出一个人真实的思想是人生极大的安慰。

思想像胡须,不成熟就不可能长出来。

思想寓于躯体,但尽管如此,身体最健壮的人不一定就是杰出的思想家。

幸福

一般而论,各个不相同的不幸造就幸福。因此,越是一次次不幸的频繁发生,就越是好事一桩。

读书

书读得越多而不加思考,你就会觉得你知道得很多。而当你读书并思考得更多的时候,你就会越清楚地看到,你知道得还很少。

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好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人生

没有所谓命运这个东西,一切无非是考验、惩罚或补偿。

教育

天赋的力量大于教育的力量。

成功

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到底,剑至死都不能离手。

劳动

劳动是快活的根源。

友谊

友谊是心灵的结合。

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真理

真理好比水果,只有熟透时才能采摘。

道德

美德与过恶,道德上的善与恶,都是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行为。在任何地点,在任何时代,为公益作出最大牺牲的人,都是人们称为最道德的人。

国家

人类第一个国王乃是一名成功的士兵,国家的功臣无需有荣耀的祖先。

理想

在理想的最美好世界中,一切都是为最美好的目的而设。

社会

我很清楚,人家已经“榨过桔子”了,现在必须设法保住“桔子皮”。为了自警,我准备编一本适用于国王的小词典。

爱情

爱情之中高尚的成分不亚于温柔的成分,使人向上的力量不亚于使人萎靡的力量,有时还能激发别的美德。

运动

生命在于运动。


启蒙时代著名人物

英国北美殖民地 

? 本杰明·富兰克林 ? 托马斯·杰斐逊 ? 詹姆斯·麦迪逊 ? 托马斯·潘恩

德国 

? 伊曼努尔·康德 ? 戈特霍尔德·埃夫莱姆·莱辛 ? 约翰·戈特弗里德·冯·赫尔德

? 歌德 ? 席勒 ? 摩西·门德尔松

英格兰 

? 爱德华·吉本 ? 塞缪尔·约翰逊 ?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

? 约翰·洛克 ? 艾萨克·牛顿 ? 托马斯·霍布斯

苏格兰 

? 约瑟夫·布拉克 ? 詹姆士·包斯威尔 ? 亚当·弗格森

? 大卫·休谟 ? 托马斯·里德 ? 亚当·斯密

法兰西 

? 孟德斯鸠 ? 弗朗索瓦·魁奈 ? 伏尔泰

? 布封 ? 让-雅克·卢梭 ? 德尼·狄德罗

? 爱尔维修 ? 让·勒朗·达朗贝尔 ? 霍尔巴赫

? 萨德 ? 孔多塞 ? 孔狄亚克

意大利 

? 凯撒·贝卡利亚 ? 安东尼奥·杰诺韦西 

西班牙 

? 加斯帕·梅尔乔·德?霍维利亚诺斯 ? 安东尼·乌略亚 

波兰 

? 伊格内修·克拉西茨基  

俄国 

? 米哈伊尔·瓦西里耶维奇·罗蒙诺索夫 


*.启蒙思想泰斗伏尔泰


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伟大的思想家,学识渊博、著述宏富,涉足哲学、政治、历史和文学艺术领域并且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他活跃一生,影响所及,极为深远。他始终是屹立于人类思想历史上的一座丰碑,而不是适逢其会、叱诧风云一时的人物。他的生平和思想展示了作为个体的人的精神面貌,也是当时法国社会文化的煎药图景。他的生活内容丰富多彩,有骄奢淫逸、放荡不羁、情网缠身、缠绵悱恻、激情起伏、喜怒无常的一面,也有艰苦向学、奋笔疾书、阐发真理、仗义疏财、扶助弱幼的另一面。人创造社会与历史,社会与历史也塑造人。像伏尔泰这样的个人就是在当时社会、历史的背景下涌现出来的。降临于这个世界以后,他又以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推动社会、历史前进。伏尔泰早已长眠于九泉之下,他的英灵似乎仍在尘世徘徊,他呼喊自由平等的声音依然在人间回荡


伏尔泰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自小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父亲是法律公证人,希望他将来做个法官,但他对文学发生兴趣,后来成了一名文人。

 

伏尔泰才思敏捷,一生多才多艺。他的作品以尖刻的语言和讽刺的笔调而闻名。他说:“笑,可以战胜一切。这是最有力的武器。”他曾因辛辣地讽刺封建专制主义而两度被投入巴士底狱。他的书被列为禁书,他本人多次被逐出国门。1725年他被迫流亡英国,对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研究英国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研究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和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

 

伏尔泰经历了路易十四、十五、十六三个封建王朝的统治,目睹了封建专制主义由盛转衰,亦亲身感受到了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腐朽和反动。他深刻地预见到革命必然到来,他对朋友说:“我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正在撤下革命的种子,尽管我自己未必成为革命的见证人,但它是必然要到来的。”

 

伏尔泰写过大量文学作品,其中著名的有史诗《亨利亚德》、《奥尔良少女》,悲剧《欧第伯》、喜剧《放荡的儿子》,哲理小说《老实人》。他又写过不少历史著作,如《路易十四时代》、《论各民族的风俗与精神》等。在哲学方面,他的代表作有《哲学辞典》、《形而上学论》、《牛顿哲学原理》等著作,其中最有影响的一本书是《哲学通信》被人称为“投向旧制度的第一颗炸弹。 ”

 

伏尔泰非凡的才智,锐利的思想以及他对黑暗的封建专制主义所作的揭露,使他在人民中间享有崇高的声望。统治者也念利用他。路易十五请他当过宫廷史官,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把他待为上宾,俄国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曾接见过也,但最终都由于他的叛逆思想而不欢而散。痛苦的经历使他决心不再与任何君王往来。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不过伏尔泰并不是一个无神论者,而县一个自然神论者。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在哲学上,他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肯定认识采源于感觉经验,但他又认为神是宇宙的“第一推动者”,他对劳动人民是十分鄙视的,认为他们只能干粗活,不能思考,说“当庶民都思考时,那一切都完了”。

 

伏尔泰作为资产阶级思想家,在他的各个方面都有局限性,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在他的身上也深深地打上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和阶级的烙印。不过他在反封建的启蒙运动中作出的巨大的贡献,还是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

 

伏尔泰的文学观点和趣味,基本上承袭17世纪古典主义的余风,主要表现在诗歌和悲剧创作上。他的史诗《亨利亚德》(1728)以法国16世纪宗教战争为题材,写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内战中取得胜利后登基为王,颁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诗中的亨利四世被当做开明君主的榜样来歌颂。伏尔泰的哲理诗说理透彻,讽刺诗机智冷隽,有独到之处。伏尔泰毕生主要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50多部剧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剧。伏尔泰的文学作品中最有价值的是哲理小说。这是他开创的一种新体裁,用戏谑的笔调讲述荒诞不经的故事,影射和讽刺现实,阐明深刻的哲理。

 

1726至1729年避居英国期间,潜心考察英国的政治制度、哲学和文艺,回国后发表《哲学书简》(又名《英国书简》, 1734),宣扬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成就,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书简出版后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女友爱特莱夫人在西雷村的庄园,隐居15年。

 

1746年并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伏尔泰抱着对开明君主的幻想,应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邀请,于1750年来到柏林。他本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弗里德里希二世却把他当文学侍从看待。痛苦的经历使他决心不再与任何君王往来。

这一时期他接近年轻一代的启蒙思想家,为《百科全书》撰稿,文稿后来收入他的《哲学词典》(1764)一书。

 

1753年他离开柏林,寄居瑞士。

1760年起定居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奈庄园,与欧洲各国人士保持频繁的通信联系,并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撰写大量小册子,揭露宗教迫害和专制政体下司法部门的黑暗。

 

其间,法国发生宗教上的派性斗争,造成大批逃亡者。伏尔泰在自己的庄园内,先后收留过上百户难民。他还多次打抱不平,替穷苦人伸张正义,平反冤案。影响最大的一次,莫过于卡拉事件。

 

1761年10月13日,图卢兹市菲拉蒂埃街的一个住家发生了一场可怕的悲剧。这家的主人让·卡拉是颇受人尊敬的胡格诺派(新教的加尔文派)的商人。

 

当天深夜,让·卡拉发现长子马克—安东尼在店铺悬梁自尽,一时全家慌了手脚,母亲失声痛哭,惊动四邻。突然,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说道:“马克—安东尼是被他父母杀死的,因为他选择了天主教。”天主教与新教经历了16世纪的宗教战争,至今已有两百多年,但对立依然十分尖锐。

 

图卢兹一位法官(注意:是法官,不是教会)闻讯赶来,一不调查,二不审讯,甚至连现场也没看上一眼,便将“谋杀”事件那天晚上在家的人全部拘捕归案。

 

马克—安东尼为什么自杀?(既未调查清楚,怎敢说他就是自杀?)原来,这位28岁的青年曾学过法律,一心想当律师,但因无法弄到天主教徒的证明书,被迫从事商业。他想从父亲那儿得到一笔钱作生意,遭父亲拒绝,失望之余,天天上咖啡馆借酒浇愁,后因债务缠身,更觉前途渺茫,一念之差便寻了短见。

 

头发斑白、年近古稀的老人怎能吊死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上文既说他是自杀,这里又为何要怀疑是他杀?)“谋杀”之罪显然难以成立。检察官(不是教会)迪库大义凛然,出庭替老卡拉辩护,却被停职三个月。律师(不是教会)絮德尔想阐明事实真相,但陷入狂热兴奋中的法官(不是教会)却不屑一听,反倒认为这位律师无能。审判长(不是教会)滥施权力,逼迫卡拉供出同谋,卡拉义正辞严,断然地说:“既然没有犯罪,何来同谋?”


1762年3月10日,法庭不顾一切无罪的证据,粗暴地判决卡拉车裂之刑。临刑前,老卡拉(新教徒)悲愤地说:“我已经说明真相,我死得无辜……”

 

事发不久,伏尔泰便听到各种传闻。他对教会(上文一直说的是法官、法院,怎么突然出现了教会?)历来持怀疑态度,认为无论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是无耻之徒。(那他还为何为新教徒辩护?卡拉是新教徒)

 

卡拉老汉的悲惨遭遇,激起了他对教会(是教会审理这个案件吗?)和司法当局的无比愤慨,他决心为维护人的尊严、为争取信仰自由而奋斗。(这个案件涉及到信仰自由了吗?)

 

他通过各种渠道,沉着冷静地亲自调查和搜集证据,并将被流放到日内瓦的卡拉的两个儿子召到费尔奈,根据他们两人提供的详情和从过往旅客中听到的反映加以比较,从而对整个事件作出个人的判断。其间,他发表了卡拉两兄弟的口供,写了揭露这起惨无人道的冤案的小册子,并为卡拉太太提供一切费用,把她接到巴黎,以引起舆论的注意。1763年2月3日,伏尔泰亲自写了上诉书,作出“我敢肯定这家人无辜”的结论。3月7日,枢密院下令重审此案,蒙受不白之冤的卡拉老汉及其一家终于得到昭雪。

 

思想观点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不过伏尔泰并不是一个无神论者,而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奈德(Knight, Walter B.)说道:有一天,伏尔泰对朋友说:“基督教是由十二个无知的渔夫所创立,我要向世界证明,一个法国人便足以将之摧毁。”他积极推行此一任务,公开嘲笑艾萨克 牛顿(Sir Isaac Newton)。有一天,牛顿根据但以理书十二章4节和那鸿书二章4节作出一个预言:“有朝一日,人类将能够以每小时 40 英里的速度前进。”伏尔泰回应:“你看,基督教可以让聪明如牛顿这样的人变得如此的愚笨。他难道不知道如果一个人以每小时 40 英里的速度前进,他将会窒息,而他的心脏会停止跳动吗?”

 

伏尔泰死后二十五年,他的家宅被日内瓦圣经公会买下,作储藏圣经之用,而他的印刷机还被人用来印刷出大量圣经。” 

他的护士看到伏尔泰死前的挣扎,说:“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一个不信神者死亡。”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他在哲学上信奉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的经验论。

 

在哲学上,他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肯定认识采源于感觉经验,但他又认为神是宇宙的“第一推动者”。他对劳动人民是十分鄙视的,认为他们只能干粗活,不能思考,说“当庶民都思考时,那一切都完了”。

伏尔泰在反封建的启蒙运动中作出的巨大的贡献,是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


伏尔泰时代


伟人除了是他自己,还常常影响到其他人;除了影响到其他人,还往往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在法国人心目中,路易十四和伏尔泰就是这个的伟人,所以他们常常把十七世纪称为“路易十四的世纪”,十八世纪称为“伏尔泰的世纪”。伏尔泰曾撰名作《路易十四时代》,就是描写那个世纪的。威尔·杜兰则步其后尘,亦撰成巨著《伏尔泰时代》,描写伏尔泰及其时代的西方文明……


伏尔泰之能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不仅在于他是当时欧洲启蒙运动之领袖与泰斗,不仅在于他兼哲学家、史学家、诗人、剧作家、小说家、讽刺天才等等于一身,不仅在于他是作品超过三万页的极有天赋的多产作家,而且还在于,或曰根本上是在于他对自己之成为时代的象征具有极明确的意识,他有豪言曰:“十七世纪是路易十四的世纪,十八世纪就是我伏尔泰的世纪!”“世上只有一个上帝,也只有我一个伏尔泰!”……

维克多·雨果以“极点”论伏尔泰:“伏尔泰生活的84年、处于君主制的极点和人革命黎明时期。他出生时,路易十四仍然在位;他去世时,路易十六已经登基。他的摇篮可以看作伟大朝代的最后一缕宝光,他的灵柩是那个地狱般的世界的第一丝微亮。”

伏尔泰把“欧洲发现中国文明”比之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在欧洲的君主以及那些使君主们富裕起来的巨商们看来,所有这些地理发现只有一个目的:找寻新的宝藏。哲学家们则在这些新发现中,看到了一个精神的和物质的新天地。……中国遵循最纯洁的道德教训时,欧洲正陷于谬误和腐化堕落之中。

建议以下人群阅读本书:历史学家、哲学家及文史爱好者,“启蒙时代”之研究家,法国文化之研究或爱好者,传记文学之研究家或爱好者,威尔·杜兰之研究家或爱好者,伏尔泰研究家或爱好者,大中学生……

本书源于威尔·杜兰名作《世界文明史》之第11卷《伏尔泰时代》。杜兰(will durant,18851981),美国著名史学家及哲学史家,一流的文明通俗作家,曾穷毕生之力,与夫人一起,撰成巨著《世界文明史》美国《纽约客》杂志以“公正无私”评本书:“杜兰夫妇表现出对这个时代敏锐的鉴赏力。

 

美国《纽约客》杂志以“公正无私”评本书:“杜兰夫妇表现出对这个时代敏锐的鉴赏力,同时,该书在处理对这个有争议的时代的各种争论时,非常恰当地做到了公正无私。”

美国《时代》周刊以“极有深度”评本书:“杜兰夫妇再次证明了他们的才华……他们的见解一针见血,极有深度,而这正是许多学术著作所缺乏的,无疑他们是最棒的两位。”

《图书馆杂志》以“高潮迭起”评本书:“他的叙述高潮迭起,戏剧性强,他的风格流畅而富有机智。”


伏尔泰所在的时代背景以及思想主张与影响


(1)伏尔泰所在的时代是封建制度走上下坡,新兴资本主义阶级要求更多利益的时代.随着路易十四年代全胜的封建统治的结束,法国的各个阶级的矛盾逐渐激化,第一等级挤压第二等级,第三等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宗教的压迫与不宽容,让-卡拉斯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事件的发生.虽然表面上还是平和,但是革命的风雨已经有了现行之势.

(2)伏尔泰的思想主张:

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只脚的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的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

信奉自然神论,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

主张开明君主制.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

哲学上为经验派:他在哲学上信奉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的经验论.他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肯定认识采源于感觉经验,但他又认为神是宇宙的“第一推动者”.

当然伏尔泰的思想也有局限性,比如他认为劳动人民不能思考.

(3)影响:

伏尔泰是启蒙运动的领袖,百科全书派的代表人物.他宣传理性,倡导自由与平等,为大革命的到来铺垫了思想条件.路易十六有言,伏尔泰和卢梭亡了法国,就是说明两人的思想在推动大革命中的作用.


伏尔泰的思想实质是天赋人权.

他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这些都是其信奉天赋人权的解释.

如果是做研究的话,你需要分析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欧洲大陆的变革瓶颈时期)、他的作品及语录,最后还有同时代人对他的评价.

伏尔泰(1694—1778)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倡导人和巨擘.伏尔泰生活的年代,法国完全被天主教会所控制,教会不仅是封建专制统治的精神支柱,而且不断地压制并迫害新教徒.同时,旧教之中又分许多不同的教派,彼此争吵不休,相互迫害.面对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实,伏尔泰毕生致力于揭露和打击黑暗的封建制度特别是宗教统治,写下了许多作品,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正如雨果所指出的,伏尔泰的名字所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整一个时代.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只脚的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的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不过伏尔泰并不是一个无神论者,而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他在哲学上信奉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的经验论.

在哲学上,他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肯定认识采源于感觉经验,但他又认为神是宇宙的“第一推动者”.他对劳动人民是十分鄙视的,认为他们只能干粗活,不能思考,说“当庶民都思考时,那一切都完了”.

伏尔泰在反封建的启蒙运动中作出的巨大的贡献,是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又译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人物生平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1707年,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09年,第一次在巴黎游历。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孟德斯鸠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孟德斯鸠辞去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28 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它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孟德斯鸠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孟德斯鸠是一名自然神论者。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1750年,为《论法的精神》辩护,回击批评。

1755年,孟德斯鸠于旅途中染病,去世。


个人著作

《波斯人通信集》(Lettres Persanes,1721年) 也被翻译成《波斯人信札》。

《论罗马盛衰的原因》(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政治观点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孟德斯鸠突破“神授君权”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孟德斯鸠公开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保养者”,但又认为世界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变自然规律,它的活动同样要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孟德斯鸠在自然神论外衣的掩盖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会和僧侣的无耻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观对人类社会的危害,猛烈抨击了宗教裁判所迫害异教徒的残暴行为,提出了各种宗教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睦相处、互不干扰、互相尊敬的主张。

孟德斯鸠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历史的命运归根结底要以个别政治活动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孟德斯鸠特别强调地理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孟德斯鸠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却具有反宗教神学的性质,它企图证明: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决定的。

孟德斯鸠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以“开明君主”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宪制,用三权分立的办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剥夺君主及其政府干预司法事务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孟德斯鸠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影响综述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时代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理论的形成作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对孟德斯鸠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孟德斯鸠激烈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由于孟德斯鸠是一位出身于贵族家庭的、法国18世纪上半叶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温和派代表,由于孟德斯鸠看不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所以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具有非常明显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孟德斯鸠一方面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同它进行妥协,提出君主立宪的主张。孟德斯鸠一方面对宗教僧侣主义进行了斗争,另一方面孟德斯鸠又不是个无神论者,而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孟德斯鸠虽然比其孟德斯鸠许多启蒙思想家更深刻地提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动力问题,可却不能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在社会观方面孟德斯鸠仍然是个唯心主义者。

正由于孟德斯鸠的思想具有这种两重性,所以在孟德斯鸠逝世以后,孟德斯鸠的思想在不同的社会阶级中间便很自然地引起了不同的反应和得到了不同的对待。一切反动阶级的代表人物和反动思想家,都总是力图利用孟德斯鸠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来为自己的反动政治目的服务。一切先进阶级的代表人物和先进思想家,则总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孟德斯鸠的思想遗产。孟德斯鸠们既充分肯定孟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反对天主教神学斗争中的伟大功绩,又指出它在这些斗争中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孟德斯鸠们既充分肯定孟在社会学研究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又指出它的社会学中的缺点和错误。

孟德思想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孟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批判,孟德斯鸠的自然法理论和孟德斯鸠有关自由、平等、私有制的论断等,曾对法国唯物主义者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人产生过重要影响,尽管孟德斯鸠们在许多方面都大大超过了自己的前辈。

孟的社会政治思想,尤其是孟德斯鸠的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谢林、黑格尔也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孟德斯鸠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不仅如此,孟德斯鸠还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孟德斯鸠因此,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为法国和欧洲提供了与以往不同的中国形象”。其说尽管在当时受到同时代的许多思想家的反对,随着时间的推移,则逐渐成为西方人看待中国的基本前提。18世纪是西方中国观发生根本变化的世纪,即从以“颂华”(sinophilie)占优转为以“贬华”(sinophobie)为主。此外,孟德斯鸠亦认为专制主义是亚洲各国的特点。(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后来被一些西方人接受并滥用。

孟德理论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孟德斯鸠的理论曾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尤其是孟德斯鸠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

当时的法国作家大多将遥远的中国描绘成乐土,独《论法的精神》中多对中华帝国的专制有批判。孟德斯鸠曾在鲁昂与一位滞留的中国海员交谈,本着严谨的态度得出了自己的认识。尽管孟德斯鸠的见解不免偏颇,但相对于同时代的人是较为接近事实的,也丰富了《论法的精神》的材料。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孟德斯鸠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人物评价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站在时代的前列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战斗了一生。孟德斯鸠的一生是一个战士的一生,他用自己犀利的文笔,机智而勇猛的抨击了腐朽反动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僧侣主义。孟德斯鸠的一生又是一个学者的一生。毕生孜孜不倦的探索着各个科学领域的许多问题,撰写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著作。


人物名言

独裁政治权势者的专制,对于民众福祉的危险性,比不上民主政治人民的冷漠。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

造化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我不干;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国的事情,我不干。

美必须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内心中更是如此。

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美德本身也需要限制。

奢侈总是跟随着淫乱,淫乱总是跟随着奢侈。

谦虚是不可缺少的品德。

啊!夸奖的话,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么乏味!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衡量真正的品德,是看孟德斯鸠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好习惯有四:准时,正确,恒心,迅速。缺少第一项,光阴会虚度;不具备第二项,错误百出;没有第三项,事情永远办不好;丢失第四项,遇上良机,都会白白错失。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导读


一、《论法的精神》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有人认为,《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这个评价丝毫不过分。不要说把书中所涉及到的各类关系讲得简明扼要,单单把这些不同的知识点有序地衔接起来,所需要的想象力和逻辑能力都是常人都无法企及的。 

 

二、孟德斯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鸠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诞生,显赫的家世、富裕的生活并没有让贵族身份的他成为庸碌之辈,更没有沦为享受之徒。相反,因自幼受过的良好教育,在19岁时,他就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25岁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27岁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并获男爵封号。这些头衔和荣誉足以让很多人一生炫耀,但他仍然没有止步。32岁时,他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用讽刺的笔调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的名著《波斯人信札》,开始了写作生涯。这种讽刺的笔调在《论法的精神》中也屡见不鲜。 

 

37岁时,他作出了一个令很多人惊讶甚至无法理解的决定,卖掉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继而漫游欧洲多国。这样的做法与他在书中论及法律与自由时所持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认为,“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42岁,他回到法国潜心著述,三年后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沉寂了十四年后,59岁的他发表了影响深远的《论法的精神》。66岁,重新踏上旅途的他因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鸠是一名对自己的时代有着深切关怀,对于自己的祖国有着深刻忧虑,对于自己的理想与理念有着执著坚持的贵族,还是一名有志于以笔为剑,以自己的创作划开暗夜的天空,为人世间带来理性光辉的启蒙思想家。所以他能够挂冠而去,全身心地投入到面向人类未来的思考与写作之中。正如达朗贝尔在“孟德斯鸠庭长先生颂词”中所言:“尽管他的官职相当重要,并且以其智慧和公正尽到了职责,但他依然觉得,他应该凭借自己的才能去从事另外一些工作,一个公民应该把他能够成就的一切全部奉献给国家和人类,若能以自己的著作给国家和人类以启示,他的贡献将会更大。” 

 

三、孟德斯鸠的成书背景和主要学术贡献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此前一年,海峡对岸的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这场革命意义重大,从宏观层面看,使英国建立起现代政治体制,也为世界范围内的政体转型提供了范式和样板;从微观层面看,对孟德斯鸠一生的著作和思想都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1789年,爆发了影响深远的“法国大革命”,这场革命的思想渊源来自启蒙思想家和他们的著作,其中就有孟氏的这本名著。 

 

他所处的时代正值法国封建专制最黑暗残酷的时期。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四、论法的精神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 

 

全书中译本共分上下两册,六卷,三十一章。主要内容可概括为: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至10章)。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11至13章)。③地理与政治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至19章)。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至25章)。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27至28章,30至31章)。⑥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这部著作的分权理论被美国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吸收。19世纪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部著作的影响。 

 

孟德斯鸠凭着自己在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上很深的造诣,用看似极随意的笔墨,围绕着法律的中心侃侃而谈,不知不觉地涉及了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诸多不同的领域,书中内容极为丰富,并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因此,他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阐述了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以及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之间的关系。 

 

五、孟德斯鸠对政体的观点和对专制的批判   

 

什么是专制主义?路易斯安那的蛮人想要果子的时候,就把果树从根部砍倒,然后采摘。这就是专制政体。 

 

在此书中,孟德斯鸠锋芒所指,火力最为集中的标靶莫过于“专制”二字。《论法的精神》第二章题为“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开篇就提出了三种政体的分类和概念,这是孟德斯鸠原创性的概念,区别于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三分法,孟德斯鸠认为“政体有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这是通过经验事实观察得出的结论,具体来说,“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一人依固定和确立的法单独执政的政体;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但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第14页)。从这种定义和表述中,孟德斯鸠对三种政体的评价和褒贬显而易见。在他看来,共和政体是指历史上的罗马或雅典,君主政体是指罗马帝国溃亡后的各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而专制政体就是指东方诸国,包括当时尚在“康乾盛世”中的大清帝国。“东方的君主们也是这样。在牢狱般的深宫里,太监把王子们侍候得胸无大志,精神萎靡,几乎与世隔绝。当他们被拽出来登上王位时惊愕不已。但是,当他们任命了一个宰相后,就在后宫里越发纵情声色,在一群死气沉沉的殿臣面前,他们喜怒无常,蠢举叠出,此时他们也许从来没有想到,当国王竟然如此容易。” 

 

孟德斯鸠在讲到政体之原则时指出,共和政体需要美德,君主政体需要荣宠,专制政体需要畏惧。在专制政体中,美德根本不需要,荣宠则是危险的。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无限权力全部交给受他委托的那些人。自认为不同凡响的人有可能在那里造反,因此,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扑灭野心于萌芽状态。这一段话,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中国法家思想中的“法、术、势”。的确,孟德斯鸠在书中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是一个以畏惧为原则的专制国家。”针对以往欧洲传教士对中华帝国的赞美———即认为中国政体的原则兼容畏惧、荣宠和美德为一体,他坚定地予以驳斥:“对于一个如果不使用棍棒,人民便什么也不干的国家而言,我不明白他们所说的荣宠是什么”。这种论断与之前伏尔泰等对中华帝国的赞美大相径庭,因此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 

 

“美德、谨慎和警觉都是中国之必需,而每个朝代建立之初确实也都具备,但到了倾覆前夜就都不复存在了。开国皇帝饱经戎马倥偬之劳顿,终于把一个沉溺于淫乐的皇朝推翻,当然会珍惜美德,惧怕奢华,因为,他们对美德的效用和奢华的危害深有体会。可是,三四个皇帝之后,继任者们渐渐陷于腐化、奢侈、懒散和逸乐之中,幽闭深宫,精神萎靡,寿命缩短,皇室衰微,大臣擅权,宦官得宠,登上御座的尽是幼童。皇宫于是成了国家之敌,宫廷里一大群游手好闲之徒把辛勤劳作的人民搞得倾家荡产。篡位者把皇帝杀死或是赶下台,自己另立新朝。到了第三四代,新朝的皇帝又把自己幽闭在宫中。” 

 

书中的有些说法似乎仍不太过时,例如“中国立法者以天下太平为治国的主要目标。在他们看来,俯首听命是维持天下太平的有效手段”。 

 

六、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

 

《论法的精神》中有很多名言: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他应该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想要去做的事。

“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第165-166页)。” 

“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担心君主或议会可能会制定一些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 

“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司法权如果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将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司法权如果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由同一个人,或由权贵、贵族或平民组成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国家决议的权力以及裁决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这些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语,这些话语是那个时代划破夜空的闪电,也是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先声。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也是一个分水岭式的时代。自此以后,对自由的追求和对权力的制约成为现代国家和现代政治最核心的理念,并最终落实于各国的宪法和政治制度之中。自由和权力这对格格不入的力量最终被收入法律的筐箧之时,就是天翻地覆的革命终结之日。 

 

孟德斯鸠在书中对“法”曾有若干定义,例如“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源于事务本性的必然关系”,“一般而言,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但是,对于究竟何为“法的精神”,书中并没有具体的答案。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法律与行政系 顾相伟  2013年4月12日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摘要: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是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赋予不同的机关。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这时期的进步思想是推动其后的政治革命的重要动力。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他的著作是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 孟德斯鸠及其《论法的精神》

1.1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背景

1.1.1 社会现实方面的时代背景

孟德斯鸠生活在法国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前半期,是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这时法国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很极端的,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到了十八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展开,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和专制主义愈加势不两立,革命时机才进一步成熟。这个历史形势给孟德斯鸠提出了反封建反暴政反教会的时代任务和思想主题,同时也规定了他的思想的“妥协的”、“温和的”、“谨慎的”性格。

1.1.2 思想方面的时代背景

第一是某些先驱哲学思想的存在,尤其是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和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第二是同时代的进步思想家的活动。这时期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的进步历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进步人士等,都先后出来抨击封建主义的腐败社会秩序,或提出新的初期资产阶级的社会理想。这些活动都是在专制主义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第三是作为人类近代史的开端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的传播。这个革命产生了新的社会形态,在那里取得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便自然地传播到毗邻的法国。这些情况都为孟德斯鸠的思想产生了特别显著的影响。

1.2 《论法的精神》的主要内容

1.2.1 关于政体分类的学说

《论法的精神》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对良好的政体极力褒扬,对专制政体和教会则作无情的抨击。孟德斯鸠又提出各种政体的原则或动力,尽管他的说法有显著的缺点,但是他的论说中有许多精辟的论断,同时他对专制政体和封建性罪恶进行猛烈的攻击,这对埋葬当时的封建主义和专制暴政,都是极有价值的。

1.2.2 分权说和君主立宪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颂扬英国的君主立宪,认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互相制衡,是公民自由的保障。这是孟德斯鸠脍炙人口的理论。

2 三权分立学说

2.1 提出三权分立的背景

三权分立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从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论(议事、行政、审判)到波里比阿发展这一思想,提出权力制衡的观点等都为“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而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则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理论来源。

英国是世界资本主义的摇篮,也是分权政体的故乡。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分权理论,对政体作了经典性的论述。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他极力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相互制约,并认为这是防止国家权力腐败、保障合理健康的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手段。

按照洛克的分权理论和制衡思想建立起来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使英国获得了迅速发展。这一套政治体制和权力体制及运行机制成为了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实践来源。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

2.2 三权分立的内容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鉴于此,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将它们分别赋予不同的机关。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在他看来,立法权属于议会,因为它代表着国家的一般意志,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行政权执行国家的意志,由君主或国王行使。因为行政部门需要行动迅速,所以应由一个人管理。司法权由法院行使。法院由人民阶层中选出的人员组成。孟德斯鸠强调,“其中任何两个权力都不能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关手中,否则自由便不复存在。如果三种权力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行使,那一切便都完了。”

三权不仅要分立,还要相互制衡。他指出,在某种意义上,制衡比分立更重要。具体而言,对立法机关的制约有:立法机关不得随意开会或闭会,由行政机构决定其开会的时间和期限。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有:它参加立法机关的讨论,对于立法机关的税收法案,只能表示同意。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权只通过否决权参与立法。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首脑的违法行为享有弹劾权。而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宪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享有监督权。对司法机关的限制有:让立法机关也掌握部分的司法权,贵族违法在贵族院受审,不受普通法院的传讯。

司法权的例外:第一,贵族不应该被传唤到国家的普通法院,而应该传唤到立法机关由贵族组成的那部分去受审。第二,国家的法官不过是法律的代言人,既不能缓和法律的威力,也不能缓和法律的严峻。第三,某个公民在公务上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而犯了普通法官所不能或不愿惩罚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人民所构成的众议院行使审判权。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还突出了法治原则。针对法国当时的政治弊端,孟德斯鸠希望法国实现理想的立宪君主制,君主、贵族和资产阶级各阶层都参与政事。他所开出的解救、改良社会的药方是三权分立,通过政治权力的划分,以一种权力牵制另一种权力,以一种力量和另一种力量相抗衡,在总体上防止过分扩张和专横地行使政府权力。这实际上是确定了法治原则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当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孟德斯鸠脱离不了他的历史身份,他所谓的“三权分立”不过是阶级分权和分工,这是孟德斯鸠及其学说的局限性。

2.3 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

第一,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以保障自由、民主、公正的社会秩序的政治理论,是自由民主观的完备理论形态。从西方政治学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有分权思想。洛克的国家权力理论在政治理论上是不完备的,在政治实践上是缺乏现实操作性的。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从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权利的目标出发,不仅明确界定了国家的三种最基本的权力,而且提出了三种权力的彼此制约的必要性和现实操作性。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成为自由民主观的完备的理论形态。

第二,孟德斯鸠关于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的理论,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成为相互的,最终成为一种完备的具有较强现实操作性的权力制约理论。孟德斯鸠给予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制约的权力,但在合法运用权力的范围之内,立法权和行政权又是彼此分离的,从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彼此分立和相互制约的理论成为一种完备的政治理论。孟德斯鸠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的理论,还是一种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的理论。人类政治实践的发展证明,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里,在建立君主立宪制度时,大多采用了孟德斯鸠的上述理论,在保障人民的自由、社会的公正和合理的国家权力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第三,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理论,曾经深刻地影响了雅各宾派执政时期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发展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建立。1789年8 月26日,法国通过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布:“没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思想,成为雅各宾派制定法国新宪法的重要原则和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理论,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建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美国的政治家们正是按照孟德斯鸿的政治理论建立了联邦制共和国。早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美国独立战争的领袖们不仅熟悉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而且极力主张在美国建立孟德斯鸠所主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联邦制共和国。孟德斯鸠认为,共和国的精神是和平与温厚。因此,美国的政治领袖们就高声宣布,美国联邦希望和平并遵循温厚的道路。

无论从政治理论的发展,还是从人类社会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来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政治理论,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现代化,都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它不仅对早期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且直至今天,仍对后期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孟德斯鸠以其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政治理论,为自己在政治理论领域树立了一座历史丰碑。

3 三权分立学说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借鉴意义

(1 )法治的要害是权力制约。当前我国的司法改革应加强对法院审判权力的制约。在审判方式上,国家权力完全个人(或小团体)化操作的方式,使审判的结果难免与法官的个人好恶相联系,因而常常导致许多荒唐的结果。因此审判权力需要制约,否则就会带来腐败。

(2 )权力制约的前提是分权。当前的司法改革应使检察院体制得到改革。孟德斯鸠认为,不分权就谈不上公民自由。考查我国当前的检察院体制可以看出,检察院集立案、侦查和起诉于一身,并且不受监督,这种司法制度中的权力不平衡是带来很多问题的症结,必然干扰法治建设。必须对检察院实行分权,取消检察院的立案、调查和起诉权集于一身的状况,这是保证案件侦查和起诉质量的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无论从政治理论的发展,还是从人类社会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来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政治理论,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现代化即防止政治权力的腐败、实现民主化,都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直接的借鉴意义。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思想,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让法院、人民代表大会、检察院更好地为保护人民权益服务。

参考文献

[1] [ 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 侯鸿勋。孟德斯鸠及其启蒙思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启蒙运动与社会变革

寒竹


一般说来,社会变革(包括革命)的发生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现实中的社会矛盾尖锐,而现有的社会结构和体制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制度性的变革来解决现实问题;第二个因素是对未来社会的理想构想,即以抽象观念的形式对未来社会进行构想,确立社会变革的方向和目标。这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如果社会现实没有存在众多的难以在既有体制下解决的问题,那么社会便不会有变革的动力和热情;同样,如果没有对未来社会的理想构建,即使在现实中问题重重,社会变革也难以提上议事日程,因为社会没有追求的未来目标。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变革与革命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社会变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先发国家的社会变革,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自身内部发展逻辑的变革;另一类是后发国家在先发国家的外部压力下发生的变革,这种变革通常以外部世界的先进经验来解决自身的内部矛盾。

与此相应,世界各国知识阶层对社会发展的构想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先发国家对社会发展的构想。由于先发国家的变革产生于社会自身的历史发展逻辑,变革主要是依靠在实践中的探索而缺乏理想样板,摸着石头过河成为常态,带有浓厚的经验总结性质。当先发国家的社会构想表现为一种启蒙运动时,更多表现为一种对社会变革的反省和沉思,英国是这一类国家的典型。

后发国家的变革产生于外部冲击和内部矛盾的双重压力下,外部世界的先进性和内部社会的落后性形成鲜明对比,所以,后发国家知识阶层的社会构想常常以先发国家的现成思想为主导,社会构想带有明显的启蒙大众的性质,即由少数知识精英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思想来照亮社会,唤起民众。由于这个原因,当后发国家的社会构想表现为启蒙运动时,常常成为革命前的政治动员。就世界范围而言,除了英美,其余国家在政治上都属于不同程度的后发国家。(美国虽然是一个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但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现代国家;中国虽然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但作为一个而现代国家,却只有几十年历史)


一、基于不同哲学思维方式的两种启蒙运动


在世界上近代史中,法国启蒙运动最具有典型意义。相对于已经发生了暴力革命和“光荣革命”的英国来说,法国在政治上实际上属于后发国家,其启蒙运动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法国画家欧仁·德拉克罗瓦创作《自由引导人民》,纪念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

第一,法国启蒙运动对未来社会的构想主要并非法国本土文化的原创,而是来自英国。

伏尔泰、孟德斯鸠都是英国制度的崇拜者和宣扬者,都深受英国政治理论的影响。卢梭的思想具有独创性,但他的社会契约论也是受到霍布斯和洛克的影响。就社会变革的理论而言,法国启蒙运动在政治上主要是在宣传、普及17世纪英国的思想。

第二,法国启蒙运动开启了社会变革中理性至上的先河,坚信人类可以凭借强大的理性绘制未来的蓝图。法国启蒙运动的政治思想来自英国,但在哲学上却并没有接受英国政治理论的哲学基础,英国的唯名论和洛克、贝克莱以来的经验论和不可知论从未在法国思想界成为主流。法国启蒙运动在思维方式上继承的是笛卡尔开创的唯理主义和决定论传统,并把这种理性至上和决定论发展为一种普世主义,自由、平等、博爱成了法国启蒙运动中最响亮的口号。以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形成了一种独断的机械唯物主义。从思想史的发展看,法国启蒙运动可以理解为一种英国思想在法国的嫁接,即以法国唯理论的哲学思维方式来宣传英国在经验论基础上产生的政治思想,把英国社会变革的经验总结理性化、神圣化、普世化,从方法论上走到了英国社会构想的反面。

第三,法国启蒙运动彻底否定传统和现实,成为革命前的政治动员。法国启蒙运动产生于波旁王朝末期,社会已经呈现出腐烂状态,各种矛盾尖锐复杂。由于这个大的现实背景,法国启蒙运动对传统采取了异常尖锐和激烈的否定态度。当时的启蒙学者对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教传统,都采取了异常尖锐和激烈的批评和否定,而僧侣和贵族恰恰是当时法国社会的两大支柱。从这个意义说,法国启蒙运动是大革命前的一场政治动员。大革命的爆发尽管有众多复杂的原因,但这场革命一旦爆发就被纳入了启蒙运动给社会提供的理论框架。

与具有革命前政治动员性质的法国启蒙运动不同,苏格兰的启蒙运动有两个重要的历史背景,第一,当苏格兰启蒙运动发生时,英国的暴力革命已经结束一百年,“光荣革命”也结束了几十年,而苏格兰在1706年又跟英格兰签署了签订《合并条约》 (Treaty of Union),从而成为英国的一部分。所以,苏格兰启蒙运动本身并不承担唤起大众起来革命的任务;

二,英国革命初期的暴力和克伦威尔的强权统治,特别是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革命恐怖和王权复辟,显示出寻求公平正义的政治革命可能出现与主观愿望相悖的弊端,以自由为诉求的革命有可能转变为自由的敌人。所以,苏格兰启蒙运动显得更加偏重于对思想者自身的反省和质疑,与作为革命前政治动员的法国启蒙运动有很大不同。

第一,与法国启蒙运动引进和宣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论不同,苏格兰启蒙运动秉承的是自身的传统。在语言和文化上,苏格兰是英国的一部分,英国的唯名论、经验论和不可知论传统都被18世纪的苏格兰学者所继承,并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休谟的哲学思想、斯密的经济学思想,在约翰.洛克那里和其他英国学者那里都能找到理论渊源。从这意义上说,苏格兰启蒙运动不是在移植某种思想上的舶来品,而是英国自身思想的逻辑发展。

第二,由于英国唯名论和经验论的传统,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几乎都对理性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对人类认识外部世界本质的能力和设计社会发展的能力持一种怀疑态度。这跟强调理性至上,相信社会设计的法国启蒙运动正好相反。

第三,由于经历了英国的革命,旁观了法国的革命,苏格兰启蒙运动具有一种强烈的保守主义色彩,大多数苏格兰思想家甚至拒绝自己的思想前辈如霍布斯和洛克的契约论,对国家的起源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持一种更为谨慎的不可知论。苏格兰启蒙运动秉承的一个基本信念是“非预期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根据这个信念,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符合某种主观行为的预期,社会的现实发展常常是与人类的主观意志相悖。这个思想的萌芽虽然在洛克那里已经有了,但一直到苏格兰的哈奇生、亚当· 斯密等人才形成了一种社会信念。哈耶克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出版的《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可以看到其思想深受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非预期后果”思想影响。

第四,由于十八世纪苏格兰的思想是革命后的沉思,这场思想运动对哲学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有着深刻的反省,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历史地位,而不像法国的革命动员理论那样简单化和浮躁。斯密对自由市场理论的贡献自不待言;而休谟把洛克不彻底的经验论和不可知论发挥到了新的极致,把德国的康德从独断论的沉睡中唤醒;苏格兰学派对历史学的贡献更是显而易见,休谟与亚当·弗格森试图从历史中解读出传统习俗的重要性,对英国保守主义文化形成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两种启蒙运动的不同影响


法国启蒙运动以后,有两个信条开始深入人心:一个是理性至上,人类可以凭借理性构造社会变革的蓝图;第二个信条是普世主义,先进国家的政治发展模式是可以普遍化为世界通则,这个思想给“输出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两个信条犹如双刃剑,既可能缩短后发国家的历史进程,也可能把后发国家带入动荡的灾难之中。

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震撼了整个世界,旧欧洲被法国精神所改变,许多国家虽然有过王朝复辟,但最终都不可避免地步入了现代社会的进程。可以这样说,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改变了整个世界的基本面貌,缩短了人类历史的进程,其历史意义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

但是,也正是法国启蒙运动,这场自以为是在照亮蒙昧社会启蒙运动的哲学基础和思维方式,暴露出一种理性的狂妄和自大,并且给现代乌托邦实验提供了思想基础。这种启蒙运动思维方式的危害在于,把人的理性看成是至上的、社会是需要知识精英来启蒙的、宗教等同于迷信、未来社会是可以设计和创造出来的等等,最终,这种欧洲大陆的启蒙运动催生了后来各种各样的乌托邦实验。

近代以来,西方的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浪漫主义都有人对启蒙运动进行过反思与批评。英国的埃德蒙·伯克认为法国的政治文人喜欢标榜,崇尚革新,固执狂热,热衷于以抽象的普遍概念来构造未来社会。法国人的托克维尔则把这场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中的狂暴行为联系在一起:“人们研究法国革命史就会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评论治国的抽象著作的同一精神进行的:即本着对普遍理论,对完整的立法体系和精确对称的法律的同一爱好;对现存事物的同样蔑视;对理论的同样信任;对于政治机构中独特精巧新颖的东西的同一兴致,遵照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改革结构,而不在枝节上修修补补的同一愿望而进行的。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大规模的革命”(《旧制度与大革命》)。二十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学者以赛亚·柏林写了一系列关于西方思想界反思和批评启蒙运动的书籍,比如《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1979年出版),《启蒙的三个批评者》(2000年出版),柏林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一些启蒙学者教条式的、排他性的坚持,反而使他们成为自由的敌人。

学术界把18世纪苏格兰的思想发展视为一种启蒙运动(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是1900年以后的事,其历史声誉远没有法国启蒙运动那样响亮,以至于人们谈到启蒙运动常常会不由自主想到法国启蒙运动。但纯粹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苏格兰启蒙学者都是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大家,其思想远较法国启蒙学者深刻。今天,人们讲功利主义,很难不提到哈奇生;讲哲学不能不提到休谟;讲经济学更是不能不提到斯密。美国哈佛大学于2010年4月发布了一项名为“社会科学难题”的征集计划,希望各个专业的社会科学家提出他们认为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2011年2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公布了最终选出的十大社会科学难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小群体何以能够在短时期内取得与其地位不成比例的成就?比如苏格兰的启蒙运动和佛罗伦萨的文艺复兴”。可见18世纪的苏格兰思想家在人类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但是,苏格兰启蒙学者对社会变革和革命的现实影响却远不如在思想界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法国启蒙学者中的大多数,除了卢梭以外,虽然都不算是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家,但却对社会变革和革命有着重大影响。十八世纪以后,几乎世界所有的社会变革,尤其是二十世纪的一系列革命都与法国启蒙运动有密切关系。

两国启蒙运动的影响力在现实中的巨大差别主要是因为构成这两场思想运动的历史背景和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有很大差别。苏格兰学者更像是书斋里的纯粹学者,休谟常常在爱丁堡郊外的小山上沉思默想,跟社会保持相当的距离;而法国启蒙学者更像是今天的公共知识分子,热衷于指点江山和干预社会。而对于渴望社会变革理论指导的国家来说,具有社会动员性和煽动性的法国启蒙思想更具吸引力。

首先,相比于革命后的英国来说,法国在政治上相当于是一个后发国家,所以,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有一个走在前面的榜样——英国,作为欧洲中心的法国如何通过启蒙而赶上英国是相当多法国人的愿望。所以,法国启蒙运动事实上承担了革命前政治动员的历史使命。今天,人们可以检讨法国启蒙运动和大革命的弊端,但无论怎样反思和批判,法国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把整个欧洲带入了现代国家的轨道,世界的面貌因此而改变这一基本事实还是难以否定的。落后国家模仿和移植发达国家的文化虽然可能陷入种种陷阱,但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也正在于向发达国家学习,这种学以致用的方式也有可能缩短社会发展历史进程。

其次,法国启蒙运动具有一定政治动员的性质,所以,世界各国发动革命的改革家或革命家通常都承继了法国启蒙运动的精神,把现实的所有问题和矛盾都归结为旧制度的必然产物,否认这些问题可以在体制内得到解决。尽管法国启蒙学者从来没有从哲学的意义上阐明何为自由、平等、博爱、正义、公平这些抽象概念,但作为一种动员社会大众的政治口号,这些简单鲜明的口号对于后发国家的社会变革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凡是不相信改良主义,凡是坚持从根本上改变制度的革命家都会在法国启蒙运动那里找到思想源泉和灵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可以从俄国和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运动中看到法国启蒙运动的影子。


三、欧洲启蒙运动对中国社会变革的启示在中国,


启蒙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是与知识精英试图唤起民众起来革命的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从五四运动以来,启蒙就是中国知识界的一种除旧布新的精神,这种精神主导了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

李泽厚先生提出的“救亡压倒了启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救亡从未压倒启蒙,相反,救亡的实现有赖于启蒙的社会动员。自五四运动以来,救亡与启蒙在本质上是同一的,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救亡必须启蒙,因为当时的中国民智未开,(晚清的文盲率高达90%以上,民国时期的文盲率也不低于80%)普通民众连民族与国家的基本概念都没有,不启蒙大众何以能够避免亡国亡种?当时的中国知识精英为了救亡图存,只有启迪民众,动员民众才能凝聚起中华民族的力量以自保。

另一方面,二十世纪初中国启蒙运动的根本目标是抵御外侮,救亡图存,建立起一个独立的现代国家,这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如何让社会大众形成革命意识来构建现代国家是中国启蒙运动最根本的任务。从历史的眼光看,中国二十世纪初的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白话文运动),共产党人走向劳工阶层的政治动员都具有典型的启蒙性质,所谓“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就是启蒙与革命结合的典型写照。所以,中国二十世纪的启蒙运动与社会革命从来就是紧密结合在一起,革命和救亡从未压倒启蒙,相反,启蒙一直发挥着动员革命与救亡的历史作用。启蒙—救亡—革命—建国是构成中国二十世纪历史的一个紧密相连的逻辑链条。把启蒙与救亡割裂或对立起来是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最大误读。

正是由于中国二十世纪启蒙运动承担了动员革命和建国的历史使命,法国启蒙运动的基本精神,俄国革命运动中对民众的政治动员,都成为中国知识精英进行社会启蒙时的精神养料,而法国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欧洲共产主义运动、俄国十月革命对当时的中国知识界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相比较而言,苏格兰启蒙运动在当时几乎无人提及。胡适在1919年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当时更是很难有人能听进去。胡适的话在今天看来颇为实在,而且很有道理。但在当时的社会革命洪流中,人们更需要的是政治动员。胡适的话显得不合时宜也是历史的必然。

判断一个国家,究竟需不需要法国式的启蒙运动,需不需要公共知识分子唤起民众来推翻整个体制,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究竟是处于革命的前夜,还是告别革命之后?取决于启蒙究竟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当下,中国知识界提倡启蒙的学者不少,但对启蒙的界定却比较含混。中国究竟需不需要来一场启蒙运动?笔者以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完全取决于倡导者主张启蒙运动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如果启蒙者认为今天的中国需要再来一场革命,那么就需要一场法国式的启蒙运动,或者一场类似于五四运动式的启蒙运动;需要革命动员性质的启蒙,需要否定传统、否定现实;需要把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作为理想国的样板,不遗余力地用发达国家的思想对本国民众进行启蒙;需要运用理性给未来社会设计出一个理想的蓝图,引领民众为这个理想蓝图而奋斗。

但是,如果说今天中国不再需要一场革命,而是需要革命后的沉思与反省,那么再在中国进行法国式的启蒙就不合时宜,而苏格兰启蒙运动对中国更有借鉴意义,胡适当年倡导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当下更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文明史的大国,在危亡之际可能不分良莠地引进和宣扬各种外国思想,但一旦通过革命实现了现代建国之后,就不可能继续这样下去,中国需要重建自己的意识形态。外国的思想在中国一定要化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一个国家如果永远处于进口思想的阶段,永远用外部的思想来解决自己的社会问题,这个国家最终是没有出路的。

第二,主义、口号在革命时期虽有动员社会大众的作用,但对于解决社会的具体问题却并无多大功效。胡适当年讲的话在今天看来相当深刻:“主义初起时,大都是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后来这种主张传播出去,传播的人要图简便,使用一两个字来代表这种具体的主张,所以叫他做‘某某主义’。主张成了主义,便由具体计划,变成一个抽象的名词,‘主义’的弱点和危险,就在这里。因为世间没有一个抽象名词能把某派的具体主张都包括在里面”。中国现在需要的是革命后的沉思,从浮躁的口号学术走向具有学理的思考和探究,建立起中国自身的学术传统。

第三,中国现在需要的与其说是知识分子对普通民众进行启蒙,倒不如说是知识分子对自身走过的历史进行反思。如果说中国需要启蒙运动,可能不是社会精英对社会大众的启蒙,而是思想界对自身的反省和自我启蒙,像当年的苏格兰启蒙运动那样。就基本精神而言,苏格兰启蒙运动是对法国启蒙运动唯理论和独断论的反思和批判,中国知识精英从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应当学到的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未来是难以设计的,历史的发展是没有普遍模式和统一道路的。

对于经历了大半个世纪革命的中国来说,告别革命已经成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共识;对于经历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中国来说,告别政治动员式的社会变革也成了改革的共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今日之中国已经是民智大开,最迫切的问题早已不是社会大众愚昧无知而需要被人启蒙,而是知识精英如何走出上个世纪启迪民众的那种“革命思维”范式,知识精英如何对自己进行再启蒙,如何从“独断论”的迷梦中清醒过来,如何让自己的思想从普通社会大众中获得新鲜养料,如何更加接地气,更加切近现实,最终使中国思想界能够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成为新常态。



*.1789. 法国大革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1789-1870 法国经历了四次大规模的革命,两个帝国,两个王朝,三个共和国: 

1789年革命,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建立;

路易十七世(1785.3.27-1795.6.8)(注:挂名国王,由革命政权看管,后夭折)

1804年,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1804-1814)

拿破仑一世(1769.8.15-1821.5.5,皇帝1804-1814)

拿破仑二世(1811.3.20-1832.7.22)(注:挂名“罗马人国王”

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1814-1830)

路易十八世(1755.11.1-1824.9.16,法兰西国王1814-1824)

查理十世(1757.10.9-1836.11.6,法兰西国王1824-1830

1830年革命,7月王朝建立;

奥尔良王朝(七月王朝)(1830-1848)

路易·腓力浦(1773.10.6-1850.8.26,法兰西国王1830-1848)

1848年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建立;

1852年,法兰西第二帝国建立;

1870年革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

《拿破仑的帝国 (Napoleon’s Empire)》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52-1870)

历史渊源使人们习惯于将法国和隔海相望的英国作比较,统一的民族国家开始出现:

英国,1485年。

法国,1589年。

开始进行由专制走向民主的社会变革:

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

法国,1789年,大革命。

在法国经历着百年动荡的时候,以和平方式完成社会变革的老对手英国已经在进行一场工业的革命。在这一轮的国家竞争中,法国遗憾地错失了时机,不得不始终居于“第二”的位置。

la Tour Eiffel 埃菲尔铁塔

Palais de Chaillot 夏约宫

Ecole Militaire 军校

l'Hôtel des Invalides 荣军院

Statue de la Liberté 自由女神像

Maison de Balzac 巴尔扎克故居

pont Alexandre III 亚历山大三世桥

Grand Palais et Petit Palais 大宫 小宫

les Champs Elysée 香榭丽舍

l'Arc de Triomphe 凯旋门

l'Opéra 歌剧院

la Colonne Vendôme 旺多姆圆柱

l'Eglise de la Madeleine 玛德莲那教堂

Palais de l'Elysée 爱丽舍宫

la Place de la Concorde 协和广场

Musée du Louvre 卢浮宫

pont des Arts 艺术桥

Institut de France 法兰西学院

Musée d'Orsay 奥赛美术馆

Montmartre: 蒙玛特

Sacré-Coeur 圣心教堂 

Moulin Rouge 红磨坊

Marais: 玛莱区

la Place des Vosges 孚日广场

Maison de Victor Hugo 雨果故居

la Bastille 巴士

Hôtel de ville 市政厅

Centre Pompidou 蓬皮杜中心

Ile de la cite: 西岱岛

Pont Neuf 新桥

la Conciergerie 监狱 

Notre Dame 圣母院

Tour de Notre Dame 圣母院钟楼

Latin: 拉丁区

Sorbonne 索邦(大学)

le Panthéon 先贤祠

Jardin du Luxembourg 卢森堡公园

Cimetière du Père Lachaise拉雪兹神父公墓

Tour Montparnasse 蒙帕纳斯

La Défense 拉德芳斯

Grande Arche 新凯旋门(大拱门)

Versailles 凡尔赛

Fontainebleau 枫丹白露

la Seine 塞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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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 查理四世.接受了戈雅.的献礼《狂想曲》。并给他的独生子颁发了养老金,并使戈雅可以保护自己免受宗教裁判的迫害。

 

1794.3.5 大革命初期的功臣、革命政府公安委员会主席,签署过不少斩贵族人头的手令,可算是老一辈革命家丹东,一位敢于承认错误的诚实的革命家,他不值得去死。

 

《革命恐怖来到了》法 18世纪

 

这幅画中描绘了由丹东和罗伯斯庇尔领导的小型公安委员会施行的刑罚使用绞架和刀剑已经太过麻烦,拆房、纵火也不如用火枪甚至火炮利落,于是如画面右下角所绘曾经的粮仓变成了现成的投尸坑。 但人民赋予罗伯斯匹尔权利把他以“参加恢复君主制,企图颠复共和国”置于死地。因为人们觉悟,自由平等人类社会美好的图景,值得贡献、牺牲、血腥屠杀。


《双城记》

M·罗伯斯庇成为各宾派领袖。在清除救国委员会中的对立的吉伦特派后,在法兰西共和国初期短暂独立执政,调动法军抵抗侵略。 

制作于法国大革命时期路易十六上断头台的纪念盘

 

7.27 革命历法的热月8日,资产者横财新富人.罗伯斯庇尔在国民公会发表演说,纯洁无暇的乌托邦,容忍不了任何与现实的妥协、任何道德上的污点。要求再次彻底清洗国民公会的代表,以铲除共和国之敌。

 

 罗伯斯庇尔忠实的同志圣鞠斯特要求发言,如果是往常,整个议会都会在沉默中颤抖,没有人知道下一个牺牲者是不是自己,但今天却不一样。对死亡的恐惧超过了极限,反而变成抵死一博的勇气,议员们大声吼叫,会场一片混乱,圣鞠斯特根本无法说话。罗伯斯庇尔站起身想控制住形势,但声音完全被压住,一瞬间,这个口若悬河的独裁领袖脸色苍白,喉咙哽住说不出话来,

一个议员冲着他大吼:“暴君,是丹东的鲜血噎住了你的喉咙!”

"我要求起诉罗伯斯庇尔!"

"逮捕!逮捕!"

动议立即通过,宪兵把被起诉的雅各宾领袖们带出会场。离开会场时,罗伯斯庇尔:“这帮恶棍得手了,共和国完了。”

28 巴黎动荡之夜随之而来,企图自杀的罗伯斯庇尔鲜血淋淋的头颅被插在柱子上。

正如一位被推上断头台的革命者.罗兰夫人:“自由啊自由,多少人假你之名而行。”

这时的人们已经忘记了《人权宣言》中这样一句话:“自由就是能够做任何无害于他人的事情。”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很快走到尽头。当拿破仑用他的“战争恐怖”取代这种“革命恐怖”的时候,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走到尽头。

1793.1.16 吉伦特派的代表想对国王进行宽大处理。但是,当问及“法国国王路易应受怎样的判决?”时,走廊上的群众高呼处以死刑。

20 罗伯斯庇尔《关于对路易十六判刑的意见》救国委员匆忙审判:“卖国贼、人类的罪人,立即以革命的名义判处死刑”。经过一夜的讨论,国民公会以微弱优势同意处死国王,并在次日押赴断头台。

21清晨, 刚改名革命广场,天空飘落着蒙蒙细雨。在断头台上,国王向他的臣民们发表最后一次的演说:“我虽无辜而死,但我宽恕一切。我饶恕我的敌人,同时祈求我的鲜血将造福于法兰西,并祈祷我的鲜血可以平息上帝的愤怒。”

具有戏剧意味的是,路易十六当年曾亲自参与了断头台的设计,为加速断头台的杀人效率,他命人将铡刀改成三角形。顿时,鲜血四溅,他的头颅随即掉入放置在断头台前面的篮子里。周围守候已久的人民立刻兴奋地把手帕浸在血中,举起人头高喊:“国家万岁!共和国万岁!”

臣民砍下一位国王的头颅!欧洲乃至全世界都被法国弄得目瞪口呆,各国宫廷一片大哗,各国君主害怕了,他们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联合到一起,“反法同盟”这个词存在了22年。

3.底,“迅速、严正、坚毅不屈的正义行动”革命政府公安委员会主席.丹东.被捕下狱。在法庭上,检察官控告丹东犯下了阴谋颠覆共和国的罪行,丹东:“你以为一个每天晚上都燃烧着欲火的男人,会有心思去策划什么阴谋?”

4.5 审判结束,“雅各宾派”中“丹东派”16人全部被判处死刑,当天执行。

丹东(Danton 1759-1794)的夫人路易丝刚刚16岁,隐居了一段时间之后,她与律师迪庞再婚。迪庞在拿破仑帝政时代一路青云,被封为男爵。据说男爵夫人路易丝到死都没有再提起过丹东的名字。

有一次,友人在残阳如血中沿塞纳河散步,签署过不少杀人的命令,丹东:“看!那么多的血!塞纳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

丹东开始对绝对化的人民民主的自由产生了怀疑,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他隐隐约约感到,“自由神的铜像还没有铸好,炉火烧得正旺,我们谁都可能把手指烫焦的”。于是,在审判丹东的人民法庭上,丹东对旁听席上的人们指控罗伯斯庇尔和圣鞠斯特:“他们使自由的每一个足音都变成一座坟墓,这种情况要继续到什么时候?你们要面包,他们却掷给你人头!你们口干欲裂,他们却让你们去舔断头台上流下的鲜血!”

如果说苏格拉底之死是对雅典的“民主”的讽刺,那么丹东之死就是对法国大革命的“自由”提出质疑。他提醒人们,不能听见“自由”就兴奋,最好先搞清楚,“自由”是什么意思。

丹东死后,罗伯斯庇尔通过一项法律,它要求革命法庭只在死刑和宣判无罪间作出选择。法律和秩序其实已然不复存在。

毕希纳 (Büchner Georg,1813-1837)《丹东之死》罗伯斯庇尔身着布衣和无套裤,只带了一个警卫员,上街视察革命后的形势,迎面撞见一群人。人们马上认出了罗伯斯庇尔,并激动地围住他,七嘴八舌地说,革命中“流的几滴血还没有把人民的脸蛋染红”,“断头台工作太慢了”,吵吵嚷嚷要为了建立新的道德社会继续革命,加速杀人。罗伯斯庇尔看着人们因激情泛红的脸说:“你们要遵守法律!”

“法律是什么?”人们问。

“法律就是人民的意志。”罗伯斯庇尔回答说。

“我们就是人民,我们不要什么法律,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人们回答说。

7.13夜 措辞激烈鼓动革命的雅各宾派马拉被保皇派贵族女子夏洛蒂刺死。生活中的马拉是一位相貌颇为丑陋的政治家,因皮肤严重感染不得不经常洗澡。画家大卫在此把他描绘成为了英俊的圣徒,足见其对革命的热诚。 

 《马拉被害》蒙克 1905-1927

 画面中,不再有理想化的革命英雄只剩下暴力、性和血。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蒙克还是让床上的马拉留下了基督受难般的姿势。.

9.21 第一共和国诞生,同时,法国志愿军和正规军并肩作战,在瓦米尔之战中击败奥地利和普鲁士军队。目睹这一战役的歌德:“一个新纪元开始了,你们可以宣告见证了这段历史。”

被雅各宾派革命群众控制的国家,充满了崭新的气象。街头到处都是激昂慷慨的演说家;在公文和说话中,不再使用“先生”,而是彼此称呼“公民”;人们还编制了“共和历”以取代传统的格里高利历。

22 起为共和元年;一年分12个月,每月30天,另加5天或6天补充,叫“无套裤汉日”。10月24日,诗人法布尔·戴格朗丁为每个月起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称:葡月、雾月、霜月、雪月、雨月、风月、芽月、花月、牧月、获月、热月、果月。

但是,面对革命,群众的激情日渐走向极端,失去了控制。

巴黎成了一座革命气息和恐怖气氛交织的城市,激进的革命举措让法国遭逢另一种绝对的统治——群众专政。

7周之内,仅在巴黎就有1376人死于非命。一年之中,法国有3.5万人被处决,而这其中85%的人都是平民。在处死路易十六之后,雅各宾派开始用一种办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上断头台。

10.5 国民公会通过了罗姆关于建立共和元年的报告,这个共和历充满了革命的浪漫主义气息。

甚至有人怀疑,大革命前路易王辞退财政部长杜尔哥的行动,也是玛丽的阴谋。杰克斯说:“杜尔哥当时提呈了一套税务改革方案,解决我国的债务问题,两年后却被玛丽和别有居心的贵族联合起来弄走,他的措施也不了了之。”

玛丽从牢狱中被推出来,穿着一身白袍步上断头台。这时,她不慎踩到了刽子手的脚尖,她说:“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这时的人们已经忘记了四年前颁布的《人权宣言》对自由的定义:“自由就是能够做任何无害于他人的事情。”

24 诗人法布尔·戴格朗丁为每个月起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称:葡月、雾月、霜月、雪月、雨月、风月、芽月、花月、牧月、获月、热月、果月。

但是,面对革命,群众的激情日渐走向极端,失去了控制。激进的革命举措让法国遭逢另一种绝对的统治——群众专政。

7周之内,仅在巴黎就有1376人死于非命。一年之中,法国有3.5万人被处决,而这其中85%的人都是平民。在处死路易十六之后,雅各宾派开始用一种办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上断头台

18世纪 穿长裤的都是一些没有身份、地位、金钱,甚至是‘没有教养’的最贫困的人。

7.26 革命历法的热月8日,罗伯斯庇尔在国民公会发表演说,要求再次彻底清洗国民公会的代表,以铲除共和国之敌。而此时,国民公会的代表几乎被断头台斩尽杀绝。

27 国民公会反戈一击,他们意识到,这是为自己的生死投票,他们决定逮捕罗伯斯庇尔。巴黎动荡之夜随之而来,罗伯斯庇尔始料不及,然而,一切都结束了,企图自杀的他于次日被送到断头台处死。

正如一位被推上断头台的革命者.罗兰夫人:“自由啊自由,多少人假你之名而行。”

这时的人们已经忘记了《人权宣言》中这样一句话:“自由就是能够做任何无害于他人的事情。”

当拿破仑用他的“战争恐怖”取代这种“革命恐怖”的时候,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走到尽头。

《法国革命(Revolutionary France)》

 

 

 

《The Great Goat》戈雅 1797-1798

1792年,西班牙天主教决定重新启用令人畏惧的宗教裁判所,虐待和剥削的迷信恐惧已经深深扎根在人们的想象。

 马德里.西班牙国王.查理三世.宫廷画师.弗朗西斯科·戈雅.(Francisco José de Goya y Lucientes  1746-1828)一个美丽的模特在宗教裁判所受到拷打。《戈雅之灵》(Goya's Ghosts)

1792.4.20 路易十六由全体大臣陪同来到议会,提议对奥地利皇帝弗兰茨二世宣战。议会以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宣战决议。一场持续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其结局出乎任何一个党派的意料之外。

《印有马赛曲的歌单》

战争一开始,由于吉伦特派内阁指挥失当和立宪派将领的消极抵制,法军节节败退。

6.13 内阁改组,罢免吉伦特派大臣,代之以斐扬派。但战争形势更趋危急,普鲁士军队参战,开始越过国境入侵法国。以罗伯斯比尔、马拉、丹东为代表的雅各宾左翼呼吁,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惩治国内的叛徒,废黜国王。

7.11 立法议会正式宣布“祖国在危急中!”规定,一切行政机关都处于戒备状态,日夜办公;凡能够拿起武器的公民都必须动员起来,领取武器,保卫祖国。数天之内,仅巴黎一地就有15000人志愿报名参加义勇军。全国各地也纷纷组成义勇军并陆续到达巴黎。其中来自马赛的义勇军,还高唱激昂雄壮的《莱茵军战歌》,步行27天进入巴黎。

爱国热情高涨的群众对君主立宪派的统治十分不满。他们决心推翻君主政体。7月底8月初,巴黎48个区中有47个区通过了废黜国王的决议。

25 普奥联军总司令布伦瑞克在从科布伦茨发动进攻时发布了告法国人民的宣言,声称,必须恢复国王路易十六的自由和合法权利,保证王室安全。巴黎如敢反抗,将予彻底摧毁。

消息传来,巴黎民众更加怒不可遏,于是加速行动。巴黎各区一方面向立法议会呈送请愿书,要求立即废黜国王,另一方面积极准备举行

8.8 在圣安东区成立了起义指挥部,雅各宾派左翼成员在其中起了骨干作用。

9 起义队伍占领市政厅,改组市政机构,成立了新的巴黎公社,即1792年公社。同时,逮捕市长佩蒂翁,处死原国民自卫军司令芒达,把指挥权交给了雅各宾派的桑泰尔。

10 清晨,起义队伍在巴黎公社领导人的率领下包围王宫,歼灭瑞士近卫军,占领了王宫。在武装群众的压力下,立法议会通过决议:停止国王职权,撤换各部大臣,迅即召开国民公会。Marie An-toinette 、路易十六.被巴黎公社当作囚犯押送到丹普尔狱监禁,等候审讯。从此以后,君主立宪派退出了革命舞台。

9.21 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22 国民议会一致决定废除君主制,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了。和绝对君主制一起消亡的还有君主本人。

面对革命,法国国民激情澎湃。他们编制了‘共和历’以取代传统日历;街头到处都是激昂慷慨的演说家;人们不再使用‘先生’一词,而是彼此称呼‘公民’。

11. 有人在杜伊勒里宫的墙壁中,发现了一个铁制的小壁橱,里面竟然藏匿着路易十六和敌人来往的书信,这些信确定了路易十六通敌叛国的罪行。经国民公会审判,路易十六犯有叛国罪。

12.3 律师,罗伯斯庇尔〔路易应当死,因为祖国必须生!〕

1791.6.20 深夜,王室成员化装后逐一悄悄穿过隐秘的通道溜出王宫。国王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即日后的路易十八)也在当晚轻装出逃,成功逃入布鲁塞尔。国王一行人离开巴黎后十分兴奋,而起初行程也比较顺利。一路上,路易十六并不费心隐藏,甚至多次下车与附近乡民交谈。到达圣默努尔德之前已数次有人认出国王,但震惊疑虑之余都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然而,马车到达马恩河畔沙隆时已落后原计划3个小时,原定在城外迎接国王的骑兵与当地农民发生冲突,迎接部队怀疑国王未能成功逃离巴黎,便陆续撤离。

21早晨,国王出逃的消息在巴黎传开。路易十六临行前在桌上留下了一份声明,谴责制宪会议从王室手中剥夺了外交、军事和地方行政权利,并宣布他在1789年6月23日以后批准的全部法令无效。

傍晚,圣默努尔德驿站,站长德鲁埃像往常一样开始工作,此时一行行色匆匆的人马引起了他的注意,路易十六走出了马车,他认出了,是国王。

德鲁埃在马车离开后马上通报了市议会,市议会派德鲁埃追赶国王。

德鲁埃抢在国王前面到达了距蒙梅迪三四十英里处的瓦雷纳。瓦雷纳敲响了警钟,拦住了Marie An-toinette 、路易十六.一行人。起初,代理市长答应帮助承认了自己身份的国王离开,但市议会讨论后决定拖延时间,下令国民卫队严阵以待,并向附近城镇求援。布耶手下的骑兵随后赶到,但无法救出国王。

 Marie An-toinette 的哥哥利奥波德二世与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二世在皮尔尼茨会晤。他们发表了《皮尔尼茨宣言》声称要以武力保卫法国的君主制。

22 清晨,巴黎的使者到达了瓦雷纳。路易十六.一行人在数千名国民卫队的伴随下启程返回巴黎。一路上民众从四面八方赶来,随着马车缓缓向巴黎进发。制宪会议派出的3名代表在马恩河谷与国王会合,陪同王室在6月25日抵达巴黎。

9.3 立法会议通过了宪法,即1791年宪法。这是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它概括了大革命以来颁布的多项反封建法令,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前言,一开始就庄严地宣布彻底地废除一切封建特权制度。

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属于立法议会,行政权归国王,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法国执掌。

 

立法议会内部分为三派。右派264席,掌权的为斐扬派,他们坚持君主立宪制。这一派起先还能够掌握议会,但由于内部分裂、行动软弱且过于依赖国王而很快失势。中间派345席,他们拥护新制度,但政治上摇摆不定,一般支持得势的派别。左派136席,为雅各宾派,包括吉伦特派和山岳派在内,这一派主张实行共和制,他们人数虽然不多,却富有战斗力,常常能以气势压人的演说控制议会的局面。

10. 巴伊和拉法耶特分别辞去巴黎市长和国民自卫军司令职务。

11. 拉法耶特竞选巴黎市长失败,后被派往前线。吉伦特派的佩蒂翁当选市长。这样,斐扬派就失去了对巴黎市军政的控制权。

这时,国内外的形势已呈恶化迹象。在国内,反抗派教士煽动迷信的农民发动叛乱。城市中食品供应的紧张和乡村中对仍保留着的封建权利的抗议,更加剧了形势的恶化。在国外,以王弟阿图瓦伯爵为首的逃亡贵族集结在边境的科布伦茨城,伺机反扑以复辟旧制度。

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俄国等封建君主都对法国革命事态的发展深感恐惧,企图进行武装干涉。

当时,战争问题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中心问题。吉伦特派主战最坚决,他们不仅相信法国能够抵抗侵略,而且相信可以通过战争把革命输出到国外。

1790 为庆祝攻打巴士底狱胜利1周年,

7.7 “玛斯广场”还有一大半修建工程没有完成,一位名叫卡特利的国民自卫军的士兵,在工地上转了一圈,给《巴黎纪事报》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建议动员全体市民去玛斯广场参加劳动。

就在当天,几乎全巴黎的人都出动了。我们难以想像这样有趣的场面:虔诚的修女、残废人、僧侣、法官还有女演员……大家齐心协力地拉着一辆辆装满泥土的两轮车。以后,每天都有25万人参加劳动,诺大的广场秩序井然。许多人是全家都来助阵:丈夫挖土,妻子装车,他们的子女轮流推车,老人抱着小孙子在旁高喊:“好!加油!加油!”

