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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摘:荒谬的“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授权不可为”

已有 17733 次阅读2014-3-12 05:03 | 古今 分享到微信

 

李总理这个话水平不够、叫人不敢苟同

作者:古今多少事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一国之总理到今天还说这样的话,真不能让人原谅和容忍!

    李总理此话 ;声音可怕,性质严重,水平可怜!

作者:投-枪-匕-首

  道理无需多讲,因为这是一个再浅显不过的命题了,该说的,马门列夫先生都已经说得痛快淋漓、十分清楚明了了。

  这里笔者想说的是以下一些想法:

  一、声音很可怕。可怕就可怕在这种声音与当前中央的声音十分不一致,实际是两种声音:一种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另一种却是只认法,“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直接与要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相反抗,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触!在北京同时释放出截然不同的这样两种声音,实在可怕!

  二、性质严重。这决不是B调和C调般的两种不同的声音,而是党中央在坚持什么样的治国方针上是否保持一致,也就是党中央内部是否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内部意见有分歧是正常的,但不能拿到作为治国方针上去公开对立。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不是仅靠法律就行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中国,绝不能丢掉道德这一块,丢掉了,就不是中国了,就没有中国特色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风风雨雨能走到今天,不全是靠法律才有的,而居多的正是靠我们的道德约束才有的。这才是中国的特色。这一先进性连外国也不得不承认!

  改革开放,决不是把中国的过去全改掉,把一切优秀的传统文化都推翻重来,更不是全盘西化,全部换成西方的那一套;也决不是把外国的一切污泥浊水都放进来,侵害我们的肌体,把我们变成他们的肉食;也决不是把西方的一切不怀好意的人放进来,来赚我们的钱,榨取我们的血汗。恰恰相反,我们改革是为了完善我们的不足,把优秀的进一步发扬广大,把落后的予以废除;我们开放,是为了走出去、运出去,以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和物质产品的高质量,在互利互赢的基础上,赚回我们应该得到利润!以改革为名,随心所欲的时代过去了,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茅于轼们已不带来,吴敬琏、厉以宁的改革路线图绝不可取,多年来在其诱导下,中国的改革方向已经走进死胡同,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如若死抱住不放,必将吃大亏而不能挽救!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事业的领导核心,是领导一切的。包括法律的制定和司行,也同样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超脱党的领导。国务院是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最高权力机关,当然也同时是依法行政的最高执行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的,而决不是与党中央并驾齐驱的两驾马车。作为国务院的总理怎么可以发出与中央不同的另外一种声音?难道这性质还不够严重么?

  三、水平可怜。这样的话如果是没有什么居心叵测的话,就只能认为是水平可怜了。可怜到什么程度?把一年多来所给人们的那一点比这之前高的水平认可度一下子降到了零点,全没有了!

    呜呼哀哉!吾无话可说,只有悬崖勒马了!

    

【附】

荒谬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马门列夫

2014-02-27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非常荒谬的。在金钱至上导致信仰迷失,道德滑坡的今天,习近平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要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总理,怎么能只要‘法治’,不要德治呢?“法无禁止即可为”还要不要道德规范?四风还查不查,纠不纠?八不准十二禁止还要不要?在官僚主义特权严重的今天,在汉奸言行甚嚣尘上的今天,习近平强调要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重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党的纪律!作为总理怎么能只要法治,不要宗旨,不要政策,不要纪律呢?“法无授权不可为”,还要不要政策纪律?要不要规章制度?要不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马克思主义学不学?爱国主义要不要?实际上,30年来,基本的宪法条文可以随便践踏!是谁授权的?有人为少数先富的‘原罪’辩解,说,因为法治不健全不应该追究。怎么就‘法有规定就可违’了呢?敢情精英怎么说都有理了?

  就看看他自己说的,就矛盾百出,自己就打了“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耳光!

  1,在不可能有什么‘完善的法治’下,“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荒谬

  ‘公平的市场秩序没有完全形成’

  如果有‘公平的市场秩序’,还哪来的两极分化世界第一?因此,不是什么‘公平的市场秩序没有完全形成’,而是完全不可能形成!因此,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完善的法治’,不仅有漏洞,而且是恶法治民!

