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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陈有西:反思重庆现象的国家样本意义

已有 2303 次阅读2012-12-9 03:34 |个人分类:社会与时政|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薄熙来, 宪法, 唱红, 绑架, 改革 分享到微信

——在中国改革论坛《依法治国与重庆教训》上的发言

时间:2012-12-04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今天名家云集,胡部长也来了,很多都是我们非常尊敬的宪政学者和其他领域的权威学者。这么宝贵的时间,先留给我们三人重点发言,很感谢《中国改革》和《胡耀邦史料信息网》的安排。

 

  我昨天准备这个发言时,一直在思考选个什么样的题目。结果选了“重庆反思的国家样本意义”这么个提法。“国家样本意义”,题目有点大,我想了好久,但是仍然用了,因为觉得比较贴切。觉得今天我想谈的,就是这么一个重大的题目。是我这阶段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重点。

 

  刚才童之伟教授和李庄的演讲,各有侧重。童教授是对重庆打黑,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的理论法学界的重要学者;而李庄则有切身感受,是亲历者。他在出狱后,多次回重庆,了解了非常多的内幕案例,尤其是有大量的第一手的数据,现在李庄是解剖重庆现象的一个金矿,最近他的申诉复查的事,引起全国主流媒介的关注,人民网、新华社都上了,非常热。他自己也忙得不亦乐乎。这不是为了他一个人,而是一个重要的信号,体现的是民心所向。

 

  实际上,我也受理处理着一些重庆的重大冤案,有公安机关内部被冤打的,有企业家被冤判的。重庆朝天门码头一个托运公司、重庆市渝西半岛实业公司的王能案,50亿的资产被黑打,经营行为都发生在浙江绍兴,却说他在重庆欺行霸市。文强的案子,我也研究了解过。他的强奸罪根本不能成立,受贿罪有大量水份,根本不够死刑。黎强的案子,西政的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在辩的,为了压制他真辩,重庆就查他的女婿的律师事务所的税,迫使他退出辩护,不要真辩。这种做法,重庆当局当时是极其卑鄙,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在李庄出来以后,就曾经发过文章,李庄的案子他自己出来了,很多事情他自己会做的,我可以退在一边。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刑辩律师,有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我们就退到第二线,没有多说话。最近这一段时间,特别是“十八大”之后,情况特别好,之前我就听到领导说,“十八大”以后,李庄案复查会启动的,现在也说到做到了。

 

  《中国改革》和胡耀邦史料网今天能召集这么一个会议,反思重庆现象同国家法治的关系,非常有意义,我下面就接着李庄刚才讲的,再说几个更加宏观的话题。扼要地阐述四五个小专题。

 

  一、重庆教训需要深层思考

 

  我现在提出四个问题,供大家一起深思:

 

  1重庆教训是个别现象,还是中国普遍现象?有没有内在的规律可循?因为在李庄案以后,我又接了很多全国性打黑的案子,进行辩护。在贵州贵阳、在江西宜春、在湖北武汉、在江苏常州、在黑龙江伊春、在浙江金华,打黑的模式不断被复制,连公安的《起诉意见书》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再到法院的《判决书》,公诉的模式、侦察机关取证的模式和法院判决书的逻辑论证,一模一样。打黑“黑打”,对民营企业的摧残,不只是在重庆,全中国都在发生。这点好多人没有认识到。

 

  2、重庆现象是薄熙来个人因素导致的吗?是他个人野心膨胀,急功近利,就搞出这么些行动吗?重庆事件后,很多人认为重庆问题就是薄熙来一个人搞出来的。再用了一个疯子王立军。做出了那么多极端的事。但经过两年多的观察、思考,我觉得,产生重庆悲剧的社会基础,在中国是非常雄厚的存在着的,如果我们不对重庆现象进行深刻的反思,如果对重庆问题没有非常准确的定位和反思的话,发生重庆悲剧的土壤照样还存在,不在重庆发生,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发生。

 

