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你好!
一、不管你真实的意图如何,在目前的情况下,发这样的公开信,客观上就是为罗永浩等人抹黑我的行为提供了炮弹,那些资深“方黑”迫不及待地转发你的公开信即是证明。
二、你当初是想把钱直接捐给我,被我拒绝后才转捐给“安保资金”的。当时你还写长信劝我接受捐款,大意是我如果接受捐款会让你觉得也参与了我的打假事业。如果我一时糊涂收下了你的捐款,你是不是也会要求我公开如何使用这笔款,否则也会给我发公开信?这更坚定了我个人拒绝接受任何捐赠的决心。
三、从你与彭剑律师的往来信件看,你当时捐给的是“安保资金”,而不是“打假资金”,但是你的公开信却将二者混为一谈,让人误以为你是以“打假资金”捐款人的身份对“打假资金”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彭剑律师在发起“安保资金”募集时并没有承诺会公开账目,只承诺由内部监督小组监管。你当然有权利不同意不公开的理由,但是你如果不同意不公开的理由,就不应该捐款。如果捐款了,就意味着同意不公开的条件,不应该在捐款之后又来要求公开,把私人捐赠行为等同于公共基金会的“黑箱操作”。如果捐款人后悔,或怀疑资金被滥用,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由于罗永浩的“举报”,税务部门已找彭剑律师查账,那就等官方的结论好了。
五、我认为公开安保资金的账目有可能泄露安保细节,会影响到我的人身安全和私生活,因此我坚决反对公开安保资金的账目。如果将来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公布安保资金的账目的话,我将拒绝接受由安保资金提供的资助。
六、你在捐款时声明“希望此笔资金用于以下任意用途:1. 方是民以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支出 2. 新语丝网站的维护、及推广”。你的捐款全部给了“安保资金”,也即用于第一个用途,因为你说的是“任意用途”,所以资金管理人只要保证把款项用于安保支出即可,并无义务向你汇报使用细节。新语丝网站不接受捐款,你的捐款也没有像你希望的给新语丝网站,所以希望你不要以此为由要求新语丝网站公布是如何维护及推广的。
七、安保资金监督小组目前由4个人组成,一个是著名大学教授,一个是著名医生,两个是企业高管。这不是公共基金会,他们没有义务公开身份,是否要公开身份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公开其身份有可能遭到流氓的骚扰、攻击,所以我反对公开他们的身份。监督小组成员能够接触到安保细节,因此只能由我充分信任的人组成,而不可能由像你这样的陌生人担任,虽然你不怕骚扰而且自荐。
八、彭剑律师义务管理资金,没有从中获得任何报酬,业余在做,他本身还有大量的律师业务,包括承担为三鹿奶粉受害者、肖氏手术受害者维权等公益诉讼,精力、时间有限,如果在资金管理方面有不足、不规范之处,应该谅解才对,而不是横加指责,甚至向公安诬告其诈骗。如果不信任彭剑律师的人品,也没有必要捐款。总共也就几十万元的资金,难道你认为彭剑律师会去贪图这点钱?“安保资金”本来已难以为继,幸好罗永浩的“炒作”给它带来大批捐款,才能继续支撑下去。你现在呼吁大家停止捐款,如果你的呼吁得逞,我大不了以后自己想办法对我和我的家人采取安保措施,或者离开这个国家。
方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