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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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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网专访文
用独特的视角观察世界
——访舆情专家一清先生
王东晖
2012年2月21日,第十三次湖南省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我国著名舆情疏导专家一清先生应邀从北京来长沙为大会授课。他演讲的题目是《网络舆情应对》,其内容分四个部分:一、3G时代技术挑战我们的管理经验;二、失守舆论阵地的代价;三、怎么办;四、新闻发布与舆情处理技术层面的工作提示。有来自全省各地的检察官代表300多人现场听讲,一清先生演讲超过3个小时,现场和会后听众反应热烈。一清先生讲完后即乘当晚最后一个航班回京,估计有另外的演讲安排在等着他。在晚餐后去机场前的一段时间里,征得一清先生的同意,我单独采访了他。
下面是采访记录:
东晖:听了您今天的演讲课,大家都还沉浸在课程内容里,这会儿还在热烈地议论着。可惜的是,您在这都没有歇上一晚,让我们感到很有歉意。为什么总是这样脚步匆匆呢?是我们的接待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吗?
一清:呵呵,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接待至少在我看来不重要,重要的是讲课过程中讲者与听者彼此的情绪互动,这是一种最好的“接待”。从今天现场来看,我觉得你们检察系统的听众是最好的听众之一,他们一个个都是那么的认真,而且都做着笔记,这种认真劲儿的情况在当下的官方课堂里似乎已经不太多见了。三个小时,也许讲的人讲着讲着就过去了,但听众却不容易,能一直保持良好互动,有时候甚至是鸦雀无声,这让我很有感动。所以虽然讲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一点也不觉得累。至于为什么这么快就离开,是因为北京还有另外的课程安排,这个行程及安排是不可以更改了的。因此请你们能谅解,希望今后有机会来你们检察系统学习。
东晖:一清先生涉猎舆情疏导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的?为什么这么多有影响的事件,您都这么熟悉而且讲得那么透彻,这让我们长了不少的见识。
一清:我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也就是独立学者,妄说自己涉猎舆情疏导,有些夸大其辞。之所以这些年来一直还在舆情处理与疏导方面有我的声音,这要得力于我们的中国名博沙龙的影响力,而我又是这个沙龙的主席。中国名博沙龙是一个由网上意见领袖和文化学者组成的、不少于200人的民间自组织。从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是网络上活跃的一支以“建设性、责任感”为己任的正道力量。所以,是这个团队集体抬举了我,让我有机会听到更多的舆情信息和动态进程,也因为沙龙这些年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相当好的人脉,获得了广泛的社会信誉,因之有了比其他政府组织或民间社团更好的进入社会生活的角度,得以有切入各种重大舆情处理的机会,这才有了我今天对于网络上发生的大大小小舆情事件的较深了解。因此,就舆情疏导方面的工作来说,我们可能比一般的理论专家更具有实际的操作经验,这不仅是因为我们有很多的时间趴在网上,还因为我们有机会到全国各地走动。同时,由于我们介入了大量的舆情疏导与处理工作,这些来自实践中的经验,使得我在课堂上讲起类似话题来,多少有些手到拈来的感觉。
东晖:听说,您一直致力于舆情疏导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我想请教的是,为什么在我们看来并不是很大的一件事,却会被网络频频聚焦并成为网络舆情事件,这其中有什么深层的原因吗?
