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一清博媒・美国站 //www.sinovision.net/?14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一清博媒,是一个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虚拟帝国。虽无城邦,但谷歌上关键词的搜索会告诉你一切……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长江商报》:起底一清是假,为颠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造势是真 ...

已有 6834 次阅读2014-10-13 06:14 |系统分类:财经| 最高法院, 长江商报, 一清博媒 分享到微信

起底一清是假,为颠覆最高法院判决造势是真

——《长江商报》的行为值得关注

 

《长江商报》应是一家地方小报。现在地方小报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小报,偏要做些显得自己很大的事。

近年,一些小报如《新快报》之类,将气球吹饱了往自个儿头上套——充大。当然看来大则大鸟,往往经不住个针眼儿的用力,一戳就破。那个曾经扬言“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大言不惭者,没有两天,头上的大气泡就穿了,弄得好不狼狈。

我这里拿《新快报》说事,对《长江商报》这种正在努力充大的报纸多少有些不恭,现在还看不出该报到底有没有几根瘦骨头硬骨头一类的东西。不过有一点感觉了,在偏好“起底”一类的玩艺上,有了点向南方系靠近的苗头,看起来就有点勇猛的感觉了。

我有点不懂《长江商报》的是,就你们这吃相,怎么着也得学点装愣卖傻的本事后才出来混吧?赚钱当然重要,但人家21世纪网是怎么赚的你知道么?敲打企业,让人家送上门来签救助合同。你们倒好,讹上三两个自由撰稿人,然后将眼睛盯上人家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想颠覆了它,来一把猛的,这个可能有点玩大了,估计是你们的能力暂时还有所不及。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是说不太准的,倘如最高法院最终也被你们讹了,那你们真就威风大发了。但要做到这样,有些基本功是要具备的。比如,至少要将事情讲得比现在更清楚一些。就文章而言,把头头腚腚的照顾到了方算其圆溜了。

看了你报《雇“水军”诬陷对手侵吞国资800亿——张新明花钱找水军 “两司马”抹黑竞争对手》的文章,有点为你们叹惜。你们文章的消息源唯一“证人”是一位叫秦何的人(申明了是化名),据你报文说,“数年来”他就了解了张新明如何利用“水军”服务于他的事,且能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样的效果。且供述“每一次安排‘任务’,都是张新明主动联系”的。又从你们的文中得知,“秦何,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人”。我想知道,这个秦何与一清有半毛钱的关系么?一清与他见过面么?可笑的是,你们的文章还琼瑶式地来了一段“据秦何回忆”的文字,“回忆”的成像是“一清是湖南人,文质彬彬的”,——哎呀,我都快被你们感动了,都这个时候了,一清都被你们“起底”了,还不忘记给予客观的印象描述。他参加了文中所指的2013年中国名博沙龙召开的“国有资产安全主题会”了么?你们的文中说,那次会议,“我们沁水县当地人是由残联主席潘新建带去的。”——这就是说,秦何其人是参加了2013年这个会议的,不然他从何“回忆起”对一清“文质彬彬”的印象呢?但你们文章又颠了回来:“(秦何)我当时在沁水县,恰好这次会议没有参加”。请问《长江商报》,到底让我信你们的哪句话呢?说实话,出来混,这样可不行啊。即算是路边小摊报,至少也要将基本事实编个圆了再拿出来吧。你们就这样颠三倒四的,岂不让人看起来一团雾水?所以啊,这一点要批评你们。服么?!

还有要批评你们的。不妨看看下面的一段文字:

“因为前述争议很大的百亿官司判决,当时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梁慧星等专门举行了研讨会,并对一些枉法行为进行了抨击。为抵消影响,张新明拿出几百万交由一清、胡斌等人,去雇请‘水军’和司马南、司马平邦等人,专门召开一个所谓揭露800亿国资流失的发布会。”

司马南、司马平邦躺枪,这事我先不说了。“当时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梁慧星等专门举行了研讨会,并对一些枉法行为进行了抨击”。——哎哟哟,真吓人。但也就吓倒你们下河码头边上混日子的几位,请你们查一查网上对他们几位就这一事表态的评价,你们再来说或者还不会太迟。(《决不许消费最高人民法院》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975229.html)我且提醒你们一下,你们能将那个有法学泰斗们参加的会是如何出台的,谁是出资人,谁是背后操手说得清楚么?他们是一个个自发来的么?他们是一个个空手走的么?你们看到过社会上对这些所谓法学家对最高人民法院调戏言论的众多讥讽了么?且慢且慢,我这里听着你们文章里的这些腔调怎么就这么耳熟呢?这不正是两年多来吕中楼所雇佣的操盘手们一直嚷嚷着的文宣主题么?中心意思就是一个:江平先生都表态了,最高法判决是错的。目标就是:颠覆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

至于你们文中提到张新明拿几百万交给一清和胡斌等人雇请“水军”来参会一事,你们文中不是说还有视频吗?请问你们一下,这个有着近百人参加的会议,有20多家媒体与会的会议,这个来自北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会议,怎么就成了“水军”会议了?你们《长江商报》就是这么认定“水军”的么?凡是为吕中楼站台说项的与会者就是“泰斗”,凡是声援最高人民法院、帮助弱势的沁水县上访群众说话、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人就是“水军”?你们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坏习惯?是下河码头的后代吧,用扁担占地盘,用粪便呛对手?我真诚地商请《长江商报》的同志们好好地捂捂左胸下的那个去处,看看那个叫着良心的东东是不是被什么给掏了另塞进了别的东西?另外,那个与一清同时在张新明处拿几百万现银聘请水军的“胡斌”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莫非钱都他一人拿走了?不该吧?如果是这样,《长江商报》的同志一定要为我作主啊!我只是一个自由撰稿人,这一笔钱对我很重要啊!