  3重庆现象只发生在重庆吗?有没有影响到其他地方?无论“唱红”,还是“打黑”,当时都得到了一些重要部门和重要人物的支持。唯其如此,重庆问题清理起来,就特别困难。因为有些根子并不在重庆。有没有影响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 我最近接了一个珠海的“打黑”案子,完全是在“黑打”,把没有任何罪的一个私营企业家,搞了 9 个罪名,抓了 14个人,都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社会闲杂人员。而其行为,都发生在自己向政府承包的养殖海域里,针对别人的入侵和骚扰进行的自我保护行为。没有一件事情发生在陆地公众场所,却被搞成犯了九种罪的“欺行霸市”的黑社会势力。他“霸”的全是自己的合法承包海域里。这是地方为了完成打黑落后的“硬任务”,拼凑出来的黑社会。其方法,完全是在复制当时的重庆模式,跟风。生怕这方面落后了,“打黑”不力了。

 

  4、薄熙来退出政治舞台后,就能够消除重庆现象吗?没有薄熙来,我们中国会不会再发生重庆这样的悲剧?这是更高一个层次要思考的。今后的中国,这种隐患有没有消除?

 

  二、重庆模式为什么差点就成了?

 

  我出场为李庄辩护,是一个偶然事件。当时根本不知道重庆的水有这么深,当时只是“律师帮律师”,lawyer for lawyer的想法。当时全国很多人“唱红”,中央有关部门是肯定的,当时的“打黑”,各省很多公安局,派人到重庆去学习。东北、安徽、湖北,都有公安机关去向王立军取经,有的干部就直接调到了重庆,被王立军重用。有的地方还派副检察长去重庆挂职学习。湖北当时一个经侦总队的负责人,一年半以后给我打电话,说感谢你写的《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这篇文章,本来我要带40多个人去重庆学习取经的,就是看到你这篇文章,我们起了怀疑,刹车了,没有去参观访问,没有复制他们的模式。现在想来都后怕。我到武汉开会,这位同志专门来宾馆看我。全国很多公安局到那边去学,如果没有王立军的叛逃,没有薄熙来野心膨胀,迅速暴露出来,急于表现自己,《薄熙来之歌》都出来了,他如果再忍个八个月,可能就入局了,真有可能。重庆模式走向全国,真的是一步之遥。我们中国的法治道路将会怎样?我们越想越后怕。

 

  为什么重庆模式差一点就成了呢?为什么我们这个庞大的组织,整个系统,会如此无力呢?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这些大学,为什么全部会失守,为他搞课题、为他背书,为他抽专家写作那么多歌功颂德的“重庆模式”的书?为什么北京这样的最高学府,会这样缺免疫力?拿几百万上千万的钱,这点好处,就能为他摇旗呐喊?为什么凤凰、新浪这样的大网站,会连篇累牍的登他的“唱红打黑”?在上海开了热热闹闹的“日出重庆东方红”的会议,文革余孽和极左势力都出来公开否定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路线,为什么没人阻击他?如果他上去,会是怎样的情况?

 

  为什么重庆道路差点成了?我觉得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个是“唱红”的思想基础,同我们一直在进行的意识形态灌输方法是吻合的。红海洋癔症,并没有消除。因为对文革我们并没有真正清算和反思。主流意识上,薄的做法有强大的传统依据。我们共产党建立国家,学苏联的意识形态灌输、思想操纵,斯大林主义根深蒂固。文革发展到极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思考那么多年,我们的宪政思想有了一定复苏,到了九十年代,很多地方回潮了,思想解放的成果被否定了。我们那种对文革的思考的教训,得到的精神遗产,全部夭折了。当然现在“十八大”也讲,我们的旗帜不能倒,我们不会走邪路,老路也不会走。那么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个人迷信,专制主义,以人划线,自相残害,残酷斗争,要不要摈弃?实际上80年代,我们已经非常深的思考到这些问题了,可是后来全部回去了。唱红的基础,并不是重庆才有的。要回到计划经济、回到纯公有制、回到思想控制和个人祟拜,这种思想基础是非常浓厚的。

 

  第二个是打黑的法律基础。我们的泛犯罪化立法,导致运用刑法工具整人非常容易。这一点不是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是感受不到的。我们1979 年《刑法》、《刑诉法》“两法实施”以后,经过了 30年《刑法》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发育,我们搞了八次《刑法修正案》,现在的《刑法》罪名已经发展到 450多个,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罪名,有 110多个。现在要折腾一个中国企业家,非常容易。企业家人人都是待罪之身。随便找找,一个企业、一个企业主找出十几个罪名,易如反掌,随便都能找到。只要这个公安局长心术不正想搞你,没有一个企业家能逃得过这个法网。就是说我们打黑的法律工具基础,已经建成了。

