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www.sinovision.net/?13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驰名商标的荣耀与 原创作者的困惑

已有 2383 次阅读2008-9-30 23:39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驰名商标的荣耀 原创作者的困惑

                  瓦房店轴承厂第一知识产权案追踪

开篇

“ZWZ”, “ZWZ”, “ZWZ” ………

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在浩繁精美的平面媒体上,在声彩灵动的电视电子广告中,抑或在国际进出口的产品订单和任何一个普通市民的笔记本内;在辽南、在东北、在全国,在世界各地的机械设备上,到处都有“ZWZ”这个简明、对称、响亮的字母在闪现。哪里有了她,哪里就有了速度。

“ZWZ”是什么?

 

“ZWZ”就是中国瓦房店轴承厂的简称。“ZWZ”分别是中国”“瓦房店”“轴承厂三个词组首字的英文或汉语拼音的字头。这三个字母,现在已经成了风行天下的中国瓦房店轴承厂的厂标和产品的商标。这三个字母,代表了中国轴承工业的荣耀和骄傲,是促进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加快走向世界的标志和见证。瓦房店轴承厂,这个中国民族轴承工业的巨子和元老,自七十年前在辽南诞生起,现在已经发展壮大为规模恢宏,有着N个子公司的集团公司。现任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路顺在该企业的网站不无自豪的致词: 

作为中国轴承工业的故乡和摇篮,瓦轴集团公司时刻不忘兴民族轴承工业的历史使命。半个多世纪以来,瓦轴人以坚韧的毅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在稳固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同时,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如今,瓦轴集团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轴承生产销售基地,成为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和中国机械500强企业。其“ZWZ”品牌轴承,被国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出口推荐品牌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

……。如今的瓦轴正站在高速、健康发展的起跑线上,怀着美好的理想憧憬着十一五发展的美好前景,用饱满的精神状态去迎接21世纪的挑战。瓦轴将以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扎实的工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打造中国第一轴承品牌,瓦轴将与中国的轴承企业一道去创造中国轴承工业新世纪的辉煌,为中国早日成为世界轴承制造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多么激动人心的致词啊!绘画了一幅多么美好而壮丽的图画,让多少人振奋和自豪啊!

令人振奋的喜讯频频传来。正值瓦房店轴承厂建厂七十周年庆典的之际,又传来消息,自2004年,瓦轴集团公司的“ZWZ”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也是中国轴承行业目前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如今,在轴承工业的排名榜单上,瓦轴集团位列国内第一、世界第十三。作为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轴承制造企业,瓦轴将十一五期间的目标锁定进入世界轴承十强行列,销售额将达到100亿元。

瓦轴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叶强说,现在,世界最大的冶金设备制造商、风电设备制造商等都开始采用‘ZWZ’产品为          其主机配套。”“ZWZ”随着这些OEM客户的主机走向世界各地,实现了品牌增值,为瓦轴产品出口带来了很大机遇。

“ZWZ”,人们有理由为您欢呼、为您骄傲!

    然而,并非是所有的人都因此而心怀亢奋。一位年已七十五岁的老人,每每走在厂区的巨幅“ZWZ”厂标下,或者看到“ZWZ”字样的标记,心里就五味杂陈。二十几年往事的浪花,时时卷起阵阵不平的心潮,在他的胸膛里冲撞着、激荡着。

这位老人叫吴德生,他没有想到,他的后半生竟和瓦房店轴承厂第一知识产权案联系在一起。他同样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能不能了结此案,会不会无果而终的带到棺材里,

 

A、呕心沥血 以智兴厂──给产品插上翅膀

 

二十五年前。上个世纪的80年代初。其时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已经嘹亮地吹响,整个华夏大地犹如一艘劈波斩浪的历史巨轮,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劲风推动下,踏上征程,扬帆远航。

进入1982年,在改革开放初见成效,国民经济在稳定中向前发展,经济结构趋于合理,人民生活继续有所改善的基础上,党和国家实施了加强工业建设的战略。12,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22034,国务院在天津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主要讨论提高经济效益的问题。会议指出,要把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

所有这一切,无不显现出党和国家对工业企业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在国家发展中战略地位的卓识和韬略。几乎与党和国家的部署同步,一向远见卓识的瓦轴人闻鸡起舞,乘势而上。瓦房店轴承厂的领导班子和广大工人,当然想到了要让自己的产品,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的加速器。他们当时的愿望是,让自己的优质产品享誉天下,畅销神州!

