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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的笔下成了病人

已有 1166 次阅读2012-6-29 16:35 |个人分类:新闻打假| 病人, 分享到微信

  方舟子:我在他的笔下成了病人

  2012年06月26日北京晨报

  记者:周怀宗

  争议中,媒体能挺身而出吗?

  6月22日,方舟子在网上发表文章称自己受到某个媒体的“构陷”。他在文中表示,和自己相关的长篇报道,并没有采访过自己,他说:“如此多的造谣、断章取义,如此构陷一个不具有公权力的普通公民,大概是空前的。”

  真相如何,尚不得而知。值得思考的是,媒体在社会问题、文化性事件中究竟应该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如何才能把最真实的事件呈现出来?为此,晨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他说:“媒体作为公共平台,保持中立、客观和平衡应该是基本的原则。”

  平衡是报道的第一原则

  北京晨报:媒体在报道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喻国明:在对待双方有争议的事件时,第一个原则应该是平衡。即相对客观、对称地反映双方的情况。并不是篇幅的问题,而是应该保持一个中立的立 场,对双方的论点、要点要有相对平衡的反映,媒体不能做审判,在不涉及国家利益,不涉及违法问题等情况下,应该是相对客观、中立的平衡态度。

  北京晨报:平衡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必须遵循的原则?

  喻国明:就是对自己态度的责任。媒体是一个表达的平台,在面对社会问题,文化性的事件时,态度的表达应该邀请一些第三方的人士,比如学界、文化界的学者等,进行讨论,从第三方的角度、文化的角度,或者学理的角度等,为读者提供一些意见,不应该由报道者自己表达。

  媒体不能成为私器

  北京晨报:如果媒体在报道中带有自己的观点会如何?

  喻国明:媒体的报道不能偏袒,尽管报道者有自己的立场,但不能在报道中偏袒某一方。媒体是公共平台,它具有公共属性,不能成为私器,更不能成为一方打击另外一方的工具。

  北京晨报:那么报道者的态度应该如何处理?

  喻国明:通过第三方来表达是比较合适的。媒介的力量很强大,如果把这种力量聚集在谁的身上,他在表达上所占的优势就非常大。所以作为公共平台,在这一方面尤其应该注意平衡,不能自己挺身而出为某一个人说话或者辩解。

  北京晨报:那在什么时候应该有鲜明的立场呢?

  喻国明:在涉及国家利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上,在弄清楚事实的前提下,应该有鲜明的立场。在文化性的问题上,除非事情水落石出,并且有超出事件本身的社会、文化等等意义,才有可能通过评论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整篇报道未采访我

  北京晨报:您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报道的?

  方舟子:大概两个多月前我就知道他们有这么一个选题,他们曾通过别人询问过是否能采访我,被我断然拒绝了。此前他们发表的《差生韩寒》,让我对他们的印象并不好,恰好想采访我的记者也是同一个人,所以不想接受他们的采访。

  北京晨报:为什么会印象不好?

  方舟子:我觉得他们报道完全是站在韩寒那一边的,而且那种写法给我感觉很糟糕,都是采访一些周边的人,写作中对于事实的求证也很少,反而是想象的内容比较多。网上有人把这种写法称之为“知音体”。就我来说,很难有好的感觉。

  北京晨报:据您在文章中说到,在出版前一晚上,他们联系了您?

  方舟子:报道是6月21日出版的,6月20日晚上7点39分,他们的记者给我发了封私信,说是第二天要发一组关于我的报道,希望能采访我。我看到这封私信时已是深夜,当时看了只觉得可笑。我知道他们为了这组报道已准备了两个多月,怎么到最后一刻才想起要直接联系我做采访了?

  这是刻意的抹黑

  北京晨报:看到报道后的感觉是什么?

  方舟子:看了报道以后,我发现他们其实在挖我思想的根源,从我当年刚刚上中文网开始,很多十几年前的事情都被挖掘出来了。但这些事情却并不是当初真正的面目。

  北京晨报:事情有出入吗?