 

  市场经济初起阶段,我们有个“法律万能论”,出现一个问题,就立一个法去解决,出现一种要治理的社会问题,就立一个新的罪名。我之前就是从公安厅出来的,我深深感觉到,立法万能论对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严重破坏。立了那么多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固然治理了很多市场无序问题,同时,也导致我们现在,不用再像《暴风骤雨》中“土改”时期那样,用民兵连长枪毙人剥夺富人财产了,用公安局抓人就够了。现在中国《刑法》的法网,没有一个企业家能够逃得过去。用公检法剥夺一个企业、一个富人的财富,是分分钟的事。而我们的宪法基础是公有制,是先天歧视私有财产的。这种刑法思想是有宪法性依据的。重庆能够这样大规模地把无辜的企业家打成黑社会基础,剥夺他们,判决他们重罪,甚至剥夺生命,同我们的的这种宪法思想、刑法思想是渊源相承的。我们的法律基础有天然的消灭民营企业的基因。

 

  现在全国人大那么多专家常委、法学家常委进去,有没有人在思考立法万能论的危害啊?不是我现在吓唬人,任何一个企业家,经营五到十年,如果我是公安局长,每个人整五个罪名,一点问题都没有,完全可以搞到死刑。像文强怎么被杀掉的?说他是黑社会保护伞,判决书中认真去看,他保护了谁?他的受贿,都是在公安内部部下这里受贿,没有一个黑社会老大给他送钱,只有龚刚模给他送了3万块钱。受贿数额,比他早的一个中海油的受贿一亿八,死缓,他几百万,能够死刑吗?强奸罪,那个女大学生,房子都买了,同居了,按司法解释,即使第一次是不愿意的,后来长期同居,也不能按强奸定性。不能构成强奸罪。因此,对他的死刑判决,根本不是依法办案。情节中的弄虚作假,也是一清二楚的,而文强居然被杀掉了。而且,王立军公安局这样搞,检察院守不住起诉关,法院把不住审判关,最高法院把不住死刑关,就这样把他杀掉了。所以,打黑的法律基础的隐患,只有我们深层了解的法律人,才能思考到。

 

  第三个是中国的维稳方针。这十来年,中国的维稳采取高压维稳,就是王立军的典型做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警察内部搞党同伐异,大清洗,高度发挥警察强权的作用。搞专案组,钳制检察、法院、滥用劳动教养职权,不要法律原则。“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这就是一些地方极为流行的庸俗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维稳三大方针”。“露头就打”、“消灭在萌芽状态”、“花钱买平安”,是典型的维稳套路。我只要“搞定”就好了,有事就采取高压手段,用大量的警察放到街上,办案用刑讯逼供,有不老老实实的,鼓动犯人打犯人,甚至直接搞死。所以这样的维稳方针,在重庆给了他一个可乘之机。王立军才敢这么干。刑讯逼供,私设铁山坪看守所,审讯室和羁押室不分,就是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没有入监记录没有别人监督,所以可以连续吊打搞他八天八夜。龚刚模是大便小便都在裤子里,放下来到洗手间洗一下,没有衣服穿,就光着身子再拷回去。所以维稳这种思路,导致无法无天。你这里没有大事情,能把事情包住不暴露,你就是好局长。只要摆平,里面出点儿问题,都是次要的。所以,中国的火药筒在发酵,在烧高压锅。

 

  第四,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被否定。我们 30年来,小平同志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梯次发展,先富帮后富,要让多种所有制并存。但是重庆的做法,就是要均贫富。不是让穷人向富人看齐,实现共同富裕,而是宣扬一种民粹主义,消灭先富,实现低水平的均富。另一方面,又培植自己的新的权贵,让他们在资产转移重组中大肆捞钱。自已也中饱私囊。他就是觉得毛泽东时代好,邓小平的路子走错了,要回到文革去,否定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薄熙来、王立军,包括重庆现任的个别领导,还在位置上的一些人,走的就是这条路啊。他不是想“农民上楼”,进一步剥夺农民的土地,把城市土地流转问题,扩展到农村去吗?把大量的大型私营企业消灭以后,将二三十亿、五六十亿的财产,两三亿就卖给国有企业,进行国进民退吗?国企再捐1.5亿给王立军,创立警察基金,给警察发好处,这样的消灭私有经济,用法律手段进行掠夺,实施“国进民退”,再用打黑没收资产,不经法定程序,用来进行面子工程和扶持民生收买民心,完全否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

