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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报载,北京演出了文学史上有定评的“我国新歌剧走向成熟的标记”式的作品《白毛女》,但在青年中的反映却不理想。有的观众对黄世仁不但恨不起来反而认为“杨白劳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后来又有分析文章说持以上观点的青年是把今天的观点用于过去云云。这就陷入了双重迷雾。
首先,“欠账还钱”而要能“天经地义”者就得分析分析欠的是什么钱,以什么方式欠你的钱,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比如正当借贷、赊欠的货款、带欺骗性赌博、敲诈勒索未交清的部分、乘人之危的高利贷等等。如果不分青红皂白都认为是“天经地义”就欠恰当。《红楼梦》第十二回就有个现成例子。在王熙凤毒设的“相思局”里,贾瑞就被两个侄子贾蓉、贾蔷敲诈而签了两张“欠契”,并没赌钱也没借钱却被逼硬写上“赌钱输了外人账目,借头家银若干两”的字据,在不明底细的人眼里,这笔账也是欠下的,但能说是“天经地义”吗?其次,写时评者说的今昔之差,那仍不过是虚晃一枪,这就犹如有段时期把说不清道不明的社会罪恶都堆在“孔老二”身上,或如八十年代初期一些贪污腐败分子,自己腐败了却归罪于“四人帮”一样。今天欠账还钱,过去欠了债就可赖债吗?时评没说到时点子上。就以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言,“债权”章第19条也只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不合法显然不在保护之例。
其实《白毛女》中杨白劳欠的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高利贷,是地地道道的封建剥削。莫里哀笔下放印子钱的阿巴公本人也认为借这种钱的是在“走这种万恶的绝路”。借钱的克雷央特(他儿子)也吃惊:“怎么,我的父亲?干这种丢脸的生意的就是您!”可见放高利贷者的形象在人们眼中就不光彩。另外,放债者的经济利益背后一般都有权力作强制施行的保证。不然黄世仁能把债务人的女儿抢去抵债么?革除高利贷正是民主革命的任务之一。
现代青年没见过高利贷也就不能体味高利贷的非人性的残酷剥削。姑引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给牧师们的信,对高利贷的谴责》中一些文字于后,或许能见一斑“高利贷者就是犯着这样的大罪(按指吃尽,强夺,偷窃别人的营养而使人饿死的杀人罪)。他们其实应当上绞架;如果身上有足够的肉,他们偷了多少个古尔登就应当让多少个大鹅去啄食他,分掉他。现在他们却坐在安乐椅上。小盗则被绞死。“(《资本论》第一卷650页边注)黄世仁用地租、高利贷盘剥、压榨杨白劳一家,抢喜儿去抵债并强奸了她,人民却仅仅处以枪决,可说已见人道了。不料今日却还有为其鸣不平者。看来舆论导向仍然是一个必要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