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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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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职场人士最痛恨的事,那么当下哪些行业加班最多?哪些人群加班时间最长?近日,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指出:我国劳动者的年工作时间是2000~2200小时左右。(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人均GDP已经接近7000美元,达到了中上收入国家水平。然而,正处于收入扩增阶段的中国,还处在靠拼廉价和低效劳动力的时代。
数据其实更冷血:研究发现,我国九成行业周工时超过40小时,过半数行业每周要加班4小时以上。对所有行业平均周工时的排名发现,住宿和餐饮业劳动者平 均每周工作时间长达51.4小时,排名第一;建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分列二至四位,且以上四个行业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周工时49 小时界限。
也就是说,上述行业每周的加班时间均超过8个小时,依照《劳动法》规定的日8小时标准,这些行业的工作者平均每周只能休息一天甚至更少。无可否认,这就是屌丝的工作现状:很少是海水,多半是火焰。
为什么会这样呢?症结又在哪儿呢?
一是效率不高。应该承认,由于机制问题、管理问题,还有人口太多且素质较低等问题,我们社会的很多方面还没有确立或建立工业化、现代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很多地方和部门尤其是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效率不高怎么办?一个办法就是加班。
二是观念落伍。换句话说,我们缺少法治观念,这和长期提倡奉献分不开。提倡奉献对不对?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少时候对,多时候不对。在国家或者民族遇 到危难时,号召全民奉献,从爱国的角度出发,这是对的。但是,更多的时候,如果一个企事业单位动辄号召大家去奉献,就不合适了,往小里说,是不够以人为 本;往大里说,是蔑视法律法规。
确切地说,《劳动法》就不鼓励加班,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 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是管理滞后。在很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里,过度劳动伴随工时闲置,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坏人的事情好人干,懒人的事情勤人干,庸人的事情能人干,多年养成了鞭打快牛的习惯,让勤人多干,让能人加班。
加班的危害很多,影响家庭幸福,危害身体健康,至少心情不爽,而且由于过度劳动所导致的劳动者职业病和过劳死现象比较突出。所以,和谐社会不欢迎加班, 法治社会也反对加班。过度劳动不是奉献是违法,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落实职工休假制度,让职工有尊严地生活,这不仅合乎法律,也符合时代 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