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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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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中国社会就像被放入微波炉的物体,社会分子之间不断产生着内部的剧烈摩擦,制造出来的各种矛盾悲剧不断出现。而制造矛盾摩擦的主体第一种是政府部门和企业,第二种是别有用心的群体,第三种是心怀叵测的个人。我相信任何一届政府在上台初始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都是希望国家兴旺、人民安居乐业。但在向下面贯彻的途中,便被修改得面目全非了,其目的多是为了钱和权。下面这篇报道就是最典型的第一种,其目的是为了钱。保险公司为了钱,法院却在抹稀泥,也许其中某些人也获得了利益,而死者是这个故事中的弱者,最无辜的受害者。每当有这种过时发生时,第二和第三种群体和个人便开始煽动,打着帮助弱势的旗子,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仇恨。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发达国家,法庭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倾向于弱者,而在中国正好相反。最典型的这类事件大多发生在征地拆迁上。我认为中国政府能不眨眼的把几百亿美元几万吨燃油送给外国白眼狼和强盗,为什么不把这些利益用在帮助自己国内的弱势群体上呢?如果中国明日发生战争,我相信绝大部分的官宦子弟和富豪子弟一定会逃之夭夭,中国能够也必须依靠的还是这些弱势群体。老蒋说过这样一句话:“攘外必先安内”,这句话用在这里倒是非常合适。把中国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解决了,帮助遇到不公平待遇的弱势群体是中国稳定社会的当务之急。
司机下车检查不幸被货物掩埋致死 保险公司拒赔
2012年09月03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波9月3日电(记者 何蒋勇)浙江宁波一司机下车检查货物时,不幸被货物掩埋致死。公司在先行赔付后,要求某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认为,司机不是第三人,不在理赔范围内,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去年初,宁波北仑一运输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公司的重型自卸车,从码头装运黄沙到工地。卸货时,有些不放心的李某亲自下车查看卸货情况,谁知,活生生被车上倒下的黄沙掩埋。那天下午,工友们发现李某消失不见,赶紧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在重型自卸车的黄沙堆内发现了李某的尸体,李某已经死亡。几天后,运输公司与李某亲属协商一致后,支付了他们二十余万元的赔偿款。
此前,运输公司曾为员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其中商业险的承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限额为五十万元。
日前,运输公司将保险公司起诉到北仑法院,要求对方就此事故支付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
庭审时,双方的焦点集中在李某是否属于保险事故中的第三者。
原告方认为,驾驶员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有许多情况,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下车,他的身份即应转换为第三者。被告方则认为,商业险明确约定了驾驶员不在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已依法加粗加黑,并在保险单上又一次明确提示,原告方在签署保险合约时就应知情。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关于保险第三人的界定,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结合案件事实,李某驾驶车辆虽属车上人员,但在发生事故时,确已离开车体,在实际上停止了对该车的操作和控制,在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其身份已转化为第三人。因此,李某理应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北仑法院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约定由保险公司支付运输公司80%的赔偿款。9月3日,该笔款项履行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