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业务探讨:转发微博需不需要动脑子?
作者:方舟子妻
现在“方舟子老婆”已成网络搜索热词了,关于我的口水越来越多,很多种评论围而绕之,太乱了,看得我眼花。于是贤惠的我决定跳出来说几句,看能不能使“方舟子老婆”低碳点,别再耗费那么多社会资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没有公开把有关我职业的那“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语出我单位一前辈)“某某某记者”和方舟子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我从来没有公开说这个身份的这个人是方舟子的妻子。唯有一次,有好事者把方舟子状告《探索与争鸣》诽谤案时我的证词错字连篇地敲上网,透露了这个身份,但这是我无法控制的,对于方舟子敌人的做人底线我从无奢望。
但是一些无聊的人出于对方舟子满心的关切满腔的恨,掘地三尺挖我的个人信息,还给我编了个非常不靠谱的“年谱”,然后自寻烦恼,声讨并威胁要状告我作为喉舌鼓吹造反云云。嘿,怕这些流言蜚语我当年就不嫁给方舟子了。现在,没有一颗牙齿的李蒙又费劲地以绕口令的方式,翻出我学生时的一篇读书笔记说事,让我终于以“方舟子老婆”+“某某某记者”的名义被出名了,甚至成了娱乐头条。
而娱乐新闻普遍说,本人“处女作”是《网络奇才方舟子》。这种定义是李蒙安在我头上的,没有一个报道、评论或转发的记者去核实一下,这是不是我的处女作。网上一搜便有许多我更早之前发表的作品。我的处女作很早很早以前就发表了,那时我国还没有互联网。仅从“处女作”这一点看,转发和报道的记者有多么草率,简直把别人的名誉当儿戏。
有记者不耐烦地说,不可能任何信息都核实了再转,除非“明天太阳从西边出来”这样的信息才能确定不可转发。那么,核实李蒙造谣微博比拒绝“明天太阳从西边出来”难多少?有几个记者是真正看了哪怕一眼这“吹捧文章”才开始质疑、转发的呢?这篇文章很不难找,2001年7月首发新语丝网站,姓名前面是光的,没带任何机构名称。一看文章第一段的体例、笔法就知道,文章非常学生腔,压根儿就是个读书笔记(为此我曾很嫉妒魔鬼教官几年后写方舟子的《纯净的斗士》),而且第一段就写得很清楚,我在此之前不认识方舟子,写此文的时候面都没见过。
那么,转发微博前做个判断真的费时费力难于太阳西出吗?转发涉及别人名誉的微博前,需不需要动脑子?我的回答是,不用——不仅对“在调查方面受过专业训练的记者”是这样,对非记者也一样。这真不需要高深的理论论述,遵从你日常生活的准则就行。
假如在你的生活中,你听到一个人爆料说,一个向无污点的人品行有问题,你是立刻传播这个信息,还是慎一下,问他证据何在,然后根据证据判断信息是否属实?我不相信一个正常人会选择第一种做法,除非他本人就是谣言爱好者,或者太讨厌没有污点的人,满心盼望他们也脏点,好和自己处于同一道德水平线上。总之,在生活中,坏人才会轻易传谣。
方舟子打假十年,干的都是得罪人的事情,注定永远是被抹黑、谩骂、造谣的对象。他一会是美国特务,一会是中国特务,一会被国安资助,一会被美国财团收买,多少人想查他有经济问题,苦于查来查去就是查不出。揭发他抄袭的人每天都在欢呼自己的胜利,可是不太懂英文的国人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懂英文的更不是那么好欺骗的。太多被他揭露、危及、批评的人,恨不得拿着放大镜找到他的缺陷和漏洞,好把他打倒。可是这么多年,那么多活蹦乱跳嗡嗡叫的苍蝇就是没机会下一条能茁壮成长的蛆。如此,遇到他品行有污的爆料,是不是更应该谨慎是否是新的谣言?是不是更应该去研究一下这所谓的证据再决定转发否?
再假如在你的生活中,有一个人,他常常造别人的谣言,那么你听到他爆新料的时候,是听听算了甚至不听,还是忙不迭去传播?
如果你把你所供职的单位名称视为“金光闪闪的大字”,你就不会在你的微博上带上V,列上单位名称,然后胡说八道,胡乱转发,让这些大字蒙羞。
李蒙这个记者,狠狠地侮辱了《民主与法制》杂志。作为一个同行,我可怜他。作为一个网友,我蔑视他。作为被他谣言所伤的人,我唾弃他。我不要求李蒙向我道歉,我不屑接受。对没有信誉的人,我选择漠视。您呢?
既然众人那么热衷于炒作“方舟子老婆吹捧方舟子”,那方舟子老婆何妨再暴露一个真实想法:方舟子不仅是奇才,而且是圣人,方舟子是他老婆见过的最理性、干净、悲悯的好人。对于这点,方舟子老婆非常自信。令方舟子老婆不解的是,有些记者竟然和那些日复一日嗡嗡叫的苍蝇一样,非常害怕没有缺点的战士得到普遍认可、支持和推崇,他们把这称为“神化”,于是方舟子即便没有问题也要时不常被“敲打敲打”。
看,被惧怕正义的邪恶追杀,被惧怕正义力量变得强大的媒体敲打,这就是一个匡扶正义的英雄在当今中国的遭遇。用郁达夫《怀鲁迅》中的一段话结尾吧,笑骂任由他人:
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因鲁迅的一死,使人自觉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为,也因鲁迅之一死,使人家看出了中国还是奴隶性很浓厚的半绝望的国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