最感人的还是人们之间的那种相互信任:一个青年来到广场,把手上贵重的手镯和戒指,草草地和衣服放在一块。有人说:“当心你的东西。”他说,没关系,“大家是自家兄弟嘛!”等他收工回来,他的那堆东西还是原封不动地摆放在那里。

7.12 《教士公民宪法》

14 “玛斯广场”当日完工,清晨,“攻打巴士底狱胜利1周年”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到巴士底狱前。8点人们向玛斯广场进发。主教和200名身披白袍,腰扎一根三色带子的神甫一起,在广场圣坛为祖国祈祷。随后,15万人庄严宣誓。礼炮声和军乐声响彻云霄,在塞纳河畔上空久久回荡……

各地的国民自卫军派出2万人,前往巴黎参加庆典。国民会议规定,代表们的费用由巴黎各区分摊,王国的军队由11000名老兵组成。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联盟节”的由来。

1789.1. 一场天灾中连续性的全国农业歉收,使得1789年成为整个18世纪中面包价格最贵的一年。每5个欧洲人中就有一个居住在法,国债已接近50亿里弗尔。市民们几乎要花掉全部收入才能勉强吃饱肚子。

 沙物尔教区修道院长.西耶斯(Sieyès, Emmanuel Joseph/EmmanueI Joseph Sieyes,1748-1836)《第三等级是什么?》“本书作于1788年显贵会议期间,出版于1789年1月初。它可作为《论特权》的续篇。

 “natiOn”一词,有时指“国家”,但在大多数场合都指“国民”、“全民”或“人民”,我们只能根据上下文灵活运用。又如“pouvoirconstituy和“pouvoirconstituant”,前者是指已组成的权力机构,后者指“正在组建中”或“负责组建的”或“制宪”的权力机构。

收录,尚福尔(Nicholas Chamfort,1741-1794):“第三等级是什么?一切东西。它有什么?一无所有。”

Sieyes.用如此简洁有力的语言和命题来表述第三等级的地位和要求:

 “一、第三等级是什么?是一切。二、迄今为止,第三等级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么?什么也不是。三、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

“我将法律比作一个庞大球体的中心,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在圆周上均与中心保持同等距离,所占位置相等;所有的人都同等地依存于法律,所有的人都将其自由与财产交由法律保护,这就是我所称的公民的普通权利,在这点上他们彼此全部相同……法律保护所有公民的共同权利,也就保护了一切他能做事的权利,除非公民想要做的事已开始危害公共利益,否则这种保护绝不会停止。”

“第三等级必须自己单独组成国民议会”,“第三等级无一例外地代表全体国民议事和表决”,“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为了使第三等级能够夺取整个国家,西耶斯提出一套系统的国民代议制理论和宪法理论。他认为,法律来源于国民的意志,那么也只有国民永远是宪法的主人。

在法国2600万生命中,至少有2500万属于第三等级,事实上,第三等级就是整个国家。假使,在三级会议中,其他等级拒绝与它同席,但他们必须向封建领主付地租,或者向有土地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纳租,有些资产阶级也拥有土地,因为在农村当时还存在一千多年的封建税制,另外一种皇家税,包括人头税,还有一种非常不得人心的盐税。 为了不饿死,涌向城市。

巴黎不能给它们提供面包,人们在咖啡馆和俱乐部高谈阔论,群众的激情渐渐地失控了,始料不及的。 

2. Sieyes《对法国人民掌握的手段的我见》《在议会中应通过的决议》。

1789.5.4 1139名代表,庄严地排成一列队伍,参加圣路易教堂的弥撒。凡尔塞教士在最前排,次为身着黑衣的第三等级代表,接着是悠悠然、身着彩衣炫耀的贵族,再次为教会代表,然后是由皇家人员陪同的国王和皇后。市民们聚集在街上、阳台和屋顶上,向平民代表、国王与奥尔良公爵欢呼,而对贵族、教士则熟视无睹。

5 在离皇宫约400码的地方,在宽敞的“小娱乐之厅”,621名平民代表,308名教士,285名贵族,召开了人们期待已久的三级会议。国王先以一段简短的演讲,开始了第一次会议。他坦白承认了政府财政的困窘,却把这个原因归结于“一场耗费庞大,但却诚实的战争”,他要求增加一项新的税种,并哀叹着“新设施的夸大要求”。

内克尔继之以3个钟头的演说,承认了一项5615万里弗尔的亏空,而实际上的亏空比这个数要大得多。他请求准许一项8000万里弗尔的贷款。代表们对这些数字烦躁不已,他们只不过想听听这位自由的阁员说明改革的计划。

6 “尝试着对特权阶层征税”路易十六.被迫召开已经中断了175年的三级会议,命令三个等级的代表在不同的房间里开会:

僧侣和贵族直接选举代表,平民通过基层和地区的一系列选举产生代表。没有人会十分确信这次三级会议会带来什么理想的结果,毕竟,这次会议离上一次召开的会议已经有了175年了。

1、贵族们却按君主立宪制度的要求,想要用每一等级一票的方式投票,以削弱第三等级的影响。教会代表分为保守和自由两派,采取观望的态度,静看时局的发展。一个月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2、愿望都落空愤怒的三个等级代表的组建了国民议会,提出制定宪法的要求。路易十六却强令解散国民议会,同时调动大批军队开赴巴黎。

国王与民众之间最后一次协商的机会丧失了。

6.10 不能再等的第三等级代表派了一个委员会到贵族和教士中去,再度邀请他们参加会议,并宣称,如果还采取这种分庭开会的方式,第三等级将不顾及他们而继续国家的立法。

6.20 当第三等级的代表来到自己会场的门前时,却发现门被锁住了,里面盘踞的是工人。这时候,一个著名的医生吉约坦博士大声说:“让我们到网球场去!”他的建议很快被采纳了。于是,第三等级的代表们三五成群地向网球场进发。

网球场建于1686年,是专供路易十六和王太子打球的场所。在门楣的上方,雕刻着一个象征国王权力的太阳。

《网球场誓言》大卫 1791

 600名代表们在网球场,作了一个历史性宣言:

“国民大会,顾及到它被召集来建立王国的宪法,完成公众秩序的革新,及维持君主政体的真正原则,因此,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各方面继续的深思熟虑。它可能被迫地组织它自己,以后,每逢它的会员集会时,就是一个国民大会。此大会的所有会员,均将作一个庄严的宣誓:

永不分开,不论何地,只要环境需要,它一定重新开会,直到王国地位被建立,并在坚固的基础上团结一致的时候。誓言说,所有会员,每一个人均以签名来承认这个坚定的决心。”《三级会议代表的签字》

550位代表和20位副代表立即签字。60多个教士也接着签字。

7.1 国王召集了10支联队到巴黎,多数是日耳曼人和瑞士人,6000名军队在布罗伊元帅的带领下,占据了凡尔赛;10000人则在贝森瓦男爵的率领下,攻下了巴黎附近的一些据点。大会和人民确信,国王正计划对付他们。

13 人们猜疑,有一些奸商正在囤积居奇,聚集起来,他们进入了圣拉萨瑞修道院,占据谷仓,并将它迁往市场。另外一群人打开了佛斯监狱,释放了犯人。

14 清晨,8000名群众闯进了一个叫“废厅”的地方,缴获了3.2万支毛瑟枪,一些火药,12门大炮。突然,一个人大叫:“冲向巴士底监狱

下午1点钟,18个人先爬墙,跳进巴士底的前庭,然后,放下了吊桥,数百人越过了壕沟。战斗开始了!

经过4个小时的激烈战斗,98名起义者和1名士兵死亡。监狱里此时只关押着7个人,两个精神病患者,5个普通犯人。摧毁巴士底狱是推翻专制主义最具有象征意味的行动。愤怒的“公民”登上巴士底狱拆掉能拆毁的墙砖、门窗……

20公里之外,傍晚,写日记非常简洁,除了在出门打猎的日子里,记下猎物的数量之外,其他的时候,都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 路易十六:“14日,星期二,无事”。显然这一天在国王看来十分平常,甚至有些平淡。因为,连经常进行的猎鹿游戏都没有,所以,无事可记。

15 早晨,迪克·德·利昂古尔向国王汇报前一天的情况

路易十六:“怎么,造反啦?”

迪克·德·利昂古尔:“不,陛下,是一场革命。”

Marie An-toinette 曾劝说路易十六带兵去梅斯避难。

路易十六.走进全民大会,宣布:军队撤出凡尔赛和巴黎。 

16 激昂的群众用鹤嘴锄和枪炮扫平了巴士底狱。现在,广场中间有一个52米高的纪念碑。

17 路易十六.来到巴黎市政厅,从新市长巴伊手里接受了蓝白红色帽徽(红蓝二色代表巴黎市,白色代表波旁王室),表示批准新官吏的任命。这一行动象征他已承认了议会,承认了巴黎市新政权,承认了这场革命。

卢梭人民主权论的坚决捍卫者.罗伯斯庇尔.建议国民自卫军胸前要佩戴“自由、平等、博爱”和“法兰西人民”的标记,同时还建议把它写在国民自卫军的三色旗上。

他对政治民主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最后草案》中,这个遭到国民议会否决的草案共38条,其中一些条款远远走在了1789年的《人权宣言》的前面。他提出:

“人首要的权利是具备保持其生存和自由的权利。”

“财产权同其他权利一样,受到尊重别人权利义务的限制。”违反这个原则和一切财产占有和交易,都是非法的,不道德的。

 “人民是最高主权者,政府是人民的作品和所有物,公职人员是他们的办事员。”

他后来关于革命政府和恐怖政策的理论,在雅各宾派专政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把革命的发展推向顶峰,最后也让革命进入一种无序状态。

部分贵族和僧侣为这一民主的潮流所感动,大约有超过半数的僧侣代表和五分之一的贵族代表加入第三等级的会议。第三等级选取贝利.为主席,并自组为代表团及立法机关,而且宣布他们的会议是“国民会议”。

路易和他的贵族会议也在商量,国王感觉到,他的王位还是建立在贵族与教会之上的,于是决定对抗国民会议。

19 路易十六.被迫将宫廷由凡尔赛迁回巴黎。

8.3. 急风暴雨中,法国的最高权力很快就从国王手中转移到国民议会。  Marie An-toinette 支持国王拒绝了国民议会提出的废除封建制度和限制王权的要求,结果成为众矢之的。 《绝代艳后》( Marie Antoinette)

8.26 制宪会议通过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又称《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将启蒙运动宣传的政治学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个只有17条的宣言,后来经过多次修改,到1791年通过宪法的时候,被作为该宪法的前言。

第一段这样写道:“组成国民议会之法国人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这份法国革命理想文件,被历史学家们称为“新制度的诞生证书”。

第一条:就权利而言,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且始终如此。除了依据公共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差别外,其他社会差别,一概不能成立。

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即自由、财产、安全及反抗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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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宣言》的起草者穆尼埃说:“对法国而言,《宣言》的发表是一项巨大的进步。”虽然它所阐述的思想并不新奇,它只是概括总结了17世纪、18世纪哲学家们的思想,但是,它却标志着旧秩序的寿终正寝。

在第十七条中,规定了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不仅赢得了法国贫苦人和被压迫者的欢迎,而且,大多数贵族也非常乐意接受,虽然他们的封建权利丧失了,但是,他们的财产却安然无恙。

从巴黎传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响遍了欧洲。

列宁:“整个19世纪,即给予全人类以文明和文化的世纪,都是在法国革命的标志下度过的。”  

在第三条中,“所有主权源于国民”,具有特殊的意义。主权于民,则表示路易十六将不再是法兰西的国王,他的权力将受到宪法的严格限制。

而此时,国王在做什么呢?

与巴黎的喧嚣不同,路易十六躲进了距离首都20公里的、平静而又安逸的凡尔赛宫,他也迟迟不肯签署宪法中的某些条款。

10.6 清晨,被谣言和面粉的匮乏刺激着,2万多名饥饿的巴黎妇女拖拽着大炮挥舞着长矛、梭镇包围了王宫,一些人冲进去,杀死了守卫,路易十六被迫屈服了。人们簇拥着国王一家启程回到巴黎。

这幅大革命时期广泛张贴的宣传画是对人们的警告,意在提醒人们“立场站在哪边”的问题。当时头戴红色羊毛帽是表示支持革命。1787.9.17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美国宪法讲座》(US Constitution Class (Michael Badnarik lecture)

《狼族盟约导演剪切版》(Brotherhood Of The Wolf)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公元1789年8月26日  

法兰西王国波旁王朝制宪国民会议通过  

 

组成国民会议的法兰西人民的代表们,相信对于人权的无知、忽视与轻蔑乃是公共灾祸与政府腐化的唯一原因,乃决定在一个庄严的宣言里,阐明人类自然的、不可让渡的与神圣的权利,以便这个永远呈现于社会所有成员之前的宣言,能不断地向他们提醒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以便立法权与行政权的行动,因能随时与所有政治制度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更加受到尊重;以便公民们今后根据简单的而无可争辩的原则提出的各项要求,能恒久地导向宪法的维护并有助于人类全体的幸福。因此,国民会议在上帝之前及其庇护下,承认并且宣布如下的人权与公民权:  

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类是与生俱来而且始终是自由与平等的,社会的差异只能基于共同的福祉而存在。  

第二条  一切政治结社的目的都在于维护人类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  

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或任何个人皆不得行使国民所未明白授与的权力。  

第四条  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能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法律是普遍意志的表达。每一个公民皆有权个别地或透过他们的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订。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是惩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的眼里一律平等的所有公民,除了他们的德行和才能上的区别之外,皆能按照他们的能力,平等地取得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与职务的资格。  

第七条  除非在法律所规定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指示的程序,任何人均不受控告、逮捕与拘留。所有请求发布、传送、执行或使人执行任何专断的命令者,皆应受到惩罚。但任何根据法律而被传唤或逮捕的公民则应当立即服从,抗拒即属犯法。  

第八条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和明显必要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法前已经通过并且公布的法律而合法地受到科处,任何人均不应遭受刑罚。  

第九条  所有人直到被宣告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而即使逮捕被判定为必要的,一切为羁押人犯身体而不必要的严酷手段,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十条  任何人不应为其意见、甚至其宗教观点而遭到干涉,只要它们的表达没有扰乱到以法律所建立起来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 自由表达思想与意见乃是人类最为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地从事言论、著作与出版,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仍应就于此项自由的滥用负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人权与公民权的保障需要公共的武装力量。这个力量因此是为了全体的福祉而不是为了此种力量的受任人的个人利益而设立的。  

第十三条 为了公共力量的维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普遍的赋税是不可或缺的。赋税应在全体公民之间按其能力平等地分摊。  

第十四条 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决定公共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知悉其用途;和决定税率、课税评定与征收方式、以及期间。  

第十五条 社会有权要求每一个公务人员报告其行政工作。  

第十六条 一切社会,凡权利无保障或分权未确立,均无宪法。  

第十七条 财产是不可侵犯与神圣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对它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时基于所有权人已预先和公平地得到补偿的条件,任何人的财产乃皆不可受到剥夺


*.《联合国人权宣言》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序 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 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㈠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㈡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㈠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㈡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㈠ 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㈡ 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㈡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㈠ 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㈡ 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㈢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㈠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㈠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㈡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㈡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㈡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㈢ 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㈢ 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王岐山同志简历


*.王岐山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 

本报记者 王尔德 北京报道


王岐山,男,汉族,1948年7月生,山西天镇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69-1971年 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知青,1971-1973年 陕西省博物馆工作,1973-1976年 西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1976-1979年 陕西省博物馆工作,1979-1982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历史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82-1986年 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副局级研究员、联络室副主任,1986-1988年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正局级研究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室主任兼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代所长、所长,1988-1989年 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89-1993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其间:1992.09-1992.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3-1994年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1994-1996年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1996-1997年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1997-1998年 广东省委常委,1998-2000年 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2000-2002年 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2-2003年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2004年 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2004-2007年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2008-2011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2011-201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2012-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至2013年3月),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3年3月


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主持听取专家学者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时,向与会专家推荐了法国历史学家、思想家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

这本书也因此备受关注。《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法国历史学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的名著,原著出版于1856年,中文译本在199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冯棠译,桂玉芳和张芝联校。。

就《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内容、价值与对当代中国的启示,本报专访了已故张芝联先生的弟子、北大历史系主任、我国著名法国史专家高毅教授。

    

法国大革命与美国的民主


《21世纪》:《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托克维尔的最后一本书,这本书在托克维尔个人思想史上和法国思想史上具有什么样的地位?

高毅:托克维尔的主要著作有三本,即《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分别出版于1835年和1940年)、《回忆录:1848年法国革命》(1848年革命后不久即写就,但1893年才出版,其时托氏已去世34年)和《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年)。

一个中心问题意识贯穿了托氏的这些著作,那就是如何面对正在席卷全球的政治民主化这个时代潮流,或者说如何在政治民主化的现代社会保障个人的自由。《论美国的民主》探讨的是在他看来是相当成功的美国经验,然而这种经验在旧大陆却也相当难以推行——他关于自己亲历的1848年革命的《回忆录》,其实就昭示了在欧洲(首先是在法国)建立这种美国式民主的艰难。他悲观失望,也气急败坏,《回忆录》中于是不乏对当时政坛名人的苛评,以至于该书只能在他辞世多年后才得以问世。至于《旧制度与大革命》,其实就是托氏对1848年法国民主政治失败的历史原因的一种追根寻源的考察。

 

《旧制度与大革命》主要讨论的是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的起源,尤其是法国革命那种特殊的暴烈性或狂暴性的原因。实际上托氏想说的是,法国大革命的民主政治实践,体现了一种为追求社会平等而不惜牺牲个人自由的政治文化,而这种政治文化恰恰是从革命前的“旧制度”政治文化中蜕变出来的。由此,托氏首次揭露了旧制度与大革命之间的内在联系,开辟了大革命研究的一条新的思路:它试图在事实与思想、历史与历史哲学相结合的基础上,回答如下几个主要问题:为什么革命在法国比在其他欧洲国家更早发生?为什么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期,这种繁荣却加速了革命的到来?为什么法国人民比其他欧洲国家人民更加憎恨封建特权?为什么在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为什么说中央集权体制并非大革命的创造,而是旧制度的体制?等等。

这本书的学术性很强,虽然语言很平实,像是一种娓娓道来的聊天,但要读懂它还是需要有点世界近代史、法国革命史的知识准备;而且它微言大义,内涵极深,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因而要读很多遍才行,仅“看一下”是不够的。

《21世纪》:为什么在英、美、法三国的革命中,只有法国革命把革命前的制度称为“旧制度”,也只有法国革命才被称为“大革命”?

高毅:这是由法国社会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较之革命时代的英国和美国,革命时代的法国不仅阶级矛盾太尖锐,或者说社会不平等的状况太严重,而且经过启蒙运动的洗礼,社会各界已普遍产生了彻底纠正这种不平等状态的强烈渴望。

简单说来,英国1066年才进入封建社会,封建贵族的势力发展不够充分。美国原本只是一些英国的殖民地,其居民都是身份平等的平民,根本不存在什么贵族势力。而法国就大不一样了。法国在中世纪就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国家,贵族势力特别浩大,封建割据的状态极为严重。当时法国的大贵族,都是独霸一方的封建主,财大气粗,豢养了自己的军队,能和国王分庭抗礼。这种骄横的贵族也只承认暴力的逻辑,从来不屑于使用理性的方式,比如使用法律的武器来和王权作斗争。这样就导致法国始终没能出现像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那样的约束王权的法律文件,因此没有能够培养出自由主义的法治传统。这种情况下法国国家统一的任务也只能由国王用秦王扫六合的暴力征服方式来完成了。这种暴力征服之后形成的法国的绝对王权,也由此成为欧洲最典型、专制程度最高的君主制。特别强大的法国王权,很自然地会成为传统的贵族特权的有力保障,从而为后来法国革命增添了许多困难。

革命前的法国的社会结构,被划分为三个等级。这三个等级实际上也就是两个等级,一个是特权等级,一个是非特权等级。特权等级就是第一、第二等级,教士和贵族,无权无势的人就是第三等级,也就是平民等级了。特权等级,位高权重,在法国中世纪它享有各种优惠,不仅基本上垄断了法国的政府、军队和教会的高级职位,还拥有极庞大的土地财产,而且他们还不用怎么纳税。

可是,到了18世纪末这个时候,法国贵族还想在中世纪那样维护他们的特权已经行不通了,因为时代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法国的平民等级,尤其是平民的上层资产阶级,在经济实力上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已经有能力向贵族等级、贵族特权说“不”了。如此一来,一场异常激进的革命也就在所难免。而人民大众一旦被动员起来、被推上了政治舞台,这个革命也就小不了了。因此,法国大革命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民主的革命。


如何看待和评价法国大革命


《21世纪》:出身贵族的托克维尔是如何看待法国大革命的?

高毅:托克维尔是19世纪最聪明的法国人之一,是富有前瞻性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他出身贵族(文官型的“穿袍贵族”),其家族在大革命中蒙受了巨大的苦难,但仍能对大革命持客观、公允甚至部分肯定的态度,因为他深切认识到,自启蒙运动、美国革命以来,王公贵族的独占统治再也难以为继,民主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历史大潮,法国大革命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必然要发生的一个事件,具有不容否认的历史必然性和正当性。

但作为自由主义者,托克维尔内心深处最珍视的还是“自由”的价值,并且终其一生,他都对民主政治对平等的重视有可能导致对自由的侵害,有一种深深的隐忧。这一点早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就有所体现:一方面,他承认民主是世界潮流,另一方面他也担心,民主政治强调人人平等,搞得不好很有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他在《回忆录:1848年法国革命》中坦言:“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

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间,托克维尔当然更认同美国革命,因为他感到美国革命建立的制度有效地削弱了多数的暴政,而法国革命在这方面则完全失败了。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他就明确表达了他对法国大革命的这种失望情绪,认为法国大革命没有处理好自由与民主(平等)的关系。在他看来,大革命本来是要建立一种能够保障个人自由的平等社会的,而这也正是“民主政治”的真谛,但是人们很快就忘记了自由,却甘当独裁者拿破仑统治下的“平等的奴隶”。

《21世纪》:作为我国研究法国史的著名学者,您如何评价法国大革命?

高毅:尽管法国大革命开启了政治民主化的世界潮流,但是法国革命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实现政治民主化的理想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的革命太激进了。法国大革命充斥着一种平等主义的梦幻,还有一种“民族再生”也就是要实现“人尽舜尧”的道德狂想。同时,强劲的贵族社会传统还使法兰西民族养成了崇尚暴力的习惯,结果这个民族在它的革命中,自觉不自觉地总要诉诸专制的、专横的暴力手段,最终导致了其民主实验的流产。法国大革命的确一贯地带有某种和现代民主格格不入的专制主义气质,不是搞“议会专制”,就是搞“群众专制”,后来还滑向了拿破仑的个人独裁。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国革命的这种激进性也有一个不容抹煞的历史功绩,那就是通过对平等价值的执着追求,大革命不仅彻底捣毁了法国那种特别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从而为人民主权在法国的实现开辟了道路,同时它还在世界历史的层面上,做出了一项英美革命所不能企及的贡献,这就是它以空前的力度高扬了人民民主的正当性。这正是英国革命、美国革命这种“小革命”做不到的事情。为什么人们公认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也就是开创了政治民主化的世界潮流的革命是法国大革命而不是英美革命,原因就在这里。

由此看来英美式革命和法国式革命各有自己的短处。英美式革命的短处在于,它片面地倡扬了自由的价值,而法国式革命的短处则在于它过于迷恋平等的价值。因此,这两种革命的经验实际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也许只有将两者的思想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建成比较健康的现代民主政治。

    

《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现实意义


《21世纪》:您认为,《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对我们今天有哪些启发意义?

高毅:就中国当下的形势和问题而言,《旧制度和大革命》主要能为我们提供这样几点启示:

第一,旧制度最大的弊端是统治者的腐败,只是在旧制度末期的时代条件下,这种腐败没有带来经济的凋敝,相反却促成了前所未有的物质繁荣(因为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专门从事生产活动的被统治者即第三等级创造财富的效能的增长),然而也正是这种繁荣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腐败的旧制度下的经济繁荣就这样成了大革命的催生婆。

第二,旧制度统治者的腐败,主要表现为贵族阶级的没落——这个中世纪以来的社会统治阶级,此时已随着王朝集权(绝对王权)的发展失去了它过去的社会管理职能,脱离了人民,却仍保持着种种令人憎恶的特权(主要是免税特权)和占据着高官显爵的尊崇地位,而且还越来越顽固地维护之,从而加剧了社会不平等这个旧制度的顽症,而这也正是引发法国大革命的根本原因。

第三,法国大革命的激越浪漫、血雨腥风,很大程度上缘起于其间法国特有的“文学政治”——即一帮在旧制度下没有政治自由也没有政治经验的文人掌握了权柄,这些人无知无畏,勇于标新立异,也“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又应归结为旧制度言论自由的缺失——按托克维尔的原话来说,就是“政府的种种罪恶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对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场合表现出来,就只能潜藏在文学之中,而作家已成为旨在推翻国家全部社会政治制度的强大政党的真正首领”。



*.旧制度与大革命  

作者:托克维尔〔法〕

冯 棠 译     桂裕芳 张芝联 校


旧制度与大革命

 

序言

法国历史学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 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经冯棠翻译,桂裕芳教授校阅,最后由我审订,终于同读 者见面了。原著出版于1856年,135年后才有汉译本,似乎委屈了这部“经典著作”。但 是即使在欧美,托克维尔的名声和学术地位也是近几十年才最后确立的。 托克维尔的成名作是1835年问世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于1840年, 次年他就荣膺法兰西学院院士,仅36岁。此后15年他没有发表什么重要著作,只在从政 之余思索新著的主题。 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目睹 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二月革命又推翻七月王朝;1839年起任众议院议员,二月革命 后参与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订,并一度在秩序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1849年6—10月)。 路易·波拿巴的1851年12月政变和第二帝国专制政府的建立令他悲观失望,迫使他成为 “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就是在这段政治大变动时期酝酿成熟的,这部著 作浸透着他对拿破仑第三专制制度的仇恨。 在托克维尔之前已有梯也尔、米涅、米什勒、路易·勃朗、拉马丁等文人政客撰写 的法国革命史和帝国史。这些著作对这场大革命都有独到见解,但基本上都是多卷本的 叙述史。托克维尔不仅在历史写作方法上与他们不同(他几乎从不援引这些历史家), 而且视野更为广阔、更为深凿:他把1789年以后的60年历史看作一个整体,统称之为法 国革命。 他的初衷是以十年帝国时期(1804—1814)作为主题,不是重写一部梯也尔式的帝 国史,而是试图说明帝国是如何产生的,它何以能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建立起来,凭 借的是哪些手段方法,创立帝国的那个人(拿破仑)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他的成就和挫 折何在,帝国的短期和深远影响是什么,它对世界的命运,特别是法国的命运起了什么 作用……总之,托克维尔企图解释那些构成时代连锁主要环节的重大事件的原因、性质、 意义,而不是单纯地叙述史实。虽然托克维尔后来放弃了对第一帝国的研究,把注意力 移向大革命的深刻根源——旧制度,但是他的分析方法并未改变。用托克维尔自己的话 说,他要把“事实和思想、历史哲学和历史本身结合起来”。他要以孟德斯鸠为榜样, 写一部像《罗马盛衰原因那样的著作,“为后世留下自己的痕迹”。尽管他也参政议政, 但他自信“立言”比“立功”更适合自己的性格。 同孟德斯鸠一样,托克维尔出身于穿袍贵族家庭,当过法官,他的父母在大革命时 被捕入狱,如果没有发生热月政变,恐难逃过断头这一关。家庭的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 他身上,这在他的著作中,特别在他的回忆录和书信中充分地流露出来。然而,作为一 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变的观察家,一个混迹于政治舞台的反对派,一个博览群书、泛游 异国(除欧美各国外,他还到过阿尔及利亚,发表过关于阿尔及利亚的著作)并直接接 触到第一手史料的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又具备与众不同的敏锐洞察力,一种力图超越本 阶级狭隘利益的社会意识,一种植根于本国实际的历史感与时代感。 这种矛盾性或两重性首次表露在他的早期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他一面盛赞美 国独立后出现的一个平等、民主的新社会,并且预言民主是世界历史的大势所趋,任何 力量都不能阻挡。与此同时,他又认为在民主社会下会出现“大多数人的专制”,这将 使少数人丧失自由,迫使他们诉诸武力,结果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状态。在他看来,民主 与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的。 其次,在他为英国《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撰写的“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 况”(1836)一文(见附录)中,托克维尔接触到了旧制度的一些实质问题,例如贵族 阶级的没落和第三等级的兴起。他用大量篇幅描述贵族的失落、无权、脱离群众,但仍 保持免税和荣誉等封建特权,因而使他们变为一个封闭的“种姓”。同时,他又对这种 现象表示惋惜,并认为一个没有贵族的社会很难避免专制政府,贵族集团在同中央政权 的抗衡中保障了个人自由。 作为一个没落阶级的政治代表,托克维尔对于群众的革命情绪特别敏感。距二月革 命爆发还不到一个月,他就预感革命风暴的威胁。1848年1月29日,他在议会发表演说, 警告那些认为“丝毫没有危险”、“革命还离我们很远”的议员们说,工人阶级已倾向 于社会主义理论,他们要推翻的不仅仅是法律、内阁或政府形式,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本 身。“此时此刻,我们正睡在一座火山口上。”“欧洲的大地又震颤起来了,”“暴风 雨正在地平线上隐现。”当二月革命特别是六月起义爆发时,他表现出无比恐惧,他在 《回忆录》中表白说: “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 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 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 那么,这部《旧制度与大革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新东西,发了什么前人所未发的 新意?托克维尔开宗明义就指出,他从事的是“关于法国革命的研究”,而不是写另一 部大革命史。既是“研究”,就要提出问题。从各章题目就可以知道作者要解决的是哪 些问题。从方法论说,这也可以称为后来“年鉴学派”创导的问题史学。例如,托克维 尔企图说明:何以全欧洲几乎都有同样的政体,它们如何到处都陷于崩溃?何以封建特 权对法国人民比在其他地方变得更为可憎?何以中央集权行政体制是旧制度的体制,而 不是大革命或帝国的创造?何以18世纪的法国的人们比其他国家人民更彼此相似,同时 又彼此分离,漠不相关?尽管文明不断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甚至比13 世纪的农民处境更恶劣?何以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何以法国人宁 愿先要改革,后要自由?何以行政革命先于政治革命?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 期,这种繁荣如何加速了革命?等等。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写成专著。 与19世纪一些思想家、哲学家——从斯塔埃尔夫人到基内——不同,托克维尔不是 凭空“思考”法国革命,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始材料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他阅读、 利用了前人从未接触过的大量档案材料,包括古老的土地清册、赋税簿籍、地方与中央 的奏章、指示和大臣间的通信、三级会议记录和1789年的陈情书。他是第一个查阅有关 国有财产出售法令的历史家;他还努力挖掘涉及农民状况和农民起义的资料。根据这些 史料,他得以深入了解、具体描绘旧制度下的土地、财产、教会、三级会议、中央与地 方行政、农民生活、贵族地位、第三等级状况等,并阐发自己的论点。 托克维尔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主要论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1789年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它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 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这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符合全欧洲的需要,其效果是废 除若干世纪以来统治欧洲和法国的封建制度。它不仅要改变旧政府,而且要废除旧的社 会形式,因此就需要同时进攻所有现存的权力机构,毁灭所有公认的影响,祛除种种传 统,更新风尚与习惯。 2.法国革命是一件长期工作的最后完成,即使它没有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 会倒塌,法国革命的业绩是以突然方式完成了需要长时期才能一点一滴完成的事情。在 革命来临之前,政府已开始进行改革,而“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 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当封建制度的某些部分在法国已经废除时,人们对剩下的部分 常常抱有百倍的仇恨,更加不能忍受,农民和领主、第三等级和特权阶级的矛盾越加尖 锐。这就是为什么革命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更早爆发的主要原因。 3.法国革命既呈现出决裂性,又呈现出连续性和反复性。 托克维尔不同意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和加强是法国革命和帝国的创造这个观点,相反, 他认为这是旧制度下王权和中央政府权力集中趋势的继续。同时,他注意到法国革命初 期废除的一些法律和习惯,包括旧制度下的思想感情,在若干年后重新出现。法国1789 年革命后冒出一个第一帝国,1848年革命后又冒出一个第二帝国,难道专制主义是法国 政治生活中不可摆脱的传统吗? 4.这里涉及对于专制、自由、平等三者关系的理解问题。 在托克维尔看来,旧制度后期王权和中央政权的加强侵犯了公民社会,剥夺了贵族 的自由。而18世纪思想家几乎无不推崇专制王权的中华帝国,把它当作开明君主制的模 范;他们只要求改革,要求地位平等,并不要求自由,至少是把改革放在自由之前。大 革命建立了人人平等的新社会,也建立了自由的政治制度,恢复了地方自治,但是不久 人们就忘记了自由,甘当“世界霸主”拿破仑的“平等的奴隶”。这对托克维尔来说是 一个惨痛的经验——他写的是第一帝国,想的则是亲身经历的第二帝国。如果这是法国 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么大革命岂不只是一个短短的插曲? 托克维尔对于法国革命的原因和后果的分析固然精辟,但并非定论,这些问题至今 仍在史学家中引起争论。可以肯定地说,托克维尔开辟了研究旧制度的新途径,他揭露 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而且接触到了法兰西民族命运的根本问题。 托克维尔的成就应归功于他的态度与方法。他十分注意在欧洲历史的一般规律中抓 住法国历史的特殊规律加以分析,并努力寻找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他曾引用法国科 学家居维叶的话说:“有机体的所有各部分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以致人们只要接触到 从其中之一分解出来的一个部分,便能恢复整体。”他又说:“我像医生一样,试图在 每个坏死的器官内发现生命的规律。” 尽管他带有贵族阶级的偏见和激情,他仍试图用社会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对旧制 度下各阶级的状况进行客观的研究和描绘,特别是农民和贵族的状况以及他们之间的矛 盾。他曾说:“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 史。”当然,托克维尔的阶级分析法是片面的,例如,他不能区别旧制度下的中央集权、 法国革命时期的中央集权与拿破仑帝国的中央集权的阶级性质。马克思在关于法国历史 的三部著作中对此有精辟的论述。 比较研究也是托克维尔史学方法的一个特点。他曾说: “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有必要对法国以外情况作此概述;因为,我敢说,谁要是只 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他经常把法国与美国、英国、德国历 史进行对比,特别指出它们之间的区别:美国没有封建制度这个强大敌人;英国贵族并 未因革命丧失权力,他们与资产阶级实行联合统治; 德国(除莱茵地区外)的农奴制长期存在,农民不像法国那样早已拥有土地……他 甚至还批评18世纪法国思想家对中国专制王权的美化。 最后,托克维尔特别重视民族特征和传统对法国革命的影响。他在全书的结尾描绘 了法国民族性的各种表现之后指出,唯有法兰西民族“才能造就一场如此突然、如此彻 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的革命。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 法国人绝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 以外类似的革命。”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托克维尔是如何看待普遍性与特殊性、必然性与 偶然性之间的辩证关系的。 《旧制度与大革命》在1856年出版时,托克维尔对此书的命运忧心忡忡,他写信给 他的英国妻子说:“我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正统保皇派会在这里看到一幅旧 制度和王室的糟糕画像;虔诚的教徒……会看到一幅不利于教会的画像;革命家会看到 一幅对革命的华丽外衣不感兴趣的画像; 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 出乎作者的意料,到托克维尔逝世那一年(1859),此书在法国已印行了4版,共9 000册,到1934年已印16版,共计25000册;在英国、美国、德国都极畅销。尽管书中的 某些论点——对旧制度下王权作用的评价、贵族的无权地位、农民的贫困化等——已被 推翻或修正,若干疏漏之处——旧制度末年的财政状况、国际关系和对外战争等——也 被指出,但就整体说来,这部仅200页左右的小书几经检验,自成一家,已成为研究法国 18世纪,特别是大革命历史的必读著作,称之为一颗“史学珍珠”亦不为过。 托克维尔的著作1870年后被冷落了七八十年后,近几十年来在西方突然走运,这不 是偶然的。随着保守的自由主义思想的抬头,托克维尔的政治观点重新受到了重视。人 们越深入探讨法国革命的根源和特点,越感到有进一步研究旧制度的必要,特别是从政 治文化角度去进行探索。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及其他著作已在这方面开辟 了道路。当年鉴历史学派在法国盛行时,托克维尔注重分析政治结构的方法也自然受到 了赞赏和推崇。《托克维尔全集》在1952年出版第一版后,至今已印行第三版。1979年 在美国成立了托克维尔学会,出版《托克维尔评论》,至今已12年。这些恐怕都不是托 克维尔本人所能奢望的。 中译文根据的是J.-P.迈耶主编的巴黎加利马尔出版社1967年出版的该书单行本, 并参照《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全集》(迈耶主编,加利马尔出版社,1981年第三版) 第二卷第一册第67-25页的原文。原注有一些过于专门,不得不割爱,只留下一些必要 的注释。附录两篇都是比较重要的论文:一篇是“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一 篇是“论三级会议各省,尤其是朗格多克”,分别译自《托克维尔全集》第二卷第一册 第31—66页和第251—261页。译者对有关的史实、人物和典章制度作了一些简要的注释。 欢迎读者对译文不妥之处批评指正。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法国文化部的支持,特此致谢。                       

张芝联                    

1991年8—9月北京—北卡罗来纳 -


导言 《旧制度与大革命》影响史资料

1850年12月26日,托克维尔从索伦托写信给他的朋友居斯塔夫·德·博蒙道:“如 你所知,很久以来,我一直在酝酿写作一部新著。我思量再三,假如我要在这世界上留 下一点印记,立言比立功更好。我还觉得,比起15年前来,我今天更能著书。因此,我 一边穿越索伦托的群山,一边开始寻觅主题。它对我来说必须是当代的,并能为我提供 一种手段,把事实与思想、历史哲学与历史本身结合起来。〔着重号是我们加的,下同。〕 依我看,这就是问题的条件。我常常想到帝国,帝国是人们名为法国大革命的那出尚无 结局的戏剧的特殊的一幕。但是看到种种无法逾越的障碍,尤其是想到我好像要重复去 写前人已写过的名作,我常常望而却步。然而这次,主题以崭新的看来更可以接近的形 式出现在我面前。我想,不必去写帝国的历史,而需设法说明和使人明白构成这个时代 链条的主要环节的那些重大事件的原因、特点、意义。 这样,事实的叙述不再是本书的目的。可以说事实只是我头脑中的全部思想所依据 的牢固而连续的基础,这些思想不仅涉及这个时期,而且涉及此前和此后的时期,涉及 它的特点,涉及完成帝国的那位卓越人物,涉及由他给法国大革命运动、国家命运以及 整个欧洲命运昭示的方向。因此这书可能很短,也许一卷或两卷,但很有趣味,并且可 能很重要。我在这新范围上绞尽脑汁,带几分兴奋地发现许多开始时没引起我注意的各 种看法,这一切还只是在我脑际飘动的云影。你对这主题意见如何?”托克维尔写给路 易.德.凯尔戈尔莱的另一封信同样发自索伦托,日期为1850年12月15日,它比前边引用 的话更清晰地透露了作者的意图。我们在这封信中读到,“重新尝试一部大作的念头早 就萦绕在脑际,简直可以说苦恼着我。我觉得我真正的价值尤其存在于这些思想著作中; 我擅长思想胜于行动;假使我能在这世界上留下点什么,那就将是我的著作,而不是对 我的功绩的回忆。过去的十年中,我在许多方面都一无所获,但这十年给了我对人事的 真知灼见和洞察精微的辩别能力,并未使我丢掉我的才智素有的透过众多现象观察人事 的习惯。因而我自认为比起写《论美国的民主》时更能处理好一个政治学专著的重大主 题。但是选择哪个主题呢?成功机会一半以上就在选题,不仅因为需要找一个公众感兴 趣的主题,尤其因为需要发现一个能使我自己也为之振奋并为之献身的主题。我是世上 最不能违背自己的精神与趣味向上爬的人;当我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得不到欢乐时,我 觉得我简直连个庸才都不如。因此几年来我经常在寻求(无论如何还有一点安宁,使我 可以观察一下四周,观察一下其他事物,跳出使我身陷其中的这一小团混乱),就是说, 在寻求我可以着手哪个主题,但是一无所获,没有能使我满心欢喜或着实使我动心的主 题。然而,青春逝去,光阴荏苒,人届成年;人生苦短,活动范围日蹙。百般思绪,也 可说所有这些心神不安,在我所处的孤独境地,自然而然地促使我更加严肃、更加深入 地再度寻求一部书的主题思想。我想表露我的想法,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我只能考虑当 代主题。实际上,公众感兴趣我也感兴趣的只有我们时代的事。当今世界呈现的景象伟 大奇异,吸引了人们太多的注意力,使之无法付出许多代价来满足有闲而博学的社会对 历史抱有的那些好奇心。但是选择哪一个当代主题呢?最为新颖、最适合我的智慧禀赋 与习惯的主题,将是对当代进行思考与观察的总汇,是对我们现代社会的自由评断和对 可能出现的未来的预见。 但是当我去找同类主题的焦点,主题产生的所有思想彼此相遇相连结的一点时,我 却没有找到。我看到这样一部著作的各个部分,却看不出它的整体;我抓住了经纱,但 是没抓住纬纱,无法织成布。我必须找到某个部分,为我的思想提供牢固而连续的事实 基础。我只有写历史才能碰到它;潜心研究一个时代,对它的叙述使我有机会刻画我们 时代的人与物,使我能把所有这些零散的画构成一副画面。只有法国大革命这出长剧能 够提供这样一个时代。很久以来我便有此想法,这点我曾向你表露,我把自1789年至今 这个大时段(grande étendue de temps)继续称为法国大革命,从中挑选出帝 国的十年,论述这惊天动地的事业的诞生、发展、衰落和灭亡过程。我越思考越认为要 描述的时代必须选择好。至于时代本身,则不仅要伟大,而且要独特,甚至独一无二; 可是时至今日,至少依我所见,它的再现都带有虚假庸俗的色彩。此外,它要把强烈的 光线投向前一个时代与后一个时代。这肯定是对全剧作了最好的评价,最能使人对整出 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法国大革命的一幕。我的疑虑不在选择主题,而在论述方式。我 最初想以我的方式将梯也尔先生的著作重写,就写帝国的功业,只是避开军事部分不写; 相反,梯也尔先生再现了帝国的战争,写得春风得意,充满才华。但是,我对用这样的 方式处理主题仍然犹豫不定。著书立说是需要漫长努力的事业。历史学家的拿手戏是善 于组织史实,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掌握这种本领。迄今我最擅长的,是评价史实,而不是 叙述史实;就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而言,我所知道的这种能力除非越出体裁并使叙述 变得累赘,只应偶或以附带方式运用。最后,这有步梯也尔先生后尘之嫌。公众很少会 因这类试图而感谢你;两位作家写同一主题,人们当然认为后者是老调重弹。这些便是 我的疑虑;向你合盘端出,听听你的意见。 “在上述考虑主题的方式外,我又想出一种方式,即:不再写长篇巨著,而写相当 短的也许就一卷的著作。确切地说,我不想再去写帝国史,而是写对这段历史的全部思 考与评价。 无疑我要指出史实,要遵循史实的线索;但我主要的事不是讲述史实。特别是我要 使人们明白那些大事,要使人们看到由此产生的种种原因;帝国是怎样产生的;它何以 能够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间建立起来;它所使用的手段有哪些;缔造帝国的那位人物 的真实本质是什么;看到导致他成功的因素,导致他败北的因素;他对世界命运尤其是 法国的命运所起的暂时影响与长期影响。我觉得一部极其伟大的著作的题材就在这里。 但是困难重重。最使我伤脑筋的难题是历史本身与历史哲学相结合。我还没看出怎样使 二者结合(可是它们必须结合,因为人们会说前者是画布,后者是颜料,必须二者具备 才能作画)。我担心一个损害另一个,担心自己缺乏那种要选择好支持思想的史实就必 须具备的极大本领;叙述史实要充分,以便自然而然地通过对叙述的兴趣把读者从一种 思考引导到另一种思考,又不能赘述过头,以便使著作的特点始终清晰可见。这一类著 作中无与伦比的典范是孟德斯鸠论述罗马人盛衰的著作。可以说透过罗马历史会不断看 到其盛衰兴亡;然而罗马历史有相当多内容仍需作者加以解释才能理解。但是孟德斯鸠 抛开那些一向奉为楷模的上乘之作,在自己的著作中显示了在我所谈论的著作中尚不具 备的才能。孟德斯鸠研究一个极其广大极其遥远的时代,他只能相隔很远挑选最大事件, 而对这些事件,他只说最普遍的东西。假如把他局限在十年这段时间内,穿过大量细致 精确的事件来探索路径,这著作的难度肯定要大得多。 “我是想通过前面这番话使你明了我的心境,刚才我对你吐露的所有想法苦恼着我; 但是现在仍然是一片黑暗,至多是半明半暗,看到的仅仅是主题重大,但并不清楚这广 阔空间的种种事物。我多想让你帮我看得更清楚些。我自豪地相信我比任何人更能把伟 大的思想自由带进这样的主题,对人物和事件毫无保留地加以不偏不倚的评说。因为对 于人物,尽管他们曾在我们这个时代生活,我可以保证既无爱也无恨;至于名为宪法、 法律、王朝、阶级的那些事物的形式,我不谈论其价值,只论我亲眼见到的它们的存在, 避而不谈它们产生的效果。我没有传统,没有党派,除了自由与人类尊严的事业,我并 无事业;对此,我可以保证;就这种工作而言,这类倾向与天性是有用的,正如在事情 涉及的不是评说而是介入人类事务时它们常常有害一样……” 没有谁能比作者本人再清楚不过地界定《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写作目的与方法了。 也许有必要指出,托克维尔在这两封信中提到了最使他头疼的难题:“历史哲学与历史 本身相结合”。实际上,赋予他的著作独一无二特征的就是这“结合”。托克维尔之前 或之后写的所有大革命史,人们都可以推定其产生时代,都带有时代的烙印;但是托克 维尔的著作永葆青春,因为这是一部比较历史社会学著作。不论是维科的《新科学》, 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还是布克哈特的《普遍历史论见》,都没有陈旧过时,哪怕 我们的历史学或社会学方法已变得更为专门化。毫无疑问,《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必 须列入这一类经典著作。 1856年6月,经过5年深入研究,《旧制度与大革命》出版了。几乎与此同时,这部 著作也在英国出版,译者是托克维尔的朋友、已经翻译过《论美国的民主》的亨利.里夫; 他的堂姊妹达夫.戈登夫人帮助进行了这一工作。“她干这行尽善尽美”,里夫写信给托 克维尔道。在1856年4月27日同一封信中,里夫对他的朋友说道:“我越是钻研已收到的 你的著作的各章,就越是为之感染和欣喜若狂。就像一件所有人都为之打动的艺术作品, 在这里我重又见到希腊雕塑的痕迹与真面目。”里夫是托克维尔著作的第一位读者。他 把托克维尔著作中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与孟德斯鸠著作中的《法的精神》置于同等地 位。(1856年5月20日里夫致托克维尔的信。) 从1856年到1859年——托克维尔早逝那年——这部著作在法国印刷了四版;1856年 印了两版;1857年印了一版,1859年印了最后一版,该版本构成本版的基础,但它在18 58年12月即已出版。是为第四版;另一个版本印行于1860年,也称为第四版。被误称为 第七版的新版本于1866年由居斯塔夫·德·博蒙出版,作为他编订的《托克维尔全集》 第四卷。 我曾找到继1866年以后的各版本:1878年,1887年,1900年,1902年,1906年,19 11年,1919年,1924年,1928年,1934年。本书在法国共印行了16版25000册。在英国, 里夫的版本1873年发行第二版,增加了取自《托克维尔全集》(博蒙编订)第八卷的7章; 里夫第三版1888年发行。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出版《旧制度与大革命》法文版,附有G. W.黑德勒姆的导言与注释;这个版本于1916年、1921年、1923年、1933年及1949年曾经 重印。此外,在M.W.帕特森的关心下,巴兹尔·布莱克韦尔1933年出版了一个《旧制 度与大革命》新英译本,可惜不带托克维尔在其著作上所加的重要注释;这个版本在19 47年和1949年曾经重印。可见迄今为止,《旧制度与大革命》在英国已有13个版本,它 已成为英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事并不难解释。20世纪开始以来,牛津大学校方即将 《旧制度与大革命》指定为基础教程。在美国,托克维尔的著作同样在1856年以《旧制 度与大革命》一名出版,由约翰·邦纳翻译,出版者为哈珀兄弟出版社。德文版本在阿 诺德·博斯考维茨的关心下,于1856年出版,出版者是莱比锡赫尔曼·门德尔松出版社。 《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渗透到同时代读者当中,对此情况很容易写成一本书。 我们仅仅指出些来龙去脉。夏尔·德·雷米扎在前述关于他朋友著作的文章中这样写道: “必须回顾他第一部著作中的深刻思想。20多年前,他把这思想运用到欧洲,他用如下 结论作为他论述美国的著作的结语:‘这些人竟以为重新找到了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 君主制度,我觉得他们简直是瞎子。至于我,当我考察好几个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况 和所有其他欧洲国家的趋向时,我确信,过不多久在欧洲国家中除了民主自由或独裁者 的专制,再没有其他的位置。’很久以来他就怀有上述思想,从那时起,他便能用这一 思想研究事物中的强与弱,缩小笼统性,划定使用界限或验证精确性;但是民主不断地 使他觉得是当代世界的主流,是在不久的将来现时社会的危险或希望,伟大或渺小。 在新著的前言里,他以生动感人的形式概括了当民主原则开始主宰社会时这些社会 的特点。这幅图画是坚定稳健的手勾画的,毫无夸张,毫无省略,画图的精确性与着色 的真实性融为一体,可见这位画家充满才华,保持了自己的观点。他没有改变体系、方 式或思想。无论是20年的沧桑经历,还是致力于著作而进行研究与思考的4年,都没有使 他的信念改变。感谢他,他的信念始终不渝。”我们可以在上述一席话之外再引证托克 维尔的另一位朋友让-雅克·昂佩尔:“今天,德·托克维尔先生在议会和宦海浮沉之 后,他的理论得到经验的证实,他的原则也具有了他特有的权威性,他得以利用目前形 势给他的闲暇来思考比美国的民主更广阔的事件,思考法国大革命。他的目的是要通过 历史来揭示法国大革命如何从旧制度产生。为达到这一目的,他试图重新发现与重建法 国旧社会的真实状况,这在以前从未有人问津。这是一部真正博学的著作,取自原始资 料,依据好几个省的手抄档案: 置于卷末的注释旁征博引,足以为证。归功于他个人的这项工作固然非常重要非常 有教益,但是在这位有魄力着手此项工作并把它继续下去的人的思想里,这只是达到对 法国大革命作历史解释、理解这场大革命并使它被人们理解的手段而已……” 我们从昂佩尔殊为详尽的分析中,只记下这些话:“从德·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中 我们非常惊奇地看到,几乎所有被视为大革命成果甚或大革命战利品的一切,在何等程 度上在旧制度下便已存在:行政的中央集权制、管理监督、行政风尚、针对公民的官吏 保障、职位繁多和酷爱职位、征兵本身、巴黎的优势地位、财产过分分割,所有这些在 1789年之前都已存在。从那时起,真正的地方生活没有了;贵族只剩下头衔与特权,对 周围事务不再起任何影响,御前会议、总督或总督代理主宰了一切:我们倒不如说参政 院、省长和专区区长主宰一切。市镇要翻修本堂神甫住宅或修建钟楼,得花足足一年时 间来获取中央政府的批准。这种情况为世所仅见。如果领主不再能有作为,除非在为数 不多的三级会议省,市政府也无用武之地,在德·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中,有一个精彩 的附录专门对此加以论述。自从路易十四把市政府纳入营业所,亦即标价出售官爵,真 正的城市代议制到处均已绝迹:这是一场没有政治目的而仅仅为了赚钱而完成的伟大革 命,德·托克维尔先生说得对,这事为历史所不齿。中世纪的英雄市镇移到美国,变为 美国的‘乡镇’(township),实行自理自治,而在法国却不理不治。官吏为所欲为, 为使他们成为更得心应手的专制政府,国家精心保护他们,对付受他们损害者的力量。 读到这些事实,人们就会思忖大革命改变了什么,大革命为什么发生。但是其他几章出 色地解释了它为什么发生,它如何转变成这样……” 关于托克维尔著作的风格,杰出的比较文学历史家这样表示:“我简直不敢在如此 严肃的著作中评价纯文学的素质; 可是我不能不说这位作家的风格高人一筹。这种风格更雄浑同时也更柔和。在他的 作品中,严肃并不排斥精巧,在进行高深的思考的同时,读者会遇到描述性的奇闻轶事 或化义愤为讥讽的辛辣笔触。内心的火焰在这些如此新颖、如此智慧的理性的篇章始终 燃烧,慷慨灵魂的激情永远使这些篇章生气蓬勃;我们仿佛听到一个声音,真诚而无虚 幻,恳切而无狂暴,它使人为作者感到荣耀,同时唤起同情与尊敬。”(J.-J.昂佩 尔,前引书) 甚至那个时代的私人通信中,也可看到托克维尔著作的反响。因此,居维利埃—弗 勒里致函奥马尔公爵道:“你是否读了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我觉得,这部 著作博大精深,一些部分具有真正才华(孟德斯鸠式的才华);不过该书结论有点含混, 尽管充满对专制暴政最意味深长的憎恶,但像在指责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缺乏真正同情。 无论如何,书中得出的结论——不管作者本人见解怎样——都是说法国革命是由最合情 理的原因引发的,上层阶级的性情使它必然发生,不可抑制的人民的性情则使这场革命 愤怒与理性并重。对我来说,这已足矣。从文学观点看,这部著作的过错在于作者竟以 创始人的口气揭示众所周知并早就被人阐述过的真理,格拉尼埃·德·卡萨尼亚克所著 《法国大革命原因史》出色的第一卷尤其阐述了若干真理。……”奥马尔公爵回信写道: “……我想和你谈谈德·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我刚刚读完。 我以最大兴趣读它,对它也最为重视,尽管我并不完全同意作者的见解,也没有把 他提出的一切都视为新说。读后留下的印象可概括如下: “德·托克维尔先生充分证明法国大革命势在必行,合情合理,尽管凶暴,唯有法 国大革命才能扫除流弊,解放人民,正如作者所说,解放农民。他宽恕法国大革命曾创 造的过分的中央集权制和许多专制工具:所有这些在大革命以前即已存在;他宽恕曾摧 毁可阻止无政府状态或专制暴政的制衡力量:大革命以前它们便已消失。但是,他指责 大革命直至此时为止,尚不能创设任何制衡力量,当时并非没有一点可能性,这种制衡 力量的地位在旧君主制下早已标明。他指责大革命恢复了旧制度的全套政府机器,并建 立起这样一种局面,乃至过了60年,我们第二次——上帝知道要多长时间——被投到专 制制度下,它比旧专制制度更合逻辑,更加平等,但肯定也更为全面。 “这部著作的不足是没有作出结论;这是有几分使人失望,没有把好的东西充分烘 托出来,也没有指出诊治弊病的良方。向人民讲真理是好事,但不要用沮丧的口气,尤 其不该摆出一种神态对一个伟大的民族说她不配享受自由:这使压迫者、奴隶和利己主 义者感到痛快。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好书,我赞赏它,我认为其内容与形式也值得人们称赞。因 为正如你所说,人们在这里切实感受到了专制暴政的可怖,而这正是敌人之所在。旧制 度死亡了,万劫不复;但是人们不可以以为在旧制度的废墟上,不会再建起专制暴政或 无政府状态:这是大革命的私生子;只有自由才是大革命的合法女儿,在上帝的帮助下, 自由有朝一日终将驱逐僭越者。”(《奥马尔公爵与居维利埃—弗勒里通信集》,4卷本, 巴黎,1910—1914年,第2卷,333及随后几页) 既然《旧制度与大革命》也是一部英文著作,我们就应提一提它在英国受到的欢迎。 我们已经谈过了亨利·里夫;作为当时最重要的英国杂志《爱丁堡评论》的总编,加以 《泰晤士报》主笔的身份,他对此书的热情见解便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他的朋友G.W. 格雷格在这家像今天一样给舆论定基调的大报上发表了两篇分析文章,让我们引证一下 这文章的话:“因为形势变幻莫测,冒险作预言是难得谨慎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 可以充满信心地说,德·托克维尔先生的光荣将与日俱增,后人还将扩大他同时代人的 评价……”格雷格接着对这部著作作了长篇分析;这长篇分析终有一天要辑入亚历克西 ·德·托克维尔研究文集。在这篇深入的研究论文末尾,格雷格写道:“我们相信已向 我们的读者指出,德·托克维尔先生写了一部极端重要的著作,一部几乎整个充满鲜为 人知的史实的著作,从这些史实产生了堪称为发现而且是具有永恒价值的发现的各种史 学观点。然而,这本书还只是他允诺我们的著作的一部分,他将倾注他的全部研究成果, 因为目前这卷和以前论述美国的各卷只不过是,如果我们理解得对,同一作品——他一 生的文学作品——分散的一部分,旨在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对社会的前途进行评价。” 托克维尔的朋友、英国财政大臣和杰出学者乔治·康沃尔·刘易斯勋爵感谢他寄来 《旧制度与大革命》,并在1856年7月30日的信中给他写道:“这是我平生读过的使我精 神得到满足的唯一著作,因为它对法国大革命的原因与特点提出了既真实又合理的观点。……” 我们还能举出托克维尔著作在英国受欢迎的例子,但就此打住。 现在来看《旧制度与大革命》对后来几代人发挥影响的例证。(在其出色的小书 《法国大革命150周年史学史概述》,巴黎,1939年,24页,达尼埃尔·阿莱维写道: “然而必须提到一部重要著作,托克维尔的著作……1856年,托克维尔发表了《旧制度 与大革命》;这部著作将起非常深远的影响,我们在以后再谈论它。”现在,我想谈的 正是这种影响。) 在给《论美国的民主》所加的参考书目(第一卷,第二册,389页)中我们已经指出, 制定1875年宪法的那一代人深为托克维尔、布罗伊和普雷沃-帕拉多尔的著作所浸透。 布罗伊公爵的著作《法国政府之我见》(巴黎,1870年) 恢复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气氛,就像许多参考注释所表明的那样。 托克维尔对泰纳影响很大。若读《当代法国的起源》,就可找到很多引自托克维尔 著作的文字。(例如,泰纳,《旧制度》,第三版,巴黎,1876年,99页。)泰纳在书 中写道: “因为在法国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并非大革命,而是君主制。” 泰纳在这里给他的原文加了如下注释:“德·托克维尔,第二编。这个重要真理由 德·托克维尔先生以过人的洞察力所确立。”此外可见《当代法国的起源》一书附录的 预备笔记摘要: 《H.泰纳,生平与通信》(第3卷,巴黎,1905年),书中含有引自托克维尔著作 的附注(参见300、319页)。深入研究托克维尔著作对泰纳的影响问题肯定是有意义的。 维克托·吉罗的透彻研究《论泰纳。他的著作与影响》(巴黎,1932年)只给我们一个 问题的梗概。吉罗写道:“……无疑需要很长篇幅才能颇为严格准确地搞清〔泰纳〕在 托克维尔著作中汲取的所有材料、丰富的指示、全貌与细节。托克维尔…… 原来恰恰打算论述泰纳要涉及的整个主题。但是,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他只 能完成这部巨著的第一部分;对于续篇,本有可能如此出色,我们却只有‘笔记’、评 断、刚刚拟就提纲的章节,灵敏有力的草案被死亡猛然打断了。泰纳得以运用这些散乱 的材料,从头在更广阔的基础上重建这座未完成的大厦;他以其风格的丰富壮丽取代了 朴实无华的线条,取代了原始建筑物有点裸露的庄严;但他保留了其中好多重要部分, 直到整体规划。《当代法国的起源》的主要思想就是大革命最深的根源存在于我们以前 整个历史中,这思想也是托克维尔著作的主要思想;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泰纳的‘地方 分权’倾向大部分来自他的这位眼光敏锐而有气魄的前辈。”正如我刚才所言,对托克 维尔与泰纳的研究尚待进行。 这两位思想家的彼此差异也许可由各自的知识构成加以解释。托克维尔接触社会学 问题首先靠实践经验,靠对行政史与法律方面的深入研究,而泰纳尤其受文学、哲学与 艺术的教育。这里我可以摘录一段泰纳书信中的话揭示他的政治哲学(前引书,第二卷, 巴黎,1904年,263及随后几页)。1862年10月泰纳写道:“我的确在政治与宗教上有一 理想,但我知道在法国不可能实现;这就是我为何只能有一种思辩家而非实践家生涯的 原因所在。德国施莱艾尔马赫尔时期或稍后的英国今天的自由新教;今天比利时、荷兰、 英国的地方或城市的自由,均达到了中央代议制。但是新教与法国人的天性相违,地方 政治生活也违背法国的财产与社会结构。除了减轻过分的中央集权,说服政府出于自身 利益让人讲话,减少天主教与反天主教的暴力,调和维持,别无他策。必须将它的力量 引向其他方面:引向理论科学,引向优美文风,引向艺术某些部门,引向讲究的技艺, 引向舒适漂亮的社交生活,引向无私而普遍的伟大思想,引向全体福利的增长。” (参见《泰纳。其思想的构成》,安德烈·谢弗里荣著,巴黎,1932年;E.C. 罗:《泰纳与英国》,巴黎,1923年;亦见A.奥拉尔:《泰纳,法国大革命历史家》, 巴黎,1907年;奥古斯坦·科尚:“大革命史学的危机”,载《思想与民主的社会》, 巴黎,1921年。亦见亨利希·冯·西贝尔:“旧国家与法国大革命”,载《小历史论文》, 斯图加特,1880年,229及随后几页。)西贝尔本人就是一个法国大革命重要著作的作者, 在这篇论文中他分析了《当代法国的起源》第一卷,也同样要读者参阅托克维尔的“名 作”。(参见H.冯·西贝尔: 《大革命史,1789—1800》,10卷本,斯图加特,1897年。)西贝尔于1853年开始 发表他的著作。 众所周知,泰纳《当代法国的起源》是受1871年法国战败和巴黎公社的经历所启发 而作;与《旧制度与大革命》相比,《旧制度与大革命》更偏重比较政治社会学研究。 托克维尔对西方世界的普遍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而泰纳则从法国社会的革命这一观点涉 及主题。 1864年,菲斯泰尔·德·库朗日的《古代城市》问世。这部著作带有《旧制度与大 革命》的深深烙印。C.朱利昂在其宝贵的教材《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文选》(第一版, 巴黎,1896年;我们根据1913年巴黎第七版重校本引用)中写道:“人们推测,菲斯泰 尔·德·库朗日所受到的历史影响首先是孟德斯鸠的(政体的研究),可能还有米什勒 的,而更多的是托克维尔的影响(社会生活中宗教情感的作用)。《旧制度与大革命》 对菲斯泰尔的才华有决定性影响不足为奇:在《古代城市》中,我们将会找到同样的叙 述方式,同样的归纳步骤,和同样的把书归并成两三个指导思想的愿望”(91和随后几 页)。在更后边的好几页,朱利昂重又回到这个主题上:“在《古代城市》中,托克维 尔的影响比米什勒明显得多。《导言》的标题本身:‘论研究古代人最古老的信仰对于 了解其典章制度的必要性’,简直就是《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开头的翻版。《旧制度与 大革命》一书的一大功绩是证明了1789年以后有多少过去的政治制度、习惯思想,在新 法国依然存在,新法国不知不觉成了君主制法国的概括遗赠财产承受人。菲斯泰尔·德 ·库朗日在其著作中证明传统与宗教习俗具有长期持久性;这个延续法则在《古代城市》 下述话里阐述得再精彩不过了:‘对人来说,过去绝对不会彻底死亡。人能把它忘掉, 但却总是把它保留在身上。因为,就像它在各个时代的样子,它是所有以前各个时代的 产物和概括。即使它深入人的灵魂,根据各个不同时代留在人身上的模样,也能恢复与 区别这些不同的时代。’”关于菲斯泰尔·德·库朗日,可参阅瑞士历史家E.菲特的重 要著作《新编史学史》,慕尼黑与柏林,1911年,560及随后几页;E.尚皮翁:《菲斯 泰尔·德·库朗日的政治宗教思想》,巴黎,1903年;J.-M.图尔纳尔-奥蒙:《菲 斯泰尔·德·库朗日》,巴黎,1931年,59及随后几页。 此外,在前引朱利昂的著作中,还可找到对托克维尔著作重要地位所作的一个简洁 而又非常出色的评价,读了将有所裨益:“托克维尔的著作与《古代城市》一起,是19 世纪所产生的最新颖与写得最出色的历史著作……”(参见前引书84及随后几页。)朱 利昂将托克维尔列为哲学历史家;我们今天也许要说他是社会学历史家。马克·布洛赫 的《封建社会》可能是当代社会学历史的典型范例。 阿尔贝·索雷尔的名著《欧洲与法国大革命》(8卷本,巴黎,1885—1904年)同样 带有托克维尔始终不息的影响烙印。 欧仁·德希塔尔在其著作《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自由民主》(巴黎,1897年) 一书中,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论述《旧制度与大革命》,指出这部著作对阿尔贝·索雷尔 的影响。我们引用一段:“是否需要提到阿尔贝·索雷尔在其权威著作《欧洲与法国大 革命》中,出色地把托克维尔的方法与思想扩大到革命的对外政策上,证明在对内对外 政策上,‘革命并没有带来什么不是来自历史、不是由旧制度的先前政策可以解释的结 果,哪怕是最特殊的结果。’他比任何人都更出色地证明了托克维尔这段话中的真理: ‘谁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勒普莱肯定通过阅读托 克维尔著作得到了充实。在《由对欧洲各民族的考察推断出的法国社会改革》(巴黎, 1874年,第三卷)中,有一段对《旧制度与大革命》非常有特色的评语;勒普莱写道: “路易十五野蛮的不宽容政策保留了某些人道形式,仅仅以摧毁新教基督徒为目的。17 93年雅各宾派的不宽容政策则旨在完全摧毁所有宗教。”这段话以下列注释为依据: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一部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揭示了这一真理,这 部著作若是有真正的书名并提出结论,就将成为杰作。”我们认为勒普莱对亚历克西· 德·托克维尔的评价是不正确的;他的决疑论和道德家精神绝不可能理解托克维尔的历 史社会学。(参见J.-B.迪罗塞尔:《法国社会天主教的开端,1822—1870》,巴黎, 1951年,672及随后几页。)——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有名读者当中我们要提到乔治 ·索雷尔和让·饶勒斯;《进步的幻想》(第一版,巴黎,1908年)非常频繁地引证托 克维尔著作,《法国大革命的社会主义史》(A.马迪厄审订版,8卷本,巴黎,1922— 1924年)同样有《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印记出现。 人们还可以引证杰出的法国法律史家A.埃斯曼的看法,他在《法国比较宪法学要素》 (第四版,巴黎,1906年)一书中显露出对托克维尔思想的敏锐理解力。 此外,不应忘记那些伟大的法国文学史家。我们只提几位。圣伯夫在《星期一丛谈》 (第三版,15卷本,巴黎,未注明年份,96及随后几页)中,清楚表明他从未理解托克 维尔著作的社会学意义。假如回想到他曾以何等热情在《星期一丛谈初集》中欢呼《论 美国的民主》出版,人们就只能推断他的法兰西学院伟大同事一定会对他嗤之以鼻…… (见J.-P.迈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1948年,156及随后几页。) 但是即使是在恶言恶语中,圣伯夫也永远辉煌。 与圣伯夫形成对比,伯蒂·德·朱尔维尔在其《法国文学史》(巴黎,未注明年份, 540页)中写道:“托克维尔在基佐的学校受到教育,于1835年发表了自《法的精神》问 世以来人们所写的社会哲学方面最扎实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20年以后(1856年) 《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完全独创、影响极大的新著,在拉马丁的《吉伦特党人史》取 得轰动成功后不久,开始在法国,至少在引起反响的思想界,改变可称为大革命神话的 一切。人们不再把大革命视为一场出乎意料的(英雄的或魔鬼的)飓风,而承认大革命 乃是众多遥远深刻的原因的结果。泰纳完成了这种对舆论的矫正;但托克维尔开启先河。” ——费迪南·布伦蒂埃在《法国文学史教程》(巴黎,1898年)这部很有价值的著作中, 以笔记形式提出对托克维尔著作的评价:“……这部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甚至 在构想大革命的起源的方式上标志了一个时代;——在描述大革命的方式上亦然。—— 托克维尔看得何等清晰:1.大革命通过所有废墟与我们历史最遥远的过去连接在一起; 2.大革命的‘宗教’特征归因于其原因的深刻性;3.由于这一原故,要取消种种影响, 不能靠任何政治力量。——通过这两部著作〔布伦蒂埃前边已谈到《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足以使历史摆脱历史家的武断评价;准备好我们从当代形成的思想;并赋予历 史以科学所应当具备的一切特征。”(前引书,441页。)在其经典著作《法国文学史》 (巴黎,1912年)中,居斯塔夫·朗松也给了我们一个对托克维尔著作的精彩评价: “……《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历史家的思想为基础。 托克维尔像奥尔良派历史家一样,在大革命中看到了结果,看到了根源就在祖国开 始的一场社会政治运动的终结,而对于正统派和民主派来说,大革命几乎总是与过去的 猛然决裂,是奇迹般的突然爆发,一些人诅咒,另一些人祝福,大家都以为1789年和17 93年的法国与路易十四或圣路易的法国截然不同。但奥尔良派用他们的历史观为党派利 益服务:托克维尔则始终是严格的历史家,同时更有哲学家色彩,只求证实我们的制度 与我们的风尚的发展连续性;大革命爆发于1789年,因为它已经进行了一半,几个世纪 以来,一切都向平等和中央集权发展;封建权利与专制王权的最后障碍显得更加碍手碍 脚,因为它们已是最后一道障碍。他阐述了文学与不信教对大革命的影响,平等感情压 倒自由激情。托克维尔在阐述封建君主制度的毁灭后,接着打算证明新法国如何从旧法 国的废墟中重建:这几乎就是泰纳在《当代法国的起源》中实现了的庞大计划。但是托 克维尔没来得及完成自己的著作。”(前引书,1019及随后几页。)法国文学史史家们 就这样把托克维尔著作的成果传给年轻一代,希望年轻一代从中获益。 在结束《旧制度与大革命》在法国的影响概观时,我们还想给我们的读者指出保尔 ·雅内的一本重要的小书《法国大革命的哲学》(巴黎,1875年)。雅内很有眼光地看 到1852年在法国大革命历史观上是一条有决定意义的分界线。我们在他的书中读到: “1852年引起了法国革命哲学的真正危机。 一种深深的失望,一种对这个国家直到此时一直珍视的各项原则的闻所未闻的背离 (人们至少这样认为),一种为了革命的物质成果而牺牲革命的精神成果的可悲倾向, 一种在本应从世界上永远扫除专制暴政的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新形式的专制主义,与此 同时一种稍加扩展的科学,我们的状况与毗邻民族状况的比较,那令人悲伤的信念—— 过多地为经验证实——世界上有许多民族没有经历如此多的危机与灾难,随世事的演变 逐步达到了我们曾经梦想、曾经缺乏、甚至从社会自由的一些观点来看我们已抢先达到 并超过的这种政治自由;大西洋彼岸的伟大民族在其整个疆域同时实现了这个自由平等 的伟大纲领,我们却早就开始牺牲掉一半,只待再晚些扔掉另一半:所有这些观点,所 有这些思考,经验与比较,都使得大家在某种程度上抛弃了一向怀有的这种对革命的信 仰……法国革命新理论由此而得到全新的方向。人们开始感到震惊,革命很少尊重个人 自由,革命崇拜武力,盲目信奉中央政权至高无上的权力;人们想,革命在现代社会确 立了社会地位平等,谁能说革命不会像昔日的罗马帝国一样为新形式的专制暴政铺平道 路。没有哪一位政论家比著名的思想敏锐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更为这种思想所打 动,他比大家都先有这种思想。他是第一人,在如此有独到见解的《论美国的民主》一 书中,身居和平、温和、立宪的时代,便向现代各民族预示了‘恺撒专制的’危险,这 奇怪的预见当时没有任何条件任何事件任何明显征兆可资依据。以后,上述思想在某种 程度为事件所证实,他在其卓越的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以最罕见的洞察力,重 新加以论述和发展。……” 我们无法完整地引证雅内的透彻分析,兹摘要如下: “因此,托克维尔在某种意义上为革命辩护,在另一种意义上批判革命,但是他不 同于革命的批评者或革命的拥护者通常对革命采取的行径。他替革命申辩,证明革命并 不像守旧派所说的那样标新立异,因而也不是那样荒诞不经。革命极力设法在纯理性上, 在权利与人道的抽象思想上,建立一种社会秩序;但即使在这一点上,革命也只实现了 先前所有各个时代已经准备好的东西。革命因此在历史上是正确的同时在哲学上也是正 确的。反过来,托克维尔力图唤醒我们对革命的一种可能后果的忧虑,即新专制主义的 确立,民主的或军事独裁的专制制度,抹煞个人,无视权利,由中央吞并所有地方生活, 并因此消灭各部门的一切生命力:托克维尔也许(但愿如此)夸大了这种弊病的意义, 但这弊端在我们的整个历史中早已萌芽,通过革命毫无疑问繁衍和恶化到了极点。这就 是德·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给我们提出的教训。……”(参见前引书,119及随后几页。) 恰恰是革命的这些潜在倾向——在民主进程中抹煞个人并实行平等,以及公民投票 制度的危险——深深地影响了瑞士伟大历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1818—1897)的著 作。不管他的沉思的唯美主义(esthéticisme contemplatie)如何,在所有 我们提到的思想家中,他却可能是最接近于托克维尔的。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但 是事情正像你所说的那样,有人想训练人们参加集会;假如连至少百人的集会都没有, 大家开始哭泣的日子就要来到。”自从沃纳·凯吉为《普遍历史论见》发表预备研究 (《历史残稿》,斯图加特,1942年)以来,我们了解了布克哈特曾在多大程度上吸取 托克维尔的思想。法国大革命作为19世纪和20世纪革命的阶段,处在两位思想家相会的 焦点上。我们早已提到菲特在前引著作中用贴切的几页篇幅论述在历史科学发展中《旧 制度与大革命》所占据的位置(参见前引书,557及随后几页)。在洛桑执教的社会学家 维尔弗雷多·佩尔托的百科全书式的脑子无所不读,同样也没忘记研究托克维尔的著作。 在意大利,贝内代托·克罗齐的著作也证实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影响。 我们在《论美国的民主》(见《托克维尔全集》,迈耶编订,第一卷,第二册,39 3页)附录的参考书目中已经指出,德国思想家威廉·狄尔泰发现了托克维尔对于当代的 重要性(《人文科学中历史世界的构造》,载《狄尔泰全集》,第8卷,柏林,1927年, 104及随后几页)。关于《旧制度与大革命》,他这样写道:“在另一部著作中,托克维 尔第一次深入到18世纪法国与大革命的整个政治秩序中。这种政治科学也允许政治应用。 他沿用亚里士多德学说的论点,表现得尤其丰富,特别是认为各国良好的宪法应该建立 在权利与义务的正当比例上。否定这种平衡便会把权利变成特权,其结果国家就会瓦解。 上述分析对实践的重要应用是意识到过分中央集权的危险与个人自由和地方政府的好处。 这样,他从历史本身得出内容丰富的概括,得出对过去现实的新分析,对过去现实的新 分析可以产生对目前现实的更深刻的理解。”在对大革命前法国历史的重要研究中,德 国历史学家阿德尔贝特·瓦尔总是自觉地以他誉为“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的托 克维尔为榜样。(见瓦尔:《法国大革命以前史。一个尝试》,两卷本,蒂宾根,1905 年,以及同作者所著:《法国大革命以前史研究》,蒂宾根,1901年。) 在英国,里夫、格雷格、康沃尔·刘易斯和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等人吸收了《旧 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正是通过他们,这部著作的独创性才得以向下一代人显示出来。 戴西在其著作《宪法研究导论》(第一版,1885年;我们引证根据第八版,伦敦,1915 年)的一个重要段落中,为了阐明他关于行政法的重要论点,把《论美国的民主》与 《旧制度与大革命》结合在一起。他引用《论美国的民主》:“在法兰西共和八年,出 现一部宪法,其中第75条如下:‘政府官员,部长除外,因职责有关的行为,只有根据 行政法院的决定才能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在普通法庭前举行。’共和八年宪法 通过了,但这一条没通过,留在宪法后边,根据公民的合法要求,每天都有人反对它。 我常常试图使美国人或英国人懂得这第75条的含义,事情总是非常难办到。他们首先看 到的是在法国,行政法院乃是一置于王国中央的大法庭;这里实行一种专制制度,预先 把所有申诉人都移交到这个大法庭面前。 “但是当我力图使他们明白行政法院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其 成员隶属于国王,乃至国王在命令他的称为省长的仆人干一桩恶事之后,能够命令他的 另一个称为国务顾问的仆人阻止人们惩治前者;当我向他们说明受君主的命令所损害的 公民被迫向君主本人请求准许得到公正的处理时,他们根本不相信这样的荒谬行为,还 指责我说谎无知。旧君主制常有这样的事,高等法院向犯罪的政府官员发出逮捕令。有 时王权强行干预,撤销诉讼。专制这时已明目张胆,人们只得屈从暴力,表示服从。因 为我们在公正的幌子下,以法律的名义放任和认可唯有暴力强加给他们的一切。”(见 《托克维尔全集》,迈耶编订,第一卷,第一册,105及随后几页;亦见我们附录的参考 书目,第一卷,第二册,392及随后几页。)这段引文之后,戴西继续写道:“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的这一经典段落发表于1835年;作者30岁,却已获得他的朋友譬之于 孟德斯鸠的荣誉。当他在生命末年发表《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最有力量最为成熟的著 作时,他对行政法的评价当然没变。”戴西重新引用托克维尔:“确实,我们已将司法 权逐出行政领域,旧制度将它留在这个领域是非常不妥当的;但是与此同时,正如人们 所见,政府不断介入司法的天然领域,而我们听之任之:其实权力的混乱在这两个方面 同样危险,甚至后者更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而政府干预法庭则使人 们堕落,使他们变得兼有革命性和奴性。”(《旧制度与大革命》,本版本。)戴西又 加了如下评论:这些“话出自一位具有非凡天才的人,他精通法国历史,而且对当代法 国也无所不知。他多年担任议员,至少任过一次部长职务。他了解本国的公共生活,就 像麦考莱了解英国的公共生活一样。也许托克维尔的语言有些夸张,部分地可由他的品 质和思想倾向加以解释;这导致他夸大促使他刻苦钻研现代民主薄弱与旧君主制罪恶之 间的亲缘关系。”(戴西:前引书,351及随后几页。) 戴西在牛津大学的杰出同事、专攻英国行政司法史的伟大历史学家保罗·维诺格拉 多夫勋爵把《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方法与成果传给了他的所有学生。经济史研究在英国 刚刚起步。托克维尔的著作对这门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间接但重要的影响。研究英国法律 史的历史家E.W.梅特兰的经典著作带有托克维尔研究成果的深刻印记,对此我们不 会感到吃惊。 (参见P.维诺格拉多夫:《历史法理学纲要》,牛津,1920年,第一卷,152及随 后几页;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伦敦,1926年,法译本,1951年; E.W.梅特兰: 《直到爱德华一世时代的英国法律史》〔与E.波洛克合著〕,牛津,1895年,同 作者所著:《英国宪法史》,剑桥,1908年。) 我们已经提到同样受到托克维尔影响的阿克顿勋爵。(见我们附录的参考书目,第 一卷,第二册,391页。)阿克顿在其《法国大革命讲稿》(伦敦,1910年)中的大革命 专题著作附录里写道:“将近19世纪中叶,当西贝尔著作的头几卷开始问世时,更加深 入的研究由于托克维尔而在法国开始展开。他第一个证实,即使不是发现,法国革命不 仅仅是决裂、颠覆、突如起来,而且部分上是折磨旧君主制的各种倾向的发展……在所 有作家中,他是最令人满意也最严重地感到不足的。”(前引书,356及随后几页。) 在美国,《旧制度与大革命》只受最新一代人欣赏。年轻民族相当晚才发现历史科 学。政治社会学中应用历史研究方法,像托克维尔著作中所显示的,乃是文明成熟的结 果。正如黑格尔所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在暮色中开始飞翔。美国杰出历史家罗伯特·厄 尔甘在其著作《从文艺复兴到滑铁卢的欧洲》(纽约,1939年)上附加了一个参考书目, 让我们用从中取出的一段话来结束这个《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影响概观: “《旧制度与大革命》提出了革命原因的最深刻的分析。” J.-P.迈耶 -------