 

  还有就是社会舆论的绑架。薄熙来很懂得舆论炒作,他知道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所以网络媒体的连篇累牍宣传、大量给御用写作班子砸钱写书、在全国唯一强令电视台不做广告,用政府财政拨款,传播红色文化,为自己的思想路线宣传,他是不惜工本的。所以当时重庆极左势力对舆论的利用、占领,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如果他的政治生命不是这样由于目空一切大暴露,一朝结束,他的这一系列做法,不但能够迷惑越来越多的人,而且很有可能长期占领中国的意识形态舞台,为实现他的政治目的服务。他的计划差一点就成了,只有一步之遥。

 

  三、薄熙来为什么会受欢迎?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说人民日报一位记者在重庆乘出租车,由于谈到了薄熙来的问题,出租司机一言不合,将他赶下了车。现在看来,重庆老百姓,仍然有很多人发自内心地支持薄熙来。他获得了很多底层人民的支持,他很有民粹主义的力量渊源。这是令人深思的。不能单纯从人民被蒙蔽、人民不知道真相来解释。他为什么会有这些底层百姓的支持?

 

  第一,重庆的问题远没有真正揭开。反思重庆做法,会涉及我们党的历史上一些基础性的意识形态问题,和先天性的病灶。对薄执政时重庆的一些倒行逆施,对人民的犯罪,根本没有、也不敢真正揭示。财政亏空问题、冤假错案问题、家族贪污问题、关系户到重庆捞钱问题、谋杀外国人包庇问题、唱红愚弄人民问题、都没有真正揭示。就想平稳过渡,早早收场。张书记说了重庆没有模式;孙书记说了点真话,也只是说到“重点工程财政亏空难以为继”。真正的数据和问题真相,都没有揭示。人民当然只看到了形象工程表面现象。

 

  第二,我们现在的官媒宣传太虚假,现在继续着这种方法,同薄熙来在干的这一套相吻合。重庆这几年的做法,有一种受我们官方思想支持的基础。就是歌舞升平,只说好话,掩盖真正的矛盾,倾向性引导和炒作,“唱红歌、红海洋”这种方法,我们一些官媒现在仍然在用。因此没有人看出薄唱红歌有什么不对。相反认为“唱读讲传”是我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屡试不爽的成功方式。

 

  第三,薄的作为欲望和作为能力,迎合了人民的期望。中国近些年的平庸政治,越来越不得民心。对于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的真正有效整治,这十多年的等待,人民已经不耐烦了。人民需要执政者有所作为,期望有声有色,打破沉闷。而薄熙来好象是这样一个人。很多人,包括我本人,在他任商务部长、刚到任重庆时,都是有良好的期待。期望他给沉闷的中国政治舞台,带来一股新风,希望他成为改革开放大刀阔斧的开拓者。他有作为的愿望和能力,能够敢作敢为,不计后果先干起来。他从大连、辽宁、商务部,他是想做事的。不管做的对做的错。而人民已经对维持会式的中国政治非常失望和讨厌人民已经不耐烦了,需要打破沉闷。你要动起来,动的对、动的错我不管。所以他得到了底层民众,特别是一些人心思变的知识分子的支持,觉得这个人能够有作为,上去以后能够大刀阔斧的干。如果他的唱红、打黑的真相不暴露,他的政治形象仍然能够得到很多人的拥护。所以政治家如果没有事业心,太平庸,就会失去民心。

 

  第四,就是人民对腐败和犯罪的痛恨。重庆抓到了这些社会热点,以反腐败、打黑,迎合了人民群众中仇富、仇官的心态。打黑中的一些违法做法,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的刑迅逼供做法,他们通过宣传掩盖,人民并不知道。而他们把所有的民营企业家,一抓起来就先涂黑,伪造材料进行打黑展览,说成是无恶不作的“黑社会分子”。被打的毕竟只是少数富人,只有几个家属喊冤,人民不会相信这些有钱人,能够得到大量不了解真相群众的拥护。群众是相信官方报纸的宣传的,他们没有办法对每一个案件真相进行了解分析。谷开来杀人、雷政富腐败、王立军滥权受贿、郭维国刑讯办案这样的腐败行为,他们可以通过抓人、劳教、判刑,严密掩盖起来,不让人民知道。相反用公权又表彰,提拨,并给他们戴上人民卫士的桂冠。

