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阿彭 //www.sinovision.net/?1748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法律与执法

已有 1466 次阅读2015-6-17 09:43 |系统分类:杂谈| 法律 分享到微信

砍死强奸犯判无期背后的无力

2015-06-16 21:36:58


    近日温州一男子为了保护妻子,砍死强奸犯被判无期的新闻迅速发酵。的确,看过新闻以后。整个人就像被抽干了一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两个字:无力!不知道该说什么。法律没错:在砍人时嫌疑人没在侵犯受害者,所以……;但是请问如果被侵害的是你老婆,你不会去管吗?答案是肯定的:你也一定没命的去保护。那……到底是哪里错了?真是一条新闻,颠覆人生观,让人摸不到头脑,可事实却真真切切的摆在那里。

法律的无力:
   依法治国、依法判处,就算是犯罪嫌疑人,也都拥有人权、以及生命权。所以,无论是谁,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算他犯了法,但是在你自我保护以及见义勇为和保护他人的时候,施暴者没有做出任何危害你或他人的行为,你就不能对他下手。就连法律也会保护其平等的生命权益和人权。但是法律没说后半句。如果下一秒施暴者真的把人给杀了、伤了,但是那一瞬间你没反应过来,造成后果以后就没办法了。难道我们进行自我保护以及保护他人甚至见义勇为,就只能在施暴者侵犯受害者的那几分甚至几秒之中进行吗?

    如果这个时候恰好没有录像,又无法界定了。亲,难道我们下次出门只能倡导“见义勇为需看准时机;自我保护请先让对方伤害你;保护他人要等到他人被侵犯”只能倡导这些吗?很显然,这是法律的无力。它很有效地保护了所有人的权益,但是却忘记了防患于未然,忘记了保护受害者是不让他(她)受到任何伤害哪怕是心理,而不是先等施暴者做出伤害的行为。


法官的无力:
   所有法官都是依法办事,因此就算是知道有些案子按照情理应该这么做,但是依然故我地坚持那么做。不要问为什么,法官不是很好考的;不要问为什么,养家糊口也是很不容易地;不要问为什么,法律不是我写的;不要问为什么,我只是一个法官,仅此而已。

   法官依据法律办事,处理事务,是最基本的常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除了法律还有情理。大家都会骂法官傻、骂法官没有情理。但是……如果他们不去这么做。背后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一连串的辐射反映,请问有谁能去替他们承担?所以,不要说谁不好,也不要说法官怎样。没有谁可以逾越法律,没有谁能够违背法律。这便是法官的无奈与无力。

大众的无力:
   很显然,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成年人没有谁心灵不被震撼。没有谁,能够不发出声音。毕竟,是丈夫保护妻子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惩罚,当然对于强奸犯,直接把它杀了,的确是防卫过当。但是竟然被判成无期,也的确过于严重。这一事件给大众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难道我们都必须要练成李小龙一样的功夫吗?在与施暴者作斗争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打晕,但不打死。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打到不能施暴,但又不至于让他受伤和死亡。天呐!我们都是普通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请问谁可以如此理性并且恰到好处地做出反映?很显然,能做到的寥寥无几。这便是大众的无力。

   所以要避免此类事情,单单是法律完善。建立健全法制,设立应急自卫界定的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刀切,让大家自由自卫和保护他人,那么便又会有人在违法犯罪到一半的时候想收手,却真的被打死。这是一个左右两难的问题。这需要情理与法理的完善,更需要取证与界定的完善,还需要法官针对情理与法理融通做出贡献,拥有空间。希望这一系列问题,在不久之后能够得到完美的答案。希望这些无力,不要继续无力下去。

(倾心雨阁)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