前言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 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1789年,法国人以任何人民所从未尝试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 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唯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 他们为自己制订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要使自己面 目一新。 我始终认为,在这项独特的事业中,他们的成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 所想象的要小。我深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 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 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样做;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 须暂时忘记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国,而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 我在这里试图做的便是如此;但为达到此目的,我所付出的努力比我想象的要艰苦 得多。 有关君主制最初几个世纪、中世纪、文艺复兴的历史,大量的著作已作了深入的研 究;我们不仅了解当时发生的各种事件,而且了解这些不同时期的法律、习惯、政府精 神与民族精神。但至今尚未有人下功夫同样地、仔细地研究18世纪。 我们自以为十分了解18世纪的法国,因为我们清楚地看到它表面上那耀眼的光彩, 因为我们掌握着当时最卓越人物的历史细节,因为机智或雄辩的批评家们已使我们熟悉 了18世纪显赫的大作家们的著作。但是,对于处理事务的方式、各种制度的真实实施、 各阶级相互的确切地位、被人漠视的阶级的境况与感情,直至舆论风尚,我们只有一些 模糊的,而且常常是错误的认识。 我试图深入到旧制度的心脏。在年代上它离我们十分接近,只是大革命把它同我们 分隔开了。 为达此目的,我不仅重读了18世纪的名著,而且研究了许多不大知名而且不值得知 名的著作,这些著作并非精雕之作,却更好地反映真实的时代精神。我仔细阅读所有的 公共文告;大革命前夕,法国人在这些公共文告中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与好恶。省三级会 议以及后来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在这方面为我提供了大量启示。我特别研究了1789年三 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这些陈情书的手稿长达数卷,它们是法国旧社会的遗嘱,是它的 愿望的最高体现,是它的最终意志的真实反映。这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文献。而我觉得 它还不够。 在行政机构强大的国家里,思想、愿望、痛苦、利益与激情,通常迟早会暴露在政 府的面前。遍览政府档案不仅使人对其统治手段有一精确概念,而且能一眼看到整个国 家的状况。今天,如果把充斥内政部和各省案卷中的密件全部给一个外国人看,他很快 就会了解我们,甚于我们自己。读者03将会看到,在18世纪,政府权力已经十分集中, 极其强大,惊人地活跃,它不停地赞助、阻止或批准某项事业。它许诺很多,给予也很 多。它以各种方式施加影响,不仅主持大政方针,而且干涉家家户户,以及每一个人的 私生活。此外,它从不张扬,因而人们不怕在它眼前披露自己最隐秘的缺陷。我花了很 长时间在巴黎和几个省研究政府留下的档案。 果真如我所料,我在那里发现了活生生的旧制度,它的思想,它的激情,它的偏见, 它的实践。每个人都自由地用自己的语言讲话,暴露他们最隐秘的想法。我因此获得了 当代人所没有的关于旧社会的许多概念;因为我看到了他们从未见到的资料。 随着这项研究的进展,我惊异地在昔日的法国处处看到许多今日法国突出的特点。 从中我发现许多原以为源于大革命的感情,许多我一直认为只可能来自大革命的思想, 和只产生于大革命的习惯;我时时碰到深植于这片古老土壤中的当今社会的根系。越接 近1789年,我越清晰地看见产生大革命的那种精神是如何形成、诞生和壮大的。这场革 命的整个面貌逐渐展现在我眼前。它已经预示出它的性格,它的特点; 这就是它本身。在这里,我不仅发现了革命在其最初努力中所作所为的原因,而且 也许更有甚者,发现了它将长期建树的目标的先兆;因为大革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 在第一阶段,法国人似乎要摧毁过去的一切;在第二阶段,他们要恢复一部分已被遗弃 的东西。旧制度有大量法律和政治习惯在1789年突然消失,在几年后重又出现,恰如某 些河流沉没地下,又在不太远的地方重新冒头,使人们在新的河岸看到同一水流。 我献给公众的这本著作的宗旨是要阐明,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伟大革命 为什么爆发于法国而不在他处,为什么它好像自发产生于它即将摧毁的社会,最后,旧 君主制怎么会如此彻底、如此突然地垮台。 从思想上说,我已着手的这部著作不应到此告终。倘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我的 意图是穿过这场漫长革命的起伏兴衰,追踪这些法国人——不久前在旧制度下我还和这 些由旧制度造就的人们亲密相处——注视着他们随着种种历史事件而变化、改造,却丝 毫不改变本质,他们不停地在我们面前重现,虽然面貌略有不同,但始终可以辩认出来。 首先,我要和他们一起经历1789年的最初时期,那时对平等与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 着他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 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这是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时代, 尽管它有各种错误,人们将千秋万代纪念它,而且在长时期内,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 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 在简要追溯这场大革命的进程时,我将试图说明:同样是这些法国人,由于哪些事 件,哪些错误,哪些失策,终于抛弃了他们的最初目的,忘却了自由,只想成为世界霸 主的平等的仆役;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专制的政府,如何重新夺 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取消了以如此高昂代价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 象;这个政府如何把选举人的普选权标榜为人民主权,而选举人既不明真相,不能共同 商议,又不能进行选择;它又如何把议会的屈从和默认吹嘘为表决捐税权;与此同时, 它还取消了国民的自治权,取消了权利的种种主要保障,取消了思想、言论、写作自由 ——这些正是1789年取得的最珍贵、最崇高的成果——,而它居然还以这个伟大的名义 自诩。 我一直写到大革命似乎差不多完成了它的业绩、新社会已诞生时,然后,我将考察 这个社会本身,我要力图辩别它在哪些地方与以前的社会相像,在哪些方面不同,我们 在这场天地翻覆中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最后我试图推测我们的未来。 第二部著作有一部分已写出了草稿,但尚不成熟,不能公之于世。我能否有精力完 成它?谁能说得准呢?个人的命运较之民族的民运更为晦暗叵测。 我希望写这本书时不带有偏见,但是我不敢说我写作时未怀激情。一个法国人在谈 起他的祖国,想到他的时代时,竟然无动于衷,这简直是不能容许的。我承认在研究旧 社会的每个部分时,我从未将新社会完全置之不顾。我不仅要搞清病人死于何病,而且 要看看他当初如何可以免于一死。我像医生一样,试图在每个坏死的器官内发现生命的 规律。我的目的是要绘制一幅极其精确、同时又能起教育作用的图画。因此,每当我在 先辈身上看到某些我们几乎已经丧失然而又极为必要的刚强品德——真正的独立精神、 对伟大事物的爱好、对我们自身和事业的信仰——时,我便把它们突出出来;同样,当 我在那个时代的法律、思想、风尚中碰到吞噬过旧社会,如今仍在折磨我们的某些弊病 的痕迹时,我也特别将它们揭露出来,以便人们看清楚这些东西在我们身上产生的恶果, 从而深深懂得它们还可能在我们身上作恶。 我声言,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我不怕得罪任何人,不管是个人、阶级,还是舆论、 回忆,也不管他们多么令人敬畏。 我这样做时往往带有歉意,但从不感到内疚。但愿那些由于我而感觉不快的人,考 虑到我的正直无私的目的而饶恕我。 不少人可能会指责我在本书中表达了一种对自由的完全不合时宜的酷爱,他们要我 相信,在法国再没有人在关心什么自由。 我只是恳求那些对我提出这种指责的人不妨想想,我对自由的热爱久已有之,并非 自今日始。20多年以前,当论及另一个社会时,我就几乎逐字逐句地写下了人们现在即 将读到的内容。 在未来的黑暗中,人们已经能够洞察三条非常明显的真理。第一条是,今天,举世 的人都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所驱使,人们可能控制或减缓它,但不能战胜它,它时而轻轻 地,时而猛烈地推动人们去摧毁贵族制度;第二条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 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 最后,第三条真理是,没有哪个地方,专制制度产生的后果比在上述社会中害处更大; 因为专制制度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助长这种社会所特有的种种弊端,这样就促使它们随着 它们原来的自然趋向朝着那个方向发展下去。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 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 德完全被窒息。专制制度非但不与这种倾向作斗争,反而使之畅行无阻;因为专制制度 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 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专 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 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 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 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 赚钱。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 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 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 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 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 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若无专制制度, 这类感情或许也会变得强烈;有了专制制度,它们便占据了统治地位。 反之,只有自由才能在这类社会中与社会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使社会不至于 沿着斜坡滑下去。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 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 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 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时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 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溺, 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 善恶。 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变得富裕、文雅、华丽,甚至辉煌,因其平头百姓举足轻 重而显得强大;在那里可以看到私人品德、家庭良父、诚实商人和可尊敬的产业主;甚 至还会见到优秀的基督徒,因为他们的祖国不在尘世,而他们宗教的荣耀就是在最腐败 的时尚中,在最恶劣的政府下,造就优秀基督徒:罗马帝国最腐朽的时代就曾充斥着优 秀的基督徒;但是我敢说,在此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 的,而且我敢肯定,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 地下降。 20年前我所想所说的就是这些。我以为,从那时以来,世界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能使我改变想法和说法。当自由受欢迎时,我表示了我对自由的赞赏;当自由遭抛弃时, 我仍坚持不渝,对此人们不会不以为然。 此外,请大家好好想一想,即便在这个问题上,我与我的大多数反对者的分歧,也 许比他们自己认为的要小。一个人,假如他所属的民族有善于享用自由所必需的品性, 却生来就奴颜婢膝地仰赖某个同类人的好恶,而不去遵循他亲身参与制定的法律,试问 这样的人算是一种什么人?这种人我认为并不存在。专制者本人也不否认自由是美好的, 只不过唯独他才配享有自由;对此大家并无歧意,分歧在于对人的尊重程度;因此严格 来说,人们对专制政府的爱好同他们对国家的轻蔑是完全一致的。要想让我顺此潮流, 恐怕尚须时日。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刻我发表的这本书是一项浩繁工作的成果。有的章节虽短, 却花费了我一年多的研究时间。 我本来可以把大量的注释放在每页下面;不过我还是把它印在卷末,并且为数很少, 而且一一注出页码。读者从中可以找到史例和证据。如果本书对某些读者有所启发,他 们想要更多的例证,我愿另外提供。 ----


第一编

 

第一章 大革命爆发之际,人们对它的评论歧异

没有任何事情比法国大革命史更能提醒哲学家、政治家们要谦虚谨慎;因为从来没 有比它更伟大、更源远流长、更酝酿成熟但更无法预料的历史事件了。 就连伟大的弗里德里希这样的天才,也没能预感到这场革命。他尽管接触到了,却 视而不见。不仅如此,他预先就是依照大革命精神行事的;他是大革命的先行者,并且 可以说他已经成为大革命的代理人;但在大革命迫近时,他并没有辩认出来;而当革命 终于爆发时,它同历史上众多的革命迥然不同,具有独特的新面貌,因而最初未被人们 察觉。 在国外,大革命成为举世瞩目的事件;它无处不在各国人民心中产生一种隐隐约约 的新时代即将来临的概念,一种变革与改良的朦胧希望;但谁也猜不出大革命究竟应该 是什么样子。各国君主和大臣竟然缺乏这种模糊的预感,这种预感使人民一见到大革命 就骚动起来。最初,君主和大臣认为革命只不过是一场周期性疾病,各个民族的体质都 难以避免,它只是为邻国的政治开辟新的领域,别无其他后果。如果他们偶然道出了大 革命的真谛,那也是无意的。1791年,德意志各国君主聚集在匹尔尼茨,确实宣称法国 君主制所面临的威胁乃是欧洲一切旧政权的共同威胁,它们与法国同处危难之中;但是 实际上,他们丝毫不相信这番话,当时的秘密文件透露,这在他们只不过是巧立借口, 以遮掩他们的意图,或者在众目睽睽下粉饰这些意图而已。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认为法国大革命是一次转瞬即逝的地方性事件,只消从中渔利 就行了。基于这种思想,他们密谋策划,多方准备,结成秘密联盟。猎物既然近在眼前, 他们便争夺起来,既相互分裂,又相互接近。他们的准备可谓面面俱到,唯独没有料到 即将发生的事情。 英国人对自己的历史记忆犹新,他们长期实行政治自由,因而富有见识和经验,透 过厚厚的帷幕,他们的确看见了迅速临近的伟大革命的面目;然而他们未能认清它的形 式,不知道法国革命即将对世界的命运,对英国的命运产生什么影响。大革命即将爆发 之际,阿瑟·扬正在法国游历,他认为这场革命已迫在眉睫,但对于这场革命的意义却 一无所知,甚至以为大革命的后果会使特权增加。他说道:“如果这场革命给予贵族更 多的优越地位,那么我想,它就弊大于利。” 自法国革命爆发起,伯克心中便燃起仇恨,可是竟连伯克在某些时刻,对大革命亦 无定见。起初他认为,大革命将使法国削弱,乃至灭亡。他说道:“可以确信,法兰西 的好战能耐将长久消失,甚至会永远消失,继往开来的一代将像那位古人一样说:我们 曾听说,高卢人自己古时曾以武力著称。” 近距离不如远距离更能准确地判断历史事件。在法国,大革命行将爆发的前夕,人 们对革命将成就的事业并没有明确认识。在大量陈情书中,我只找到两份陈情书表达了 人民的某种惧怕心理。人们害怕的是王权——或者当时所称的宫廷——继续保持压倒一 切的优势。三级会议表现懦弱,而且为期很短,令人担忧。人们害怕会对他们使用暴力。 贵族对此尤其惴惴不安。许多陈情书说道:“御前卫队应宣誓绝不把枪口对准公民,哪 怕发生骚乱或暴动。”只要三级会议开得自由,一切弊端会一扫而光;要实行的改革工 程巨大,可是并不困难。 然而,法国革命按自己的进程发展:随着魔鬼的头部逐渐出现,它那奇特可怖的面 孔暴露出来;大革命在摧毁了政治机构以后,又废除了民事机构,在变革法律以后,又 改变风尚、习俗,直至语言;摧毁了政府结构之后,又动摇了社会基础,似乎最终要清 算上帝本身;这场大革命很快便跨越了国界,带着前所未闻的各种手段、新的战术、致 命的准则,即皮特所谓的武装的舆论,这个出奇强国冲决诸帝国的阻碍,打碎一顶顶王 冠,蹂躏一个个民族,而且竟有这样怪事: 把这些民族争取到自己这边来!随着这一切的爆发,人们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欧洲 各国君主和政治家最初视为各民族生活中的常事,一变而为新事,它甚至与世上历来发 生的一切截然对立,可是它又如此普遍,如此可怖,如此费解,以致面对这种现象,人 类的精神茫然若失。一些人想,这个闻所未闻的威力仿佛自生而且永存,人们无法阻止 它,它也绝不会自动停止,它将把人类社会推向最终的彻底崩溃。许多人将大革命视为 魔鬼在世间显灵。自1797年起,德·梅斯特尔先生便说道:“法国革命具有恶魔的特点。” 反之,另一些人则在大革命身上发现了上帝的福音,它不仅要更新法兰西的面貌,而且 要使世界焕然一新,可以说要创造一种新人类。在当时的若干作家身上,都有这种带宗 教色彩的惊恐心理,好比萨尔维当初见到蛮族一样。伯克继续阐述他的思想,惊呼道: “法兰西岂只丧失了旧政府,简直丧失了一切政府,与其说法兰西必当成为人类的灾难 与恐怖,不如说它几乎成了屈辱与怜悯的对象。但是,从这座被谋杀的君主制的坟墓中, 却走出来一个丑陋、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象力的可怕的怪物。 这个丑陋的怪物径直向目的地奔去,不为危险所惧,不因悔恨却步;它无视一切固 有的准则,无视一切常规的手段,谁要是对它的存在不理解,便被它击倒。” 法国革命确实像当时的人所感到的那样异乎寻常吗?确实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离奇、 那样颠倒乾坤和锐意革新吗?这场奇怪而可怕的革命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它的真正特点 是什么?它的深远效果是什么?它具体摧毁了什么?它又创造了什么? 研究和论述这些问题的时机看来已经到来,今天我们所处的确切地位正好使我们能 更好地观察和判断这个伟大事物。我们高大革命已相当远,使我们只轻微地感受那种令 革命参与者目眩的激情;同时我们离大革命仍相当近,使我们能够深入到指引大革命的 精神中去加以理解。过不多久,人们就很难做到这点了;因为伟大的革命一旦成功,便 使产生革命的原因消失,革命由于本身的成功,反变得不可理解了。 ------------------



第二章 大革命的根本与最终目的并非像人们过去认

为的那样,是要摧毁宗教权力和削弱政治权力

法国革命的最初措施之一是攻击教会,在大革命所产生的激情中,首先燃起而最后 熄灭的是反宗教的激情。即使在人们被迫忍受奴役以换取安宁、对自由的热情烟消云散 之时,他们仍在反抗宗教的权威。拿破仑有能力制服法国革命的自由天赋,但他竭尽全 力也不能制服它的反基督教天性,甚至到了今天,我们仍看到有些人,他们以为不敬上 帝便是弥补了当初对政府区区小吏唯命是从的过失,他们抛弃了大革命信条中最自由、 最高贵、最自豪的一切,却以忠于大革命的精神自矜,因为他们仍旧不信上帝。 可是,人们今天不难明白,反宗教之战只是这场伟大革命中的一个事件,是大革命 面貌的一个突出的却转瞬即逝的特征,是酝酿大革命并为其先奏的那些思想、激情、个 别事件的暂时产物,而不是大革命的本身特性。 人们有理由将18世纪哲学视为大革命的一个主要原因,的确,18世纪哲学带有深刻 的非宗教性。但是仔细观察定会看到,它有两个部分,彼此分开,截然不同。 一部分包含关于社会地位和民事、政治法律准则的所有新的或革新的观点,例如人 类生来平等,因此应废除种姓、阶级、职业的一切特权,人民享有主权,社会权力至高 无上,统一规章制度……所有这些信条不仅是法国革命的原因,而且简直可以说就是大 革命的内容;它们是大革命最基本的业绩,论时间,则是大革命最经久最实在的功绩。 18世纪哲学家的另一部分信条是与教会为敌;他们攻击教士、教会等级、教会机构、 教义,而且为了更彻底地推翻教会,他们还想将教会的基础连根拔掉。但是,18世纪哲 学的这一部分既然产生于这场革命正在摧毁的各种事实中,它必然与这些事实一起逐渐 消失,最终仿佛被埋葬在大革命的胜利之下。为了使我的意思更明白,我只需补充一句, 因为我还要在别的章节论述这一重大问题:基督教之所以激其这样强烈的仇恨,并非因 为它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政治制度;并非因为教士们自命要治理来世的 事务,而是因为他们是尘世的地主、领主、什一税征收者、行政官吏; 并非因为教会不能在行将建立的新社会占有位置,而是因为在正被粉碎的旧社会中, 它占据了最享有特权、最有势力的地位。 不妨想一想,时间的推移已经证实了,而且每日每时都在证实下面这一真理:随着 大革命政治业绩的巩固,它的反宗教事业即告覆灭;随着大革命所攻击的一切旧政治制 度更彻底被摧毁,大革命所憎恶的各种权力、影响、阶级被彻底制服,一去不复返,它 们所激其的仇恨,作为失败的最后标志,也日渐减退;最后,当教士从一切和他们同时 垮台的东西中日益分离出来时,人们便看到,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步恢复,并 且更加巩固。 不要以为这种现象是法国所独有;自法国革命以来,欧洲的基督教会无一不重新振 兴。 若以为民主社会必然与宗教为敌,那就大错特错了:基督教乃至天主教中,并没有 什么东西是与民主社会的精神绝对对立的,有好多东西甚至对民主社会大为有利。此外, 历朝历代的历史表明,最富有生命力的宗教本能始终扎根在人民心中。所有已经消亡的 宗教都在人民心中有自己的归宿,而倾向于顺应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各种制度,到头来总 是把人类精神推向不信宗教,岂非咄咄怪事。 刚才我对宗教的议论,更适用于社会权力。 大革命一举推翻迄今维持社会等级制度和束缚人的一切机构和习俗,人们看到这些 便可能以为,大革命的结果不仅要摧毁个别社会秩序,而且要摧毁一切社会秩序;不仅 要摧毁某一政府,而且要摧毁社会权力本身;从而断定,法国革命的特性在本质上是无 政府主义。可是我敢说,这又只看到了表面现象。 大革命开始后不到一年,米拉波私下致函国王道:“请把新形势与旧制度加以比较, 从中会得到慰藉和希望。国民议会有一部分法令,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法令,显然对 君主政府有利。取消高等法院,取消三级会议省份,取消教士、特权阶级和贵族集团, 难道这是区区小事吗?只组成一个单一的公民阶级,这个想法会使黎世留欣悦,因为这 种平等的表面便于权力的执行。多少届专制政府都致力加强国王权威,但他们所做的还 不如革命在这短短一年中所做的多。”有能力领导大革命的人是这样理解大革命的。 法国革命的目的不仅是要变革旧政府,而且要废除旧社会结构,因此,它必须同时 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并且可以说, 从人们的头脑中荡涤所有一贯培育尊敬服从的思想。这就产生了法国革命如此独特的无 政府主义特点。 但是搬开这些残渣碎片,你就会发现一个庞大的中央政权,它将从前分散在大量从 属权力机构、等级、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亦即散布于整个社会中的一切零散权力 和影响,全部吸引过来,吞没在它的统一体中。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世界上还没有过 一个与此相似的政权。大革命创造了这一新权力,或者不如说,这一新权力是从大革命 造成的废墟中自动产生的。的确,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为脆弱,但是比起它所推翻的任 何政府却强大百倍。由于同一原因,它既脆弱又强大,下面将另加阐述。 米拉波透过行将垮台的旧制度的尘埃,已洞察到这个简单、正规、巨大的形式。尽 管这是一个庞然大物,当时却还未被民众察觉。但是逐渐地,时间的推移使之大白于天 下。今天,各国君主尤其对此瞩目。他们赞赏并羡慕这个庞然大物,不仅大革命所孕育 的人们,连那些与大革命格格不入甚至完全敌对的人们也表赞同,他们都在各自领域努 力摧毁豁免权,废除特权。他们融合不同等级,使不同社会地位趋于平等,用官吏取代 贵族,用统一的规章制度取代地方特权,用统一的政府代替五花八门的权力机构。对于 这番革命事业,他们兢兢业业。一旦遇到什么障碍,他们往往借用法国革命的各种手段 及准则。在必要时,他们甚至动员穷人反对富人,平民反对贵族,农民反对领主。法国 革命既是他们的灾难,又是他们的教师。 ------------------



第三章 大革命如何是一场以宗教革命形式展开的政治革命,其原因何在

一切国内革命及政治革命都有一个祖国,并局限于这个范围内。法国革命却没有自 己的疆域;不仅如此,它的影响可以说已从地图上抹掉了所有的旧国界。不管人们的法 律、传统、性格、语言如何,它都使人们彼此接近或者分裂,它常使同胞成为仇敌,使 兄弟成为路人;不如说,它超越一切国籍,组成了一个理念上的共同祖国,各国的人都 能成为它的公民。 翻遍全部史册,也找不到任何一次与法国革命特点相同的政治革命:只有在某些宗 教革命中才能找到这种革命。因此,如果想用类比法来解释问题,就必须将法国革命与 宗教革命作一比较。 席勒在其《三十年战争史》中正确地指出,16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使得互不了解的 各国人民突然接近起来,并且通过新的共同信仰,紧密联合在一起。的确,法国人与法 国人彼此交战之际,英国人前来助战;生于波罗的海纵深处的人竟深入到德意志的腹地, 来保护那些他们从未听说过的德国人。所有对外战争都带有内战色彩;所有内战都有外 国人介入。各个民族的旧利益被忘在脑后,代之以新利益;取代领土问题的是各种原则 问题。所有外交规章都互相搀杂,混乱不堪,使当时的政治家们目瞪口呆,大伤脑筋。 这正是1789年后在欧洲发生的形势。 因此,法国革命是以宗教革命的方式、带着宗教革命的外表进行的一场政治革命。 试看它有哪些具体特点与宗教革命相似:它不仅像宗教革命一样传播甚远,而且像宗教 革命一样也是通过预言和布道深入人心。这是一场激发布道热忱的政治革命。人们满怀 激情地在国内实现革命,又以同样的热忱向国外传布。试想这是何等新的景象!在法国 革命向世界展示的闻所未闻的事物中,这件事确实是最新鲜的。但我们且莫就此而止, 应该更进一步深入探讨,考察这种类似的效果,是否来源于隐而不露的类似原因。 宗教的惯常特征是把人本身作为考虑对象,而不去注意国家的法律、习俗和传统在 人们的共同本性上加入了什么特殊成分。宗教的主要目的是要调整人与上帝的总体关系, 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般权利和义务,而不顾社会的形式。宗教所指明的行为规范并不限 于某国某时的人,而主要涉及父子、主仆、邻里。宗教既然植根于人性本身,便能为所 有的人同样接受,放之四海而皆准。宗教革命因此常拥有如此广阔的舞台,极少像政治 革命那样局限于一国人民、一个种族的疆域之中。如果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考察,我们 就会发现,宗教愈是具备我所指出的这一抽象而普遍的特征,便愈能广泛传播,不管法 律、气候、民族有何不同。 古代希腊罗马的异教或多或少均与各国人民的政体或社会状况有关,在它的教义中 保留着某个民族的而且常常是某个城市的面貌,异教因此通常局限于一国的领土,很少 越出范围。异教有时导致不宽容和宗教迫害,但是布道热忱在异教中却几乎完全看不到。 因此,在基督教到来以前的西方,也就没有大规模的宗教革命。基督教轻而易举地越过 那些曾经阻挡异教的各种障碍,在很短时间内就征服了大部分人类。基督教的胜利部分 是由于它比其他宗教更能摆脱某国民族、某种政府形式、某种社会状态、某个时代及某 个种族所特有的一切,我认为这样讲并不是对这圣教失敬。 法国革命正是依照宗教革命的方式展开的;但是法国革命涉及现世,宗教革命则为 来世。宗教把人看作一般的、不以国家和时代为转移的人,法国革命与此相同,也抽象 地看待公民,超脱一切具体的社会。它不仅仅研究什么是法国公民的特殊权利,而且研 究什么是人类在政治上的一般义务与权利。 法国革命在社会与政府问题上始终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说更自然的东西, 正因如此,法国革命既能为一切人所理解,又能到处为人仿效。 法国革命仿佛致力于人类的新生,而不仅仅是法国的改革,所以它燃起一股热情, 在这以前,即使最激烈的政治革命也不能产生这样的热情。大革命激发了传播信仰的热 望,掀起一场宣传运动。由此,它终于带上了宗教革命的色彩,使时人为之震恐;或者 不如说,大革命本身已成为一种新宗教,虽然是不完善的宗教,因为既无上帝,又无礼 拜,更无来世生活,但它却像伊斯兰教一样,将它的士兵、使徒、受难者充斥整个世界。 尽管如此,不能认为法国革命所采取的手段是史无前例的,它所宣传的一切思想都 是完全新颖的。在各个世纪,甚至在中世纪兴盛时期,都有这样的鼓动宣传者,他们为 了改变具体的习俗而援用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并以人类的天赋权利反对本国的政体。 但是,所有这些尝试都失败了,18世纪燎原于欧洲的这同一火炬,在15世纪就轻易地被 扑灭了。 要想使这种学说产生革命,人们的地位、习俗、风尚必须已经发生某些变化,为学 说的深入人心作好精神准备。 在某些时代,人和人之间如此迥异,以至普遍适用的法则对于他们竟成了无法理解 的思想。在另一些时代里,只要将某一法则的朦胧轮廓远远地向人们展示,他们便能立 即辩认并趋之若鹜。 最了不起的,并不在于法国革命使用了各种手段,创立了各种思想:伟大的新事物 在于,那样众多的民族竟达到这样的水平,使他们能有效地使用这些手段,并轻而易举 地接受这些准则。 ------------



第四章 何以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它们如何到处陷于崩溃

曾经推翻罗马帝国并最终建立了近代国家的那些民族,在种族、国家、语言诸方面 都各不相同;他们只是在不开化这点上彼此相似。自从定居于罗马帝国的土地之日期, 长时期内,他们互相厮杀,一片混乱,而当终于稳定下来时,他们发现被自己造成的一 片片废墟分隔开来。文明毁灭殆尽,公共秩序荡然无存,人际关系变得艰难险恶,庞大 的欧洲社会分裂为千百个彼此迥异、互相敌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小社会。 可是,在这片支离破碎的混沌之中,突然间涌现出统一的法律。 这些制度并非模仿罗马法制,而是与罗马法相对立,人们利用罗马法才能改造它们、 废除它们。它们的面貌独特,与人类以前建立的法律截然不同。它们彼此匀称对应,共 同构成了由一个个连接紧密的部分组合的整体,其严密程度不下于我们现代的法典条文; 这是用于半野蛮社会的高深的法律。 这种立法怎么会形成、推广并最终遍行欧洲呢?这个问题我并不想探讨。可以肯定 的是,早在中世纪,这种立法就或多或少在欧洲各地出现,而且在很多国家,它排除其 他一切立法,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我有机会研究了英、法、德诸国中世纪政治制度。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十分惊异地 看到,所有这些法律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尽管各个民族彼此不同,很少融合, 却有如此相似的法律,这不能不使我为之赞叹。由于地点不同,这些法律在细节上出现 不断的、无止境的变化,但是它们的基础却到处都一样。当我在古老的德意志立法中发 现某种政治制度、规章、权力时,我事先就已知道,如果仔细研究下去,也会在英国和 法国找到本质上完全相同的东西,而我也确实找到了它。英、法、德三民族,只要研究 其中一个,其他两个就更好理解了。 在这三个国家里,政府都是依据同一准则行事,议会都是由同样成分组成,并被赋 予同样权力。社会以同样方式被划分,同样的等级制度出现在不同阶级之间;贵族占据 同样的地位,拥有同样的特权、同样的面貌、同样的秉赋:彼此毫无区别,到处都一模 一样。 城市结构彼此相似,农村依同样方法治理。农民的处境没有什么不同,土地按同样 的方式为人们所拥有,所占据,所耕种,耕者承担同样的义务。从波兰边界到爱尔兰海, 领主庄园、领主法庭、采邑、征收年贡土地、服徭役、封建义务、行会等,一切都彼此 相似,有时连名称都一样。而更引人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彼此相似的制度,都源于同一 种精神。可以说,14世纪欧洲的社会、政治、行政、司法、经济和文学制度所具有的相 似性,比当今制度具有的相似性更大,尽管现代文明致力于开辟条条道路,冲破重重关 卡。 我的目的不是要讲述欧洲的旧政体如何逐渐削弱颓败; 我只想指出,在18世纪欧洲政体到处濒临崩溃。一般说来,这种衰落在大陆东部不 太突出,在大陆西部较为突出;但是在一切地方都能见到旧政体的老化,甚至衰败。 中世纪各种制度的逐渐衰落过程,从当时的档案中可以找到证明。我们知道,当时 的领地都有名为“土地赋税清册”的登记簿,在上面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标出采邑和征 收年贡土地界限,欠付地租、服劳役以及当地惯例。我看过14世纪的土地赋税清册,它 们记载清晰、井井有条、十分确切,堪称杰作。尽管知识已普遍进步,可是离我们年代 越近,土地赋税清册反倒变得模糊、杂乱无章、记载不全而且混乱不堪。看来市民社会 转为文明之日,即政治社会堕入野蛮之时。 欧洲的古老政体在德意志比在法兰西更多地保留着原始特征,然而即使是在德意志, 它所创立的一部分制度,也已经到处遭到摧毁。考察残存物的现状比发现失去的东西, 更能使人判断时间的摧残作用。 自治市制度早在13和14世纪就已经使德意志的主要城市成为一个个富庶开明的小共 和国,到18世纪依然存在;但是城市今天徒有其表。它们的一套方法似乎仍在执行;它 们设置的行政官员仍保留原先的名称,而且仿佛在管理同样的事务;但是积极性、活力、 市镇的爱国主义,以及城市制度所激起的刚毅而取之不竭的品德,已经消失不见了。这 些旧制度仿佛原封不动地倒塌在自己身上。 今天依然存在的一切中世纪权力都患有同一毛病,它们全都同样地衰落和毫无生气。 不仅如此,有些本身不属于中世纪政体的东西,由于被卷入其中而带上强烈的印迹,也 都立刻丧失了生命力。处在这样的形势下,贵族阶级沾染上老年虚弱症;在中世纪,政 治自由的成就到处可见,然而只要它今天保留着中世纪的种种特征,它便得了不育之症。 省议会虽原封不动地保留其古老政治形式,但它们阻碍着文明的进步,而未能对它有所 帮助;看来它们同新的时代精神格格不入。同时民心也背离了省议会,而倒向了君主。 这些制度的悠久历史并未使它们变得令人尊重;相反,它们在老化,一天天地声名扫地; 令人奇怪的是,由于它们更加衰落,它们的危害力越小,而它们激起的仇恨反而更大。 一位支持旧制度并和旧制度同时代的德意志作家曾说道:“现存事物已经普遍刺伤人心, 有时还变得可鄙。古怪的是,现在人们对一切旧的东西均持不屑一顾的态度。这些新看 法竟然也出现在家庭内部,并扰乱了家庭秩序。就连主妇们也不愿再忍受她们那些古老 的家具了。”然而,这同一时期的德国同法国一样,社会活跃繁荣,蒸蒸日上。但是有 一点必须认真注意;这是点睛之笔:所有活着、动着、生产着的东西都来自新的根源; 这一根源岂止是新的,而且是对立的。 这个根源便是王权,但与中世纪王权毫无共同之处,它拥有另一些特权,占有另一 个地位,带有另一种精神,激发另一些感情;这便是国家行政机构,它建立在地方权力 废墟之上,向四面延伸;这便是日益取代贵族统治的官吏等级制度。所有这些新的权力 都遵循着中世纪闻所未闻或拒绝接受的准则和方法行事,它们确实关系到中世纪人连想 都想不到的某种社会状态。 在英国,情况与刚才谈到的一样,虽然人们一开始会以为欧洲旧政体仍在那里实行, 如果忘掉那些旧名称,抛开那些旧形式,人们便会发现,自17世纪以来,封建制度已基 本废除,各个阶级互相渗透,贵族阶级已经消失,贵族政治已经开放,财富成为一种势 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赋税人人平等,出版自由,辩论公开。所有这些新原则在中世 纪社会中都不存在。然而正是这些新事物一点一滴巧妙地渗入这古老的躯体,使之复苏 和免于瓦解,并在保持古老形式的同时,灌输新鲜活力。17世纪的英国已经完全是一个 现代国家,在它内部仅仅保留着中世纪的某些遗迹,犹如供奉品。 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有必要对法国以外情况作此概述;因为,我敢说,谁要是只研 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 ------------------



第五章 法国革命特有的功绩是什么

前面所有的论述只是为了阐明主题,以帮助解决我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大革命的 真正目的是什么?它的本身特点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恰恰要这样发生?它完成了什么? 大革命的发生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为了摧毁宗教信仰的权威;不管外表如 何,它在实质上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在政治制度范围内,它并不想延续混乱,并不像 它的一位主要反对者所说的那样要坚持混乱,使无政府状态条理化,而是要增加公共权 威的力量和权利。它并不像另一些人所想的那样,要改变我们的文明迄今具有的特点, 阻止文明的进步,也没有从实质上改变我们西方人类社会赖以依存的根本法律。如果撇 开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发生的曾经暂时改变大革命面貌的所有偶然事件,而只考察大革命 本身,人们就会清楚地看到,这场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 分人民的、通常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 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 这些就足以产生一场规模巨大的革命;因为古老的制度与欧洲的几乎一切宗教法律 和政治法律混合交织在一起,除此之外,这些制度还产生了一整套思想、感情、习惯、 道德作为它们的附属物。要想一举摧毁并从社会躯体中摘除与各器官相连的某一部分, 需要一场可怕的动乱。这就使这次大革命显得更加伟大;它似乎摧毁一切,因为它所摧 毁的东西触及一切,可以说与一切相连。 不管大革命怎样激进,它的创新程度比人们普遍认为的却少得多:这个问题我将在 后边加以阐明。确切地说,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或正在摧毁(因为它仍在继续)旧社会中 贵族制和封建制所产生的一切,以任何方式与之有联系的一切,以及即使带有贵族制和 封建制最微小的印迹的一切。大革命从旧世界保存下来的只是同这些制度始终格格不入 或者独立于这些制度之外的东西。它决不是一次偶然事件。的确,它使世界措手不及, 然而它仅仅是一件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终结。即使它没有发 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会坍塌,这里早些,那里晚些;只是它将一块一块地塌落, 不会在一瞬间崩溃。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 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业 绩。 但是使人惊异的是,今天看来如此明了的事情,当初在那些上智者眼里却始终显得 模糊不清,混乱一团。 就是那位伯克对法国人说道:“你们想要匡正你们政府的弊端,但何必创新呢?你 们何不因循你们古老的传统?你们何不恢复你们古老的特权?倘若你们无法恢复你们祖 先体制的隐失的面貌,那么你们何不将目光移向我们英国?在英国,你们将会找到欧洲 共同的古老法律。”伯克对近在眼前的事竟全然不察;革命恰恰是要废除欧洲共同的旧 法律;他没有看到,问题的要害正在于此,而非其他。 但是这场到处都在酝酿、到处产生威胁的革命,为什么在法国而不在其他国家爆发? 为什么它在法国具备的某些特点,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或只出现一部分?这第二个问 题确实值得一提;考察这个问题将是下面各编的宗旨。



第二编


第一章 为什么封建权利在法国比在其他任何国家更使人民憎恶

有件事乍看起来使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 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 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 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 18世纪末,德意志境内几乎没有一处彻底废除了农奴制度,同中世纪一样,大部分 地方的人民仍牢牢地被束缚在封建领地上。弗里德里希二世和玛丽亚-特雷萨的军队几 乎全是由名副其实的农奴组成的。 1788年,在德意志大多数邦国,农民不得离开领主庄园,如若离开,得到处追捕, 并以武力押回。在领地上,农民受主日法庭约制,私生活受其监督,倘若纵酒偷懒,便 受处罚。 农民的地位无法上升,职业不得改变,主人若不高兴,他便不得结婚。他的大部分 时间得为主人尽劳役。年轻时,他得在庄园中做多年仆役。为领主服劳役仍为定制,在 某些邦国,役期竟达每周三天。领主房产的翻盖维修、领地产品运往市场及其经营,以 及捎带信件,都由农民承担。农奴可以成为土地所有者,但是他的所有权始终是不完全 的。他必须根据领主的眼色来决定在自己地里种些什么;他不能任意转让和抵押土地。 在某些情况下,领主强迫他出卖产品;在另一些情况下,领主又阻止他出售;对农民来 说,耕种土地永远是强制性的。就连他的产业也不全部由他的子嗣继承,其中一部分通 常归领主。 我不需在陈旧法律中去查阅有关条文,在伟大的弗里德里希拟定、由其继位者在大 革命刚刚爆发之际颁布的法典中,就有这些规定。 类似的情况在法国早已不存在:农民可任意往来、买卖、处置、耕作。农奴制最后 遗迹只有在东部一两个被征服省份中才可见到;在所有其他地方,农奴制已经绝迹,废 除农奴制的日期已如此遥远,人们已不记得。当今考据证明,从13世纪起,诺曼底便废 除了农奴制。 但是在法国还发生了另一场涉及人民社会地位的革命: 农民不仅仅不再是农奴,而且已成为土地所有者。这一事实今天尚未得到充足的说 明,但其后果如此深远,使我不得不在此稍停片刻,加以论述。 人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地产的划分开始于大革命,它只能是大革命的产物。事实 恰恰相反,各种证据均可证实这一点。 至少在大革命以前20年,便有一些农业协会对土地的过份分割感到不满。蒂尔戈当 时说道:“瓜分遗产使得原来够维持一家人的土地被分给五六个孩子。这些孩子及其家 庭此后是无法完全靠土地为生的。”若干年后,内克尔也说,法国存在大量的农村小地 产主。 在一份大革命前若干年写给总督的秘密报告中,我发现了如下的话:“人们正以平 等和令人担忧的方式再次瓜分遗产,每个人都想处处都弄到一点,因而一块块土地被无 止境地划分下去,不断地一再划分。”难道这话不像是出自今人之口吗? 我下了极大的功夫在某种程度复原旧制度的土地册,有时也达到了目的。根据1790 年确定土地税的法律,各教区均当呈报该区现存的地产清单。这些清单大部分已失散; 但在有些村庄,我却发现了清单,并拿来与我们今天的名册作一比较,我看到在这些村 子里,地产主的数量高达当今数目的二分之一,并往往三分之二;若考虑到从那个时期 以来,法国总人口增长四分之一强,那么地产主的骤增显得相当惊人。 农民对地产的热爱今昔一致,都达到了顶点,土地的占有欲在农民身上点燃了全部 激情。当时一位出色的观察者说道:“土地总是以超出其价值的价格售出;原因在于所 有居民都热衷于成为地产主。在法国,下层阶级的所有积蓄,不论是放给个人或投入公 积金,都是为了购置土地。” 阿瑟·扬首次旅法时,发现许多新鲜事物,其中最使他惊异的就是大量土地已在农 民中被划分;他估计法国有一半土地已属农民所有。他常说:“这种形势是我万万没有 想到的。”的确,只有在法国或其近邻才出现这样的形势。 在英国也曾有过拥有地产的农民,但数目已大大减少。在德国,各个时代各个地方, 都有一些拥有完全土地所有权的自由农民。日耳曼人最古老的习俗中,就有关于农民地 产的特殊的、往往是古怪的法律;但是这种地产始终是例外,小地产主的数量微乎其微。 18世纪末,在德意志某些地区,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差不多跟法国农民一样自由, 这些地区大多位于莱茵河流域;正是在这些地方法国的革命热潮传播最早,并且始终最 有生气。 相反,德意志那些长时期不为革命热潮渗透的部分,就是没有发生类似变化的地方。 这点很值得注意。 因此,认为法国地产的划分始自大革命,这是附和一种普遍的错误观点;土地的划 分远远早于大革命。的确,大革命出售了教士的全部土地,以及贵族的大部分土地;但 是查阅一下当时拍卖土地的记录,就像我有时耐心查阅的那样,人们便会看到,这些土 地大部分是由已经拥有其他土地的人买走的;因此,地产虽然易手,地产所有者数目的 增加比人们想象的还是少得多。根据内克尔的通常浮夸但这次准确的用语:法国当时就 已经存在大量土地所有者。 大革命的结果不是划分土地,而是暂时解放土地。所有这些小地产主在经营土地时 确实深感痛苦,他们承受前许多劳役,无法摆脱。 这类负担无疑是沉重的;但是他们之所以觉得无法忍受,正是由于存在某种本应减 轻负担的情况:因为这些农民,与欧洲其他地方不同,已经摆脱了领主的管辖;这是另 一场革命,它与使农民变为土地所有者的那场革命一样伟大。 尽管旧制度离我们还很近,因为我们每天都遇到在旧制度法律下出生的人们,但是 旧制度仿佛已经消失在远古的黑暗中。这场彻底的革命将我们与旧制度隔离开,似乎已 经历若干世纪:它使未被摧毁的一切变得模糊不清。因此,今天很少有人能精确地回答 这样一个简单问题:1789年以前;农村是怎样治理的?当然,如果不是在书本之外再去 研究那个时代的政府档案,就无法精确详尽地论述这个问题。 我常常听人说:贵族长期以来已不再参与国家治理,但是他们仍一直保持农村的全 部行政权力;领主统治着农民。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在18世纪,教区的一切事务都是由一些官吏主持的,他们不再是领地的代理人,也 不再由领主选定;他们当中有些人是由该省总督任命,另一些人则由农民自己选举。分 派捐税,修缮教堂,建造学校,召集并主持堂区大会的,正是这些权力机构。它们监管 公社财产,规定其用项,以公共团体名义提出并维持公诉。领主不仅不再负责管理地方 上的所有这些细小事务,而且也不进行监督。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将阐明的那样,所有教 区官吏均隶属政府,或归中央政府统辖。领主几乎不再是国王在教区的代表,不再是国 王与居民之间的中介人。在教区内执行国家普遍法律、召集民兵、征收捐税、颁布国王 敕令、分配赈济之类事务再也不由领主负责。所有这些义务和权利均属他人所有。领主 事实上只不过是一个居民而已,与其他居民不同的只是享有免税权和特权;他拥有不同 的地位,而非不同的权力。总督们在写给他们的下属的信中特意说道,领主只不过是第 一居民。 如果走出堂区,到区考察,你将再次见到同一景象。作为整体,贵族不再从事管理, 除非作为个人;这种现象在当时为法国所仅有。在其他一切地方,古老封建社会的特征 还部分地保留着:拥有土地和统治居民仍合为一体。 英国是由那些主要的土地所有者进行管理和统治的。在德意志,在国王已摆脱贵族 对国家一般事务的控制的各个部分,例如普鲁士和奥地利,他们还是给贵族保留了大部 分农村管理权,即使在某些地方,国王已强大到能控制领主,他们也还未取代领主的位 置。 真正说来,法国贵族很久以来就不再接触国家行政,只有一处是例外,那就是司法 权。贵族中的首要人物还保持权利,让法官以他们的名义裁决某些诉讼,还在领地范围 内不时地制订治安规章;但是王权已逐渐剪除、限制领地司法权,使之归属王权,这样 一来,那些仍然行使司法权的领主便不再把它视为一种权力,而视为一项收入。 贵族享有的所有特殊权利都是如此。政治部分已经消失,只有金钱部分保留下来, 而且有时还激增。 在此,我只想论述那一部分尚未失效的特权,即名副其实的封建权利,因为它们与 人民关系最为密切。 今天,很难说明这些权利在1789年究竟有哪些;因为它们数量庞大,品类繁多,况 且其中有一些已经消失,或已经转化;正因为此,这些对当时人来说已经含混的词义, 对于我们来说就更模糊不清。然而,当我们查阅18世纪研究封建法的专家著作并耐心研 究地方习俗时,就会发现所有现存的权利都可简化为数目很小的主要几种;其他的一切 权利确实还存在,但只不过是孤立的个别现象。 为领主服徭役的迹象在各地几近消失。道路通行费大部分变得低廉或已被取消;不 过在少数省份,仍可见到好几种道路通行费。在所有省份,领主征收集市税和市场税。 人人皆知,在整个法国,领主享受专有狩猎权。一般说来,只有领主拥有鸽舍和鸽子; 领主几乎处处强迫当地居民在其磨坊磨面,用其压榨机压榨葡萄。一项普遍的极为苛刻 的捐税是土地转移和变卖税;在领地范围内,人们出售或购买土地,每一次都得向领主 纳税。最后,在整个领土上,土地都担负年贡、地租以及现金或实物税,这些捐税由地 产主向领主交纳,不得赎买。透过所有这些花样,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特点:这些权利或 多或少都与土地或其产品有关;全都损害土地耕种者的利益。 大家知道,教会领主享受同样的好处;因为教会虽然与封建制度起源不同,目的不 同,性质亦不同,可是它最终却与封建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尽管它从未完全融合于这 个不相干的实体,却深深地渗进其中,仿佛被镶嵌在里面一样。 因此,主教、议事司铎、修道院长根据其不同教职都拥有采邑或征收年贡的土地。 修道院在它所在的地区通常也有一个村庄作为领地。在法国带一还有农奴的地区,修道 院拥有农奴;它使用徭役,征收集市和市场税,备有烤炉、磨坊、压榨机以及公牛,村 民付税后方可使用。在法国,如同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一样,教士还有权征收什一税。 但是在这里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指出,当时整个欧洲,到处可见到这同样的封建权利, 完完全全同样的封建权利,而且它们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国沉重得多。我只引证 一下领地徭役。在法国,徭役罕见并且温和,在德国则仍旧普遍而残酷。 此外还有关于起源于封建制度的权利,它们曾激起我们先辈最强烈的反抗,被认为 不仅违背正义,而且违反文明:什一税、不得转让的地租、终身租税、土地转移和变卖 税,它们按18世纪略为夸张的说法被称作土地奴役,所有这些在当时的英国都部分存在, 有好几种直至今天尚可见到。它们并未妨碍英国农业成为世界上最完善、最富庶的农业, 而且英国人民几乎也未感到它们的存在。 那么为什么同样的封建权利在法国人民的心中激譬如此强烈的仇恨,以至仇恨对象 消失以后这种激情依然如故,简直无法熄灭呢?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法国农 民已变为土地所有者,另一方面是法国农民已完全摆脱了领主的统治。无疑还存在其他 原因,但是我认为这些乃是主要原因。 假如农民没有土地,那么他们对封建制度强加在地产上的多种负担便会无动于衷。 如果他不是承租人,什一税与他有何相干?他从租金所得中交纳什一税。如果他不是土 地所有者,地租与他有何相干?如果他替别人经营,那么经营中的种种盘剥又与他有何 相干? 另一方面,如果法国农民仍归领主统治,他们便会觉得封建权利并非不能忍受,因 为这不过是国家体制的自然结果。 当贵族不仅拥有特权,而且拥有政权时,当他们进行统治管理时,他们的个人权利 更大,却不引人注意。在封建时代,人们看待贵族近似于我们今天看待政府:为了取得 贵族给与的保障,就得接受贵族强加的负担。贵族享有令人痛苦的特权,拥有令人难以 忍受的权利;但是贵族确保公共秩序,主持公正,执行法律,赈济贫弱,处理公务。当 贵族不再负责这些事情,贵族特权的份量便显得沉重,甚至贵族本身的存在也成为疑问。 请你们想象一下18世纪的法国农民,或者想象一下你们熟悉的农民,因为法国农民 始终如一:他的地位变了,但性格并未变。看一看我引用的文件所刻画的农民吧,他酷 爱土地,用全部积蓄购买土地,而且不惜任何代价。为了得到土地,首先他得付税,不 过不是付给政府,而是付给邻近的地产主,这些人和他一样与政府毫不相干,差不多和 他一样无权无势。他终于有了一块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在这广阔的 天地里,这一小块地是属于他本人的,对此他心中充满自豪与独立感。可是那同一帮邻 人跳了出来,把他从他的地里拉走,强迫他无偿为他们在别处干活。他想保卫他的种子 不受他们的猎物的糟踏,可是那帮人阻止他这样做。他们守候在河流渡口,向他勒索通 行税。在市场上,他又碰上他们,必须向他们交钱以后才能出卖自己生产的粮食。 回到家中,他打算把剩下的麦子自己食用,因为这是他亲手种植,亲眼看着长大的, 可是他不得不到这帮人的磨坊里磨面,用这帮人的烤炉烘面包。他那小块土地上的部分 收入成了交给这帮人的租金,而这些租金不能赎取,也不受时效约束。 不管他干什么,处处都有这些讨厌的邻人挡道,他们搅扰他的幸福,妨碍他的劳动, 吞食他的产品;而当他摆脱了这帮人,另一帮身穿黑袍的人又出现了,而且夺走了他的 收获的绝大部分。请设想一下这位农民的处境、需求、特征、感情,并计算一下,若你 能够的话,农民心中郁积了多少仇恨与嫉妒。 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 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 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

 

第二章 中央集权制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而不

是像人们所说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

从前,当法国还有政治议会时,我听一位演说家谈论中央集权制,他说道:“这是 法国革命的杰出成就,为欧洲所艳羡。”我承认中央集权制是一大成就,我同意欧洲在 羡慕我们,但是我坚持认为这并非大革命的成就。相反,这是旧制度的产物,并且我还 要进一步说,这是旧制度在大革命后仍保存下来的政治体制的唯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个 部分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创建的新社会。细读本章的耐心读者也许会看出,我对我的论点 作了过分充分的论证。 请允许我先将所谓的三级会议省,亦即自治省或不如说表面上部分自治的省,放在 一边,暂且不谈。 三级会议各省地处王国边远地区,人口几乎只占法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而且在这 些省份里,只有两个省才有真正生气蓬勃的省自由权。我打算以后再来论述三级会议省, 我将阐明,中央政权强迫这些省服从共同规章,达到了什么程度。 在这里,我主要想论述被当时的行政语言称作的财政区省,尽管这些地方的选举比 其他地方少。巴黎四周都是财政区,它们结为一体,构成整个法国的心脏和精华。 人们乍一观察王国的旧行政制度,便觉得那些规章和权威多种多样,各种权力错综 复杂。行政机构或官吏遍布法国,这些官吏彼此孤立,互不依赖,他们参加政府是凭籍 他们买到的一种权利,谁也不得夺走这一权利。他们的权限常常混杂、接近,从而使他 们在同类事务的圈子里互相挤压,互相碰撞。 法庭间接参与立法权;法庭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制订带强制性的行政规章制度。有 时法庭反对行政机构,大声指责政府的措施,并向政府官员发号施令。普通法官在他们 所居住的城市和乡镇制订治安法令。 城市的体制多种多样。城市行政官员名目互异,他们的权力来源也各不相同:在这 个城市是市长,在那个城市则是行政官,而在其他城市则是行会理事。有些人是国王选 定的,另一些人是由旧领主或拥有采地的亲王选定的;有的人是由当地公民选举的,任 期一年,另外有些人是花钱买永久统治权。 这些是旧政权的残余;但是在这些残余中间,却逐渐建立起一种相对新颖或经过改 造的事物,这留待后面描述。 在王权的中央,靠近王位的地方,形成了一个拥有特殊权力的行政机构,所有权力 都以新的方式凝集在这里,这就是御前会议。 御前会议起源于古代,但是它的大部分职能却是近期才有的。它既是最高法院,因 为它有权撤销所有普通法院的判决,又是高级行政法庭,一切特别管辖权归根结蒂皆出 于此。 作为政府的委员会,它根据国王意志还拥有立法权,讨论并提出大部分法律,制订 和分派捐税。作为最高行政委员会,它确定对政府官员具有指导作用的总规章。它自己 决定一切重大事务,监督下属政权。一切事务最终都由它处理,整个国家就从这里开始 转动。然而御前会议并没有真正的管辖权。国王一人进行决断,御前会议像是发表决定。 御前会议似乎有司法权,其实仅仅是由提供意见者组成的,高等法院在谏诤书中就曾这 样说过。 组成御前会议的并不是大领主,而是平凡或出身低下的人物,有资历的前总督以及 其他有实际经验的人,所有成员均可撤换。 御前会议的行动通常是无声无息、不引人注意的,它始终有权而不声张。这样它自 身也就毫无光彩;或者不如说它消失在它身旁的王权的光辉中。御前会议如此强大,无 所不达,但同时又如此默默无闻,几乎不为历史所注意。 国家的整个行政均由一个统一机构领导,同样,内部事务的几乎全部管理都委托给 单独一位官员,即总监。 若打开旧制度年鉴,便会看到各省都有自己独特的大臣; 但是研究一下卷宗所载的行政机构,便会立即发现,省里的大臣很少有机会起重要 作用。日常国家事务是由总监主持的; 他逐渐将所有与钱财有关的事务都纳入自己管辖范围,即差不多整个法国的公共管 理。总监的角色不断变换:财政大臣、内政大臣、公共工程大臣、商务大臣。 中央政府在巴黎其实只有单独一位代理人,同样,在各省,它也只有单独一位代理 人。18世纪还能看到一些大领主带有省长头衔。这是封建王权的旧代表,他们常常是世 袭的。 人们仍授与他们一些荣誉,但是他们不再拥有任何权力。总督拥有全部统治实权。 总督是普通人出身,同外省丝毫无关,他年轻,要发迹高升。他并不是靠选举权、 出身或买官职才获得手中权力;他是由政府从行政法院的下级成员中遴选的,并且随时 可以撤换。他从行政法院里分离出来,但又代表行政法院,正因如此,按照当时的行政 语言,他被称为派出专员。在他手中几乎握有行政法院所拥有的全部权力;从初审起, 便行使所有权力。像行政法院一样,他既是行政官又是法官。总督同所有大臣通信,他 是政府一切意志在外省的唯一代理人。 在他手下,并由他任命的,是设置在各地县里的、他可任意撤换的行政官员——总 督代理。总督通常是新封贵族; 总督代理总是平民。但在指派给他的区域内,他就像总督在整个财政区一样,代表 着整个政府。总督隶属于大臣,同样,他隶属于总督。 达尔让松伯爵在他的《回忆录》中讲到约翰·劳有一天曾对他说道:“我从不敢相 信我任财政监督时所见的那些事。 你要知道法兰西王国竟是由30个总督统治的。没有最高法院,没有等级会议,没有 省长,各省的祸福贫富,全系于这30位在各省任职的行政法院审查官身上。” 这些官员虽然权力很大,但在封建旧贵族的残余面前却黯然失色,仿佛消失在旧贵 族尚存的光辉中;正因如此,人们在那个时代很难看到总督,尽管他们的手早已伸向四 面八方。比起他们来,贵族在社会上更优越,他们拥有地位、财富和敬重,这种敬重总 是与旧事物相联系的。在政府里,贵族簇拥着国王,组成宫廷;贵族统率舰队,指挥陆 军;总而言之,贵族不仅是那个时代最令人瞩目的人物,连子孙后代的眼光也常常停留 在他们身上。若是有人提议任命大领主为总督,便是对大领主的侮辱;即使最贫穷的贵 族也常常不屑于出任总督。总督在贵族看来,是一个僭权者的代表,是资产者以及农民 派到政府中任职的一批新人,总之,是一群无名小辈。然而,正如约翰·劳所说的和我 们将看到的那样,这些人却统治着法国。 让我们先从捐税权谈起,因为捐税权可以说包括了所有其他权利。 大家知道,捐税中有一部分属包税:对于这些税来说,这是由御前会议同金融公司 洽谈,商定契约的各项条款,并规定征收的方式。所有其他捐税,如军役税、人头税以 及二十分之一税,均直接由中央政府的官员确定和征收,或在他们无与伦比的监督下进 行。 军役税和附带的许多捐税的总额,及其在各省的摊派额,都由御前会议每年通过一 项秘密决议来确定。这样,直接税逐年增长,而人们却事先听不到任何风声。 军役税是古老的捐税,课税基数与征税从前都委托给地方官办理,他们或多或少独 立于政府,因为他们行使权力是凭籍出身或选举权,或依靠买来的官职。这些人是领主、 教区收税人、法国的财务官、财政区内直接税间接税征收官。这些权威人士在18世纪依 然存在;但有些人已完全不管军役税,另外一些人即使管也只是将它放在极其次要或完 全从属的地位。甚至在这方面,整个权力也握在总督及其助理手中: 事实上,只有他才能在教区间摊派军役税,指挥监督收税员,准予缓征或免征。 另一些捐税,如人头税,由于近期才有,所以政府不再为那些古老权力的残余伤脑 筋;政府独行其事,不受被统治者的任何干扰。总监、总督和御前会议确定每项纳税额 的总金额。让我们从钱的问题转到人的问题。 在大革命及随后的时代,法国人是那样顺从地忍受征兵的桎梏,这常使人感到吃惊; 但是必须牢牢记住,法国人完全屈从这种制度由来已久。征兵制的前身是自卫队,后者 的负担更重,虽然所征兵员少一些。有时人们用抽签决定农村青年入伍,在他们当中挑 选若干名士兵组成自卫军团,服役期六年。 由于自卫队是比较现代的制度,所以旧的封建政权无一能够管理;一切事宜只能委 托给中央政府的代理人。御前会议确定总兵额及各省份额。总督规定各教区应征人数; 总督代理主持抽签,裁决免征比例,指定哪些自卫军可以驻守家中,哪些应开拔,最后 将这些应开赴者交与军事当局。要求免征只能求助于总督和御前会议。 同样可以说,在各三级会议省之外,所有公共工程,甚至那些任务最特殊的公共工 程,也都是由中央政权的代理人决定和领导。 独立的地方当局依然存在,如领主、财政局,大路政官,他们可以对这部分公共管 理有所帮助。然而这些古老权力在各处几乎很少有所作为或全无作为:这点只要稍微考 察一下当时的政府文件即可证明。所有大路,甚至从一城市通往另一城市的道路,都是 在普遍捐助的基础上开辟和维护的。制订规划和确定管辖权的是御前会议。总督指挥工 程师工作,总督代理召集徭役进行施工。留给地方旧政权管理的只有村间小道,这些小 道自那时以来一直无法通行。 中央政府在公共工程方面的重要代理人,同今天一样,是桥梁公路工程局。尽管时 代不同,这里的一切却出奇地相同。 桥梁公路管理当局有一个会议和一所学校:有督察员每年跑遍整个法国;有工程师, 他们住在现场,依照监察官指令,负责领导整个工程。旧制度的机构被搬入新社会,其 数量比人们想象的大得多,它们在转变过程中通常丧失自己的名称,尽管还保存着固有 形式;但是桥梁公路工程局既保留了名称,也保留了形式:这是罕见的事情。 中央政府依靠其代理人单独负责维持各省治安。骑警队分成小队遍布整个王国,各 地都置于总督指挥之下。正是依靠这些士兵,必要时还动用军队,总督才能应付意外的 危局,逮捕流浪汉,镇压乞丐,平息因粮价上涨而不断爆发的骚乱。 被统治者从未像过去那样被召唤来帮助政府完成上述使命,除非是在城市里,那里 通常有保安警,由总督挑选士兵,任命军官。 司法机构有权制订治安条例,并常常行使这个权力;但是这些条例只在一部分地区 实行,而且最经常的是在单独一个地点实行。御前会议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这些条例, 当事关下级管辖权时,它不断这样做。它本身则天天制定应用于整个王国的普遍条例, 或是涉及与法院制定的规章内容不同的问题,或是涉及那些内容相同但法院处理不同的 问题。这些条例,或如当时人所说,这些御前会议判决,数量庞大,而且随着大革命的 临近,不断增加。大革命前40年间,无论社会经济或政治组织方面,没有一部分不经御 前会议裁决修改。 在旧的封建社会,如果说领主拥有极大权利,他也负有重大责任。他的领地内的穷 人,须由他来赈济。在1795年的普鲁士法典中,我们找到欧洲这一古老立法的最后痕迹, 其中规定:“领主应监督穷苦农民受教育。他应在可能范围内,使其附庸中无土地者获 得生存手段。如果他们当中有人陷于贫困,领主有义务来救助。” 类似的法律在法国很久以来就不复存在了。领主的旧权力已被剥夺,因此也摆脱了 旧义务。没有任何地方政权、议会、省或教区联合会取代他的位置。法律不再赋予任何 人以照管乡村穷人的义务;中央政府果断地单独负起救济穷人的工作。 御前会议根据总的税收情况,每年拨给各省一定基金,总督再将它分配给各教区作 为救济之用。穷困的种田人只有向总督求告。饥荒时期,只有总督负责向人民拨放小麦 或稻米。 御前会议每年作出判决,在它所专门指定的某些地点建立慈善工场,最穷苦的农民 可以在那里工作,挣取微薄的工资。显而易见,从如此遥远的地方决定的救济事业往往 是盲目的或出于心血来潮,永远无法满足需要。 中央政府并不仅限于赈济农民于贫困之中,它还要教给他们致富之术,帮助他们, 在必要时还强制他们去致富。为此目的,中央政府通过总督和总督代理不时散发有关农 艺的小册子,建立农业协会,发给奖金,花费巨款开办苗圃,并将所产苗种分给农民。 中央政府如果减轻当时压在农业上的重担,缩小各种负担间的不平等,效果会好得多; 但是,显然,中央政府从未想到这一点。 御前会议有时意欲强迫个人发家,无论个人有否这种愿望。强迫手工业者使用某些 方法生产某些产品的法令不胜枚举;由于总督不足以监督所有这些规定的贯彻实行,便 出现了工业总监察,他们来往于各省之间进行控制。 御前会议有时禁止在它宣布不太适宜的土地上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判决竟命令人们 拔掉在它认为低劣的土壤上种植的葡萄,可见政府已由统治者转变为监护人了。 -----



