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国其实不常见大革命似的游行,到是常见一个人扛着国旗在过街桥上伫立,反倒显得悲壮和肃穆。我于是也让朋友印了牌子,借着我在纽约演出的当口,扛着牌子,
来到纽约中央火车站,一个人伫立在寒冷的雨雪中。虽然没什么人搭理我,但我耳边仿佛听见了国际歌,有一种走向刑场的感觉。就在这时,纽约ICN电视台记者
闻讯赶来,第一时间采访了我。
记者:崔哥,您觉得全美华人大游行能推翻梁警官的判决吗?
崔哥:不可能。它只能达到几个目的:1.
让美国人看看,喝,来美国的中国人比去年又多了;2.
华人平时爱窝里斗,一旦到了“最后的时候”就能突然团结如一人,然后发出最后的吼声。3.今后闹革命要全靠微信了,一个人发个语音就能来好几千人,太可怕了。
一游行就推翻判决,会吗?那样谁还相信美国是司法独立的?如果十万人给白宫一签名,总统就得干涉判决,那岂不是在美国也可以“有事儿找领导,有困难找组织,谁欺负我我告你妈去”吗?
12人组成的陪审团在美国就是“群众的呼声”,我们不是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陪审团比天大,美国很少有推翻jury
verdict (陪审团判决)的先例。
记者:那,崔哥,我们究竟干什么才能帮上梁警官呢?
崔哥:最靠谱的是,花大钱雇个好的大律师,一定要有上诉经验的,开始高调petition
(提出动议)上诉,在上诉中揭露证人做伪证,检察官误导陪审团和主要事实有误等细节,争取让最高法院裁决重审此案。这是唯一的最好的结果。与此同时,为了做最坏的打算,号召华人给梁案的主审法官写信,争取从轻量刑。
记者:崔哥听说您在美国学过法律是吗?
崔哥:是的,在西雅图法学院,不过没考执照开业,学的也不精,只是比正常人略懂一些罢了,我对此案的细节了解,得力于纽约华人大律师孙澜涛,他是一个非常严谨非常热心仗义的律师。我希望从这件事中我们所有华人能得到一些教训,这样梁警官不会白白遭这个罪。
记者:您觉得是什么教训呢?
崔哥:教训一,你要是没有100%的把握赢,没有一个情商高的律师能在陪审团前煽情,最好别选 jury trial
(12人陪审团审判),这样一旦你输了,会输的很惨。美国人大都选择 Plea Bargain
(讨价认罪,从轻发落)。
教训二,一旦失去陪审团的信任,你就失去一切。梁警官的律师错误地让梁咬定是手枪“意外走火”,可他根本无法证明“以外”二字。法庭上每个陪审员都握
着梁警官的枪扣动扳机,体验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发射子弹,事实证明不用力扣动,枪是不会走火的。这一点让陪审团对梁警官丧失信任,认为他在lie.
这是致命的律师错误。
本来梁警官可以说他是在黑暗中确实感到危险,主观决定开枪的,这样即使是他误判,也不会被认为是撒谎,事实上很多白人警察就是用这种辩护让自己误杀黑人甚至勒死黑人得到理解的,因为警察在执行公务,任何抵抗都准许警察使用武力。
教训三,梁警官作为一个华裔,缺少美国社会的common sense,
比如,看到自己打死了人,要是美国警察就会声嘶力竭出胸顿足地大呼“Oh my God, I killed him. Oh, God.
(上帝呀,我杀了他!)然后立刻拨打911,立刻扑上去做CPR急救,可是,我们的华裔梁警官没有这么做,他先去满地找子弹,然后和同伴辩论谁该向上级汇
报,接着又说自己可能被解雇,眼睁睁看着快死去的黑人格力倒在那里流血,看着他女友扑在他身上急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做。
这些法庭公开的facts(事实)在中国人眼里会认为梁警官这孩子不懂事,没情商,木呆呆,没有common sense
(生活常识),可是到了法庭上,在12人组成的陪审团眼里,得出的结论则是梁警官漠视生命,只顾自己,说话不实,不值得丝毫的同情。这种不值得同情的结局就是这12人陪审团集体裁定----
梁警官有罪,而且全部罪名成立。
记者:那,崔哥,我们游行喊什么口号呢?美国法院难道没错吗?
崔哥:美国司法体系错的地方在于,检查官不应该起诉梁警官二级谋杀,二级谋杀的定义是criminally negligent
(带有犯罪动机的疏忽),梁警官身穿警服巡逻楼层是在维护治安,他怎么可能有犯罪动机地握着枪进入楼层呢?这是非常混账的毫无逻辑的指控。
我觉得游行口号应该是 Tragic accident is NOT manslaughter !
(是不幸事故,不是谋杀!)
记者:您觉得梁彼得的判决,是不是说明美国司法拿华人作了替罪羊?
崔哥:是的。由于美国警察文化有着tragger happy (随意开枪) 和 shoot to kill
(开枪必杀)的传统,导致大批黑人和西班牙裔人被误杀,使民怨沸腾,到了银瓶乍破水浆迸的地步,这时梁彼得枪击案成了民怨决堤的口子,陪审团的一致有罪判决是在反应人民对美国警察的强烈不满。
另外,美国让12个门外汉裁决一个人的命运,导致十个陪审团会有十个不同的裁决,这本身意味着美国法律的漏洞和不完善。说明美国民主还有待革新,革命还远远没有到头。
记者:那,崔哥,这周六您会参加西雅图大游行吗?
崔哥:我会的,不过不是在西雅图,而是在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