为了推介自己的产品,在当时的意识和条件下,他们只能采取传统的编印产品目录的方式,去广而告之,去扩大定户。按工厂设置的机构职责讲,这个任务本来应当由供销科来承担,但是由于吴德生有这方面的专长和基础,当时的厂长沙文升就安排情报室的吴德生担纲编印。任务光荣而艰巨,对于吴德生来说,既是考验和挑战,也是求之不得,甚至正中下怀。他忘不掉,自己当年18岁从农村来到工厂,那种生存环境变化而激励他生发报效工厂的情怀;他忘不掉,是党把他从一个普通工人培养成工人工程师的感激;他更忘不掉,在那改革开放年代初期,产品信息的效用与工厂和工人前途命运的关系对他的启示。由于担任情报工作得天独厚的条件,他掌握了大量的轴承工业产品信息。他深深知道,工业产品不是淑女,再好的产品也要宣传出去,绝不能养在深闺无人识。领导对自己的信任,更加激励了他以智报厂的决心,一定不负众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

于是,在1981年末和1982年初,他开始了背水一战。那一年的新年过后不久,125是春节,28就是元宵节。往年走亲会友的消闲假日,却成了他鏖战的时光。饿了,吃两块饼干垫垫饥;累了,躺在长凳上解解乏,以至于这几个传统节日都不知是怎么度过的。事过二十多年后,同志们依然能记得起他当年夜以继日收集材料、废寝忘食编撰产品目录的情景。

按正理,编撰瓦房店轴承厂的产品目录,不应当是一件困难的事。家大业大,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料齐备。当时的瓦房店轴承厂,已经能够生产八大类型、五个技术等级、二千四百个品种的轴承产品。产品的品牌有 “WZ.1“TAM.1.WZ”。他只要按部就班的把这些现成的资料汇集好,就算大功告成。

虽然当时的瓦房店轴承厂已经蜚声中外,产品已经行销天下,但是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激荡下,全国的工业企业都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瓦房店轴承厂靠什么领先?还能保持霸主地位吗?如何增加企业生机和活力?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时期,工厂当时因增产而积压大量轴承,如何能尽快打开销路?商标是产品的翅膀,而老商标还能反映时代的特点、跟上时代的步伐吗?而这些产品目录,除了个别项目条款每年有所增删调整外,那些商标年复一年的保持老面孔,要顺利打入国际市场能行吗?这些本来应当由书记、厂长考虑的问题,吴德生不仅越位思考,而且越位实施了。吴德生一遍又一遍翻阅即将送审的轴承产品目录,心急如焚的忖度着、思考着。面对瓦房店轴承厂原先已确定使用的 “TAM”“LNZ”“1“WZ”四个商标,吴德生开始了初步的字义解析。这四个商标,第一组的“TAM”,是天安门三个字的英文字头。天安门是神圣的,是国徽的组成部分,是中国的象征,尽管他当时没有更多的商标知识,不知道能否获得审批。但是,工厂在辽南的瓦房店,却用了北京的名胜作为商标,合适吗?合法吗?即使是可以的,这个商标能反映和代表瓦房店轴承厂的产品元素特征和品牌价值吗?第二组的“LNZ”,辽宁轴承的英文缩写,产品尚未使用,价值不大;“1,干脆就是阿拉伯数字与汉字的组合,寓意瓦房店轴承厂是中国轴承一厂,或者就是中国第一轴承厂。且不讲数字与汉字的组合是否符合美学观点,看着是否别扭、是否简洁、是否响亮,但是商标的使用方便和实用价值,总是要考虑的。考虑到商标的特征和国际通行的惯例,日后产品出口时如果有汉字,使用方便吗?第四组,也就是他自己曾设计过一个“WZ”商标,这很简约,也很有群众性。不管是本厂的在职工人,还是当地的市民群众,抑或是所有知道瓦房店轴承厂的国人,大都喜欢用瓦轴两个字简称她,而“WZ”就是瓦轴两个字的英文字头。这个商标倒是有些基础,可总觉得有些不尽如人意。难道不可以以此为基础,重新设计一个新的商标吗?

一种神圣的冲动在他脑海中萌生、荡漾,他想要干一件始料不及、甚至力所不及的事。他收下了已经编好准备向领导送审的样稿,自讨苦吃的做出了一个事后被证明是善莫大焉的决定:设计新商标!