第三章 今天所谓的政府管理监督乃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

在法国,城市自由在封建制度崩溃后依然存在。当领主已不再治理乡村时,城市仍 保持自治权。直到17世纪末,还能遇到这种自治城市,它们继续组成一个个小型民主共 和国,行政官由全体人民自由选举,对全体人民负责,公共生活活跃,城市为自己的权 利感到自豪,对自己的独立无比珍惜。 直到1692年才首次普遍取消选举制度。城市的各种职务从此可以鬻买,就是说国王 在各城市向某些居民出售永久统治他人的权利。 这就把人民福利和城市自由一起牺牲掉了;因为,当问题只涉及法官时,卖官鬻爵 往往是有益的,因为好的司法的首要条件即是法官完全独立;但是当涉及行政制度本身 时,卖官鬻爵却始终是十分有害的,在这里需要的是责任心、服从和热忱。旧君主制政 府很了解这一点,因此它倍加小心,避免将强加于城市的制度用于自身,总督和总督代 理的职务绝不出卖。 值得历史大加蔑视的是,这场伟大的革命在并无任何政治目的情况下完成了。路易 十一之所以限制城市自由,是因为它的民主性使他感到恐惧;路易十四之所以摧毁城市 自由并非出于恐惧,真实情况是他把城市自由出售给所有能赎买的城市。其实他并不想 废除城市自由,而是想以此为交易,即使他实际上废除了城市自由,那也决非本意,而 仅仅是基于财政目的的权宜之计。奇怪的是,这套把戏一成不变,竟然持续了80年。在 这期间,曾向城市其次出售选举城市官员的权利,当城市重又尝到其中的甜头时,这种 权利又被收回,以便重新出售。这种做法的动机始终如一,人们对此通常直言不讳。17 22年敕令的前言说道:“财政上的需要迫使我们去寻找减轻负担的最稳妥的办法。”手 段是很稳妥,但是对于承受这奇怪捐税的人来说,却是毁灭性的。1764年,一位总督致 函财政总监道:“历来为赎买城市官职而付的钱,其数额之大使我震惊。这笔财政总数 用于有益的事业本当为城市谋利,然而结果相反,城市只感受到政府的压迫和这些官职 享有的种种特权。”在旧制度的整个面貌上,我看没有比这更无耻的特征了。 今天要准确说出18世纪城市管理情况是很困难的;正如刚才所说,不管城市政权的 根源如何不断变化,每个城市仍旧保留着古老体制的某些残余,而且还有各自的运用方 式。也许在法国不存在两座绝对相同的城市;但是这种差异性产生一种错觉,它掩盖了 相似性。 1764年,政府着手制订一项治理城市的普遍法规。为此,各省总督须就各个城市当 时行事方式写成奏文。我找到了这次调查的部分文献,读过之后,我确信几乎各个城市 都是以同一种方式进行管理的。差异只是表面的,本质则处处相同。 最为常见的是,城市政府被委托给两个会议。所有大城市和大部分小城市都是如此。 第一个会议由城市官员组成,人数多少视城市规模而定: 这是市镇的执行权力机构,时人称之为城市政府。其成员在国王确立选举制或城市 能赎买官职时,经选举产生,行使临时权力。当国王收回官职并将其出售时,他们便依 赖财政手段,永久履行职权,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因为这种商品随着城市政权逐渐 从属中央政权而日益贬值。在任何情况下,城市官员不领薪金,但他们总是免税并享有 特权。他们中间没有等级顺序;行政权是集体的。行政官不能独自领导和负责市政。市 长是市政府的主席,但不是城市的行政官。 第二个会议名为全民大会,在还实行选举制的地方,它选举城市政府,在各城市继 续参与主要事务。 15世纪,全民大会常由全民组成;一份调查奏文说,这种习俗符合我们先人的人民 特性。那时选举城市官员的是全体人民;官员有时要咨询人民的意见并向人民汇报。17 世纪末,这种办法有时还实行。 18世纪,人民已不再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全体会议。全民大会差不多一直实行代议制。 但是必须注意,全民大会不再经民众选举,不再听取民众意志。全民大会到处都由显贵 组成,其中有些人因其特殊身份而出席会议,另一些人则是由行会或团体所派,每个人 都在这里履行该特殊小社会赋予他的强制委托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权显贵在全民大会中人数倍增;工业行会的代表为数日少,甚 至不再出现。在全民大会中只能见到团体代表,就是说,会议只包括资产者,几乎不再 接纳手工业者。人民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轻信徒有其表的自由,当时各地人民都不再 关心市镇事务,而像局外人一样生活在家墙之内。行政官员一次次试图在人民中唤起那 种在中世纪曾建树种种奇迹的城市爱国主义精神,但毫无结果:人民不闻不问。至关重 大的城市利益看来也不能打动他们。在那些还保留自由选举假象的地方,若是让人民去 投票,他们坚持弃权。历史上这种事屡见不鲜。几乎所有那些曾经摧毁自由的君主最初 都想保持形式上的自由:自奥古斯都至今一向如此;他们自以为这样便可将只有专制力 量才能给与的种种便利与公众认可的道德力量结合起来。这种尝试几乎全告失败,人们 很快便发现,要长期维持这些没有真实内容的骗人假象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18世纪,各城市的政府便到处蜕化为小寡头政治。某些家族以一己之见主宰 城市全部事务,远避公众耳目,不对公众负责:在全法国,这种行政制度都染上这种弊 病。所有总督都指出这个弊病;但是他们想出的唯一良方只是使地方权力越来越隶属于 中央政府。 然而要想有所改观非常困难;尽管不断有一道道敕令改革所有城市的行政制度,各 城市的本身法规却常常被御前会议的各项未行注册的规定所推翻,这些规定是根据各总 督的建议制定的,事前既未进行调查,而且有时连城市居民自己也未想到。 某一城市遭到类似裁决的打击,它的居民说道:“这项措施使城市中所有等级震惊, 他们绝未料到会有这样的措施。” 城市不能设立入市关卡,不能征收捐税,不能抵押、出售、诉讼,不能租赁城市财 产,不能加以管理,不能使用城市收入中的盈余部分,除非得到依据总督报告而发出的 御前会议裁决。城市一切工程都得依照御前会议裁决的方案和预算进行。工程招标是在 总督或总督代理面前进行,而且通常由国家工程师或建筑师主持工程。这一点将使那些 以为在法国所见皆新的人大为吃惊。 但是中央政府涉足城市管理之深远胜于这项规定所示范围;它的权力远远大于它的 权利。 在18世纪中期财政总监致各省总督的一份通告里,我找到这样一段话:“你们须格 外注意城市会议中发生的一切。你们须提交最精确的报告,汇报会议的各项决定,连同 你们的意见一并迅速寄送我处。” 从总督和总督代理间的通信中,我们看到政府实际上控制着城市一切事务,无论巨 细。所有事务都须征询总督的意见,他对每件事都有坚定意见;他一直管到节日庆祝问 题。在某些情况下,公众的喜庆活动也由总督主持,由他下令点燃灯火,为房屋张灯结 彩。有一位总督处罚资产者民团成员20里佛,因他们在唱《赞美诗》时缺席。因此,城 市官员自觉人微言轻。 他们当中的某些人致函总督道:“阁下,我们非常谦卑地恳求您给我们仁慈和保护。 我们将遵从大人的一切旨令,以期不负恩爱。”另一些人还堂而皇之地自称本城贵族, 他们写道:“阁下,我们从来不曾反抗您的意志。” 资产阶级要掌握政府,人民要争取自由,他们就是这样作准备的。 城市既然这样紧密地依附中央,那么至少可以维持自己的财政了吧,但事情决非如 此。有人提出,若没有中央集权制,城市很快会灭亡:对此我一无所知;但是有一点是 确定无疑的:在18世纪,中央集权制并未阻止城市走向灭亡。当时的全部行政史充满了 市政混乱。 倘若我们从城市走到村庄,我们便会遇到不同的权力,不同的形式,但同样是依附 中央。 很多迹象表明,在中世纪,每座村庄的居民都曾组成有别于领主的集体。领主利用、 监督和统治这种集体;但是它共同占有某些财产,其产权是属于它自己的;它选举自己 的首领,通过民主方式自行管理。 这种古老的教区制度,在所有经历过封建制的国家和带有这类法律遗迹的国家的所 有地区都可以找到。在英国,这种痕迹处处可见;在德国,60年前它还盛行,读一下伟 大的弗里德里希法典,就会对此确信不疑。在18世纪的法国,也还有若干遗迹存在。 当我在一个总督辖区档案中第一次查阅旧制度下教区的状况时,记得我曾惊异地发 现,在这如此贫困、如此受奴役的社区中,竟具有许多美国农村村社的特点,我过去曾 为之震惊并误认为这些是新世界独有的特点。二者都没有常设的代议制,没有严格意义 的市政府;二者都是在整个社区领导下,由官员分别进行治理。二者都不时举行全体会 议,会上由相聚一堂的全体居民选举城市官员,决定重大事务。总之,二者彼此相似, 就像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相似一样。 二者命运迥异,事实上却有同一起源。 由于远离封建制度,完全自己管理自己,中世纪农村教区就变成了新英格兰的镇区 (township)。由于脱离领主,但被控制在国家的强力之下,它在法国就变成了下面的 样子。 18世纪,教区官员的名称与数量因省而异。从古老的文献中可以看到,当地方生活 更加活跃时,这些官员数量就增多;随着地方生活趋向停滞,官员的人数也日渐缩小。 在18世纪大部分教区里,官员可分为两类:一类名为征税员,另一类通常名为理事。这 些市政官员通常仍由选举产生,或被认为是选举产生;但是他们处处已变为国家的工具, 而不是社区的代表。收税员按照总督的直接命令征集人头税。理事在总督代理的日常领 导下,代表后者处理有关公共秩序或政府的一切事务。当事关自卫队、国家工程,以及 一切普通法的执行时,他是总督代理的首要代表。 正像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领主被排除在政府的所有细务之外;他甚至不再进行监 督,不加以协助;过去他过问这些事以维持自己的力量;随着他的力量进一步削弱,他 已不屑于这样做。今天若邀请他参与这些事务,反倒会刺伤他的自尊心。他已不再统治; 但是他在教区的存在和他的种种特权却起着妨害作用,以致无法建立一个有效的教区管 理机构,以取代他的统治。一个如此与众不同、如此独来独往、如此得天独厚的特殊人 物,在教区内破坏或削弱一切法规的权威。 几乎所有富裕而有知识的居民由于他的插手而陆续逃往城市,这点我在下文中还将 详述,教区内除了领主以外只剩下一群无知粗鄙的农民,他们根本没有能力领导治理公 共事务。蒂尔戈说得对:“教区就是一片茅屋和与茅屋一样被动的居民。” 18世纪行政公文里充满了人们对教区收税员和理事所抱的怨言,因为他们无能、迟 钝、愚昧。大臣、总督、总督代理乃至贵族都对此抱怨不已,但是无人追溯其原因。 直至大革命前,法国农村教区在其管理制度中,还保留着它在中世纪曾经有过的民 主特色的一部分。当选举市政官员或讨论某一公共事务时,村里的钟声便召唤农民聚集 到教堂门廊前;穷人和富人在这里同样有权出席。当然,在召集的会议上,既无真正的 磋商,亦无投票表决;但是每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还特地请来一位公证人, 他露天制成证书,收集不同的发言,记入会议纪要。 如果将这些空洞的自由外表和与其相联系的真正自由的匮乏加以对比,我们就已具 体而微地看出,最专制的政府也能够与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乃至压迫人还要 摆出若无其事的可笑样子。教区的这种民主会议能够充分表达各种心愿,但是它和城市 政府一样,无权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只有当别人打开它的嘴时,它才能讲话;因为只有 在求得总督的明确批准后,并且像人们当时所说的那样,身体力行“悉从尊愿”时,才 能召集会议。即使会议意见一致,它也不能自做主张,不能出售、购买、出租、申辩, 除非得到御前会议许可。要想修补被风刮坏的教堂房顶,或重建本堂神甫住所坍塌的墙 垣,必须获有御前会议的裁决。距巴黎最远的农村教区和最近的教区一样,都得服从这 种规章。我曾看到一些教区要求御前会议批准它们有权开支25里佛。 的确,居民一般有权通过普选选出他们的官员;但实际上常常是总督替这小小的选 举团指定候选人,而这位候选人从来都是以全普通过。另有几次,总督撤销了自发举行 的选举,亲自任命收税员和理事,无限期中止一切新选举。这种例子数以千计。 不可能想象比这些社区官员的命运更严酷的了。中央政府最下层的代理人,即总督 代理,逼迫他们百依百顺,并常常处以罚金,有时还将他们下狱;因为,其他地方仍然 执行的保障公民不受专横侵害的制度,在这里已不存在了。1750年一位总督说道:“我 把私下抱怨的几个村社负责人关进了监狱,我强迫这些社区支付骑警队骑兵巡逻的费用。 这样一来,他们就被轻易地制服了。”因此,教区的职务不被视为荣誉,而被看成负担, 人们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它。 不过教区旧政府的这些残迹对于农民来说还是珍贵的,甚至在今天,在所有的公共 自由当中,唯一为农民所理解的,便是教区的自由。真正使农民感兴趣的唯一公共事务 就是教区自由。有人将全国的政府置于一个主子之手而心安理得,却因不能在村政府中 畅所欲言而大为不满:最空洞的形式竟然还有这么大的份量! 我刚才所述有关城市和教区的情况,差不多可以延伸到几乎所有独立自主、具有集 体属性的团体。 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 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当时, 就像今天一样,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 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



第四章 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是旧制度的体制

在欧洲,没有哪一国的普通法庭较之法国的普通法庭更独立于政府;但是也没有一 个地方像法国那样经常使用特别法庭。这两方面结合之紧密,出于人们想象之外。由于 国王无法左右法官的命运,既不能将其撤职、调离,也往往不能让他们擢升;一句话, 国王不能用利禄和恐吓控制他们,因而他不久就感到这种独立性妨碍他的行动。这种法 国所特有的局面促使国王避免将直接涉及王权的案件交法底受理,并且在普通法庭之外, 另创立一种为国王专里的更依附于他的法庭,它在臣民眼中颇具法院的外表,其真实作 用又不至于使国王害怕。 在有些国家,如德国的某些部分,普通法庭从未像法国当时的法庭那样独立于政府 之外,因此便没有同样的防范措施,也从不存在行政法院。国王在那里有足够的权威控 制法官,故而无需委派专员。 如愿细读在君主制最后一个世纪里国王所颁布的宣言与敕令,以及同一时期御前会 议的命令,就会看出,政府在采取一项措施之后,往往要指出:该措施所引起的争议和 可能由此产生的诉讼,应一律提交总督和御前会议处理。常见的行文公式是这样的: “除此之外,国王陛下命令将因执行此命令及附属条令所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总督或御 前会议裁决。 我们的法庭和法官不得受理此案。” 在依照法律或古老惯例处理的案件中,由于未采取这一防范措施,御前会议便依靠 调案不断进行干预,从普通法庭手中夺走涉及政府的案件,由御前会议自行处理。御前 会议登记册中充斥这一类调案命令。逐渐地这种例外变成了普遍现象,事实演变成理论。 虽然不是在法律上,但却在执行者心中形成为国家的座右铭:凡是涉及公共利益或因解 释政府法令引起的争讼,均不属普通法庭所辖范围,普通法庭只能宣判涉及私人利益的 案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所作的只是找到那个行文公式;它的思想属于旧制度。 从那以后,有关征税的大部分诉讼问题一律归总督和御前会议审理。有关车辆运输 和公共车辆治安、有关大路路政、河流航运等所有事务亦归总督和御前会议处理;总之, 只有行政法院才能理清涉及政府的所有讼案。 总督煞费苦心,使这种特别司法权限不断扩大;他们提醒财政总监,刺激御前会议。 有一位官员曾提出调案的理由,在此值得一提,他说道:“普通法官须服从既定法规, 他们必须镇压违法行为;但是御前会议永远可以出于实用目的违反法规。” 根据这一原则,总督或御前会议经常将与政府没有明显关连或明显与之无关的议案 拿来亲自审理。有位贵族与邻舍发生争执,不满法官的判决,要求御前会议将此案宣布 为调案;监察官被询及此案,答复道:“尽管这里涉及的只是归法庭受理的私人权利问 题,但是当国王陛下愿意时,他永远有权受理一切案件,无需说明缘由。” 所有那些以某种暴力行为扰乱秩序的平民,通常便经由调案被解往总督或骑警队队 长处。大多数因粮食昂贵而经常爆发的骚乱导致了这类调案。于是总督增置若干获大学 学位的人,由他亲自选定,组成一个类似临时省法庭的机构审理刑事案件。我曾找到一 些以此方式作出的判决,判处一些人苦役甚至死刑。17世纪末,总督审理的刑事诉讼仍 很多。 近代法学家使我们确信,自大革命以来行政法已取得了巨大进步,他们说道:“从 前司法权和行政权互相混淆;从那以后人们将它们区别开来,各就其位。”要想充分认 识这里谈到的进步,就永远不能忘记,一方面,旧制度下的司法权不断超出其权力的自 然范围,另一方面,司法权从未全面履行其职权。如果对这两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那么,对事情的看法就是不全面的、错误的。法庭时而获准制定政府规章,这显然超出 法庭所辖范围;时而又被禁止审理真正的诉讼,这等于被排除于自身权限之外。确实, 我们已将司法权逐出行政领域,旧制度将它留在这个领域是非常不妥当的;但是与此同 时,正如人们所见,政府不断介入司法的天然领域,而我们听之任之:其实权力的混乱 在这两个方面同样危险,甚至后者更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政府干预 法庭则使人们堕落,使他们变得兼有革命性和奴性。 在60年来法国永久确立的九部或十部宪法中,有一部明文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未 经事先批准,不得由普通法庭起诉。该条款是个很妙的发明,因此,人们在摧毁这部宪 法的同时,小心翼翼从废墟中把此条款挽救出来,而且此后又小心翼翼地使它免遭革命 的摧残。行政官习惯于将这一条款所授予的特权称为1789年的伟大成果;但是在这个问 题上,他们同样搞错了:因为,在君主制下,政府和今天一样,千方百计不使政府官员 处境尴尬,像普通公民一样,在法庭上承认犯罪。两个时代之间,唯一实质性的区别在 于:大革命以前,政府只有依靠不合法和专横的手段才能庇护政府官员,而大革命以来, 它已能合法地让他们违犯法律。 当旧制度的法庭想对中央政权的任何一位代表起诉时,通常必须干预御前会议的一 道判决:被告不受法官审理,应转交御前会议任命的专员审理;因为,正如当时一位行 政法院成员所写的那样,被攻击的官员会在普通法官的脑中形成偏见,王权因而受到危 害。这类调案绝不是相隔很久才发生,而是每天都有;不仅涉及要员,而且涉及芝麻小 官。只要与政府有一丝一缕的关系便可以除政府之外天不怕地不怕。桥梁公路工程局有 个负责指挥徭役的监工被一个受他虐待的农民控诉。御前会议宣布此案为调案,总工程 师私下致函总督谈及此事:“确实,该监工应受指摘,但不应因此而任事态自行发展; 对于公路桥梁局来说,最重要的是使普通法庭既不听取也不受理役工对监工的诉状。此 例一开,公众由于仇恨这些官员便会提出连续不断的诉讼,工程将受到影响。” 在另一种情况下,一个国家承包人拿了邻人地里的物资,总督亲自向财政总监报告: “我简直无法向您充分说明,将政府承包人听凭普通法庭审判,对政府的利益将带来多 么大的危害,因为普通法庭的原则与政府的原则从来都是不相容的。” 这几行文字是整整一个世纪以前写的,写这些话的政府官员却多像我们同时代的人。



第五章 中央集权制怎样进入旧政治权力并取而代之,而不予以摧毁

现在,让我们重述一下前三章所讲的内容:由一个被置于王国中央的唯一实体管理 全国政府;由一个大臣来领导几乎全部国内事务;在各省由一个官员来领导一切大小事 务;没有一个附属行政机构,或者说,只有事先获准方可活动的部门;一些特别法庭审 理与政府有关案件并庇护所有政府官员。 这些岂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中央集权制吗?同今天相比,其形式不大明确,其步骤不 大规范,其存在更不稳定;但这是同一事物。自那时以来,没有对这座建筑增添或减少 什么重要部分;只要把它周围树立起来的一切拔除掉,它就会恢复原状。 我刚描述的制度大部分后来在成百个不同地方被仿效; 但是这些制度在当时乃为法国所特有,我们很快即将看到它们对于法国革命及其后 果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 但是那些近期产生的制度怎么能在封建社会的废墟中在法国建立起来呢? 这是一件需要耐心、机智、为时久长的事业,不是光靠武力和权术可告成的。当大 革命爆发之际,法国这座古老政府大厦几乎完好无损;可以说,人们用它在原基础上建 起了另一座大厦。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为了进行这项困难工程,旧制度政府曾参照一张事先已深思熟 虑的蓝图;政府只是听从某种本能,而这种本能促使任何政府独揽大权,政府官员尽管 多种多样,但这种本能却始终如一。政府保留了那些旧政权机构的古老名称和荣誉,但 一点一滴地减去其权力。它并未将它们从原有的领域中逐出,只是把它们引开。它利用 某一人的惰性,又利用另一人的自私,以占据其位置;它利用旧政权机构的一切流弊, 从不试图予以纠正,只是竭力取而代之,最后,政府终于以总督这唯一的政府代理人实 际上取代了旧政权的几乎全部人员,而总督这个名词,在旧政权问世时还闻所未闻。 在这番大业中,只有司法权令政府感到棘手;然而即使这里,它也最终抓住了权力 的实质,留给其反对者的只是权力的影子而已。它并未将高等法院排除出行政领域:它 逐渐扩大自己的势力,以至几乎全部占领了这个领域。在某些短暂的非常情况下,例如 饥荒时期,由于鼎沸的民情助长了法官们的雄心,中央政府便让高等法院暂时理事,允 许它们热闹一番,这在历史上常常产生回响;但是不久,中央政府就悄悄地重新占领了 它的位置,暗中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案件重新控制起来。 倘若仔细注意高等法院反对王权的斗争,就会看到,斗争差不多总是集中于政策问 题,而不是集中于政府问题。通常引起争论的是新税法,也就是说,敌对双方所争夺的 不是行政权,而是立法权,因为双方对此都无权占有。 大革命越临近,形势更加如此。随着民众激情的沸腾,高等法院日益卷入政治;与 此同时,由于中央政府及其代理人变得更加老练、更加精明,高等法院越来越不过问真 正的行政问题;它日益更像保民官,而不像行政官。 况且时代不断为中央政府开辟新的活动范围,法庭缺乏灵活性,跟不上政府;新的 案件层出不穷,它们在法院中无先例可循,与法院的常规格格不入。社会飞跃发展,每 时每刻都产生新的需求,而每一种新的需求,对中央政府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权力源泉, 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满足这些需求。 法院的行政范围始终是固定不变的,而中央政府的行政范围是活动的,而且随着文 明本身不断扩大。 大革命临近,开始摇撼所有法国人的头脑,向他们传播无数新思想,而唯有中央政 府才能实现;大革命在推翻中央政府之前,使它进一步发展。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中 央政府也完善起来。当我们研究中央政府档案时,这一点尤其令人吃惊。1780年的总监 和总督与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完全不同;政府已被改造。政府官员未变,精神却已改观。 随着政府变得更加包罗万象,更加扩大,它也变得更加规范,更加开明。它占领了所有 领域,与此同时,却变得温和起来:压迫少,疏导多。 大革命最初的努力摧毁了君主制度这个庞大的体制;但它于1800年重新恢复。人们 常说,这是在国家行政问题上的1789年那些原则在当时以及后来的胜利,其实恰恰相反, 取胜的是旧制度的那些原则,它们当时全都恢复实施,而且固定下来。 如果有人问我,旧制度的这一部分是怎样整个搬入新社会并与之结为一体的,我将 回答,倘若中央集权制在大革命中没有灭亡,那就意味着中央集权制本身是这场革命的 开端和标志;我还将进一步说,当人民在其内部摧毁贵族政治时,他们自然而然地奔向 中央集权制。此刻加速人民这一倾向比起抑制这一倾向,要容易得多。在人民内部,所 有权力自然都趋向于统一,只有凭籍大量手腕,才可能使之分裂。 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在这场革命 所形成的社会中,自然而然地找到了它的位置,以至人们心安理得地将中央集权制列为 大革命的功绩之一。


第六章 旧制度下的行政风尚

凡读过旧制度的总督与其上级和下属的通信的人,无不赞叹政治制度的相似竟使那 个时代与我们时代的行政官如出一辙。他们仿佛跨过将他们分割的大革命的深渊,携起 手来。 我看被统治者也是这样。立法在人们精神上所显示的力量从来也没有这样明显。 大臣已经萌发出一种愿望,要洞察所有事务,亲自在巴黎处理一切。随着时代的前 进和政府的完善,这种愿望日益强烈。到18世纪末,在任何边远省份建立一个慈善工场, 都要由总监亲自监督其开支、制定规章、选定地址。创办乞丐收容所也必须告知总监所 收乞丐的姓名以及进出的准确时间。早在18世纪中期(1733年)达尔让松先生就写道: “委托给大臣们的细务漫无边际。没有他们,什么事也办不了,只有通过他们,事情才 办成;如果他们的知识与他们庞大的权力有距离,他们便被迫将一切交给办事员办理, 这些人便成了真正的掌权的人。” 总监要求接到不仅对有关事务的报告,而且对有关个人的详细情况的报告。总督则 致函总督代理,将报告中所提供的情报逐字逐句地重复一遍,仿佛是他亲自了解的确切 情况。 为了做到身在巴黎而能领导一切,洞悉一切,必须发明上千种审查手段。书面文件 已经十分庞大,行政程序慢得惊人,我从未发现一个教区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 的要求能在少于一年内获得批准,最通常需要两年成三年才能获准。 御前会议在一份判决(1773年3月29日)中承认:“行政手续无限期地拖延误事,只 能不断激起最正当的怨言;然而手续又是绝对必需的。” 我原以为对统计的嗜好是我们今天的政府官员所特有的;但是我错了。旧制度末期, 人们经常将印好的小型报表寄送总督,报表由总督代理和教区理事填写。总监要求呈递 报告,详述土地特性、耕作、产品种类与产量、牲畜头数、工业和居民习俗。这样取得 的情报和今天的专区区长与市长在同一情况下提供的情报相比,是同样地详尽而不确切。 总督代理在那种场合对其属民的品质作出的评语一般都不太好。 他们经常重复这样的评价:“农民生性懒惰,若不是迫于活命,就不会干活。”这 种经济学说在行政官员中颇为盛行。 两个时代的行政语言,并没有彼此迥异之处。它们的风格同样没有文采,就像流水 帐,含糊而软弱;撰写人的独特面貌被湮没在普遍的平庸之中。省长的文字和总督的文 字一模一样。 只有到18世纪末,当狄德罗和卢梭的特殊言语经过一段时间传播开来,并用通俗语 言进行冗长陈述时,这些作家书中充斥的多愁善感才感染了行政官员,甚至深入到财政 界。行政文风通常是枯燥不堪的套话,这时变得有点感人和温柔。一位总督代理向在巴 黎的总督抱怨说,“他经常在履行职责时感到一种极其强烈的痛苦,刺痛着充满怜悯的 心。” 政府像今天一样,向各教区分发慈善赈济,条件是居民也须作出一定的奉献。当他 们奉献的份额充足时,总监便在分派清单边上写道:好,表示满意;但是,当份额巨大 时,他写道:好,表示满意和感动。 行政官员几乎全是资产者,他们已经构成一个阶级,有其特有的精神、传统、道德、 荣誉感和自尊心。这是新社会的贵族,它已经形成,生气勃勃;只待大革命为它腾出位 置。 法国行政当局已经具有下述特点:资产阶级或贵族,所有想从它的外部左右公共事 务的人,对于政府一律怀有强烈的仇恨。想不靠政府帮助便自行成立的最小的独立团体 也使它畏惧;最小的自由结社,不论目标如何,均使政府不快;它只让那些由它一手组 成并由它主持的社团存在。大工业公司也不大遂它的心愿;总之,它不愿让公民以任何 方式干预对他们自身事务的考察;它宁愿贫乏,也不要竞争。但是,必须让法国人尝一 点放纵的甜头,以慰藉他们所受的奴役,因此,政府允许极其自由地讨论有关宗教、哲 学、道德乃至政治种种普遍的和抽象的理论。只要人们不恶意评论政府的芝麻小官,政 府甘愿容忍他们攻击社会当时赖以存在的基本原则,或者甚至讨论上帝的问题。它以为 那种事与它无关。 18世纪的报纸,或当时人们所称作的“加泽特”(gazettes),刊载四行诗句多于 争议性文章,尽如此,政府对这支小小的力量已垂涎三尺。对书籍它很宽容,对报纸却 非常苛刻;由于无法专横地予以取缔,它便努力使报刊转而为政府所专用。我找到一份 1761年致王国各总督的通告,其中宣布国王(即路易十五)决定,从今以后,《法兰西 报》将由政府监督编排,通告说:“鉴于国王陛下欲使该报饶有兴味,确保它凌驾其他 报刊之上,因此,”大臣进一步说道,“你们要寄给我一份简讯,载明你们财政区内激 发公众好奇心的一切,尤其是有关物理学、博物学的奇闻趣事。”通告还附有一份内容 介绍,其中宣称,新报纸虽然较之它所取代的报纸出版更勤,内容更多,但订阅费则便 宜得多。 总督有了这些文件后,便写信给总督代理,下令贯彻;但是总督代理开始回答说, 他们一无所知。大臣因而发出第二封信,严斥外省无能。“国王陛下命令我告知你们, 他要你们至为严肃地负责此事,向你们的属员下达最确切的命令。”总督代理行动起来 了:其中一位报告有个走私盐犯(偷运盐)被处绞刑而且表现出很大勇气;另一位报告 该区有个妇女一胎生三个女孩;第三位报告爆发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雨,但确无任何损失。 有一人宣称,他曾十分留心,但没有发现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过他自己仍订了一份如 此有用的报纸,并打算请所有有教养的人都订阅。然而这番努力看来收效甚微,因为大 臣在另一封信中说:“国王不辞劳苦,亲自详细了解各项措施,使报纸办得更好,并愿 给这家报纸应得的殊荣和名气,但是国王看到他的旨意如此不受重视,表示了极大的不 满。” 可见历史是一座画廊,在那里原作很少,复制品很多。 此外必须承认,在法国,中央政府从未模仿欧洲南部那些政府,它们控制一切似乎 只是为了使一切都陷于荒芜。法国政府对自己的任务常常是十分理解的,而且总是表现 出惊人的积极性。但是它的积极性常常毫无结果,甚至反倒有害,因为它有时想做超出 自己力量的事,或做无人能控制的事。 政府很少进行或很快便放弃最为必要的改革,这些改革需要不屈不挠的毅力才能成 功;但是政府不断地更改某些规章或某些法律。没有什么东西能在它所处的范围内得到 片刻安宁。新规则以如此奇特的速度一个接着一个更替着,使官员们由于身受上级控制, 常常摸不清应该怎样顺从。市府官员向总监本人抱怨,附属的立法太不稳定,他们说道: “单单财政条例的变化就足以迫使一个市府官员——即使他是终身职——懈怠自身事务, 光去研究各种新规章。”即使法律没有变更,执行法律的 方法每天都在变动。若未从旧制度政府遗留下来的秘密文件中看到政府的工作状态,就 无法设想法律最后竟如此遭人蔑视,甚至遭执行法律者的蔑视,因为那时既无政治议会, 又无报纸,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为、专横跋扈和变化无常均不受限制。 在御前会议的判决中,有不少援引先前的法律,这些法律常常是新近制定的,已经 颁布,但是未能实行。国王敕令、宣言、诏书都经过庄严的登记注册,可是在执行中无 不受到重重变更。在总监和总督的信函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不断允许人们援引例外, 而不按它自己的命令办事。它很少破坏法律,但它每天都根据特殊情况,为了办事方便 起见,悄悄地将法律向任一方向扭曲。 总督致函大臣,谈到一个国家工程招标者要求免交入市税的问题:“确实,按照我 刚刚引证的敕令和判决的严格规定,对于这些捐税,王国内人人都得交纳,无一例外; 但是谙熟法律事务的人都知道,这些硬性摊派和随之而来的各种处罚一样,尽管有确立 税制的种种敕令、宣言和判决,却从未妨碍例外措施。” 旧制度原形毕露:条规强硬严峻,实行起来软弱松怠;这是它的特点。 谁若想通过法律汇编来判断那个时代的政府,谁就会陷入最可笑的谬误之中。我找 到国王于1757年颁布的一个宣言,宣称凡编写或印刷书刊违反宗教或现行制度者,将一 律被判死刑。出售这类书籍的书店,贩卖这类书籍的商人,均应受此刑罚。那么我们岂 不又回到了圣多米尼克的时代了吗?不,这个时代恰恰是伏尔泰威临文坛的时代。 人们常常抱怨法国人蔑视法律;哎呀!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学会尊重法律啊?可以说, 在旧制度的人们身上,法律概念应在他们头脑里占有的位置一向是空的。每个恳请者都 要求人们照顾他而撇开现行法规,其态度之坚决和威严就像要求人们遵行法规一样,的 确,只有当他们想拒绝法规时才会以法规来反法规。人民对当局的服从还是全面的,但 是他们遵从当局却是出于习惯而非出于意愿;因为,倘若人民偶然激动起来的话,最微 小的波动立即就可将人民引向暴力,这时,镇压人民的,也总是暴力和专权,而不是法 律。 在18世纪,法国中央政权尚未具有它后来才有的健全有力的政体;然而,由于中央 政权已经摧毁了所有中间政权机构,因而在中央政权和个人之间,只存在广阔空旷的空 间,因此在个人眼中,中央政权已成为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所必须的唯 一代理人。 没有比诋毁政府者本人的文章更能证明这点了。当大革命前的长期的困惑开始发生 作用时,形形色色有关社会与政府的新体系破门而出。这些改革家们提出的目标虽然不 同,他们的手段却始终一致。他们想借中央政权之手来摧毁一切,并按照他们自己设计 的新方案,再造一切;在他们看来,能够完成这种任务的,唯有中央政府。他们说道, 国家力量应像国家权利一样,没有限制;问题只在于劝说它恰当地使里它的力量。老米 拉波是个极端迷恋贵族权利的贵族,他把总督直截了当地称为僭越者,并宣布,如果把 挑选法官的权力全部交给政府,法庭不久就会成为特派员帮伙。米拉波本人只信赖中央 政府,认为唯有靠中央政府的行动才能实现他的幻想。 这些思想绝不停留在书本中;它们渗透到一切人的精神中,与风尚融为一体,进入 人们的习俗,深入到所有各部分,一直到日常生活的实际中。 大家都认为,若是国家不介入,什么重要事务也搞不好。 种田的人平常对清规戒律反抗最厉害,连他们也竟然相信,如果农业得不到改进, 应主要归咎于政府,因为政府既不提供足够的咨询,也不提供足够的帮助。一个种田人 写信给总督,信的口气很气愤,已预示大革命的来临:“为什么政府不任命巡视员,每 年在各省巡视一遍农作物状况,教育种田人改进耕作方法,告诉他们必须怎样管牲畜、 怎样把它们养肥、怎样饲养、怎样出售以及必须赶到哪里上市呢?这些巡视员应当得到 丰厚的报酬。作出最出色成绩的耕种者将得到荣誉奖。” 巡视员和十字勋章!这套方法是萨福克郡的农夫从来也想不到的! 在大多数人看来,如今唯有政府才能确保公共秩序:人民只怕骑警队;而有产者只 信任骑警队。对双方来说,骑警队骑兵不光是秩序的主要捍卫者,而且就是秩序本身。 吉耶纳省议会说道:“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只要一看到骑警队骑兵就乖乖地收敛起 来,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因此每个人都希望在他门口有班骑兵。这一类性质的请求在 总督辖区的档案中比比皆是;似乎无人想到藏在保护人后面的很可能就是主人。 逃亡贵族到英国后,最感惊异的是英国没有这种自卫队。 他们惊异不止,有时对英国人也十分蔑视,其中有个人,虽然德才优异,可是他所 受的教育并没使他对即将看到的事物有所准备,他写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英国佬 被偷盗以后反倒庆幸,说至少他们国家没有骑警队。这些人对扰乱治安的一切感到恼火, 可是看到煽动分子回到社会当中却感到自慰,认为法律的条文胜过一切考虑。”他进一 步说道:“这些错误思想并非存在所有人的头脑中;有些 智者想法就与之相反;久而久之,智慧必占上风。” 英国人的这些怪现象可能与他们的自由有某种关系,但这位流亡贵族没有想到这一 点。他爱用更科学的原因来解释这一现象。他说道:“气候潮湿,周围空气缺乏活力, 这两者给人的性情留下阴暗色彩。在这样的国家,人民自然特别喜爱严肃的事物。英国 人民的天性爱关注治国之道;而法国人民则距此甚远。” 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诉状数量浩繁, 虽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其实涉及的仅仅是琐碎私利。装有诉状的文件箱也许是聚集 旧制度社会的所有阶级的唯一地方。这些诉状读起来令人忧郁:农民要求赔偿他们的牲 畜或房屋的损失;富裕的所有者要求帮助他们开发土地;工业家恳求总督给予特权,避 免于己不利的竞争。最常见的是,制造商对总督诉说买卖不景气,并请他向总监申请救 助或贷款。为此目的大概设立了一笔基金。 有时连贵族也成了大恳求者;他们的身份使他们祈求时也态度高傲。对他们当中很 多人来说,二十分之一税是造成他们依赖性的主要症结。御前会议根据总督报告每年制 定贵族税额,因此贵族经常给总督写信,申请延期或免除税务。我读过许多这类请求书, 书写人都是贵族,几乎都有封号,而且常常是大领主,他们说道,写请求书是因收入不 足或景况不佳。一般来说,贵族称呼总督为“先生”,不 过我注意到,在请求书中,他们像资产者一样,总称呼他为“阁下”。 在请求书中,穷困和傲慢有时以一种可笑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一个贵族致函总督道: “您那敏感的心绝不会同意一个贵族的父亲像一个平民的父亲一样,被课以二十分之一 税,分文不差。” 18世纪屡屡发生饥荒,在饥荒时期,各财政区的居民全都求助于总督,似乎只有从 他那里才能得到粮食。的确,每个人都因贫困而指责政府。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 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 看到中央集权制在本世纪初如此轻而易举地在法国重建起来,我们丝毫不必感到惊 异。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灵中,在这 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为坚固。 ------



第七章 在欧洲各国中,法国如何成为这样的国家,其首都

已取得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并吸取全帝国的精华

首都之所以对帝国其他部分具有政治优势,既非由于其地理位置,亦非由于其宏伟, 更非由于其富庶,而是由于政府的性质。 伦敦的居民之多,等于一个王国,但它至今未对大不列颠的命运产生主导作用。 没有一个美国公民会设想纽约人民能够决定美联邦的命运。而且,甚至在纽约州内 也无人会设想纽约市的单独意志,就能独自指挥各种事务,尽管纽约今天的居民,与大 革命爆发时巴黎的居民数量相等。 即使是巴黎,在宗教战争时期,同王国其他部分相比,它的人口同1789年的巴黎人 口可以媲美。然而,它却不能决定任何事情。投石党运动(la Eronde)时期,巴黎还 只是法国最大的城市。到了1789年,巴黎已成为法国本身。 早自1740年起,孟德斯鸠就给他的一位朋友写信说:在法国,只有巴黎和遥远的外 省,因为巴黎还没来得及将它们吞噬。1750年那位好幻想但时有定见的米拉波侯爵不指 名地谈到巴黎,他说道:“首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头脑变得过大,身体就会中风而总 崩溃。如果置外省于一种直接依附地位,将外省居民视同可以说是二等臣民,如果不给 他们留有任何求取功名利禄的职业和途径,而将一切人才统统吸引至那个首都,假如这 样的话,那么后果又将如何!”米拉波将这种情况称为一种暗中的革命,它从外省抽走 了显贵、商人,以及所谓的才智之士。 细心读过前面几章的读者已经知道这一现象的原因;这里若再重复便会使读者不耐 烦。 这场革命未能躲过政府的眼睛,但是它仅仅以最具体的形式使政府震动,那就是城 市的壮大。政府眼见巴黎一天天扩大,害怕难于治理一个如此巨大的城市。尤其在17、 18世纪,国王们颁布了大量敕令,旨在阻止城市的扩展。这些君主越来越将整个法国公 共生活集中于巴黎城内或巴黎郊区,而他们却希望巴黎维持小规模。他们严禁建筑新房 屋,如若建筑,则须用最昂贵的方式,在事先已指定的不大吸引人的地点建盖。这些敕 令中每一道皆证明,尽管有前一道敕令,巴黎仍在不断扩大。路易十四在全盛时期曾六 次试图阻止巴黎的发展,但皆以失败告终:巴黎冲破条条敕令,不断壮大。但是巴黎的 重要地位比其城墙增长得更快;使巴黎具有这种重要地位的,不是发生在巴黎城内的事 件,而是来自外部的事件。 与此同时,地方的自由权利到处都在不断消失。独立生活的特征在各地停止出现; 不同省份的面貌特征逐渐混淆,旧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正在被磨去。可是,国家并未 衰弱:相反,处处都在运动;只不过原动力集中于巴黎。无数例证中,我在此仅举一例。 在就出版状况致大臣的多份报告中,我发现,16世纪和17世纪初,外省城市曾有一些巨 大的印刷厂,但如今没有了印刷工,或者没有活干。毫无疑问,18世纪末比起16世纪来, 出版的各类书籍要多得多,但是思想动力只来自中央。巴黎已经吞噬了外省。 法国革命爆发之际,这第一场革命已全部完成。 著名旅行家阿瑟扬离开巴黎是在三级会议召开后不久、攻克巴士底狱前不几天;他 在巴黎刚刚看到的景象同他在外省的见闻形成对照,使他吃惊。在巴黎,一切都在沸腾; 每时每刻都有一本政治小册子问世:每周甚至发行92册。他说道:“即使在伦敦, 我也从未见到与之相仿的出版发行运动。”但在巴黎以外,他觉得一片死气沉沉;人们 很少印行小册子,根本没有报纸。可是外省民情激动,一触即发,只是尚未采取行动; 公民们即便有时集会,也是为了听取巴黎传来的消息。在每座城市,阿瑟.扬都询问居民 们打算做什么。 “回答到处都一样,”他说道,“我们只不过是一个外省城市; 必须看看巴黎是怎么干的。”他进一步说道:“这些人甚至不敢有主见,除非他们 已经知道巴黎在想些什么。” 制宪议会竟能一举废除法国所有旧省份,实在令人惊异,这些旧省份有好多比君主 制还古老,制宪议会将王国很有条理地划分为83块不同部分,就像在新世界划分处女地 一样。 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使全欧洲惊奇甚至恐怖了,因欧洲对此毫无准备。伯克说道: “看到人们将自己的国家用这样野蛮的方法进行分割,这还是第一次。”的确,人们似 乎在撕裂活生生的躯体,其实只是在分割尸体罢了。 巴黎就这样终于从外部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此同时,在巴黎内部也完成了另 一个同样值得历史注意的转变。巴黎不再只是交换、贸易、消费和娱乐的城市,巴黎已 成为工场和制造业的城市;这第二个事实赋予第一个事实一种崭新的更令人生畏的特点。 事情由来久远;自中世纪起,巴黎似乎已是王国内最大、手艺最巧的城市。这点到 了近代愈为明显。随着行政事务全部集中到巴黎,工业也集中到这里。巴黎越来越成为 时尚的典范和仲裁者,成为权力和艺术的唯一中心,成为全国活动的主要起源地,法国 的工业生活更加收缩集中于巴黎。 尽管旧制度的统计文献常常不足为信,可是我认为,人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法国革 命前60年间,巴黎工人数字已增长两倍;而在同时期,巴黎总人口仅增长三分之一。 除上文所讲的普遍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极其特殊的原因将工人从法国各个角落吸引 到巴黎,并逐渐使他们聚集在某几个区内,这些区最终成为工人区。巴黎当时对工业设 置的财政立法障碍比法国其他地方要少;任何地方也没有巴黎那样易于逃脱行会师傅的 束缚。某些郊区,如圣安托万区和唐普尔区,在这方面尤其享有极大特权。路易十六更 加扩大了圣安托万区的这些特权,竭力在该区积聚大量的工人人口,“要给与圣安托万 区工人我们实行保护的新标志,使他们摆脱那些损害他们利益也损害贸易自由的种种障 碍,”这位不幸的国王在一份敕令中这样说道。 巴黎的工厂、制造业、高炉在大革命前夕大量增长,终于使政府警觉起来。看到工 业的发展,政府充满若干臆想的恐惧。我们在文件中发现1782年御前会议的判决,它说 道: “鉴于制造业的飞跃发展导致木材的消耗,损及城市的供应,国王禁止今后在城市 方圆15里之内建造这类工厂。”至于这种人口聚集会产生的真正危险,当时并无人察觉。 这样,巴黎变成了法兰西的主人,并且已经汇集起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将成为巴黎 的主人。 看来,今天人们已相当一致地认为,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制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权力, 是40年来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我无需费力便将使大家看到, 旧君主制突然之间猛烈毁灭,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它也是孕育所有其他革命的第 一场革命的主因之一。 ------------------



第八章 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

谁注意考察旧制度下的法国,谁就会碰到两种截然相反的景象。 表面上,在旧制度下生活的所有的人,特别是那些置身社会中上层的、唯一引人注 目的人们,他们彼此之间简直完全相同。 然而,在这彼此一致的人群中,还竖立着无数小障碍物,将人群分割成许许多多部 分,而在每个部分的小围墙内,又似乎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它只顾自身利益,不参与 全体的生活。 想到这种几乎无止境的划分,我便明白,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 危机中共同行动、互相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 这样的社会。我想象到了被这场大动荡本身所推倒的全部小障碍物;我马上看到一个比 以往世界上可能见到的任何社会都更为密集、更为一致的冰冷的社会。 我说过,在几乎整个王国,长期以来,各省特有的生活已经消失;这就促使一切法 国人彼此极为相似。透过依然存在的各种差异,国家的统一已经明显可见;立法的一致 性是国家统一的表现。随着18世纪的进展,国王的敕令文告、御前会议的判决数量增加, 它们在整个帝国以同一种方式执行同样的规章制度。不仅仅统治者,而且被统治者也认 为法律应普遍一致,在各地都一样,对所有的人都一样;这种思想,在大革命爆发前30 年不断出现的改革规划中均有体现。而在两个世纪以前,这种思想的材料,假使我们可 以这样说的话,还竟告阙如。 不仅各省之间越来越相似,而且各省之内,不同阶级的人,至少是所有置身平民百 姓之外的人,变得越来越彼此相似,尽管他们的地位各异。 1789年不同等级所呈陈情书最能证明这一点。人们看到,那些起草人因利益而发生 深刻分歧,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又显得彼此相同。 如果你研究初期三级会议,定会看到完全相反的情景:资产者与贵族那时有着更多 共同利益,更多共同事务;他们表现出更轻微的互相仇恨;但是他们仿佛仍属于两个不 同的种族。 时间维持了并且在许多方面加剧了这两种人不同的特权,时间也起着奇异的作用, 使两者在所有其他方面变得彼此相同。 若干世纪以来,法国贵族不断贫困化。“尽管享有特权,贵族每天都在破产、消亡, 第三等级却占有财富”,一位贵族在1755年悲伤地这样写道。保护贵族财产的法律倒是 始终如一,贵族的经济地位亦未出现变化。然而,随着贵族权力的丧失,他们以相应的 比例到处陷于贫困。 人们会说,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 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 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法 国贵族还享有种种替代继承权利;伯克甚至注意到,在他的时代,替代权利在法国比在 英国更加常见,更有强制性,如长子继承权、永久地租,以及人们所谓的一切用益权; 贵族已经免除了为战争支付的大量钱财,但是贵族保持免税权,而且这种权大为增加, 这就是说,他们在失去职务的同时,保住了补贴。此外,他们还享有许多他们的先辈从 未享有的金钱上的好处;然而,随着治理的习惯与精神的丧失,他们逐渐贫困化。我们 在上文中提到的那种大规模的地产划分,其部分原因,正是贵族的逐渐贫穷化。贵族将 土地一块一块地出卖给农民,只保留领主的定期租金,定期租金使贵族仅仅维持徒有其 表的门面而已。在法国的许多省,如蒂尔戈提到的利穆赞,只有贫穷的小贵族,他们差 不多不再拥有土地,只是靠领主权和地租维持生活。 一位总督早在本世纪初就写道:“在这个财政区,贵族家庭的数量仍然增至几千家; 但是其中年金近2 里佛的人家还不足15家。”1750年,从另一位总督(弗朗什—孔泰 的总督)向其继任者所作介绍中,我读到这样的话:“这个地方的贵族相当和善,但非 常贫穷,他们既骄傲又贫困。同他们过去的境遇相比,他们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贵族处 于这种贫困状态,迫使他们服务、向我们求援,这并非坏政策。”总督补充道:“他们 组成一个团体,只接纳那些能证明四代宗亲为贵族的人。这个团体未得到许可证,只不 过被容忍而已,它每年一次,在总督莅临下,召集会议。他们一起用餐和做弥撒后,各 自回家,一些人骑着驽马,另一些人徒步。你会看到这种集会多么滑稽。” 贵族逐渐贫困化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大陆或多或少都可见到,在那 些地方,像在法国那样,封建制度已经消失而又无新的贵族制形式代替它。莱茵河流域 的德意志民族中,这种没落尤为明显,特别引人注意。只有在英国,情况截然相反。在 那里,迄今犹存的古老贵族世家不仅保持着,而且还大大增长了他们的财富。他们不仅 在财富上而且在权力上仍首屈一指,在他们旁边成长起来的新贵族只能模仿他们的富有, 而无法超越他们。 在法国,大概只有平民继承贵族失去的所有财产;有人曾说他们是吸取贵族养分壮 大起来的。然而没有任何法律阻止资产者破产,也没有任何法律帮助资产者致富;可是 资产者却不断发财致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得与贵族一样富有,有时比贵族还要阔 气。而且他们的财富常属同一种类:尽管他们平时住在城里,他们常常是田地的所有者, 有时甚至还取得领地。 教育与生活方式已经使这两种人具有无数其他相似之处。资产者与贵族具有同样多 的知识,而且尤须注意的是,资产者的知识恰恰是同一来源。两者都由同一光明照亮。 对于双方来说,教育同样是理论性与文学性的:巴黎越来越成为法兰西的唯一导师,它 已赋予一切人以同一形式和共同的行为举止。 18世纪末,人们尚可以看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举止行为有所不同,因为,人们所谓 的举止行为这种外表的风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变得一致;但是,实质上,所有高居人民 之上的人都彼此相似;他们具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习惯、同样的嗜好,从事同样的娱 乐,阅读同一类书,讲着同一言语。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 我怀疑这种现象当时在其他国家能否达到同样程度,即便是在英国,虽然不同阶级 被共同利益牢固地拴在一起,但他们仍旧常常在精神和风尚方面有所差异;因为具备这 种奇异力量的政治自由,虽然能在一切公民之间建立必要的关系和互相依附的联系,却 不能因此而使他们永远彼此相等;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 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政体的必然后果。 -------------



第九章 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如何比以往更加分

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现在,让我们察看一下这幅画的另一面,看看这些彼此如此相似的法国人,怎么反 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互相孤立,这种情况即使在法国也是前所未见的。 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时代,人们后来所谓的贵族,可能当时并未立刻形成种姓, 贵族究其根源,是由国家中的所有首领构成,因而最初只不过是掌权阶级。这个问题我 不想在这里讨论;我只须指出,早在中世纪,贵族已变为种姓,就是说,其特殊标志是 出身。 贵族将掌权阶级的固有特征保留下来,他们是进行统治的公民团体;但是惟有出身 才能决定谁将成为团体的首脑。所有非贵族出身者均被排除在这个特殊而封闭的阶级之 外,他们在国家里只能据有或高或低、但永远是从属的职位。 在欧洲大陆每一个确立了封建制度的地方,贵族最终都变成种姓;惟有在英国又重 为掌权阶级。 有一个事实使得英国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显得独特,并且惟有它才能使人们理解英国 法律、英国精神以及英国历史的特殊性,然而这个事实并未使得哲学家和政治家倾注更 大的注意力,而英国人自己出于习惯也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对此我始终感到惊异。人 们对这个事实视而不清,语焉不详;依我看,人们对它从来也没有一个全面清晰的看法。 1739年,孟德斯鸠游历英国,他一针见血地写道:“我置身于一个与欧洲其他地方截然 不同的国家”;可惜他没有再往下说。 使得英国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并不是它的国会、它的自由、它的公开性、它的陪 审团,而是更为特殊、更为有效的某种东西。英国是真正将种姓制度摧毁而非改头换面 的唯一国家。在英国,贵族与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务,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 的是,贵族与平民间通婚。最大的领主的女儿在那里已能嫁给新人,而不觉得有失体面。 如果你想知道种姓及其在人民中造成的各种思想、习惯、障碍是否已在那里最后消 灭,那就请你考察一下婚姻状况。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找到你未发现的带有决定性的特 征。在法国,甚至到了今天,民主虽已有了60年之久的历史,你也常常找不到这种特征。 旧的世家和新的家族在所有方面似乎已融为一体,然而还是百般避免联姻。 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这种特点常引起人们注意。 必须提及的是,长期以来,在英国已不存在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假使贵族这个词在 此沿用它在别国保留的古老的严密意义的话。 这场独特的革命因时间久远,湮没无闻;但是仍留有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惯用语。 若干世纪以来,gentilhomme (贵族)一词在英国已完全改变了含义,而roturier(平 民) 一词现已不复存在。1664年,莫里哀写了《达尔杜弗》,剧中有一诗句要逐字译成 英文已经不可能了: Et,tel que l’on le voit,il est bon gentilA homme.(别瞧他那副模样,他 还是个出色贵族。) 如果你想把语言科学再次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请你穿越时间和空间,跟踪gentle man(绅士)一词的命运,这词是从法语gentilhomme(贵族)一词衍化来的;你将看到 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互相融合而扩大。 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社会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 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亦即民主的历史。 在法国,gentilhomme(贵族)一词始终局限于它的原始含义的狭窄范围;大革命后, 这词已几乎无人使用,但词义从未改变,仍旧是指该种姓的成员。这个词之所以原封不 动地保存下来,原因在于种姓本身仍被保留,仍和以往一样与所有其他社会等级分离。 但是我想更进一步,我敢说,同这词产生之际相比,种姓与其他等级的分离更变本 加厉,而且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种与英国方向相反的运动。 如果说资产者与贵族更加相似,那么同时他们彼此更加隔离:这两方面不能混在一 起,一方不仅未能减轻另一方,反而常常使之加重。 在中世纪,只要封建制度还保留着统治权,经管领主土地的一切人(封建时代的语 言严格地称之为附庸)——其中很多不是贵族——经常与领主合伙治理领地;这甚至成 为领地转让的首要条件。他们不仅必须跟随领主作战,而且按照特许权,他们每年有一 段时间得在领主法庭中渡过,帮助领主进行审判,治理居民。领主法庭是封建政府的重 要组成部分;它出现在欧洲所有古老法律中,而且至今在德国许多地方,还可见到极为 明显的遗迹。法国革命前30年,博学的封建法学家艾德姆·德·弗雷曼维尔曾想到写一 部巨著,研究封建法与领主的土地赋税簿籍革新。弗雷曼维尔告诉我们,他在“许多领 地的名目下,看到附庸每15天必须去领主法庭,他们聚齐之后,便和领主或他的普通法 官一起审理居民中发生的刑事案和纠纷。”他还说:“他在一个领地上,有时能发现80、 150乃至200个这类附庸。他们当中多数是平民”。我在此引用原话不是当作一种证据, 因为证据不胜枚举,而是当作一个例子,说明在最初和在长时期内,农村的阶级如何与 贵族接近、如何与贵族混合以处理同样的事务。领主法庭为农村小所有者所作的事情, 省三级会议与更晚些的全国三级会议也为城市资产者作了。 研究14世纪三级会议留下来的资料,特别是同时期省三级会议的资料,使我们不能 不为第三等级在这些会议中所占的地位以及所发挥的力量感到惊异。 作为个人,14世纪的资产者无疑远不及18世纪的资产者;但是资产阶级作为整体, 在当时的政治社会中,却占据更有保障的、更高的地位。资产阶级参加政府的权利是无 可争辩的;资产阶级在政治议会中起的作用始终是重要的,常常举足轻重。其他阶级每 天都感到需要重视资产阶级。 但是特别令人惊异的,是贵族和第三等级当时如此轻而易举地——而后来就不行了 ——共同管理事务,共同进行抵抗。不仅在14世纪三级会议中是如此:那时由于天灾人 祸,三级会议带有非正规的革命的性质,而且在同时期的、按正规的惯例办事的省三级 会议中也是如此。奥弗涅省的情况就是这样,三个等级共同制订出最重要的措施,并由 三个等级中均等选出的特派员监督实行。同一时期,在香槟省也有同样景象。14世纪初, 在大量城市中贵族与资产者为了保卫国民自由和各省特权,反对王权的侵害而联合起来, 这一著名的运动是大家所熟悉的。在那个时期,我们的历史中有许多这类插曲,就像是 从英国历史中抽出来的一样。在以后的世纪中,这样的景象再也见不到了。 实际上,随着领地统治的瓦解,三级会议越来越少召开甚或停止,普遍自由权利最 后死亡,地方自由随之毁灭,资产者与贵族在公共生活中再也没有联系。他们再也感觉 不到有彼此接近、和衷共济的需要;他们一天天彼此各行其事,也更加陌生。到18世纪, 这场革命完成了:这两种人只是在私生活中偶而相遇。这两个阶级不仅是竞争对手,他 们已成了敌人。 法国的特殊点在于,在贵族等级丧失政治权力的同时,贵族作为个人,却获得许多 他从未享有过的特权,或增加了他已经享有的特权。可以说,肢体靠死亡的躯体致富。 贵族阶级的统治权越来越少,但是贵族却越来越多地享有充当主人第一奴仆的专有特权; 路易十四时期较之路易十六时期,平民更易为官。当这种情况在法国还很少见时,在普 鲁士已是司空见惯了。这些特权一旦取得,便世袭相传,不可分离。这个贵族阶级越是 不再成为掌权阶级,就越变为种姓。 让我们看看所有这类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免税特权吧:显而易见,自15世 纪到法国革命,免税特权一直不断增长。它随着国家开支的迅速增长而增长。查理七世 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仅120万里佛,因此,免交军役税的特权很小;而路易十六统治时期 所征军役税8000万里佛,免税特权就很大。当军役税是平民交纳的唯一税时,贵族免税 还不大明显:但是,当这类捐税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成倍增加,其他四种捐税也被化 作军役税,中世纪闻所未闻的各种负担,如用于一切工程或公共事业的各种徭役,以及 自卫队等等,所有这些负担都添加到军役税和它的附加税中,并且征税亦不平等,这时, 贵族的免税量就显得庞大起来。当然,不平等尽管很明显,其外表却大于实际;因为贵 族本人免税,却得替佃户交税;但在这方面,人们看到的不平等比起人们感受到的不平 等,更为有害。 路易十四末期,迫于财政需要,确定两项普遍税,人头税和二十分之一税。但是, 就像免税本身是某种可尊敬的特权,即便触犯它也得奉若神明,人们小心翼翼,凡共同 交税的地方,征收时也有所区别。对一些人来说,捐税严厉而有损名誉;对另一些人来 说,则宽容而且荣耀。 尽管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存在着不平等,可是很少有哪个国家,这种不 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明显,那样让人经常有所感受。在德国一大部分地区,大多数捐 税是间接税。就直接税本身而言,贵族特权常常在于承担较小的共同捐税负担。另外, 贵族还得缴纳某些特别税,旨在保住无偿服兵役的地位,实际上已不要求贵族无偿服役。 然而,所有这些将人和阶级加以区别的措施中,捐税不平等危害最大,最易在不平 等之外再制造孤立,并且,可以说,使不平等与孤立二者变得无可救药。因为,请看后 果:当资产者和贵族不再缴纳同样的捐税时,每年,捐税摊派征收都重新在他们中间划 出一条清楚明确的线——阶级的界限。 每年,每一个特权者都感到一种现实的、迫切的利害,即不让自己再与民众混同, 并作出新的努力与之分离。 公共事务几乎没有一项不是产生于捐税,或导致捐税,因此,自从这两个阶级不再 平等地缴纳捐税之后,他们便几乎再没有任何理由在一起商议问题,再没有任何原因使 他们感受共同的需要和感情;用不着费事去将他们分开:人们已用某种方式,剥夺了他 们共同行动的机会与愿望。 伯克曾为法国旧政体勾画了一幅肖像,对之加以美化,他赞成我们的贵族制度,尤 其看重资产者轻易便能获取官职跻身贵族这一点:他觉得这同英国开放的贵族制相似。 的确,路易十一曾经成倍增加封爵人数:这是贬抑贵族的一个手段;路易十一的后继者 为获取金钱更是毫不吝惜地授封晋爵。内克告诉我们,在他那个时代,为晋升贵族提供 的官职数量已达4000个。任何欧洲其他地方尚未出现类似现象:而伯克试图证明法国与 英国类同,这只能是大错特错。 如果说英国中产阶级不仅没有对贵族进行战争,反而如此紧密地与贵族联合在一起, 这绝不是因为英国贵族具有开放性,而是因为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英国贵族的外形模糊, 界限不清;不是因为人们能够进入贵族阶级,而是因为人们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进入 了贵族阶级;因此所有接近贵族的人都自以为是贵族的一部分,都能与贵族政府相结合, 并从贵族的权势中分享某些光彩和好处。 但是法国贵族与其他阶级之间的障碍,尽管非常容易跨越,却始终是固定明显的, 它带有光彩夺目的标志,易于辩认,而且为非贵族所憎恶。一旦越过这道障碍,这些非 贵族就以享受特权同他们原先的阶层分开了,这些特权对原阶层的人来说是难于忍受和 可耻的。 贵族授封制度丝毫没有减少,反而无限地增加了平民对贵族的仇恨。新贵族引起了 从前和他地位平等的人的嫉妒,从而加剧了仇恨。因此第三等级在他们的陈情书中对敕 封贵族的愤怒一直大于对世袭贵族的愤怒,而且不仅不要求扩大,反而要求将平民通向 贵族的门径缩小。 在法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个时代,贵族爵位能像在1789年那样容易获得,资产者和 贵族也从未像1789年那样彼此分离。不仅贵族无法容忍在他们的选举团中有带资产阶级 气味的东西,资产者也同样将所有带有贵族外貌的人逐开。在某些省份,新封贵族被世 袭贵族排斥,因为后者认为他们不够高贵,他们也被资产阶级排斥,因为人们认为他们 贵族气太重。据说有名的拉瓦锡就是这种情况。 假如我们撇开贵族阶级来考察这个资产阶级,我们会看到完全相同的景象,资产者 与人民相互分离,几乎同贵族与资产者相互分离一样。 在旧制度下,中产阶级几乎全部住在城市。导致这一后果的原因有两个:贵族特权 与军役税。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领主平常对农民亲密和气;但是他对自己的邻人——资 产者——却十分蛮横无礼。随着他的政治权力缩小,而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种蛮横 无礼不断增长;因为,一方面,由于不再统治,他再无必要去敷衍那些能帮助他统治的 人,另一方面,正如人们经常注意到的那样,领主喜欢以无节制地使用他那些表面权利 来对自己的真实权力的丧失进行自我安慰。甚至连他不在领地居住这一点,不仅没有减 轻,反而增加了邻人的痛苦。不在地主制对此毫无裨益;因为由代理人行使的各种特权 只能使之更难于忍受。 然而,我不知道军役税和所有纳入军役税的捐税,是否更能说明问题。 我想,我本可以通过寥寥数语说明为什么军役税和其附加税对农村的负担比对城市 的负担沉重得多;但这对读者来说可能无用。因而我只须说,聚集在城市里的资产者有 种种办法减轻军役税的压力,并常常完全免交军役税,而如果他们留在领地上,谁也无 法单独找到这些办法。通过这种方式,他们逃避了征收军役税的义务,这个义务比起缴 纳军役税的义务更使他们害怕,这其中自有道理;因为在旧制度下,甚至我认为在任何 一种制度下,什么也没有比教区军役税征税员的处境更糟糕的了。对这个问题,我下面 还有机会说明。可是在乡村,除了贵族,谁也逃不掉这个负担:平民中有钱的人宁可出 租财产,遁入附近的城市,也不愿受此冤孽。蒂尔戈对我们说:“军役税的征收使农村 中所有平民所有者几乎都变成了城市资产者”。蒂尔戈的观点与我曾有机会查阅的有关 秘密文件相符。顺便说一下,这就是使法国比起欧洲大部分其他国家来,布满更多的城 市,尤其是小城市的原因之一。 富裕平民在城垣之内蛰居下来,不久便失去了田园嗜好和田园精神;他们对依然留 在农村的同类人的劳动和事务变得完全陌生了。可以说,他们的生活此后只有一个目的: 渴望在他所移居的城市中成为政府官员。 若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法国人,尤其是属中产阶级的法国人对职位的酷爱产生于大革 命,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的产生早在若干世纪之前,而且,从那个时代以来,人们 细心给与它以千百种新的滋养,因而它不断增长。 旧制度下的职位并不总是与我们的职位相似,但是我觉得,那时的职位更多;较小 职位的数量简直没有穷尽。仅仅自1693年至1709年,所设职位就达四万之多,而且连最 微末的资产者几乎都可以谋得。我曾经计算过,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外省城市,1750年担 任法官职务的竟达109人,担任执达吏的有126人,所有这些人都来自城市。资产者对于 担任这些职位所抱的热情真是前所未有。一俟他们中间有谁自觉拥有一笔小小资本,他 便立即用来购买职位,而不是用于做生意。这种可怜的野心甚至比起行会师傅和军役税 来,对法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为害更大。职位一旦出现短缺,求职者就开动脑筋,冥思 苦想,很快就发明出新的职位。有位朗贝尔维尔先生发表一篇论文,论证在某一行业中 设立监察员完全符合公共利益,而且在文末主动提出愿担当这一职务。我们当中有谁还 不知道这位朗贝尔维尔呢?一个人略识文墨,生活优裕,若是弄不到一官半职,那就死 不瞑目。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都想从国王那里谋得一官半 职。” 在这方面,我在此所讲的时代与我们时代之间存在的最大差异在于,当时的政府鬻 卖职位,而今天政府则授与职位; 要想获取职位,不用掏钱;人们手段更高明:将自己交付出去。 由于居住地点不同,更主要由于生活方式不同,加上最常见的利害关系,资产者与 农民分离了。人们理所当然地抱怨贵族在捐税问题上的特权;但是对资产者的特权又该 怎样说呢?有几千种官职可以使资产者免去全部或部分公共负担: 此人免去自卫队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劳役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军役税的负担。当时 有篇文章写道,除了贵族与教士之外,哪个教区内没有几位居民靠着职位或委任而享有 某种免税权呢?有时,相当数量的留给资产者的职位被削减了,原因之一是由于免缴军 役税者为数众多,竟使国家收入减少。我丝毫也不怀疑,资产阶级中的免税者与贵族中 的免税者人数一样多,而且常常比贵族还多。 这些可悲的特权使那些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心中充满嫉妒,而使那些享有特权的人更 加自私自利,趾高气扬。在整个18世纪,没有什么比城市资产者对郊区农民的敌视和郊 区对城市的妒忌更为显而易见的了。蒂戈尔说道:“每座城市都只顾自己的特殊利益, 为此它们不惜牺牲本区的农村和村庄。”蒂尔戈在别处对总督代理讲话时还说过:“你 们经常不得不去制止那种时时带有篡夺性和侵犯性的倾向,城市对于本区的农村和村庄 的所作所为,便具有这一特征。” 在资产者眼中,甚至和他们一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民也变得陌生起来,几乎成了敌 人。他们确定的本地开支大部分均转嫁给下层阶级单独承担。我曾不止一次地证实这同 一位蒂尔戈在其著作的另一处所讲过的话:城市资产者已找到一种方法制订入市税,以 免承受这个重担。 但是这个资产阶级的一切所作所为中,最突出的是,他们生怕将他们与人民混同, 并迫不及待地以一切手段摆脱人民的控制。城市资产者在一封致总监呈文中说道:“假 如国王同意市长职位重新实行选举制,那么最好是强迫选举人只从主要的显贵中,甚至 只从初级法院中挑选。” 我们已经看到国王的政策是怎样不断地从城市人民手中夺走他们的政治权利。从路 易十一到路易十五,国王的一切立法都贯穿着这一思想。城市资产者经常参与这项立法, 有时还提出建议。 1764年市政改革期间,一位总督询问一座小城市的市政官员,是否必须保留手工业 者和其他小民选举行政官员的权利。官员们回答说:“人民从未滥用此权,给他们保留 挑选官员的权利无疑对他们是一种安慰,但是,为了维持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定,最好还 是将此权交与显贵会议。”总督代理说,他已在官邸召集“六名优秀的城市公民”举行 秘密会议,这六名优秀公民一致同意将选举委托给构成显贵会议的不同团体中的若干代 表,而不是像市政官员们建议的那样,委托给显贵会议。总督代理比这些资产者更支持 人民自由权,他在转达资产者的意见的同时,进一步说道:“不过对于手工业者来说, 缴纳捐税却无权控制如何使用这笔钱,这种事实在难以忍受,而那些征收捐税者由于享 有捐税特权,却与这个问题最少利害关系。” 但是让我们描完这幅图画;现在让我们把人民放在一边来考察资产阶级本身,就像 我们曾把资产者放在一边来考察贵族阶级一样。我们注意到,在远离其他国民的这一小 部分国民中,分成无穷尽的片片块块。法国人民看来就像那些所谓的基质一样,随着现 代化学对它们进行更仔细的观察,便会发现新的可分离粒子。在一座小城市的显贵当中, 我找到的不同团体竟达36个以上。这些不同团体尽管极端微小,仍在不断向细微分化; 它们每天都在清洗内部可能存在的异质部分,以便缩简为单一原素。有些团体经过这样 一番痛快的清洗,成员已缩减到三四人。他们的个性反倒更强烈,更好争吵。所有这些 团体均因某些小特权而彼此分离,最不诚实仍是光荣的标志。在它们之间,经常发生谁 居上位的无休止的斗争。他们的争吵声使总督和法官头昏脑胀。“人们终于决定圣水必 须首先献给初级法院,然后才献给城市团体。高等法院犹豫不决;但是国王已将此案提 交御前会议,并已亲自决定。是时候了;这个案子曾使全城沸腾。”如果有人在显贵大 会中让这个团体压倒另一团体,那么后者便不出席会议;他们宁可放弃公共事务,也不 愿看着他们的尊严受贬。箭城假发师团体决定“他们将用这种方式表明,让面包师居首 位理所当然地引起他们的痛苦”。一座城市中的部分显贵顽固拒绝履行职务,总督说道, “因为会议接纳了几个手工业者,而首要的资产者耻于与他们为伍”。另一省的总督说 道,“如果将助理法官的职位授与一位公证人,就会使其他显贵感到厌恶,公证人在这 里乃是出身卑微的人,他们不是来自显贵之家,而全都当过书记。”我上面谈到的六位 优秀公民随便就决定了必须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但当问题关系到哪些人将成为显贵, 在他们之间确立什么先后顺序时,他们便陷入了莫名其妙的窘境。在这种问题上,他们 只是谦卑地表示疑问;他们说,他们担心“会给他们的几位同胞造成过大的痛苦”。 在这些小团体因自尊心而不断相互摩擦中,法国人固有的虚荣心变得更强、更敏锐, 而公民的正当的自豪感却被遗忘。16世纪,我刚才提到的行会大多数就已存在;但其成 员在处理好他们各自联合会的事务以外,不断地与所有其他居民相聚,以共同照管城市 的普遍利益。而在18世纪,他们差不多完全闭关自守;因为有关市政生活的活动已渐稀 少,并且全由受委托人代理。因此,每一个小团体都只图私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他们那 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但是法国社会是由许许 多多小团体组成的,而每个团体只顾自己。这就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集体 个人主义,它为我们熟悉的真正的个人主义做好了精神准备。 最令人奇怪的事情是,所有这些彼此隔离的人,却变得如此相似,只要变换一下他 们的位置,便无法再认出他们。而且,谁要是探究他们的思想,谁就会发现,把如此相 同的人隔离开来的那些小障碍物,在他们本人看来也不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常理,而 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每一个人坚持各自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 人因其地位而搞特殊化;但是,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都不超出共同水平,他们是 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 ------------------



