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剑:治大国若烹小鲜?——读吴稼祥的《公天下》】
吴稼祥能写会侃,且有预言功能,三样功夫集中于一人之身,我见过的不多。大致两年前,中国政坛扑朔迷离,弥漫一片诡谲之气,谣言传言遍地蜂起,多有高人出来分析时局,预言未来。众人普遍看好当时如日中天的“西南一柱”,情投意合者奔竞而去,如过江之鲫,喧哗之声不绝于耳;不满者则无奈认为其已势不可挡,余威足以令天下,定将改写历史。滂沛物议之下,吴稼祥断然认为,其人不是进班子而是进班房。说的如此斩钉截铁,闻者无不将信将疑,只能拭目以待。果不其然,两年之后,吴稼祥预言成真,听说他为此赢得一瓶陈年茅台,赢者开怀畅饮,输者亦是欣然,一时传为佳话。
因为有了口碑,吴稼祥的饭局多了起来,三教九流,都来投帖请教,如无预约,恐怕是见不到人影。有好事者,谓其国师。这顶帽子,吴稼祥未必愿意戴,但是,他是愿意就国是发表意见,尤其是在最近这段时间,屡屡能够听到他令人鼓舞的意见。这份底气,大概不完全是来自于二十多年前在中枢部门工作过的经验和感觉,更多的应该是来自于长期积累的理论功底。拿到他自诩朝夕可死的《公天下》,我仅读了前五章,即抑制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此书足可传世。
封建制下的政治整合
吴稼祥写作长于叙事,会讲故事,能把令人生厌的政治道理讲得透彻、明白且引人入胜,这等学问不是那些常年躲在书斋里码字的教授们所能做到的。《公天下》的主题,并不新鲜,是一个两千年来的老话题:“大国如何治理”?现在喜欢用的修辞是“超大规模国家”,吴稼祥又提出了一个新词“规模依赖”。总之,中国作为一个超大型国家,历经五千年不分裂,保持统一状态,在世界文明史上可谓绝无仅有。美国的中国史学家魏斐德在《世界历史背景下的中国》一文中就认为,当把中国的长时间的统一和西方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所陷于的长期分裂相比较时,的确可以清楚看到这两种社会发展模式的重大差异:“统一是中华帝制历史的重要模式。”那么,中国何以长期统一?西方何以长期分裂?西方史家至今并没有给出一个充分合理的答案。我的看法是:在一个广大的疆域内将多民族多实体统一在一个国家内,显然要远远难于将其分而治之,只有超强大的国家力量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局面。统一和分裂,一定是不同国家制度的不同结果。
超大规模的国家如何治理?不同的部落或族群如何统一于一个大政治共同体?中国历史上已经历过两种制度模式。西周封建制建立的是天子和诸侯的共治结构,是“兼制天下”,其实质是姬姓宗族统治按分封制原则实行权力横向配置和权力等级分层占有,由此构成二元的或多元的权力体系。这看上去像是一个分权的体制,但是,通过宗法制(亲亲)又建立起一个由天子威权(尊尊)所统合的大共同体(天下),实现了最高主权和最高宗权的统一与集中。所以,王国维认为,宗法制是“周人改制之最大者”,其核心是“亲亲”关系,是严嫡庶之辨,是嫡长子继承制。嫡系谓之大宗,庶系谓之小宗,宗族内部秩序等级分明,目的在于“息争”,防止天子诸侯继统时出现僭越篡权行为,维护政权的稳定和权力更替的“合法性”。同时,周公制礼作乐,制定以天子诸侯关系为核心的社会行为规范,通过册封、赐名、朝觐、祭祀、巡狩、车马服章、钟鼎彝器、诗书文典、干戚乐舞等制度安排,凸显礼制和德治,以文化的方式巩固封建制,达到了孔子几乎一生都在赞叹的“郁郁乎文哉”的治理境界。
西周封建制,在不可能有法治和宪政的条件下,是一个伟大的制度创新,王国维概括为“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大致恰当。在西周封建制下,治理绩效用现在的话说,至少是发挥了两个积极性,即中央(天子)和地方(诸侯)的积极性,形成了政治权力的合理配置,使得西周政权能够迅速整合被征服的“殷顽民”和散布四处的各个部族邦国,统一幅员辽阔的疆土和众多的人民,为中国统一的历史和文化奠定了基础。西周延柞近四百年,加上东周延续近八百年,表明封建制的历史合理性。我以正常国家来衡量之,认为在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之外,德治国家是可能的,封建制下超大规模国家的统一也是可能的。
帝制时代的中国统一
当然,封建制存在着其无法克服的制度弊端,存在着内在的分裂趋势。孔子所看到的东周以来的“礼崩乐坏”,实际是封建制开始解体的表现。吴稼祥用“瓦解”一词来描述封建制的解体过程,非常准确。以顾炎武的话说,从《春秋》终篇至“六国称王”的一百三十余年间,礼信尽废,不宗周王,不言氏族,不闻诗书,“邦无定交,士无定主”。
