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大院(即汀江圩华侨建筑群)位于台山市
端芬镇大同河畔,于1931年由当地梅姓华侨以及侨眷侨属创建。大院占地面积80亩,108幢二至三层带骑楼的楼房,呈长方形排列,鳞次栉比,整齐划一,中间有40亩专供商贩摆卖商品的市场空地,俨如一座小方城,故有“梅家大院”之称。由于始建之初,其规划设计是业主将各自旅居国的风情和建筑特色融入于中华建筑艺术之中,因而大院的建筑物既表现出欧美国家的建筑风格,又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建筑艺术;虽然每幢楼宇规划整齐,但外型却各异,既领先于当时圩镇的建筑潮流,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年侨乡人民的思想和生活水平;整个大院的每幢建筑物经过了70多年的风雨侵蚀,但原貌保留较为完整。国务院侨办主《临时大总统》等电影、广东省电视台、西班牙国家电视台反映华侨之乡情况的电视剧也以此为外景拍摄,致使梅家大院又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并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重点。因此,梅家大院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是开发旅游景区的好地方。
梅家大院院内带骑楼的楼宇呈长方形排列,鳞次栉比,整齐漂亮,中间活动区面积40亩,梅家大院业主绝大多数已移居海外,相当部分房屋空置.目前随时可租用的房屋约有40间。四是自然景观优美。梅家大院坐落在大同河畔,河岸绿树婆娑,河中“一里三桥”风光秀丽;坐游艇沿大同河上溯,可至塘底地区,一掬著名塘底水,令人充满遐想;途中绿水青山掩映,民间传说美丽动人,田园特色风情尽现;沿河下行,是广阔的广海平原,尽展鱼米之乡的富饶。
梅家大院是国内少有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华侨建筑群。它既是华侨建筑的典型代表和“第一侨乡”的重点标志之一,也是我市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