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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份包容与理解----再说桑兰案件

已有 6767 次阅读2011-5-4 13:25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多一份包容与理解----再说桑兰案件

1. 既然桑兰案子已经立案,那么大家就应该接受现实。作为黑老大的粉丝或者声援者就应该理性地支持他们夫妇,帮助他们找出证据一类的事情,写出一些对他们真正有利的文章。 黑老大是社会精英,是一个体面人物,是一位有修养的绅士,我想他的粉丝也应该是高素质的人,而不应该是穿着马甲,不敢留真姓名在网络中乱窜到处骂人的人。黑老大是见过世面的人,面对桑兰的起诉,我想他是很镇定的,况且他在美国呆了很多年,他的思想已经都很美国化了,这一点从几个月前他的博文中我们可以读出。在美国,法是大于情的。因而,我想黑老大对桑兰起诉他,他不会很用中国那种传统眼光来看待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会理解与包容桑兰的。

我来中文网有七个多月了,在博客中,就我对黑老大的了解,他是一个很讲义气,有爱心,有过人的智慧与感悟力的人,他是一位很有生活品位,很懂生活情调的人,他还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的博客也是中文网中最火的,我刚到中文网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他的博客,因为他每天都写政治一类的文章,我对政治不太感兴趣,直到有一天他转来一篇别人写的有关赵本山的文章,文章对赵本山的看法很偏激,于是我忍不住回了他一段很长的评论,其实当时我都没有读完那篇文章就跟评了,后来看到末尾说是转载,我才知道自己是中计了,白生了些气,不过后来黑老大说文章也代表他的观点。好像是在这以前,美国中文电视给黑老大发“喜乐花园”博主奖的时候,记者就把“天鹅公主”的名字,还有“君子试味(红酒)”,“五楼”的名字与“黑老大”的名字一起提到了,而且记者还说对了我的随夫姓,我当时很觉惊讶,这就是我与黑老大的最初缘分吧。其实,我到中文网来的时候,我读到的第一篇博文是“卓玛”女士写的,是有关在拉斯维加斯买豪宅的文章,可是后来不久她就把博客关了,难道是与我来中文网有关吗?后来他说他收藏了我写的一首诗,挂在他家了,他感悟到我是为他写的。就这样我就开始关注他的博客了。直到有一天,我发了一首诗直接到黑老大的博客,说如果他喜欢,就把那首诗送给他,结果把他吓得没敢收,还说卓玛让他跪搓衣板了,我笑,结果卓玛就又恢复博客了,呵呵!记得一次黑老大写博文给卓玛过生日买花,我感悟到我在搜狐焦点的“伯乐妈妈”可能与黑老大有来往,再加上我从“苹果哥哥”的博文“上海人的脚”得知搜狐“焦点狗仔队”跟踪我到新浪,又跟踪我到美国中文网了。。。太多故事了,不说了,反正我与黑老大成为彼此的粉丝了,由于卓玛潜水的时间较多,因而我对她了解不多,觉得她应该是一位很有修养的贵夫人。我还记得“RUBIN(儒斌)”先生是第一个到我博客跟评的人,当时我觉得这个新地方有一种家的感觉。

写着写着怎么跑题了,还是回到桑兰一案吧,我相信黑老大是不会输掉官司的。话又说回来了,倘若黑老大真的输掉了官司(当然不会赔一亿美元),我还会同以前一样尊重他,一样是他的粉丝,他的形象依旧是高大的。在这个世界上,人无完人。我喜欢用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看待一个人。人都是有私心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当然这与环境,学识,修养,道德,信仰,法律观念等都有关。信仰对人有很大的约束力,法律是对约束的加强。

因而,不管官司的结果如何,我永远都是黑老大的粉丝,我喜欢他们,也爱他们,愿他们夫妇开心快乐,永远幸福。也盼他们早日归来,很是惦记他们。

2. 桑兰是一个带有甜甜笑容的孩子,在如花的年龄便成为了身残的人,为此,我感到心痛,此刻我的眼泪在眼圈了,这些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真的难以想象,我佩服她的毅力,佩服她乐观向上的精神。如今物价飞涨,各种环境都在发生变化,这样一个孩子也是希望过上美好生活的,难道她就没有权力争取她应该得到的权利吗?为什么人们就不能理解她呢?穷则思变,况且她的起诉也不过分呀。请大家不要盯住18亿这个数字,这只是法律界的一种技术手法而已。人们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呢? 倘若你处在桑兰的位置,又有一线的希望的话,难道你不会尽力去把握吗?桑兰是一个娇弱的女孩子,她不能走路,经济条件又不好,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同情和理解她呢? 即便她告黑老大夫妇可能有不妥之处,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用包容的心态看待她呢?我想她本意是不想告黑老大的,她告黑老大的目的就是想引起人们和国家对她生活处境的关注,黑老大又有能量,能够想出办法帮助桑兰。想一想,现在与她同龄的孩子很多都有了房子,车子。。。而她还在坐轮椅,她是为国家身残的。。。因而,我希望大家都能用一颗理解,包容的心态来看待桑兰起诉的案子,不要再声讨她,不要再给她痛上加痛,大家既然从经济上帮不了她,那么她从法律的角度自己来寻找自力自助的可能,这难道还不行吗? 她没偷,没抢,没腐败,我佩服桑兰的向上精神,她是光明正大的。