还有第三点,你们也做得不太好,你们文章说——

“讨论关于应对金海煤矿股权争夺宣传报道的会是在北京开的,是由时任名博沙龙协会会长的一清主持的会议,除了司马南、司马平邦等‘名人’外,还有三四个沁水县的当地人,好像还有武全旺……

武全旺啊武全旺,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我们怎么记不起你参加了我们的会?!

《长江商报》的同志,说起来我真的对你们很生气。前有南方系“起底”王立军时,将一清的名头改成“世界名博沙龙主席”,今有你们将一清署上了“名博沙龙协会会长”,而且还是“时任”。我说你们能不能不这么缺心眼一点?写文章的、审文章的,哪怕稍许做做功课,也不会接着人家南方系之后出这一类的丑吧?事实上,名博沙龙就是一个自组织,也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强大。沙龙既非协会,更无会长。能不能有点见识啊?你们这样一来,马上就有网友问“中国名博沙龙是一个什么样级别的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敢不敢抓一清和司马平邦”。你们这样误导,觉得好玩吗?想暗示网友些什么呢?想印证你们安排给张的“部级高官杀手”新名号的准确性吗?误导人家又有一个“国”字级的人因拿了张的钱而将要被拘吗?当然你们喜欢这样玩,我也没有办法。但如果你们想把自己玩大,这种作法是很难与歪门邪道撇清关系的。

《长江商报》当然应该不会走“二十一世纪网”这条路,但最近以来,举凡有关金业集团的负面消息,都是《长江商报》率先发布的,这件事有些让人疑惑。为什么山西的报纸与网站没有发,北京的报纸与网站没有发,全部是由这个与山西隔了千重山的武汉《长江商报》首发且独发呢?象类似于《张新明搅翻山西官场:聂春玉等人或系其招供出来》、《张新明妻子情人动刀,妻子被判死缓》一类的文章,其信息源都无一例外地指向《长江商报》,这到底有什么机巧不为公众所知情呢?更有些吊诡的是:《长江商报》的文章大都透露出中纪委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似是而非的细节,表明他们与中央纪委有着什么样的特别线人关系?这种狐假虎威的现象,应该引起中纪委的关注,也应引起善良的人们的解读。这家报纸在做着张与吕的文章时,丝毫不掩饰其对于侵吞国有资产和沁水几百位职工血汗钱的吕中楼的赞美,请有关机构查一下,这家报纸是由吕中楼开的么?他们最近的进帐有无与“二十一世纪网”类似的东西?

张新明现在何处我们不知道,或者《长江商报》的人知道,这算是他们独有的本事。但吕中楼一直躲在香港这个事实估计商报的同志不会不知道吧?《长江商报》打造的吕中楼不是有情有义且光明磊落着的么?那好,有胆你邀请吕中楼回来呗,回到文锦渡这边来呀?回到你《长江商报》身边倾诉衷肠啊。你们的目标不就是要颠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吗?来北京,我们请你一起开会,请吕中楼先生作为主发言,帮你们发布有关与沁水“三矿一站”纠葛的事实真相,看看到底是谁侵吞了国有资产,到底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公不公正?就吕先生来说,这些都是可以说得很清楚的,何必猫到香港做起寓公了?何必请《长江商报》一而再再而三地代劳代言呢?

吕中楼与李建军因为互相欣赏,走在了一起,成了兄弟,这原本也可以理解。看过李与一个叫王甘霖的调查记者过招的“英雄贴”,说实话,李的文字功夫还是相当了得的,如果《长江商报》请李做记者或主编,类似起底文字断不会出现这样些个破漏的。但李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你要帮就真心地帮人家《长江商报》,不要将人家往沟里带。比如你的一个微博(@二世铜豌豆)就让我很生气。你说“按照从张新明那边反水的污点证人说法,张新明还给@一清博媒 找过女人,当然,以@一清博媒 在张心目中的位置,明星什么是轮不到他睡的。”我不知道张那边“反水”的挨千刀的人是不是说了这个话,如果真有这个事,建军兄弟你一定要协调一下张,要彻底落实这个安排。不能“睡”没睡着还要担个“睡”责,你不就冤煞一清哥哥了么?这样终归很是不好的。我也请《长江商报》的报人们作个证,建军兄弟的这个话题是由你们的起底文字引来的,你们似也有帮助落实这个事的责任。

唉,说到这里,都是老狐狸,也就别谈什么聊斋了。你《长江商报》大作《雇“水军”诬陷对手侵吞国资800亿》的中心内容和言底之意不就是要翻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的案吗?说明了啊!这事说明了,你们就显得比现在更英勇,有挑战最高法的大义在身,多堂皇啊,哪一点不比为吕中楼站台来得痛快?!但我得小声地告诉你们,这中间一定要做好必要的功课,比如说,将一说篇文章写得有头有腚的,如果这个做不到,那一定是瞎掰乎。别说是你们这种街头小报,便是南方系也要做这个功课的。毕竟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是想颠覆就可以颠覆的,需要有法理的支持。如果功课不做好,话都说不圆,就是再抬出一百个所谓的“法学泰斗”来,也都无济于事。我还得轻轻地提醒一下,你们不是第一个想帮着吕中楼翻案打败最高法院的人,估计也不是最后一个。要拿下吕中楼的大单,估计还得费点心思,估摸下自己的力量。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