可是,自主设计新商标,谈何容易!除了创作的冲动,他一无资料、二无经验,可谓白手起家、力不从心。然而,困难难不倒有心人。他到书店自费购买拼音字典、汉语拼音卡片,像小学生一样查字典、学拼音。之后他又现学现卖,铺开白纸,用直尺勾勾划划、涂涂抹抹。在完成本职情报工作的情况下,经常利用晚上和节假日业余时间,甚至食宿在办公室里,绞尽脑汁、苦苦思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对比、推敲、筛选,一个新的商标图案创意,在他的手下渐露端倪。他想起瓦房店轴承厂成立的悠久历史,他想起民间称呼瓦轴“1的时代渊源,他想起瓦房店轴承厂在我国轴承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瓦房店轴承厂的前面,加上中国二字的前缀,使其成为中国瓦房店轴承厂 难道不是当之无愧的吗?如其可以,中国二字的字头是“Z”,添加在“WZ”的前面,形成“ZWZ”的完整图形,既明快简洁,寓意完整,又符合对称的美学观点。好,就这么着!吴德生为自己的灵感和创意陶醉了。他急忙伏案疾书,把思想创意的轨迹形成纸面上具体、真实的图形。看着这“ZWZ”寓意中瓦轴,这有国名、地名、厂名含意完整的产品商标,吴德生立即向厂长汇报。慧眼识珠,英雄所见略同。1982312,时任厂长沙文升,对所撰写的文稿和设计的“ZWZ”商标图案,立即表示由衷的认同和坚决支持,在其呈送文件上签批印制轴承产品目录,瓦房店轴承厂新一代商标终于亮相了!

三个普普通通的英文字母,在特殊的创意组合下,就成了产品的翅膀,就有了深刻丰富的内涵,就成了无形的资产,就有了不可估量的价值。得到厂领导的首肯,这是对该商标的创意和设计成果的尊重,这是对知识的尊重,这意味着随后就可以按程序报批商标。吴德生欣喜若狂,立即把厂长沙文升批准 “ZWZ”图案定为本厂产品注册商标的消息,告诉了工友们,让大家共同分享自己的成果和喜悦。第二天,又亲自上阵,联合工友孙成业一起,亲手制作“ZWZ”图案三个大红字,挂在厂部办公大楼上。犹如画龙点睛,整个厂区顿增生机。从此,“ZWZ”图案成了中国瓦房店轴厂的符号和象征;从此,“ZWZ”商标图案嵌入轴承产品,迅速闯入国内外市场,日益显现其强大的竞争力,随着滚滚的优质轴承产品,源源不断地跨越五洲四海、千山万水,走进千千万万个客户的心坎里,为发展经济助力,为祖国争光。  

随着“ZWZ”商标图案的推出和申报的成功,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一系列的荣誉。2003年,先后被授予大连市著名商标光荣称号和辽宁省著名商标光荣称号;2004年国家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获300万元大奖;20059月大连市授予“ZWZ”商标产品名牌奖金300万元;200510“ZWZ”荣获艺术性+商标广告创意奖;200512月,“ZWZ”商标图案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200611月被国家评为国际驰名商标;瓦房店轴承厂“ZWZ”商标是全国轴承行业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

因为“ZWZ”商标,瓦房店轴承厂的产品进一步行销天下,享誉五洲。因为“ZWZ”商标,瓦房店轴承厂稳巩固了全国轴承行业霸主地位。因为“ZWZ”商标,瓦房店轴承厂加快了走向世界的速度。长期以来,吴德生以此而感到自豪,他在看到了所设计的商标价值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价值。

 

B、正本清源 据理力争──让历史回归事实

 

当然,商标的走红是依仗产品质量为基础和载体的。然而,有谁能说畅销的优质产品不需要驰名商标就能饮誉天下呢?作为原创作者,吴德生期望着“ZWZ”为企业和国家创造价值,却没有认识到、更没想象过为自己获取利益。当然,这不需要怪罪他自己,更不能迁怨于企业领导。这是因为,在当时那个时代,什么著作权法、什么商标法、什么知识产权,都还是一个模糊甚至是陌生的概念。于是,这个能够创意、设计出举世驰名商标的人,只能是毫无知觉、毫无悬念的把自己扮成现实生活连续剧的灰色主角。围绕“ZWZ”商标图案,吴德生同时兼具两个角色,一方面为她欣喜为她狂,一方面为她忧郁为她伤。一切仿佛都是时代和历史的宿命,吴德生在自然的人性面前,在社会上利益的诱导面前,在日益健全的法律感召面前,他终于从自我虚无的荣誉幻觉中醒悟归来,他开始想到、并开始去追求实在的经济利益。然而时过境迁,一切都木已成舟。

