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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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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歧视案一直是本人关注的海华人权案之一,今天得知好消息,原来岳东晓已经出手帮助李永。激动,激动人心!
湾区法坛初显身手,使李永案在联邦法庭首战告捷 / cannaa
李永告马省医院的歧视案被联邦法庭莫名其妙地撤销了,珍珠湾全球网站的岳东晓博士和律师(一名来自纽约有律师执照的网友)马上对案件全面解析,分析利弊,让原告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终于在24小时之内,联邦法庭知错改错,收回了撤案决定。
事情起因是法庭书记员的疏忽,她在法官允许部分被告的条例被撤销之后,误以为这个案件结束了,就急急忙忙撤消案件。要知道,案件的主要诉讼,种族歧视,还没有判呢。这种疏忽可是要命的,美国司法系统习惯了将错就错,要他们改错可比登天还难。而在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这是法官的疏忽。
针对这种情况,岳博士和律师争分夺秒,提出了上诉的几种可能。上诉就要寻找法官的错误,岳东晓提出,遵照案例法,法官对于助理法官的建议要从法理上重新审阅(conclusions of law must still be reviewed de novo.),而不能简单地全盘接收助理法官的建议(The district court cannot simply `concur' in the magistrate's findings),即使原告对助理法官的建议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是,原告之所以没有对助理法官的建议提出反对意见,是因为这个建议只是针对部分被告(三个医生),并不是全部被告(医院才是主要被告)。原告不想纠缠三个医生的医疗事故责任,只想集中精力告医院种族歧视。
律师也提出上诉的理由,那就是法官在接收助理法官建议之前,要审阅此建议并且确定没有“明显错误”("the lack of the district judge's review for "no clear error" of the recommendations by the magistrate judge."。现在“明显错误”存在,而法官又接收了,说明法官没有审阅。
岳博士也提出了在底层法院发动议做些补救措施。比如法庭规则RULE60给法庭一个机会改正法庭工作人员犯的错误。但是,岳博士认为Rule60是马后炮。他建议用Rule59发动议,直接要求法官修正判决。如果要动用Rule59,先要肯定法官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律师提出了让李永和法庭工作人员试试沟通,看有没有通融的余地。李永给法庭书记员发电邮,很礼貌地问是不是法庭搞错了。李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其实谁也没抱希望。
李永也和被告律师沟通一下,被告律师也很奇怪这个案件被撤,他的主要观点是对于主要诉讼条例,种族歧视,还没有判决呢,怎么能撤案?李永又问,既然是部分被告,为什么要求撤诉整个案件,被告律师答到他们从来都是要求撤诉整个案件,这就是好像漫天要价,知道法庭是不会允许的。没想到这一回就允许了,破天荒。被告律师也很失望,没有案件,他们就失业,美国律师日子也不好过。
正当大家紧张失望之际,李永接到法庭书记员的电话,是搞错了,她马上就改。至此,大家松了一口气。
事后,岳博士查寻了一下法庭文件,发现那个撤销案件的法令不是法官签署的,只是书记员签的。法官只签署了一条,就是同意助理法官的建议,就是撤销部分被告的诉讼条例,这说明法官没有撤销整个案件。这是一个教训。以后出差错,要看清楚是谁的错,是法官还是法庭工作人员,好对症下药。
李永感谢岳博士和律师的帮助,她说这种帮助等于“救人一命”。
律师也感叹这个出乎意料的好结局,他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李永借此机会感谢珍珠湾所有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