第十章 政治自由的毁灭与各阶级的分离如何

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

我刚描述了在所有侵蚀旧制度机体、迫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中最致命的弊病。现在 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险、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说明与之俱来的还有多少种其他 弊病。 假如英国人从中世纪开始,便像我们一样完全丧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 方独立,那么组成英国贵族的各个不同阶级很可能就会互相分离,犹如在法国和不同程 度上在欧洲各处所发生的那样,而且所有阶级都可能与人民分离。 但是自由迫使他们始终相互往来,以便必要时取得一致。 有趣的是,英国贵族在其野心驱使下,必要时竟能与下属打成一片,假装将他们当 作同侪。前面援引的阿瑟·扬,他的书是现存有关旧法国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讲 到有一天在农村,他来到利昂古尔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几个最能干最富裕的种田人了 解些情况。公爵便叫管家把他们找来。这位英国人对此发表议论说:“在英国领主家, 可以请三四个庄稼汉来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饭,并坐在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们当中。这种事 我在英国至少见到过一百次。可是在法国,从加来到巴约讷,这种事哪里也寻不到。” 确实,从天性来说,英国贵族比法国贵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与所有地位低下的人 打成一片;但是贵族处境迫使他们有所收敛。为了维持统治,他们什么都能做。在英国, 几个世纪以来,除了有利于贫苦阶级而陆续推行的纳税不平等外,其他捐税不平等已不 复存在。请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则能将如此邻近的两个民族引向何方!18世纪在英 国享有捐税特权的是穷人;在法国则是富人。在英国,贵族承担最沉重的公共负担,以 便获准进行统治;在法国,贵族直到灭亡仍保持免税权,作为失掉统治权的补偿。 14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在英国似乎同样牢固确定下 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在那个时 代,正如我说过的,法国的政治机构和英国的政治机构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后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彼此分离,越来越不同。它们就像两条线,从邻近点 出发,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倾斜度伸展,结果两条线越延长,相隔越远。 我敢断言,自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而造成长期混乱、国民疲惫不堪之日起, 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税则,而贵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 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它们折磨旧制 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我很赞赏科米内这句具有远见卓识的话:“查理七世终 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这件事成为他和他的后继者心上沉重的 负担,并在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请想想,这道创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实上扩大; 请一步一步观察事情的后果。 福尔勃奈在他造诣极深的著作《法国财政研究》中说得好,在中世纪,国王一般均 靠领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说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税来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贵族和人民共同负担。” 14世纪,经三个等级投票表决的普遍捐税大部分具有这一特点。这时期订立的几乎 所有捐税都是间接税,就是说,所有消费者不加区别均须完纳。有时捐税是直接税;这 时,捐税根据不是财产,而是收入。贵族、教士和资产者必须在一年之内,向国王上交, 比方说,他们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我所说的经三级会议表决的捐税,也应包括在同一 时期由各省三级会议所订的本地区的捐税。 的确,自那个时期以来,称作军役税的直接税,从来没有向贵族征派。无偿服兵役 的义务使贵族免交军役税;但是军役税作为普遍捐税在当时范围有限,多用于领地,而 不用于王国。 当国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权威征收捐税时,他懂得首先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致直接 损害贵族的捐税;因为贵族在当时是与王权敌对的危险阶级,他们决不会容忍损害他们 利益的革新;因此国王选定一项他们免交的捐税;他征军役税。 于是,在已经存在的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 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从那开始,国库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权权限的增长而增长,军 役税也随之扩大和多样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税都变成了军役税。这样, 捐税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阶级分离,使人们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 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 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有人说,马扎然由于缺钱,曾设想订一 捐税,向巴黎那些为首的豪门征收,可是一遇到当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缩下来,只在普 通百姓缴纳的军役税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万里佛。马扎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税, 结果税落到最穷困的公民头上;但是国库并没少收一文。 摊派如此不均的捐税收益有限,而君王们的需求无穷。尽管如此,他们既不愿召开 三级会议以谋取贴补,也不愿向贵族征税从而挑动贵族要求召开这类会议。 从这里产生了那种不可思议的而且其有害作用的取之不尽的理财本领,君主制最后 的三个世纪当中,国家金钱管理带有这一奇特的特征。 必须详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才能明白一个温和的但是没有公开性并失去 控制的政府,一旦它的权力得到认可,并使它摆脱对革命——人民的最后保障——的恐 惧,那种对金钱的需求会迫使它采用哪些粗暴而可耻的手法。 在这些历史记载中,处处都可看到王家财产被出售后旋即收回,认为不可出售;契 约遭到破坏,已经取得的权利无人承认,国家债权人每逢危机便成为牺牲品,国家不断 失信于民。 终身赐与的各种特权时时都可收回。假如有谁能怜悯那些因愚蠢的虚荣心而造成的 痛苦,谁就会同情这些不幸的受封贵族的命运,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期间,他们被迫 一次又一次花钱购买空洞的荣誉或不公正的特权,尽管他们为此已经多次掏钱。路易十 四就是这样取消了92年以来人们取得的全部贵族头衔,其中大部分还是他亲自授与的; 要想保住头衔唯有重新掏钱,敕令说道,因为所有这些贵族头衔都是出其不意地弄到手 的。80年后,路易十五也如法炮制。 自卫队士兵不得找人替代,据说是怕抬高国家用于征兵的代价。 城市、社区、收容院被迫违背自己的诺言,以便借钱给国王。教区不得兴办有益的 工程,怕因此而分散资财,不能照额缴纳军役税。 据说总监奥里先生和桥梁公路工程局局长特律代纳先生曾设想过一个方案,由各区 居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该区道路维修,以取代公路徭役。这两位精明的行政官后来放弃 这项计划,其原因发人深思:据说他们是怕资金聚集以后,人们便无法防止国库把它挪 作他用,于是人们很快就得同时承担两者:新捐税和徭役。 我敢说,任何个人如果像全盛时期的伟大国王支配国家财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他 就逃脱不了司法的判决。 假如你碰到某种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中世纪旧机构,它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 或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那就设法挖出那病根:你将发现某项财政措施,原来是权宜 之计,后来却转变为制度。你会看到,为了偿付一天的债务,竟确立了维持几个世纪的 新权力机构。 很久很久以前,当平民拥有贵族的财产时,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捐税,所谓封地获 取税。封地获取税在土地之间造成分裂,在人与人之间也造成分裂,而且两者不断相互 助长。 我不知道,封地获取税是否比其他捐税在加剧平民与贵族的分裂上起更大的作用, 因为它妨碍了平民与贵族融合为一,因为拥有地产是使人与人同化得最快、最好的事情。 一道鸿沟就这样每时每刻在贵族所有者和他的邻人——平民所有者——之间重新划出。 相反,在英国,自17世纪以来就废除了世袭领地与平民占有土地之间的差异,从而空前 加速了这两个阶级的凝聚。 14世纪,获取领地所纳的封建税很轻,并且相隔很久才征收;但18世纪,封建制度 行将灭亡,这项捐税每20年便催征一次,数额达平民的全年收入。父亲死了,儿子接着 缴纳。1761年,图尔农业协会说道:“这项捐税对农业技术的进步危害无穷。无可争议, 在国王向臣民征收的所有捐税中,没有哪一项在农村像这项捐税那样使人恼怒难以承受。” 另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这笔钱最初一辈子才课征一次,可是后来却渐次变为一种极 为苛刻的捐税。”这项捐税妨碍平民购买贵族土地,所以连贵族自己也想废除;但是国 库的种种需求使它维持下来,并且有增无减。 有人把工业行会所造成的一切弊端都错误地归咎于中世纪。一切表明,行会师傅和 行会管事会最初只是联系同行业成员的手段,并且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小小的自由管理 机构,其任务是对工人既要救助,又要抑制。圣路易似乎也没有比这更高的奢望。 直到16世纪初,在文艺复兴盛起,人们才破天荒地想出,将劳动权看作国王能够出 卖的一种特权。惟有这时,每个等级团体才变成封闭性的小贵族,终于建立起对技术进 步极其有害的垄断权,对此我们的先辈曾深恶痛绝。亨利三世虽不是这一弊端的肇始者, 但使之通行无阻,直到路易十六才根除了弊端。从亨利三世到路易十六,可以说,行会 管事会制度的流弊无时无刻不在增长蔓延,在此时期内,社会的进步使人们对这些流弊 更加忍无可忍,公众舆论对此揭露无遗。每年都有一些新行业失去自由,旧行业的特权 又有增长。对弊端推波助澜最甚的莫过于人们惯称的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了,因为 这时对金钱的需求空前地大,而不求助于国民的决心空前地坚定。 勒特罗纳1775年说得好:“国家创造工业集团只是为了找财源,或是靠出卖特许证 赚钱,或是靠设置各种新官职赚钱,国家强迫各集团购买新官职。1673年敕令将亨利三 世各项原则的恶果招引出来,勒令所有集团掏钱购取批准证书,强迫所有尚未纳入集团 的手工业者加入。这事虽卑鄙,却赚得30万里佛。” 我们已看到城市整个体制怎样被人们搞乱,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企图给国库捞 钱。 正是出于这种对金钱的需求,加之又不愿向三级会议索取,于是使卖官鬻爵制度应 运而生,这种现象世所未见。由于这种出于理财思想的捐官制,第三等级的虚荣心遂在 三个世纪当中得以保持不衰,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获取官职,于是国民的内心深处被灌 进这种对职位的普遍欲望,这种欲望后来成为革命与奴役的共同源泉。 财政越拮据,新设职位就越多,而免税或特权是所有新职位的报酬;由于是出于国 库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因此这样设置的官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或是完全无用, 或是反而有害。自1664年起,科尔贝尔作了调查,发现在捐官这项不务正业上,人们投 入的资本几达5亿里佛。据说黎世留废除了10万个官职。不过这些官职马上又以其他名目 重现。为了刮点钱,人们放弃了对自己的官员的领导、控制和强制。一个如此庞大复杂、 如此难于运转、如此不起作用的行政机器就这样建立起来了。结果不得不让这台机器以 某种方式空转,同时在它之外另设一个更简练、更得心应手的政府工具,藉此切切实实 办一些所有官员假装在办而实际未办的事。 假如让人对这些讨厌的机构进行讨论,可以断定,这些机构中没有哪一个能维持20 年。假如人们当初凑巧再召集三级会议听取它的意见或怨言,那么这些机构恐怕根本不 会建立或增加。几个世纪来为数极少的几次三级会议一直在不断反对这些机构。这些会 议曾多次指出,国王窃取权力任意征收捐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若引用15世纪那种强 有力的语言的原话,那就是,国王窃取了“未经三个等级同意和商议而以人民的血汗自 肥的权利。”三级会议不仅关注自身的权利,还强烈要求人们尊重各省与城市的权利, 而且经常达到目的。在每次会议上都可以听到发自内心的反对负担不平等的呼声。三级 会议多次要求废弃行会管事会制度;它们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猛烈攻击不断增长的实 官鬻爵制。它们说道:“谁出售官爵,谁就出卖正义,此乃可耻之举。”当捐官制确立 之后,三级会议继续申斥滥设官职。它们起而反对重重无用的职位、危险的特权,但总 是无济于事。这套机构恰恰是为反对它们而建立的;它的产生绝不是要召开三级会议, 而是要在法国人的眼皮下,将捐税乔装打扮,而不敢向他们显示其真面目。 请注意,最出色的国王也和最坏的国王一样使用这套伎俩。最后确立捐官制的是路 易十二;出售官职世袭权的是亨利四世:这套制度的罪恶比推行这套制度的那些人的美 德大得多! 由于想逃避三级会议的监督,于是大部分政治职能转到了最高法院手中,结果在政 府中造成司法权的混乱,对良好的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假装提供若干新的保障来代替被 剥夺的保障;因为法国人能够耐心地忍受专制政权,只要这政权不暴虐,但他们从不愿 意和它面面相觑,因此,在专制政权前面设立某种虚假的障碍,虽不能阻止专制政权, 至少起点遮掩作用,这样做当然是明智的。 最后,正是这种阻止国民索还自由、只向国民索钱的愿望不断地促使各阶级彼此分 离,使它们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终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个时 期要对付的只不过是单枪匹马的寥寥数人。在这段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杰出的君主不断 出现,有些以思想闻名,若干则才华出众,几乎所有的人都勇略过人,但没有一个君王 致力于使各阶级接近与联合,而不使它们处于同等的依附地位。我说错了:有一位国王 曾经这样想,并且确曾为之全力以赴;而这位国王——谁能揣摩上帝的判断如何?—— 恰恰是路易十六。 阶级分裂是旧王国的罪恶,并且后来成了它的托辞;因为,当国民中富裕及有教养 的部分在政府中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时,国家的自我管理就仿佛不复可能,必 须有一位主宰介入。 蒂尔戈在给国王的一份秘密报告中感伤地写道:“国民是由联合得不紧密的不同等 级构成的社会,是由彼此之间极少连系、各顾自己的人民构成的社会。在这里根本看不 到什么共同利益存在。各个村庄、各个城市的相互联系同它们所归属的各行政区一样少。 甚至在完成对它们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方面,它们也不能取得一致。在这场各种奢望与 企图的无休止斗争中,陛下不得不亲自决定一切,或由陛下委托人定夺一切。人们等待 您的特别谕令,以便为公共利益作贡献,以便尊重他人权利,有时也是为了行使自己的 权利。” 几个世纪间,同胞们形同路人或仇敌,要使他们互相接近并教育他们共同进行他们 自己的事务,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使他们彼此分离比使他们重归于好要困难得多。 我们已为世人提供了难忘的例证。60年前,当使旧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 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重逢只不过是为着 互相厮杀。甚至到今天,他们虽已不在世上,但其嫉妒和仇恨还留在人间。



第十一章 旧制度下自由的种类及其对大革命的影响

如果有人读这本书到此释手,那他对旧制度政府只得到一个很不完全的形象,他就 理解不了产生大革命的那个社会。 公民们四分五裂,闭关自守,王权四处扩展,强大有力,看到如此景象人们可能认 为独立精神已同公共自由一起消失了,以为所有法国人都同样地百依百顺。但情况并非 如此;政府已然独断专行地指挥一切公共事务,但它还远未成为所有个人的主宰。 在为专制政权制订的许多规章制度中,自由仍未死亡;不过这是一种我们今天很难 设想的奇特的自由,要想搞清它对我们能有什么利弊,就必须详细加以考察。 当中央政府取代所有地方政权,日益充斥整个行政领域时,它原先允许存在的或是 它一手创立的规章制度,古老习俗、旧风尚,乃至种种弊端,均在妨碍着它的行动,并 在众多人的灵魂深处保持着反抗精神,使形形色色的特征保留其坚固性和鲜明性。 中央集权制那时便已具有同我们今天一样的性质、一样的程序、一样的目的,不过 尚未具有同样的权力。为了千方百计捞钱,政府出售了大部分官职,因而自己也就失掉 了任意封官免职的能力。政府的这一欲望大大地妨害另一欲望:它的贪婪与它的权欲相 抗衡。为了办事,它被迫不断地使用那些并非它自己制造而它又没能力捣毁的那些工具。 结果它的最专制的意志,经常在实行中变得软弱无力。公职这种古怪而有害的结构成了 抵挡无所不在的中央政权的一种政治保障。这就好比一道堤防,尽管歪歪扭扭建造低劣, 却能分化它的力量,缓和它的冲击。 当时的政府还不能像今天的政府那样支配无穷无尽的恩典、赈济、荣誉和金钱;因 而它掌握的诱惑性手段与强制性手段都远不如今天多。 况且政府自己对其权力的准确限度也并不了解。它的权利均未经正式确认,也未牢 固确立;它的行动范围已经十分广大,但是它的行进步伐并不稳当,仿佛身临陌生之地, 四周一片黑暗。这片可怕的黑暗将一切权利的界限都掩盖起来,它分布在一切权利周围, 有利于国王剥夺臣民自由的企图,但对于保卫自由也常常有利。 政府自感涉世浅身世微,办起事来总是畏首畏尾,生怕途中碰到障碍。当人们读18 世纪大臣和总督们的来往信函时,就会十分惊异地看到一种怪现象,臣民百依百顺,这 个政府是如此地富于侵夺性和专制特征,但一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 最轻微的批评也会使它惶惶不安,简直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于是它停顿下来, 犹豫,商议,折中,常常不敢超越自己权力的天然范围。路易十五优柔寡断的利己主义 和他的继位者的仁慈品德均有此倾向。况且这些君王从未想到会有人要推翻他们。他们 丝毫不具备后来的统治者常因恐惧而沾上的那种不安的、冷酷的天性。国王们蹂躏的只 是些他们看不见的人。 最不利于确立正规的、有益的自由的那些特权、偏见和错误思想,现在使大量臣民 在心中保持着独立的精神,使他们坚决反对当局滥施权力。 贵族们极端蔑视严格意义的行政当局,尽管他们不时有求于它。即使他们放弃旧权 力,他们仍保持着他们先辈的骄傲,既仇视奴役,也仇视法规。他们毫不关心公民们的 普遍自由,对政府在公民周围加强控制心安理得;但是他们不能容忍政府的控制落在他 们自己头上,为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必要时甘冒种种危险。当大革命开始之际,这个行 将与王权一起倾覆的贵族阶级,面对国王,尤其是国王的代理人,态度比即将推翻王权 的第三等级还要激烈,言语更为自由。贵族强烈要求我们在代议制的37年中所拥有的差 不多所有反对滥施权力的保障。阅读贵族的陈情书,我们可以感到,除了偏见和怪癖外, 贵族的精神和某些崇高的品质历历在目。永远值得惋惜的是,人们不是将贵族纳入法律 的约束下,而是将贵族打翻在地彻底根除。这样一来,便从国民机体中割去了那必需的 部分,给自由留下一道永不愈合的创口。多少世纪中一直走在最前列的阶级,长起来发 挥着它那无可争议的伟大品德,从而养成了某种心灵上的骄傲,对自身力量天生的自信, 惯于被人特殊看待,使它成为社会躯体上最有抵抗力的部位。它不仅气质雄壮,还以身 作则来增强其他阶级的雄壮气质。将贵族根除使它的敌人也萎靡不振。世上没有什么东 西可以完全取代它;它本身再也不会复生;它可以重获头衔和财产,但再也无法恢复前 辈的心灵。 教士们自那个时期以来在世俗事务中常常俯首贴耳,屈从于不管哪一个尘世君王, 只要君王稍有惠顾,他们就大事阿谀奉承;然而在当初,他们却是国民中最有独立性的 团体,惟有这个团体拥有人们不得不尊重的特殊自由。 外省已丧失自主权,城市只保留下一点自治的影子。没有国王特准,贵族不得十人 聚会商讨任何事务。法国教会一直到最后还保留着定期会议。在其内部,教权本身受到 种种它必须遵守的限制。低级教士在这里拥有严肃的保障,防止上级的暴虐,也用不着 担心主教凭籍淫威迫使他们屈从君主。 我无意对教会这一古老体制妄下评断;我只是说,教会丝毫未使教士们的心灵接受 政治奴役。 此外,许多教士具有贵族血统,他们把贵族地位所具有的那种自豪、不顺从带入教 会。再者,他们都是国家的上流阶层,享有各种特权。这种封建权利对教会的道义威力 危害甚大,但却使每个教士在世俗政权面前具有独立精神。 但是赋与教士们以公民的思想、需求、感情以及甚至公民热情的特殊条件,乃是土 地所有权。我曾耐心阅读旧的省三级会议特别是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遗留下来的大部分 报告和辩论,因为朗格多克的教士比别省更多地参与公共管理细务;我还耐心读过1779 年与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我带着我这个时代的思想去阅读,惊讶地看到这 些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其中许多人以圣洁和学识出众——就道路或运河的修建撰写报 告,以行家的知识论述修建原因,从科学与技艺各个方面探讨什么是增加农业产品、保 障居民福利与增进工业繁荣的最佳途径,他们同那些负责同类事务的所有教外俗人相比 不相上下,常常还更高一筹。 与普遍流行而且根深蒂固的一种意见相反,我敢认为,剥夺天主教教士一切土地占 有权并将其全部收入改为薪俸,这种做法只有助于罗马教廷和尘世的君主们,人民自己 却失掉了自由的一个极大成分。 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服从于一种外来权威,而在他所居住的国度又不能 有家室,这样的人可以说只有唯一一种牢固的联系可以将他维系在土地上,那就是地产。 砍掉这道联系,他便不再有任何特殊归属。在这块他偶然降生的地方,他像一个陌生人 生活在一个世俗社会中,在这个社会里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能直接触动他。在良知上,他 只能依赖教皇;他的衣食只能仰赖君主。他的唯一祖国是教会。在每次政治事件中,他 只辩别什么对教会有益,什么对教会有害。只要教会自由昌盛,其他无关宏旨。在政治 上他最自然的状态是漠不关心:基督之城的杰出成员,其他各处的平庸公民。一个身为 幼童导师和品德指导的团体,既有这样的情感和类似的思想,便不能不使整个民族的灵 魂在触及公共生活的问题上变得软弱无力。 必须重读1789年教士等级的陈情书,才能对人们的地位变化所引起的精神革命有一 个正确的概念。 教士在陈情书中常常表现出不宽容,有时顽固地依恋他们以往的特权;但尽管如此, 他们同第三等级或贵族一样,仇视专制制度,支持公民自由,热爱政治自由,他们宣布 个人自由应受保障,不靠许诺,而是要靠与人身保护法类似的法律程序。他们要求摧毁 国家监狱,废除特别法庭和调案,一切法庭辩论公开,所有法官不得罢免,所有公民均 可录用任职,才干是任职的唯一标准;征兵对于人民应少带侮辱性与压迫性,任何人不 得免除兵役;赎买领主权利,他们说,领主权利源于封建制度,与自由截然对立;劳动 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废除内地关税;大办私立学校:按他们的计划,每个教区必须设一 学校,实行免费教育;所有乡间均设世俗慈善机构,诸如济贫所和慈善工场;尽一切方 法鼓励农业。 在严格意义的政治方面,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强烈地宣布,国民拥有召开议会,制定 法律,自由表决捐税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他们认为,未经本人或其代表投票 表决,不得强迫任何法国人缴纳捐税。教士还要求自由选举的三级会议必须年年召开; 三级会议必须在国民面前讨论一切重大事务;三级会议必须制定普遍法律,任何特殊惯 例或特权不得与之冲突;三级会议编制预算,甚至控制王室,三级会议代表不受侵犯, 大臣必须始终对三级会议负责。他们也要求各省都设立三级会议,各个城市都设立市政 府。关于神权问题,则只字未提。 尽管他们成员中某些人罪恶昭彰,但总的来说,我不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哪国教士 比大革命突然袭来之际的法国教士更加卓越,更加开明,更有民族性,更少仅仅固守私 人道德,更多具备公共道德,同时信仰更坚定:对教士的迫害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 开始研究旧社会时对教士充满偏见;我结束这一研究时对他们充满敬意。老实说,教士 身上的缺点只不过是所有行业组织固有的缺点,不论是政治组织也好,宗教组织也好, 当它们紧密联合、结构严密时,就好侵占,少宽容,本能地、间或盲目地坚持本团体的 特殊权利。 旧制度的资产阶级同样比今天的资产阶级更善于体现独立精神。甚至它的构造上的 许多缺陷也有助于这种独立精神。 我们已看到资产阶级在当时占据的职位比今天的数量多,而且中产阶级为获得这些 职位表现了同样的热忱。但请注意时代的不同。由于这些职位大都是政府既不能授与也 不能夺走的,因而任职者的重要增加了,而他不必受政权的任意摆布,这就是说,今天 迫使那么多人俯首贴耳的因素,在那时恰恰最有力地促使他们受到尊重。 此外,使资产阶级与人民大众不幸分离的各种各样的豁免权将资产阶级变成了假贵 族,而在假贵族身上也往往表现出真贵族那种骄傲与抗拒精神。特殊的小团体把资产阶 级分割成那么多部分,以至人们在每一个这样的联合体中,自然地忘掉整体的利益,一 心只顾小团体的利益和权利。人们在这儿要捍卫共同的尊严、共同的特权。从没有一个 人会隐没在人群中苟且偷生。每个人都站在舞台上,舞台确实非常小,但灯火通明,台 下始终有同样的观众,他们时刻准备报以掌声或喝倒彩。 那时,平息一切反抗的手法较之今日还很不完善。那时的法兰西还没有变成我们今 天生活的万马齐喑的地方;相反,它响声隆隆,尽管法兰西还没出现政治自由,只须拾 高嗓音远处就能听见。 那个时代被压迫者使自己的呼声上达的唯一途径,就是司法机构。法国当时因其政 治与行政制度已成为一个专制政府的国家,但是由于它的司法制度,法国人民仍然是自 由的人民。旧制度下的司法机关十分复杂、阻力重重、手续缓慢、费用昂贵;毫无疑问, 这些是严重的缺陷,但是在司法机关从不存在对政权的屈从,而屈从不过是卖官鬻爵的 一种形式,甚至更糟。这项致命弊病不仅腐蚀法官,而且很快毒害了全体人民,但在当 时,司法机关却无这种弊病。法官实行终身制,不求升迁,这两点对其独立性都是必不 可少的;因为即使用万般伎俩进行收买仍不能迫其就范,这有何妨? 王权确实已从普通法庭手中窃得几乎所有涉及当局的讼案审理权,但尽管剥夺了它 们的权力,王权对法庭还是心怀恐惧。因为王权虽然阻止法庭审理,但也不敢永远阻止 法庭听取控诉,陈述意见;古法语爱给事物正名,而当时的司法语言保持着古法语的这 一风格,所以法官们经常把政府的举动直截了当地称为专制与武断行为。法院不正规地 干预政府,这经常使行政事务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有时倒成了个人自由的保障:正 所谓以毒攻毒。 在司法团体内部及其周围,旧风尚在新思想中间保持着活力。高等法院无疑对它们 自己比对公共事物更加关心;但必须承认,在捍卫自己的独立与荣誉时,它们始终表现 得顽强不屈,并把这种精神传给所有接近它们的人。 1770年,当巴黎高等法院被撤销时,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丧失了他们的地位和权力, 但是在国王的意志面前,没有一个人屈服退让。不仅如此,种类不同的各法院,如审理 间接税案件的法院,虽然并未受到株连和威胁,但当国王的严厉处罚已经确定无疑时, 他们情愿挺身而出,同受处罚。还有更精彩的事例:在最高法院出庭辩护的首席律师们 甘愿与最高法院共命运;他们抛弃荣华富贵,宁可缄口不言,也不在被羞辱的法官面前 出庭。我不知道在各自由人民的历史上还有什么比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事件更加伟大,可 是这事件就发生在18世纪,发生在路易十五宫廷附近。 司法习惯在很多方面变成了民族习惯。人们从法庭普遍接受了这一思想,即一切事 务均可提交辩论,一切决定均可复议,利用公开性,讲究形式——这些都与奴役性格格 不入: 这就是旧制度留给我们的自由人民教育的唯一部分。政府自己也从司法用语中借取 了很多语言。国王认为在发敕令时必须说明缘由,在下结论时必须阐明原因;御前会议 在下达的判决中冠以长篇前言;总督派执达员传达他的法令。在渊源古老的所有行政机 构内部,例如在法兰西财政官或当选人团体内部,人们对各类事务进行公开讨论,经辩 论之后才作决定。所有这些习惯,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君主专横跋扈的障碍。 只有人民,尤其农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对于压迫几乎始终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 我刚才列举的大部分抵御手段人民都不具备;要想使用这些手段,就必须在社会上 有一个能为世人看到、声音达于四方的地位。但是在人民之外,在法兰西没有人——只 要他存心——不能巧妙地指责顺从,在屈从中抗争。 国王以首领而不是以主子的口吻对国民讲话。路易十五统治初期,在一道敕令前言 中说道:“我们统率着一个自由慷慨的民族,无尚光荣。”路易十五的一位祖先早就用 更古老的语言,表达过同一思想,他在感谢敢于进谏的三级会议时说道:“我们宁愿向 自由人而不是向农奴讲话。” 18世纪的人没有那种培育奴性的对安逸的贪求,这种欲望萎靡柔弱,然而又顽固不 化,它很容易与一些私德混合、甚至交织在一起,如爱家庭、崇尚风化、尊重宗教信仰, 甚至对现行教仪采取不冷不热但按时参加的态度;它使人笃诚,但排斥英雄主义,它善 于造就规规矩矩的人和怯懦的公民。18世纪的人比现在的人要好,但也坏些。 当时的法国人喜爱欢快,崇尚享乐;和今天相比,他们的习惯更放荡不羁,感情和 思想更杂乱无章;但是他们对我们眼下的这种有节制的、有礼貌的肉欲主义一无所知。 在上层阶级中,人们倾心于装饰生活,而不是使生活更舒适方便,更关心出人头地,而 不是发财致富。即使在中产阶级中,人们也从不是一心追求安逸;他们常常抛弃对安逸 的追求,而去寻找更美妙更高雅的享乐;他们除金钱之外到处置有某种其他财富。当时 有个人用古怪但不乏自豪感的口吻写道:“我了解我的民族:他们精于铸造和浪费金银, 但不会用惯常的信念去崇拜金银,他们随时准备回复到他们古代的偶像—— 价值、光荣,我敢说,慷慨宏伟——那里去。” 此外,决不能根据对最高权力的服从程度去评价人们的卑劣:这样就会应用一个错 误的尺度。不管旧制度的人们怎样屈服于国王意志,他们却不接受这样一种服从:他们 不会由于某政权有用或者能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个不合法的或有争议的、不为人尊重的、 常常遭蔑视的政权下,这种可耻的奴役形式对他们来说始终是陌生的。国王在他们心中 激发起种种情感,已往世界上最专制的君主们都办不到,大革命将这些情感从他们心中 连根拔掉,所以我们也几乎无法理解它。 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 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因此他们往往在极端的依赖性中,保持着非常 自由的精神。对于他们来说,服从的最大弊病是强制;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微不足道 的毛病。最坏的弊病是迫使人服从的奴性感。 不要瞧不起我们的先辈,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但愿我们能够在发现他们的偏见与缺 点同时,发现一点他们的伟大! 因此,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那时有着比我们 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 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律,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 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这种自由,尽管范围狭小、形式 改变,仍富有生命力。在中央集权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变得一致、柔顺、暗淡的时代, 正是自由在大批个人心中,保留着他们天生的特质,鲜明的色彩,在他们心中培育自豪 感,使热爱荣誉经常压倒一切爱好。我们行将看到的生机勃勃的精灵,骄傲勇敢的天才, 都是自由培育的,他们使法国大革命成为千秋万代既敬仰又恐惧的对象。要是在自由不 复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长譬如此雄健的品德,这才是怪事。 但是,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 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 由的法治国家。

 


第十二章 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何以18世纪

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

法国农民在18世纪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 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 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其后果值得单独加以 详细考察。 自17世纪初期,据佩雷费克斯说,亨利四世便抱怨贵族抛弃乡村。到18世纪,逃离 农村几成普遍现象;那个时代的所有文献都指明了这点,并为之感到痛惜:经济学家在 他们的书里,总督们在通信中,各农业协会在论文中都指出这点。在人头税登记簿里可 以找到确凿证据。人头税是在实际住所征收的:所有大贵族和部分中等贵族的人头税都 在巴黎征收。 农村里几乎只剩下家道小康、无力脱身的贵族。他们与农民为邻,朝夕相处,其处 境在我看来,是富庶的所有者从未见过的。既然不再是农民的首领,他们也就不像昔日 那样有心照顾、帮助和领导农民;另一方面,既然不像农民一样承担公共捐税,他们就 不会对农民的凄楚抱有满腔同情,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经历;也不会分担农民的苦衷,因 为他们无切肤之痛。这些农民不再是他们的臣民,而他们也还未成为农民的同胞:这种 现象是史无前例的。 这种情况导致了一种心灵上的不在地主制,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它比严格意义上 的不在地主制更频繁、更有效。因此,仍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贵族常常抱有他不在乡间 时他的管家的种种观点和感情;像管家一样,他认为佃农只不过是债务人,对这些人他 百般勒索,凡是按法规或惯例属于他的东西都不放过,结果这些封建残余权利的勒索竟 比封建时代还要苛刻。 他经常负债累累,始终穷困潦倒,在城堡里,一般过着极端吝啬的生活,心里盘算 的只是攒钱,以便过冬时进城挥霍。老百姓说话通常一针见血,他们给这类小贵族起了 个名字,用猛禽中身量最小的那种来称呼他:燕隼(le hobereau)。 无疑,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 谁能否认在当时也有很多富庶的所有者无时无刻不计利害地关心着农民的福利?但是这 样做的人恰好与他们新的社会地位的规律相抵触,不管他们愿意与否,这条规律促使他 们对农民漠不关心,同样也促使他们从前的附庸心怀仇恨。 人们常把贵族离弃农村归因于某些大臣、某些国王的特殊影响:有些人归之于黎世 留,另一些人归之于路易十四。确实,君主制最后三个世纪中,使贵族与人民分离,将 贵族吸引到宫廷进入仕途,这差不多一直是历代君主的主导思想。特别是在17世纪,当 时贵族阶级还令王权生畏。向总督提出的种种问题中还有这样的问题:“你的省里的贵 族愿意留在老家还是愿意离开?” 有一个总督写信答复了这个问题;总督在信中抱怨他省内的贵族不愿在国王身边尽 义务,反而甘愿和农民呆在一起。 不过请特别注意这点:这里谈到的省份乃是安茹;这就是后来的旺代。据说,唯有 这些拒绝向国王尽义务的贵族,后来拿起武器,捍卫法国的君主制,并为之战斗捐躯; 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荣耀,全在于他们能够把农民吸引在他们周围,尽管有人指责他们 乐于在农民中间生活。 然而,当时构成民族头脑的那个阶级离弃农民的现象,决不能归因于某几个国王的 直接影响。这种现象的首要而持久的原因不在于某些个人意志,而在于各种制度的缓慢 而不断的运动;18世纪政府欲割除弊端,但连弊端的扩展也无法控制,这就是明证。随 着贵族彻底失去政治权利和地方自由的消失,贵族的迁移增多了,人们无须再去引诱他 们出走,他们已无心留下:田园生活对他们已变得兴趣索然。 这里我论述贵族的话应理解为全国各地富有的地产主: 中央集权的国家,开明有钱的人纷纷离去的乡村;我能否更进一步说:中央集权的 国家,耕作粗放陈旧的国家,并评论一下孟德斯鸠深刻的话语,同时明确其含义。孟德 斯鸠说: “土地出产之少主要不在于土地肥沃程度,而在于居民是否享有自由。”不过我不 想离题太远。 我们在别处已经谈到资产者抛下农村,千方百计在城市找一栖身之地。旧制度的全 部文献对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文献证明,农村里几乎从未见过超过一代的富裕农民。 种田人一旦靠勤勉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令其子弟抛开犁锄,打发他进城,并给他买下 一官半职。时至今日,法国种田人对使其致富的这个行业还常常表现出一种奇特的厌恶 心理,这种现象应上溯到这个时期。原因已消失,但后果尚存。 真正说来,长期居住在农民当中并和农民保持不断联系的唯一有教养的人,或按英 国人的说法,唯一的绅士,就是本堂神甫;尽管伏尔泰有言在先,假如本堂神甫本人不 是那样紧密地、明目张胆地同政治权力制度相联系,他本可以成为农村居民的主宰;政 治权力制度固然给了本堂神甫许多特权,但是他也部分地激起了人民对这种制度所产生 的仇恨。 就这样,农民与上层阶级几乎完全隔离开了;他们与那些本来能够帮助他们、领导 他们的乡亲们也疏远了。这些人有了知识,富裕起来,就避开农民;农民好像被人从整 个国民中淘汰下来,扔在一边。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这在欧洲任何一个文明大民族都未曾见过,即使在法国,这 也是晚近现象。14世纪的农民受压迫更深,得到的救助也更多。贵族有时对农民施以暴 虐,但他们从未抛弃农民。 18世纪,村庄是一个共同体,一切成员都贫穷、蒙昧、粗野;村里的行政官也同样 不识文墨,遭人轻视;村子里的理事大字不识;村里的收税人不会亲手清理邻人和自己 财产的帐目。昔日的领主不仅已无权统治农民,而且在他们看来,介入村庄的治理简直 有损身份。制订军役税,征集自卫队,决定徭役,这些都是卑下的行当,是理事的职业。 只有中央政权才关注农村共同体,由于中央政权地处遥远,对共同体中的居民尚无畏惧, 所以它关注共同体只不过是想从共同体捞取油水罢了。 现在来看看一个被抛弃的阶级的境况吧。既无人想对它施以暴政,也无人试图开导 它、为它服务。 封建制度压在农村居民身上的种种最沉重的负担无疑已经撤销或减轻了;但是,有 一点人们却不甚了解,那就是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些负担,也许较前更为沉重。农民不再 承受其先辈所遭受的全部苦难,但他却经受着其先辈闻所未闻的许多痛苦。 众所周知,两个世纪以来,几乎全靠农民的血汗,军役税增加了十倍。这里必须解 释人们向农民征收军役税的方式,以便说明在那些文明的世纪里,有哪些野蛮的法律还 能够制订或维持,而国家中最有教养的人却无动于衷,并不想改变这些野蛮法律。 在1772年总监本人写给各省总督的一封密函中,我找到了有关军役税的描述,这幅 图画堪称是一帧精确简明的小小杰作。这位大臣说道:“军役税在摊派上是任意的,在 征收时是连带责任的,在法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对人而不对物的,随着每年纳税人的财 产状况的变动,军役税也不断发生变化。” 几句话便概括了一切;没有比这几句话更巧妙地形容这个人们以此自肥的弊端了。 教区每年规定应缴纳的全部税额。照这位大臣所说,税额不断变化,乃至种田人前 一年无法料知下一年应付多少。在教区内,每年随便任命一位农民为收税员,由他负责 将捐税负担分配到所有其他人身上。 我答应要讲一下这个收税员的处境。让我们来听听1779年贝里的省议会的发言吧; 这个省议会是无可指责的:它完全是由不缴纳军役税的、由国王选定的特权者们组成的。 它在1779年说道:“鉴于大家都不愿当收税员,每个人就必须轮留担任。因而征集军役 税的责任便每年委托给一个新收税员,不论其能力高低,正直与否;每年纳税人名册的 制订也就受到制订人的人品的影响。收税员的畏惧、软弱或罪恶都可以在名册上找到印 迹。此外,他怎样能把这桩事做好呢?他是在黑暗中摸索;因为谁确切知道邻人的财富 多寡,以及这份财富与那份财富之间的比例?然而这只能凭收税员的意见来判断,他要 以他的所有财产乃至人身,对收税员的职务负责。通常在两年之内,他必须花一半时间 奔走于纳税人之家。 凡不识字者必须在邻居中找人替补。” 更早一些时候,蒂尔戈曾经讲到另一个省的情况:“这一职务给那些任职者带来绝 望,几乎总是以破产告终;就是这样村里全部殷实之家陆续被陷入贫困。” 然而这倒霉人的身上不乏横征暴敛的本领;他一身二任,既是牺牲品,又是暴君。 在任期内,他不仅自己破产,他的手中也掌握着大家破产的命运。还是那个省议会说的 好:“对他的亲属、他的朋友和他的邻居的优惠,对他的敌人的仇恨及报复,对庇护者 的需求,唯恐引起派活的有钱公民的不快,所有这些在他的心中与正义感搏斗。”恐惧 常常使收税人变得残酷无情;在有些教区里,没有催税员和执达员陪同,收税员便寸步 难行。1764年有位总督致函大臣道:“当收税员不带执达员前往时,该缴税者就不愿缴 纳。”吉耶内省议会还告诉我们说:“仅维勒弗朗什财政区一处,就有106个拘役传令人 和其他执达吏助理在大道上终日奔波。” 在18世纪全盛时期,法国农民为了逃脱这种横征暴敛的捐税,也像中世纪的犹太人 一样:他在外表上装得穷困不堪,而实际上奋时并非如此;他的富裕理所当然地使他害 怕:有一份文献我不是在吉耶内,而是在距它百里之内得到的,它提供了非常明显的证 据。曼恩农业协会在它1761年的报告中宣布,它打算分配牲畜作为奖品,以资鼓励。 “这个想法被打消了”,农业协会写道,“因为卑劣的嫉妒心会给获奖者招致危险后果, 使他们在以后几年中由于强派的捐税而烦恼无穷。” 在这样的捐税制度中,每个纳税人都确实有直接的和长远的切身利益去窥伺邻人, 向收税员告发邻舍财富的增加;人人被挑唆去嫉妒、告密、仇恨。人们不是说,这种事 是发生在印度斯坦的贵族领地上的吗? 但是同时在法国,也有轻徭薄赋的地区:某些三级会议省便是这样。这些三级会议 省确实有权自行征税。例如在朗格多克,军役税只按地产抽取,不因所有者的富裕而变 化;为此编制了固定的供查阅的土地清册,清册编订精细,每30年重修一次,土地在清 册上依肥瘠分为三等。每个纳税人事先就精确地知道他该缴纳多少捐税。如果他不缴纳, 惟有他本人,或不如说,惟有他的土地,对此负责。倘若他认为他在捐税摊派中受了损 害,他永远有权要求将他的捐税份额与他自己选定的教区的另一居民的份额相比较。这 就是今天我们所谓的比例平等上诉(l’appel àl’égalitèpro-porA tionelle)。 所有这些显然恰恰都是我们现在遵循的那套规章制度; 从那时以来我们没有加以改进,只是推而广之;因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从旧 制度的政府中接过来我们的国家管理形式,我们并没有去模仿旧制度政府的其他东西。 我们是从省议会而不是从旧制度的政府那里,借来了我们最好的管理方法。我们采用了 机器,抛弃了产品。 农村人民经常贫困的现象,还产生了各种不利于消除贫困的格言。黎世留在他的政 治遗嘱中写道:“人民一旦富裕,就很难遵章守纪。”在18世纪,人们看法不至如此绝 对,但仍认为农民若不常为生活所迫,决不会干活:穷苦是防止懒惰的唯一保障。这正 是我有时听到人们谈论殖民地黑奴时宣布的那套理论。这一见解在执政者中流传甚广, 因此所有经济学派不得不摆出姿态,加以批驳。 谁都知道,军役税最初是用来供国王购买士兵以免除贵族及其附庸军役的;但到17 世纪,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军役的义务重又纳入自卫队名下,而这一次完全落在人民头 上,而且差不多全部落在农民头上了。 考察一下总督官邸中充箱盈骯e的有关追捕抗命自卫队士兵或逃亡者的骑警队办案笔 录,就足以断定,征募自卫队障碍重重。对农民来说,实在没有比自卫队这种公差更无 法忍受的了;为了逃避这种差役,他们常常遁入林莽,政府必须动用武装追捕。这种情 况不免使人惊异,因为今天实行的强迫征兵制是何等轻而易举。 旧制度的农民对自卫队的这种极端厌恶应该归因于执行法律所用的方法,而不在于 法律原则本身;特别应归咎于这种作法使有被征危险的人长期心神不定(只要未结婚成 家,直到四十岁都可能被征);他们担心朝令夕改,即使抽着免征签也无济于事;禁止 找人替换;还由于农民不愿去干艰苦危险又毫无提升希望的营生;但是尤其令农民厌恶 的还在于,如此庞大的重担唯独落在农民身上,落在农民中最穷苦无告者身上,他们地 位卑下,使苛政更难忍受。 我手中有很多1769年在大量教区中举行抽签的记录;每个教区免征者的情况都列在 上面:这一个是贵族家的仆人;那一个是修道院的守卫;第三个实际上只是资产者的奴 仆,不过这个资产者过着贵族式的生活。唯有富裕者可以免征;当一个种田人年年被列 入最高纳税者行列时,他的子弟便享有特权,免征入自卫队:此即所谓鼓励农业。经济 学派在其他方面最好鼓吹平等,对此却无动于衷;他们只是要求将这种作法推而广之, 就是说,加重最贫困、最无人庇护的农民身上的负担。其中一位经济学派说道:“士兵 的微薄军饷,士兵吃穿住的方式,士兵彻底的依附性,除了下层百姓外,对其他人来说, 都过于严酷,无法承受。” 直到路易十四统治末期,交通要道无人保养,或者由交通要道的所有使用者保养, 即国家或沿途全部的所有主;但就在这个时期前后,交通要道的维修便开始单纯依靠劳 役,就是说由农民单独负担了。不掏一分钱就能使道路通畅,这种方便之计真是独出心 裁,无怪乎1737年,总监奥里在通报里要将它推广到整个法国。总督有权任意关押顽抗 者,或派兵到他们家中搜捕。 从那时开始,每当商业增长、对良好道路的需要和兴趣更为普遍时,徭役便应用于 新辟道路上,徭役负担也增加了。 1779年贝里省议会所作的报告说,这个穷省每年通过劳役进行的工程价值估计为70 万里佛。1787年下诺曼底的估计与这一数额相差不多。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清楚说明农村 人民悲惨的命运:社会的进步使所有其他阶级富裕,却使农村人民灰心丧气;文明唯独 与他们作对。 约在同一时期,总督们在通信中说,鉴于徭役应单独用于交通要道,或照当时人所 说,用于王家道路,因此,不能在村间特别道路上使用徭役。最穷苦、最少出门游历的 人反倒要偿付路费,这真是奇思异想,不过这种思想尽管新奇,却十分自然地在那些从 中渔利者的头脑中扎了根,他们很快就不再觉得事情还有其他方法解决。1776年,人们 试图将徭役改为地方税,于是不平等马上改头换面,徭役化为新税,不平等继续存在。 徭役从原来的领主徭役改为王家徭役,并且逐渐扩及所有公共工程。我看到在1719 年,徭役竟然用来修建兵营!法令说道,各教区须派遣最佳工人,所有其他工程均为它 让路。 押送苦役犯进监狱,押送乞丐进慈善收容所,这都属于徭役; 每当军队换防时,军队用具的搬迁也属于徭役:当时每支军队都拖着沉重的辎重, 因此这种徭役十分繁重;必须从很远的地方调集大量车辆和牛,才能拉走这些东西。这 类徭役起初不多,但当常规军越来越多时,这就成为一种最沉重的徭役。我读到一些国 家承包人大声疾呼,要求给他们调派劳役,将建筑木材从森林送往沿海的军舰修造厂。 这些服徭役者通常领取工资,不过工资总是随意规定,数额很低。赋税负担如此不合理, 有时如此沉重,以至军役税收税人忧心忡忡。 1751年,一位收税人写道:“为修路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费用不久就要使他们无力缴 纳军役税了。” 如果在农民身旁有一些既有钱又有教养的人,他们即使无意保护农民,至少有兴致、 有权力在掌握穷人和富人命运的那个共同主宰面前,替农民求情,那么所有这些新的压 迫能制定吗? 我读过1774年一个大所有者写给他所在省总督的信,恳请他开辟一条道路。照他的 说法,这条道路必将使全村富裕兴旺,他摆出种种理由,随后他提到设立一个市集,他 断定,食品价格将因市集增加一倍。这位好心的公民还说,只要略加资助,人们便可创 办一所学校,为国王培养更加勤奋的臣民。在此以前,他从未考虑到这些必要的改良; 两年前国王密札将他软禁于自己的城堡中,从那时起他才察觉这些问题。他坦率地写道: “两年来在故土上的流放,使我确信所有这些事情是极端有用的。” 但是,尤其在饥馑的年代,人们发现昔日维系农村大所有者和农民的那些庇护与依 附关系已经松弛或破裂。在那些危机时刻,中央政府因孤立和软弱而深感恐惧;它想一 时恢复被它摧毁了的那些个人影响或政治团体,呼吁他们前来帮助,但无人响应,它通 常惊异地发现,原来那些人已经死去,而且是被政府一手剥夺生命的。 临此危境,在最穷的那些省份,有一些总督,如像蒂尔戈,贸然抵触法律,下令富 庶的所有者必须养活他们的佃农,直到翌年收获。我找到许多本堂神甫1770年写的信件, 他们向总督建议向本教区内的大所有主抽税,不管他们是在教的还是在俗的,他们写道: “这些人拥有大宗田产,但并不在那里居住,这些人从中攫取大笔收入,却带到别处去 挥霍。” 即使在正常年代,村子里也遭乞丐侵扰;因为,正像勒特罗纳所说,穷人在城里得 到救济;但在农村里,一到冬季,行乞便成为绝对必要。 人们不时以最残暴的手段对付那些不幸的人。1767年,舒瓦瑟尔公爵想一举扫除法 国的行乞现象。在总督们的信函中,可以看到所用手段是何等残酷。骑警队受命同时逮 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据说这样被捕的乞丐达5万多人。身强力壮的流浪汉被押解去服苦 役;其他的人则由40多家乞丐收容所接纳:让有钱人再发发善心岂不更好。 旧制度的这个政府,如同我说过的那样,在那些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面前是那样温良 恭俭让,当它对下层阶级尤其是对农民下手时,却常常是冷酷无情,并且总是猝不及防。 我看过的文件当中,没有一份通报总督下令逮捕资产者;但是农民不断遭到逮捕,无论 是在服徭役,服军役,行乞,治安,还是在这样那样的其他各种场合。对于那些骑在人 民头上的人,使用的是独立的法庭,长时间的辩论,监护性的公开审理;对于下层阶级 尤其农民,法官却即席判决,不准上诉。 1785年内克写道:“在人民和所有其他阶级之间存在的巨大距离,容易转移人们的 眼光,使之不注意政府怎样被操纵来对付所有小民百姓。仁慈与人道已成为法国人的特 征和世纪精神,舍此这个问题便会使那些对此屈辱抱有同情的人们感到无穷忧愁,尽管 他们自己免受贫苦。” 但是,压迫不仅表现在这些不幸者处境恶化,而更多表现在不让他们改善自己的处 境。他们是自由的所有者,他们差不多仍和他们的农奴祖先一样愚昧,而且往往更加穷 苦。身处工艺奇迹倍出的时代,他们却毫无技艺;置身光辉灿烂的知识世界,他们却尚 未开化。他们身上保留着他们种族特有的智慧和敏锐,但并没学会如何使用;种地本是 他们的唯一营生,他们甚至连地也种不好。“在我眼前看到的是10世纪的农业”,一位 有名的英国农学家说道。他们擅长的惟有当兵打仗;至少在这个行当,他们和其他阶级 还有着天生的必要联系。 农民就是生活在这道孤立穷苦的深渊中;他们被禁锢在这里,完全隔绝。在天主教 崇拜未经反抗就被废除,教堂遭受亵渎之前不到20年,政府为弄清一区的人口,有时便 采取这样的方法:本堂神甫在圣桌上点出参加复活节的人数;再加上小孩和病人的估计 数:得出来的总和就是居民总数。当我发现这种情况时,我感到吃惊,几乎也感到害怕。 然而时代思潮已经从四面八方深入到这些粗野人心中;它们通过条条隐蔽的地下渠道进 入,在这些狭隘晦暗的处所,采用着各种奇异的形式。但从外表上看,没有发生任何变 化,农民的风尚、习俗、信仰,仿佛始终如一;他们已被压服,他们照样喜悦。 绝不能轻信法国人在他们最大的痛苦中经常表现出来的轻松愉快;轻松愉快只不过 说明法国人相信他们的恶运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自寻开心,不去想它,而绝不是完全忘 怀。给这些人打开一条出路吧,让他们摆脱他们似乎不介意的苦难,他们立即会朝那个 方面飞快地跑去,势头暴烈,要是你挡住他们的道,他们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就从你的 身上踏将过去。 对这些事情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那时的人们却看不到。 上层阶级的人们很难清楚辩别老百姓灵魂中,尤其农民灵魂中所发生的一切。教育 与生活方式使农民对人类事务有他们自己特有的理解,这个理解对其他一切人一直是封 闭的。但是,当穷人和富人几乎不再有共同利益、共同哀怨、共同事务时,那遮蔽双方 精神的黑暗就变得深不可测,穷人富人之间就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大革命 开始之际,一切身居社会大厦高层和中层的人们生活在何等古怪的安全感之中,当1793 年已在眼前,他们还在巧言谈论什么人民的美德、温顺、忠诚、快乐无邪,看到这些, 听到这些,怎能不觉得奇怪:这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怖的景象啊! 让我们在这里稍事停留,透过我刚刚论述的所有这些小事,思考一下上帝治理社会 的一条最伟大的法则吧。 法国贵族阶级坚持要同其他阶级割离;贵族终于免缴大部分公共捐税,让其他阶级 去承担;他们以为免于这些负担,他们就保住了他们的威严,开始时看来确实如此。但 为时不久,一种看不见的内脏疾病就缠住了他们,他们日益虚弱,却无人过问;他们的 豁免权越多,家境却越贫困。相反,他们如此惧怕与之为伍的资产阶级,却富裕起来, 有了教养;资产阶级就生活在贵族身边,他们不需要贵族,反对贵族;贵族既不愿把资 产阶级当作合伙人,也不愿把他们当同胞;贵族不久就发现资产阶级乃是他们的竞争对 手,过后就成其敌人,而且最终成为他们的主人。一个奇怪的政权解除了他们领导、保 护、救济其附庸的责任;但与此同时,给他们保留了种种金钱权利和荣誉特权,他们估 计并无损失;他们继续走在最前列,他们自己认为还在起领导作用,而且事实上,他们 四周还簇拥着公证书中称作的臣民;其他的人则名为附庸、自由租地保有者、佃农。实 际上,谁也不听从他们;他们是孤家寡人,当他们最终遭到攻击时,只能逃之夭夭。 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命运尽管有极大差别,有一点却彼此相同:资产者同贵族一样, 最终也和人民割离。资产者根本不接近农民,避免接触农民的贫困;资产者没有与农民 紧密联合,共同对普遍的不平等进行斗争,反倒试图为一己的利益创立新的不公正:贵 族拼命维持特权,资产者也同样拼命谋取特殊权利。资产者本来出身农民,这些农民在 他眼里不仅形同路人,而且,简直可以说宿昧平生,只有当资产者把武器交给农民时, 才意识到他在无意之中已唤起了民众的激情,对此他既无力控制也无力领导;他曾经是 个鼓动者,不久即将变为牺牲品。 法兰西这座大厦一度有雄踞全欧之势,当已成为废墟时,将使世世代代感到惊讶; 但是注意阅读它的历史的人,并不难理解它的衰亡。我刚刚描述的几乎一切罪恶,几乎 一切错误,几乎一切致命的偏见,其产生、持续、发展,实际上均当归咎于我们大多数 国王一贯采取的分而治之的手法。 但是当资产者与贵族彼此完全孤立,农民与贵族、与资产者也彼此隔离,当与此类 似的现象在各阶级内部继续发生,各阶级内部就会出现特殊的小集团,它们彼此孤立, 就像各阶级之间的情况一样,这时可能构成一个同质的整体,但其各部分之间再也没有 联系。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最后,作 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这座君主的宏伟大厦倾刻之间就会全部毁灭。 最后,只有人民仿佛从他们所有的主子的过错和失误中得到了好处,其实即使他们 真正挣脱了主子的统治,他们也无法摆脱主子灌输给他们的或听其他们吸取的种种错误 思想、罪恶习俗、不良倾向的束缚。人们有时看到,人民在行使自由权时,竟然把奴隶 的好恶也搬了过去,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以致蛮横地对待自己的教师。



第三编


第一章 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

我暂且把要描述的为这场伟大革命作准备的那些古老的一般事件放在一边。现在论 述的是一些最近的特殊事件,它们最终确定这场革命的地位、发端和性质。 长期以来,法兰西在欧洲所有民族中,就是一个最有文学天赋的民族;文人在法国 从来没有展现像他们在18世纪中叶前后所展现的精神,从来没有占据他们在那时所取得 的地位。这种情况在法国前所未有,我想,在其他国家也没有发生过。 与英国不同,这些文人从不卷入日常政治,相反,他们的生活从未比这个时期更超 脱;他们没有丝毫权力,在一个充斥官吏的社会里,他们不担任任何公职。 然而,他们不像大多数德国同行那样,完全不问政治,埋头研究纯哲学或美文学。 他们不断关心同政府有关的各种问题;说真的,他们真正关心的正是这些。他们终日谈 论社会的起源和社会的原始形式问题,谈论公民的原始权利和政府的原始权利,人与人 之间自然的和人为的相互关系,习俗的错误或习俗的合法性,谈论到法律的诸原则本身。 这样,他们每天都在深入探索,直至他们那时代政治体制的基础,他们严格考察其结构, 批判其总设计。的确,并不是所有作家都把这些重大问题作为进行特殊而深入研究的对 象;大部分人只不过是蜻蜓点水,聊以自娱;但是,所有作家都遇到了这些问题。这种 抽象的文学政治程度不等地散布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著作中,从大部头的论著到诗歌,没 有哪一个不包含一点这种因素。 至于这些作家的政治体系,他们彼此分譬如此之大,以至有人想从中调和,形成一 个统一的政府理论,却从未完成这项工作。 尽管如此,如果撇开枝节,溯本求源,便不难发现,这些不同体系的作家们至少在 一个最普遍的观念上是一致的,这个观念仿佛是他们每人都设想到的,似乎先于他们头 脑中一切特殊思想而存在,并且是这些思想的共同来源。不管他们在进程中如何分歧, 这个起跑点却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 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 只要仔细察看,人们就能发现,所谓18世纪政治哲学,严格说来,就包含在上述的 那个唯一观念之中。 这样的思想并不新鲜:3000年来,它不断地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但从未固定下来。 那么,这回它是怎么占据所有作家的头脑的呢?为什么不像往常那样只停留在几个哲学 家头脑里,却一直深入到大众中,使他们政治热情经久不衰,以致关于社会性质的普遍 而抽象的理论竟成了有闲者日常聊天的话题,连妇女与农民的想象力都被激发起来了呢? 这些作家一无地位、荣誉、财富,二无职务、权力,怎么一变而为当时事实上的首要政 治家,而且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政治家,因为其他人在行使政权,惟有他们在执掌权威? 我想用几句话指出这个问题,让大家看看这些似乎仅仅属于我们的文学史的事件,对于 大革命,以及对于我们今天,产生了何种非同小可的影响。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普遍形成的那些观念与他们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观念格格不入, 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他们这些思想是眼前的那个社会自身的景象向他们自然地提供的。 荒谬可笑的特权泛滥,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沉重,越来越认为特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 景象把每个哲学家的头脑同时推向,或不如说抛向人的社会地位天生平等这种思想。他 们看到那些从往昔的时代沿袭下来的凌乱古怪的制度,从来无人希图加以整饬,使之适 应新的需要,这些制度虽已丧失效力,却仿佛还要垂诸万世,因此他们很容易就对旧事 物和传统感到厌恶,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各自以理性为唯一依据,勾画出崭新的蓝图去重 建当代社会。 这些作家的处境本身也为他们对于政府问题的普遍抽象理论的兴趣作了准备,并且 使他们盲目地相信这些理论。他们的生活远远脱离实际,没有任何经历使他们天性中的 热忱有所节制;没有任何事物预先警告他们,现存事实会给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带来何种 障碍;对于必然伴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他们连想都没想过。他们对此毫 无预感;由于根本没有政治自由,他们不仅对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视而不见。他们在政 界无所作为,甚至也看不到他人的所作所为。 只要见过自由社会、听过其中的争论的人,即使不问国事,也能受到教育,而他们 连这种肤浅的教育也没有。这样,作家们就敢于更大胆创新,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 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这在那些著书立说研究政治学的作 家中一般是看不到的。 同样因为愚昧,民众对他们言听计从,衷心拥戴。假如法国人像以前一样在三级会 议中参政,每天在省议会中继续致力地方行政,那么可以断定,法国人绝不会像此时此 刻那样,被作家的思想所煽动;他们会维持事务的一定规章,以防止纯理论。 假如同英国人一样,法国人也能够不废除旧的体制,而是通过实践来逐渐改变体制 的精神,他们也许就不至于心甘情愿地臆想出所有新花样。但是每个法国人每天都在他 的财产、人身、福利或自尊方面受到某种旧法律、某种旧政治惯例、某些旧权力残余的 妨碍,而他看不到任何他本人能采用的医治这种特殊疾病的药方。似乎要么全盘忍受, 要么全盘摧毁国家政体。 然而在其他种种自由的废墟里,我们还保留了一种自由: 我们还能够差不多毫无限制地进行哲学思辩,论述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本质和人类 的原始权利。 所有身受日常立法妨碍的人不久便爱上了这种文学政治。对文学政治的爱好一直深 入到那些由于天性或社会地位而远离抽象思辩的人心中。凡是受到不平等的军役税摊派 损害的纳税人,无一不为人人均应平等的思想感到振奋;遭贵族邻居的兔子祸害的小所 有者,听说一切特权概应受理性的谴责,无不为之雀跃。这样,每种公众激情都乔装成 哲学;政治生活被强烈地推入文学之中,作家控制了舆论的领导,一时间占据了在自由 国家里通常由政党领袖占有的位置。 再没人能够与作家争夺这个地位。 贵族阶级在其盛期不仅领导事务,他们还领导舆论,给作家定调子,赋予思想以权 威。18世纪法国贵族完全丧失了这一部分统治权;贵族的信誉随其权力的命运消失:贵 族在精神领域一向占有的统治地位已成真空,因此作家在那里能尽情扩张,独自占有这 个位置。 不仅如此,作家们夺走了贵族的位置,贵族却支持作家的事业;贵族完全忘掉了, 一旦普遍理论受到承认,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政治激情和行动,因此贵族居然把与他们 的特殊权利,甚至生存水火不相容的种种学说视为巧妙的精神娱乐;他们情愿埋身其间, 消磨时光,一边稳稳当当地坐享豁免权与特权,一边平心静气地论述所有根深蒂固的习 俗如何荒谬。 看到旧制度的上层阶级竟这样盲目地促进自己的灭亡,常常令人惊异;但是他们从 哪里可以得到光明呢?要使主要公民们了解自己面临的危险,正如要使小民百姓保卫自 己的权利一样,自由的体制都是必要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在我们当中消失了一个多 世纪,从那时以来,最直接关心维持旧政体的人们对于这座古老建筑的腐朽丝毫未加注 意,从未听见这座朽屋的任何撞击和噪音。由于表面上什么也没发生变化,他们以为一 切都原封未动。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他们先辈的观点上面。1789年贵族在陈情书里对王 权的侵越行为表示担心,如同他们在15世纪陈情书里表示的一样。在国王方面,伯克曾 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幸的路易十六在行将葬身于民主洪流前片刻,仍将贵族视为王权的首 要敌手;他不信任贵族,仿佛人们还生活在投石党运动的时代。相反,资产阶级和人民 在他眼中,一如在他先王眼中一样,是王室最可靠的支持者。 但是,我们已亲眼见到那么多场革命的残迹,就更觉奇怪:在我们先辈的头脑中竟 没有暴力革命这一概念。人们既没有讨论过也没有设想过暴力革命。公共自由不断给稳 如泰山的社会一次次轻微震动,每天提醒社会可能覆灭,必须保持警惕;但是,在就要 落入深渊的这个18世纪法国社会,却毫无即将倾覆的警告。 我细心阅读过1789年三级会议召开前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我讲三个等级,即贵 族等级、教士等级和第三等级。 我在这儿看到,人们要求改革法律,在那儿看到,要求改革惯例,我一一做下笔记。 这样我继续把这项浩繁的工作做完,当我把所有这些个别要求汇集在一起时,我惊恐地 发现,人们所要求的乃是同时而系统地废除所有现行的法律和惯例; 我立即看到,这是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为危险的革命。那些明天就将成为牺牲 品的人对此全然不知,他们以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无震撼地对如 此复杂、如此陈旧的社会进行一场全面而突然的改革。这些可怜虫!他们竟然忘掉了他 们先辈四百年前用当时朴实有力的法语所表达的那句格言: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 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 长期以来,贵族和资产阶级被排除在一切公共生活之外,他们表现出这种独特的缺 乏经验并不使人惊异;但是更加使人惊异的是,正是那些领导国家事务的人,大臣、行 政官、总督,毫无先见之明。他们中间许多人对于本职工作的确都精明强干;他们洞悉 当时政府的一切细微末节;但是,一涉及治国这门科学,这门教授如何理解社会普遍运 动,如何判断群众精神动向并预见其后果的科学时,他们就和民众一样一窍不通。事实 上,只有自由政治制度才能把治国安邦的要术完完全全教给政治家。 这点在1775年蒂尔戈致国王呈文中看得十分清楚,他向国王进谏,要进行自由的全 民选举,每年在国王周围召开为期六周的代议制议会,但不给议会任何实权。议会只谈 行政,绝不涉及政府,只提供咨询,不表达意志,说实话,只有权讨论法律,无权制定 法律。蒂尔戈道:“这样,王权就会得到启发但不受阻碍,公众舆论将会满意,而无任 何危险。因为这些议会无权反对国王的必要行动,万一——尽管不可能——它们不听话, 国王陛下永远是国家主宰。”谁也不会低估一项措施的意义和蒂尔戈所在时代的精神。 的确,常常在各次革命临近尾声时,人们才能不受指责地实行蒂尔戈提出的政策,那就 是,并不给予真正的自由,只给点自由的影子。奥古斯都的尝试曾获得成功。一国国民 倦于冗长的辩论时,只要能获得安定,心甘情愿地任人欺骗;历史告诉我们,要使国民 满意,只消在全国纠集若干无名的或无独立性的人,发给薪金,让他们在国民面前扮演 一下政治议会的角色就够了。 这样的例子多得很。但是,在一场革命的开端,这种做法无不失败,不仅不能使人 民满意,反倒使人民愤激。自由国家最微末的公民尚且知道这一点;堂堂的行政官蒂尔 戈却一无所知。 法兰西民族对自身事务极为生疏,没有经验,对国家制度感觉头痛却又无力加以改 善,与此同时,它在当时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最钟爱聪明才智的民族,想到这些, 人们就不难理解,作家如何成了法国的一种政治力量,而且最终成为首要力量。 在英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与统治国家的人是混合在一起的,一些人将新思想引 进实践,另一些人借助事实来纠正和限定理论;然而在法国呢,政界仿佛始终划分为两 个互不往来、彼此分割的区域。在前一个区域,人们治国理民;在后一个区域,人们制 定抽象原则,任何政府均应以此为基础。 在这边,人们采取日常事务所要求的具体措施,在那边,人们宣扬普遍法则,从不 考虑用何手段加以实施: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 现实社会的结构还是传统的、混乱的、非正规的结构,法律仍旧是五花八门,互相 矛盾,等级森严,社会地位一成不变,负担不平等,在这个现实社会之上,逐渐建造起 一个虚构的社会,在这里,一切显得简单、协调、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 逐渐地,民众的想象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湎于虚构社会。 人们对现实状况毫无兴趣,他们想的是将来可能如何,他们终于在精神上生活在作 家建造起来的那个理想国里了。 人们常将我们的革命归因于美国革命:的确,美国革命对法国革命有很多影响,但 是,当时在美国的作为对于法国革命的影响并不及当时法国的思想对法国革命的影响。 当美国革命在欧洲其他国家还只是一个新鲜奇特的事件时,对法国人来说它并不陌生, 只不过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罢了。 在欧洲,它令人震惊;在法国,它使人信服。美国人仿佛只是贯彻实行我们作家的 设想:他们赋予我们头脑中的梦想以现实的内容。这就好比费内隆突然出现在萨朗特。 历史上,伟大人民的政治教育完全由作家来进行,这真是一件新鲜事,这种情况也 许最有力地决定了法国革命本身的特性,并使法国在革命后呈现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容 貌。 作家们不仅向进行这场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还把自己的情绪气质赋予人民。全 体国民接受了他们的长期教育,没有任何别的启蒙老师,对实践茫然无知,因此,在阅 读时,就染上了作家们的本能、性情、好恶乃至癖性,以至当国民终于行动起来时,全 部文学习惯都被搬到政治中去。 人们研究法国革命史就会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评论治国的抽象著作的 同一精神进行的:即本着对普遍理论,对完整的立法体系和精确对称的法律的同一爱好; 对现存事物的同样蔑视;对理论的同样信任;对于政治机构中独特、精巧、新颖的东西 的同一兴致;遵照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改革结构,而不在枝节上修修补 补的同一愿望而进行的。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 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 那时连政治语言也从作家所讲的语言中吸取某些成分; 政治语言中充满了一般性的词组、抽象的术语、浮夸之词以及文学句式。这种文风 为政治热潮所利用,渗入所有阶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层阶级。早在大 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经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权。我发现农民在诉状中称邻舍为同胞, 称总督为可敬的行政官,称教区本堂神甫为圣坛使者,称上帝为最高主宰,这些农民只 是不懂拼写法,否则他们就能成为相当厉害的作家。 这些新品格与法兰西性格的旧底子完全混为一体,以至有人常将仅仅由这种独特教 育产生的东西归因于天性。我听到有人说,60年来我们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 体系,崇尚夸大其词,这种喜好或者酷爱是与我们种族的某一种属性,即略加夸大的所 谓法兰西精神相关联的,仿佛这个所谓的属性一直隐藏在我们的历史中,到临近上世纪 末才骤然间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我们保持了取自文学的习气,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文学的年深日久的热 爱。在我参与公共生活期间,我看到人们不大读18世纪的书,更不必说其他任何世纪的 书了,对作家也极端蔑视,然而对于他们出生以前由文学精神显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 他们却忠实保留,对此我常感惊异。



第二章 非宗教倾向在18世纪的法国人身上如何成为

普遍占上风的激情,对大革命的特点有何影响

16世纪时,对问题进行考察的精神曾企图在各种各样的基督教传统中辩别真伪,自 16世纪那场伟大革命以来,更好奇、更大胆的人才不断产生,他们怀疑或抛弃一切基督 教传统。这种精神在路德时代使数百万天主教徒同时脱离天主教,每年都将若干基督徒 推出基督教:继异端之后,出现了不信宗教的思潮。 一般说来,18世纪基督教在整个欧洲大陆已经失掉了一大部分势力:但是,在大部 分国家,基督教虽被抛弃,却未遭受猛烈攻击;那些抛弃基督教的人似乎抱憾而去。非 宗教潮流在君王和才学之士中传播,在中产阶级和人民当中尚不流行;它还只是某些人 的一时爱好,不是共同意见。1787年米拉波说道:“在德国普遍流行这样的偏见,即: 普鲁士各邦到处都是无神论者。事实真相是,即使存在几个自由思想家,那里的人民还 是像那些最虔诚的地区一样皈依宗教,其中甚至还有大量狂热分子。”他还说,颇感遗 憾的是,弗里德里希二世不准天主教教士结婚,尤其是禁止结婚的教士领取其圣职收入。 米拉波又说道:“(允许教士结婚)这项措施,我们认为是无愧于这位伟人的。”除法 国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识均尚未成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不宽容也不压制人的激情。 法国正在发生一件迄今未见的事情。在其他各个时代,人们曾猛烈攻击现存宗教; 但是人们攻击宗教时显示出的热忱总是产生于新宗教唤起的虔诚。古代那些虚假而令人 厌恶的宗教只有当基督教要取而代之时,才遇到大量狂热的敌手;而在那时以前,它们 在怀疑与冷漠中无声无息地缓慢消失:这就是宗教的衰老死亡。在法国,人们怀着一股 怒火攻击基督教,而未试图以另一种宗教取而代之。人们热情而不懈地力图把曾充斥灵 魂的信仰扫除掉,却使灵魂空空荡荡。很多人满怀激情投入这件徒劳无功的事业。宗教 问题上的绝对无信仰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它使灵魂陷入痛苦的状态中,但对群众似乎有 吸引力。它一向只产生某种病态的委靡不振,这次却造成狂热和布道精神。 几个想要否定基督教真理的大作家汇合在一起了,但这似乎并不足以说明这一奇特 的事件;因为所有这些作家的思想为什么都倾向于这一方面而不倾向于另一方面?为何 在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人自觉选择相反的论点?最后,为什么他们能胜过他们所有先辈, 使群众乐于听从他们,思想上愿意相信他们?只有这些作家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极其特 殊的原因,才能解释作家们的事业,以及这项事业的成功。伏尔泰精神久已问世;但伏 尔泰本人只有在18世纪在法国才能真正居支配地位。 首先必须承认,在法国,教会并没有什么比在其他国家更应受到攻击的理由;相反, 教会中混进的罪恶与流弊比大部分天主教国家较少;与过去相比,与其他民族相比,法 国的教会要宽容得多。因此必须在社会状况而不是在宗教状况中去寻求这一现象的特殊 原因。 要明白这点,必须牢记前一章我阐述的观点,即:政府的种种罪恶所造成的所有政 治反对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场合表现出来,就只能潜藏在文学之中,而作家已成为旨 在推翻国家全部社会政治制度的强大政党的真正首领。 抓住这一点,问题的对象就变了。关键不再在于了解当时教会作为宗教机构能在哪 些方面犯罪,而是要知道,教会在哪些方面阻碍着这场正在酝酿中的政治革命,并且成 为革命的主要发动者——作家们的特殊障碍。 教会用治理教会的各项原则来阻挡作家们欲在世俗政府中树立的原则。教会主要依 靠传统,作家则对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所有制度表示极度的轻蔑;教会承认一种高于 个人理性的权威,作家则只信赖个人理性;教会建立在等级制基础之上,作家欲混合各 等级。要想和睦相处,双方就必须承认,由于基本性质不同,政治社会与宗教社会不能 用相同的原则来治理;但是当时远远办不到这点,看来为要攻击国家制度,必须摧毁教 会制度,教会制度乃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和楷模。 此外,教会本身当时还是首要政治权力,而且是所有政治权力中最令人厌恶的,尽 管它并非压迫人最甚的;因为教会卷入政治权力,尽管这与教会的使命和本性格格不入; 教会在别处谴责罪恶,却使政治权力中的罪恶神圣化,并利用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来掩 护罪恶,似乎要使政治权力像教会自身一样万古长存。攻击教会,肯定会立即使民情激 奋。 但是除了这些普遍原因外,作家首先从教会开刀还有更特殊也可以说是个人的原因。 教会恰恰代表政府中离他们最近、最直接与他们对立的这一部分。他们对其他权力只是 时有感觉,而这一部分权力专门负责监视思想动态,查禁作品,每天同他们为难。作家 们在反对教会、捍卫人类精神的普遍自由中,为他们自己的事业而斗争,这场斗争是从 打碎束缚他们最紧的羁绊开始的。 此外,在他们看来,并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教会是他们进攻的整个庞大建筑物中 最为暴露、最缺乏防御的部分。尘世君王的权力加强,教会势力随之削弱。教会一度凌 驾于王权之上,继而与它平起平坐,最后则沦落为君王庇护的对象; 在君主与教会之间,达成一宗交易:君主向教会提供物质力量,教会向君主提供道 义权力;君主令臣民信守教规,教会使信徒服从君主意志。当革命时代临近时,这是危 险的交易,对于一个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建立在强制之上的势力,这样做永远是不利的。 尽管法国国王依旧自命为教会的长子,但他们履行对教会的义务时非常漫不经心; 他们保护教会时表现的热情远不如他们保卫自己政府时的热情。当然,他们不准人对教 会动手,但却容忍人们在远处用无数投枪扎刺它。 当时对教会敌人的那种不完全的约束,不仅没有减少他们的力量,反而使之增长起 来。有些时候,压制作家可以阻止思想运动,另一些时候则反而加速这个运动;但是, 当时对出版界实行的那种警察制度,不可能不使它的力量增长百倍。 作家受迫害只引起他们抱怨而不使他们战栗;他们能忍受激发斗志的折磨,而不能 忍受把人摧垮的沉重桎梏。对作家的起诉几乎总是拖沓、杂乱、不了了之,仿佛不是为 了勒令他们停笔,而是激发他们继续写作。让出版完全自由可能对教会损害反而小些。 1768年狄德罗致函大卫·休谟道:“你认为我们的不宽容比你们的无限自由更有利 于思想的进步;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莫尔莱和絮亚尔不同意你的看法。”然而还是这 位苏格兰人言之成理。作为自由国家的居民,他对此有经验;狄德罗以文人身份判断事 物,休谟从政治角度判断事物。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别国,我拦住遇到的第一个美国人,问他是否认为宗教对法 律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有益;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没有宗教,文明社会,特别是自由 社会,便无法生存。在他看来,尊重宗教是国家稳定与个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连最 不通治国科学的人也起码懂得这点。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多地运用18 世纪哲学家在政治问题上的种种最大胆的学说;唯独那些反宗教的学说,尽管有无限制 出版自由的保障,却从未能在美国问世。 英国人的情况也是这样。甚至在大多数法国哲学家出世以前,我们这种非宗教哲学 就已经在他们那里传授:正是博林布鲁克培养了伏尔泰。在整个18世纪期间,英国都有 不信教的著名代表人物。才思敏捷的作家、深刻的思想家担负起这一事业;他们从未能 使它像在法国那样取得胜利,因为所有对革命心怀疑惧的人都急忙来拯救根深蒂固的信 仰。就连他们当中卷入当时法国社会最深、认为法国哲学家的学说并非谬误的那些人, 也因其危险而加以拒绝。像自由民族中历来发生的情况一样,强大政党发现把它们的事 业与教会的事业连结在一起是有利的;博林布鲁克本人变成了主教们的盟友。教士被这 些榜样所打动,从不感到孤立,为其自身事业拼死战斗。尽管英国教会的组织有毛病, 内部流弊麇集,但它胜利地经受住了冲击;教会阶层中出现了作家和演说家,他们竭尽 全力捍卫基督教。反对基督教的理论经过讨论和驳斥,最后被社会自己抛弃了,政府并 未介入。 但是为何不在法国而到别国去找例证呢?今天有哪个法国人会写狄德罗或爱尔维修 那样的书呢?谁愿去读这些书?我几乎要说,有谁知道这些书名?60年来我们在公共生 活中获得的尚不全面的经验,足以使我们厌恶这种危险文学。请看一看,在国民的不同 阶级中,随着各阶级在革命这所严峻学校中获得的经验,尊重宗教已逐步重新获得威望。 1789年以前最反宗教的阶级——旧贵族阶级,1793年以后变成了最虔诚的阶级;他们第 一个被冲击,也是第一个皈依宗教。当资产阶级在胜利中感到自己也受到打击时,他们 也向宗教信仰靠拢。逐渐地,对宗教的尊奉深入到了那些在民众混乱中会有所失的人们 中,随着对革命恐惧的出现,非宗教消失了,或至少掩藏起来。 旧制度结束时的情景并非如此。我们完全忘掉了人类重大事务的实践,我们对宗教 在各帝国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一无所知,因此非宗教首先在那些最有切身利益、最有迫切 要求去维持国家秩序和使人民顺从的人们的思想中确立。他们不仅欢迎非宗教,而且盲 目地向下传播;他们将不虔诚作为他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一种消遣。 法国教会以前曾产生过许多大演讲家,此时却感到被所有与教会有共同利益因而应 来维护教会事业的人所背弃,于是变得沉默无语。人们一度相信,只要给教会保留财富 和地位,它就准备对它的信仰发表谴责。 那些否定基督教的人声嘶力竭,而仍然信仰基督教的人则鸦雀无声,从那时以来这 种情况在我们中间经常见到,不仅涉及宗教,而且涉及其他所有问题。保留旧信仰的人 唯恐成为唯一对宗教忠诚的人,他们惧怕孤立甚于错误,便加入到群众中来,尽管与群 众思想不同。在当时只不过是一部分国民的情感,就这样似乎成了全体国民的意见,从 那以后,在那些造成这种假象的人眼里,这种感情便像是不可抗拒的。 上世纪末,所有的宗教信仰普遍威信扫地,这对于整个法国无疑起了最大的影响; 它构成了法国革命的特点。人们把法国革命看成面目可憎,主要是从这里得来的印象。 当我力图辩别非宗教运动当时在法国产生的不同结果时,我发现与其说非宗教使人 心堕落或风尚败坏,不如说使人精神失常,以致那时的人们采取如此奇特的极端行为。 当宗教离弃灵魂时,它并不像经常发生的那样,让灵魂空虚软弱,灵魂一时间充满 了感情和思想,它们一度占据了宗教的位置,暂时使灵魂不至消沉。 如果说进行大革命的法国人在宗教上比我们更不虔信,他们至少还保持着一种我们 所缺乏的令人赞美的信仰:他们相信他们自己。他们不怀疑人类的可能完美性和力量, 一心热衷于人类的光荣,相信人类的美德。他们把这种骄傲自信心化为他们自己的力量。 诚然,骄傲自信心常常导致错误,但没有它,人民只能受奴役;他们从不怀疑他们的使 命是要改造社会,使人类新生。对于他们,这些情感和热情已变成一种新宗教,它产生 了宗教所产生的某些巨大效果,使人们摆脱个人利己主义,崇尚英雄主义和忠诚,使人 们经常胸襟开阔,不斤斤于一般人计较的秋毫得失。 我深入地研究过历史,我敢肯定我从未遇见这样的革命,它从一开始就揭示在如此 众多的人身上具有无与伦比赤诚的爱国主义、无私胸怀、真正的伟大。法兰西民族在大 革命中显出了主要缺点,但同样显出了青春的首要品质,即缺乏经验和宽宏大量。然而 非宗教当时却造成了巨大的公害。 在此以前,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大多数伟大政治革命中,攻击现存法律的革命者尊重 信仰,而在大多数宗教革命中,攻击宗教的革命者从未试图一举变革所有政权的性质和 秩序,彻底废除旧的政府体制。故而在最大的社会动荡中,始终有一个基点是牢固不动 的。 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在宗教法规被废除的同时,民事法律也被推翻,人类精神完 全失去了常态;不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攀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栖息,革命家们仿佛属 于一个陌生的人种,他们的勇敢简直发展到了疯狂;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习以为常,任 何谨小慎微他们都不屑一顾,在执行某项计划时他们从不犹豫迁延。决不能认为这些新 人是一时的、孤立的、昙花一现的创造,注定转瞬即逝;他们从此已形成一个种族,散 布在地球上所有文明地区,世世代代沿续不绝,到处都保持那同一面貌,同一激情,同 一特点。我们来到世上时便看到了这个种族;如今它仍在我们眼前。 -----------



