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所弘扬的原始正义
《水浒传》成书于元末乱世,是说书评话,作者施耐庵是书会才人,也就是个穷儒,屈居下九流,社会地位比优娼还要低,只比乞丐强一点。说书的是吃开口饭,哪方面也得罪不起,尤其是公人们。满世界都是高俅、牛二、董超、薛霸……,角色一抓一大把,西门庆、潘金莲等人物满目皆是,就是个禽兽丛林社会。施公以元末为时代背景,书写北宋末年,历史都是相似的,百代皆秦政。秦法是为君主社会制订的,有利于君主,不利于百姓,专门指鹿为马。
君主社会最为宽松的莫过于宋代,祖制不许杀害给皇帝提意见的,死刑必须经过五审,由君主作出决断。经常大赦,许多地方常年牢狱空空,鲜有犯罪的,没必要。君主社会到了下面就是官主了,后来是奸佞当道,把敢于提意见的全部淘汰,留下的都是歌功颂德捧臭脚的了。徽宗年间国力昌盛,天下太平,奸佞当道,徽宗满耳听见的都是奉承话。主管宣传的是蔡京,垄断话语权,把异类苏东坡、黄庭坚等都打成了奸党,严加看管,不许乱说乱动。权力腐败大行其道,不腐败还真对不住其所拥有的专制权力,所以蔡京女婿梁中书每年孝敬岳父生辰纲十万两。
权力腐败是因,天下大乱是果。天下钱财是有数的,不在民,必在官,总在官夺民财。不义之财,取之无碍,这就是原始的正义,与君主所制订的王法恰好相反。高衙内好色,林娘子遭到纠缠,源于权力的傲慢。林冲若是奴骨,把娘子主动献上,争取进步还是大有希望的。升官发财之后,再从下属女眷们身上加倍捞回。错就错在不甘堕落,也就是知耻,而官场是需要无耻的。林冲是被逼上梁山的,是被权力腐败所逼。
鲁达理应成为权力的鹰犬,才是本分,而非打抱不平打死郑屠。明白人遇到此类情况都是护着有权有钱的,可从中渔利。公人的代表是董超、薛霸,历朝历代的董超、薛霸都是有权有钱人的帮凶,整死个人如同踩死个蚂蚁。对上如犬,对下如狼,公人的角色就是狼狗。西门庆、潘金莲、王婆、武大郎这类人物满大街都是,这是极权等级制社会的畸形人格,是势利性与奴性的混合体。
《水浒传》的传播是很迅速的,社会影响极大。借此又衍出了《金瓶梅》,深受下层社会欢迎,主要是引起共鸣。明末清初,柳敬亭,孔雲霄,韓圭湖等说书人名噪江南,与宋末元初的社会恰好合拍,人们感同身受。就连流贼都借用梁山好汉的名号,以表明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天子理应替天行道,结果是由江湖好汉们替天行道,权力腐败正是得到了皇帝的庇护。
《水浒传》所弘扬的原始正义是百姓心中之法,也就是渴望民主社会。人心向善,这就是人类的希望所在。法律本应维护正义,而非相反,成为欺压良善作恶的工具。无论是林冲误入白虎堂还是武松击鼓告状,权力腐败打击正义,维护邪恶,只能替天行道,而非按法律程序办事,那纯粹是句屁话。得看是谁的法?王法应由君王率先遵守,官法应由官员率先遵守,绝非依法治民,除非法律是民主制订出来的。由恶龙、猛禽、猛兽所形成的专制政体兽心向恶,衣冠禽兽们并不讳言,官服都是补服,按官品绣上猛禽、猛兽,将自己等同于禽兽,协助恶龙强制性牧民,世道人心只能越来越恶。明代李贽等学子高度赞扬梁山好汉们,就连清初的陳其年,余澹心,杜茶村,朱竹垞等文坛名流也抱赞成态度,与朝廷多次查禁《水浒传》持相反态度。主张原始正义就是中华传统文化道德,林冲、武松、鲁达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执法者们。法是主持社会正义,否则没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