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一家中国公司来美国证券市场上市之前, 投资人和投资顾问, 有三大不做:
1,不介入庞氏骗局的公司和个人。这样的公司,给投资人的回报,不是靠利润的增长分配作为回报投资人,而是使用后面的投资人的钱,来偿还前面投资人的投资款或利润分配。这种折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就是一个大骗局,资金链条,断了,后面进入的投资人,全部都成了受害者; 比如,哈尔滨英霞公司,在来到美国上市之前,应该做一个尽职调查, 看看公司的主业是什么?利润增长在哪里?运作这样的公司在美国上市,周总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让儿子失去了金融证券的执照和从业资格!
2, 投资人和投资顾问,不要去介入所投资公司的管理和经营。 你所投资的公司原来的股东, 管理者和经营者,都是非常优秀的!所以,你才去投资他的,但是你不要去介入你所不懂的行业,让原来的股东和经营者和管理者靠边站,外行去管理内行,导致了阿波罗公司上司后,连续4年亏损!周总的代价!
3,不能投资 只想用项目或上市圈钱的企业。像甘肃大圣,等等,很多的公司,那样,上市,不为发展,只为了圈钱。 最后,在美国的证券市场, 把自己也圈进取了!
以上三类公司,是不能投资的,也不能包装他们到美国证券市场来上市。 这是周总的教训!我们大家要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