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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寻梦人生[1]心很乱
我又被人坑了,心中充满了愤怒。2007年11月初,我回长春办理二代身份证,发现87岁的老母已经不行了。瘦的皮包骨,血管也都干瘪了,胃口也没有了,说不上哪一天就过去了。种种迹象表明母亲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了,母亲总是说个不停,似乎抓住最后有限的时间倾吐一下,总结自己的一生。母亲所说的我曾听过无数次,都能背了下来。可是每一次母亲都像第一次讲述那样,迫不及待的要求我洗耳恭听。别的子女都很忙,来探望母亲很快就离开了,连话都来不及说几句。只有我能够耐心的听母亲的叙述,不必发表看法。母亲的耳朵很背,她也不需要回答,只是需要儿女作为听众,外人是无法代替的。父亲的死让我愧疚至今,如今哥哥也死在宣化,还在瞒着母亲,我的心里充满了负罪感。我当即决定回长春尽孝,不管宣化那方面有多大的损失,否则将后悔终生。元旦后回到宣化,安排当地村民王二明代收电费及暂时管理,准备每隔两三个月我前往宣化收房租,一年有二千元往返路费也就够了。院内的租房户都住了多年,有二三十户人家,大多是坝上来宣化的失地农民,还有三户炒花生米的保定人。事情很快的安排完毕,往返也就是五日上下,母亲很是高兴。顺利的过完了春节,母亲的身体日益见好,我是懂一些医学知识的。
三月中旬宣化候家庙村委会两次来电话催我回去,大意是;路南大院已经卖给了[]钢,我租赁的大院是与路南村属大院同一个租赁合同,以路南大院为主,路南大院手里有租赁合同,我院对路南大院负责,按年度上缴租赁费用。此前路南大院已经发生[]钢在院内修建的情况,村民们进行了阻拦,并多次上访,几经周折差的就是卖地的价格高低。路南大院是新接手的,原租赁户是煤炭转运站。未经村里同意,私下将租赁合同转让给了新来户,是一家贩卖精铁粉的公司。据说老板姓李,有七千万资金,可谓财大气粗。原来的租赁人据说拖欠村里约二十多万元租赁费,加上新来户所交的租赁费总计四十余万不知去向?村领导班子李书记等曾到路南大院进行过交涉,结果不得而知。新来户大兴工程建筑,也不知是为什么?
新来户找到我,答应我继续租赁本院,但是必须给他们交租赁费,院内的投资他们是不过问的。他们在一天,我就可以在一天,他们发生变故我方自然无合同作为依据。我要求将两院租赁合同分开,我在路北大院经营了八九年,投入资金六七万,这可是我们娘俩的活命钱,况且我还欠下四五十万元的外债。此前我经营汽车配件,从亲朋好友处集资。没曾想亚洲金融危机被转嫁到国内,我三弟赔了二三百万,我也负上四五十万的外债。在城里实在挺不下去了,才租赁了这个大院。拉了七汽车的汽车配件,算是转行了。当初这个大院没有门窗,破烂不堪。我将配件卖了废铁投资修建,工钱比材料钱还要多。经过三四年修建总算是有所收益,计划一次性投入,长期受益,逐步将外债清理一下。
李书记在电话里表示;路南大院已经卖给了[]钢,北院的合同双方同意中止。村里准备将本院收回另行租赁,考虑我方有些投资在里面,尽快回宣化商量一下补偿费金额。回到宣化,与王二明见了面,我表示收回五万投入也就可以了。我实在没精力继续进行经营,希望能够一次性解决,王二明对此不以为然。路南大院新来户投资修建据说一二百万,此次变更获得六百万元的补偿费,可见[]钢征用大院他们是心中有数的。这些贩运精铁粉的老板们我多少了解一些,只要以钱开路没有办不成的事。发横财也就是一二年的事,首先要有硬门路。[]钢堆积精铁粉的场地比候家庙村的面积还要大,精铁粉贩子们给主管领导送礼金数以十万、百万计,就是用钱铺路。门卫、过磅、检验等等相关人员也不可忽视,据说一大户送每位二万元,有个八户十户的就是一二十万元。相关人员凡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左右当官的比他们捞的多的多。这些相关人员都是内部职工,一年一换,换下来之后不是开大饭店就是养汽车。
