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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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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沈群所著的《美国也荒唐》,感觉有话想说。虽然本人蜗居内地,但自认为秀才不出国,能知天下事。今日方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界决定境界,胸怀成就人生。我们平常会说只有法治才能救中国,但是到底什么是法治,国人因为对这个抽象概念的真实含义不解、误解而贬法、损法的大有人在,今天读《美国也荒唐》,真如沈群所说,令人的思想震撼、以往的观念颠倒,虽然本人没有去过美国,但对沈群笔下的这美国真得须刮目相看!
“在 美国这个社会中,不管你发生什么情况,很难感觉到走投无路的境地,而是永远有条路在等着你。”如果你买了双鞋已穿了两周,觉得不适脚,找商家退换,店员对 你说有三种选择:一是换一双,二是用这钱买其它商品,三是由店里主管决定退货退钱。“这样的退货、退款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文明基础上的,当有些人文 明程度达不到时,他就不配享受这套制度。这是《美国也荒唐》作者沈群在美国的一次消费观念的震撼。由此沈群得出结论:“任何一个好的社会制度的维系,更多 的不是靠法律,而是靠自律。”
如果你在公共场所被人打,凶手又逃之夭夭,你可以要求政府赔偿。这在中国怎么可能呢?又不是政府犯的罪,这与政府何关?你要政府赔偿真是岂有此理!但在美国律师会告诉你,“政 府是有责任的。因为有人犯罪使你受伤害,你受了伤害要看病,你误工要有损失,这些都是要由政府赔偿的。”这是沈群在美国感受到的又一次观念颠覆。虽然这不 是政府犯的罪,但是政府是有责任的。因为公民选举出的政府,其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保护公民和打击犯罪的,现在有人被打伤了,打伤人的罪犯又逃跑了,这说明政 府不仅没保护好公民,而且打击犯罪也不到位,所以被伤害的公民完全可以追究政府的责任并要求政府给以赔偿!
同 样,此书的作者沈群在美国,有一次他在向欠债人讨债时,由于对方不讲理,他气愤中挥手打了对方一拳。结果此人恶人先告状,竟将沈群告上法庭。自以为有理打 人、并做好认罚的沈群,没想到自己这“一拳头”竟然付出如此严重的代价:花了昂贵的律师费不说,还被判服刑一天和一百个小时的社区劳动(宽松的劳改),同 时上交2000美元的罚款!原以为“打人这事我承认,但我想确认的是我打他是 光明正大的,是有道理的。换句话说,就是他该打”的沈群被律师告知,“那是你完全不懂美国的法律。至于他该不该打,那是另外一回事,与本案无关。查处这个 官司的法官只想知道你打没打人?如果他欠你钱或者欺骗你,导致你身心受到伤害,你可以另案起诉他,但那是另外一笔官司,与他告你打人无关。” 而在中国,被“关系学”玩弄于股掌的法律,遇事不就事论事,出事不掌握分寸,眉毛胡子一把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么不了了之,要么置之死地,我们 很多很多的纠纷,大都是这样稀里糊涂解决的!
沈群还在书中写道:有一个母亲在家中一时疏忽,孩子掉在游泳池中不幸遇难。正在母亲悲痛不已之时,却收到法院“玩 忽职守”的传票,因为这个母亲没有尽到一个监护者的责任,她将面临被判刑的处罚!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对我们同胞而言,这样做无疑也太不近人情了。这母亲 刚刚经历了失去孩子的悲痛,又要因此而坐监服刑,天下那有这样荒唐的法律?!然而美国法官的理由十分简单:因为这个母亲的失职,造成一个生命意外消逝,这 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其社会意义是,这位母亲一但判刑,“法律所起的警示作用将使千千万万个母亲在保护孩子方面更加尽职尽心!”其哲学思想是,“你生出一 个孩子时,这孩子首先属于他自己。他是带着无数与生俱来的权益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不管他自己是否有意识,不管他是否已经长大成人,这个社会都要有层层的 法律来保护他!”而在中国,被儒家的“三纲五常”笼罩了数千年的国人,可以说很少有这样现代的人权意识!
