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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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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大法官Antonin Scalia斯卡利亞為美國眾議院內茶黨黨團的第一個﹂保守的憲法研討會」系列講座揭幕,該研討會旨在教授國會議員憲法知識。一個保守派的學者接受黨團的邀請來討論權力分立,一些激進派人士則對一個最高法院法官出席被認為是政治活動的事件有很大反應。雖然我也質疑斯卡利亞決定的智慧,我關注更多的是斯卡利亞-我高中(澤維爾高中)的校友,向美國【加州律師】作的訪談,他說最高法院在裁決第十四條修正案禁止基於性別或性傾向的歧視時犯了錯誤。﹂從來沒有人投票。如果目前的社會要取締性別歧視,嘿,我們有立法機構,他們可以制定法律」,斯卡利亞說。
作為﹂原旨義者originalist,」斯卡利亞認為對憲法文本的解釋應停留在原始制定者那時的原意,而不應是一個活生生的、與時俱進的文件。因此,斯卡利亞認為,在內戰後頒布的第十四條修正案,當時旨在不違反獲取自由的奴隸權利,並不適用於女性。斯卡利亞無疑是一個傑出的法官,但他在【加州律師】訪談中表露出原旨義者會是那麼橫行。當我們的開國元勳制定憲法時,婦女沒有選舉的權利,奴隸被算作3 / 5個人。
在200多年後,難以嚥下這種公然的偏見,違背現代的平等觀念。但綜合考慮其不符合邏輯的結論,原旨義者很容易可以用來證明這種不道德的立場。正如斯蒂芬布雷耶法官在他的書中指出,﹂實行我們的民主,一個法官的觀點」,鞭刑﹂在18世紀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今天亦然...今天。」
斯卡利亞的立場不僅僅是道德值得懷疑,這是徹頭徹尾的不一致。在去年Time.com的一篇文章中,亞當科恩,前紐約時報編輯部委員,指出斯卡利亞法官是五個以第一修正案理由阻止政府規範企業政治酬佣講話的大法官之一,即使憲法文本從未出現﹂企業」這一詞。事實上,正如科恩指出,﹂有相當多的證據表明,開國元勳是擔心企業的影響力。」
如果斯卡利亞將宣布他是一個原旨義者,那麼他對所有事情的看法應該是一致的,而不是解釋憲法時有選擇性。這一届的羅伯茨最高法院已獲得﹂親企業、反消費者(這是我們大家)」的信譽。長期以來,採取所謂積極的方法來解釋憲法的大法官會得到壞名聲,但至少他們是忠於自己的原則及觀點一貫。我希望未來的Scalia斯卡利亞法官同樣能這樣。
我的英文博文原文:
http://www.caesarnapoli.com/blog/?p=52&preview=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