精铁粉价格不菲,压半年八个月不结帐是常有之事,资金来源最为重要。老板们既要打通[]钢门路,又要寻求资金来源,大多是与银行有大额信贷能力的领导进行合作,老板们必须具备足够的公关能力。贩运精铁粉的利润空间巨大,随着市场价格暴涨暴落,与豪赌差不多。老板们个个都是大赌徒,经常在宣化宾馆开房间,无人敢查,输赢几十万元是常有之事。相关领导也热衷于参赌,赢多输少。钱没有白花的,属于鱼饵,老板们个个都是人精。前些年四五十辆精铁粉汽车只要检验一二辆意思意思就可以了,后面的黑土面子倾倒在大堆上,谁知道是哪一家的?也有被当场抓到的,老板们只好花钱摆平,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绝大多数不够标准,就是包了一层皮。更有甚者,倒半车留半车,门卫也故作不见,与个人有啥关系?换车牌是半公开的,重达十几吨的车皮进院,出院先不过皮,而是换个五吨的小车换上车牌,彼此之间都明白咋回事。在钢材价格暴涨的时期,[]钢还是严重亏损,炼铁原料成份就不足。
国有企业亏损,老板们可个个发了横财。当年靠收废铁的王某投资五万开铁矿,十几年后身家几十亿,全民企业被这些富豪们内外盗空了。老板们出资,相关人员吃喝嫖赌全是老板们买单,宣化色情业非常兴旺。企业大小领导个个都很有钱,灰色收入远远超过公开的年薪,这是尽人皆知的。[]钢并入邯钢还是首钢我不大清楚,据说新经理管的很严,捣鬼不那么容易了。非法捞钱,合法守业,这是普遍规律,老板们个个肥的流油。相邻的大院老板名字是霍海,在宣化挺有名气。霍海不认识字,黑白两道都挺吃得开。夏天贩精铁粉,冬天开赌场。霍海对我们老哥俩还可以,我哥哥是工伤,脑外伤后遗症,没有自理能力。我们常在一起下象棋,算是棋友,并无其他往来。一回到宣化,就听说李书记已经答应将本院租赁给霍海,具体条款不得而知。转给谁我也没啥意见,只想收回在院内的投入。我目前无任何收入,也无法丢下老母找什么工作,院里住户都认为问题不大。
路南大院据说投入一二百万,补偿费为六百万。王二明主张我索要二十万补偿费,比投入多三倍,前有车,后有辙。我可没那么大的胃口,王二明再三嘱咐我最低索要十万,他也准备分一份。这三个月王二明只是收一收电费,我并没把收房租之事委托给他,可是我不想让他白帮忙。我虽然困难,但不是小心眼的人。我答应借用王二明的名义进行讨价还价,我毕竟是外地人。真能索要到十万元分给王二明三万元,我拿走七万元。见到李书记,我谎称王二明曾投资二万元,我投资四万元,希望获得十万元补偿费。其实十万元在贩精铁粉老板们手里只是笔小钱,原以为双方可以成交。李书记领我到霍海办公处,霍海表示只能出二万元,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还是看我老哥俩挺可怜,否则一分也不给,是与村里打交道,与我没关系。我哥哥上一年走失,圣诞节前后冻死在寒窑里,很是悲惨。他虽说是工伤,购买该企业的老板将其病历档案抽了出去,就按普通职工赶出了大门,无论怎么上诉也不起作用。没办法,哥哥一直跟着我,这个大院我想离开也不行。哥哥冻死之后,我能够脱身回家侍候老母,也是上天的安排,我们娘俩还得活下去。
霍海答应给我三万元,王二明那所谓的二万元我不用管,让我拿钱走人,王二明到哪儿找你去?我不肯接受霍海的可怜,我能活则活,活不了则死,不须哪个人可怜我。我在本院投资经营八九年,在同等条件下,论情论理我都具备租赁优先权,怎么非得我走租赁给霍海?我要求做人的平等权力,将此意公诸于众。同时全权委托王二明负责管理本院,赠其一半股份。上调房租,每年4月15日我来宣化取1.2万元一年的生活费用,王二明也提取1.2万,余额投资院内维修。据说霍海见我不肯退出,表示他不租赁了。是李书记再三找到他,并没打算欺负老李。见局面基本稳定,我急于回长春,将大院全权委托给王二明我就回长春了。行前再三嘱咐王二明;有什么变动马上电话通知我,第二天即可赶到。争取用王二明的名义续签租赁合同,免得村民们有意见。我别无所求,只求有个生活费用,人总得活下去,没钱是万万不可以的。一年转眼便到,4月10日我买了14日晚车的车票,11日电话通知王二明我15日到。王二明媳妇说话有点吱吱唔唔,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头。过了一会儿再挂电话,王二明在电话里表示大院已经租赁给霍海几家了,我存的东西他经管回自家去了。此事令我十分惊诧,王二明怎么没来个电话通知我?须知各方都是受益者,只有我是受害者,我的六七万投入就这么没了?