维护孩子的权力,保障老人的健康,维护保障弱势者的权利,这是美国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书中说,沈群的父母办了美国永久居住权后,这对在国内已是“高知”的夫妇年薪不足8000 美元(五万元人民币),因此他可以享受高额的医疗费报销,连每天吃的药品都由政府买单并责成医院给送寄到家中,就连“眼花配花镜,耳聋配助听器”也是政府 出钱,并且还可到政府办的“老年活动中心”去享受老年中心的优越待遇和特殊保护。有一天,政府的“老年活动中心”负责人在检查了沈群父母的居住环境后,要 求沈群有三个地方需要改进:一是老人床边要装伸手可及的电话(如老人发生意外,可及时拨打求救电话);二是父母的卧室要有低度夜明灯(防止老人夜间起夜无 照明而摔倒);三是浴池边墙壁上要安装金属扶手(水池地滑,防止老人跌倒)。在沈群回答知道了后,那位负责人说;“你光知道不行,你要明确告诉我,什么时 候改装结束,到时候我还要来复查的!”在中国,这绝对是一件家庭小事和琐事;但在美国,却看成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把事当事,把人当人”。小事尚且如此关 怀备至,遑论其它。难怪沈群的母亲事后感慨地说:“真不好意思,在国内我们夫妇俩批判了一辈子资本主义。”
记者是无冕之王,是说没有媒体的揭发,暗箱操作的政权就会专制腐败,所以,在美国你只需花几十美元买个无线电接收器,你就能收到警方通讯的全部信息。“啊? 这样的话,警察不是什么秘密都没有了?”沈群对此大惑不解。“他们需要什么秘密啊?他们是为我们服务的。”沈群做实习记者的美国老师这样回答他。“这不都 乱了吗?”“有什么乱的?要是警察的通话只有警察自己知道,人都抓好了,事情处理完了,再告诉我们记者怎么回事,那才叫乱呢。那时候谁知道他们说的这事是 真是假?”简单明白的一句“他们为我们服务”,把所有试图暗箱操作的理由借口一吹而散。维护社会安全抓罪犯是政权的责任,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抓罪犯,抑制 权力膨胀和防范暗箱操作是政府权力部门自己应该解决的技术问题,而政府为民服务是原则问题。而在中国,恰恰相反,我们的政权常常以打击犯罪需要保密,暗箱 操作的理由十分充足!
与中国比较,美国不仅是个荒唐的社会,而且还是个层层向下负责的社会。“有 了城市百姓的支持,你可以当这个城市的领导;有了本州选民的支持,你才能当上本州的州长或议员;有了全国选民的支持,你才有可能当上美国的总统。”沈群认 为,这是美国社会与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同,“美国的这种机制使得选民们活得理直气壮。为官者“服务于民”的态度也无需进行学习教育,因为选民本身就是他们的 生命线。”这种向下负责,究竟能负责到什么地步?有时真令人令人匪夷所思!美国旧金山的希尔斯堡城,不设路灯,不开商店。这事连州长、总统也拿它没辙!因 为这个城市的居民依据自己的特殊地理和生活需要,通过了“不设路灯,不开商店”的议案决议。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不同意赦免黑人威廉斯死 刑,无论是群众团体请愿还是总统求情,最终还是对其执行死刑。原来,美国是个三级立法的国家,国、州、市(县)各颁其法其权其责。“国法”以人权为原则, 依法处理国家大政内外方针;“州法”以人性为基础,处理民事和刑事纠纷;“市法”则尊重民情实况,保留传统特色。这国法、州法和市法“三法”间不是上下属 关系,而是各司其职,犹如水中之鱼层次分明;上、中、下三类食物不同,互不干扰。偶有纠结冲突,反而是低一级的法律能起决定性作用。这道理不难解释,越是 低一级的法律,越接近社会符合人情,而高级法律因其抽象失去可操作性。纵向“三法”各司其职,横向州法、市{县}法也有差异,这就是美国国家没有教育部, 各州的婚姻、交通、税收、民事、刑事多少有些差别的原因。换成另一国家也许早就乱了套,可美国在“大法肯定人权,中法承认人性,小法尊重地方”的原则下, 不但满足了方方面面的关系,而且将“三级立法”的制度运作的游刃有余!
最后,书中有段话值得反省:“20 年来,随着我在美国生活的逐渐深入,我不断发现一个令我深深感慨的事实——这里的社会机制的设计完全是为了解决人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设计的。也就是说 在这个社会中,不管你发生什么情况,很难感觉到走投无路的境地,而是永远有条路在等着你!”有句话值得深思:“在美国,许多法规是超国家的。” 法治成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美国文明就是法治的结果!我想,这也就是当今中国的人才、庸才、蠢才、傻瓜都愿移民去美国的深层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