第三章 法国人何以先要改革,后要自由有一件事值

得注意,那就是,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

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

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

很久以前,人们便开始摇动政府的古老大厦;它已经摇摇欲坠,但是自由的问题尚 未提及。伏尔泰很少思考这个问题;在英国逗留的三年使他看到了自由,但并未使他热 爱自由。英国人随意传布的怀疑论哲学使他倾倒;他们的政治法律却对他触动很小,他 注意其缺陷甚于其优点。在他的杰作之一——有关英国的书信中,议会是他谈得最少的; 实际上,他最羡慕的是英国人的学术自由,却不大留心他们的政治自由,仿佛没有政治 自由,学术自由仍能长期存在。 临近18世纪中叶,出现了若干专门论述公共行政问题的作家,由于他们提出的许多 原则彼此相似,人们便给他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经济学派在历 史上不如哲学家有名;他们对大革命发生的贡献大概少于哲学家; 然而我认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最好地研究大革命的真正本性。在治理国 家问题上,哲学家几乎没有走出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抽象的思想;经济学派没有脱离理 论,但理论更接近事实。一些人讲述能够想象的事,另一些人则指出应该做的事。大革 命后来废除的一切制度都是他们攻击的特定目标;在他们眼中没有哪种制度可以得到宽 容。相反,可以作为大革命本月创造的所有制度,都是他们预先宣布并热心鼓吹的;人 们很难从中举出哪怕一种制度,其萌芽未曾在他们的某些著作中孕育;在他们身上可以 找到大革命所有最基本的内容。 此外,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能够看出我们如此熟悉的那种革命民主气质;他们不仅 憎恨某些特权,分等级也令他们厌恶:他们热爱平等,哪怕是奴役中的平等。妨碍他们 计划的东西应该打碎。他们不大尊重契约;毫不尊重私人权利;或者,准确地说,在他 们眼中,私人权利根本不存在,只存在公益。然而总的说来,这是一些德行温厚、和气 善良的人,正直的法官和练达的行政官;但是忠于他们事业的特殊才华指引着他们。 经济学派对往事抱着极大蔑视。“多少世纪以来,国家一直被错误原则统治着:好 像一切都是偶然造成的,”勒特罗纳说道。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们投入了工作;任何古 老的、在法国历史上似乎牢牢扎根的制度,只要它稍微妨碍他们,不利于他们计划的匀 称,他们便要求一律废除。其中一人建议一举取消所有旧的领土划分,改变所有省名, 40年后制宪议会付诸实施。 在自由制度的思想在他们头脑中出现之前,经济学派就已经具有后来由大革命执行 的社会行政改革思想。他们确实非常赞成食品自由交易,赞成工商业中自由放任政策;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自由,他们却丝毫未加考虑,甚至当政治自由在他们的想象中偶 而出现时,他们第一个反应是予以排斥。大多数人一开始就极力反对设立起议会,反对 地方附属政权,总之,反对不同时期在所有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维持中央权力平衡的 平衡力量。魁奈说道:“在政府中设平衡力量制度是个有害的思想。”魁奈的一位友人 说:“人们据以设想出平衡力量制度的议论纯属虚构。” 他们发明的对付政府滥施权力的唯一保证就是公共教育;因为按照魁奈的说法, “如果国民有教养,专制制度不可能存在”。他的另一位弟子说道:“人们对政府滥施 权力招致的灾难感到震惊,便想出了无数全然无用的手段,却忽视了唯一真正有效的手 段,即有关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的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他们就是想借助于这 些文学性的胡言碎语,来代替所有政治保障。 勒特罗纳对国家抛弃农村、使得农村一无道路、二无工业,三无知识深表痛惜,但 他丝毫未想到如果将农村事务交给农民负责,事情便会办得更好。 蒂尔戈本人呢,他心灵伟大,天赋超群,使他成为与所有其他人有别的人物,但他 对政治自由并不比别人更感兴趣,至少他到了很晚,在公众感情启迪下,才喜爱政治自 由。对于他,就像对大多数经济学派一样,首要的政治保障便是国家本着某种精神,按 照某种步骤施行的某种公共教育。据他同时代的一个人在《一种符合原则的教育机制》 中所说,蒂尔戈对这套知识疗法的信心是无限的。他在一份奏折中向国王提出这类计划, 他说道:“我敢担保,陛下,十年以后,您的民族将会变得无法辩认,由于知识、良好 风尚和报效国王陛下和祖国的满腔热枕,您的民族将远远超过其他一切民族。 现在才十岁的孩子到那时,将成为国家栋梁,他们热爱国家,服从权威不是由于畏 惧而是出于理性,对同胞热情相助,养成了承认并尊重司法的习惯。” 政治自由在法国久已废除,政治自由的条件与效果是什么,人们差不多已忘得一干 二净。况且,那些遗留下来的不成形的残迹,以及似乎用来代替政治自由的种种制度, 都使政治自由遭到怀疑,并常常产生对它的种种偏见。那时尚存的大部分三级会议形式 陈旧,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因而远远不能有助于社会进步,只能起阻碍作用;最高法 院是唯一负责取代各种政治团体的机构,也不能防止政府作恶,却常常阻止政府去行善。 在经济学派看来,想依靠所有这些旧工具来完成他们想象的革命,是行不通的;委 托已经成为革命主宰的国民来实现他们的计划,这个想法同样不能使他们满意;因为怎 样才能使如此庞大、各部分之间联系如此紧密的改革体系为全体人民所采纳和履行呢? 让王室政府为他们的计划服务,这在他们看来更容易,更适当。 这个新政权不是脱胎于中世纪制度;它丝毫不带有中世纪的痕迹;在新政权的错误 当中,经济学派发现了它身上的某些良好倾向。和经济学派一样,新政权天性篇爱地位 平等,法规统一;同样,它从心底里痛恨所有产生于封建制度或倾向贵族制度的旧政权。 在欧洲其他地方,找不到一个同样组991织良好、同样强大有力的政府机器;在法国遇到 这样的政府对他们简直是天赐良机:倘若那时像今天一样,时兴让上帝随时出来干预, 他们定会称之为天意。勒特罗纳说道:“法国的形势比英国好得多;因为在法国,人们 在一瞬间就能完成改变国家整个状况的改革,而在英国,这样的改革总得受党派的阻碍。” 因此,问题不在于摧毁这个专制政权,而在于使它转变。 梅西埃·德·拉·里维埃说道:“国家必须遵照基本秩序的准则进行统治,而当国 家这样做时,它必须有无限权力。”另一个人说道:“让国家确切明了它的职责,然后 给它行动自由。” 从魁奈到博多修院院长,你会发现他们都怀有同一心情。 他们不仅指望王室政府改革当代社会,而且向它部分地借鉴有关他们要建立的未来 政府的想法。由此及彼:看到这一个,就使他们产生另一个的形象。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育国民:国家应 依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公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 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它认为必需的情感。实际上,对它的权利没有限制, 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也许只有 国家才能将人培养成另一种人!“国家随心所欲造就人们,”博多说道。这话概括了他 们的全部理论。 经济学派设想的那个庞大的社会权力不仅比他们眼前的任何政权更大,而且在起源 和性质上也不相同。它不是直接出自上帝;它同传统丝毫无关;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 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 服从于全体意志。 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名为民主专制制度的特殊专制形式,经济学派已经熟悉。社 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 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 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 切事务,而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 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事实上,他是主人。 他们在四周找不到任何与这种理想相符的东西,便到亚洲的深处去寻找。我毫不夸 张地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对中国倍加赞扬。只要读他们的书, 就一定会看到对中国的赞美;由于对中国还很不了解,他们对我们讲的尽是些无稽之谈。 被一小撮欧洲人任意摆布的那个虚弱野蛮的政府,在他们看来是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最 完美的典范。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在中 国,专制君主不持偏见,一年一度举行亲耕礼,以奖掖有用之术;一切官职均经科举获 得;只把哲学作为宗教,把文人奉为贵族。看到这样的国家,他们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人们以为我们今天称之为社会主义的那些破坏性理论是最近才产生的;这是一个错 误:这些理论与最早期的经济学派属同一时代。当经济学派利用无比强大的政府,幻想 靠它改变社会形式时,另一些人则一心想利用同一政权,毁灭社会基础。 请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你就会在书里找到经济学派有关国家的无限权力、国 家权利不受限制的全部学说,就会找到最近这些年代使法兰西最为害怕的许多政治理论, 我们似乎正看着它们诞生:财产公有制、劳动权利、绝对平等、一切事物的划一、一切 个人活动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级规定的专制制度和公民个性完全并入社会整体。 “社会上没有什么东西单独属于个人,也不作为财产属于个人,”法典第一条说道。 “财产是可憎的,企图恢复财产的人将被视为疯子和人类之敌,终身监禁。每个公民均 将由公众出资维持、供养和照料,”法典第二条说道。“一切产品将积聚在公共商店内, 分配给所有公民,用于他们的生活需要。 城市按同一规划建设;所有供个人使用的建筑物均应彼此一样。所有孩子到了五岁 均将从家带走,由国家出钱,按统一方法,共同抚养。”你大概以为这本书是昨天才写 的:其实已有100年了;它出版于1755年,正值魁奈创建其学派之际: 中央集权制与社会主义的确是同一土壤的产物;他们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是栽培的 果实与野生幼树的关系。 在他们时代的所有人当中,我们时代最不陌生的是经济学派;他们对平等的热爱是 那样明确,对自由的爱好是那样不明朗,他们简直就像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当我读到那 些发动大革命的人们的演说和著作时,我立即觉得我被带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地方,带进 一个我不认识的社会里;但是,当我浏览经济学派的书籍时,我仿佛曾和这些人生活在 一起,刚刚和他们促膝交谈。 临近1750年,全体国民对政治自由的要求还表现得不如经济学派那样迫切;由于国 民们已经不再运用政治自由,他们对政治自由的兴趣以至观念也已消失。他们盼望改革, 甚于盼望权利,假如当时有个见识和度量皆如腓特烈大帝的君主在位,我毫不怀疑他会 在社会和政府中完成许多大革命所实现的重大变革,不仅不会丧失王位,而且会大大增 加他的权威。有人说路易十五最能干的大臣之一德·马肖尔先生曾模糊地预感到这一思 想,并向他的主上建议;但是这类事业是不能根据建议决定的:只有当人们能构想出这 类事业时,才能去完成它们。 20年后,形势改观:政治自由的形象已呈现在法国人的精神中,而且一天比一天更 加吸引人。这方面迹象很多。外省开始产生恢复自治的要求。全体人民均有权参加治理 的思想深入人心,占了上风。对昔日的三级会议的回忆又复苏了。 法兰西民族厌恶自己的历史,却高兴地回想起这段时期。新潮流也席卷了经济学派, 他们不得不在中央集权体制中加进某些自由机构。 1771年,高等法院被废除,这同一公众,以往经常为高等法院的判例所苦,这时看 到它的死亡却深感激动。仿佛高等法院一倒,这最后一道能够约制国王专权的障碍就倒 塌了。 民众的反对使伏尔泰吃惊而且气愤。他致函友人道:“差不多整个王国都陷入沸腾 惊愕之中,外省同巴黎一样民情鼎沸。可是我觉得国王敕令充满了有益的改革。废除卖 官鬻爵,司法免费,阻止申诉者自王国边陲来到巴黎而倾家荡产,由国王负责偿付领主 法庭费用,难道这些措施于国家不是大有裨益吗?况且,这些高等法院难道不常常是些 迫害狂、野蛮人吗?确实,我佩服那些野蛮人和这些桀傲不驯的资产者搞到一起。至于 我呢,我相信国王是对的,既然必须伺候人,不如在出身名门的雄狮下面卖命,因为它 生来就比我强壮有力,也不去投奔200只和我同类的鼠辈。”他还自我辩白地说道: “想想看,我应当无限赞赏国王施予各地所有领主的恩典,因为国王替他们偿付司 法费用。” 伏尔泰久已不住巴黎,他以为公众精神还是他离开时的模样。形势已面目皆非了。 法国人不再局限于要求政府进行改良;他们开始要亲自来改革,而且人们看到一场全面 酝酿的伟大革命即将爆发,它不仅获得了人民的赞同,而且由人民亲自动手。 我想,从这个时刻起,这场彻底的革命就不可避免了,它必然使旧制度所包含的坏 东西和好东西同归于尽。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毁掉一 切。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对我来说,当我考虑到这场革命摧毁了 那样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样多自由所赖以存 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 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 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要理解我们这场革命的历史,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观点。 当法国人重新激起对政治自由的热爱时,他们在政府问题上已经具有相当多的概念, 它们不仅与自由制度的存在完全不符,而且几乎与之对立。 在他们的理想社会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公务员贵族;只有一个唯 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他们既想自由,又丝毫不愿抛 开这个最基本的概念;他们仅仅试图将它与自由的概念调和起来。 于是他们着手将无限制的政府中央集权制和占绝对优势的立法团混合在一起:官僚 行政和选民政府。国民作为整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却被禁锢在最狭 隘的依附地位中:对前者,要求具有自由人民的阅历和品德,对后者,则要求具有忠顺 仆役的品质。 将政治自由引入与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对立的制度和思想(人们对这些制度和思想已 经习惯或早已培养爱好),这个意图60年来产生了多少次自由政府的徒然尝试,随后导 致了危害极大的革命,直至最后许多法国人对这些徒劳无功的努力感到心灰意懒,终于 抛开他们的第二个目的,回到第一个目的,于是他们归结到这样的思想:不管怎么说, 在一个主子下面平等地生活毕竟还能尝到一点甜头。因此,我们今天的处境十分像1750 年的经济学派,而不像1789年我们的祖先。 我常自问:在各个时代曾使人类完成最伟大事业的这种政治自由激情,其根源何在, 它在哪些情感中生根滋长。 我清楚地看到,当人民被引入歧路时,他们一心向往自治;但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 根源于专制制度发生的某些特殊的暂时性的弊病,它绝不会持久;它与产生了它的偶然 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 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 我也不相信真正的对自由的热爱是由于人们只见到自由带来的物质利益;因为这种 看法常常使人模糊。的的确确,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久而久之总会带来富 裕、福利,而且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它暂时使人不能享受这类福利;在另些时 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在自由中只欣赏这些好处的人,从未长久保 持自由。 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 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 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 奴役。 某些民族越过千难万险顽强地追求自由。他们热爱自由,并不是因为自由给他们什 么物质利益;他们把自由本身看作一种宝贵而必需的幸福,若失去自由,任何其他东西 都不能使他们得到宽慰;若尝到自由,他们就会宠辱皆忘。另一些民族在繁荣昌盛中对 自由感到厌倦,他们任凭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自由,唯恐稍一反抗,就会损害自由赐与 他们的那些福利。这些人要保持自由还缺少什么呢?什么?就是对自由的爱好。不要叫 我去分析这种崇高的志趣,必须亲身体味。它自动进入上帝准备好接受这种爱好的伟大 心灵中,它填满这些心灵,使它们燃烧发光。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爱好的平庸 的灵魂,就不必试图让他们理解了。 --------



第四章 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

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

当路易十四这位君主在全欧洲称霸之际,他统治下的王国已开始衰竭,这一点确实 无疑。在路易十四朝代最光荣的年月,衰微的最初迹象已经显露。法兰西早在停止征服 之前,便已千疮百孔。谁没读过沃邦给我们留下的那篇关于政府统计表的令人惊骇的短 论?17世纪末,甚至在那场不幸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始以前,总督们在致勃艮第公 爵的奏折中,都暗示了国家日益加剧的衰落景象,而且并不作为新近的现象来谈论。 “若干年来本财政区人口锐减,”一位总督说道。“这座昔日富庶繁荣的城市今天已没 有工业,”另一位总督说道。这一位说:“省里原有制造业,但今天已被抛弃。” 那一位说:“过去居民的土地收获大大超过今天;20年前这里的农业不知繁荣多少 倍。”“近30年来,人口和出产减少了五分之一,”同时代的一位奥尔良总督说道。应 该建议赞赏专制政府的个人和喜欢战争的国君们读一读这些奏折。 由于这些贫困主要源于政体的流弊,路易十四的死亡与战争的结束都不能使公共繁 荣再现。18世纪上半叶,论述政府或社会经济的所有作家均持共同见解,即外省并未恢 复;很多人甚至认为,外省在继续崩溃。他们说道,唯有巴黎日益富庶和扩大。总督、 前大臣、实业家在这一点上与文人们看法一致。 在我看来,我得承认我决不相信18世纪上半叶法国在继续衰落;但是被消息灵通人 士所支持的这一普遍的见解至少证明,当时没有明显的进步。我所能看到的有关这一时 期历史的所有政府文献确实表明,社会陷于一种麻木状态。政府因循守旧,毫无创新; 城市未作任何努力使居民环境更舒适健康;个人也不去发起任何重大事业。 大革命爆发前三四十年左右,情况开始变化;在当时社会的各个部分似乎都可看到 一种迄未注意到的内在震动。起初只有非常耐心考察的人才能窥见出;但是逐渐地,它 变得更突出,更加明确。这个运动逐年扩大加快;整个民族终于动了起来,仿佛复活了。 请注意!这不是旧生命复活;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 非是为了使之解体。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环境中焦虑兴奋,努力改变处境:追求更好的东西是普遍现象; 但这是一种使人焦急忧伤的追求,引人去诅咒过去,梦想一种与眼前现实完全相反的情 况。 这种精神很快渗进政府内部,将它从内部改造,外部毫无更动:法律没有改变,执 行法律却是另一样。 我在别处说过,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与1780年的截然不同。这一实情在政府通信中 得到详细证明。虽则1780年的总督与前任有同样的权力,同样的代理人,同样的专横性, 但他们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只负责使所辖省份保持顺从,征募兵员,尤其是征收军役 税;后者则有很多其他事要关心:他的头脑里装满无数旨在增加公共财富的计划。道路、 运河、制造业、商业是他思考的主要对象;农业尤其引起他注意。絮里成为行政官员中 名噪一时的人物。 正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开始组成我已提到的农业协会,创立赛会,颁发奖金。有些 总监的通报并不像公务信函,倒像有关农艺的论文。 主要通过各种捐税的征收,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出统治者精神的变化。同过去相比, 立法同样不平等,同样专横,也同样严酷,但是在执法时,所有的毛病都减轻了。 莫里安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当我开始研究税收法时,我对自己的发现大吃一惊: 单是漏税,特别法庭便有权处以罚金、监禁、体罚;包税官完全凭籍他们的誓词,控制 几乎所有财产和人身,等等。幸好我没有局限于单纯阅读法典,我很快就有理由确认, 在法律文本和它的施行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旧金融家和新金融家习俗上的差异相 同。法学家总是倾向于减罪缓刑。”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征收捐税会招致多少弊端烦恼!不过我们应当正确 评价几年来征税中的温和与分寸。” 文献考证充分证实了这种论点。对自由和人的生命的尊重经常可见。尤其可以见到 对穷人的苦难的真正关心:这种现象以前是找不到的。对穷苦人,税务部门极少施行强 暴,蠲免捐税更频繁,赈济更多。国王增加所有基金,专门用于在农村创办慈善工场或 救济贫民,他还经常设立新基金。我发现1779年在上基耶内一个财政区,国家用这种方 式发放8 多里佛;1784年在图尔财政区发放4 里佛;1787年在诺曼底财政区发放 48000里佛。路易十六不愿将政府的这个部门只交给大臣去管;他有时亲自负责。1776年, 当御前会议判决确定,国王猎物在王室狩猎总管管区周围毁坏农田,应付农民赔款,并 指出进行赔款的简便可靠的方法时,国王亲自撰写了各项理由。蒂尔戈对我们讲述了这 位善良而不幸的君王把亲手写好的东西交给他,国王同时说道:“你看我也在我这方做 工作。”假如人们按照旧制度存在末年的样子去描绘旧制度,那么绘出的将是一幅比真 容更美但却不太像的肖像。 随着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精神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公共繁荣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 起来。所有迹象都表明了这点: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北美战争并未减慢这一 飞跃发展;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 业心,更有创造性。 当时一位行政官员说道:“1774年以来,各类工业发展起来,从而扩大了所有消费 税的内容。”实际上,将路易十六统治的不同时期里国家与负责征税的金融公司签订的 不同协定作一比较,就能看出协定每次延期时,地租价格都在迅速不断地上升。1786年 租约比1780年多出1400万里佛。“可以算出,所有消费税所得每年递增200万,”内克在 1781年结算书中说道。 阿瑟·扬断言,1788年波尔多的贸易额比利物浦多;他还说:“近几年里,海上贸 易在法国比在英国发展更快;这种贸易近20年增长了一倍。” 人们若注意各时期的差异,就一定会确信,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 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立宪君主制的37年是我们和平和迅速发展的时期, 唯有这个时期在这方面能与路易十六朝代媲美。 如果人们想到政府还含有许多弊病,想到工业还遇到许多难处,那么已经展现的这 派如此巨大、如此兴旺的繁荣景象,就会让人惊奇;很多政治家可能否认这个事实,因 为他们无法解释这个现象,他们就像莫里哀剧中的医生那样断言,病人不按规则,就不 能痊愈。赋税不平等,习惯法五花八门,国内关税,封建权利,行会管事会,官职等等, 有了这些东西,法兰西居然能繁荣富裕,确实,这怎能叫人相信?然而不管怎样,法兰 西开始富裕和全面发展起来,因为在所有那些制造低劣、啮合不好、似乎注定要减速而 不能推动社会机器的齿轮之外,掩藏着两种极简单、极强大的动力,足以使整部机器结 成一体,并推动全部朝着公共繁荣的目标运转:一个依旧非常强大有力但却不再实行专 制、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 在它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 国王继续以主子身份讲话,但他自己实际上服从公众舆论,每日每时都受公众舆论 的启发带动,不断向它咨询,对它敬畏恭维;根据法律条文国王是专制的,但在法律实 施中受到限制。自1784年起,内克在一份公开文件中举出一个公认的事实:“大多数外 国人很难设想公众舆论当今在法国发挥的权威:他们很难理解这股甚至对国王宫廷发号 施令的无形力量到底是什么。然而事实毕竟如此。” 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因为在这方 面,不是工具的完善而是发动机的力量在制造产品。请看英国:那里的行政法和我们的 相比,至今仍显得更复杂,更五花八门,更不规则!但是在欧洲哪一个国家比英国有更 多的公共财产,范围更广,更可靠,更多样化的私人财产,社会更牢固,更富庶?原因 不在于这套法律的优良,而在于推动整个英国立法的精神。某些器官不完善无关宏旨, 因为生命是强大有力的。 在法国,随着我刚刚描述的繁荣的发展,精神却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 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规章制度的仇恨在增长。民族明显地正走向革命。 况且,后来成为这场革命主要发源地的法国那些部分,恰恰正是进步最明显的地方。 人们如果研究法兰西岛旧财政区留下的档案,定会很容易断定,正是在邻近巴黎的地区, 旧制度最早最深刻地进行了改革。在那里,农民的自由和财产,已比任何其他财政区受 到更好的保护。早在1789年以前很久,个人徭役便已消失。征收军役税变得比法国其他 地方更正规、更轻、更平等。假如要理解当时一个总督能为全省的福利和减轻穷困做些 什么,就必须阅读1772年改进征收军役税的条例。从这条例看,捐税已完全改观。政府 专员每年下到各个教区;村社在他面前集会;财产价值当众确定,每个人的财产用对审 方式确认;军役税最后经所有应纳税者的协作而制定。再没有行会理事的专横,再没有 无益的暴力。不管征收制度怎样,军役税无疑仍保持其固有的毛病;它只压在一个纳税 者阶级身上,对于工业和地产一视同仁;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军役税和邻近财政区仍 冠以同样名称的捐税大不相同。 相反,没有什么地方的旧制度像卢瓦河流域及河口处、普瓦图沼泽和布列塔尼荒原 那些地方保存得更完整了。恰恰是在那里点燃并滋养了内战战火,那里对大革命反抗最 激烈,时间最长久;以至于有人会说,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 这种观点使人惊奇;但历史充满着类似的景象。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 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 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 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只有伟大天才才能拯救一位 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 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 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 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 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 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徒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动。 再无人认为1780年法国在衰落;相反,人们会说,此时此刻再无阻碍法国进步的限 制了。正是在那时,人能不断地无限完善的理论产生了。20年以前,人们对未来无所期 望;现在人们对未来无所畏惧。人们的想象力预先就沉浸在即将来临的闻所未闻的幸福 中,使人对既得利益无动于衷,一心朝着新事物奔去。 除了这些普遍原因之外,这一现象还有其他更为特殊但同样强有力的原因。尽管财 政管理已经像其他部门一样完善,它还保留着专制政府固有的毛病。由于财政管理是秘 密的、无保障的,人们在这里仍遵循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统治下的某些不良作法。政府 努力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这些每天都在增加开支,而收 入却并未按同一比例递增;这就使国王每天都陷入比他的前人更严重的财政拮据中。和 前任一样,他不断使他的债权人收不回债;像先王一样,他向四面八方举债,既不公开, 也无竞争,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定期利息;甚至他们的资本也永远取决于国王的诚意。 有一位值得信任的证人,因为他曾亲眼目睹,而且比别人看得更清楚,对此说道: “那时法国人与自己政府的关系中充满了偶然性。他们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 他们绝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利息;他们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 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 订的合同运譬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他还意味深长地说道:“当此之时,工业 振兴,在更加广大的人们心中萌发起对财产的热爱、对富裕的爱好与需求,那些将部分 财产委托给国家的人对合同法遭到破坏更难以容忍,而破坏者正是所有债务人中本应最 尊重合同法的债务人。” 这里受到指责的法国行政当局的种种流弊实在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它们所产生的印 象。从前财政制度的缺陷要严重得多;但是从那时以来,政府和社会发生了变化,使人 们对这些问题比以前敏感得多。 20年来,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 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与政府有金钱关系、对政府借款 颇感兴趣、靠政府薪金维生、在政府市场投机的人数惊人地增长。 国家财产和私人财产从未如此紧密混合。财政管理不善在很长时间里仅仅是公共劣 迹之一,这时却成了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1789年,国家欠债将近六亿里佛,那些债权 人本身又是债务人,正像当时一位财政家所说,他们和同受政府财政管理不善之苦的一 切人联合起来,将他们的怨恨一起向政府发泄。请注意,随着这种不满者人数的增多, 他们更加激怒; 因为投机的欲望,发财的热忱,对福利的爱好已和生意经自动传播增长,30年前对 同样的痛苦逆来顺受的人,现在对此却忍无可忍了。 食利者、商人、工业家与其他批发商或贪财者由此产生,他们通常构成一个最敌视 新政策、最热爱任何现存政府、最顺从他们所蔑视或厌恶的那些法律的阶级,而这个阶 级这一次表现得最急于改革,并且最坚决。它尤其大声疾呼号召在整个财政系统进行彻 底革命,而未想到人们如深深震撼了政府的这个部门,其余部门即将全部垮台。 一场浩劫怎能避免呢?一方面是一个民族,其中发财欲望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 方面是一个政府,它不断刺激这种新热情,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把它扑灭,就 这样从两方面推促自己的毁灭。

第五章 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激怒了人民

  140年来,在公共事务的舞台上,人民连片刻也未曾出现,因而人们根本不再相信人 民还会走上舞台;看到人民麻木不仁,人们便认为他们是聋子;以至当人们开始关心人 民的命运时,就当着他们的面大谈特谈,仿佛他们不在场。人们似乎是专讲给高踞人民 头上的那些人听的,他们担心的唯一危险是怕那些人不能完全听懂。 那些最应害怕人民发怒的人当着人民的面高声议论那些经常折磨人民的残酷的、不 公正行为;他们相互揭发政府机构骇人听闻的种种罪恶,而政府机构是人民身上最沉重 的负担;他们用动听的辞令描绘人民的苦难和报酬低劣的劳动:他们试图这样来解救人 民,结果使他们怒气冲天。我说的不是作家,而是政府,是政府的主要官员,是特权者 本身。 大革命前13年,国王试图废除劳役制,他在敕令的序言中说道:“除少数几个省 (三级会议省)外,几乎所有王国的道路都是由我们臣民中最贫穷的那一部分无偿修建 的。一切负担便全都落在那些除了双手一无所有并且与道路只有极其次要利害关系的人 们头上;真正有切身利益的是所有者,差不多全部是特权者,他们的财富由于修路而增 长。人们强迫穷人单独维修道路,迫使他们无偿提供时间和劳动,这样一来便剥夺了他 们抵御贫苦饥饿的唯一手段,让他们为有钱人的利益劳动。” 与此同时,人们着手消除工业行会制度加给工人的种种痛苦,以国王名义宣布: “劳动权是一切财产中最神圣的财产; 一切有损劳动权的法律均违背自然权利,均当被视为无效的法律;现存社会是古怪 暴虐的制度,是利己、贪婪、强暴的产物。”类似的言论很危险。更危险的是这些话等 于白说。几个月以后,行会和劳役制重新恢复。 据说使国王说出这种话的是蒂尔戈。蒂尔戈的继任者也大都照此办理。1780年,国 王向臣民宣布今后增派军役税必须公开登记,他在旁注中还特地说道:“纳军役税者已 为征收军役税的烦恼所折磨,他们至今仍承受那些意外的增派,以至我们臣民中最穷苦 的这部分人的税额增长比例远远高于所有其他臣民。”国王还不敢使捐税负担一律平等, 不过他至少着手确立征税平等,在已确定共同负担的捐税中推行。他说道:“朕希望有 钱人不会觉得受损害,他们如今被纳入共同水准,他们要完纳的捐税只不过是长期以来 他们本当更加平等地承担的那份。” 尤其在饥荒年月,人们似乎是有意刺激群情,而不是满足他们的需求。一位总督为 激发有钱人发善心,谈到“这些所有者极不公正、为富不仁,他们所占有的一切应归功 于穷人的劳动,但是他们却在穷人为开发他们的财产而筋疲力竭之际,任其饿死。”国 王在类似情况下也说过:“朕欲保卫人民免遭无衣无食之苦,有钱人强迫他们劳动,高 兴给多少报酬就给多少。朕不能容忍一部分人听任另一部分贪婪的人摆布。” 直至君主制末期,不同行政权力之间存在的斗争引起形形色色的类似现象:争论双 方一心把人民的苦难推诿给对方。 1772年在粮食流通问题上,图卢兹高等法院与国王之间引起的那场争论尤其清楚地 表明了这点。“由于其错误措施,政府可能使穷人饿死,”图卢兹高等法院说。—— “高等法院的野心和有钱人的贪婪造成了公众的穷困,”国王反驳道。双方就这样向人 民头脑中灌输这样的思想:他们的痛苦永远只应责怪上面。 这些事情在秘密函件中找不到,在公开文件中却提到,政府和高等法院特意将这些 文件大量印刷,四处张贴。这样做的时候,国王便向他的先辈和他自己道出了非常严峻 的事态真相。一天他说道:“国库已因历代挥霍而负担过重。我们的许多不得转让的领 地已经以廉价转让了。”另一次据说国王出于理性而不是出于谨慎说道:“工业行会尤 其是列王的国库贪财的产物。”国王在下面补充说:“假如形势常常造成无用的开支, 军役税过分增长,其原因便在于财政管理部门认为增加军役税是秘密进行的,所以是最 简易的对策,尽管还有许多其他对我们的人民负担较轻的办法。” 所有这些都是对国民中有教养的那一部分人讲的,为的是使他们相信某些遭到个别 利益集团指责的措施反倒是有用的。至于人民呢,当然他们即使听见了也不懂得。 必须承认,甚至在这种善心里也含有对人们真心想拯救出苦海的那些受苦人的极端 蔑视,这不禁使人想起夏特莱夫人的看法;伏尔泰的秘书告诉我们,夏特莱夫人毫不在 乎地当着仆从的面更衣,因为她并不确信仆人也是人。 不要以为刚才我转述的危险性语言仅仅出自路易十六及其大臣之口;那些即将成为 人民众矢之的的特权者在人民面前讲话时也是如此。应当承认,在法国,社会上层阶级 开始关心穷人命运时,穷人尚未使他们感到畏惧;他们关心穷人时,尚不相信穷人的疾 苦会导致他们自己的毁灭。这一点在1789年以前十年当中尤为明显:那时人们经常同情 农民,不断谈论农民,研究用什么方法能救济农民,揭露使农民受苦的主要流弊,谴责 特别危害农民的财政法规;但是在这种新的同情表示中,人们照旧缺乏远见,和过去长 期麻木无远见一样。 1779年在法国部分地区,后来又在整个王国,召集了省议会,请读一读这些会议纪 录;研究一下会议留给我们的其他公开文件,你定会为文件的善良情意所感动,对文件 中格外不慎重的语言感到惊讶。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人们经常看到,国王用于修路的钱被用在富人身上, 而对人民毫无用处。人们常常花费金钱使通向城堡的道路更舒适,却不用来使市镇或村 庄的入口更方便。”在这同一会议上,贵族等级和教士等级描述了劳役的罪恶后,自发 地同意捐赠5 里佛改善乡间道路,说这样一来,本省道路即可畅通,却不须耗费人民 一文钱。对这些特权者来说,用普遍捐税代替劳役制并缴付应纳捐税,也许更少费钱些; 但是,在自愿出让捐税不平等的利润时,他们却还想保留其外表。在抛弃他们权利的有 益部分的同时,他们细心保留着令人憎恨的部分。 另一些省的议会完全由免纳军役税的地产主组成,他们一心打算继续免纳人头税, 但却同样用最暗淡的色彩描绘这种军役税使人民蒙受的苦难。他们将军役税的一切流弊 编织成一幅可怕的图画,还特意大量印制。但是很奇特的是,就在他们关心人民的明显 表示中,他们却不时加进公开蔑视人民的话语。人民已经唤起他们同情,但仍旧是他们 轻视的对象。 上基耶内省议会热烈地为农民的事业申辩,但称这些农民为无知粗野的人,好闹事、 性格粗鲁、不顺从的家伙。蒂尔戈曾为人民做了不少事,但他讲起话来也是如此。 这类恶言冷语在那些准备公布于众让农民亲自阅读的法令上可以见到。仿佛人们生 活在欧洲那些像加里西亚的地方,在那儿,上层阶级讲一套与下层阶级不同的语言,下 层阶级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18世纪封建法学家对于交纳年贡者和其他封建税的债务 人,常常表现出温和、节制、公正这种不大为前人所知的精神,但在某些地方,他们仍 旧说卑贱的农民。看来这类骂人话正如那些公证人所说,是自古已然。 随着1789年的临近,这种对人民贫苦的同情变得更强烈、更轻率。我手中有一些17 88年初许多省议会致不同教区居民的通告,为的是要从他们那里详细了解他们可能提出 的一切申诉。 这些通告中有一份是由一位神甫、一位大领主、三个贵族和一位资产者签署的,他 们都是议会成员,以议会名义行事。该委员会命令各教区的行会理事召集全体农民,向 他们征询对所纳不同捐税的制订和征收方式的意见。通告称:“我们大致知道,大部分 捐税,特别是盐税和军役税,对种田人来说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但是我们还要具体了 解每一种流弊。”省议会的好奇心不止于此;它要知道教区内享有某种特权的人——贵 族、教士或俗人的人数,要确切知道这些特权是什么;免税人的财产价值多少;他们是 否居住在他们的土地上;是否有很多教会财产——或像当时所说,永久管业基金——不 参与商业,它们价值多少。所有这一切尚不能使议会满意;还要告诉它,假使存在捐税 平等,特权者应承担的那部分捐税,军役税、附加税、人口税、劳役,估计数额是多少。 这等于是通过叙述各人所受的苦难使他们激愤起来,向他们指出罪魁祸首,点明他 们为数很小,不足为惧,从而在他们内心深处燃起贪欲、嫉妒和仇恨。人们似乎完全忘 掉了扎克雷起义、铅锤党人和十六人委员会,似乎不懂得这些法国人的性格:在天性保 持平静时,他们是世界上最温和、最仁慈的民族,一旦迸发出猛烈激情,就会变成最野 蛮的民族。 可惜我未能获得农民答复这些致命问题的所有报告;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些,足以了 解支配这些报告的一般精神。 在这些报告中,每一个特权者的名字,贵族也好,资产者也好,都一一指明;每个 人的生活方式有时也被描述一番,而且总是加以批判。人们仔细地研究他的财产的价值; 而且还涉及这些特权的数量和性质,尤其是特权给村里所有其他居民造成的损害。人们 列举必须作为租金交纳的小麦斗数;羡慕地估算特权者的收入,据说这笔收入谁也不能 分享。本堂神甫的额外收入——人们已经称之为他的薪水——过多;人们辛酸地注意到, 教堂里所有的事都得付钱,穷人连安葬也得交钱。捐税全都制订得很糟糕,而且欺压人; 没有一项捐税不受到抨击,他们谈论一切人,语言暴躁,怒不可遏。 他们说道:“间接税可恨,没有哪一家,包税员没有来搜查过;没有任何东西在他 的手下和眼中是不可侵犯的。注册税繁重,军役税收税员是个暴君,他贪婪,欺压穷人, 无所不用其极。执达员也不比他强;没有一个老实的庄稼人能躲过他们的暴行。征税员 为使自己免遭这些恶霸的吞噬,不得不伤害其邻人。” 在这次调查中大革命不仅宣告了它的临近,而且它就在这里,它已经在使用它的语 言,展现出它的整个面目。 16世纪宗教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所有差别之中,有一种差别令人瞩目:在16世纪, 大部分显要人物投身于宗教变革都出于野心或贪婪;相反,人民却出于信仰,并不指望 得到什么好处。在18世纪,情况就不同了;正是无私的信仰和慷慨的同情感动了当时有 教养的阶级,使他们投身革命,而使人民行动起来的是满腔的痛苦怨恨和要改变地位的 强烈欲望。前者的热情终于点燃并武装了后者的怒火和贪欲。 ------------



第六章 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

政府自己早已努力向人民的头脑中灌输和树立若干后来称为革命的思想,这些思想 敌视个人,与个人权利对立,并且爱好暴力。 国王是第一个向人民表明人们可以用何等轻蔑态度对待最古老而且外表上最根深蒂 固的制度的。路易十五既通过他的革新,也通过他的作恶,既通过他的精力,也通过他 的怠惰,动摇了君主制,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当人民看到与王权几乎同时代,而且迄 今看上去与王权同样不可动摇的高等法院土崩瓦解时,他们模模糊糊地领悟到,暴力和 冒险的时代临近了,那时,一切都变得可能,没有什么老事物应受尊重,没有什么新事 物不能尝试。 路易十六在他的整个统治期,都在谈论准备着手的改革。 大革命后来果然推翻了一切规章制度,而在此以前,路易十六曾预见大多数制度已 临近毁灭。他从立法机构中除去几个最坏的制度,不久又予以恢复:仿佛他想的只是把 这些坏制度连根拔起,由别人来把它们打倒。 在他亲自主持的改革中,有一些未经充分准备,就突然改变了古老而受人尊重的习 惯,有时还破坏了既得权利。这样,改革不只是推倒了阻碍大革命的重重障碍,更重要 的是向人民表明怎样才能动手进行革命,因而,改革为大革命作了准备。恰恰是国王及 大臣们行动中单纯无私的意图,为害更甚;因为,最危险的榜样莫过于出于好意,由好 心人施行的暴力了。 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王国所有土地原本均依国家 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 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这个学说来源于封建立法;但是只是到了封建制度灭 亡之际它才在法国被传授,法院从未予以承认。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看上去 奇怪,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专制制度。 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 18世纪下半叶,当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时,政府毫不犹豫地占有了筑路所需的 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桥梁公路工程指挥从那时起,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 那样,爱上了直线的几何美;他们非常仔细地避免沿着现存线路,现存线路若有一点弯 曲,他们宁肯穿过无数不动产,也不愿绕一个小弯。在这种情况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 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 下诺曼底省议会从总督手中接管政府时,发现20年来政府为修路而没收的所有土地 的价钱尚未偿还。国家这样欠而未还的债务,在法国的这个小小角落,竟达25万里佛。 受侵害的大所有者为数有限;但是由于土地已经非常分散,受损害的小所有者人数众多。 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 不足道的。 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 从前在许许多多教区设有慈善基金会,按创立者的意图,基金会的目的是按遗嘱指 定的场合及方式救济居民。在君主制末期,由于御前会议的一纸判决,即由于政府的纯 粹专断,这些基金会大部分或是被破坏,或是改变了最初宗旨。通常,发给村子的这种 基金被用来资助邻近的济贫院。而济贫院呢,在这同一时期,它们的财产也被改造得与 创始者的目的相违迕,他们无疑是不会采纳的。1780年的一道敕令授权所有这些机构变 卖不同时期人们遗赠——条件是他们可以终身享用——的财产,准许他们将价值上交国 家,国家应当支付年金。 据说,这是更好地利用祖先没有充分利用的施舍。人们忘记了,教唆人们破坏活人 的个人权利的最好方法,就是丝毫不顾死人的意志。旧制度政府对这些死人表现出的蔑 视是后继的任何一个政府望尘莫及的。尤其是它对此一向掉以轻心,英国人却为此给每 个公民以全社会的力量,帮助他维持死前最后意愿的效力,这就使英国人对死人比对活 人更为尊重。 征集制、食品强制出售、最高限价,这些是旧制度下有过先例的政府措施。我看到, 在饥荒时期,政府官员预先对农民供应市场的食品确定价格;由于农民怕受约束,不到 市场来,政府官员便下达命令,强迫他们前往,否则处以罚金。 但是最有害的教育莫过于刑事法庭在涉及人民时所依据的某些形式。穷人在抵御比 他更有钱有势的公民的侵害方面,远比人们想象的更有保障,但是当穷人和国家打交道 时,正如我在别处已指出的那样,他们就只能找到特别法庭、有偏见的法官、仓促而虚 假的诉讼程序和不得上诉的假执行判决。 “委派骑警队队长及其副官了解缺粮时节可能爆发的骚乱和聚众闹事;命令他们妥 善处理诉讼案件,审判为既无上诉权又无特赦权的终审;国王陛下禁止所有法庭过问此 案。”这项御前会议判决在整个18世纪期间都有效力。从骑警队笔录中可以看到,在这 种形势下,人们连夜包围可疑的村庄,乘天亮前闯入民宅,不需任何凭证,便逮捕了被 指定的农民。遭这样逮捕的人常常长期被监禁而不送审;但是敕令却命令所有被告须在 24小时内受审。和我们今天一样,这项规定既不正规,也不被遵循。 一个温和稳固的政府就是这样每天教给人民那种最适应于革命时代、最适合于专制 暴政的刑事诉讼法。它一直开办这类学校。旧制度始终给予下层阶级这种冒险的教育。 蒂尔戈在这一点上也忠实效法他的前任。1775年,当他的关于谷物的新立法激起高等法 院的反抗和农村的骚乱时,他在国王的许可下发布法令,剥夺法院审理权,并将叛乱者 移交重罪法庭。法令道:“重罪法庭主要用来镇压民间动乱,迅速处理,以儆效尤。” 况且,凡远离本教区的农民,未持有本堂神甫和行会理事签署的证明者,均当受到追缉 和逮捕,像流浪汉一样受审判,无上诉权,也无特赦权。 诚然,18世纪的君主制统治下,刑罚虽然形式骇人,几乎总是温和的。人们宁愿使 人畏惧,不愿使人受罪;或不如说,人们由于习惯和冷漠而专横强暴,由于气质而温和。 但是对这种速决司法的爱好只会增长。刑罚越轻,越容易忘记宣布刑罚的方式。温和的 判决掩盖着诉讼程序的恐怖。 我掌握事实,所以敢说,革命政府使用的大量诉讼程序,在君主制最后两个世纪中 所采取的针对下层人民的措施里,均可找到先例和榜样。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了它的许 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 ------------------



第七章 何以一次巨大的行政革命成为政治革命的先导,其结果如何

  政府形式尚未改变,规定个人地位和政府事务的那些附属法律却已经废除或修改。 行会理事会的破坏和部分的、不完全的恢复深刻地改变了工人和雇主的旧关系。这 些关系不仅不同以往,而且不确定、不自然。主日警察遭到毁灭;国家监护尚不稳定, 手工业者在政府与老板之间,处于一种为难的不明确地位,不知道二者当中谁能保护自 己或谁应该容纳自己。整个城市下层阶级骤然间落入这种茫然的无政府状态,一旦人民 在政治舞台上开始重新出现,这种形势就产生了严重后果。 大革命前一年,国王敕令在司法秩序的所有各部门造成了混乱;若干新的法庭设立 了,其他法庭大批被废除,管辖权的一切规定均被更改。然而在法国,恰如我在别处已 经谈到的,负责审判、执行法官判决的人数量庞大。说真的,整个资产阶级都或近或远 地与法庭有关系。法律的效果因此便突然间打乱了千家万户的处境和财产,给予他们新 的不可靠的地位。敕令也给申诉人带来不便,在这场司法革命中,他们很难重新找到他 们可以应用的法律和应该审判他们的法庭。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在1787年所经受的彻底改革在公共事务中尤其引起了混乱, 后来又触及每个公民,直到他们的私生活。 我说过,在各财政区,即在法国四分之三左右地区,整个财政区政府都交托给一个 人,即总督,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受控制,而且独断专行。 1787年,人们在这位总督身边设置了省议会,总督成为真正的地方行政官员。每个 村子里,经选举产生的镇政府同样取代了旧教区议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取代了行会 理事。 与原先立法截然对立的立法不仅彻底改变了事物的秩序,而且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相 对地位,它必须在各地同时实施,而且在各地以近乎同一方式推行,丝毫不考虑以前的 惯例和各省的特殊情况;这个行将被大革命推翻的旧政府,当时已经具备大革命的中央 集权的很多特性。 可以清楚看到,习俗在政治机构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应用长期以来沿用的模糊复杂 的法律,比利用新鲜的更简化的法律要顺手得多。 旧制度下,法国存在着依各省情况而变化无穷的各种权力,没有哪一种权力具有确 定的众所周知的界限,各权力的工作范围总是与许多其他权力相混。然而人们终归在事 务中确立了正规的相当方便的秩序;而为数更少的新权力,虽经仔细限定,彼此间仍然 相似,在更大的混乱中互相抵触混杂,常常相互抵销,软弱无力。 此外,新法律包含一个严重的缺陷,仅仅这一缺陷,尤其在开始时,就足以使法律 难以执行:它创设的所有权力都是集体权力。 在旧君主制下,人们从来只知道两种治理方式:如果行政被委托给一个人,那么, 他的一举一动无需任何议会协助; 如果存在着议会,例如在三级会议省或在城市里,那么,执行权力不委托给任何个 人;议会不仅统治和监督行政部门,而且亲自治理或通过它任命的各临时委员会治理。 由于人们只知道这两种理事方法,所以当他们抛弃这一种,就得采纳另一种。奇怪 的是,在一个如此开明、长期以来政府已经发挥如此巨大作用的社会内,人们竟从未想 到将两种制度结合为一,从未想到区分而不是拆开执行权与监督和解除权。这种思想看 上去简单,却从未有人想到过;只有在本世纪它才被人发现。可以说,这是在政府问题 上我们自己的唯一大发现。我们将看到反其道而行之的后果,当人们把行政习俗搬进政 治、在憎恨旧制度传统的同时却遵奉这一传统时,人们在国民公会里竟实行三级会议省 和城市小市政府曾遵循的制度;我们还将看到,从那以前仅仅使事务陷入窘境的局势里, 如何突然间出现了恐怖统治。 这样,在大多数总督一直自行其是的情况下,1787年的省议会取得了自治权;它在 中央政府的权力之下,负责制订军役税和监督征收军役税,决定哪些公共工程应当兴办 并加以实施。省议会直接统辖公路与桥梁工程局全体官员,从监察直到工程监工。议会 要给他们规定它认为可行的事项,向大臣汇报部下的成绩,并提议大臣向他们颁发应得 奖赏。村社的监护几乎完全交与省议会;绝大多数诉讼案件的初审必须由议会来审判, 而在这以前是由总督审理,等等:上述职权中,有许多不适宜于一个集体的、不负责任 的政权,况且即将行使职权的又是一些首次执政的人。 人们把总督贬低到无权无势地位的同时,却让他继续存在,终于使一切陷入混乱。 人们在剥夺了总督统揽一切的专制权利后,强加给他帮助和监督议会工作的权利;仿佛 一个被免职的官员有朝一日竟能理解剥夺他官职的立法精神,并且协助它的实施! 人们对付总督的做法,也用来对付总督代理。在他的旁边,在他原来占据的位置上, 安放了一个区议会,区议会须在省议会领导下根据同样原则行事。 从1787年创立的省议会的法令和会议记录中所了解到的一切,说明议会刚一诞生, 就陷入了同总督的暗中的而且常常是公开的战争,总督老谋深算,使继任者手足无措。 在一处,议会抱怨它费了很大力气才从总督手中夺回那些最必需的文件。在另一处,总 督指控议会成员要篡夺据他说是诏书授予他的职权。他向大臣申诉,大臣则常常不置可 否或表示怀疑;因为对他和对所有人一样,这都是新鲜而模糊的问题。有时,议会经讨 论认为总督治理不善,他经手修建的道路线路不好或维修很糟;他任凭那些受他监护的 村社毁灭而不闻不问。这些议会常常在一项不熟悉的立法中摸黑,犹豫不决;它们四下 互相征询意见,不断地收集各种见解。欧什省总督声称他能阻止省议会的意志,省议会 曾经批准公社自行征税;省议会则断言,在这个问题上,总督今后只能提供意见,不能 下达命令,同时它征求法兰西岛省议会的意见。 处在这些尖刻的批评和会商当中,政府的进程常常缓慢,有时还停滞下来:公共生 活这时候似乎中断了。洛林省议会的话是其他许多省议会的回响:“事务全面停滞。所 有善良公民均为此感到悲伤。” 在另一些情况下,这些新政府由于过分活跃和自信而犯错误;它们全都充满一股不 安及骚乱的热情,希图一举变革旧的方法,一下子匡正积年沉疴。借口今后将由它们实 行城市监护,它们着手亲自经营公共事务;总之,它们本想改善一切,到头来却弄得一 团糟。 假如人们今天愿意冷静思考长期以来政府在法国占据的重要位置,政府每天接触的 众多的利益,依赖政府或需要政府协助的一切事情;假如人们想到正是靠政府而不是靠 自己,个人才能期望在自己的事务中取得成功,才能指望他们的行业得到赞助,衣食得 到保证,才能开辟和维修道路,才能维持安定,才能保障福利,若考虑到这些,人们一 定会明白,政府受到损害会使无数人自身受到损伤。 但是这个新组织的弊病在村庄里尤其明显;在那里,它不仅打乱了权力秩序,还突 然间改变了人们的相对地位,使各个阶级都对立冲突起来。 1775年,蒂尔戈向国王提议改革农村行政制度,当时他亲自告诉我们,他碰到的最 棘手的问题,乃是捐税摊派不平等;因为,教区事务中首要的就是捐税的制订、征收和 使用,怎么能使那些完全不按同一方式纳税、有些甚至完全免纳的人,在教区事务上共 同行动、同堂议事呢?每个教区均包括根本不缴纳军役税的贵族和教士、部分或全部免 纳的农民以及其他纳全部军役税的人。这就好比三个截然不同的教区,每一个都要求有 单独的政府。困难无法解决。 实际上,农村中捐税差异之明显,是任何地方也比不上的;居民划分为不同集团, 而且常常是相互敌对的集团,尤以农村为甚。要给村庄一个集体的行政和一个自由的小 政府,首先必须使大家缴纳同一捐税,必须缩小各个阶级之间的距离。 1787年终于开始改革,但人们当时做的却非如此。教区内部,旧的等级分离及其主 要标志捐税不平等,依然故我,可是人们却把全部行政移交给选举团。这一做法当即导 致极为奇特的后果。 如果这是挑选市政官员的选举议会,本堂神甫和领主不能出席;据说他们属于贵族 和教士等级;而在这里,主要是第三等级有权选举他们的代表。 市议会一旦选出,本堂神甫和领主反倒成了理所当然的成员;因为使如此显要的两 类居民与堂区政府完全无关,这是不大恰当的。领主甚至主持那些他未曾参与选举的市 参议员的会议;但是他不能插手他们的大部分法案。例如,当人们着手制订和摊派军役 税时,本堂神甫和领主便无权投票表决。他们二者不是都免缴此税吗?从市议会来说, 它与他们的人头税毫无关系;人头税继续由总督按特殊方式厘定。 市议会这位主席同他本应领导的议会彼此隔绝,人们担心他在议会中将间接发挥影 响,违背他不从属的那个等级的利益,遂要求不计他的佃农的票数;在征求省议会的意 见时,省议会认为这样的要求非常公正,完全符合原则。教区的其他贵族,不能进入这 个平民的市议会,除非经由农民选举,而后按规章特意注明,但他们在议会中只有权代 表第三等级。 领主在议会中出现只是为了完全服从他旧日的臣属,这些人突然间成了他的主人, 与其说他是他们的首领,还不如说他成了他们的阶下囚。人们用这方法把这些人召集在 一起,目的似乎不是要使他们彼此接近,而是使他们更清楚地看到他们彼此有何差别, 他们的利益何等对立。 行会理事是否仍是毫无威信、非靠强迫不能履行其职能的政府官员,抑或他的地位 和他任主要代理人的社区已经一起提高了呢?对此无人确知。我找到一封1788年某个村 庄执达员的信,他对人们选他履行行会理事的职责感到气愤。他说道:“这是违反行会 理事职务享有的所有特权的。”总监答复必须纠正此人的思想,“叫他明白他应把同胞 们选举他视为光荣,此外还要叫他明白,新的行会理事丝毫不同于此前冠以同一名称的 政府官员,他们应当从政府方面得到更多的尊重”。 另一方面,人们看到,当农民成为一种势力时,教区里重要的居民,甚至贵族,突 然间与农民接近起来。巴黎附近一个村庄的有高级裁判权的领主抱怨说,国王敕令阻止 他哪怕作为普通居民参加教区议会的工作。另一些人则同意让他“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忠 诚,履行行会理事职责”。 这已为时太晚了。随着有钱阶级的人们向着农村人民靠近,试图和他们打成一起, 农村人民却退回到他们一向的孤立状态,据守不出。有些教区的市议会拒绝接纳领主参 加;另一些市议会则十分挑剔,不愿接受已致富的平民。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我们 获悉,许多市议会拒绝接纳未在本地居住的教区的平民地产主,尽管这些人毫无疑问有 参加议会的权利。另一些议会甚至拒绝接纳那些在当地没有财产的佃农。” 因此,甚至还在人们改动那些规定国家政府的主要法律之前,次要法律中已经充满 新奇、模糊和冲突。原来存在的东西动摇了,可以说,再没有一项规章制度不被中央政 府宣布废除或即将修改。 这场在法国先于政治革命而进行的对一切行政规则和一切行政习惯的突然的大规模 革新,人们今天已不大提及,然而在当时,它已经是一个伟大民族的历史上亘古未有的 最大的动荡之一。这第一次革命对第二次革命起着异常巨大的影响,使得第二次革命不 同于到那时为止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同类事件,或从那时以来发生的同类事件。 英国爆发的第一次革命震撼了这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结构,直至废除了君主制,但它 只是非常表面地触动次要法律,几乎丝毫未改变习俗和惯例。司法和行政保留原来的形 式,照旧沿袭着昔日的习惯做法。据说在内战最激烈的时候,英国的12位法官仍在继续 进行一年两次的巡回刑事法庭。因此,一切并未同时激荡。革命的效果受到局限,英国 社会尽管在顶层动摇,基础却岿然不动。 自1789年以来,我们在法国亲眼看到了许多彻底改革整个政府结构的革命。大部分 是依靠暴力完成的非常突然的革命,它公开破坏现存法律。然而,革命所产生的混乱从 来既不长久也不普遍;民族的绝大部分几乎感觉不到,有时几乎没有察觉。 自1789年以来,行政结构在政治结构的废墟中始终存在。人们改变了君主的人身或 中央政权的形式;但是事务的日常进程既未中断也未被打乱;每个人继续在与个人相关 的细小事务中,遵循他熟悉的准则和惯例;他依赖他一直习惯与之交往的次级政府,而 且往往与同一些官员打交道;因为,如果说在每次革命中,政府被砍掉了脑袋,它的躯 体依旧完好无损地活着;同样的职能由同样的行政官员执行;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政治 法规转达他们的精神和他们的经验。他们以国王的名义,随后以共和国的名义,最后以 皇帝的名义审判和执政。然后,命运推动同一轮回,他们重又开始为国王、为共和国以 及为皇帝审判和执政,永远是同一些人,永远用同一方式;因为,主子叫什么名字与他 们何干?他们的工作不在于做公民,而在于做优秀行政官和优秀法官。一旦初次震动平 息,国内似乎也就再无什么变动。 大革命爆发之际,政府的这个尽管是从属的、但每日每时为每个公民所感到并以最 持久最有效的方式影响着他们的福利的部分刚刚被彻底推翻:国家政府突然间更换了所 有官员,更新了所有准则。国家起初好像并未从这场大规模改革中受到大震动,但是所 有法国人感受到了一种微小的特殊波动。每个人的地位都动摇了,每个人的习惯都被打 乱,每个人的职业都受到妨害。某种正规秩序继续支配着那些最重要最普遍的事务,但 已经无人知道该听命于谁,办事该找谁,无人知道在那些构成每日社会生活的更细小的 私人事务中该如何行动。 既然国家的各个部分没有一处保持平衡,最后一击便使它整个动摇起来,造成了前 所未有的最大的动荡和最可怕的混乱。 -----------



第八章 大革命如何从已往事物中自动产生

在结束本书时,我想将我分别描绘的若干特征加以归纳,再来看看大革命是如何从 我刚为之画像的那个旧制度中仿佛自动产生的。 如果人们考虑到,正是在法国,封建制度虽然没有改去自身中那些会伤害或刺痛人 的东西,却最完全地丢掉了能对封建制度起保护作用或为它服务的一切,人们就不会惊 讶这场后来猛烈摧毁欧洲古老政体的革命是在法国而不在别国爆发的。 如果人们注意到,贵族在丧失其古老的政治权利后,已不再治理和领导居民——这 种现象为任何欧洲封建国家所未见,然而他们却不仅保留而且还大大增加贵族成员个人 所享有的金钱上的豁免权和利益;他们已经变成一个从属阶级,但同时仍旧是个享有特 权的封闭阶级:正如我在别处说过的,他们越来越不像贵族,越来越像种姓:他们的特 权显得如此不可理解,如此令法国人厌恶,无怪乎法国人一看见他们心中便燃起民主的 愿望,并且至今不衰。 最后,如果人们想到,这个贵族阶级从内部排除中产阶级并与之分离,对人民漠不 关心,因而脱离人民,在民族中完全陷于孤立,表面上是一军统帅,其实是光杆司令, 人们就会明白,贵族存在千年之后,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被推翻。 我已阐明国王政府如何在废除各省的自由之后,在法国四分之三的地区取代了所有 地方权利,从而将一切事务无论巨细,都系于一身;另一方面我已说明,由于必然结果, 巴黎以前只不过是首都,这时已成为国家主宰,简直可以说就是整个国家。法国这两个 特殊事实足以解释为什么一次骚乱就能彻底摧毁君主制,而君主制在几个世纪中曾经受 住那样猛烈的冲击,在倾覆前夕,它在那些行将推翻它的人眼中似乎还是坚不可摧的呢。 法国是很久很久以来政治生活完全消失的欧洲国家之一,在法国,个人完全丧失了 处理事务的能力、审时度势的习惯和人民运动的经验,而且几乎丧失了人民这一概念, 因此,很容易想象全体法国人怎么会一下子就落入一场他们根本看不见的可怕的革命, 而那些受到革命最大威胁的人却走在最前列,开辟和扩展通向革命的道路。 由于不再存在自由制度,因而不再存在政治阶级,不再存在活跃的政治团体,不再 存在有组织、有领导的政党,由于没有所有这些正规的力量,当公众舆论复活时,它的 领导便单独落在哲学家手中,所以人们应当预见到大革命不是由某些具体事件引导,而 是由抽象原则和非常普遍的理论引导的;人们能够预测,不是坏法律分别受到攻击,而 是一切法律都受到攻击,作家设想的崭新政府体系将取代法国的古老政体。 教会自然与所有要废除的古老制度结为一体,毫无疑问,这场革命必当在推翻世俗 政权的同时动摇宗教;从那时起,无法说出革新者一旦摆脱了宗教、习俗和法律对人们 想象力所加的一切束缚,他们的精神会被哪些闻所未闻的鲁莽轻率所左右。 但是,认真研究过国家状况的人本不难预见到,在法国,没有哪种闻所未闻的鲁莽 行为不会被尝试,没有哪种暴力不会被容忍。 “什么!”伯克在一本雄辩的小册子里叫道,“人们竟找不到一个人能替最小的区 抗辩;而且,看不到一个人能替他人担保。每个人都在家里束手就擒,无论是由于倾向 王权主义、温和主义,还是所有别的什么东西。”伯克不了解他为之惋惜的那个君主制, 曾在哪些条件下把我们抛给我们的新主人。旧制度政府事先就剥夺了法国人互相援助的 可能性和愿望。当大革命突然来临时,要想在法国最广大地区找到十个惯于以正规方式 共同行动、进行自卫的人,都是徒然;中央政权独当此任,以至这个中央政权从国王政 府之手落入不负责任但有主权的议会之手,从温厚而变为可怕,中央政府在它面前找不 到什么东西可以片刻阻止或延缓它。曾使君主制如此轻易垮台的同一原因,使一切在君 主制倾覆之后都变得可能。 宗教宽容,领导温和,人道甚至仁慈,从来没比18世纪更受到鼓吹,看来也更被人 接受;作为暴力最后栖息之所的战争权,本身已被缩小,变得缓和。然而,从如此温和 的风尚中,即将产生最不人道的革命!不过,风尚的日趋温和,并不都是假象;因为, 自大革命的怒火减弱以来,人们看到,这同一种温和立即普及到所有法律,并渗透到所 有政治习惯当中。 理论的和善与行为的强暴形成对比,这是法国革命最奇怪的特征之一,如果人们注 意到这场革命是由民族中最有教养的阶级准备,由最没有教养、最粗野的阶级进行的, 就不会为此感到惊奇。第一种阶级的人相互之间没有丝毫先存的联系,没有互相理解的 习惯,从未控制人民,因此,当旧政权一旦被摧毁,人民几乎立即变成了领导权力。人 民不能亲自统治的地方,至少把他们的精神赋予政府;另一方面,假如我们考虑到人民 在旧制度下的生活方式,就不难想象人民即将成为什么样子。 处境的独特赋予人民许多罕见的品德。人民很早就获得自由,很久以来就拥有部分 土地,彼此孤立而不依赖,因而他们显得有节制和自负:他们熟悉劳动,对种种生活享 受漠然处之,忍受最大的痛苦,临危难而坚定:这个单纯刚毅的种族,即将构成强大的 军队,威慑欧洲。但是同一原因也使人民变为危险的主人。由于几个世世以来,人民几 乎独自承受种种流弊的全部重负,过着隔离的生活,默默地沉溺于偏见、嫉妒和仇恨中, 因而他们被命运的严峻弄得冷酷无情,变得既能忍受一切,又能使一切人受苦。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攫取了政府,试图自己来完成大革命的业绩。书籍已经提 供了理论,人民负责实践,使作家们的思想适应于自己的狂暴行动。 那些仔细研究过18世纪法国的人,从书本中,已能看出人民内部产生和发展了两种 主要的激情,它们不是同时代的产物,而且从未指向同一目标。 有一种激情渊源更远更深,这就是对不平等的猛烈而无法遏制的仇恨。这种仇恨的 产生和滋长的原因是存在不平等,很久以来,它就以一种持续而无法抵御的力量促使法 国人去彻底摧毁中世纪遗留的一切制度,扫清场地后,去建立一个人道所允许的人人彼 此相像、地位平等的社会。 另一种激情出现较晚,根基较浅,它促使法国人不仅要生活平等,而且要自由。 临近旧制度末期,这两种激情都同样真诚强烈。大革命开始了,两种激情碰到一起; 它们混合起来,暂时融为一体,在接触中互相鞟E砺,而且最终点燃了整个法兰西的心。 这就是1789年,无疑它是个无经验的时代,但它却襟怀开阔,热情洋溢,充满雄劲和宏 伟:一个永世难忘的时代,当目睹这个时代的那些人和我们自己消失以后,人类一定会 长久地以赞美崇敬的目光仰望这个时代。那时,法国人对他们的事业和他们自身感到自 豪,相信他们能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在民主制度中,他们便处处设立了自由制度。他 们不仅粉碎了将人们分割为种姓、行会、阶级、使他们的权利比他们的地位更加不平等 的那种陈腐立法,而且一举打碎了那些由王权制定的其他较新的法律,因为它们剥夺了 民族自身享受的自由,并在每个法国人身旁设立政府,充当他们的导师、监护人,必要 时还充当压迫者。中央集权制和专制政府一起垮台了。 但是,当发动大革命的精力旺盛的一代人被摧毁或丧失锐气时——这种情况通常发 生在进行类似事业的整代人身上,当对自由的热爱按照这类事件的自然规律,在无政府 状态和人民专政中被挫伤而软弱无力时,当慌乱的民族摸索着寻找他的主人时,专制政 府便有了重新建立的极好机会,而这些机会是那位天才轻而易举地发现的,他后来既是 大革命的继续者,又是大革命的摧毁者。 实际上,旧制度已拥有晚近时代的整套规章制度,它们丝毫不敌视平等,在新社会 中很容易就能确立,然而却为专制制度提供特殊方便。人们在所有其他制度的废墟中寻 找它们,并且找到了它们。这些制度以前曾造成那些使人们分化屈服的习惯、情欲和思 想;人们将它们复苏,并求助于它们。 人们在废墟中抓回中央集权制并将它恢复;在它重新建立的同时,过去限制它的一 切障碍并未复苏,因此,从刚刚推翻王权的民族的腹部深处,突然产生出一个比我们列 王所执掌的政权更庞大、更完备、更专制的政权。这番事业显得出奇地鲁莽,它的成功 世所未闻,因为人们只想正在眼前的事物,而忘了曾经看到的事物。统治者垮台了,但 是他的事业中最本质的东西仍然未倒;他的政府死亡了,他的行政机构却继续活着,从 那以后人们多少次想打倒专制政府,但都仅仅限于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 体上。 从大革命开始直至今日,人们多次看到对自由的酷爱时隐时现,再隐再现;这样它 将反复多次,永远缺乏经验,处理不当,轻易便会沮丧,被吓倒,被打败,肤浅而易逝。 在这同一时期中,对平等的酷爱始终占据着人们的内心深处,它是最先征服人心的;它 与我们最珍贵的感情联在一起;前一种激情随着事件的变化,不断改变面貌,缩小、增 大、加强、衰弱,而后一种激情却始终如一,永远以执著的、往往盲目的热忱专注于同 一个目标,乐于为使它能得到满足的人牺牲一切,乐于为支持和讨好它的政府提供专制 制度统治所需要的习惯、思想和法律。 法国革命对于那些只愿观察革命本身的人将是一片黑暗,只有在大革命以前的各个 时代才能找到照亮大革命的灯火。对旧社会,对它的法律、它的弊病、它的偏见、它的 苦难、它的伟大,若无清晰的透视,就绝对不能理解旧社会衰亡以来60年间法国人的所 作所为;但是人们若不深入到我们民族的性格中去,这种透视还不足以解决问题。 当我考虑这个民族本身时,我发现这次革命比它历史上的任何事件更加惊人。它在 行动中如此充满对立,如此爱走极端,不是由原则指导,而是任感情摆布;它总是比人 们预料的更坏或更好,时而在人类的一般水准之下,时而又大大超过一般水准;这个民 族的主要本性经久不变,以至在两三千年前人们为它勾划的肖像中,就可辩出它现在的 模样;同时,它的日常思想和好恶又是那样多变,以至最后变成连自己也料想不到的样 子,而且,对它刚做过的事情,它常常像陌生人一样吃惊;当人们放手任其独处时,它 最喜欢深居简出,最爱因循守旧,一旦有人硬把它从家中和习惯中拉出来,它就准备走 到地角天涯,无所畏惧;它的性情桀傲不逊,有时却适应君主的专横甚至强暴的统治权, 而不适应主要公民的正规自由的政府;今天它坚决反对逆来顺受,明天它又俯首贴耳, 使那些最长于受人奴役的民族都望尘莫及;只要无人反抗,一根纱线就能牵着它走,一 旦什么地方出现反抗的榜样,它就再也无法控制;总是使它的主人上当,主人不是过于 怕它,就是怕它不够;它从未自由到决不会被奴役,也从未奴化到再无力量砸碎桎梏; 它适宜于做一切事物,但最出色的是战争;它崇尚机遇、力量、成功、光彩和喧闹,胜 过真正的光荣;它长于英雄行为,而非德行,长于天才,而非常识,它适于设想庞大的 规划,而不适于圆满完成伟大的事业;它是欧洲各民族中最光辉、最危险的民族,天生 就最适于变化,时而令人赞美,时而令人仇恨,时而使人怜悯,时而令人恐怖,但绝不 会令人无动于衷,请问世界上有过这样一个民族吗? 只有它才能造就一场如此突然,如此彻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 和对立的革命。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法国人绝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 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以外类似的革命。 至此,我已抵达这场值得纪念的革命的门槛;这次我并不想走进去:也许不久我能 这样做。那时,我将不再研究这场革命的原因,我将考察革命本身,最后,我将大胆评 判大革命所产生的社会。 ------------------