一清:是的,从2010年以来,我的主要精力是在做与舆情疏导有关的工作,我们介入了一些重大舆情事件的处理,获得了社会和高层的一致好评。应该说,这些方面,我们是比较有成就感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能不能将自己在舆情疏导方面的经验与更多的人分享呢,让更多的单位、企业、部门在面对“起于青萍之末”的舆情时,能有效地把握“黄金四小时”原则呢?这就是我选择重点做这一工作的初始愿望。我觉得这样做很值得,会因之减少社会冲突的成本,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至于你说到有些看来并不是很大的事却被网络频频聚焦并成为网络舆情事件,这其中是否有什么深层的原因,我想,这个事情要跳开一步看,有的事情可能就是在传递的过程中被夸大了,而有的可能另有原因。总体上来说,“深层原因”更多地表现于当今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矛盾的凸显期。我在几年前所写《胡锦涛时代的承前启后》一文中曾有过类似的表述:目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可以说是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这个特征,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矛盾凸显期里,各种社会矛盾纠结着,社会利益集团也在各个平台背后博弈,经济全球化带来机遇的同时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国家与每一位民众都面临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深入发展后的新问题。面临着发展的新课题与新矛盾,面临着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情况与新问题,社会矛盾突发面临着趋多的形势。再之互联网在传递信息方面的便捷,包括3G通讯技术的成熟,每一个人在分享他人信息的同时又都成了社会信息的提供者,因之,任何一个地方所发生的事情,都可以通过手机和微博这种媒体使之迅速传递,并在传递过程中放大,甚至产生核子式的裂变,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舆情频发”的深层原因。
东晖:当前网上炒作司法个案的事例比较多,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也经常遇到在办案过程中,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却发生了舆情,请问我们是否应该应对?如何应对呢?这中间是否有规律可循?
一清:网上确实有不少一些与司法有关的话题炒作,这可能与司法题材总是吸引人有关,前些年的一些小报小刊就是靠专门盯司法案例而讨生活的。只是因为现在的网络速度比小报小刊传递得更快,因此,司法案例经常性地出现在网络上,这也成了一种常态,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正常心态。至于“在办案过种中,案件还没有完结,却发生了舆情”,我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在我的印象中,公检法三家在案件流程中,是处在中间位置的,前有公安的侦查取证,后有法院的据证判决。当然检察也有侦查权,有的案件也处在前面位置。但是,检察在遭遇舆情事件时,只要秉持法律的底线,就不必有太多太大的动作表达。说得多不一定理由多,声音大不一定力量大,也就是说,保持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理性这一点很重要。至于那些不涉及案件机密的一些信息,则需要及时公开,借以消除公众的误会。我在讲课时讲过一点,就是要及时公开信息,以纾解公众的焦虑情绪,化解公众的怀疑感和敌对心态。要说所谓规律,就是及时公开信息,学会沟通,学会担责,多一点主动,少一些推脱,这是处理舆情事件并收获较好效果的一般规律。
东晖:在面对一件可能引发成“舆情事件”的初始阶段,我们涉事部门应该做些什么?
一清:我在上面已经说到过了,主要是公开信息,多一点主动,少一点推脱,不要为自己找那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找出来的所谓理由是经不住推敲的。前些天所发生的海南三亚政府回应宰客事件,就是一件处理得很失水准的舆情案。三亚有没有宰客现象?恐怕全国的一些旅游景区大多存在着这种情况。但三亚市政府新闻办的回应是“这里是零投诉”,这就完全否定了宰客现象的存在,拒绝了民众的质疑。继之当地官员又表示要“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追究法律责任”,这种威胁毫无疑问引爆了网络,扩大了事态。接下来,事情归引到更高层面,海南省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为此表示了道歉,而与此同时报纸却发文要求举报宰客的当事人“站出来”,并公布了举报人发给记者的短信截图,认为其破坏了三亚的形象,这一“要求”再次点爆了舆论烽火,并迅速呈燎燃之势。最终在网民的大量举证下,不但当事人举报的事实是存在的,而且还有更严重的表现,海南三亚市委表示要对三亚宰客现象展开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这样一轮下来,三亚的形象大大地受到影响。由此可知,任何推脱并为此编造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对于舆情事件的初始阶段,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诚信地公开相关信息,好好地把握黄金四小时原则,及时地、负责任地发布有效信息,以真诚的态度化解公众的焦虑感、怀疑感、敌对感,这就是我们的涉事部门首先需要做好的事。
东晖:在当前这种舆论环境和形势下,为及时妥善处置舆情,我们平时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一清:首先,作为公职人员,公务员,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个大前提。有了这样一个前提认定,则我们面对公众的诉求,在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方面,我们就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了。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要怀揣诚信,也要抱持对老百姓的敬畏之心。当然这是泛层面上的要求。作为处理舆情的职能部门,我们希望每个人心中有一个表格,那就是我在讲座中提到的《涉舆事件表》,内中有官方响应、信息透明、动态反应、官方问责、网络技巧等各项内容。有了这些不得忽略回避的内容要求,在我们心里就建立了一个积极的应对措施系统,这样,即使出现了一些问题苗头,我们处理起来也会有从容的表现。同时,每个单位,都要有一个《应急处突预案》,就像我在课程中举的盐田检察院那样的例子。做好了这些,舆情的疏导工作,就会水到渠成。
东晖:您在各地上过不少舆情课和参与处置过不少舆情事件,有何感受?您去年底参加了我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次又来给我们讲课,对我们湖南省检察院有什么样的印象和建议,可以谈谈吗?
