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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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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解酒大力丸”的“方学家”亦明以真名葛莘给《中国青年报》写了一封信,针对我发表在该报专栏《世上有解酒药吗?》一文中对其“解酒大力丸”发明专利的三点质疑一一做出回应,却恰恰暴露出此人的无知无畏,更说明那是个骗投资的垃圾专利。
第一点,葛莘称:“事实是,有证据表明,嗜酸性细菌中的酶,在强酸性条件下才具有最大活性。(见:Maurelli L., et al. Evidence that the xylanase activity from Sulfolobus solfataricus Oa is encoded by the endoglucanase precursor gene (sso1354)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associated cellulase activity. Extremophiles (2008) 12:689–700.)”
葛莘举的是木聚糖酶的例子,这种酶在细胞膜外活动,当然要适应其酸性环境,根本不能以此作为在细胞内活动的乙醇氧化酶也能适应酸性环境的证据。事实上,嗜酸性细菌的细胞内环境是偏中性的,例如英文维基是这么说的:硫叶菌细胞内蛋白质在酸性条件下未必稳定,因为它们细胞膜内外维持着大的pH梯度。(Intracellular proteins are not necessarily stable at low pH however, as Sulfolobus species maintain a significant pH gradient across the outer membrane.)“谁主张,谁举证。”葛莘有什么证据证明其乙醇氧化酶就是例外?
第二点:葛莘称:“请问方舟子博士,蛋白酶不是蛋白质吗?假如它能够在胃肠发挥作用,为什么乙醇氧化酶就不能发挥作用呢?更何况,我在产品说明书中,明明是提议用酵母菌来表达这个酶,并且以含酶的酵母为制剂,以保护其免受蛋白酶的破坏。(见附件1)。再退一步说,蛋白质被蛋白酶降解,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舟子先生凭什么认为乙醇氧化酶不能够在被彻底降解之前就失去作用呢? ”
胃蛋白酶能在胃发挥作用,因为它有特殊的结构,不能由此推导出其他酶都能在胃里发挥作用,否则我们吃下去的食物中包含那么多酶,岂不要把胃当成了反应器?胃蛋白酶的功能就是快速降解包括各种酶在内的蛋白质。“谁主张,谁举证。”葛莘有什么证据证明其乙醇氧化酶就是例外?实际上,葛莘此前自己就说:“胃液中的蛋白酶更是其他酶的天敌,在它们能够发挥作用之前就已经被分解成氨基酸了。”自己打嘴巴打得真够快的。
葛莘声称“以含酶的酵母为制剂,以保护其免受蛋白酶的破坏。(见附件1)”但其附件1并无这一条,而且酵母制剂也无法保护酶免受蛋白酶的破坏。
第三点,葛莘称:“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方舟子这个生物化学博士竟然不懂得“乙醇氧化酶”是醇脱氢酶(alcohol dehydrogenase,ADH)和醛类脱氢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ALDH)的统称,以为真的有一个“乙醇氧化酶”。事实是,我在产品说明书中所说的“乙醇氧化酶”,就是指“乙醛脱氢酶”,也就是专门把“毒性比乙醇更大的乙醛”氧化成乙酸的酶。(见附件1)。可是,方舟子却污蔑我的产品“实际上可能成为酗酒药”。 ”
葛莘这个要推销“解酒大力丸”的不知什么博士居然不知道真的有一个乙醇氧化酶(Alcohol Oxidase)能把乙醇氧化成乙醛,自己发明了“乙醇氧化酶”就是指“乙醛脱氢酶”的说法,还敢说生物化学博士“最最让人无法理解”。就算“乙醇氧化酶”就是指“乙醛脱氢酶”,人们喝酒喝的是乙醇,又不是乙醛,而且乙醇在胃肠里并不变成乙醛,你吃这个“乙醛脱氢酶”能有什么用?酒中的乙醇在肝脏中才被氧化成乙醛,难道这个“解酒大力丸”不是吃的,而是要注射用的?
至于葛莘五年如一日,以文革笔法写了一百多万字批判我的文章,力图证明我的科普文章都是从英文文章抄来的,我根本就懒得再去理睬。其中有的是早被驳斥过的旧谣言(例如说我抄袭美国《科学》论文),有的是新谣言,但手段一样,都是想欺负那些不懂英语的人,让他自娱自乐好了。用他那种证明方法,可以证明任何一篇科普文章都是抄来的,只要有人写过了类似的题材就可以找到类似的段落,就可以说是“抄”的。他还以肖传国的传人自居,是不是也想来一场“寻衅滋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