注释

  第54页,第9行。罗马法在德国的威力。——它取代日耳曼法的方式。 中世纪末期,罗马法成为德意志法学家主要的而且几乎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在那个 时期,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甚至不在德国而在意大利各大学受教育。这些法学家虽然不是 政治社会的领导者,却担负着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责任,即使他们无法废除日耳曼法,至 少也要改变其形态,尽力使之纳入罗马法的范围。他们将罗马法运用到日耳曼制度中一 切看起来与查士丁尼立法略微相似的地方;他们由此而在民族立法中引进了新精神、新 惯例;民族立法逐渐改造,变得无法辩认,以至到17世纪,人们简直再也认不出来了。 它被一种我也无以名之的名为日耳曼的实为罗马的立法所取代。 我有理由认为,在法学家的这一工作中,日耳曼旧社会许多阶层的处境大为恶化, 尤其是农民的处境;他们当中许多人在此之前,一直保有全部或部分自由,全部或部分 财产,这时,却都失去了,这是由于学者们把他们的地位比作史载的罗马奴隶或罗马长 期租赁契约中的承租人。 民族法逐渐改造,人们百般反对也无济于事,这种现象在符腾堡的历史上十分明显。 自1250年符腾堡伯爵领地问世,到1495年符腾堡公国创立,立法完全是土生土长的; 它由习惯法、城市或领主法庭所制订的地方法、三级会议所颁的法规构成;唯有教会事 务是由一种外来法——教会法解决。 自1495年起,立法性质发生变化:罗马法开始渗入:那些在外国学校里研究法学、 人们称之为博士的人进入政府,占据了高等法院的领导职务。在整个15世纪初期直到15 世纪中期,政治社会都在支持这场反对法学家的斗争,与英国同其发生的斗争相同,但 斗争的成果却完全另一样,在1514年蒂宾根议会中,以及在随后历届议会中,封建制度 的代表和城市议员提出各种各样的抗议,反对所发生的变化;他们攻击法学家,因为法 学家闯入了所有法院,改变了所有习惯法和所有法律的精神或文字。优势最初似乎在他 们一方;他们得到政府的许诺,今后在高等法院定要安插从贵族和公爵领地中挑选的有 名望有教养的人,而不要安插博士,由政府官员和三级会议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将起草一 个通行全国的规章式法典。白费气力!罗马法不久终于从大部分立法中彻底清除民族法, 甚至在允许民族法存在的土地上扎根。 外来法战胜了土生法,许多德国历史学家把这种胜利归之于两个原因:1.将人们的 精神引向古代语言与文学的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民族天才的知识产物的蔑视;2.在 整个中世纪一直流行于德意志、表现在这个时代的立法中的思想,即神圣罗马帝国是罗 马帝国的继续,罗马帝国的立法是继承神圣罗马帝国的立法。 但是这些原因并不足以说明为什么这同一罗马法,在同一时期,同时传遍整个欧洲 大陆。我认为,这是由于在同一时期,君主专制政权在各地稳固确立,欧洲的古老自由 化为灰烬,而罗马法这种奴役法,最切合君主们的心意。 罗马法曾处处使公民社会臻于完善,又到处力求毁坏政治社会,因为罗马法主要是 一个非常文明然而非常奴化的民族的作品。国王们热衷于采用它,在他们取得统治权的 地方处处确立它。罗马法的解说者们在整个欧洲成为国王的大臣或主要官员。在必要时, 法学家们为他们提供法律的支持,以对抗法律。此后他们常常如此办理,当君主破坏了 法律,必有一位法学家出来断言这是最合法不过的了,并且引经据典地证明,这种破坏 行为是正当的,过错在被压迫者一方。 第55页,第24行。从封建君主制向民主君主制过渡。 既然所有的君主制在同一时期都变成了专制君主制,那么,政体的这一变化不大可 能与在各国在同一时刻的偶然的特殊情况有关。应当认为,这些彼此相似的同期事件, 势必来自同时在各地起作用的一种普遍原因。 这普遍原因就是一种社会状态向另一种社会状态的转变,从封建不平等向民主平等 的转变。贵族已被打垮,人民尚未受到教育,一方太低,另一方不够高,无法约束权力 的运动。君主的黄金时代有150年,在此期间,他们的统治既稳定又强盛,而这二者通常 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像封建君主制那些世袭首领一样神圣,像民主社会的主宰一样专制。 第56页,第16行。德意志自由城市的衰落。——帝国城市(Reichs-staBdte)。 根据德国历史家的说法,这些城市最光辉的时期是14世纪和15世纪。那时,它们是 财富、艺术、知识之乡,控制着欧洲商业,成为最强盛的文明中心。尤其在德国北方和 南方,它们终于与相邻的贵族形成独立同盟,正如在瑞士,城市曾与农民结成同盟。 到16世纪,它们还保持繁荣;但是衰落时期已经到来。 三十年战争终于加速了它们的灭亡;几乎没有一座城市在这个时期免于破坏或毁灭。 然而威斯特伐里亚条约却积极地提到它们,保持它们的直接国家资格,就是说它们 直属皇帝;但是一方面是与之相邻的君主,另一方面是皇帝本人——自三十年战争以来, 皇帝的权力只能施行于帝国的那些小诸侯——君主与皇帝每天都把城市主权限制在极其 狭窄的范围之内。到18世纪,总共还有51座城市;它们在议会中占有两席,并拥有一个 独特的呼声;但实际上,它们再也不能左右普通事务。 在内部,它们负债累累:这些债务一部分是由于人们继续按旧时城市鼎盛期的状况 征收帝国税,一部分是由于城市治理不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治理不善似乎源于一种 所有城市共有的神秘疾病,不论它们政体形式如何;贵族政体也好,民主政体也好,都 生民怨,怨艾即使各不相同,至少都同样激烈:人们说道,在贵族政体下,政府变成了 少数家族的小集团:恩惠、私利左右一切;在民主政体下,阴谋诡计、卖官鬻爵比比皆 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抱怨政府不够刚直无私。皇帝不得不经常干预城市事务,试图 重新确立秩序。城市居民减少,处境悲惨。它们不再是日耳曼文明的中心,艺术离开了 这里而在新兴城市中焕发光辉,这些新兴城市是诸侯们的创造,代表着新世界。商业离 开了帝国城市;它们昔日的精力和强烈的爱国热忱消失了;大致说来,唯有汉堡依旧是 财富和知识的一大中心,但这是出于一些特殊的原因。 第65页,第11行。弗里德里希二世法典。 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各项业绩中,甚至在他的国家内,最不为人知、最不显赫的就 是依照他的命令起草并由他的继位者颁布的法典。然而我却不知道还有哪部法典更能说 明弗里德里希二世本人以及他的时代,更能充分显示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就人们赋予宪法一词的含义而言,这部法典堪称真正的宪法;它不仅旨在规定公民 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规定了公民与国家间的关系:它既是一部民法典,又是一部刑 法典,还是一部宪章。 它是基于——或不如说仿佛是基于——若干以极富哲理、极其抽象的形式表述的普 遍原则,这些普遍原则在很多方面与1791年宪法中的《人权宣言》所包含的原则相似。 法典宣布,国家和居民的幸福是社会的目的所在,是法律的限界;法律不能限制公 民自由和权利,除非出于共同一致的目的;国家的每个成员均应根据其地位和财产为公 益而工作,个人权利应当服从公益。 法典只字未提君王、王室的继承权问题,甚至连有别于国家权利的个人权利也未提 及。国家这个名词已成为人们用来特指王权的唯一名词。 相反,法典讲到普遍人权:普遍人权建立在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天赋 自由之上。一切未被自然法或国家的人为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是允许的。每个国家居民有 权要求国家保卫其人身和财产,假如国家不进行援助,他有权以武力自卫。 在陈述了这些重大原则之后,立法者没有像1791年宪法中那样,从中引出人民主权 的信条,引出自由社会中人民政府的组织,而是突然一转,得出另一同样民主、但却没 有自由的结果;他认为国王乃国家的唯一代表,并赋予国王以刚刚承认的社会拥有的一 切权利。在这部法典中,君王不再是上帝的代表,他只不过是社会的代表、社会的代理 人、社会的公平,弗里德里希在其著作中清清楚楚地这样写着;但是唯有君主代表社会, 他独自行使一切权力。法典序言中写道,为整个社会谋利——社会的唯一目的——的义 务属于国家元首,他被授权为此目标指挥和调整一切单个人的行动。 在这位全能的社会代理人的主要义务中,我发现下述几种义务:在国内,维护公共 和平与安全,保障每一个人不受暴力侵犯。在国外,他有权缔结和约和战争;唯有他才 有权颁布法律,制定普遍的警察规章制度;唯有他拥有权利赦免和撤销刑事诉讼。 国内现存的一切联合体、一切公共设施均服务于全民的和平与安全,受君主监督领 导。为使国家元首能够履行这些职责,必须使他拥有一定收入和实权,因而国家元首有 权根据私人财产,根据他们的人身、职业、商业、产品或消费,制订捐税。公职官员在 他们的职权范围内,以国家元首名义发布的命令,应该被遵从执行,同元首本人的命令 一样。 在这颗完全现代的头颅下,我们现在即将看到一具完全哥特式的躯体;弗里德里希 只不过从他身上去掉了可能妨碍他自己的权力运转的东西,而这整个身体即将形成一庞 然大物,仿佛是一种创造物向另一种创造物过渡。在这奇怪的造物中,腓特烈表现出对 逻辑的轻蔑,同样也表现出对权力的关切,他不愿攻击尚有自卫能力的东西,以免给自 己造成无谓的困难。 农村居民除了某些地区和某些地方外,尚处于世袭奴役之下,世袭奴役不仅限于与 占有一定土地俱来的劳役和服役,而且还扩展到占有者的人身。 法典重新认可土地所有者的大部分特权;人们甚至可以说,这些特权是违背法典的: 因为法典明文规定,在地方惯例与新立法有分歧的情况下,应以新立法为准。法典庄严 宣告,国家不得废除任何这类特权,除非通过赎购和履行司法手续。 的确,法典保证废除真正意义上的奴役(Leibeigenschaet),因为它确立人身奴 役;但是代之而起的世袭隶属(ErbunterthaBnigkeit),正如人们读法典本文时所断定 的那样,仍旧是一种奴役。 在这同一法典中,资产者与农民被精心地划分开;在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之间,可 以辩认出一种中间阶级,它是由非贵族高级官员、教士、专门学校、中学和大学教师组 成。 这些资产者与其他资产阶级有区别,也不与贵族相混同: 相反,和贵族相比,他们处在低下地位。一般来说,他们不能购买骑士地产,也不 能在民政部门中获得最高职位。他们也无陛见资格,这就是说,极少数情况外,他们不 能去宫廷,家庭成员绝不能随同前往。像在法国一样,随着这个阶级一天天更有教养、 影响更大,这种低下的地位便更伤害人心,资产阶级出身的国家官员即使不占据最显赫 职位,也已占据了那些最繁重最有作为的职位。对贵族特权的怒火在法国曾大大促进大 革命,在德国则酿成了最初对法国大革命的赞赏。法典的首要编纂者固然是个资产者, 不过他无疑在遵循其主公的命令。 在德国的这部分,欧洲古老政体尚未充分毁灭,所以弗里德里希认为,尽管这个政 体激起他的蔑视,要使那些残余消失,尚需时日。一般来说,他只限于剥夺贵族作为团 体而集会和治理的权利,而让贵族个人保留其特权;他只对某些权利加以限制,规定其 使用。结果呢,这部在法国哲学家的弟子的命令下拟订、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付诸实 施的法典,成为最真实、最新的立法文件,为行将被法国革命从全欧洲废除的封建不平 等奠定了法律的基础。 法典宣布贵族阶级是国家的主要团体,并明文规定,贵族中有能力者应被优先提名 担任所有荣誉职位。唯有贵族才能拥有贵族财产,才能创立代理继承,才能享有贵族财 产固有的狩猎和司法权,以及赞助教堂权;唯有贵族才能以所占土地为自己命名。因特 别例外而被批准占有贵族财产的资产者,只能在许可的严格范围内,享受占有相同财产 所赋予的权利和荣誉。资产者即使成为贵族财产占有者,也不能将贵族财产留给资产者 继承人,除非继承人属第一亲等。在没有这类继承人或其他贵族继承人的情况下,死后 财产必须拍卖。 弗里德里希法典最有特色的部分,是其中附加的有关政治方面的刑法。 弗里德里希的继位者弗里德里希—纪尧姆二世不管立法中包括我刚概述的封建专制 部分,仍旧认为他叔父的这件作品有革命倾向,因此直到1794年才予以发表,据说他之 所以放心是由于他想那些出色的刑法条文可以纠正这部法典所包含的有害原则。确实, 人们从来没有,从那以来也没有,见过比这更全面的类似刑法。不仅起义与密谋遭到最 严厉处罚,就连对政府法令不尊敬的批评也在严厉镇压之列。严禁购买、散发危险读物: 印刷、出版、发行者要对作者的行为负责。舞会、化装舞会和其他娱乐活动被宣布为公 开集会,必须得到警方批准,在公共场合聚餐亦然。出版言论自由受严密专横的监督。 禁止携带火器。 最后,这部一半取自中世纪的法典还包括一些规定,其中央集权制的极端精神与社 会主义相接近。例如法典宣布,凡无力维持生活、无权取得领主赈济和公社赈济者,其 衣食、雇佣、工资均由国家负责解决:必须保证这些人有力所能及的工作。国家必须成 立拯救公民贫困的设施。此外,国家有权取消那些鼓励好吃懒做的基金,亲手把这些设 施所拥有的钱散发给穷人。 理论上大胆创新,实践上谨小慎微,是弗里德里希二世法典处处可见的特点。它一 方面宣布,现代社会一大原则就是人人必须平等纳税;另一方面却允许那些提倡免除捐 税的各省法律继续存在。法典规定,臣民与君主之间的争讼须按处理所有其他诉讼的形 式和规定进行裁决;而实际上,当此规定违忤国王的利益或感情时,它从未被执行。人 们大张旗鼓地炫耀桑苏西堡的风车,却在其他许多场合,不声不响地破坏法律。 普鲁士民族似乎对法典的公布毫无察觉,这证明法典虽然外表上革新很多,实际上 很少革新,因而要想了解18世纪末德国这部分地区的社会真实状况,研究这部法典才是 怪事。 当时只有法学家才研究它,今天,不少开明人士也没有读过它。 第86页,第19行。 18世纪市政方面的一个最突出特征,不是废除一切代议制和一切公众干预,而是市 政所遵循的规章制度的极端不稳定,法律朝令夕改,不断变化,时而重新使用,时而弃 之不用,时而增,时而减。法律的这种不断变动最能说明地方自由被贬低到何种程度, 对这点似乎无人注意。光是这种变动性就足以预先摧毁对政治机构的所有特殊观念,所 有思古幽情,所有地方爱国心,而政治机构是最宜于保持这些思想感情的。这样,人们 为大革命行将进行的对历史的大破坏做了准备。 第88页,第9行。 路易十四破坏城市市政自由的借口是城市财政管理不善。但是自路易十四改革以来, 财政管理不善继续存在,并且更加恶化,蒂尔戈以充分理由指出这一点。他还补充说: 大部分城市今天负债累累,部分是由于它们曾借钱给政府,部分是由于市政官员糜费铺 张,他们花着别人的钱,却不向居民报告帐目,也不用听取居民的忠告,他们变本加厉, 以示显赫,有时还从中渔利。 第97页,第9行。正是在加拿大,人们才能最好地评价旧制度的行政中央集权制。 正是在殖民地,人们才能够最好地评价宗主国政府的面貌,因为正是在那些地方, 通常政府的所有特征被放大,并且更明显。当我想评价路易十四政府的精神和弊病时, 我应当去加拿大。于是我就像用显微镜一样,发现物体的变态。 在加拿大,不存在那些由旧现象或旧的社会状况构成的大量障碍与自治精神的自由 发展作公开或暗中的对抗。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贵族阶级,或者至少他们在这里已失去了 根基; 教会不再占统治地位;封建传统已经丧失或已经模糊不清;司法权力不再扎根于古 老制度和古老习俗。没有什么东西阻碍中央权力尽量发展,按它内在的精神制定一切法 律。因而在加拿大,根本不存在城市或省级政治制度,不存在经授权的集体权力和被允 许的个人立法创议权。总督的地位比在法国优越得多;管辖事务比在宗主国多得多,尽 管与巴黎相隔1800法里,竟欲从巴黎统辖一切;政府从未采取重大方针使殖民地民丰物 阜,相反却千方百计强行增加和散布人口:强制种植,所有源于转让土地的诉讼不交法 庭而由政府独自审理;必须用某种方式种植,强制人们在某些地点定居而不得在其他地 点定居,等等,这些事情发生在路易十四时代;敕令由科尔贝尔副署。人们已经感到处 于现代中央集权制下,就像在阿尔及利亚。实际上,加拿大就是阿尔及利亚一向存在状 况的忠实写照。在这两个地方人们都能看到同人口几乎同样众多的政府,它压倒一切, 积极活跃,制定规章,强制人民执行,它要预见一切,负责一切,总是比被治理者本人 更了解被治理者的利益,它不停地活动,却毫无收获。 相反在美国,英国人的地方分权制度发扬光大:市镇变成几乎独立的市政府,成为 某种民主共和国。构成英国政体和风尚的基础的共和成分畅行无阻并在发展。真正意义 上的政府在英国管事不多,个人却大有作为;在美国,政府可以说不再介入任何事务, 个人联合起来,一切都干。由于没有上层阶级,加拿大居民比同时期的法国居民更加服 从政府,而英属各州的居民却变得越来越独立于政权之外。 这两个殖民地最终建立了完全民主的社会;但是在这里,起码在加拿大尚属法国这 个时期,平等与专制政府混合在一起;在英属各州,平等与自由结为一体。至于两种殖 民方式的物质后果如何,人们知道,1763年,即征服时期,加拿大人口为6万人,英属各 州则为300万人。 第125页,第9行。共同讨论事务所起的反种姓作用。 从18世纪农业协会为数不多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共同讨论共同利益起了反种姓作用。 这些会议是在大革命之前30年,在旧制度的盛期召开的,并且只涉及理论问题,只有通 过理论问题,人们才辩论不同阶级感兴趣并能一起讨论的各种问题。虽然如此,人们立 即从中感到人与人互相接近,互相融合,看到合乎理性的改革思想占领了非特权者的心, 也占领了特权者的心,然而讨论涉及的不过是管理和农业而已。 我相信,没有一个政府像旧制度的政府那样,从来只在它自身寻求力量,总是使人 们分化。大革命之际,法国存在的荒谬可笑的不平等现象只有在这种政府下方能维持; 最轻微地接触一下自治,这个政府就得发生深刻变化,迅速改造,否则就被摧毁。 第125页,第10行。 各省自由是古老的,同人们的习惯、风俗、回忆融合为一,而专制制度是新出现的, 这时,没有全民族自由,各省自由也能存在若干时日;但是若认为取消了普遍自由,仍 能任意创造甚至长期维持地方自由,这种观点是荒谬的。 第126页,第11行。 在一封呈递国王的奏折中,蒂尔戈以那种我觉得极为精确的方式,概括了贵族捐税 特权的真正范围: “1.特权者如拥有一块面积四犁地的农场,能免纳人头税。这样的农场在巴黎附近 通常应纳税2000法郎。 “2.这些特权者绝对不必为树林、牧场、葡萄园、池塘以及城堡周围的或大或小的 土地交付费用。有些地区的主要出产是在牧场或葡萄园,那么支配这些土地的贵族便免 缴全部捐税,这些捐税都落在交军役税者头上;这第二种好处可谓大矣。” 第136页,第7行。 在《阿瑟.扬1789年游记》中,可以找到一帧绘制精美、框架纤巧的关于两种社会状 况的小幅图画,在这里我禁不住要将它摆出来。 阿瑟.扬游历法国时恰值导致攻占巴士底狱的第一次动乱之际,他由于头上没戴帽徽, 在一个村子里被一群老百姓抓住,要将他扭送监狱。为摆脱困境,他设法跟他们谈了如 下这一小段话: “先生们,”他说道,“有人刚才说,捐税必须像从前一样缴纳。捐税肯定必须缴 纳,但并不是像从前那样。必须像在英国那样缴纳捐税。我们有许多你们所没有的捐税; 但是第三等级——人民不纳捐税;捐税只由富人承担。在英国,每个窗户都要纳税;但 是房子只有六个窗户的人家不用纳税。领主缴纳二十分之一税和军役税;但是一个花园 的小所有者不纳分文。富人要为他的车马、仆人纳税,甚至为他有打山鹑的自由而纳税; 小所有者与所有这些捐税一概无关。不仅如此!在英国,我们有一项捐税由富人缴纳, 用来救济穷人。因此,如果必须继续缴纳捐税,那就应该用另一种方式缴纳。英国的方 法是再好不过的了。 “由于我的蹩脚法语和他们的方言无甚出入,他们完全听懂了我的意思;我讲话中 的每个字都博得他们的欢呼,他们想我一定是位好人,而我也证实了这一点,我高呼: 第三等级万岁!他们当即用一起欢呼声放我通行。” 第148页,第12行。1789年贵族阶级陈情书分析。 我认为,法国革命是唯一这样的一场革命,在它开始时,不同阶级能分别真实地表 达他们的思想,表白他们的感情,而这是在他们的思想感情还未被革命歪曲或改变之前。 众所周知,这一真实的表达记录在1789年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中。这些陈情书或奏折 是与之相关的每一个等级在充分自由、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条件下拟定的;它经过有 关方面长时间的讨论和起草人的反复思考;因此那个时代的政府,当它对国民讲话时, 并不同时既负责提问又负责回答。在起草陈情书的时期,有人将陈情书的主要部分汇编 并印成三卷,现在所有图书馆均可看到。陈情书原件现存国家档案馆,起草陈情书会议 记录也存放在一起,同一时期内克先生和他的代理人就这些会议而互通的信函有一部分 也在那里。文献汇集起来能印成一部对开本的多卷本丛书。这是旧法兰西留给我们的最 珍贵的文献,凡想知道我们先辈在大革命爆发之际的精神状态的人,必须不断查阅这些 文献。 我原先想,上文所提的印作三卷的摘要也许只是一部分作品,不能精确地再现这次 大规模调查的特点;但是作过一番比较以后,我发现在大幅绘画与缩小了的复制品之间, 有极大的相似之处。 我这里列出贵族阶级陈情书摘要,以便使人们了解贵族阶级绝大多数的真实感情。 人们从中可以清楚看到贵族阶级的绝大多数人顽固地要保持哪些旧特权,情愿让出哪些 特权,并主动提出牺牲哪些特权。人们从中尤其可以发现当时在有关政治自由问题上激 励整个贵族阶级的全部精神。一幅何等怪异凄惨的图画! 个人权利。贵族首先要求起草一份有关一切人的权利的明确宣言,该宣言要确认人 们的自由,确保人们的安全。 人身自由。贵族希望在尚存封建领地奴役制的地方,废除奴役制,并设法取消黑奴 贸易;每个人均可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自由旅行或定居,不论是在王国内外,而不被横加 逮捕; 改革警察规章的流弊,今后警察即使在骚乱时期,也由法官控制;个人只能由本来 的法官逮捕和审判;因此,国家监狱和其他非法拘押所均应拆除。有些贵族要求拆毁巴 士底狱。巴黎贵族尤其坚持这一点。 必须禁止所有密札或国王密札。——如果国家危急,必须逮捕公民而不将其立即送 交普通法庭,那就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滥施刑罚,或是将拘留一事通知国务会议,或是用 其他方法。 贵族阶级要求废除所有特别委员会,所有权利分配或特别法庭,所有辩护、延期判 决等等特权,应对那些下达或推行专横命令者施行最重刑罚;在普通法庭这唯一应保留 的法庭中,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自由,尤其在刑事犯的问题上;必须免费受理裁判, 无益的法庭必须撤销。“行政官员乃为人民而设,而不是广大人民为行政官而设,”一 份陈情书中说道。人们甚至要求在大法官辖区为穷人设立一委员会和免费的辩护人,预 审必须公开,必须给诉讼人进行辩护的自由; 在刑事犯罪问题上,必须为被告提供一名顾问,在诉讼程序的一切行为中,法官必 须由与被告人属同一等级的一定数量的公民辅助,他们负责根据犯人的犯罪事实或不法 行为宣布判决;在这方面,人们援引英国宪法;刑罚轻重须依不法行为大小而定,刑罚 对一切人平等;死刑判处更加稀少,所有体罚肉刑、刑讯拷问等等,均须取消;最后, 囚犯的处境必须改善,刑事被告的处境尤其必须改善。 依照陈情书,人们必须设法使个人自由在陆海军征兵中受到尊重。必须允许将服兵 役义务转换为金钱给付,唯有三个等级都派出代表列席,才能进行征兵抽签,从而使纪 律和军事服从的义务与公民和自由人的权利相结合。用刀面抽打必须取消。 财产自由与不可侵犯。陈情书要求财产不可侵犯,除了必不可少的公益原因外,财 产不受任何损害。在因公益而侵犯财产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给与高价补偿,不得拖延。 必须取消没收充公。 商业、劳动和工业自由。必须保障工业和商业自由。因此,必须取消授予某些公司 的控制和其他特权;必须将关税线移至边境。 宗教自由。天主教在法国是唯一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但是必须给与每一个人信仰自 由,恢复非天主教徒的公民地位和财产。 出版自由、邮政保密不受侵犯。必须保障出版自由,法律须预先规定出于普遍利益 的各项限制。除涉及教义的书籍外,任何人不受教会审查;其他书籍只须采取必要的预 防措施,以便知道作者和印刷者。许多人要求出版罪只能交由陪审员审判。 所有的陈情书都坚持,必须尊重邮政保密,它不受侵犯,从而使信件不至成为控告 的理由和手段。陈情书直截了当地说道,拆读他人信件是最可恶的间谍行为,因为它侵 犯了公众信仰。 教学,教育。贵族阶级的陈情书只谈到要求积极关心赞助教育,把教育扩大到城市 和农村,依照符合孩子们的预期目的的各项原则领导教育;特别要给孩子们进行国民教 育,教会他们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陈情书甚至要人们为孩子们撰写教义问答,将宪法的 要点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浅显形式编写。 尽管如此,陈情书并没有指明为了便利推广教育,应使用哪些方法;只限于呼吁为 贫困贵族子弟建造教育设施。 必须关心人民。大量陈情书坚持要求对人民给与更多关心。许多陈情书申明反对警 察规章中的滥用职权,它们说道,大量手工业者和有用公民往往不经正式审判就被任意 投入监狱、国家监狱等处,其原因往往是由于犯了错误,甚至单单是受怀疑,这种作法 损害了天赋自由。所有陈情书均要求彻底废除劳役制。多数大法官辖区要求允许赎买使 用领主磨坊、面包烘炉等税,允许赎买通行税。大量陈情书要求减轻许多封建捐税,废 除世袭领地税。一份陈情书说道,方便土地买卖对政府有利。这理由恰恰是人们为一举 废除一切领主权利和出售不可转让的法人财产而即将提出的理由。许多陈情书要求减轻 鸽舍权对农业的损害。至于专供保存国王猎物的设施,即当时名为王室狩猎总管管区, 陈情书要求立即予以废法,因为它们侵犯了财产权。陈情书要求以人民负担较轻的捐税 取代现行捐税。 贵族阶级要求在农村设法普及富裕和福利;在农村建立粗布纺织厂,以便农闲季节 雇用农村的人:每个大法官辖区均应在省政府监督下,创设公共粮仓,以防备饥荒,将 食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比率上;设法使农业完善,改善农村的境遇; 增加公共工程,尤其是要致力排干沼泽,防备洪涝,等等;最后,要在所有各省鼓 励商业和农业。 陈情书要求将济贫院分为设在各区的小型收容所,取消那些乞丐拘留所,代之以慈 善工场;在省三级会议领导下,设立救济金库,为了免费为穷人治病,由各省出资,将 外科医生、医师、助产士分散到各区去;法庭对人民应永远免费;最后应为盲人、聋哑 人、弃婴等等创建各种设施。 尽管如此,在所有这些问题上,贵族阶级一般来说,只限于表述他们的改革愿望, 不涉及如何执行的重大细节问题。 贵族阶级不像下层教士那样长期生活在下层阶级当中,不像下层教士那样接触民间 疾苦,故而他们很少考虑如何医治这些苦难。 关于录用贵族担任公职、贵族地位的等级制和荣誉特权问题。尤其是,或者说仅仅 是在贵族等级制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问题上,贵族阶级背离了要求改革的普遍精神,他们 作出了若干重要让步,但却固执于旧制度的种种原则。他们感觉到他们在这里正在为自 身的生存而战斗。贵族阶级陈情书坚决地要求维持教士和贵族特殊等级的地位。陈情书 甚至要求多方设法保持贵族等级的完全纯粹;因而禁止以金钱为代价获取贵族头衔,在 某些场合不许再授予,唯有长期为国家立功效力,方可荣膺。陈情书希望对假贵族进行 追查和起诉。所有陈情书最后都坚持要求维护贵族的全部荣誉。有一些陈情书要求给贵 族颁发一种从外表即可认出的特殊标记。 再也想象不出比这样的要求更典型、更能证明已经存在于贵族与平民间的完全相似 了,虽说社会地位还有差异。总的说来,在这些陈情书里,贵族虽然对许多权益表现极 其随和,却拚死固执于他们的荣誉特权。他们要保持他们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他们还想 发明那些他们没有的特权,他们已经感到自己被卷入了民主浪涛,他们惧怕葬身其中。 多么稀奇古怪的事!他们凭本能感到这种危险,却对此没有认识。 至于职务的分派,贵族要求取消捐纳法官职位;当事关这类职务时,所有公民都能 由国民推荐给国王,国王依其年龄能力一视同仁地加以任命。至于军阶问题,多数陈情 书认为不应排斥第三等级,所有军人只要有功于国,均有权晋升,直至最高官位。“贵 族等级不赞成任何将第三等级关在军职大门外的法律”,几份陈情书这样写道。贵族要 求保留直接担任军官无须经由低级军阶的贵族特权。而且几乎所有陈情书都要求确立固 定的适用于一切人的军阶分配规章,不得将军衔全部留作恩典,除高级军官外,其他各 军阶可凭年资取得。 至于教士职务问题,陈情书要求恢复有俸圣职选举制,或者至少由国王创设一委员 会,在有俸圣职分派问题上向国王提出意见。 陈情书最后说道,从今以后,分发年金时必须更有识别力,不再集中在某些家庭, 任何公民不得同时有一份以上年金,不得同时领取超过一个职位的官俸;必须废除职位 承继人的指定权。 教会与教士。当问题不再涉及贵族阶级的权利和特殊结构而涉及教会的特权和组织 时,贵族阶级就不再那样仔细斟酌;他们圆睁双目,盯住弊端。 贵族阶级要求教士不得享有免税特权,必须偿付债务,不得转嫁给国民,修道会必 须深入改革。多数陈情书宣布,这些修会背离教会精神。 多数大法官辖区要求减轻什一税对农业的危害;甚至有大量陈情书要求废除什一税。 一份陈情书说道:“什一税的最大部分是由那些本堂神甫征收来的,这些人却最少用它 来为人民谋得精神上的佑护。”可见第二等级在其话语中,不大宽容第一等级,对于教 会也不再彬彬有礼。许多大法官辖区正式承认三级会议有权取消某些宗教等级,将教会 财产另作他用。17个大法官辖区宣布,三级会议有权制订教规。许多大法官辖区说道, 宗教庆典节日太多,损害农业,助长游手好闲,必须大量废除,将它们推迟到礼拜天。 政治权利。关于政治权利,陈情书承认,所有法国人均有权直接或间接参与政府, 这就是说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须保持地位等级制;因而个人只能在本等级内进行提名 和被提名。这一原则确定以后,代议制度的建立就必须确保国家的所有等级皆可认真参 加国家事务的领导。 关于三级会议议会内的表决方式意见不一:大多数人要求按等级分开投票;一些人 认为捐税表决应属例外;另一些人最后要求这样的表决方式应成为定例。他们说道: “必须依人头不依等级计算选票,这乃是唯一合理的形式,唯一能够摆脱和消灭团体利 己主义这一万恶之源的形式;它能使人们和衷共济,将人们引向国民有权希望议会达到 的结果,即它是一个既爱国,又具有伟大品德,并由知识武装起来的议会。” 不过,由于这项革新如操之过急,在目前的精神状况下可能有危险,所以许多人认 为,采用时必须谨慎,必须由议会来判断是否最好将实行依人头表决这件事推迟至下几 届三级会议。在一切情况下,贵族阶级要求每一等级都有权保持一切法国人所应有的尊 严;因此,必须废除在旧制度下第三等级被迫服从的那些侮辱形式,例如下跪:“一个 人在另一个人面前下跪有损人的尊严,这种景象在天生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显出一种与 人的基本权利不相容的卑下感”,一份陈情书写道。 关于政府形式应采取的制度和宪法原则。关于政府形式,贵族阶级要求维持君主政 体,保护国王本人的立法、司法、行政权,但同时要确立根本法,以保障国民执行权力 的各项权利。 因此,陈情书全都宣布,国民有权召集三级会议,三级会议成员的人数要足以保证 议会独立性。陈情书要求,三级会议今后要定期召开,每次新国王继位时也应召开,不 必发放召开会议通知书。许多大法官辖区甚至希望这种议会为常设议会。如果三级会议 不能按法律指定期限如期召开,人们有权拒纳捐税。少数陈情书要求在两届三级会议间 隔期间,必须建立一个中间委员会,负责监督王国政府,但是大多数陈情书明确反对建 立中间委员会,宣称这样的委员会完全违反宪法。理由很奇怪:他们担心与政府并存的 这个小议会会被政府的挑唆所诱惑。 贵族阶级要求取消大臣解散议会的权力,大臣们若用阴谋诡计破坏议会秩序,将依 法受到制裁;任何政府官员,任何与政府有某种依附关系的个人,均不得成为议员;议 员人身不受侵犯,陈情书说道,不得因发表政见而对议员起诉;最后,议会会议应公开, 为了逐步邀请国民参与议会讨论,将通过印刷渠道传播讨论情况。 贵族阶级一致要求各项制约国家政府的原则均应实施于不同部分的领土的治理上; 因此,各省、区、教区,必须建立由自由选出、定期任职的成员组成的议会。 许多陈情书认为,总督与总收税员的职位必须取消;所有陈情书都认为,今后唯有 省议会负责摊派捐税,监督省里的特殊利益。陈情书认为区议会和教区议会也同样如此, 它们今后只依附于省三级会议。 权力区分。立法权。关于国王和聚集在一起议事的国民之间的权力区分,贵族阶级 要求,法律只有经三级会议和国王同意,并在负责维持其执行的法院注册,才能生效; 唯有三级会议有权设立和确定捐税数额;只有在一次三级会议召开到下次三级会议召开 这段时间,才能同意给予津贴;所有未经三级会议同意而征收或设立的捐税均被宣布为 非法,凡下令征收这种捐税的大臣和征税员将作为贪污犯被提起诉讼; 没有三级会议同意,同样不准任何借款;唯有三级会议决定的贷款可以开放,政府 要在战争和重大灾害情况下使用这笔贷款,除非在最短期限内召开三级会议; 所有国库均置于三级会议监督之下;三级会议确定各部门的支出,必须采取最可靠 措施确保经过表决的收入不被超支。 大部分陈情书要求取消那些使人恼火的捐税:以登记税、百分之一得尼埃税、批准 税等名目,汇总在国王领地税务局名下。“单是税务局这个名义就足以伤害国民,因为 它宣布本属公民财产的真实部分的那些物品归国王所有,”一份陈情书说道;所有未经 让与的领地均由省三级会议管理,任何有关财政问题的法令、敕令,未经国民的三个等 级同意,不得颁布。 贵族阶级的思想显然是要将全部财政管理权通过三级会议和省议会授予人民,不论 是借款和捐税的规章制度,或是捐税的征收。 司法权。同样,在司法组织上,贵族阶级倾向于使法官的权力至少在很大部分上从 属于聚会议事的国民。许多陈情书就是这样宣布的。 “法官必须以其职守对聚会议事的国民负责”;法官未经三级会议同意不得被免职; 未经三级会议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扰乱法庭执行其职能;最高法庭的渎职以及高等法 院的渎职须由三级会议审判。依照多数陈情书的意见,只有根据人民的推荐,国王才能 任命法官。 行政权。至于行政权,则概归国王所有;但也规定必要的限制,以防专权。 例如,关于行政管理,陈情书要求,不同部门的帐目须印刷出来予以公布,大臣须 对聚会议事的国民负责;同样,国王在使用部队对外防御之前,必须将其意图准确告知 三级会议。在国内,这些军队只有经三级会议征调才能用来对付公民。部队的人数必须 加以限制,平时仅留三分之二于第二兵员。至于政府雇佣的外国军队,必须离开王国中 心,派往边境。 读贵族阶级陈情书时,最使人感到惊奇、而任何摘录都无法再现的事实,是这些贵 族浸透他们时代的程度:他们具有时代精神,他们极其流畅地使用时代语言。他们谈论 不可剥夺的人权、社会公约固有原则。当涉及个人时,他们通常关心个人权利,当涉及 到社会时,他们通常关心社会义务。政治原则在他们看来,同道德原则一样绝对,二者 均以理性为共同基础。当他们提到废除农奴制残余时,他们认为:问题在于消除人类堕 落的最后痕迹。他们有时称路易十六为公民国王,并多次谈到危害国民罪,而这条罪状 后来被经常认为是他们发明的。他们同其他人一样认为,应不遗余力地发展公共教育, 领导公共教育的是国家。一份陈情书说道,三级会议关心通过儿童教育中的变革,灌输 一种国民性格。和同时代其他的人一样,他们对立法的统一表现强烈持久的爱好,然而 触及到等级存在问题时看法就不同了。他们和第三等级一样,要求行政统一,度量衡统 一,等等;他们提到各种改革,并希望改革彻底。按照他们的想法,所有捐税,一无例 外,均须废除或改造;所有司法制度均须变革,领主司法除外,领主司法只需完善。对 于他们像对所有其他法国人一样,法兰西是一块政治试验田,有一种政治模范农场,在 这里,一切均当翻转过来,一切均当加以尝试,除了生长着他们个人特权的小天地;还 必须替他们说句公道话,就连这块小场地,他们也没有放过。总之,读贵族阶级陈情书 时,人们能够肯定,如果这些贵族是平民的话,他们就能发动这场大革命。 第176页,第15行。 有人说,18世纪哲学的特点是对人类理性的崇拜,是无限信赖理性的威力,凭此就 可以随意改造法律、规章制度和风尚。应该确切地解释一下:真正说来,这些哲学家中 有一些人并不崇拜人类理性,而是崇拜他们自己的理性。从未有人像他们那样对共同智 慧缺乏信心。我可以举出许多人,他们几乎像蔑视仁慈的上帝一样蔑视民众。他们对上 帝表现出一种竞争对手的傲慢,对民众则表现出一种暴发户的骄傲。真正恭敬地服从多 数人的意志同服从神的意志一样,对他们来说都是格格不入的。几乎所有革命家后来都 显示出这一双重性格。这与英国人和美国人对其公民多数人的感情所表现的那种尊重相 去万里。在他们国家,理性对自身充满自豪和信心,但从不蛮横无礼;因此理性导致了 自由,而我们的理性,只不过发明了一些新的奴役形式。 第188页,第18行。 弗里德里希二世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丰特内尔和伏尔泰、霍布斯、科林斯、沙 夫茨伯里、博林布鲁克之辈,这些伟人给宗教以致命打击。这些人开始检查他们一向愚 蠢地崇拜的东西;理性打垮迷信;人们对自己一向相信的神话嗤之以鼻。自然神论造就 了大量宗派信徒。假如说伊壁鸠鲁主义严重地损害了异教徒的偶像崇拜,那么自然神论 今天也同样严重地损害了我们祖先所接受的犹太教观念。思想自由盛行英国,对哲学的 进步贡献很大。” 从上面这段话可看出,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写这几行字之际,亦即在18世纪中期,还 是把当时的英国当作非宗教信条的发源地。在这里,还可看到一件更惊人的事:一位最 精通人文科学和国务科学的君主,看起来并不怀疑宗教的政治效用;他的老师们的精神 错误,改变了他的精神的固有品质。 第208页,第9行。 18世纪末期法国出现的这种进步精神,在同一时期也出现在整个德意志,而且到处 都同样伴随着改革政治制度的愿望,请看一看一位德国历史学家对当时德国正在发生的 事件所作的描述: “18世纪下半叶,”他说道,“新的时代精神逐渐引入教会领地本身。人们在那里 开始改革。技艺和宽容到处深入传播; 在一些大国已经居统治地位的开明专制,在德意志已见端倪。 应该说,在18世纪任何一个时期,在这些教会领地上,从没见过像法国革命前最后 几十年中那样杰出、那样值得敬重的一些君王。” 必须注意人们描绘的这幅图画多么像法国当时呈现的图景:改良与进步的运动在同 一时期兴起,最有资格进行统治的人物在大革命行将吞噬一切的时刻出现。 还应该承认,德意志的整个这一部分多么明显地被卷入法兰西的文明与政治运动。 第209页,第14行。英国人的司法立法证明,政治制度尽管有许多附带的毛病,但不 妨碍人们达到建立这些制度时既定的首要目标。 有些国家尽管政治体制的附属部分不完善,但如果这些体制所遵循的总原则即精神 富有生命力时,这些国家便具有繁荣昌盛的能力。这种现象再没有比研究上世纪英国司 法体制时更加清楚可见了。布莱克斯通向我们证明了这点。 首先,人们在英国发现两大引人注目的多样性: 1.法律的多样性; 2.执行法律的法庭的多样性。 一、法律的多样性。1.英格兰本土、苏格兰、爱尔兰、大不列颠的各欧洲附属地, 诸如马恩岛、诺曼底群岛等等,以及各殖民地,法律都彼此不同。 2.在英格兰本土有四种法律:习惯法、成文法、罗马法、衡平法。习惯法本身分为 通行全王国的普通习惯法;行于某些领地、某些城市,有时仅仅行于某些阶级的特殊习 惯法,例如商人习惯法。这些习惯法有时彼此大相径庭,例如那些与英国法律的普遍倾 向相对立的习惯法,规定所有的子女平均分享遗产(gavelkind),而更奇特的是,给与 最年幼的子女以长子继承权。 二、法庭的多样性。布莱克斯通说道,法律设置了不同的法庭,呈现出惊人的多样 化;请看以下的大略分析。 1.首先有英格兰以外建立的法庭,如苏格兰和爱尔兰法庭,它们并非总是从属于英 国最高法庭,尽管它们最后都须通往英国贵族法庭,我想。 2.至于英格兰本土,假如我没忘记的话,那么布莱克斯通的分类中计有: (1)11种根据普通法而存在的法庭,其中4种真正说来,似乎已经废弃不用; (2)三种裁判管辖区扩及全国,但只用于某些方面的法庭; (3)10种带有特殊性的法庭。其中之一由地方法庭组成,地方法庭由最高法院的不 同法令创设,或根据传统而存在,或是在伦敦,或是在各郡的市镇。这类法庭为数众多, 其结构和规则五花八门,作者也无法细述。 因此,若参照布莱克斯通之说,仅仅在英格兰本土,在他进行写作的那个时代,即 18世纪下半叶,便存在24种法庭,其中有许多又细分为大量各具特色的法庭。假如撇开 自那时期几近消失的几种法庭,剩下的还有18种或20种。 现在,如考察一下这个司法制度,便不难看到它含有各种不完善性。 尽管法庭繁多,却常常缺少离诉讼人很近、花费很少、能就地审判小案件的第一审 小法庭,这就使司法阻塞,并且昂贵。同样的案件隶属许多法庭管辖,因此第一审开始 就不明不白。几乎所有上诉法庭在某些情况下都进行初审审判,有些时候普通法法庭, 另一些时候衡平法法庭,进行初审审判。 上诉法庭花样繁多。唯一中心点为英国贵族上院。行政诉讼与普通诉讼并不分开; 这在大多数法国法学家看来是一大畸形。最后,所有这些法庭都要在四部不同的立法中 汲取裁决理由,其中一部只是由先例确立,另一部衡平法的确立根据不明,因为其目的 最经常的是抵御习惯法或成文法,通过法官强行修正成文法或习惯法中过时或过于苛刻 的东西。 英国司法的缺陷确实不少;将英国司法的这架庞大古老的机器同法国司法制度之现 代化工厂相比,将英国司法中明显的复杂、不一致与法国司法制度的简单、一致、连贯 相比,英国司法的缺陷一定会显得更为突出。然而,自布莱克斯通那个时代以来,世界 上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那样彻底达到司法的伟大目的,这就是说,在英国,不管一个人 的地位如何,不管他控诉个人或是国王,他都更有把握使世人听到他的控诉,而且在英 国所有的法庭都可找到维护他的财产、自由与生命的最好保障。 这并不是说,英国司法制度的缺陷有助于实现我这里所说的司法的伟大目的;这只 是证明,在一切司法组织中,都有次要的缺陷,它们对司法的这一目的仅有轻微的危害; 在一切司法组织中,还有其他一些主要的缺陷,不仅危害司法的这一目的,而且会将它 毁坏,尽管它们带有许多次要的完美性。第一种缺陷最容易被发觉,通常最先惊动民众 精神的就是这些。正像人们所说,它们一目了然。另一种缺陷常常更为隐蔽,发现或指 出这些缺陷的并不总是法学家或其他操此职业者。 此外请注意,同样的品质可以是次要的或是主要的,依时间和社会政治组织而定。 在贵族制时代,在不平等时代,试图在法庭面前减少某些个人特权,为归法院管辖的弱 者提供保障,以对付归法院管辖的强者,试图使国家行为居统治地位,这一切,当只涉 及两个臣民之间的诉讼时,自然是公允的,并且变为主要的品质,但是,随着社会状况 和政治体制转向民主制时,它的重要性便减少了。 如果根据这些原则研究英国司法制度,就会发现,尽管存在所有那些使我们邻邦的 司法变得模糊、阻塞、迟缓、昂贵和不便的缺点,但是人们采取了无数预防措施,使强 者绝不能以牺牲弱者而得益,使国家绝不能以牺牲个人而得利;人们越是深入这种立法 的细节,就越会看到,英国司法制度为每个公民提供了一切自卫武器,这里的各种安排 都是为了给每个人提供最大的保障,以对付不公正、对付法官的卖官鬻爵,在民主时代, 这类卖官鬻爵更为平常,尤其危险,它是从法庭对国家力量的屈从中产生的。 基于所有这些观点,英国司法制度尽管现在仍存在大量次要的缺点,我却觉得它胜 过法国的司法制度。当然,法国司法制度几乎没沾染英国司法制度的缺陷,但也无法提 供同样程度的英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品质;它为每个公民进行私人间的争辩提供出色的保 障,但在个人对付国家的保障上软弱无力;而在法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中,这是必须永远 加强的一个方面。 第228页,第2行。 大革命并不是因为这种繁荣而发生的;但是那种必然产生大革命的精神,那种积极 活跃、不安现状、机智灵敏、锐意革新、雄心勃勃的精神,那种新社会的民主精神,正 在开始推动一切事物,在瞬息间颠覆社会之前,它已足以促进社会动摇和发展。 ---------



附录一 论三级会议各省,尤其朗格多克

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详细研究大革命时期尚存在的各个三级会议省的情况。 我只想指出三级会议省的数量,使人们了解在哪些三级会议省地方生活依然活跃, 说明它们与国王政府处于何种关系,它们在哪个方面脱离我前面陈述的共同规章,又从 何处回到这些规章,最后,通过它们当中的一个例证,使人们管中窥豹,举一反三。 法国大多数省份一直存在三级会议,就是说,每个省均在国王政府之下,如当时人 们所说的,由三个等级的人治理,这就是说是由教士、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表组成的议 会治理。 同中世纪其他政治制度一样,这种省政体几乎在欧洲所有文明国家都可以找到,且 具有同样的特征,至少在渗透了日耳曼风尚和思想的地方是如此。在德意志的很多邦里, 三级会议一直存在到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些地方三级会议被废除,那也只是到了17和18 世纪期间才消失。两个世纪以来,君主们处处对它们发动战争,时而是暗中的,时而是 公开的,但从未间断。他们从来不设法按照时代的发展来改善这体制,只是一有机会, 别无他策时,便试图摧毁它或使它变形。 1789年,在法国只有五个幅员较大的省份和几个微不足道的小区还有三级会议。真 正说来,只有两个省——布列塔尼和朗格多克还存在省内自由;其它各省,三级会议机 构已完全丧失活力,徒有虚名而已。 我要单独论述朗格多克,把它作为特殊考察的对象。 在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朗格多克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它拥有2000个村社,或像当时 人所说,2000个共同体,居民近200万。此外,正如它最大,它也是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治 理得最好、最繁荣的省份。因而我挑选朗格多克是很合适的,它可以说明旧制度下省内 自由的情况,以及在省内自由最发达的那些地方,这种自由在何种程度上从属于国王政 权。 在朗格多克,三级会议只有经国王特别命令,由国王每年将召开会议通知书个别发 给所有三级会议成员,才能举行; 一位讥评时政的人因而说道:“构成三级会议的三个团体,其中之一——教士,系 由国王指定,因为国王提名主教职位和有俸圣职,其他两个团体亦然,因为王室有权下 令禁止三级会议任何一位成员参加会议,而并不需要将他流放或提交诉讼。只要不通知 他开会便足够了。” 三级会议不仅必须按国王指定的日期召开,也须按他的指定日期散会。会议的时间, 按御前会议的规定通常为40天。 国王派代表出席会议,他们随时可以参加会议,并负责在会议上陈述政府的意愿。 此外,三级会议处于严密监督之下。它们无权做出重大决策,无权决定任何财政措施, 除非它们的决议得到御前会议的判决批准;哪怕是一项捐税、一笔贷款、一桩讼案,都 得经国王特别批准。三级会议的所有普通规章,甚至有关会议召开事宜,均须得到批准 才能生效。它们的收支,用今天的说法叫预算,每年也要受同样的控制。 此外,在朗格多克,中央政权还执行它在其他所有地方得到承认的同样的政治权利; 中央政权颁布的法律,它不断制定的普通规章,它采取的一般措施,在朗格多克亦如在 各财政区一样适用。同样,中央政权在这里执行政府的一切天然职能;它在这里有同样 的警察和同样的官员;它在这里如在各地一样,不时创设大量新官员,朗格多克省必须 高价购买这些官职。 像其他省一样,朗格多克也由总督统辖。这位总督在各区都有总督代理,总督代理 与共同体首领通信往来,并领导他们。总督像在财政区完全一样,执行政府监护制。远 在塞文山脉峡谷的最小的村庄,除非得到来自巴黎的御前会议的判决,无权花费哪怕一 文钱。今天被称作行政诉讼的这一部分司法权,在朗格多克亦如在法国各地一样广泛推 行,甚至还更甚。总督初审决定所有路政问题;他判决有关道路问题的所有诉讼案件; 一般来说,所有涉及政府或被认为与之有关的案件,均由总督宣判。和别处一样,政府 也袒护所有官员,免受被其欺压的公民的贸然起诉。 那么,朗格多克区别于其他省份并受人羡慕的特殊之处是什么?有三件事足以使朗 格多克完全不同于法国其他地方: 1.它有一个由重要人物组成的议会,受到居民的信任和王权的尊重,任何中央政府 官员,或按当时话说,任何国王官员,均不得参加会议,人们每年在议会中自由而严肃 地讨论本省的特殊问题。只要把王国政府置于这个光明之源的左右,它就会以完全不同 的方式行使其特权,尽管其官员和本能并无变化,它却会处处与过去情况迥异。 2.朗格多克有很多由国王或其代理人出资兴办的公共工程;还有其他一些工程,中 央政府提供部分资金,并领导大部分施工;但是,为数最大的工程却是朗格多克省单独 出资施工的。一旦国王批准这些工程的规划和费用,便由三级会议选定的官员负责施工, 由三级会议内部聘用的专员负责督察。 3.最后,朗格多克省有权按照自己选择的方法,自行征收部分王家捐税以及获准设 立的供自己需要的全部捐税。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朗格多克从这些特权中能得到的好处。为此值得下功夫仔细观 察。 在各财政区,最令人惊奇的是几乎完全没有地方捐税;普通捐税常带压迫性,但省 里却几乎未为自己花分文。相反,在朗格多克,每年用于省内公共工程的金颔巨大:17 80年,每年超出200万里佛。 中央政府有时对如此庞大的开支感到吃惊;它担心朗格多克省因耗费过大,财力枯 竭,无法完纳应缴中央政府的那部分捐税;它指责三级会议毫无节制。我读过一份三级 会议答复这类批评的报告。我打算逐字逐句摘录它的内容,这比我的全部口舌都将更好 地描绘出这个小小政府所依据的精神。 在报告中可以看出,朗格多克省确实已兴办并继续兴办着巨大工程;但是,人们并 未为此请求谅解,而是宣布,如果国王不反对,朗格多克省将日益走这条道路。它已经 改善或修复穿越全省的主要河道,并致力于延长路易十四时开凿但现已不够用的朗格多 克运河,它穿越下朗格多克,经由塞特和阿热,直抵罗讷河。它已使塞特港变为商用, 并以重金加以维修。人们特别指明,所有这些开支不仅具有全省意义,而且更具有全国 意义,然而朗格多克由于获益比其他省多,所以负担这些开支。它同样正在排干埃格— 莫尔特沼泽,使之成为可耕地。但是它主要一心致力于道路:它已开通穿越全省以达王 国各地的所有道路,且维护良好;甚至那些只沟通省内城市和乡镇的道路也已修好。即 使是冬季,所有这些道路也极为出色,与邻近大多数省份,如多菲内、凯尔西、波尔多 财政区(点明财政区)那些坚硬崎岖、保养恶劣的道路,形成鲜明对照。在这点上自有 商业和旅行家的公论;它没有错,因为十年后游历此地的阿瑟·扬在游记中写道:“朗 格多克,三级会议省!优等道路,修筑不用劳役。” 报告继续写道,如果国王恩准,三个等级的计划还不止于此;它们将着手改善共同 体的道路(乡间小道),这种道路和其他道路同样有益。人们指出:“因为,如果粮食 不能走出所有者的粮仓而来到市场,它们怎么可能运往远方?”报告进一步说道,“在 公共工程问题上,三级会议的信条一贯是,应该注重的不是工程的宏伟,而是工程的用 途。”河流、运河、道路给与土地和工业产品以价值,随时可以将这些产品廉价运往所 需要的各个地方,藉此,商业才能深入全省,尽管工程少不了开销,但朗格多克却因此 富裕起来。此外,由于全省各地同时有节制地、几乎平衡地兴办此类工程,各处的工资 价格稳定,贫民得到救济。朗格多克省在结束报告时,有几分骄傲地说道:“国王无须 花钱在朗格多克创建慈善工场,像他在法国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样,我们不要求这份恩典; 我们每年自己举办的有用工程可以取而代之,并给大家以生产性工作。” 我越研究这些由国王批准,但不由他倡议,而是由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在它这部分 公共行政职权范围内制订的普通规章制度,我越赞赏其中体现的睿智、公允和温厚;我 越觉得地方政府的做法胜过我刚刚在国王独自管理的地方看到的一切。 朗格多克省划分为若干共同体(城市或村庄),若干称作主教区的行政区;最后, 还划分为称为三个司法总管辖区。这些部分中,每一个都有独自的代表权,都有单独的 小型政府,它们或是由三级会议领导,或是由国王领导。若事关公共工程,而工程和一 个小政治团体利害攸关,那么只要这个小团体提出要求,就可以动工兴办。若共同体的 工程对主教区也有益处,主教区便应采取某种措施予以资助。假如司法总管辖区也受益, 它也应提供赞助。最后,主教区、司法总管辖区、朗格多克省,均应援助共同体,即使 事情只涉及该共同体的特殊利益,只要这项工程为它所必需,而又超出它的力量;因为, 三级会议不断地说道:“我们的体制的根本原则,就是朗格多克的所有各部分都是完全 团结一致的,都应该不断地互相帮助”。 由省施工的工程必须长期准备,首先交与应援助工程的所有从属团体进行审查;施 工必须付钱:劳役是没有的。我曾说过,在财政区内,因公征收的业主土地补偿费低廉 或迟迟不予补偿,而且常常根本没有补偿费。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里怨声载道的事项中 便有此项。我甚至看到这样的事:有人在估价以前,就毁坏或歪曲要占获之物,从而剥 夺了业主讨还用这种方式欠下的债务的能力。在朗格多克,每一小块从业主手中征集的 土地都必须在工程开始以前详加估价,并在施工第一年内偿清。 我详细摘录的三级会议有关不同公共工程的规章制度,中央政府认为十分恰当,虽 然它没有模仿,但表示赞许。御前会议在批准施行此规章制度之后,将它交给王家印刷 厂印刷并下令作为文件,在所有总督中传阅。 我前面就公共工程所说的完全适用于省行政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部门是税收。尤其 在税收问题上,王国和省内,简直判若两个世界。 我在别处已有机会说明,朗格多克制订军役税和征收军役税所遵循的程序,有一部 分就是我们今天征收捐税所遵循的程序。这里我不想再重复;我只加一句话,朗格多克 省在征税问题上十分赞赏这种方法的优越性,以至每次国王设立新税,三级会议都毫不 犹豫地以重金买下征税权,通过自己的方式,完全由自己的官员征收。 尽管上面列举的各种开支,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井然有序,它的信用十分稳固,连中 央政府也向它求助,并以省的名义向它借款,朗格多克向国王贷款条件之优越,胜过省 内自我贷款。我发现在最后若干年里朗格多克以本省为担保借给国王7320万里佛。 但是政府和大臣们对这些特殊的自由大不以为然。黎世留首先损坏这些自由,然后 将其废除,懦弱而不问政事的路易十三什么也不欣赏,对这些自由深恶痛绝;布兰维利 埃说,路易十三对外省的所有特权感到恐惧,只要听到有人提起它们的名字便怒火冲天。 脆弱的灵魂对迫使他们花费精力的事物非常憎恨,其强度是无法想象的。他们所剩余的 男子汉气概全部都用在那里,这些灵魂在别的场合都虚弱不堪,而在这里却差不多总是 显得强壮有力。幸好朗格多克的旧政体在路易十四童年时期得以恢复。路易十四把它视 为自己的业绩,十分珍重。路易十五将它吊销了两年,之后,又让它复活。 设立市政官员使它冒一定的风险,虽说不是直接的,但仍不小;这项讨厌的制度不 光摧毁了城市政体,而且还改变了省体制的性质。我不清楚省议会里第三等级的议员是 否从来都是经过选举的,但是很久以来,他们已不再如此;城市市政官员在三级会议里 是资产阶级和人民的唯一法定代表。 只要城市本身通过普选,自由地选出行政官——并且经常任期极短,那么那种没有 受特殊委托仅凭一时利益而授予的权利,就不大引人注意。在三级会议内,市长、行政 官或行会理事忠实地代表全体居民的意志,并以全体居民的名义讲话,仿佛他们是由全 体居民特意选定的。人们懂得,这同那种花钱买来治理同胞权利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种人代表的只是他自己,或者至多只代表他的小集团的微小利益或细微情感。然而, 这位通过竞争获得权力的行政官却保持民选行政官所具有的权利。这就立刻改变了整个 制度的特征。在各省议会中,坐在贵族和教士的身旁和对面的,不是人民的代表,只是 几个孤立、拘谨、毫无能力的资产者,第三等级在政府中日益处于附属地位,尽管这时 第三等级在社会上日益富有强大。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不同,随着国王设置官职,朗格多 克省总是特意向国王购买官职,它为此目的结下的债务,1773年一年即高达400万里佛以 上。 其他一些更带关键性的原因促使新的精神渗透到这些古老制度中,使得朗格多克三 级会议具有超出所有其他省三级会议的无可争论的优越性。 朗格多克省和南方大部分地区一样,军役税是真实的而非因人而异的,这就是说, 军役税的制订是根据财产的价值而不是根据所有主的地位的。确实,省内有些土地享有 免交军役税的特权。这类土地过去曾为贵族土地;但是,由于时代和技艺的进步,这些 财产中有一部分已落入平民手中;另一方面,贵族已变成许多缴纳军役税的财产的所有 主。这样从人身转移到物的特权无疑更加荒谬,但是它却极少为人们所感觉,因为它不 再带侮辱性,尽管它依旧使人不快。由于它不再牢牢地与阶级这一思想联结,不为其中 任何一个阶级创造与其他阶级格格不入或对立的利益,它便不再反对所有阶级共同关心 政府事务。在朗格多克,各阶级实际上都加入了政府,在政府中,他们的地位完全平等, 这是其他任何地方望尘莫及的。 在布列塔尼,贵族有权以个人身份全部出席三级会议,这就使三级会议类似波兰议 会。在朗格多克,贵族只有通过代表参加三级会议,23名贵族在三级会议中便代表了其 他所有贵族。朗格多克省23名主教代表教士出席会议,而尤应指出的是城市在三级会议 中的选票与头两个等级相等。 议会是单一性的,故而议事不依等级,而依人头,第三等级在议会中也就必然举足 轻重;逐渐地,第三等级把自己的精神渗透到整个团体当中。况且,名为总理事的三位 行政官员以三级会议的名义,负责领导日常事务,他们总是法律界人士,就是说,都是 平民。贵族尽管有力量维持自己的地位,却再也无力量独自统治。而教士呢,尽管大部 分是由贵族组成,却与第三等级十分融洽,热情参与第三等级的计划,共同携手工作, 以促进所有公民的物质繁荣,发展他们的工商业,并经常以自己广博的人事知识和处理 事务的罕有干练为第三等级服务。前往凡尔赛宫与大臣们就那些使王权与三级会议冲突 的有争执的问题进行辩论的,几乎总是一位由人们选定的教士。可以说,整个18世纪期 间,朗格多克是由资产者治理的;他们受贵族的控制,得到教士的帮助。 由于有了朗格多克这种特殊政体,新的时代精神才得以平稳地渗透到这古老的制度 中,它什么也不破坏,就改变了一切。 其他各处本来也是可以这样办的。倘若当初那些君主不是仅仅考虑坐稳江山,他们 只要把用于取消或歪曲省三级会议的一部分的顽固劲头和气力拿出来,就足以使省三级 会议依照朗格多克方式臻于完善,并使之全部适合现代文明的需要。 -----------