  那么一切钻法律漏洞的行为岂不都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了吗?再做出‘应该修改法律,而不是追究原罪’的解释,那还有什么‘法治’?‘廉价性行为不是卖淫,比如打飞机’!连卖淫的界限都如此模糊,怎么算是‘完善法治’呢?彻底卖淫合法化难道就‘完善法治’了吗?乱伦更没有法律禁止,难道就可以乱伦吗?强奸幼女法有禁,而且是重罪!但精英可以做出‘嫖幼不是强奸幼女’,法无禁止嫖幼,一个‘嫖幼’解释岂不就可有脱罪了吗?

  2,是‘法律约束’还是‘制度反腐’

  ‘用制度防治腐败,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根本性。要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有法就行了,还要制度干什么?法外制度岂不是干涉市场行为了吗?

  ‘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有法律授权就行了,还要‘制度反腐’干什么?多如牛毛的反腐败的规章制度岂非统统成了废纸吗?法外制度又是谁授权的呢?法外制度不仅没有‘稳定性、长期性、根本性’,而且连合法性都没有!岂能是‘约束权力的“紧箍咒”’?

  3,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主体恰恰应该是政府,政府‘领导干部’岂能甩手不管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领导干部不能插手干预。’

  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主体恰恰应该是政府,政府‘领导干部’岂能甩手不管呢?‘规范化、法制化’也要政府去行使,市场可以自行行使吗?‘法无禁止即可行’,在土地流转法尚未出台前,难道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由流转吗?村官卖地也可行吗?‘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就可以不管不问吗?

  4,官员财产登记公布制度迟迟不出台下,‘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荒谬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真正完善起来,还要有一个过程。’

  官员财产登记公布制度迟迟不出台,‘法无禁止即可行’难道就可以肆意占有几十亿上百亿的财产吗?‘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和政府就可以不管不问吗?

  5,在根本不可能‘完善法治’下,‘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荒谬

  ‘要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反洗钱机制,让那些黑钱脏钱无处藏身。’

  在没有‘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前,特别是没有有关立法前,‘法无禁止即可行’难道就可以利用一切金融手段疯狂洗钱吗?‘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和政府就可以不管不问吗?

  ‘要把强化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

  在没有‘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前,特别是没有有关立法前,‘法无禁止即可行’难道就可以违反财经纪律吗?‘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和政府就可以不管不问吗?

  ‘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预算法’未出台前,‘一个“笼子”、一个“盘子”、一个“口子”’都不具备,‘法无禁止即可行’,就不管“笼子”、“盘子”、“口子”了吗?‘法无授权不可为’,“笼子”、“盘子”、“口子”谁来授权呢?

  ‘要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堵住侵蚀滥用公共资金的黑洞和后门。’

  在‘小金库法’未出台前,‘法无禁止即可行’就可以随意设立小金库吗?‘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谁授权专项治理‘小金库’呢?

  如此等等。

  6,转基因危害和n座大山不闻不问吗?

  ‘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也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

  转基因主粮危害民意汹汹,但就是不予立法,甚至不予理睬,‘法无禁止即可行’,转基因危害就可以肆意横行吗?‘法无授权不可为’,转基因危害就可以不闻不问吗?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等,‘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就任由房价居高不下?任由医疗高费?上学高费,高失业率而不闻不问吗?

  7,‘上有政策’对在何处?‘下有对策’又错在何处?

  ‘少数地方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取所需,有利的就办,没利的就拖。’

  ‘上有政策’不是‘法’,恰恰是属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下有对策’岂不是正符合‘法无禁止即可行’吗?

  8,‘政策’为什么要落实问责和畅通?‘自行其是’为什么错?

  ‘出台的政策不落实,等于没出。对落实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政策’不是‘法’,‘法无授权不可为’,为什么要落实?在不违法的原则下‘自行其是’符合‘法无禁止即可行’,有什么错?

  9,‘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可为’,岂能是什么‘模范’?

  ‘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

  ‘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就‘不可为’了。

  10,‘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是人民政府吗?‘法无禁止即可行’还有人民政府吗?

