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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变成“打乞”将是另一种悲哀

已有 1696 次阅读2011-2-14 20:30 |个人分类:说说政府部门|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这是打拐吗??????

关于时下最热门的微博打拐,我有一个问题始终都没有弄明白,打拐怎么就突然变成了打乞?对于于建嵘教授首先发起的这次打拐行动,我很明确地持支持态度。但问题在于,事情发展到现在,它给我的感觉是,好像绝大多数被拐的孩子都被无良人弄残去要饭了。无论是媒体的关注,还是公安部门的表态,抑或是公众的积极参与,我觉得我们首先都得明确一下,这个活动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不要偏离,不要一心二用,在相关法律、制度等各个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即便玩微博的网友全员参与,力量都仍显薄弱,显然,重点撒网提高捕鱼效率比全面撒网只能抓些小鱼小虾要强出很多。

这几天不断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公安部门出动大量警力,对携带儿童上路乞讨人员进行依法传唤,某某网友发现路边有成人带着儿童乞讨现象随手拍下报警,随后警察将其带走,等等。但随后的事实证明:行乞的孩子与跟随的大人基本上都是直系亲属关系。河北省去年一共解救了832名被拐儿童,其中被强制乞讨的,连一例都没有。这些公开的数据在网络上到处都是,它充分说明被拐卖强迫乞讨的儿童只是极少数,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对发现的每一例儿童乞讨进行传唤?法律禁止他们乞讨了吗?既然没有禁止,这算不算侵权?

再来说说行乞人员权利问题。毫无疑问,无论行乞的是成人还是儿童,他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合法公民,与其他人一样,他们同样享有肖像、隐私、人身自由等权利。我实在无从得知,打拐参与者随意对其进行拍照的权利,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关于这些权利之争,有一种或许算是具有代表性的,即:隐私权、名誉权等要让位于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可是,在拍照并报警之前,你怎么就知道自己所看到的行乞儿童是被拐卖强制乞讨的?

这个问题多说无用,还是举个例子。刚看到一个视频,说的是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带着一个正写作业的小女孩乞讨,一位微博打拐行动的参与者随手对他们进行拍照,老人发现后怒不可遏,上前抓住拍照者就揍,拍照者挣脱后报警,警察到场后,老人质问道:你偷偷照我的相,是不是侵犯了我的人权?随后,警方证实这二人确实是亲生父女,两人在长沙已经流浪了8年之久。这个视频不得不让人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非要这样全民动员、随手拍照进行打拐吗?行乞人员的公民权利和尊严体现在哪儿?事实上,它还告诉我们,老人和女孩最大的悲剧恐怕还不是被侵权,而是流浪了8年都没人管。

尽管目前打拐与打乞已经混到一块儿,变成了一场全民狂欢,我仍然努力试图把它们分开一些阐述我的观点。关于打拐,我只提出一个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帮有关部门回答一下:全国每年都有大量儿童被人贩子通过非法途径拐卖到收养者家中,就算这些收养者有一部分确实不懂法,那么另一部分懂法的为什么不去通过正当途径,而甘愿冒着人财两空的风险违法收养孩子?问题的症结,到底在谁身上?

关于打乞,听说于教授准备委托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实现“全面禁止儿童乞讨”。坦白说,我支持禁止儿童乞讨,但不是现在。在这个社会尚无法为乞讨儿童及其所在的困难家庭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现在禁止儿童乞讨,把他们都解救回家,他们怎么活下去?这个问题关系重大,有关方面必须要能做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之后,再去禁止也不迟。

打拐是好事儿,但不是现在这样的打法儿,它不能是一场运动,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埋头往上冲,在对弱者的围观中寻求快感,更不能让它发生变异,鼓励公众以行善之名行侵权之实。在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相关法律制度设计以及促使政府有关部门更多作为上,狠下些功夫,比什么都有效。有人说,做点儿什么,至少比什么都不做强;我说,你得先问问自己的做法对不对,若是错了还要挥舞着道德大旗做下去,还不如什么都不做。

   本文来源:http://user.qzone.qq.com/8714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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