附录二 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

第一部分

法兰西对今日人类命运的影响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这只有未来才能知道。然而没 有人能怀疑这种影响确实存在过,而且至今仍很大。 如果探究法国人何以能通过武力、文字、或榜样引起这些重大变化,那么人们会发 现在诸多原因中,下面这个应被认为是最主要的:数百年来,所有欧洲古老国家都在默 默地从事摧毁国内的不平等现象。法兰西在自己国家中激发了革命,而革命在欧洲其他 地区则步履艰难。法兰西第一个清晰地看准了它的意图,而其他国家只在犹豫不决的探 索中感到这种要求。它随手摘取500年来流行于世的思想精粹,在欧洲大陆上一举首创这 门新科学,而其邻国历尽千辛万苦,只汇集了这门科学的枝叶。法国人敢于说出别人还 只敢想的东西;别人尚在模糊的远景中梦幻的事物,法国人却不怕今天就付诸实施。 封建欧洲长期被分割为几千个各类主权国。每国,以至每个城市,当时互相隔绝, 各行其事,所采取的办法和观点各不相同,人们并非因其合理或公正而偏爱它们,只是 因为对他们合适而已。 到中世纪末期,呈现一片混乱:各国互相观望,互相渗通,互相了解,互相模仿。 每个民族都对自己多年形成的一套特殊制度失去信心,而在邻国又未见到更完美的东西。 于是很自然地就出现一套共同制度的设想,这种制度正因为它既非本国的,也非外国的, 所以能适用于无论何时何人。 正当人们思想尚在犹疑,并开始想从旧轨道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之时,法兰西人民一 举而割断与往昔的联系,践踏旧习俗,摒弃古风尚,挣脱家庭传统,阶级偏见,乡愿精 神,民族成见,信仰统治,宣布真理只有一个,不随时空而改变,真理是绝对的而决非 相对的,必须在事物深处去寻找真理,不拘形式,并宣称每个人都能发现真理,而且应 该实行真理。 人们往往谈论法国思想产生的影响,这是不对的。作为法国的思想,它的力量是有 限的。但人们是从普遍的角度,我敢说从人的角度去掌握这些思想的。法国人之所以取 得更大力量是由于他们的哲学方法,而不是由于他们的哲学,他们是第一个敢于大力使 用这种方法;是由于他们努力的方式而不是努力的结果。他们的哲学只适用于他们自己, 但他们的方法可以作为一种工具,所有从事于破坏的双手都可以使用。 因此,法兰西只是居于两大革命,即政治革命与哲学革命,民族革命与思想革命的 领先地位,它并未制造这些革命。 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鼓动力。法兰西的力量主要并不在于它在自身中发现了什么, 而是在它所推动的那些人中间所发现的东西。它的行为像罗马一样:带着异邦人去征服 异邦。法兰西并未在它周围散布革命种子,它只是培养存在的种子;它决非创世的上帝, 而是破晓的曙光。 50年来,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或多或少受到法国人的革命影响,其中大多数虽然受 到影响却不知其所以然。它们听其一种共同力量的推动而不知动力为何。走遍法兰西邻 国的观察家不难发现,在那里,许多事件、习俗、思想都是法国革命的直接或间接产物, 但他们同时也觉察到就在这些地方,人们对这次革命产生的原因以及它在法国本国所引 起的结果一无所知。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对其邻国发生更大的影响,而又如此不为其邻国 所理解。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在英国尤其明显。 这两个西方大国20年来和平相处,进行了重大的交流。 许多习惯已成为两国人民所共有,许多观点互相渗透。法国人从英国法律中吸取了 宪政自由的原则和法律秩序的思想。 在英国见到的若干民主风尚以及在那里宣扬的公民平等的大部分理论,看来都来自 法国。然而这两个民族在天然秉赋上存在如此深刻的差异,以致即使他们不再相互仇视, 仍不能相互理解;即使相互模仿,仍互不了解。英国人周游法国,每日东西南北无处不 到,一般都不知道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在伦敦可以读到关于东西印度发生事件的详细记 载的出版物,人们大体上了解生活在我们对角地带人民的社会政治状况。 但是英国人对法国各种制度只有一个肤浅的概念,他们对法国内部流行的思想、存 在的偏见、发生的变化、流传的习俗一知半解。他们不知道其近邻的党派划分、居民类 别和利益分歧,即使略知一二,也是道听途说。每人抱住一种比完全无知更有害的半科 学,丝毫不想完全弄懂。 正因如此,这两大民族好似在阴暗处摸索,在微光下相觑,仿佛是无意中的巧遇。 这些书信的目的决不是详细介绍法国的现状,要是抱着这个目的,恐怕一辈子也达 不到。作者向自己提出的唯一目的是阐明若干重要问题,考察了这些问题一定能顺利地 引导善于思考的人们了解所有其他问题。 一些看不见的而又是几乎万能的锁链把一个世纪的思想与前一个世纪的思想,把儿 辈的志趣与父辈的爱好连结在一片。不论一代人如何彻底地向前一代人宣战,但是和前 一代人作战容易,要与他们截然不同很难。因此,要谈论某一时期的民族而不讲清它在 半个世纪以前的情况,这是不行的。特别是涉及一个过去50年中一直处于几乎不断革命 的状态中的人民时,这一点尤其必要。那些凭道听途说却未曾仔细注视法国人民所经受 的连续变革的外国人,只知道在法国人民内部发生了重大变化,却根本不知道在如此漫 长的变迁中,旧的状况有哪些部分已被抛弃,有哪些部分被保留下来。 这第一部分的意图是对1789年那场伟大革命以前的法国状况作一些解释,否则很难 理解法国的现状。 旧君主制末期,法兰西教会呈现出在某些点上类似今天英国国教的景象。 路易十四摧毁了所有巨大的个体组织,解散或压低了所有团体,只给教士留下一种 独立生活的外表。教士保留了举行年会的制度,在会上,自行制订税则;教士占有王国 巨大的不动产,并千方百计渗透到政府机关中去。尽管教会依旧服从天主教的主要信条, 但对罗马教廷则持坚决而且近乎敌对的态度。 路易十四所遵循的无非是在他治下全部行为中所表现的同一专制倾向,他使法国教 士脱离他们的精神导师,同时让他们保留财富和势力。他觉得他将永远充当教士的主宰, 由他亲自选定教会首脑,并认为教士的强大对自己有利,因为教士强大,才能够帮助他 统治人民的精神,并和他一起抗拒教皇的侵犯。 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兰西教会既是一个宗教机构,又是一个政治机构。在这位君主 逝世至法国大革命这段时期,信仰逐渐削弱,教士和人民逐渐彼此疏远。这个变化源于 种种原因,在此不一一列举。18世纪末,法国教士仍拥有财产;他们仍介入所有国家事 务;但是全体居民的思想正从各个方面摆脱教士,教会作为政治机构的作用,已远远超 过宗教机构作用。 要想使当今的英国人明白法国贵族当时状况,并非易事。 英国人的语言中没有一个词语可将noblesse(贵族阶级)这一法国旧概念精确表达 出来。nobility(贵族)一词比noblesse 含义略多,而gentry(绅士)一词则不足。a ristocratie(贵族)也不是一个不加注释就能使用的词。aristocratie一词的通俗含义 一般是指各上层阶级的整体。法国贵族阶级是一个贵族团体;但是如果说仅仅它便构成 了国家的aristocratie (贵族),那就错了;因为在它左右还有同它一样有教养,同样 富裕,而且几乎同样有影响的一些阶级。因而当时法国贵族之于今天的英国贵族,乃是 种对于属的关系;它形成一个caste(种姓),而非一个aristocratie(贵族)。在这点 上,它和大陆上所有贵族阶级相似。这并非说在法国人们不能通过捐官或国王恩准而被 封为贵族;但敕封贵族虽然使一个人脱离了第三等级的地位,却不能真正将他引入nobl esse(贵族阶级)的地位。新封的gentilhomme(贵族)可以说正停留在两个等级的界线 上;比一个等级略高,比另一个等级略低。他从远处望见那唯有他的子孙才能进入的福 地。事实上,出身才是贵族阶级吸取成员的唯一源泉;人们生而为贵族,却不能变为贵 族。 散布在王国地域上的近2 个家族构成这个巨大的团体,这些家族自称在他们之间 拥有某种理论上的平等,这种平等是建立在出身的共同特权之上的。亨利四世说过: “我只不过是我的王国的第一贵族。”这句话绘出了18世纪末法国贵族中仍盛行的精神。 不过,在贵族之间仍存在种种巨大差异;有一些人还拥有大宗地产,另一些人在父亲的 庄园周围几乎找不到维生之计。一些人在宫廷度过他们一生中绝大部分光阴;另一些人 则在外省的深处,自豪地保持着世代相传的隐身匿迹生活。对一些人,习俗打开了国家 的显职高位的道路,而对于另一些人,当他们达到了不高的军阶以后,便心满意足,安 静地回到他们的家中,再也不出来。 若要忠实地描绘贵族等级,就不得不采用繁多的分类方法;必须区分佩剑贵族与穿 袍贵族,宫廷贵族与外省贵族,旧贵族与新贵族。在这个小小社会中,可以找到同全社 会(小社会只是它的一部分)中几乎同样多的差异和阶级。不过,人们在这巨大团体内 仍可看到有某种一致精神。它使整个团体都遵守某些固定的规则,按照某些一成不变的 惯例治理,并维持某些全体成员共有的思想。 和中世纪所有其他贵族阶级一样,法国贵族从征服中诞生,昔日享受过和它们同样 多而且可能比它们还多的巨大的特权。法国贵族内部包含了几乎全部知识和全部社会财 富: 它拥有土地并统治居民。 但是,18世纪末期,法国贵族只不过徒有其名而已;它既丧失了对君主的影响,也 丧失了对人民的影响。国王依然从贵族中遴选政府主要官员,但是他这样作是本能地遵 守旧惯例,并非承认一种既得权利。很久以来就不再存在那种能使君主为之震慑、能向 君主要回一部分治理权的贵族了。 贵族对人民的影响则更小。在国王与贵族团体之间存在天然的姻亲关系,因此,他 们本能地,甚至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彼此接近。但是贵族与人民的联合却非自然而然之 事,只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不懈的努力才能使之生效并维持下去。 真正说来,贵族要想保持对人民的影响,唯有两种方法: 统治人民,或与人民联合起来,以便节制那些统治人民者,换言之,贵族必须继续 当人民的主人,或变成人民的首领。 法国贵族远非其他阶级的首领,无法和其他阶级一起反抗王权的专横,相反,正是 王权过去与人民联合,展开反对贵族专制的斗争,随后,正是王权与贵族阶级联合,迫 使人民服从。 另一方面,贵族很久以来就不再参与政府的具体事务,经常是由贵族领导国家的一 般事务:他们指挥军队,担任大臣,充斥宫廷;但是他们并未参与真正的行政管理,即 参与同人民直接发生联系的事务。法兰西贵族在自己的城堡里闭门不出,不为君主所知, 与四周的居民格格不入,社会每天都在运动,而法兰西贵族纹丝不动。在他周围,是国 王的官吏,他们进行审判,制订捐税,维持秩序,为居民谋福利,并领导居民。贵族对 黯淡闲散的生活感到厌倦,他们仍然有大宗财产,遂来到巴黎,在宫廷生活,这里乃是 显示他们伟大之处的唯一舞台。小贵族迫不得已定居外省,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他们 一无所为,令人厌烦。这样,在贵族中,一些人虽无权力,但凭籍财富,本来能够取得 对人民的某种影响,却甘愿远离人民;另一些人被迫与人民为邻,在人民眼里,他们却 暴露出贵族制度——他们仿佛是唯一代表——的无用和累赘。 法国贵族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细务交给别人,一心追求国家的显要官职,这就表明, 法国贵族热衷于权力的表象甚于权力本身。中央政府是天高皇帝远。对外政策、一般法 律对于每个公民的处境和福利的影响,只是间接的,常常是看不到的。地方政府却与他 们天天见面,不断地在那些最敏感的地方触及他们;它影响所有细小利益,而这些正是 人们对生活的深切关心的组成部分;它是人们敬畏的主要对象;它把人们的主要期望都 吸引到自己身上;它通过无数无形的锁链将他们缚住,在不知不觉中带领他们。正是在 治理村庄中,贵族奠定了后来用以领导整个国家的权力基础。 对于那些尚存的贵族来说,可庆幸的是,力图摧毁贵族的那股势力,并不比贵族本 身更了解贵族权力的这一奥秘。对我来说,假如我想在我这里摧毁强大的贵族,我绝不 费力去清除国王身边的贵族代表;我绝不急于进攻贵族最显赫的特权;绝不首先对贵族 的立法大权提出异议;而是使贵族远离穷人的住宅,防止贵族对公民的日常利益发挥影 响,宁可容许贵族参与制定国家的普遍法规,也不让贵族控制一座城市的警察;宁可把 社会重大事务交给贵族处理;我让贵族保持飞黄腾达的外表,却从贵族手中夺走人民的 心——权力的真正源泉。 然而法国贵族还保持一定数量的专有权利,使他们高高在上,有别于其他公民;但 是人们很容易发现,在他们先辈的特权中,法国贵族只保留了那些使贵族令人憎恨的特 权,并未保留那些使贵族受人爱戴或敬畏的特权。 贵族享有向军队输送军官的专有权利。无疑,贵族要是保持某种个人能力或强有力 的团体精神,输送军官本是一种重要特权。 但是法国贵族既不具备前者,也不具备后者,他们在军队里和在任何地方一样,只 不过是国王手中的被动工具。他们只想从国王那里得到晋升和恩宠,在战场上,像在宫 廷里一样,取悦国王。我所讲的那种权利,对贵族家族有利,而对作为政治团体的贵族 阶级则毫无用处。在一个基本上崇尚武功、军事荣誉历来被视为最高俸禄的国家,这一 特权激起了对享有特权者猛烈的仇恨和无法平息的嫉妒。它没有使士兵听命于贵族,却 使士兵成为贵族的天敌。 出身贵族的人免缴一部分捐税。而且,他们对领地居民每年还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 杂税。这些权利并没使贵族的财富增长多少,却使他们成为仇恨与嫉妒的众矢之的。 对享有特权者来说,最危险的特权是金钱特权。人们一眼就能看出这种特权的范围 有多大,等看清楚时,便十分不快。金钱特权所产生的金额有多少,它所产生的仇恨就 有多少。追求荣誉、渴望领导国家的人,为数不是太多,但是不想发财致富的人却少而 又少。许多人对谁在统治他们可以不闻不问;但是对其私人财产的变化漠不关心的,却 寥寥无几。 因此,金钱特权比起权力特权来,所给无几,却危害更大。法国贵族宁取金钱特权 而舍弃其他,结果从不平等中保留下的是些有害无益的东西。他们折磨人民,使人民贫 困,而没有统治人民。他们在人民中出现,好似受君主宠幸的外国人,而非领路人和首 领;他既无可赐与,便无法靠期望来维系众心;他们只能取得事先确定的、在一定程度 上一成不变的数额,因而只招人憎恶,而毫不使人畏惧。 除了带来收益的权利外,法国贵族还保持有大量纯荣誉性的标志;这就是爵位、公 共场所中某些确定座位、穿戴某种服装、佩带某些武器。这些特权有一部分昔日曾为贵 族势力的天然附属物;另一部分则是在这种势力衰弱后作为其损失的补偿产生的;这两 部分特权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当权力的实在内容已被抛弃,还想保住权力的外表便是玩弄危险的把戏;生气蓬勃 的外表有时能支持衰弱的躯体,但最常见的是,躯体最终被压垮。表面强大的人,只足 以引人憎恨,却不足以抵抗仇恨的侵犯。正在崛起的力量和正在衰落的力量都必须谢绝 荣誉权利,而不要去追求它们。只有基础稳固、力量雄厚的权威,才可以使用荣誉权利。 我对法律和惯例的论述同样适用于舆论。 现代贵族已经抛弃了他们祖先的大部分思想,但是其中有许多极其有害的思想,他 们却顽固地坚持着;这些有害思想中为首的,就是禁止从事工商业的偏见。 这种偏见产生于中世纪,当时,占有土地和统治人民是同一件事务。在那些世纪里, 不动产财富的概念与有权有势的概念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相反,纯动产财富的概念意味 着地位低下和软弱。尽管从那个时代以来,占有土地与进行统治再也不是一回事,其他 种类的财富激增,具有崭新的重要性,然而舆论依然如故,产生偏见的那些原因已经没 有了,偏见却还存在。 结果呢,贵族家庭和其他所有家庭一样,面临破产的危险,却失去了发财致富的共 同手段。从整体看,贵族阶级不断贫困化;他们抛弃了通向权力的直接道路后,也离开 了能通向权力的间接道路。 不仅贵族不能依靠工商业发财致富,而且习俗禁止他们通过联姻将如此得到的财富 占为己有。娶富家平民之女,贵族认为降低身份。可是结成这类性质的婚姻,在他们并 非罕见;因为他们的财产比他们的愿望下降得更快。这种庸俗的联姻使贵族阶级某些成 员富裕起来,最后却使贵族阶级本身失去了仅存的名声威力。 在赞扬这些人超越了偏见以前,必须注意他们的动机。要对之下判断,必须立足于 采取行动者自己的观点,而非立足于真理的普遍绝对的观点。如果人们认为公众舆论错 误,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这肯定是件有德行的好事。但是,对于人类道德来说,因某种 偏见妨碍自己而鄙弃它,这与因某种正确思想危及自己便抛弃它同样危险。贵族阶级起 初认为娶平民女儿会降低身份,这是错误;继而持此信念而与平民联姻,这可能是更大 的错误。 18世纪,有关替代继承财产的封建法律依然有效,但是这些法律只能给贵族财产提 供微弱的保护。 我倾向于认为,这些法律的影响经常被夸大了。我想,要产生巨大效果,这些法律 便需要有特殊环境,而法律无法产生这些特殊环境,这不取决于法律。 当贵族并不因热衷于发财致富日夜操心,而国民中的其他阶级也差不多满足于上帝 安排给他们的命运时,替代继承权在思想风尚方面所起的作用,终于造成整个社会的麻 木和停滞。平民丝毫没有比贵族更多的机会去获得财富,而贵族也没有机会失去他们的 财富,因此,所有的好处都落在贵族手中;每一代人轻易地占着上一代人的位置。 但是如果除贵族外,所有的人都在设法发财致富,那么在这样的国家中,贵族阶级 的财产很快就成了其他阶级力图攫取的共同猎物。每个人都会利用贵族的无知、冲动与 弱点,争先恐后地拼命将贵族拥有的大量非生产性财产纳入普遍的商业活动中。不久, 贵族阶级自己也会迫不及待地参与这种活动。 既然平民只有拿财富这一共同特权来反对他们的敌手所享受的五花八门的特权,他 们当然会在贵族眼前炫耀所有的豪华富足。他们变成贵族模仿的对象,既要学他们的阔 气,又不知钱从何来,于是很快就产生经济拮据,其收入赶不上需求。他们终于将保护 他们的法律视同敌人,竭尽全力逃避法律。我决不是说,甚至在当时,替代继承法没有 延缓贵族的破产;但是我认为,替代继承无法阻止贵族的破产。法律按某一方向起经常 作用,但还有一种比法律更活跃的东西,按相反方向起经常作用,这就是人类的冲动。 大革命爆发之际,法国的法律仍规定几乎全部家产归贵族的长子,贵族长子有义务 将家产原封不动地传给后代。可是大量来源于封建的领地已经脱离了贵族阶级之手,其 他许多领地已被瓜分。在贵族内部,不仅可以看到极富与极其的人,这种现象与贵族的 存在并不矛盾,而且还可以看到一群既不贫也不富、拥有中等财产的个人:这种形势已 经与民主制相似,而不与贵族制相似。若仔细考察贵族阶级的结构,就会发现,真正说 起来,贵族构成一个与其他阶级对立的具有贵族权利的民主团体。 但是,在法国威胁着贵族生存的危险更多来自贵族周围及贵族外部发生的变化,而 非来自于其内部发生的变化。 随着法兰西贵族财富日蹙、权力丧失,国内另一个阶级迅速占有财产并靠近政府。 贵族阶级因而在两方面都失败,他们变得绝对地和相对地虚弱。似乎要在其废墟上崛起 的那个咄咄逼人的新阶级,已取名第三等级。 要让英国人懂得法国贵族是怎么回事是十分困难的,同样要向英国人说明第三等级 指的是什么,也绝非易事。 人们一开始可能认为,在法国,中等阶级构成第三等级,它介于贵族和人民之间, 实际并非如此。的确,第三等级包括中等阶级,但是它也包括本来与中等阶级格格不入 的各种成分。最有钱的商人、最富足的银行家、最干练的工业家、作家、学者同小农场 主、城市小店主以及耕种土地的农民一样,均成为第三等级的一部分。实际上,非教士、 非贵族的一切人都属于第三等级:在第三等级中有富人和穷人,有目不识丁的人,也有 有教养的人。就其本身而言,第三等级有自己的贵族,它已包括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分, 或毋宁说,它自己形成一个完整的民族;它与特权等级共同存在,但是没有特权等级它 照样能独立存在;它有自己的观点、偏见、信仰、国民精神。1789年第三等级下令起草 的用以指示其代表的陈情书中,非常清楚地表明这点。第三等级几乎与贵族阶级一样担 心与对方混在一起;它宣布反对以金钱为代价敕封贵族,因为这会使第三等级的某些成 员混进贵族行列。在三级会议召开前夕举行的选举中,原来要在第三等级中投票的著名 化学家拉瓦锡,被从选举团中除名,理由是,他已购得有资格受封贵族的职位,因而丧 失了与平民一起投票的权利。 这样,第三等级和贵族杂处在同一块土地上;但是它们形成两个彼此迥异的民族, 尽管生活在同一法律下,彼此却形同路人。在这两个民族中,一个在不断恢复自己的力 量,并获得新的力量;另一个则每日有失无得。 法兰西国民中这个新民族的产生,威胁着贵族阶级的生存;贵族生活在完全孤立中, 这对于贵族来说是更大的危险源泉。 第三等级和贵族之间存在的这种彻底分裂状态不仅加速了贵族阶级的衰亡,它还会 摧毁法国的整个贵族制度。 贵族制度的产生和维持并非偶然;和所有其他事物一样,贵族制度也服从于某些也 许并非不可能发现的固定规律。 无论在什么社会里,人们中间存在着一定数量独立于人们制定的法律之外的真实的 或约定的财富,这种财富在其性质上,只能属于少数人所有。在这些财富中,我把出身、 产业和知识置于首位;所有公民都高贵、有教养和富足的那种社会状况是不可设想的。 我所说的财富彼此间是非常不同的,但有一共同特点,即只能在少数人中分配,并由于 同一原因,使所有拥有财富的人具有与众不同的爱好和排他思想;这些财富因而形成同 样多的贵族成分,这些成分无论是分散的或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却始终存在于各个历 史时期的所有民族内。当所有具有这类特殊优越条件的人,都同心协力从事治理工作时, 就会有一个强有力而持久的贵族制度。 18世纪,法国贵族内部只拥有这些贵族制天然成分中的某些成分;若干成分存在于 他们之外。 贵族自我孤立于富足和有见识的平民之外,认为自己始终忠实于他们先辈的榜样。 他们没注意到,当他们模仿其先辈的作法时,他们正背离了先辈曾达到的目标。在中世 纪,出身确实是全部社会权利的主要来源;但在中世纪,贵族是富有的,他还把有学问 的教士召到他身边;整个社会都交给这两种人,而当时人们认为社会应当如此。 但是到了18世纪,许多有钱人不是贵族,许多贵族不再富有;在知识方面,同样可 以这样说。第三等级因此组成了作为贵族阶级的一个天然部分,却与主体相分离;由于 它不支持主体,不可能不使之削弱;而且对主体作战,必然把主体摧毁。 贵族的排他性不仅使第三等级的首领们脱离贵族阶级的总的事业,而且还将使所有 期望有朝一日变成第三等级的人脱离。 大部分贵族阶级已经死亡,这并非因为贵族阶级在世上建立不平等,而是因为贵族 阶级要永久维持不平等,使一些个人得利,使另一些个人受害。人们憎恨的是某种不平 等,而非一般的不平等。 也不能认为,贵族阶级灭亡最经常是由于贵族特权的泛滥;相反,倒是这些巨大的 特权,支持了贵族阶级。假如每个人都相信有一天能进入杰出人物团体,那么,这团体 权利之大,一定会使它在尚未跻身其间者眼中变得无比珍贵。这样,连这个制度的弊病 本身也成了它的力量;且别说,进入贵族的机会是微小的:只要目标树高,这也无关紧 要。最吸引人心的,不是小小成功的可靠性,而是飞黄腾达的可能性。 如果增大追求的目标,你就不怕减少得标的机会。 一个穷人并非不可能最终掌权的国家,比起那些穷人没有希望掌权的国家来,更易 于将穷人永远排除在政府之外;以为有朝一日能被召掌权,这种臆想中的高升的念头, 不断地使穷人看不见他的真实苦难。这是一种完全凭运气的赌博,可能的赢头之大吸引 着他的灵魂,全然不顾输的可能。他爱贵族就像爱买彩票一样。 法国存在的不同贵族成分间的这种分裂,在贵族内部布置下某种内战局面,从中获 利者唯有民主力量。第三等级主要成员受到贵族阶级的排挤,因此,为了对贵族阶级作 战,不得不依靠一些用得着的时候有用、其效力本身却很危险的原则。第三等级本是贵 族阶级的一部分,它反抗贵族阶级的另一部分,被迫宣扬平等的普遍思想,以便同与之 敌对的不平等的特殊思想斗争。 甚至在贵族阶级内部,不平等也每天遭受攻击,即使不是在原则上,至少也是在它 的某些不同运用上。佩剑贵族傲慢地斥责穿袍贵族,穿袍贵族则抱怨佩剑贵族享受的优 势地位。宫廷贵族喜欢嘲笑乡村贵族的微小领主权利,而乡村贵族则对廷臣享受的恩宠 感到愤怒。出身古老贵族世家的贵族看不起敕封贵族,敕封贵族则嫉羡前者的尊荣。不 同种类特权者之间的所有这些非难指责,都损害着特权的总利益。人民对其头领们的辩 论冷眼旁观,只从他们的言词中取出对己有用的东西。在国民中逐渐传播唯有平等才符 合事物的自然秩序的思想;组织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应根据包含于平等之中的简单普遍 的思想。这些理论一直深入到贵族的头脑中,他们虽然还享受着特权,却也开始把拥有 特权视为一种福份,而不视为体面的权利。 一般来说,习俗比法律跟随思想更紧。贵族制的原则在政治社会中还占上风,风尚 却已经变成民主的,在被立法分割开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无数各种各样的联系。 对促进公民社会的这种混合格外有利的是作家每日每时所争得的地位。 在财富是贵族制的唯一基础或仅仅主要基础的国家里,金钱除了能给所有社会都带 来享乐之外,还能带来权力。有了这两种好处,金钱便将人的全部想象力都吸引过来, 而且可以说,金钱最终变为人们追求的唯一荣耀。在这类国家里,文学一般不大发展, 因之文艺才能并不吸引公众的注意。 在血统贵族统治的民族中,人们看不到为获取财富而迸发的这种普遍冲动。人类心 灵不会受同一欲望单方面的推动,而是欢迎人类爱好的天然多样性。假如这些民族文明 开化,其中必有大量公民珍惜精神享受,并推崇制造精神产品的人们。 许多雄心勃勃的人蔑视金钱,由于出身平民不爱经商,遂避而研究文学,文学研究 成了他们的归宿,他们追求文艺荣誉,这是他们可以得到的唯一荣誉。这样,他们在政 界之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无可争议的显赫地位。 在有钱就有权的那些国家里,人的重要性或多或少与他拥有的财富有关,而财富每 时每刻都会丧失和取得,因此贵族成员终日都在提心吊胆,生怕丧失自己占有的社会地 位,生怕其他公民瓜分贵族特权。政界盛行的这种经常变动性,使贵族成员的灵魂处于 永久不安的状态。他们只能忐忑不安地享受其财富,急急忙忙地抓住财产带来的福利。 他们不断用不安的眼光打量自己,看看到底丢失了什么。他们向所有其他的人投射充满 疑惧与嫉妒的视线,以便发现他们周围是否发生了什么变化。某个地方发生的一切,都 会引起他们不安。 唯独建立于出身之上的贵族阶级,看到在它之外闪光的东西不太经心,因为贵族阶 级拥有一种优势,依其性质,既不能被瓜分,也不会丧失。人可变富,但必须生来就贵。 法国贵族历来向作家伸手,乐于与作家接近。18世纪尤其是这样:这是个闲散的时 代,贵族阶级几乎和平民一样,被免去了治国职责,而知识正在传播,给大家带来了文 学娱乐的高尚情趣。 路易十四统治下,贵族尊重和保护作家;但真正说起来,贵族并未与作家搀合在一 起。他们分别形成两个阶级,彼此间经常接触,但却从不混同。到18世纪末,形势改观。 并不是说作家已被允许分享贵族的特权,也不是说作家在政界已获得公认的地位。贵族 阶级并没有召唤作家加入贵族行列,而许多贵族却置身于作家的行列。文学因此变成一 个中立地带,平等便栖身于此。文人和大领主在这儿相会,并不互相寻衅,也不互相害 怕,在这世外桃源,盛行着一种想象的民主,在这里每个人都回复其天然优势。 这种形势虽对科学和文学的飞速发展十分有利,却远不能满足致力于科学和文学的 人们。确实,他们占有显赫的地位,但这种地位并未明确,总是引起争议。他们分享大 领主的喜悦,但大领主的权利始终没有他们的份。贵族和他们相当靠近,使他们能具体 看到出身所赋予的所有好处,但贵族还和他们保持相当的距离,以致他们无法分享或品 尝这些好处。在作家的眼前仿佛放着一个平等的幻影,当他们靠近想抓住它,平等即行 消失。这样,贵族阶级如此宠爱的作家们组成第三等级中最焦急不安的那一部分,他们 竟然在特权者的宫殿里诽谤种种特权。 这一民主倾向不仅出现在经常与贵族交往的作家身上,而且出现在已变成作家的贵 族身上。大多数成为作家的贵族高谈阔论那些在作家中间被普遍接受的政治学说;他们 丝毫未将贵族精神引进文学,反而将可以称为文学精神的东西输入贵族阶级。 当上层阶级逐渐衰落,中间阶级逐步上升,一种无形的运动一天天使他们接近的时 候,地产分配发生了变化,其性质格外有利于民主制的建立和统治。 几乎所有外国人都想象,在法国,地产划分只是从有关继承的法律发生变化的年代, 从大多数隶属贵族的领地被没收的时期才开始的,但是,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革命爆发 之际,大多数省份内,土地已被大量瓜分。法国革命只不过使个别地区的现象扩大到整 个法国领土而已。 将地产聚集在某些人手中的倾向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第一个是物质力量。征服者 夺取被征服者的土地,并在少数同伙中瓜分。通过这种方式,原所有者的权利被剥夺了。 但是还有其他方式,假如有人自愿出让权利。 我设想这样一个民族,其中工商品业众多,出产极其丰富,这个民族很有知识,每 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发现工商业提供的所有发财机会。我假定,通过法律、风尚、 旧思想的结合,地产在这一民族之中仍是尊重与权力的主要源泉。发财致富的捷径是出 卖土地,以便投资商业。相反,享受既得财产的最好方式是把钱从商业中抽回去购置土 地;土地遂变为奢侈与雄心追求的目标而非贪财的对象。获取土地时,人们渴望得到的 乃是荣誉与权力,绝不是收获。这样一来,小片领地依旧出售,但人们只买大片领地。 因为卖主和买主的目的和地位不同。前者相形之下,是一个追求富裕的穷人;后者是有 钱人,要将大量多余钱财用于享乐。 假如在这些普遍原因之上,再加上立法的特殊作用,——因为立法在有利于动产转 移的同时,却使获得土地变得既费钱又困难,以致唯独嗜好拥有土地的富人,才有办法 获得土地,——你便很容易明白,在这样的民族中,小片地产必将不断趋于消失,溶入 数量不多的大片地产中。 随着工业手段的完善和增多,知识的传播又使穷人发现了这些新工具,我刚才描述 的运动必将变得更加迅速。工商业的繁荣将更有力地促使小所有者出卖土地,这同一原 因将不断创造庞大的动产,而庞大动产拥有者随后将获得大片领地。这样,地产的过度 聚集现象将存在于文明的两端:当人们尚处在半野蛮状态,只珍惜,而且可以说,只认 识地产时; 当人类已经变得非常文明开化,并发现了无数其他方式发财致富时。 我上面绘制的图画丝毫未曾适用于法国。在法国,野蛮人征服时代,土地从未普遍、 系统地在征服者之间划分,与诺曼底人侵入英国后发生的情况不同。法兰克人不如诺曼 底人那样开化文明,控制暴力的技术不如诺曼底人高明。况且,法兰克人征服的年代更 加久远,其影响衰退得更早。因此在法国,许多领地似乎从来就没有受封建法律支配, 服从封建法律的领地似乎比其他许多欧洲国家面积要小。故而土地从未被聚集,或者至 少很久以来便已停止聚集。 我们已看到,大革命以前很久,地产便不再是敬重和权力的主要源泉。同一时期, 工商业的发展不太迅速,人民虽已有足够的教养来设想和追求比目前更好的处境,但他 们远未获得能使他们发现成功捷径的知识。土地对于有钱人来说不再是奢侈品,与此同 时,它对穷人来说反倒成为谋生之道,可以说是唯一谋生之道。有钱人出卖土地是为了 方便和增加自己的享乐,穷人购买土地是为增加其富庶。地产就这样悄悄地脱离贵族之 手,开始在人民手中瓜分。 随着旧的土地所有者财产的丧失,大量平民逐渐获得了财产。但是,他们花了九牛 二虎之力才达到目的,而且凭借极不完善的手段。大地产因此逐日减少,却没有积聚起 大宗流动财富;在大领地的原址,通过节衣缩食,惨淡经营,兴起了许多小领地。 土地分割方面的这些变化大大促进了不久即将爆发的政治大革命。 有些人认为无需在公民社会中引入某种平等,就能在政治领域中永久确立彻底平等, 我看这些人犯了一个危险的错误。我想,谁也不能不受惩罚地使人们时而极强,时而极 弱,让人们在一点上达到极端的平等,在其他点上却忍受极端不平等,这样一来,不用 很久人们肯定会渴望全面强大或者变得全面软弱。但是一切不平等中最危险的,是由于 不分地而产生的不平等。 拥有土地赋予人们以某些特殊的思想和习惯,认识这些极为重要,而拥有动产是不 会或很少产生这些思想和习惯的。 大地产以某种方式使财富的影响限于某个地方,使它在某些地点,对某些人发挥特 殊作用,影响更大、更持久。动产的不均使一些个人富有;不动产的不均使一些家族富 足,它使有钱人彼此联系,把几代人之间也联合起来,并在国家中建立一个单独的小民 族,他们在自己所在的大民族中,总能获得某种凌驾于大民族之上的权力。对民主制政 府最为有害的恰恰是这些东西。 相反,对民主制统治最为有利的,莫过于将土地划分为小块产业。 拥有少量动产的人几乎永远或多或少地仰赖于他人的情绪。他必须或者屈从于某一 联合会的规章,或者屈从于某个人的意愿。他要服从于国家工商业命运的最细微变迁。 他的生活不断被富裕与穷困的无常变化所打乱,这些支配他命运的动荡,很少不引起他 思想的混乱,不经常改变他的爱好。小土地所有者则相反,只听命于自身的动力;他的 范围狭窄,但他在其间活动自由。他的财富增长缓慢,但却丝毫不受意外风险的影响。 他的精神与他的命运一样平稳,他的爱好与他的劳作一样有条不紊;正因为不依靠任何 人,所以他将独立精神置于贫穷之中。 人们不会怀疑,大量公民心中的这种精神安定、这种安静和这种单纯的欲望,这种 习惯和这种对独立的爱好,大大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持。对我来说,当我看到, 在社会地位存在极端不平等的人民中建立起民主制度时,我将这些制度看作是暂时事件。 我相信,有产者与无产者处在危险之中。有产者冒着猛然丧失财产的危险,无产者则面 临猛然丧失其独立的危险。 欲达到民主制政府的民族所期望的是,不仅他们内部不存在财富的极大的不平等, 而且尤其重要的是,不动产在这种财富中并不居支配地位。 18世纪末,在法国,权利与地位的不平等原则仍专制地支配着政治社会。法国人不 仅有一个贵族制,而且有一个贵族阶级,这就是说,在以不平等为基础的所有政府制度 中,法国保留了最专制的,而且我敢说,最顽固的政府制度。要为国家服务,必须是贵 族。没有贵族身分,人们便很难接近国王,繁文缛节禁止平民接触国王。 各种制度的具体规定与这种原则是一致的。替代继承、长子继承权、佃租、行会师 傅身分,所有旧封建社会的残余依然存在。法国有国教,国教的神父不仅像某些贵族制 国家一样是特权者,而且是排他性的统治者。像在中世纪一样,教会是一部分领土的所 有者,干预政府。 然而在法国,很久以来,一切都已朝着民主迈进。不愿停留于表面现象的人,一定 愿意回想一下教士在道义上的无能状态,贵族的贫困和衰落,第三等级的财富和知识, 地产独特划分的既成事实,大量的中等财产,少量的大产业;回想起那个时代那些公开 宣扬的理论,那些心照不宣但几乎公认的原则;我认为,如果有人把所有这些多种多样 的事实归纳概括,必定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时这个有着贵族、国教、贵族制法律和惯 例的法国,总的来看,已经是欧洲真正最民主的国家;而18世纪末的法国人,由于他们 的社会状况、公民组织、思想风尚,已远远超过了当今最明显地趋向民主的那些民族。

第二部分

18世纪的法国和当今的法国相去不远,并不仅仅是由于不平等状态。其他许多我们 认为是崭新的民族面貌特征,当时已经隐约可见。 可以一般地说,没有比贵族制更有利于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和维持久远了。 在贵族阶级占有的领土的各个地点上,每一处总可以找到一个或若干个贵族,他们 由于出身与财富,天然地高人一等,取得或接受治理权。在一个地位平等的社会里,公 民间大致平等,他们自然要将行政细务即政府本身,委托给高出于群众之上、引人注意 的那个人。即使他们不准备把这项责任委托给他,他们也常常由于个人的软弱和难于和 睦相处,而不得不容忍他掌权。 的确,当一个民族一旦接受了人民主权原则,当知识在那里已经普及,当治国科学 已臻完善,在人们已经尝到过集权的政府的苦头时,就会经常看到居住外省和城市的公 民们如何在他们中间努力创建某种集体政权,来处理他们的自身事务。有时,最高权力 在特权的重压下,试图使公共行政地方化,采取多少有点奥妙的手段,企图在领土的不 同地点人为地建立某种选举贵族制。实行民主制的国家,人民凭本能就被推向中央集权 制。他们只有凭深思熟虑才能走到地方自治制度。但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地方自治总要冒 极大风险。在贵族制的国家,不管中央政权如何,地方政府却经常存在,无需中央政府 介入便能生存。在民主制的国家,地方政府常常是中央政权创造的,中央政权允许人们 夺去它的某些特权,或者它自愿放弃某些特权。 民主的民族中这种中央集权的自然倾向,主要出现并明显增长在斗争与过渡时期, 在这时期中,两种原则争夺事务领导权。 当人民开始成为一种力量,并且发现贵族领导着所有地方事务时,便攻击地方政府, 不仅作为地方政府,而且特别作为贵族政府加以攻击。地方权力一旦从贵族阶级手中夺 过来,应该交给谁便成了问题。 在法国,独揽地方权力的不仅有中央政府,而且有国王。 其原因值得探讨一下。 我认为,社会的民主部分有一种中央集权的自然愿望;但我绝不认为人民的志趣会 把行政权自然而然地集中于国王一人之手。这要依形势而定。当人民有选择自由时,它 永远宁愿将行政权力委托给一个集体或民选的行政官,而不愿将它委托给一个人民无法 控制的国王。但是,人民却经常缺乏这种自由。 当社会的民主部分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并要崛起之际,它仅仅由众多的个人组成, 他们同样软弱、同样无力,孤立地与贵族阶级的强大个体进行斗争。它具有那种不要任 何治理工具而进行统治的本能欲望。这批为数众多的个人,由于极其分散,又极不善于 联合,本能地感到需要在他们自身和贵族阶级之外的某个地方,找到一种已经组成的力 量,他们无须共同协商,就能在这个力量周围齐心合力,依靠全体联合,便能获得他们 每一个人所缺乏的那种力量。 不过,民主制远未在法律上组织起来,在贵族阶级之外,人民能够利用的已经组成 的唯一权力就是国王。国王与贵族之间无疑存在着天然的类似之处,但并非完全一致。 如果他们的爱好相似,他们的利益却经常对立。因此转向民主制的民族通常从增加王权 的权限开始。国王激起的嫉妒和惧怕比贵族要小;何况,在革命时代,使权力易手已算 是了不起的事了,哪怕只不过是剥夺一个敌人的权力,为把它转交给另一个敌人。 英国贵族的杰作是使社会各民主阶级长期地相信共同敌人是国王,因而使贵族终于 变成了各民主阶级的代表,而不再是他们的主要对手。 一般来说,只有在依靠国王、彻底摧毁贵族阶级之后,民主的人民才向国王讨还他 们让国王占用的权力,并努力使国王依附自己,或将授与国王的权力转为依附权力。 但是即使当社会的民主阶级终于将行政权置于他们真正的代表手中之后,要划分行 政权的行使时,他们也往往非常难于办到:或是因为难于从当权者手中夺取权力,或是 因为难以知晓委托谁来使用权力。 民主阶级在自己内部,总能找到大量有教养和精明强干的人材,足以组成一个政治 议会或中央政府,但是却可能找不到足够的人才组织省政府;外省人民可能并不愿听任 贵族阶级统治,而人民尚无能力实行自治。在等待这一时机到来时,人们不能不将行政 权的行使委托给中央政权。 况且,刚刚摆脱贵族控制的人民要花很长时间,才感到有必要习惯于中央集权。 在长期屈从于贵族制的国家里,每个属于下层阶级的个人,自幼便养成一种习惯, 要在周围寻找一个最引起他羡慕或畏惧的人。同时,他将中央政府看作他与当地压迫者 之间的当然仲裁者,并且往往赋予中央政权以超凡的神明与智慧。 产生这两种现象的那些原因已经消失后,现象本身继续存在。 贵族制被摧毁后很久,公民们仍怀着某种本能的畏惧,注视着在他们身旁发生的一 切;他们很难相信身旁就有明智与公允的司法,以及备受尊重的法律。过去他们嫉妒高 踞于他们之上的人,现在则嫉妒他们的左邻右舍与他们平起平坐。最后他们仿佛彼此害 怕起来,他们不再认为中央政府能保护他们免受贵族的暴虐,于是又把贵族视为防止他 们自己越轨行动的保护人。 由此可见,实行民主制社会的民族,开始几乎总是集中权力于国王一人;后来当他 们具有必要的力量和毅力时,他们便打碎这个工具,并把这些权力转到一个依附于他们 自己的当局之手。 由于他们更加强大,更有组织,更有教养,他们便更进一步从他们的一般代表那里 收回部分行政权,委托给次一级代理人。看来这就是那些按其社会状况、思想风尚,而 被推向民主制的社会所走的道路,这是出于本能的,也可以说是必由之路。 在法国,王权扩及公共行政的一切对象,是与民主阶级的诞生和逐渐发展相关联的。 随着社会地位更趋平等,国王也就更加深入更加经常地插手地方政府;城市和各省失去 了它们的特权,或逐渐忘掉使用特权。 人民和第三等级竭尽全力促进这些变革,他们往往自动让出自己偶然拥有的权利, 目的是与贵族的权利同归于尽。这样,省级政府和贵族权力以同一方式同一时间被削弱。 法国历代国王在这种趋势中,大大得力于法学家在几个世纪内给与他们的支持。在 法国这样的国家,存在着特权等级——贵族与教士,他们集中了部分知识和几乎所有国 家财富,民主制的天然首领便是法学家。在法国法学家要求以人民的名义亲自统治以前, 他们一直积极地从事毁灭贵族以利王权的工作;他们表现出出奇的灵巧和无穷的技艺, 屈从于国王的专制愿望。而且,这种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可以相信,法国法学家在为 王权服务时,既遵循着他们固有的本领,同时也照顾到他们偶然成为其首领的那个阶级 的利益。 居维叶说道,有机体的所有各部分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以致人们只要接触到从其 中之一分解出来的一个部分,便能恢复整体。同样的分析可以用来了解支配所有事物的 大部分普遍规律。 如果人们仔细研究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就不难发现,在所有文明国家 发号施令的专制君主旁边,几乎总有一位法学家,他使君主那些专横而前后矛盾的意志 合法化并加以协调。法学家们把国王对权力的普遍和无限热衷,与法学家天赋的讲究治 理的条理与知识结合起来。国王能迫使人们暂时服从;法学家则有本领使人们几乎心甘 情愿地长期俯首听从。前者提供强力;后者提供法律。前者靠专横跋扈掌握统治权;后 者则靠法制掌握统治权。在他们会合的焦点上,建立起使人们透不过气来的专制制度; 只知有君主而不知有法学家的人,只了解专制暴政的一个部分。必须同时考虑到这两部 分,才能设想出整体。 除我刚讲过的一般原因外,还存在其他若干偶然性的次要原因,它们加速所有权力 向国王手里集中。 巴黎很早便取得了王国内压倒一切的独特地位。法国有一些重要的城市;但人们只 看到一座大城市,即巴黎。自中世纪以来,巴黎就开始变为知识、财富和王国政权的中 心。权力集中于巴黎,使这个城市的重要性不断增加,而巴黎与日俱增的强盛又反过来 有利于权力的集中。国王将国家事务吸引到巴黎,而巴黎把国家事务引向国王。 法国从前是由通过条约获得或通过武力征服的一些省份组成的,长期以来这些省份 彼此仍处于民族与民族间的关系。 随着中央政权终于使国土的不同部分服从于同一行政制度,它们之间的明显差异逐 渐消失;而随着这些差异的消失,中央政权发现更便于将它的活动范围扩展到整个国家。 因而国家统一有利于政府统一,而政府统一有助于国家统一。 18世纪末,法国仍划分为32个省。13个最高法院在各省自作主张,以不同的方式解 释法律。各省的政治体制五花八门。有些省保持着某种国民代议制,另一些省则始终没 有实行国民代议制。有些省采用封建法;有些省采用罗马法。所有这些差异都是表面的, 也可以说是外在的。真正说来,整个法国已达到只有一个灵魂的水平。从王国的这一端 到另一端,流行着同样思想。同样的习俗在各地生效,同样的意见在发表;人类精神处 处受到同样的培养,走向同一方向。一句话,法国人虽然有这许多省、这许多最高法院、 五花八门的民法、千奇百怪的习俗,他们无疑在当时的欧洲已成为内部联系最密、必要 时最能团结一致共同活动的民族。 这个由各种协调一致的成分组成的伟大国家的中心是王权,它在掌握了重大事务的 领导权之后,已向最细小事务的管理权伸手。 所有强大政权都试图实行中央集权;但是,它们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其固有性质。 当议会拥有压倒一切的权力时,中央集权制成为有名无实。因为只有靠法律才能实 行集权。而法律无法预料一切;即使预料到一切,实行起来只有靠官员和不断的监督, 而立法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议会集中政府,却不集中行政。 在英国,议会有权插手几乎社会上所有大小事务,却没有听说行政权的集中,国家 权力终究给个人意志留下很大的独立性。我想,这并非因为这个大团体天性好节制。它 爱惜地方自由并非因为它尊重地方自由,而是因为身为立法权,它找不到得心应手的制 服地方自由的有效手段。 反之,当行政权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居统治地位的人也有能力使其全部意志顺利 贯彻执行时,这个中央政权便能逐渐将其影响扩及一切事物,或者至少在它自己的政体 中不受任何限制。假如这个政权被置于一个一切都自然趋向中央的民族中,在这里每个 公民都无法单个进行反抗,而几个人又不知如何合法地联合反抗,同时所有的人几乎都 有着同一习惯和同一风尚,安然屈从于同一法规,那么人们便无从知道专制暴政的界限 在哪里,无法明白专制政府在处理了国家重大事务以后,为什么不能进一步支配家庭事 务。 1789年以前,法兰西呈现的便是这样一幅图画。王权已直接或间接地夺得一切事务 的领导权,真正可以为所欲为了。 在大多数城市和省份,王权已干净利落地取消了地方政府;在其他地方,王权也未 留下更多东西。法国人则形成了欧洲民族中最统一的民族,行政程序也最为完善,后来 称为中央集权的制度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我刚才已阐明,在法国,政体正继续趋向专制,然而出现一个奇怪的对照:习惯和 思想日益变得更加自由。自由从政治制度中消失了,但在风尚中依然保存。自由的保障 愈少,它对于个人就愈珍贵,仿佛他们每个人都继承了从国家各大团体那里夺得的种种 特权。 推翻主要敌手之后,王权便自动止步;王权的胜利使它变得温和,似乎进行争斗是 为了夺取特权,不是为了使用特权。 如果认为在法国自由精神是与1789年大革命一起诞生的,这是人们常犯的严重错误。 自由精神在任何时代一直是法兰西民族的突出特征;但是这种精神每隔一段时间显示出 来,可以说是断断续续出现的。与其说经深思熟虑,不如说出于本能,来去无常,既猛 烈又软弱。 从来没有任何贵族比封建时代的法国贵族在见解和行动上更高傲,更有独立性。民 主自由精神从没有比在中世纪法国公社中和直至17世纪初(1614年)不同时期召开的历 届三级会议中,表现出更有劲,我几乎要说更粗野了。 即使当王权继承了所有其他权力时,人们服从它,但不卑躬屈节。 必须将服从这一事实与其原因区别开来。有些民族屈从于国王的专横,因为他们相 信国王有进行统治的绝对权力。另一些民族则将国王看作祖国的唯一代表,或上帝在世 间的形象。还有些民族崇拜继贵族专制寡头政治而出现的王权,怀着某种夹杂着欢乐与 感激的宁静心理去服从王权。在这些不同种类的服从中,无疑可以遇到一些偏见;它们 表明知识不足,精神谬误,却并不表明心灵卑下。 17世纪法国人与其说是服从国王,不如说是服从王权; 他们服从国王不仅因为他们认为国王强大,而且因为他们相信国王仁慈合法。假如 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们对服从有一种自由的爱好。因此他们在服从中搀入了某种独立、 坚定、微妙、任性和易怒的成分,这些成分足以说明,他们在接受一个主人时,仍保持 自由精神。尽管这位国王能任意支配国家的财富,但他在约束人们最细微的行动或压迫 最微不足道的舆论上,却常常会显得无能为力;一旦出现反抗,臣民得到风尚的庇护, 比自由国家的公民常常得到的法律保障更有效。 但是,过去一贯自由的民族,或后来变成自由的民族,是不能理解这些感情和思想 的。前者从未体味;后者久已遗忘: 二者在服从专横权力中,只看到可耻的卑躬屈节。在那些尝到过自由而后又丧失自 由的民族中,服从确实永远具有这一特征。但是,在从未获得自由的民族的服从中,常 常贯穿着一种必须承认的道德观念。 18世纪末,法国人始终引为特点的独立精神格外发扬光大,其性质完全改变。法国 人的自由概念在18世纪经历了一番改造。 自由实际上能够以两种形式在人类精神中产生。它可以是共同权利的使用或特权的 享受。人们想在行动中或某些行动中自由,并非是因为所有的人均有独立的普遍权利, 而是因为每个人本身拥有保持独立的特殊权利,这便是中世纪人们所指的自由,在贵族 制社会,人们也几乎总是这样理解自由。在贵族社会,社会地位极不平等,人类精神一 旦习惯于特权,便将尘世所有财富的使用权列入特权范围。 既然这种自由概念只与设想出这一概念的人,或至多与他所属的阶级有关,它便能 在缺乏普遍自由的国家里存在。有时甚至发生这样的情况,众人所得到的对自由的必要 保障越少,某些人对自由的珍爱反而更强烈。物以稀为贵。 在接受这种贵族式的自由概念的人口中,产生了对个人价值的狂热感情和对独立的 强烈爱好。它赋予利己主义以某种能量,某种出奇的力量。这种概念虽由个别人设想出 来的,但它常使人们作出最卓越的行动;当它被全民所采纳时,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最 伟大的民族。 罗马人认为,在人类中间,只有他们才应享有独立;他们相信这个自由权绝非来自 天性,而是来自罗马。 按照现代概念,即民主概念,而且我敢说按对自由的准确概念,每个人既然从自然 得到了处世为人的必备知识,那他生来便有平等而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只涉及他本人的 一切事务上,独立于他人之外,并有权任意支配自己的命运。 自从这种自由概念深入人心并牢牢扎根时期,独裁专横政权只不过是一种物质现象 或暂时偶然现象罢了。因为每个人既然对自己拥有绝对权利,那么,最高意志只能来自 全体意志的联合。从此,服从也失去了它的道义性,在公民那雄壮自豪的美德与奴隶那 卑下自得之间,再也没有中间道路。 随着人民中地位平等化,这种自由概念必然要占上风。 然而,法国久已脱离中世纪,思想风尚久已朝民主方向转变,但封建贵族的自由概 念仍被普遍接受。每个人在保护个人独立不受政权约束时,着眼于保卫个人的特殊权利 而非承认普遍权利;在斗争中,他们依靠的不是原则,而是事实。 15世纪某些思想冒进的人曾窥见自由的民主概念,但它几乎立刻消失了。只有在18 世纪,才能说发生了变化。 每个个人,推而广之,每个民族,均有支配自身行为的权利;这个仍很模糊、定义 不全面、表达欠妥的观念,逐渐被引入所有人的思想。它以一种理论的形式凝固在有教 养的阶级中;它仿佛像一种本能流传到民间。其结果是出现了奔向自由的更强大的新冲 动:法国人对独立的一贯喜爱遂变为有根有据的系统主张,这种主张逐步推广,终于把 王权也拉向自己一方。王权在理论上永远倾向专制,但它开始在行动上心照不宣地承认, 权力莫大于公众感情。路易十五说道: “任命大臣的是我,但将他们免职的是国民。”路易十六在狱中追述他最后的也是 最隐秘的思想,在谈起他的臣民时,仍称他们为我的同胞们。 人们在18世纪才第一次听到谈论普遍的人类权利,人人能把它们作为合法的、不可 改变的遗产要求平等享受;听人谈到普遍的自然权利,每个公民都应加以利用。 大革命前20年,1770年,当马尔泽尔布代表王国主要法庭之一讲话时,他对国王说 道: “陛下,您的王冠只得自上帝;但是,您没有理由不欣然相信,您的权力也来自于 臣民的自愿服从。在法国存在着某些属于国民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您的大臣们焉敢对您 否认这一事实;倘若必须证明这一点,我们只有提出陛下本人提供的证据。不,陛下, 人们尽管费尽气力,也未能使您信服法兰西国民与被奴役人民之间,无任何差别。” 他后来又说道: “既然所有中间团体均软弱无力或已被摧毁,那就请询问国民自己吧,因为唯有国 民才能聆听尊旨。” 此外,这种热爱自由的感情是通过著作,不是通过法令,是通过个人努力,不是通 过集体业绩,往往是通过幼稚的、无理性的反对,而不是通过严肃系统的反抗表现出来 的。 舆论的力量就连那些常常压制它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但这种力量强弱无常,大起大 落:头一天强大无比,第二天几乎难以捉摸;它永远毫无节制,变化多端,难以确定: 它是没有器官的躯体;它是人民主权的影子,而非人民主权本身。 我想,在所有爱好和向往自由但还未能建立自由制度的民族中,情况都将是这样。 我并不是认为在不存在这类政治制度的国家,人们无法享受某种独立。习惯与舆论 便足以办到。但是人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自由,因为他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要求自由。有些 时候,即使最热爱独立的民族也甘愿将独立视为他们努力的次要目标。自由制度的最大 用途在于,当人类精神不关心自由时,继续当自由的后盾,并给与自由它固有的某种植 物性生命,以便人类精神到时候能回到它那里来。这些制度的形式保证人们即使一时厌 恶自由,也不会丧失自由。我认为这是自由制度的主要优点。当人民执意要当奴隶时, 谁也无法阻止他们成为奴隶;但我认为,自由制度能使他们在独立中支持一段时间,而 无须他们自助。 18世纪末法兰西的面貌呈现下列最主要的特征:这个民族比起世界上当时存在的任 何民族来,包含更少的穷人,更少的富人,更少的强者,更少的弱者;不管政治状况如 何,平等这一理论已在人民的思想中扎根,对平等的爱好已掌握人心;比起任何国家来, 这个国家所有各个部分联合得更为紧密,它服从一个更加集中、更加精明,更加强大的 政权;在这里,自由精神永远生机勃勃,近期以来,它具有更普遍、更系统、更民主、 更不安现状的特点。 假如现在我们合上历史书,让时光流逝50年,再来考察这段时间产生的一切,我们 便会注意到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 但是,在所有这些新的陌生事物中,我们很容易认出半个世纪前给我们强烈印象的 那些同样特征。人们通常夸大法国革命产生的后果。 毫无疑问,从未有过比法国革命更强劲、更迅猛、更具破坏性、更有创造性的革命。 尽管如此,若认为从这场革命中产生出一个全新的法国民族,若认为法国革命建起一座 大厦,而它的基础在革命前并不存在,那就大错特错了。法国革命创造了大量派生的、 次要的事物,但它只不过使主要事物的萌芽进一步发展;这些萌芽在革命以前便已存在。 革命对一个重大动机产生的结果加以整理、协调和法制化,但它不是这个动机本身。 在法国,社会地位已比任何国家更加平等;大革命加强了平等,并把平等的学说载 入法律。法兰西民族早于所有其133他民族并比它们更加彻底地抛弃了中世纪的分裂与封 建个性;革命终于将国家的不同部分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单一整体。 在法国,中央政权已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更严密地控制地方行政。大革命使中央政权 更加灵活,更加强大,更有所作为。 法国人比其他人更早、更清晰地构想出自由的民主思想; 革命给与国民本身即使还不是主权的全部实际,至少也是主权的全部外表。 假使这些是新事物,那只是就形式,就发展而言,而不是就原则,就本质而言。 即使没有这场革命,革命所作的一切也会产生,对此,我深信不疑;革命只不过是 一个暴烈迅猛的过程,藉此人们使政治状况适应社会状况,使事实适应思想,使法律适 应风尚。法国人从旧国家中保留了哪一部分?构成教士、第三等级、贵族的那些成分, 后来变成了什么?哪些新的划分取代了旧君主制的那些划分?贵族的和民主的利益采用 了哪些新的形式?土地财产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产生了哪些后果?国民的 整个思想、习惯、风俗、精神,发生了何种变革? 这些问题乃是以下书信将论及的主要题目。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Charles-Henri Clérel 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1859年4月16日),法国历史学家、政治家,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因反对他称帝而被捕,获释后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之后主要从事历史研究,直至1859年病逝。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

中文名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人物履历

1805年7月29日,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出生于法国巴黎的一个古老贵族家庭,早年在梅斯就学,后赴巴黎法学院学习。

1827年,在取得法律的学位后,托克维尔获得任命为凡尔赛法庭的实习文官。

1831年4月2日,与检察官古斯塔夫·德·博蒙(Gustave de Beaumont)一同到美国考察美国的刑法和监狱制度,1832年2月20日,返回勒阿弗尔。

1835年,发表《论美国的民主》。

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

1839年3月2日,当选了芒什省的议员

1841年,年仅36岁的托克维尔当选为法兰西语文学院院士,成为该学院最年轻的院士。

1841年和1846年,托克维尔两次前往阿尔及利亚,帮助政府制定殖民政策。

1842年当选为芒什省的总参事。

1848年二月革命后当选国民议会的议员并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

1849年6月至10月间,担任法国外交部的部长。

1851年12月2日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下令解散国民议会。托克维尔与其他议会代表一同在巴黎聚集以对抗政变,被拿破仑以“叛国罪”为名逮捕。

1859年4月16日,托克维尔因肺结核病逝于法国戛纳。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托克维尔的家庭是在诺曼底一处的地主贵族,当地许多地方都以托克维尔家庭为名。在取得法律的学位后,托克维尔获得任命为凡尔赛法庭的实习文官。他在那里认识了担任检察官的古斯塔夫·德·博蒙(,两人成为了亲密的好友,并且在之后合作写下了许多著作。在1831年两人被一同送到美国以考察美国的刑法和监狱制度。在这趟旅程中,他们两人写下了《论美国的形事制度及其对法国的应用》。回到法国之后,托克维尔成为了一名律师,并且将他游历美国的见闻记载成书,于1835年发表了这本经典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受到空前的好评,不久后也被译为英文,使托克维尔在美法两地都大为知名。这本书也成为社会学的早期模型,使他于1837年获得了chevalier de la Légion d'honneur(荣誉军团勋章)的殊荣,并且在1841年被选为法兰西学院的院士。


从政经历 

1839年,他当选了芒什省的议员,并一直担任这个职位到1851年为止。在议会里,他大力替废除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观点辩护,他同时也支持路易·菲利普政权对于阿尔及利亚的殖民化。除了美国之外,托克维尔还曾前往英格兰考察,写下了Memoir on Pauperism一书。在1841年至1846年之间他也游历了阿尔及利亚,在阿尔及利亚的第一趟旅程使他写下了Travail sur l'Algérie,在书中他批评法国的殖民化模型。身为废除主义者,他主张应以英国的非直接统治的模型来管理殖民地,而不是将不同的人口混合在一起。他甚至主张应该在欧洲殖民者与阿拉伯人之间实行种族分离,让两边都有独立的立法体制以实行自治(他的主张在半世纪后的1881年原住民法里被实行)。

在七月王朝于1848年的2月革命中垮台后,托克维尔于同年当选了国民议会的议员,他在议会里参与了第二共和国新宪法的起草(1848-1851)。他也支持两院制以及对共和国总统的选举普选权,因为乡村地区的广大农业人口通常支持保守的政治立场,能够抗衡巴黎都市地区的劳工人口,以免巴黎市的革命情绪影响全国政治。

在第二共和国里,托克维尔与保守派的parti de l'Ordre 结盟,对抗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和劳工。在二月革命的骚乱后不久,他认为一场处于支持“民主和社会共和国”的劳工人口与由乡村人口和贵族构成的保守派之间的血腥冲突是难以避免了。如同他所预见的,两大社会群体间的紧绷关系最后爆发了1848年的6月大暴动。托克维尔选择支持路易斯·卡芬雅克(Louis Eugène Cavaignac)将军所领导的镇暴行动,卡芬雅克最后宣布了紧急状态并且暂时冻结了宪法的法条。尽管身为卡芬雅克以及保守派的支持者,托克维尔仍然接受了奥迪隆·巴罗(Odilon Barrot)政府的邀请,在1849年6月至10月间担任法国外交部的部长。由于与总统拿破仑三世理念不合,他在就任后数个月便辞职而去,但仍担任国民议会议员。


晚年经历

托克维尔支持波旁王朝的复位,反对拿破仑家族的第二帝国(1851-1871)。他在1851年的总统选举中支持路易斯·卡芬雅克对抗拿破仑三世。在选举之后,新当选的拿破仑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下令解散国民议会。托克维尔与其他议会代表一同在巴黎聚集以对抗政变,被拿破仑以“叛国罪”为名逮捕。在遭拘禁一小段时间后托克维尔获得释放,接着他完全退出了政坛,与他的英裔妻子Marie Mottley一同隐居于乡间的城堡(chateau de Tocqueville)。在那里他也开始撰写《旧制度与大革命》(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在1856年出版了全书的第一卷,但在撰写第二卷的期间因肺结核去世。


主要著作

1. Du système pénitentaire aux &Eacute;tats-Unis et de son application en France(1833年)—《论美国的刑事制度及其对法国的应用》,与古斯塔夫·德·博蒙合著

2. De la démocratie en Amerique(1835年/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

原本分为两卷出版,第一卷在1835年,第二卷在1840年。其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3.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1856年)—《旧制度与大革命》

该作探讨的是法国大革命,在原有的封建制度崩溃之时,因并未带来革命预期的结果,而致使执政者与民众间的矛盾公开化,社会动荡愈演愈烈

4. 托克维尔第二知名的著作:Recollections(1893年)—《回忆录》

这是关于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的回忆录,对其间许多人物(比如路易·菲利普、路易·拿破仑、阿道夫·梯也尔、路易·勃朗等)的评述十分尖锐,用语几近刻薄。托克维尔生前从没想过要将其公诸于世;在他死后他的妻子和古斯塔夫·德·博蒙将其出版。

5. Journey to America—《美国游记》

托克维尔游历美国时的旅行游记。


名言

有完整出处的言论

节选自托克维尔名著中的经典言论:

一个政府,不管其性质如何,都要统治其被治者,以强其他们履行义务;它也要保护自己,以防止被治者侵犯。(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上部 第105页)

在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持久地奔向同一目标前进。(同上 105页)

民主主义不但使每个人忘记了祖先,而且使每个人不顾后代,并与同时代人疏远。它使每个人遇事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上部 第627页) 

我只想用这些话证明,那些认为普选权能够保证人们做出最佳选择的人,完全是在幻想。(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第二部分第五章“美国的民主政府”下小标题“人民的选择和美国民主在这种选择中的本能”)

我会毫不迟疑地说:在我看来,在指导国家的对外关系方面,民主政府绝对不如其他政府。(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下部 第五章“美国的民主政府”下小标题“美国民主处理国家对外事务的方法)

美国的政治结构,在我看来只是民主国家可以采取的政府形式之一,而我并不认为它是民主国家应当建立的唯一的和最好的形式。……因此,在说明美国人可从民主政府获得什么利益时,我决不断言、也不认为类似的利益只能依靠同样的一些法律来获得。(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下部 第六章) 

如果读过我的这本书之后,断定我写此书的意图,是让已经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的国家全都仿效英裔美国人的法制和民情,那他就大错而特错了。……我决不认为,我们应当照抄美国提供的一切,照搬美国为达到它所追求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下部 366~367页)

我认为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让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不对结社自由加以限制是明智之举。(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下部 650页)

在目前,舆论的力量是一切力量中最难于驾驭的力量,因为无法说清它的界限,而且界限以内的危险,也总是不亚于界限以外的危险。(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第八章“联邦宪法”下小标题“最高法院在各州的大权中居于高位”)[8] 

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即使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出自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同上章下小标题“联邦制为什么没有扩展到所有国家和为什么英裔美国人能够采用它”)

对于拿破仑独揽几乎一切行政大权的行为既不必褒扬,又不必贬斥,因为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突然消失以后,这些权力便落到他的手里。他当时拒绝这些权力和接受这些权力,几乎是都同样困难的。(出自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下册 第849页)

外交不需要民主特质,它需要的是民主之外的东西。民主国家倾向于服从冲动而非谨慎,为满足一时冲动而放弃长远大计。法国大革命后,美国国内即表现了这种倾向;全赖华盛顿坚毅不屈的性格与他享有的威望,才阻止了国人群情激愤的冒失冲动,避免对英宣战(因为当时美国无力挑衅,需要和平)。(《论美国的民主》)

没有出处或待完善言论

 

民主扩展个人自由的范围,而社会主义却对其加以限制;民主尽可能地赋予每一个人价值,而社会主义仅仅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工具、一个数字。民主与社会主义除了平等这一词以外,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但注意两者间的差异:民主是为了自由而追求平等,社会主义则是为了压迫和奴役而追求平等。

我会说当前世界上只剩下两个伟大的国家—俄罗斯和美国;除了这两个国家以外,其他所有国家似乎都已经面临他们的极限,并且都只能试图维持他们的力量,而他们的力量逐渐衰退的程度则是没有底限的。

暴政可以在没有信念的情况下进行统治,但自由则不能。

他们(皇帝们)经常滥用权力剥夺人民的财产和生命:他们其中几个人的暴政也达到了空前的地步,但其数量依然不多……如果暴政是在我们今天的民主国家里浮现,那它将会改变为另一副面貌;这样的暴政将会更为广泛、但却同时带有温和的色彩,它将会在奴役人民的同时,却不让他们感觉半点痛苦。

那些要求得到自由以外的任何东西的人,注定生而为奴。

我还不晓得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人民是如此的热爱财富,而维持财富平等的理论则被人民所强烈藐视。

至于说到我,我是一个民主主义者;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可能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民主和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并存的,你不可能将两者混在一起。

所有希望摧毁民主国家的自由的人都该知道,发动战争是最快而又最可靠的手段。

美国之伟大不在于她比其他国家更为聪明,而在于她有更多能力修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一个美国人的一生,就好像一场赌注机会的游戏一般、一场革命舞台、或一场战役。

民主最重要的原则不在于应该消除庞大的财富,而是在于财富不应该聚集于同一个人手上。因此民主制度里会出现拥有庞大财富的有钱人,但他们本身无法构成一个社会阶级。

如果想要获得新闻自由所带来的大量优点,我们也必须忍受它所创造出的各种邪恶……

在一个拥有集会自由的国家,秘密结社是不会出现的。美国拥有许多不同的团体派系,但却没有阴谋集团存在。


人物评价

托克维尔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学家,一方面,他具有社会科学家所应有的冷静、理性、客观;同时,他又葆有着人文学者的那种热情、理想与信念。他将二者很好的融合为了自身的学术气质,这种气质恰恰是许多只能执其一端的学人所缺乏的——或沉迷于工具理论而不问出路何在,或为宣扬个人理念而盲目事实。

托克维尔作为民主论的集大成者,始终无人能够超越。没有人能比他更全面地论述民主的优缺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民主政府的能耐。现代社会平等的出现是有所得也有所失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托克维尔知道如何“权衡”;而他之后恐怕没有人能更深入地阐释了。

——————美国著名作家、评论家约瑟夫·艾普斯坦

托克维尔关注的不只是权力,他有自己的道德远景——这一远景征服了众多读者——在托克维尔看来,真正自治的民主社会是一个崇高的理想,这样的理想可以让我们超越看似无可逃脱的现代生活的商业主义。

——————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资深研究员拉里·西登托普

美国民主之所以避免了托克维尔所担心的“多数暴政”和“社会平庸化”,正是因为美国国父们将“托克维尔式的悲观”融入了制宪时的考虑。

——————学者、作家 刘瑜



*.解读《旧制度与大革命》

作者: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将试图说明:同样是这些法国人,由于哪些事件,哪些错误,哪些失策,终于抛弃了他们的最初目的,忘却了自由,只想成为世界霸主(拿破仑)的平等的仆役;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专制的政府,如何重新夺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取消了以如此高昂代价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象;这个政府如何把选举人的普选权标榜为人民主权,而选举人既不明真相,不能共同商议,又不能进行选择;它又如何把议会的屈从和默认吹嘘为表决捐税权,与此同时,它还取消了国民的自治权,取消了权利的种种主要保障,取消了思想、言论、写作自由—这些正是1789年取得的最珍贵、最崇高的成果,而它居然还以这个伟大的名义自诩。”

——这是托克维尔当年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时的初衷,也是解读其“法国大革命启示录”的切入点。


一、革命往往会在对苛政“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

托克维尔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时代背景时发现了一个“悖论”:大革命是在人民对苛政“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

托克维尔如此解释这一“悖论”:“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只有伟大天才才能拯救一位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


二、经济繁荣何以反倒加速了革命的到来?

在考察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历史背景时,托克维尔还观察到了另一个“悖论”:大革命前二十年,社会财富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增加,“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

为何社会财富蓬勃增长的过程中,却爆发了惊世骇俗的大革命?尤其是当托克维尔观察到:革命前夕的法国政府虽然依旧足够强大,但却不再单纯地实行专制,而是在“到处维持秩序”;法国民众则“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这样的情势下,为什么还会爆发摧毁一切的大革命?

托克维尔给出的答案是:尽管法国政府在大革命爆发前已经部分转换了自己的角色,致力于“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但它仍保留着许多专制政府的毛病。在革命爆发前的20年里,政府一方面积极鼓励民众发家致富,另一方面则发起各种新兴事业,成为国内市场最大的消费者,民众与政府之间的贸易关系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结果民众收获了更大的失望,因为政府残留了太多专制时代的毛病,民众“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他们绝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利息多”;民众“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订的合同运气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

所以,托克维尔总结道:“一场浩劫怎能避免呢?一方面是一个民族,其中发财欲望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方面是一个政府,它不断刺激这种新热情,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把它扑灭,就这样从两方面催促自己的毁灭。”


三、将某一社会阶层推入孤立、失语的困境,很可能就等于把他们推向了革命

农民是法国大革命的主力,也是法国最大的底层社会群体。据托克维尔的调查,在革命爆发前夕,法国农民已“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既如此,按常理推断,18世纪的法国农民,显然要比13世纪处于完全封建专制时代的法国农民生活得更好才对。

但托克维尔所见到的事实却不是这样的:“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托克维尔所指的,不单单是旧时代的贵族们在政治权利丧失后,纷纷抛弃农村搬往了城市;18世纪的法国农村,但凡稍有资产者,无不千方百计离开农村迁往城市——“文献证明,农村里几乎从未见过超过一代的富裕农民。种田人一旦靠勤勉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令其子弟抛开犁锄,打发他进城,并给他买下一官半职”——农民被其他阶层抛弃了,最后,农民自己也抛弃了自己。农村陷入一种荒芜状态。

国家一直在进步。王权实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旧贵族丧失了原有的政治权力,但他们获得了丰厚的补偿,免缴了大部分的公共捐税;资产阶级则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唯独农民,在新时代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他们被抛弃在死寂的农村,权益无人过问,压迫则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托克维尔感叹道:“如果在农民身旁有一些既有钱又有教养的人,他们即使无意保护农民,至少有兴致、有权力在掌握穷人和富人命运的那个共同主宰面前,替农民求情,那么所有这些新的压迫能制定吗?”


但“既有钱又有教养”的旧贵族和新资产阶级都对农民不感兴趣。在大革命爆发的前夜,旧贵族竭力维护自己的既有特权,新资产阶级则竭力为自己谋取新特权,没有人关心丧失了与上层社会的沟通能力的农民,没有人在意农村的失语,而是任由他们生活在孤苦无助的深渊里。穷人和富人之间几乎不再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抱怨、共同的事务,其实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情。后来的结果众所周知:旧贵族被大革命碾得粉碎;曾一度将革命的锤子递交到农民手里的新资产阶级,则很快被农民用锤子砸碎了脑袋。


四、专制社会里,民众无法参与公共事务,彼此孤立,最终只会变得越来越自私自利

专制政体与社会道德水准之间的关系,似乎很少有比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说得更精辟的了:

“在这种(专制)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专制制度非但不与这种倾向作斗争,反而使之畅行无阻;因为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专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

“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赚钱。不借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若无专制制度,这类感情或许也会变得强烈;有了专制制度,它们便占据了统治地位。”

医治这种因专制而导致的社会道德堕落的办法,在托克维尔看来,只有给予公民真正的“自由”:

“只有自由才能在这类社会中与社会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使社会不至于沿着斜坡滑下去。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时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溺,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善恶。”


五、中间势力难以生存的社会,是“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

在法国实现完全的中央集权之前,贵族制曾维持了很多年。大革命爆发前夕,法国的中央集权已经达到了一种很高的程度,各种在贵族制下分散的权力已全部被中央政权吞没,严格来说,是被巴黎所吞没。贵族作为一个连接上层统治者与下层被统治者的中间势力,被迫退出了政治舞台。能够制约中央集权的力量,也随之消失。从此,“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再没有任何新的中间组织或阶层能够兴起,以代替贵族势力退出后留下的空档。在考察了大革命前的集权专制与大革命后的集权专制之后,托克维尔失望地感叹道:

“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

托克维尔所谓的“贵族制”,其实是“中间势力”的代名词。没有了中间势力,民众就陷入了原子化状态,迫使每个具体的民众独自去面对强大的专制国家机器。个体的原子化的最终结局,就是政治生活从民众当中完全消失——单体的民众无力对抗庞大的国家机器,最终必然选择远离政治生活。其后果,托克维尔也说得非常清晰:

“法国是很久很久以来政治生活完全消失的欧洲国家之一。在法国,个人完全丧失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审时度势的习惯和人民运动的经验,而且几乎丧失了人民这一概念,因此,很容易想象全体法国人怎么会一下子就落入一场他们根本看不见的可怕的革命,而那些受到革命最大威胁的人却走在最前列,开辟和扩展通向革命的道路。”

大革命由完全没有政治生活经验的各种人群引发并掌控,其结局可想而知。最让托克维尔难以接受的,是革命的引导者是一群毫无现实政治生活经验的“哲学家”,而之所以会由“哲学家”来引导革命,而不是由社会活动家来引导革命,其原因也恰恰在于中央集权的法国,没有中间势力,产生不了社会活动家。托克维尔说:

“由于不再存在自由制度,因而不再存在政治阶级,不再存在活跃的政治团体,不再存在有组织、有领导的政党,由于没有所有这些正规的力量,当公众舆论复活时,它的领导便单独落在哲学家手中,所以人们应当预见到大革命不是由某些具体事件引导,而是由抽象原则和非常普遍的理论引导的,人们能够预测,不是坏法律分别受到攻击,而是一切法律都受到攻击,作家设想的崭新政府体系将取代法国的古老政体。……理论的和善与行为的强暴形成对比,这是法国革命最奇怪的特征之一,如果人们注意到这场革命是由民族中最有教养的阶级准备,由最没有教养、最粗野的阶级进行的,就不会为此感到惊奇。”


六、民众“搞革命”时的种种不适当的方式,其实都是政府教的

与托克维尔同时代的大多数思想家,包括今天的许多学者,都曾致力于批判法国大革命过程中的暴力、血腥以及对个人权利的藐视,等等。但很少有人能够像托克维尔那般,窥见到大革命过程中的这些暴力、血腥以及对个人权利的藐视,其实都源自政府多年的“教导”。托克维尔说:

“我掌握事实,所以敢说,……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了它的许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

托克维尔举了不少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譬如:大革命时期,对私有财产的掠夺,一度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托克维尔认为这种行为,与旧政权的“教导”有密切关系:

“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18世纪下半叶,当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时,政府毫不犹豫地占有了筑路所需的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桥梁公路工程指挥从那时起,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爱上了直线的几何美;他们非常仔细地避免沿着现存线路,现存线路若有一点弯曲,他们宁肯穿过无数不动产,也不愿绕一个小弯。在这种情况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不足道的。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


七、在革命过程中,追求自由要比追求平等更加重要

追求自由与平等是法国大革命的两大终极目标。革命者“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尽管《人权宣言》里也将“自由”与“平等”并列,但托克维尔还是相当失望:“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

在革命的大潮中,“自由”之所以敌不过“平等”,法国在中央专制集权统治下长期缺乏公共自由,是一个重要的背景因素,但并不是主要因素。最主要的原因,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它暂时使人不能享受这类福利;在另些时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自由”没有办法像“平等”那般,在革命的进程中随时给跟随的革命者以物质的鼓励(譬如均分财产、土地革命),所以,不光是法国大革命,放眼世界史,近代以来绝大多数的革命,都逃不脱“平等”凌驾于“自由”之上,甚至为了“平等”,不惜牺牲“自由”的命运——当革命为了实现“平等”而不得不借助“专制”的力量时,革命往往毫不考虑“自由”的感受,义无反顾地选择与“专制”结盟。

法国大革命的结局,显然是对这种“要平等不要自由”的革命模式的一种嘲讽。革命者陷入到一种“民主的专制”的泥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贵族公务员;只有一个惟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国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名义上的一切主权权利;而单一的国民却仍然没有摆脱被政府奴役的命运。最后,大革命偃旗息鼓,拿破仑的专制独裁从天而降,心灰意懒、精疲力竭的法国人也就此满足于在“一个主子下平等地生活”。

为什么法国大革命没有能够把“自由”坚持到底?托克维尔的理解是:“人们平时所热爱的自由,其实只出于对主子的痛恨”——当大革命摧枯拉朽般把旧王朝推翻,“主子”不再存在,“自由”也就被革命者抛弃了。所以,托克维尔留下了这样一句告诫:“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结语

1856年,《旧制度与大革命》出版时,托克维尔曾忧心忡忡地对他的妻子说道:“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正统保皇派会在这里看到一幅旧制度和王室的糟糕画像;虔诚的教徒……会看到一幅不利于教会的画像;革命家会看到一幅对革命的华丽外衣不感兴趣的画像;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

在该书的《前言》里,托克维尔又说:“我敢说,在(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的,而且我敢肯定,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寻求“平等”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自由”,或许正是托克维尔从法国大革命中所得到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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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有关法国大革命的阅读,这次看的是托克维尔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也是魏老师指定的阅读书籍之一。托克维尔一生经历丰富,历经第一帝国、复辟王朝、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和第二帝国五个时期,并且有着多年的从政经验,这使他具备了很强的分析能力。从1851年起即开始着手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到1856年本书出版,共耗时5年时间,期间查阅了大量档案、文书等一手资料,使得本书更具科学性和严谨性。在托克维尔之前,已经很多人就法国大革命撰写了大量的著作,因此托克维尔没有在叙述和描写具体事实上下功夫,而将主要精力转向了探讨大革命的根源,也就是它与旧制度的关系问题,这就使得在兼顾历史事实的同时更具理论深度。

就方法论而言,张芝联教授认为托克维尔类似年鉴学派的问题史学,他所提出来的各种问题,如为何最繁荣的路易十六时期反而加速了革命,为何同样的制度下法国首先爆发革命等,有助于引导人们重新思考现象背后的秘密,进而探寻历史发展的真相。虽然不同的人会对法国大革命进行不同的解读,但不可否认的是,托克维尔力求客观分析这一历史的努力是最有成效的。他重视各国间的比较,指出“谁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正是通过对其他国家的考察,托克维尔认识到法国革命的独特原因以及它在全欧洲的影响。他还重视通过辩证法来分析法国革命,一方面他强调民族特征、旧制度传统对革命兴起以及革命后政治制度构建的巨大影响,另一方面又特别重视偶然因素,如路易十六时期的改革加速了法国社会矛盾的激化。托克维尔认为“即使没有革命,革命所作的一切也会产生”,这是整个法国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加速了这一过程,使得中央集权制由此得到巩固。另外,托克维尔还使用了阶级分析法,正如他所说的,“人们会拿但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他将贵族、资产者、农民等视为阶级贯穿了他的整个论述过程,通过分析阶级间的矛盾来探究整个社会的矛盾,进而发现导致社会变革的原因。当然,这里也不能不提他难以摆脱的贵族性,托克维尔尽管有意识的试图客观的对大革命进行分析,但他仍然时时流露出他对贵族政治优越性的判断,认为贵族制是实现地方自治的保障,或许那些认为其是吧保守主义者的人就是从这里得出自己的论断的(与之相对的则是托克维尔也高度重视平等和自由,并将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视为法国人一贯具有的特质,从这里或许还可以将其归为自由主义者)。

通观整本书,可以发现托克维尔的最核心观点在于大革命后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和加强并非是大革命的直接后果,而是旧制度下王权和中央集权制发展的必然结果,大革命只是加快了这一结果的到来,本书的各个篇章也都是围绕这个核心观点展开。在第一编中,托克维尔首先指出法国大革命采取了一种宗教革命的形式,一方面从形式上说,它利用信仰的力量,使人们共同为自由和平等的理想而追求,这里就类似宗教战争那样采取了精神力量的形式;另一方面,法国大革命确实将宗教特别是教会视为其反对的对象之一,因为教会作为特权阶级,引起了人们的愤恨并且阻碍了人们的发展。然而,托克维尔深刻地指出,法国大革命仅仅是一种采取了宗教形式的政治社会革命,因为它最终所要改变的是社会和政治,宗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由于旧制度已经生产出了社会变革的力量,这种力量通过革命集中爆发出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变革,并通过一种普遍的价值传播到整个欧洲。

第二编涉及更多的关于旧制度的细节问题,托克维尔通过描述旧制度中产生的新现象论证了他的核心观点,即旧制度已经产生了革命后得到巩固的中央集权制。1789年之前很长的时间里,法国就经历着巨大的社会变革,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贵族失去了政治权力,资产者日益富裕等等。但是,尽管农民成为小地产主,他们却仍然受到日益沉重的剥削,他们要负担军役税、道路通行费、集市税、市场税、土地转移和变卖税等等,还要向领主交纳地租和年贡,并且仍然需要承担徭役和兵役。更遥远的过去领主和农民的矛盾还不是这么激烈,因为前者掌握着统治权时还负担着救济贫民的责任,并且他们拥有很大的财政自主权。但王权集中后,一切都改变了,贵族和教士通过特权免去这些负担,资产者通过避居城市减少这些压榨,而政府为了获得财政收入只得将注意力集中到农民身上,于是作为最穷且享受公共福利最少的群体,却不得不承受最沉重的负担,这必然激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贵族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因为他们失去了政治权力,作为补偿他们获得免税等特权,但这只会增加第三等级对他们的嫉妒和愤恨。并且出于尊严和身份的考虑,以及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不屑于和资产者以及平民官吏为伍,这样他们不仅失去了政治权力,还失去了创造财富的机会,很多贵族日益走下坡路,变得日益贫困。教士的日子也是如此,他们的土地被剥夺,并且开始缴纳一些税赋。资产者由于财富日益增加,开始慢慢提高自己的势力,由于国王为增加收入而大肆卖官鬻爵,使得拥有财富的资产者得以通过这个机会进入政治统治的领域,他们中很多人很快变成了行政官吏,而后来真正掌握权力的那些官吏很多都是出自这个阶级,并且他们中的很多人由此还变成了新贵族。

在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革的过程中,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王权日益加强,中央专制能力不断提高,御前委员会控制了全国大大小小的一切事务,而国王就是这个委员会的主宰。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国王向各地派遣总督作为各省的最高管理者,而总督又派遣总督代理管理各个教区。传统的三级会议(这里朗格多克省或许可以作为一个特例,这在作者的附录中得到清楚的描绘)或者议会等机构难以与之抗衡,而只能徒具其名。事实上,法国各个地区由于传统的原因建立了名称各异、模式多样的行政体制,但这些都在不断加强的中央集权控制下名存实亡,中央的直接控制成为唯一的行政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巴黎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展,成为整个法国的核心,尽管国王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巴黎的扩大,但行政资源的集中必然导致整个社会资源向巴黎的集聚(现在中国大城市特别是北京的膨胀遵循的是同样的道理,不缓解中央对地方的强控制无法从根本上限制这些大都市的发展)。王权以及中央权力的急剧增强还导致了司法权力的萎缩,尽管经常出现国王委托司法机构立法的现象,但这只能充其量将之视为国王逃避责任的一种形式,更重要的表现则是国王通过调案使得行政案件以及所有与行政有关的案件都从司法机关转移到行政机关手中,这更加强了行政权力的扩大。另外,正是这种单一形式的行政控制导致了法国各地方的趋同,人们变得日益相似,但正是专制权力的加强,人们逐渐丧失了自由,人们变得互不来往,不同阶级之间乃至同一阶级内部都不会相互协作。而正是这种自由的丧失,使得旧制度变得难以维持,因为它只会加剧社会的分裂,而难以促进社会的进步。

旧制度的毁灭需要推手,而文人适时的走上了历史的前台。不像英国文人那样干预政治,又不像德国文人那样沉湎于哲学思考中,法国文人喜欢通过文学的形式探究政治,并高度重视理性和自然法则的作用。他们的学说甚至吸引了无所事事的贵族,他们更引起广大民众的认同。而经济学派更注重实际,他们要求改革,并逐步形成了对自由的追求。这个时候路易十六的改革措施尽管是在减轻人民的负担,却反而激起了人们更大的不满,因为他使人更清楚的感受到社会的不公平以及他们改变现实的可能性。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悖论,即在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托克维尔在这里提出了后来政治科学研究发现的一个定律: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随着路易十六所采取的政策日益导致不满,原本已经集聚起来的可以导致巨大社会变革的各种诱因终于集中爆发,于是法国大革命也就不可避免了。

通过托克维尔的分析可以看出,早在大革命之前许多世纪,法国就已经产生了大量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它们为后来的进一步变革提供了准备。历史总是相互联系的各个事件汇集而成的,没有哪个事件是凭空产生的,它总能从历史上找到它的蛛丝马迹,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历史是一座画廊,在那里原作很少,复制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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