当然可以谈。近年来,我到过四川、重庆、江苏、湖北、湖南、山东、贵州、江西、内蒙、新疆等数省作过舆情疏导报告和相应参与,走了很多地方,也看到和了解了不少涉舆事件的处理,正反方面的经验都值得认真总结。当然这一类的课程安排更多的是在北京,因为这里机构多、部委多、央企多、培训班也多。参与舆情疏导工作,这是我非常乐意做的,毕竟让更多的人都能重视舆情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对于一些央企,我也有过批评,他们有时候不太重视舆情疏导,经常是闹出很大动静后临时抱佛脚,这个情况与央企所处的位置和在国人心中的分量是不太匹配的,希望这样的情况有所改变。
你谈到对湖南省检察院的印象,应该说印象很好。我有幸参加了你们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我因此对检察工作有了基本的接触与了解。有两个细节我这里想提起,一个是这里的制度与纪律的设制,那一份的严格,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放日,透过有些落伍了的整个大院的陈旧装修,但我看到的是先进和甚至说得上有些苛严的管理制度设置,即制度对我们检察人员的要求。在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墙壁上,在一些公示栏里,所有对于检察干部的要求,都一一清列于上,每个人都可以督促和检查检察人员的职责,充分表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要求和时代要求。另一个细节是,在一些接待室,甚至是办案室,有不少书法作品悬于墙上。我记得且印象颇深的是在一个接待群众来访的登记室,书作的内容是清代康熙年间那个有名的“让他三尺”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用这样的古代智慧,来纾释上访者的情绪,鼓励和提倡对一般民事纠纷采取调解、各相让步的方式,我看这个东西表现了一种大的人文情怀,真的值得肯定。说到咱们这里的事,我记得多少年前,湖南在审理一位女贪污犯时,对她出庭时的那一份人格尊重,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表明人性化执法是多么的重要。一件提起公诉的案子中的一个细节,在我的记忆里存留了十多年,这就是文明执法的力量。所以,我特别的敬重你们的检察长龚佳禾先生,他所研究的“刑事和解”课题,是我十分感兴趣的。最近又看到了他的一组《咏检察执法理念》的诗,内中有这么四句,“我谁为谁,道心惟微,夕惕若厉,过则招悔”。 夕惕若厉四字,来自易经《乾》:“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龚检长这里是提醒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要有“朝夕戒惧”之心,要有“如临危境”之态,不得稍懈,否则“过则招悔”那就迟了。龚检长诗里话里叩问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这也是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对党内同志提出的思考题。所以,我觉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是一个讲学习、讲政治、讲大局的单位,我有幸来这里作讲座,对我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我要感谢你们对我的两次邀请,让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东晖:我们看了您的多篇博文,发现您是一个相当有责任感的人,具有担当意识,而且看问题都很深刻……
一清:呵呵,前些年写博客勤一点,最近一年多,写得很少了。您所说的责任感也好担当精神也好,这其实就是我们中国名博沙龙的基本要求,即“建设性,责任感”。至于说看问题的“深刻”一句,不敢承当,但用独特的视觉观察世界,这倒还多少合乎我们的一些特点。
东晖:时间也不早了,不过从我们这里赶到机场,只需要不到半个小时。感谢您接受我的采访,希望下次能有机会向您请教。
一清:快别客气了,“请教”不敢,但可以互享一些信息。我要真诚地再次感谢你们的邀请,让我有机会在这里学到不少东西。从今天现场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你们干部听讲时的那份认真,让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们的办案的严谨。谢谢你的采访。
(王东晖,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