周王室日趋衰落,诸侯竞相争霸,“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可谓乱世。封建制衰竭的根源在于,其赖以存在的主要资源--土地和人民--在持续的分封下,已被大小诸侯瓜分完毕,扩大资源的新途径只能是通过暴力征伐,以力取胜,最后是最强者胜出,以武力重新形成大一统局面。
秦统一中国,是封建制的终结,也是帝制时代的开始,秦始皇不再与人“兼制”,而是个人“专制”天下,实行郡县制,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吴稼祥提出秦开创的中华文明的“一元化聚变”,形成“天下同质化和一体化”,形成“单中心”治理,我在《论中国“封建主义”问题》一文中有过概括:中央集权专制主义是一元的权力结构,是权力的纵向垂直配置,是权力的上移和集中,是民族国家的形成和统一。从这种权力结构的功能来看,它显然比封建制更具稳定性,更有助于整合庞大的疆土和资源,解决由吴稼祥所言“水利依赖”、“安全依赖”和“救灾依赖”生发出来的民族或国家的共同需求。从这个视角观察,帝制比封建制是一个进步,尤其是针对中国的持续统一而言,前者“定于一”的功能,绝非封建制可以长期兼容。
有意思的是,秦统一中国,实行帝制,但是,怀念封建制好处的却大有人在。在秦始皇的御前会议上,以丞相王绾和博士淳于越为首,极力主张继续实行封建制,其理由是:“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只有李斯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这话正中秦始皇下怀,于是,排除干扰,坚决实行郡县制,功臣诸子以国家赋税论功行赏,“置诸侯不便”。
帝制和封建制的冲突
秦行暴政,二世而亡,吴稼祥概括为“土崩”,至为形象。专制政权的灭亡,不像封建制那样,有一个缓慢瓦解的过程,而是突然猝死。这个结果对于汉代统治者而言,意味着什么?“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大概是最主要的一个历史教训。刘邦也意识到:“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由此看来,保家卫国,还是要靠自家兄弟。基于这样的认识,刘邦在“汉承秦制”的基础上,引入封建制,建立郡县封国并具制度,大肆封侯封爵,似乎要开创一个帝制和封建制和平共处彼此取长补短的崭新局面,真正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天下一家,有福同享。但是,事与愿违,这样的局面根本没有出现,相反,自刘邦决定封王的那天起,不管是封“异姓王”,还是封“同姓王”,汉王朝就没有再宁静过。封建诸侯所代表的分裂倾向,和皇帝专制所代表的统一倾向,构成了当时社会的主要冲突。解决这个冲突的唯一办法,是清除封建制度,限制直至取消诸侯的权力。用贾谊向汉文帝所上《治安策》中的话来说:“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到了景帝时期,皇上和诸侯已形如水火,晁错再上“削藩策”,直截了当地说:“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接着就有了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并在平乱后推出一系列法令和措施限制诸侯权利,规定诸侯只能衣食王国租税,无权过问王国政事,把王国的所有行政权及其官员均收归中央政权。到汉武帝时,中央政权推出了诸如“推恩令”、“左官之律”、“附益之法”等法令,继续严格执行“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的政策,从制度上对苟延残喘的封建势力予以致命的清算。
汉代皇权如此专制,按理说封建制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应该绝种,谁知到了汉平帝时,出了个胡适所说的“中国第一个社会主义实验者”王莽。王莽那时打的不是社会主义旗号,而是言必称周公,行必据周礼。“新朝”篡汉的实质是封建主义复辟,全面实行西周制度,地分九州,爵分五等,土地国有化,搞王田制,恢复“周官”,设四辅三司九卿二十七大夫等。这出复辟闹剧演了没有十几年便寿终正寝,光武帝刘秀重振大汉江山,这回他可不敢再掉以轻心,“退功臣而进文吏”,
坚决抑制政治豪强势力,全面加强中央集权。用《后汉书》中的话说:“光武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中国治乱兴替的“周期律”