3. 就海明律师,我觉得大家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谩骂他,他是在尽他作为律师的责任,做工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他不赢官司是不收费的,她帮助华人打官司难道不应该吗? 倘若他不帮桑兰打官司,桑兰照样也会请别人打的,因而,大家也没有必要什么名呀,利呀的放在嘴边攻击海明。攻击人难道就道德吗?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因而,无论做什么事,人都都应该用一种理解,包容的心态,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天鹅公主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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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回复 NEWS 2011-5-5 17:48
海明驴师是一位入了美国籍的红卫兵!它正与黄奸合力用大木棍搅动着陈年粪池,请它们用力搅动吧,那样,味道会更加浓烈些!
回复 小泼妇 2011-5-5 16:31
同意天鹅公主提倡的包容和理解。

身为传统中国人,我认为打官司伤和气。
有什么问题,大可以私底下沟通解决。
闹上法庭,基本上是最后手段,双方都没有退路。
告公司机构,别人有保险公司扛着;
告那么熟悉的人,实在伤感情。

不过,天鹅公主说得对,既然发生了,就让美国法庭决定。
我们该做的是,尊重控辩双方,以及美国法律。
没做过,当然没事。
以刘先生对美国法制完全的信任,他自然不会放在心里,他的粉丝也不必担忧。
他既然美国战争解决问题手法,反对欧美跟中东各国的和平谈判,自然也有魄力面对控诉。
只是,事件始终伤害善良的卓玛感情。
我曾留言:“问心无愧就好“。
回复 飘泊的心 2011-5-5 14:41
中国人(包括台湾,香港以及其它各地的华人),你为什么就不能再多点包容,宽容,同情之心呢?
有理说理,有法依法,不要漫骂
回复 jp00802 2011-5-5 05:46
To: tjgq 你曾经说:
你不但是恶人,还是精神病人!哈哈!
tjgq不但是恶人,还是精神病人!哈哈!
回复 海之韵 2011-5-5 00:58
To: jp00802 你曾经说:
As the rest of the people say here, you have double standard. Just imagine had you been the person who has helped someone like Sang Lan, yet in return being sued for some groundless claims, you would be as furious.

Well I guess you are more interested in drawing some attention, writing those titles.

她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想博人眼球, 太不够水准了!黑白颠倒,不知所谓,没有道德界线,最糟糕的是还凭空想象,自作多情,就是恶心的感觉!
回复 一帆风顺 2011-5-5 00:32
To: Jenny 你曾经说:
你是一个两面派。
!!!!!!!!!!!!!
回复 一帆风顺 2011-5-5 00:30
To: jp00802 你曾经说:
As the rest of the people say here, you have double standard. Just imagine had you been the person who has helped someone like Sang Lan, yet in return being sued for some groundless claims, you would be as furious.

Well I guess you are more interested in drawing some attention, writing those titles.

??????????
回复 小皮球 2011-5-5 00:22
“我读到的第一篇博文是“卓玛”女士写的,是有关在拉斯维加斯买豪宅的文章,可是后来不久她就把博客关了,难道是与我来中文网有关吗?”
卓玛那时在香港生了一场大病,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你不是一般的自作多情啊,你算什么啊,莫名其妙
回复 tjgq 2011-5-4 23:26
To: jp00802 你曾经说:
恶人先告状!
你不但是恶人,还是精神病人!哈哈!
回复 tjgq 2011-5-4 23:24
可到凤凰网去看有关事件的评论!
回复 jp00802 2011-5-4 22:27
恶人先告状!
回复 bullhead 2011-5-4 20:29
天鹅公主所言极是!

需要包容的心态对待这场官司,偏听偏信,言词偏激的做法均不可取,后援团和粉丝团的行为对老大的打赢这场官司起不了啥在作用,谩骂/嘲讽只能添堵而已,是非自有公论,法庭的判决将告知我们一切.

不过楼主你给别人以前的印象是给老大和桑兰两边分别火上浇油.喜欢看热闹的人(没有错),但愿这篇是真正的你.
回复 过路人 2011-5-4 20:21
假如你是黑老大,你还会这么坦然面对吗?
回复 天鹅公主 2011-5-4 17:12
To: Jenny 你曾经说:
你是一个两面派。
和谐才是美
回复 天鹅公主 2011-5-4 16:59
To: hellothere 你曾经说:
你写这些就象战场上的战士在想,敌人也有家,也有妻儿老小,杀了他于心何忍? 你不是那个战士,有这种想法很自然。那位战士是没得选。有时侯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过了头就不再是好事了,物极必反。

法律是平等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用法律去追求平等。有的人是利用法律平等的口号去滥用法律。你两边都说好话,如果你只能选一边,站哪里?

存在就是合理的。
回复 Jenny 2011-5-4 16:59
你是一个两面派。
回复 hellothere 2011-5-4 16:54
你写这些就象战场上的战士在想,敌人也有家,也有妻儿老小,杀了他于心何忍? 你不是那个战士,有这种想法很自然。那位战士是没得选。有时侯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过了头就不再是好事了,物极必反。

法律是平等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用法律去追求平等。有的人是利用法律平等的口号去滥用法律。你两边都说好话,如果你只能选一边,站哪里?
回复 天鹅公主 2011-5-4 16:31
To: 阿彭 你曾经说:
理性对待,互相尊重.
谢谢,
回复 jp00802 2011-5-4 16:28
As the rest of the people say here, you have double standard. Just imagine had you been the person who has helped someone like Sang Lan, yet in return being sued for some groundless claims, you would be as furious.

Well I guess you are more interested in drawing some attention, writing those titles.
回复 ernst2000 2011-5-4 15:44
永远被删除的18岁记忆
http://sanglan.blog.sohu.com/118815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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