我要是个有钱人,这几万元也就算了,不就是富豪们的几顿饭钱么?可是我是个穷人,外欠四五十万。连妻子都认为我的人生是个失败,原上班企业早就归了私人了。最后一笔活命钱也遭到对方的巧取豪夺,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我全权委托王二明是管理大院,而非退出大院,否则我还用别人管理什么?行前我留给王二明840元的电费损耗,不须他一分投入。与我对半分红,也算是合作条件优厚了。王二明表示整不过村里,我压根就没打算让他趟什么浑水,我只想保住自身的合法权宜。而且上一年院内租户拖欠近万元房租,我是不想让那钱打水漂。这回可好了,拖了一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王二明将大院交给新租赁户了。我连应得的补偿费也得不到,原拖欠的房租似乎也没收上多少。我感到气恼,主要是对自己生气,吃一百个生豆也不知道腥。
对于霍海的行为我是可以理解的,霍海与银行管信贷的领导联手,那一年赚的不少。买了一大套房子又买了一辆价值八十多万的豪华轿车,女儿每年二十余万念贵族学校。错就错在霍海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三家投入一千万开了矿山。铁矿据说品位过低,亏损严重,还继续生产。据传说霍海是打算对外转让铁矿,谁买谁倒霉,老板之间也是尔虞我诈的。霍海院内精铁粉堆成山,银行领导是急红了眼。铁矿亏空的三四百万必须用贩运精铁粉利润找回来,如今利润很薄,只能靠巨额资金加大运转。我知道一位身家四五十万的汽贸公司经理,就因为开矿赔的连家都不敢回。挪用购车款等款项也是数十万元,开矿是个无底洞。在什么行业赚的钱,大多都赔在什么行业,人们是按习惯生活的,霍海也是同样。霍海的三百多万投入基本上都是亲戚们的,他自己赚的钱还不够挥霍的呢。据说去澳门一下子又赌输百余万,有赚钱的机会他不会放过的。路北大院补偿了六百万,若是霍海经营此院,有人开发,弄百余万补偿费不是什么大问题。人比人得死,我在本院苦熬了八九年,眼瞅着[]钢就要开发了,只能让给强者。
我没有租赁合同,打官司也赢不了,难道我真的该死么?我的活命钱明明被权势弄没了,连骨头渣子都没留,却无处说理去,我应该怎么办?老母在世,我必须尽孝,只是讨个说法,打个笔墨官司,论论这个理。劫贫济富,逼得弱者没有活路,难道就是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对此事非得讨个说法不可。论情论理,同等条件下我都应该享有优先租赁权。就是转租赁给别人,也须将我的投入补偿与我,怎么可以公然巧取豪夺,仗势欺人呢?我是外地人,其他的都是本地人,但是公理应当存在。村书记是个村官,新租赁人是商家。官商一勾结,就把我的活命钱给算计没了。村里有权选择租赁户,但是无权对我的投入进行安排,人总得讲讲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指禽兽社会,人类社会必须有公平与正义。
15日来到宣化,眼前的景象令我感到震惊。整个大院基本上推平了,只留下南排十二间,工人们正在挖地沟。见到两个原住户,他们是三月初搬家的。也就是说;二明管了十个月,应该收上来三万余元房租。据说霍海给二明四五万元补偿费,人们认为二明不会分给我,想找他不容易。我是有备而来的,准备呆上一两个月,起诉村委会、霍海与二明,在宣化大闹一通。并不是我不认真假人,哪个人能行?比较来说,二明办事比别的村民强的多。除了本村人之外,是无法站住脚的。到了二明家里,二明妻子诉了阵子苦,表示收上来一万多元房租全都花了进去,为了签租赁合同没少送礼,花了二万多元。办事得花钱我倒听说过,没给人家办成事却收钱的官员我倒没见过,可是如今无法理论此事。二明很晚才回家,是帮亲戚盖房子。二明干活很实在,多年来我一直用他修建。工钱是不差他的,平时多少有所往来,对二明印象还不坏。在将大院交给他时,二明也再三保证能对我负责。可是人是受环境所影响的,尤其是我以后不可能再回宣化了,见利忘义没什么不正常。是我没有防人之心,在这个社会里才显的不正常。二明见到我感觉有些愧疚,但是仍旧表示房租都办事维修用了,就剩下霍海给的那五万元,两家对半分。
