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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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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早就知道,人的本性之中就存在着一种对于口头叙说或者书面语言的相当强烈的不满倾向,人类有一种用动作演示来补充、强化或者取代口头讲说的本能性冲动。这也就是说,人类并不满足于仅仅用嘴巴说,在口说的同时,他们往往倾向于手舞足蹈地进行形象性的“肢体图解”。中国古人很早地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毛诗序》云: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感情在心中发动起来而诉诸于言语来表达。实际上,在心中激荡起来的感情何止是“形于言”。既然我们已经知道,心中的情感发动起来了之后,仅仅依靠人的言语咏叹来表达是不够的,言语咏叹所不足以表达的强烈感情,还需要肢体手足以及面部表情等外在的动作来表达,所以,用“情动于中而形于外”来表述这种意思应该来得更为确切、全面。
动作是情感的自然体现,是心理状态的物理性延伸,它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既然人的动作是人的心理情感状态的外化,是情感作用下的本能表现,那么,强逼自己不做动作,这就是在做违背人性的事情了。所以,我们应该把演唱动作设计视为歌唱艺术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应当把表演动作视为完整的声乐艺术的一个重要的有机构成部分。然而,对这一问题,我们目前的声乐教育界还没有足够地重视起来。我们目前的声乐教学,主要还是训练学生的声音,训练学生嗓音的物理传达能力以及声音本身的表情,歌曲的动作设计则往往被忽视。在演唱的时候,学生们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在靠本能吃饭。一些有经验的歌唱演员虽然自己在舞台上可以做一些与歌词相配合的动作,但缺乏理性的归结,基本上还是一种经验主义的东西。这种现状应该改变,声音训练只是声乐教学的一个方面,歌曲的最终目的是要感动人,歌唱的最终归宿在于向受众传达美,而这一点不仅仅是歌者的嗓音本身可以包揽得了的。
所以,不论在声乐教学还是在声乐舞台实践中,动作设计都是必不可少的,都是需要我们更加重视的。歌曲演唱的动作设计应该成为一门专门性的学问,应该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
[1] 陈多等《中国历代剧论选注》P35,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6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