 

  第五,就是关注底层民生和市政形象工程。通过打黑敛财、引资、贷款,短期内启动经济建设,做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幼儿园、敬老院、发补贴、搞绿化、为老百姓加强巡逻,他抓住了民生热点的东西,自然能够得到百姓的拥护。

 

  第六,他熟练地掌握了刑法工具,来实现他新时期的独裁统治术。我们 50年代土改的时候,是用暴力革命的方式。现在中国有了三百多部法律,再用这种方法不可能了,因为有了法律规则。他就用了公、检、法,用“依法办事”的漂亮口号,来实现他的实质上的独裁管治。他从辽宁调去一个王立军,然后再调去大量的中层警察,把原来2300多个警察骨干,从派出所长以上,全部下岗重新聘用,换班子,把警察这个和平时期最重要的武装力量牢牢抓在手里。然后,通过专案组和反腐败抓法院检察院人员,让检察、法院、律师都听命于王立军控制的警察,由侦查权主导所有的检察权、审判权、辩护权,来毫无阻力地实现他的独裁意志。

 

  他用刑法这个工具,把检察院、法院搞的不敢说话,只有惟命是从的份。刚才李庄讲了很多例子,王立军控制的警察力量,在重庆就成了太上皇,后台直接是市委一把手。权势冲天。

 

  最后刑法工具被他们用的驾轻就熟,他想怎么干就怎么用。而且用刑法工具干了以后,做的坏事很难纠正,非常稳定,为什么?我是“依法办事”的,不是我一个人干的,你中央都没法来干预。我们走了非常严格的司法程序,我们这不是公安局在黑打,我们检察院严格审查了,我们法院严格审判了,做了一审判决,我们还开庭了,让他上诉了,有的还经过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了。他把“打黑”的责任套给了最高法院,文强案、樊奇杭案,重庆直接绑架了最高法院。同时唱红,把中宣部套进去了,打黑把最高法院套进去了。

 

  因此,用法律手段进行黑打,大大降低了他自己的责任风险。而事实真相是,这一系列他是完全一手操作的。连如何审判一个李庄,他都是亲自关注的。这么多表面上的司法机构,这么多人,都围着其指挥棒转。唯其个人意志是瞻。所以过去革命,个人拍板,责任明确,精力有限。现在的专制权力,能够让一个人干坏事的能量放大到无穷大。用司法的手段进行掠夺和资产的重组,甚至剥夺人的生命,而自己又不用直接承担责任。他把这个用得驾轻就熟。

 

  所以,薄熙来为什么能够受欢迎?有很多的客观上大的因素,也有其个人行事方式的因素。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投鼠忌器,不敢公布真相,实质性地清算重庆当局当时的罪行,不能让人民知道真相。而后果,则是像我们对待反右、文革局势一样,再煮一锅夹生饭,继续祸害我们的政权和人民。这是我这两年多来一直在思考的,现在悟出一些道理了。

 

  四、重庆问题的危害实质

 

  下面我同大家谈谈重庆这套做法,对我们的政权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哪一些危害,以及其危害的实质。主要分九个方面谈。

 

  第一,治理方式:权治还是法治。这个很清楚,重庆走的就是权治的道路。他表面上的法治,只是一个外衣。在薄的诸候割据式的治理下,公共权力家丁化,法律规则被破坏殆尽。他可以随心所欲,指鹿为马,反白为黑,无罪的李庄可以轰轰烈烈地审判判成有罪,不该死的文强、樊奇杭可以通过审判杀掉。

 

  第二,发展方向:顺势还是逆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以来开创的改革开放路线,要不要继续?是回到共同贫穷,杀富济贫,分蛋糕,还是继续扶持民企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做蛋糕,在竞争中提高社会创富能力,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政治导向:独裁还是民主。薄在重庆主政的一言堂风格暴露无遗。无论是同僚,还是下级,薄的工作作风不能容人随时显露。党内民主、政治民主、集体领导,都被严重破坏。

 