若是一年前霍海给我补偿五万元,我会接受的。村官与霍海居高临下的姿态令我愤怒,所以坚持继续租赁经营,少十万元补偿费我是不肯让步的。没想到弄巧成拙,让二明捡了个大便宜,分去了一多半,我还无处说理去。双方瞒天过海坑的就是我一个人,这么一来,我可就没有回天之计了。分了二万五千元,加上处理家底等五千元,我算拿走了三万元,其他的事只好以后再说。我越想越生气,我苦熬了八九年,眼瞅着桃子熟了,必须让与强者。而这些强者都是些社会渣滓与文盲,他们的所作所为向来为我所不耻。这三万元我一分不留,都还给债权人们,各家都匀点。兄弟们给拿了些生活费,再熬上三四年我就有退休劳保,娘俩生活费足够了。现在日均消费不足一美元,母亲是没有退休金的,而我也是下岗人员。出了这种事让我的心很乱,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今后必须为生存下去而挣扎了。原计划今年读史料,明年读二十五史,后年开始全面改写未成熟的作品,准备创作的长篇也有几部。写作是我抒发情怀的唯一有效方式,有正义感不见得是件好事,事业有成的哪一位有正义感?不与权势相结合任何事业也不会取得成功的,这是我三十年来得出的总结。如今的改革开放与一百多年前的洋务运动有些相似,官僚资本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权力的运作远远超过经济的运作,黑领阶层已压倒了白领阶层,权力变的越来越黑。
人若是气血不顺会得病的,癌症都是在气上得的。我五姥爷当年与人合伙开金矿,被同伙给算计活活气死了,人是不可憋气的。我选择了大骂百日,非将村官李四毛与霍海骂个狗血喷头不可。算计到我头上了,真是两个乌龟王八蛋。据我所知,路南大院的六百万补偿费是有[]钢经办人与村官四毛一份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亏了国家与人民,肥了他们这些王八蛋们。我这个大院是下一个猎物,四毛是绝不会撒手的。是他再三动员霍海租赁此院的,霍海先为四毛建了四间门市房,日后补偿费二十万是少的。全民资产变个戏法就都进了乌龟王八蛋的腰包里,他们还是权势的最底层。
按合同法第二章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可是法律能起作用么?在网络上见的太多太多了,明摆着的是非十几年的上访屁用都没有。官嘴大,民嘴小,我连个租赁合同都没有,法庭能支持我么?我决定以毒攻毒,我可不是基督徒,打我左脸把右脸也伸过去让人打,他们打的该更欢了,说不定连脚丫子都踢将上来,高兴着呢。我过的不痛快也不能让他们过的痛快,不拿钱我就实名公开举报他们其他的不法行为。这些社鼠我早就看着不顺眼,只不过懒得管闲事就是了。在单位时我是房产管理员,经理利用工程结算差价主动奉上十万给乙方,工程质量就不用提了。我公开举报帮党反腐败,结果上面不查经理,而是查我,真他娘的荒唐。局领导比经理贪的更甚,上行下效,我能怎么样?1999年又一次帮党反腐败,国贸总经理王某,黄某被关了进去。高层他们有人,过些日子就放了出来,我把这个社会算是看透了。除了大骂之外我还能怎么样?我放下其他,得大骂百日才能多少顺过气来。贪官无数,哪一脚都能踢出个屁来。十年前社会上就流传民谣;
下岗女工别流泪,晚间走进夜总会。今朝有酒今朝醉,谁有钱就和谁睡。下岗职工你别愁,晚上躲在楼梯口。见了来人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