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你们提出让她的离婚签字时的财产和我的当初的家当来个置换。这个办法,不需要你们背大刀,也不需要你们做难人。如果她同意,才能说明她没有企图,光明磊落。至于我在婚姻期间,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我没有必要接受目前如此不平等的假离婚诈骗结果。如果她不同意,那么,我对她的所谓‘诽谤’,就是不存在的。现在没有办法,她一口咬定没有假离婚,又不准我揭发假离婚骗局,那么你们叫我怎么办?
她一定要起诉我是诽谤她的,就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这个办法公平合理啊。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
当事人 刘斌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