  第四,经济基础:计划还是市场。国进民退、政府强势干预市场经济行为,是重庆这些年组织经济的基本特征。公有制,还是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重庆打黑,百分之百打了民营企业,没有一家国企。私人有钱了就是犯罪了。打黑的目的、针对的对象十分明确。重庆模式如果得逞,他在全国推开“打黑”的话,很多民营企业都会被摧毁。这一点很多民营企业家还没有意识到。重庆打黑打的600 多个黑社会团伙,当时被抓 2千多号人,实际上现在掌握的数据远远不止。我们还在继续调查当中,因为当地官方一直没有准确公布。

 

  第五,发展模式:长远还是短期。为了实现薄的进入十八大高层的目的,能够获得短期的民心民意,帮助他实现这个目标,他毕全市之力创造政绩。只要眼前搞的好,管你“十八大”以后重庆经济能不能继续维持,政府是不是破产?根据目前的一些调查研究披露,重庆现在有大量的银行贷款、大量的引入投资,以及现在几千亿民营企业被打黑没收掉的资产,都无法复查恢复。有一些是现金、有一些是股权、有一些是房产。是支持重庆长期的发展,还是短期马上见效?如果他为了拿到一张政治门票的话,他把这些钱两年就花光是毫不犹豫的。他的这些做法还得到了一些百姓的拥护,管你怎么弄到的钱,也不管你以后怎么还,能够为重庆现实搞到钱建设的就是好官。因为群众不会去考虑长期和全局。

 

  第六,组织路线:民主还是擅权。在全国,对全市公安机关干部采取全员下岗重聘,只有重庆。 2300多个科所队长以上的中层干部一个命令全部重新来过,就是完全由他家天下决定的,他说用谁就用谁。对党政官员的任用,包括王立军的免职,都是视为私家天下。

 

  第七,意识形态:多元还是盲从。唱红充分展示了重庆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和奴化教育的恶果。花巨资强迫人民按照文革时的方式进行文化娱乐活动,对唯一的电视台进行节目的直接干预控制,对重庆日报和华龙网进行完全的操纵,有时不惜发布虚假不实消息。僧尼、学校、街道、精神病院、环卫工人,都被发动起来唱红。

 

  第八,法律价值:公平还是镇压。法律程序变成演戏。检察、法院完全成了贯彻长官意志的工具,丧失了基本的事实和法律把关的功能。大量劳教一些有不满言论的人。发一条微博劳教一年,转发一条微博劳教二年,公安和报纸能够串通起来诬陷律师嫖娼,全市律师被压制得不敢真正辩护,三年多没有任何不同声音。

 

  第九,政治道德:公义还是私利。一个没有任何职务的书记夫人,能够指挥公安局长、区委书记、警卫人员帮助他杀人,毁尸,灭证。能够玩弄异性,能够为自己和亲属大肆捞钱。而在台面上又非常高调地标榜自己。做个两面人。有些行径,哪里还是共产党做的,国民党也不敢这样干。

 

  五、重庆问题的治理趋势

 

  重庆薄下台领导调整后,很多人问我,你预测,重庆下一步会怎么办?确实,大家都很关心,新的主政者,会如何面对薄的遗产,怎样开始重庆的新的执政思路?很多事情,到底是平稳过渡,还是拨乱反正?

 

  我说,用平稳过渡,安定人心的方式治理,会是基本的方式。很多冤假错案,不可能立即全面地复查。因为一个是思想意识上,当地一些人们,远没有明白重庆路线的危害性;二是经济问题有个惯性,不可能出现大的调整;三是冤假错案产生的人员基础都还在,人员不动,复查基本上动不起来。四是很多打黑资产,已经被王立军等人未经审判在公安侦查环节就违法变卖处理了,很多资产已经挥霍处理,政府根本没有能力都复查发回。

 

  对待薄的审判,是用政治斗争的方式搞,还是用法治治理的方式搞?我们一贯的方式,很有可能用政治斗争的方式搞。包括以前的四人帮审判,后面的陈希同、陈良宇审判,都不是严格的法治方式的审判,而是一种政治审判。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很希望从薄熙来审判开始,能够真正严格按《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能够公开化、实质性地公正审判。保障他的自身辩护权和律师辩护权。开一种政治行为司法化的先河。但现在我听到消息,不是这样的,最高检没有接受他的家属为他请的两个律师,另外推荐了两位北京的律师。连请律师的权利都被限制,还能公开公正审判吗?

