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刚刚是文革进入高潮,也是我对食品的需求进入高潮的时候。
没有油水,没有零食,嘴巴里淡出鸟来。明明一顿可以吃下去一斤米,定量是三两。成年累月的,肚子不断的欠账。那种抓狂,是现在这个年代的人难以想象的。
不过,其中有大约半年时间,竟然能吃饱了,原因是,大麦来了。
大麦,一般是作为猪饲料或者造酒,人是不吃的。突然,它不需要在定量范围,任意购买大麦发糕,我情不自禁的唱道;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大麦糕。它为人民饱肚子,呼儿嘿呦,它是我的大救星。
问题是;吃了大麦发糕,每天要放屁的。具体化学反应或者分子式不详。在教室里,我们这些吃定量的孩子,不断的放出臭氧气体,我们是幸运的,那些农村户口的孩子,连放屁的资格都没有呢。
反正是闻到臭屁,谁都不承认是自己放的。有的吃,光彩,放屁,不光彩。中国人好面子。与生俱来。
几十年以后,我又放了一个屁,竟然遭到法院的围殴,这次,就不仅仅是吃了大麦发糕那么简单。
起因是;10年前,老婆离婚诈骗了我,这个是个常识性的结果。你随便上大街拉住一个扫大街的,做糕饼的,拉三轮车的,一说都知道;你被骗了。然后说;你傻啊,竟然被老婆骗。
这个大麦发糕吃得,我差点憋死。精神上,我是上吐下泻,差点一命呜呼。
现在骗子老婆去法院告我,说我放屁熏到了她,我也很纳闷;你坑害了我,造成我不得不通过放屁挽救自己的生命,你反而要我赔偿你,世界上有这道理吗?
法院也上管不了天,下管不了地,偏偏管我对骗子老婆放屁。我像一条被打落阴沟的野狗,遭到骗子和法院的群殴。
这样懒惰的法院,光知道下命令禁止你放屁,不知道问一问你为什么放屁,因为吃了什么才放屁,也算是史无前例的法院了。
一句话;防火防盗防老婆,堵上屁眼别放屁。这个,是在杭州生活的老百姓应该注意的首要问题。
否则,判决书又要来了。‘本院认为;放屁,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上诉人目无法纪,随意放屁,触犯了民事诉讼法第*条,应予严惩。’
我还能怎么办?除了‘臣领旨谢恩’以外,我还能说什么呢?
中国梦啊。我的理解;就是舒舒服服放个屁的梦。
刘斌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