  方舟子:里面的内容,有一部分是根据一个网友写的一篇《我曾经见过一次方舟子》的文章中得来的。还有一部分是采访了一些以前和我论战的人,不少都是十几年前的论战了。这些东西都没有经过严格的调查,很多都不是事实。此外,还有引用我的文章或者以前的一些话,很多都是断章取义。

  北京晨报:您在反驳文章里说被“构陷”,是因为这些吗?

  方舟子:两篇文章给我的感觉,就是“构陷”我,刻意把我写成一个偏执、心理有病的人。其实在最初他们想采访我的时候,主题就是“病人方舟子”,和“差生韩寒”对应。

  给我扣的帽子太大了

  北京晨报:您认为文中对您的描述是不当的?

  方舟子:有些事情,我觉得很无聊,比如说我十几年前在论战时怎么死不认错等,这么久的事情,即便是真的,也没什么意义,更何况不是真的。此外还有一些丑化我的、胡编的内容,我觉得都是一种构陷的方法。

  北京晨报:能举一些例子吗?

  方舟子:有一些是非常荒唐的,比如报道中说:“公众基于信任把打假的公共权利让渡给方舟子,方舟子怎么能够用它去‘镇压’反对者?”我觉得也太可笑了,我哪里有什么公共权利,我有的不过是我自己的言论而已,我打假这么多年,有一些公众对我抱有信任,这有可能,而且我倘若真的滥用这种信任,信任也就没有了。和公共权利没有什么关系,更不用说谁让渡给我。还有,报道中的题目《方法:方舟子与他所影响的论战法则》,似乎认为网上的人身攻击、谩骂等互联网风格,应该由我负责,这是很搞笑的事情。此外,还有许多方法,比如头版把我的照片加以处理,加上许多斑点,这也是一种心理暗示,心理学上有专用的名词,叫做“密集物效应”,这样处理我的照片,给人看后会觉得这个人很讨厌。

  挖掘的不仅是真相

  北京晨报:您觉得是构陷,是否因为对您有利的描述太少?

  方舟子:我觉得,一个媒体,用四个版,包括头版头条,来抹黑一个公民,以前从未有过,可以说是空前的。之所以觉得是抹黑,并不仅仅是因为缺少对我有利的描述,而是在方法上有问题。首先,采访的对象大部分都是我的论敌,文中有许多地方,直接就把这些人的观点当做事实来陈述了,甚至连引用都没有说明。一个客观的报道,记者至少应该调查一下,不能把一方的观点当做事实。此外,还有一些和我没有关系的事情,也要加在我的头上。比如关于基金的问题,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仅在媒体上说过,也公开发表过声明。这个基金是网友自发的,我本来不接受,但是他们自己还是弄了。我最多是一个受益者,并非是管理者,文中说的不肯公布收支明细等,事实上,我是没有权力做这些事情,和我没有关系。

  北京晨报:在这一事件中,有支持您的吗?

  方舟子:有,但也仅仅是泛泛几句。

  除了写文章只能认命

  北京晨报:您会怎么应对这个报道?

  方舟子:我写了一个长篇的反驳文章,列举了一些不实的内容,对一些谣言也进行了反驳,但是报道中这样的造谣、断章取义构陷还有不少,一篇文章不可一一反驳,因为要构陷我很容易,随便一句话就行,而我要反驳,则必须以长得多的篇幅进行解释,如果要对报道中的每一处构陷都做反驳,几万字都未必够用。

  北京晨报:还有后续的说明吗?

  方舟子:我可能还会再写一篇文章反驳。除此之外,也就只能算了。我以后不会再看这个报纸了。这篇报道出来以后,也有一些学者、评论家批评,认为报道不应该这么写,我想,对这份报纸的声誉,也应该会有不太好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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