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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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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离迷的真假太阳能热水器大战(1)
―― 可能又要出现一个“周老虎”!
《老孙打假》网站孙安民的奇遇 2010年12月8号
尊敬的有关部门、媒体记者以及各位爱管闲事的高参,您们好!
本人是民间维权平台《老孙打假》网站 www.laosundajia.com站长孙安民,陕西省西安市人,电话:1300 2999 315。
我最近调查到一件离奇的案子,发生较量的是国内两家著名的太阳能热水器企业,一家是“驰名品牌”,另一家是“中国名牌”;纷争地点:陕西境内:争执焦点:涉案太阳能产品:一方说真,一方说假。换句话来说:生产厂家居然故意回避涉案太阳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和来源地,并以盖有企业公章的红头文件向丙方表明该产品是假货,要求购买者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情况介绍: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专卖县城经销店(甲方)发现本县城另一家其它太阳能热水器品牌专卖经销店(乙方)有两台甲方专卖店专卖的、单价为17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是自己的同一品牌,甲方认为乙方有意冲击他的生意,破坏了行业的“专卖”规矩,涉嫌不正当竞争,就向当地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丙方)进行了举报,而甲方的生产企业和丙方又配合的异常默契。
丙方态度异常积极:丙方接到甲方举报后立即查扣了乙方库房内的两台太阳能热水器,既不听乙方任何解释,也不看乙方的进货手续、3C认证、产品条码查询、生产厂家查询产品真伪的电话录音,证人证词,不顾事主再三声明这是购自于陕西省咸阳市某地甲方太阳能专卖店的来龙去脉事实,也不去涉案产品的来源地进行调查,死了心地只认甲方两个技术员拿来的一张盖有“生产厂家公章”的证明,非要认定乙方代他人保管继而又受当事人委托转让的两台新太阳能热水器为“假货”,强行没收了这两台产品,向乙方下发了行政处罚处罚通知书:处罚6800元,还要其赔情道歉。并警告乙方:你的这两台太阳能就是真的也是假的,还不要说是假的了!
乙方不服,行政诉讼至当地法院(丁方),一审法院也认定了丙方的“证明、答辩和处罚”,判乙方败诉;
乙方又不服,上诉于某中级人民法院,11月8号开了庭,二审法院12号维持了一审原判。
2010年11月1号,二审开庭前一周时间,乙方听人介绍到《老孙打假》网站孙安民的故事,突然萌发奇想,他说:孙安民是国内赫赫有名的“民间职业打假人”,经历多,见识广,胆量大,懂法律。我坚信我销售的产品来源是合法的,证据是合法有效的,产品是真实的,良心是清白的,邪恶只是暂时的!我已经蒙受了不白之怨,我已经背上了“售假贩假”的嫌疑,但我并没有造假售假的行为!我被那些没有良知、没有道德、别有用心的人和企业冤枉了,我一定要请孙安民先生为我做“公民代理”并帮我打假维权讨公道!
本站调查:听完乙方愤怒的描述,看完乙方用血写成的资料以及甲方对他的投诉材料,丙方对他的查处报告,丁方一审法院对他不利的判决,我感觉不能茫然行事,我决定先行介入实地调查。
我租了一辆车,行程数千公里,马不停蹄地在陕西境内各地对甲方、乙方的产品和销售状况调查了八天八夜,所见所闻,还真长见识了!
可用的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物证、人证等资料已经一大堆了。
这是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也是另类的“周老虎”事件的再现。
期间,我意外的发现甲方的投诉、乙方的控诉、丙方的查处、两审法院的审理、生产厂家的证明以及甲乙丙丁四方中存在着大量的还无法揭开的“隐秘”,其中很多隐秘和当事人的“精彩表现”真的令人惊叹,我还发现有一些可以让我们大显身手的“案中案”!
这个水也太深了!
现在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竟然是那么的激烈,权利竟然是那么的专横,金钱竟然是那么的管用,官商勾结竟然是那么的可怕,侵权违约造假现象竟然是那么的随意,法律环境竟然是那么的脆弱,生活环境竟然是那么的混乱,道德底线竟然是那么的渺小,很多人竟然是那么的丑陋,老百姓竟然是那么容易的被忽悠,还有一些不信邪的人竟然是那么的执着!
我是一名民间打假人,一直依据《宪法》第五条和第四十一条,利用《产品质量法》第十条、《食品安全法》第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坚持监督并打击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行为。
打假――这次将要为一个被行政部门和两审法院都判定为“售假”的人做代理并对“官方和权威机构”打假还真的有点滑稽!
中国有一句古话特别有意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我和受害者肯定会遭到对方的“炮击和诬陷”!他们会说:“打假人孙安民”竟然和“售假者”为伍了!
但我心中有数,经过八天八夜的调查取证,谁是谁非、谁在搞小九九算盘、谁在搞不正当竞争,谁在搞栽赃陷害、谁在说假话、谁在滥用职权和权势我已经调查清楚了,拿证据说话,靠法律维权,用技巧打假!乙方请我做代理,我欣然接受!
其实,暂时无需关心乙方官司的输赢,也无需关心乙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种关心目前是徒劳的!
我们的国家是法治社会,道德和正义还存在,我和受害者坚信: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骗人只能骗过一时,骗不了一世!
目前乙方的官司已经“败诉”。其实我们也知道,被人操纵的法制环境和对他不利的“证据链”希望靠二审能够洞察秋毫依法审理依法判决打赢官司显然是“一种梦想”!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我最关注的是涉案产品的“来源渠道和产品的真伪以及整个案件的形成过程”!
我感觉到:企业甲方为了打击所谓的“串货行为”,竟然不计后果将自己的产品制造成一起滑稽的“打假”事件!涉案产品被“指鹿为马”!生产厂家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贼喊捉贼”了!
在现代中国,在我的打假生涯中 ―― 还是第一次遇到!但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谁能将这两只大象决斗的秘密揭开,谁将会对中国的法治环境做出一次重大贡献!
中国权威性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多的是!对该案件的采访、调查、核查并不难,欢迎有实力、感兴趣的中央媒体、法律专家和专业机构介入。
这是一个奇特的新闻线索,这是一件离奇的“案中案”,不知对您是否有价值。
欢迎采访和调查,本人绝对会全力配合您!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老孙打假》网站 www.laosundajia.com 孙安民: 1300 2999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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