 

  重庆前几天报道,法院、检察院公布任免了一批新的干部。公检法如果不换班子,案件复查是动不了的,而冤假错案不认真复查公开,公开报道揭示真相,要人民理解重庆事件的危害性也是不可能的。重庆现象的后遗症就不可能消除。

 

  还有个财政亏空的问题,真相如何?孙书记一到任说,很多建设项目难以为继,我理解是他不想背黑锅 ,因为下步建设放慢是他的责任。还有,打黑的资产怎么发还?这些财产据说 2千亿,至少几百亿,如果复查,怎么恢复?打黑资产发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复查会碰到强大的阻力。

 

  重庆民心的恢复,需要真相的揭示。无论是经济状况,还是唱红的开支和效果,还是打黑对民营经济的摧残、对人权的践踏,都需要真相。我觉得整治重庆、反思教训,不单是为了重庆,而是为了整个中国。

 

  六、 重庆逆流对我们的警示

 

  重庆事件,能够给我们怎样的教训呢?我们如果防止这样的现象在中国某些地方再次发生呢?

  我觉得首先要解决党的一把手专权与党内民主化问题。一把手权力过大,形成诸候政治,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重提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问题。政府功能的依附问题目前非常突出。十二大十三大曾经提出过的党政分开,已经长期没有提了。相反,这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经验在强化。结果是党管了好多不应管的事,背了好多不应背的包袱,使很多社会矛盾集中到党的头上。同时,导致了党的一把手一言堂的情况。

 

  民营企业的地位和命运问题。这是重庆教训特别让我们引起注意的地方。民营经济是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环境发育的重要成果,在一些地方已经占有大半壁江山,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持。不从思想上、政治上、法律上给民营经济应有地位,将严重影响现有国民经济基础。还会导致无端伤害,和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先富阶层外流。损害国家发展的后劲。要在政治上为民营经济正名、经济上对其理解和扶持、法律上严格保护合法民营经济的权益。

 

  基础薄弱地区的发展模式问题。中部崛起、东北振兴、西部战略,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和投放重点逐渐内移。西部开发有很多机遇,也有一些急躁情绪。但是拔苗助长、用政治资源带动超常规发展的模式是不可复制、也很难长久坚持的。重庆的大投放经济效果如何,后续动力如何,都有待观察。

 

  司法独立审查功能问题。重庆模式对社会结构的破坏,对社会公平的破坏,对人权的破坏,对法治规则的破坏,基本特征是警察权的强势,法院审判权、检察监督权、律师辩护权,都让位于警察强权,实质是让位于个人的独裁个人专权。司法的审查功能、最后把关功能,基本都失守了。既没有保护住公民的财产权,也没有保护住自由权和生命权。再一次证明,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走的道路。必须建立独立、客观、超脱,不受政党、政府、个人任意干预的独立的司法机制。防止个人权力、利益集团权力对司法的损害和破坏。

 

  重庆教训告诉我们,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人心思变,政治家要有所作为。维持政治是没有出路的。人民允许试验,不允许不作为。哪怕试错了,人民都是能够容忍的。而没有任何新思路想维持原状前瞻后顾,人民不会答应。

 

  重庆教训告诉我们,要关注五大热点问题。一是关注民生问题;二是关注社会犯罪问题;三是关注社会腐败问题;四是关注舆论放开问题;五是关注用人路线问题。

 

  特别要关注政治思想幼稚病问题。我们不争论、不折腾已经二十年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实用主义、盲从主义施政方法也坚持了二十年。不单官方,民间现在都缺乏清晰的国家发展思路。缺乏宏观设计,缺乏周密论证,有政治而没有政治学,有宪法而没有宪政。最应当遵守宪法的政治家,往往平时从不提宪法,害怕宪政,故意淡化宪法的作用。这是一种非常有害的政治幼稚病。

 

  重庆现象,是我国进行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经过了二十年的不左、不右、不争论的埋头经济建设的实用主义的调整,在一个省区出现的全国性隐患的集中总暴露。这个坏事能够变成好事,让我们看清了不继续深化改革的严重后果,看清了不加快实质性政治变革的严重后果,看清了极左势力复辟的极大可能性和深厚的土壤。

 

  反思重庆现象,是有全国意义的。今天的研讨会,真的是为了探讨,我们的国家下一步应当走什么路。“十八大”以后,这些问题,都需要放到全国的体制上来思考。因此,不要把重庆事件,孤立地认为,就是薄熙来个人搞出来的一个局部问题。它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到这里,多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谢谢!

 

  (本人已经校对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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