两汉政权演变,呈现出皇权专制演变的一个规律,在后来的朝代更替中不断重复出现,有人归之于“周期律”,也有人说是“周期性震荡”,意思大体一致。一般来看,大凡一个朝代,均是高祖或太祖创业,打下江山,传位两三代之后,即会出现治理危机;遇到中兴之主,又传之两三代,便进入末世,最后被新朝取代。如此周而复始,构成了中国两千年帝制历史的一条主线。于是,总有好事者在问:为何一个朝代,比如伟大的唐朝,不能如其统治者所愿,传之万世?超大规模的国家专制机器为何总是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土崩”?吴稼祥对此作了细致的定量分析,归纳了土崩的几个主要因素:流民之祸,不肖子之祸,五蠹(后宫、宦官、外戚、方士、奸臣)之祸,癌肿(官僚膨胀)之祸,腐败之祸。在这“五祸”之下,没有一个朝代可以避免土崩的结局,用吴稼祥的说法,这是一条政治和文明螺旋下行的路线,其中包括治平、动乱、分裂和重新统一。历代历朝如此,至今依旧看不到走出这个周期律的新路所在。
从贾谊以来,传统史学试图找到摆脱王朝治乱兴替的办法,不外两种,一种就是抑制封建势力,包括削藩、打击豪强、限制门阀贵族,加强中央集权,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控制地方中心主义,防止地方坐大。另一种办法是回到三代之治,恢复封建,恢复井田,实际是搞地方自治。柳宗元的《封建论》把前一个道理讲尽了,他的看法是,汉代“有叛国而无叛郡”,唐代“有叛将而无叛州”;“封建”皆家族私袭,等级传承,不能使“贤者居上”;而郡县制破除了世袭制,布衣可为卿相,贤者可治天下。据此,柳宗元把秦看作是“公天下之端”,主张强化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治理模式。而黄宗羲则把后一个道理讲尽了,他认为“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从此“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这就是说,秦哪里是“公天下之端”,不过“家天下”而已。为此,黄宗羲主张实现封建制,发展地方势力,限制皇帝专制。顾炎武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中”,认为“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惟以封建补郡县之不足,方可长治久安。这个看法与黄宗羲不谋而合,他们共同构成了近代以来地方自治的思想源头。
走大国治理的现代之路
现在看来,传统史学中不管是主张“封建”还是主张“郡县”,都不可能真正找到彻底摆脱治乱兴替的治理之道,因为在中国当时所限的时间和空间内,根本没有“封建”和“郡县”之外的第三种制度可以选择。吴稼祥现在提出“公天下”,以“多中心治理与双主体法权”来建构新的超大规模国家的治理体系,不管其表述是否准确,正当其时,借用柳宗元的话说:“非圣人意也,势也”。
所谓“势也”,大势所趋也。当今国家治理,大国还是小国,皆需符合时代潮流,皆有现成的成功的制度可以见鉴。对于中国这样超大规模的国家而言,原来一直让人摇摆于“封建”和“郡县”之间的国家治理难题,可以通过新的制度安排来予以化解。吴稼祥提出的“公天下”及其多中心治理和双主体法权方案,实际上是以一种新的政治叙事,讲了那些已被世界各国的政治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道理:第一,通过宪政民主实现国家权力为天下公器,使其不为任何个人、家族、政治组织所独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公共权力。第二,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地方差异很大,必须实行多中心治理而不是单中心治理,可行有效的制度安排是联邦制,以此可以真正实现古代先贤“寓封建于郡县”的理想。第三,实行双主权法权,实质是在人民真正选举和授权条件下,同时赋予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的合法性,从根本上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吴稼祥的“公天下”叙事在道理上并不深奥,涉及到的国家现代治理原理已经转化为世界主流国家的基本路径,沿着这条路径,治大国就是若烹小鲜,并非难事。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吴稼祥能否再次准确预言,中国何时才能走上这条前所未有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