  ‘人民政府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本色是为民,为民尽责,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是对各级干部最起码的要求。’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而不是精英制定的法律授予的!人民政府权力应该为人民服务!而不仅仅是一个公检法的职能!然而‘法无授权不可为’,就使得‘各级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成了‘各级干部唯一的要求’!‘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岂不都是‘不可为’的了吗?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一切的‘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也就无权禁止什么了。

  11,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可以为一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找到理由

  ‘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的机关病’

  只要‘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管再重要的甚至人命关天的事,也就只能‘不作为’!有点良心的也只敢‘慢作为’!只要‘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不违法,就不是‘乱作为’!因此,‘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就可以为一切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找到理由,还谈何‘大力整治’。

  12,‘试点探索’不能成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由

  ‘有的要试点,试点也可能会出错,错了就马上改过来,这都需要在干中去探索。’

  拿不准的只能搞试点,岂能把‘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铺开?成为通行的政策?总理一言九鼎,岂是可以随便说说的?即使试点也是专项专一范围,也不能在试点里全面实行‘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3,有了‘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无所谓‘表率’

  ‘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作表率。’

  ‘表率’是一个‘道德’概念,是学习的榜样。有了‘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无所谓‘表率’。遵法是人人必须做到的,无所谓榜样。法外的更高要求属于‘不可为’,就更不应是‘表率’了。

  14,‘正己’‘正人’有何用?

  ‘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正己’‘正人’都属于‘道德’要求,都不是法律要求。其身虽正,‘法无授权不可为’,怎么能‘不令而行’呢?其身虽不正,‘法无禁止即可为’,与其身正不正何关?

  15,还要‘规定’和‘自律’做什么?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

  有了‘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法律’‘它律’就行,还要‘规定’和‘自律’做什么?一切都由‘法’管着,在法外领域何须费心劳神去‘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呢?法律要求就是唯一,何须另搞一套法外要求,既不必要求自己做到,也不必要求别人做到,否则,岂不是违反了‘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了吗?岂不统统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了吗?

  16,在‘法管一切’下还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吗?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既然‘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有什么重要不重要之分?法律规定的事哪件不重要?刑法轻重就自然分出轻重主次来了。‘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任务’莫过于死刑事项了。

  17,在‘法管一切’下还有‘领导责任’吗?

  ‘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落实法律就行了,在‘法管一切’下还有‘领导责任’吗?还需要‘抓好工作’‘带好队伍’的责任吗?

  18,在‘法管一切’下,不必要“一案双查”

  ‘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同样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法管一切’下,只能依法查案,按照法律规定,该几查就几查,不必限于‘双查’,也不必一定‘双查’!法外追查‘领导责任’更是属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了。

  19,在‘法管一切’下,就无所谓“撒手锏”了

  ‘查处和惩治是反腐倡廉的“撒手锏”。’

  “撒手锏”是相对于一般武器一般手段而言的。在‘法管一切’下,就无所谓“撒手锏”了,除了‘查处和惩治’还有什么呢?‘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查处和惩治’外还允许有别的手段吗?

  20,难道可以有逍遥法外的腐败案件吗?

  ‘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难道不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21,“零容忍”的困惑

  ‘对腐败分子“零容忍”’

  既然是“零容忍”,不判刑或者不予立案的腐败分子,容忍不容忍呢?在法外又如何去做,才是对腐败的“零容忍”呢?

  22,一切法外要求岂不都是空话和作秀吗?

  ‘把人民的利益,把工作岗位的要求放在优先位置’

  在‘法管一切’下,一切法外要求岂不都是空话和作秀吗?

  23,总理怎么能自打嘴巴呢?

  ‘让基层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监管不法行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基层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有法律授权吗?不是说‘要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吗?不是说政府‘不干预市场’吗?

  24,既欺骗人民,又欺骗习近平!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总理讲‘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就与习近平强调信仰强调纠风完全不保持一致!所谓‘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岂不是空喊吗?既欺骗人民,又欺骗习近平!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围绕法律为中心,‘习近平的党中央’还是围绕的中心吗?

  如此总理岂能做泱泱大中国的大管家?

  无怪乎网友在李克强的讲话后纷纷跟帖:

  ‘“法无禁止即可为”,简直就是放屁。法律没禁止的事多了,有害环境的、有违道德的、有损国家民族荣誉的、有损群众公众利益的。法律无禁止的多了去了,都可为吗?’

  ‘“法无授权不可为”,见落水的、杀人的没授权,不救呗!雾霾弥天没人管,沙尘漫漫没人管,老人孩子摔倒没人管,污蔑开国领袖没人管,公然卖国的汉奸没人管,都是因为没有授权啊!翻译过来无非就一句话:国内外财团、势力可以随意钻法律空子奸淫侮辱老百姓,且政府不能管呗!’

  ‘一派胡言。法律是最低标准,如果一个国家只有法律,那这个国家一定是弱肉强食、冷漠无情、犯罪率极高的国家。’

  ‘“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道德呢?良知呢?不良商人和官员会钻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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