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法律是消灭犯罪还是在促成犯罪?
国家和法律的打击犯罪其实只是一种错误的表象,它的本质是在促成犯罪,打击犯罪(国家)与犯罪(罪犯)其实就是一对作用与反作用关系,有作用才有反作用,也就是说有压迫就有反抗,没有国家就没有犯罪,有国家就必有犯罪,国家是一切犯罪的温床,这就是为什么以毒攻毒不会断根的原因。没有国家的作用哪有罪犯的反作用。国家是一切“社会病”的根源。有犯罪就有国家的存在,有国家就有犯罪的产生,犯罪行为形成了国家行为(国家起源于犯罪),国家又孕育着犯罪。
本文来源于 博客日报<http://www.bokerb.com 载转请保留此信息> 原文链接:http://zlfzsf.bokerb.com/710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