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一开始声称欢迎我当他的培训机构的终身义务监督员,而且做出我有问他必答的样子,但是当我问到发票问题时:“参加老罗英语培训的消费者拿的是至圣嘉德开具的发票,还是‘老罗和他的朋友们’的?”他就拒绝回答了:“考虑到方舟子的沟通方式是地痞无赖式的找茬而不是严肃质疑和讨论,我决定现在起不再逐条答复方舟子的下流纠缠。”此后只要涉及到发票问题,他都避而不答,让人觉得这里面有名堂。
我在网上征集“老罗英语培训”的发票,到现在还没见着,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学员都没有要发票,甚至没有收据,唯一的收款凭证就是听课证。少数学员为了报销要了发票,也已经交给了公司的财务,一时取不出来。据要过发票的学员回忆,发票是由“老罗和他的朋友们教育科技公司”开具的,如果回忆无误的话,那正证明“老罗英语培训”实际上是由“老罗和他的朋友们”在运营,至圣嘉德培训学校涉嫌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
此前,罗永浩在微博上承认没有给大部分学员开具发票:“大部分学员是不要发票的,但即使不要发票,我们也都像正规的上市企业一样,内部开了发票并且交了税。”(1月2日18:35)这个说法令人疑惑:
一、既然不怕开发票交税,何不在收费时就主动开发票给学员,让学员自己去处理发票(无需发票的即使当场扔了也不费事,难道怕扫垃圾?)?当时不开发票,事后再补开“内部发票”岂不更麻烦?
二、据网友lajizjb说:“他们给发票给得很慢的,我曾经有过的那张都是催了好几次课都结束了还催了一次才给邮寄过来的。所以,高度怀疑没要的那些学员的发票也是内部开了的。”还有学员(卡鲁鸭)当时没有要发票,后来再去要,已经过了三、四周,也还没有要着。所以是不是真有什么为报税开的“内部发票”,是很值得怀疑的。
三、英语培训属于“文化体育业”,根据北京地税局的规定,要开税控机打《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经营者不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有偷税漏税嫌疑,北京丰台区树人英语培训学校、南京江宁区一些培训学校即因此被查处。南京地税对未给学员开发票的培训机构的处罚是:“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每次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绝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每次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海淀地税对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处罚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营利性教育机构偷税漏税现象非常严重,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廉思认为,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逃避缴纳税”的方式,具有典型代表性和深度研究价值:一是收入几乎都是现金;二是服务学生绝大多数不需要也不主动索要发票;三是活动场地隐蔽多变,租个礼堂就可上课;四是经营成本不易核算,其支出的租场地费、专家讲课费等都无法核实。(http://edu.jxcn.cn/20101027/100050333.html)这些情况在“老罗英语培训”也都存在。
腾讯“今日话题”曾为罗永浩的不规范经营辩护,归为中国特殊“国情”。罗永浩的朋友周云蓬也说:“按照纳税法,所有能盈利的公司严格查处都有偷税,小人且会利用规则,且被得罪,纯真的就想报复,很可怕。”这等于替他的朋友承认偷税,因为罗永浩的公司已宣布营利。别的公司偷税漏税也许情有可原,但是这不适用于罗永浩,因为他声称在中国创造了理想主义创业者的奇迹,赚的每分钱都是干净的,而且自己把干净定义为包括不偷税漏税。
当然,“老罗英语培训”是否应该主动给学员开具发票,是否偷税漏税,要由海淀地税说了算。与北京工商的雷厉风行(在接到举报的第二天就到“老罗英语培训”调查)相反,至今未见海淀地税有任何动静。一周前我曾发函询问海淀地税,现在也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最后,我还是要问一下:罗永浩能把他开具的发票出示一下吗?怎么要见到他的公司发票比见到绝密文件还难呢?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