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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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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法律诉讼第22854号-2013年10月23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周,民事诉讼No-12-Civ-8987 (S.D.N.Y.-2012年7月30日)(RA)
美国证券会获得最后的判决-指控专注中国公司反向并购的新泽西州的金融顾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今日宣布 美国地方法院-纽约南区法庭大法官 罗霓、艾波雷牡丝 (Ronnie Abrams )于2013年10月18日,对于被告人周华康(David Zhou)和华纳科技投资公司,作出了最后的判决。该判决书判决周华康和华纳投资公司,永久性不再违反美国1933年证券交易法的第5章17(a)条款, 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10章10(b)条款、13(d)条款、15(a)条款、16(a)条款, 以及规章10b-5条款、13d-1条款、 13d-2条款和16a-3条款。
周和华纳投资, 愿意支付140万多美金,同美国证券会达成和解、解除指控。 周和华纳投资同意判决生效, 没有接受但是也没有否认证券会的指控, 必须支付罚款$983,375美金, 支付判决前的罚款利息$82,449美金, 周必须个人支付罚款40万美金($400, 000)。
美国证券会指控:周和华纳投资, 作为众多中国公司来美反向并购的金融顾问, 从2007开始,至少到2010期间,联系到很多的客户, 阴谋从事上市:通过操纵交易和制造出股东数量,来满足上市的要求, 让客户公司登陆一家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证券会进一步指控: 周和华纳投资,张罗材料,制造虚假声明,故意省略信息, 使用一家客户公司的非法所得,用于另外一家公司的上市所需。 另外,美国证券会,也指控周和华纳投资, 没有披露持股的数量和交易细节、出售没有登记的证券、不是注册的经纪人、帮助和教唆其他的没有注册登记的经纪人从事非法的活动。
根据法院的最后判决书, 美国证券会, 依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的15(a)条款、事实调查和实施补救措施, 颁布行政命令: 禁止周和华纳投资,不再同下列人员有任何的联系 , 如, 投资顾问、经纪人、交易员、城市股票交易员、城市顾问、股票转让代理人、全国公认的数据统计和评估机构 , 不再参与一美分股票的交易。此禁令,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