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申请人身保护令是很简单的事情:
一旦你感到他人对你有威胁,你又知道对方是谁,住在何处,就可以到地方法院去填表申请,
牵涉到亲戚家庭上上下下成员的话,就去家庭法院申请!
填表内容最主要的是看<最近>发生的事情,再写被威胁或者迫害的内容,
若是已经有警察处理的纷争,更是简单,只要你提出要求,警察都会帮助!
填完表格就等候有关人员过目,然后问话,你只要回答<一切属实>,法院立即会发出一份临时保护令给你,
有效日期就是到下一次的听证庭日期,接着...有点头疼的,就是你必须找人(18岁以上的)去将告票送达对方手上,
如果,没有送到的话,临时保护令到期就作废了,不用开庭了!
全美都有许许多多的个人或机构是帮人去送告票的,收费以百元起价,保证送达!
听证庭那一天,你必须按照你当初填表的内容提出有利的证据,文件,录音,电子邮件...等等,
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向审判员表示你害怕,即使对方没有立即被逮捕,还要搜证的话,
那么你还会继续得到临时保护令到下一庭,在这段期间,只要对方有任何违反保护令内容的,
你求助警察,警察将会(而且很乐意)立即前往逮捕对方,送往检察院,再审,或者就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