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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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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国渔船渔民被抓捕而酿成的“黄海事件”,从事发到现在已将近一个月,尽管有关部门曾表示“正在调查”,但至今并未看到任何有关事件真相的披露。
近日,《南方周末》刊登一篇报道,这是记者通过采访获取第一手材料后,从媒体角度对此次“黄海事件”所进行的较为全面的介绍,笔者认为可信度较高,故不妨以此为据发点议论。
此次“黄海事件”的发生,并非是一次孤立事件,而是有着复杂原因。
1959年8月,中朝两国曾在北京签署“黄海渔业协定”,1960年7月正式生效,有效期5年。1965年协定期满后又延长5年。1972年,两国又签署“渔业互助协定”,但从1977年4月这一协定期满,两国渔业至今处于“无协定”状态。
朝鲜于1997年6月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水域从领海基线起至200海里,在不能划200海里的水域,划至海洋中间线。这一范围并未得到中国的认可。因此,目前中朝海域边界,实际上是一片“灰色地带”。
这样一片既无“边界”、也无“协定”的灰色海域,自然会成为海上纠纷的滋生之地。自1990年以来,朝方扣押、攻击中国渔民的事件时有发生,已成惯例。
同时,在这片灰色海域,已形成由中国边贸“中间人”与朝鲜军人共同管理的“潜规则”。前往捕捞的中国渔船,需要向朝鲜军方在中国的“中间人”,交付一定数额的“帮艇费”,根据船只大小及捕捞品种不同,“帮艇费”从数百元到三四万元不等。付费的船只可以得到一张“帮艇票”,作为许可证明。
中国渔船如果没有交付“帮艇费”,在那片海域就会遭到朝鲜军人的逮捕、罚款。罚款额度根据渔船的马力决定。过去罚款大概是2万~4万不等,现在则高达20万。
据报道分析,此次事件的发生,很可能是因“帮艇费”问题引起。有知情人透露,近一年鱼量减少,捕捞效益随之减少,但“帮艇费”却拒不降价,中国船主所得利润过低,导致大批船主联合起来,要求降低“帮艇费”。于是,“中间人”和朝方管辖军人,同船主们的矛盾愈演愈烈,朝方这次强行扣押、掠夺船只,索要高额赎金,就是要向其他船主施压,起到震慑作用。
事件的真相是否果真如此,笔者不敢妄断,也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来印证。但是,事件的发生却是事实,中国渔民遭受虐待、受到抢夺也是事实。朝方是否会道歉,是否会归还抢夺的物资,这是政府间交涉的事情,笔者既期待这方面的结果,同时也深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时下,中国面对的海上争端和渔业纠纷,遍及东海、黄海和南海,解决起来都不容易。然而,中朝两国既然有着“特殊”关系,为何不能率先在海上划界和减少纠纷方面,进行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沟通和协商,从而为海上问题的解决创造先例甚至树立“标杆”?
诚然,涉及国家利益,中朝在这方面要很快谈拢也不现实。但一二十年把问题“搁置”在那里,听任“灰色海域”的存在,并且不得不耗费大量的外交资源,去解决那些三天两头都会发生的纠纷,这样的局面难道还应当继续下去?
中朝两国良好的传统关系,中国在政治、经济方面对朝鲜提供的大力支持,这是双方解决海上划界和纷争的有利条件。这样的条件,是中国与其他存有争议的国家所不具备的,如果中朝之间都不能实现“突破”,那和其他国家解决争端的问题更无从谈起。
正因如此,利用这次“黄海事件”的契机,尽快把中朝两国海上问题的解决提上议程,显得非常重要,非常迫切。中方至少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步骤:先商谈建立两国处理渔业纠纷机制,防止抓人扣船事情的继续发生;继之协商签订新的渔业协定,规范双方的海上捕捞行为;同时积极推进海上划界谈判,尽快改变中朝海上无边界的不正常状态。
中国解决海上问题,既要有战略构想,也要有工作重点。当前优先考虑解决中朝海上划界和签订新的渔业协定,就应成为构想的应有内容,同时也应将其列入工作重点。如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无疑将会具有示范意义,也会推动与其他争议国家相关问题的解决。
(注:本文材料来源于《南方周末》5月24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