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姓氏“林”为参考,名字笔画数“森”12为重点、“浩”10为辅助。
其出生于1986年10月17日,农历是丙寅年九月十四,地点为广东汕头。
其执行于2015年12月11日,农历是乙未年十一月初一(大雪后),最后见面在上海。
周易卷三开头曰:“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通过上面公开的资料信息,将这句话转化、并再列出“命局”中至关重要的三大不详之兆。
⒈ 在天成象,即八卦初始的“兑”卦克终点的“震”卦,五行是“金克木”。
⒉ 在地成形,即八卦初始的“坎”卦克终点的“离”卦,五行是“水克火”。
⒊ 命宫方向,上海位于其出生地广东汕头的北方,五行上又是被克方向。
⒋ 年走笔画,森12数,由此推算今年走在最不详之一“撇丿”笔画上,即左边下面“木”结束的“撇丿”上。
⒌ 地支寅未,已入“大雪”后,“未”早下班了,“申”前已接班,形成六冲“寅申”格局(且“天地”又是“寅巳”相害格局)。
⒍ 天干丙乙,相生有利(黄帝内经是金生水 传统算命是木生火),印证了之前有过控辩双方激辩的高潮,但毕竟是上面5:1的悬殊较量。
结果:变化见矣,法律的正能量战胜了负能量。
瑆甡 12-17
背景资料:
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在中山医院见习期间,牵涉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投毒死亡案。
2013年4月1日,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而向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接水饮用后中毒。4月16日,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事拘留。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12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控辩双方激辩十三个半小时二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复核死刑判决。12月9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