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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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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名前往上海胶州路高楼火灾现场悼念遇难同胞的市民,不禁掩面哭泣。小阳 摄
● 国务院调查组称施工方突击施工;起火大楼仍有36人未取得联系
● 北京将立法规范高层建筑防火,存放易燃品拟最高罚5万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违法违规致特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说,事故调查组要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电焊工违规操作起火后逃离
骆琳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上海市17日晚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尤其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
事故暴露5大问题
1 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
2 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
3 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
4 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5 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