    引起吴德生旧事重提的背景,既源于人性的趋利本质,也可用不患寡患不均利益分配不公来诠释。1982312,经厂长沙文升批准,同意采用并申报“ZWZ”商标图案为瓦房店轴承厂的产品的注册商标。当时,他只是得到领导的口头肯定和表扬,充其量是自我欣赏、自我标榜罢了。由于利益分配不公所带来的心理失衡,由于不断健全的法制和法律知识的启蒙,吴德生开始了法律意识的觉醒。

像自己生养的孩子,他对商标“ZWZ”图案的采用过程,历历在目,如数家珍。尽管时过境迁二十多年,现年已经75岁的吴德生,仍能清楚地记起当时的情形。

他一直以为,当年设计的原稿是经厂长批准的,编拟稿、排版、负责制“ZWZ”产品轴承中英文大样本,发往国内外都是自己干的。那么,著作权、出版权就应当顺理成章是自己的。现在,他仍然保存着当年所设计的原始草图和厂长审批原件的证据。他清楚地记得,厂里就是拿他的知识结晶和劳动成果,一次又一次地去申报商标登记,一次又一次地印制产品样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按正理,他应当是榜上有名的。然而,所有能见得到的当年的资料,吴德生三个字荡然无存。不过,这不是哪个人和单位的责任,这应当向当时的时代局限去叩问。

他知道,1981年末、1982年初,是他呕心沥血、殚精竭虑、费尽心智地设计出这个商标;他知道,早在1983715,瓦房店轴承厂及时以他所设计的商标,向省主管部门申报商标登记,登记号为184458;他还知道,就是沿用他所设计的商标,多次取得了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他更想知道,这一次次向上级申报时,难道不需要申报原创作者是谁吗?如果需要的话,真正的作者不报,究竟是报了谁呢?所有这些,他一无所知,他所能知道的只是自己被排斥在外,无端地被冷落了、有意识地被遗忘了。

他想要讨个说法,为了声誉,也为了利益。在巨大的成功和荣誉面前,别人披红戴花,名利双收,神采飞扬; 而自己却形单影吊,备受零落,被排斥在外。巨大的反差,反而激起他老当益壮的勇气。从2003年起,吴德生就开始凭有关原始证据和所掌握的那一点点浅显的法律知识,向厂方申请,要求确认自己的原创作者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毫无用处。等待他的,是嘲笑,是讥讽,是否定,甚至是诋毁和恐吓。有的人竟然说,商标图案著作权是厂领导的,还有说是集体创作的。这好比像自己生养了孩子,只是因为当时没办出生证,就被人否认了血亲身份一样。好在现代科学可以对人类进行“DNA”化验以确定身份,那么对著作权的确认,难道没有类似如“DNA”一样可供鉴定的元素和载体吗?也许是人类的共同性格所使然,越是被无端的否定,就越是要顽强的证明自己。自恃有历史原始证件的吴德生,决心寻找能认定与“ZWZ”商标图案著作权有关系的“DNA”。吴德生认为,这个可以证明自己确有无可争辩的著作权的“DNA”,就是历史事实。

 

历史事实之一:铁证无言              

摆在笔者面前的,是作者珍藏的、自己编辑的四本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目录。犹如一段段默片,无言的回放着“ZWZ”诞生的历史。

第一本。1980年,吴德生负责主编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目录。当时,瓦房店轴承厂的所在地还是一个称为复县的镇级建制的小城里。吴德生第一次设计了在一个轴承的图案中嵌入了“WZ”字母,并且明确的标注“WZ”是瓦房店轴承厂的代号,这个雏形为日后“ZWZ”诞生奠定了基础。

第二本。1981年,吴德生在编印第一本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在醒目的位置上突出地印出了一个商标图案。具体设计为:在一个轴承图案的上外缘印有弧形排列TAM字母,下外缘印有弧形排列WZ字母,图案中间的空间,横向印有“1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混用的艺术性图案。其寓意为:“TAM“(中国天安门名称字母代号,“1(中国第一轴承厂),“WZ”(瓦房店轴承厂厂名代号),这应当是“ZWZ”(中瓦轴)的前身。

第三本。是第二本的辅本,对商标未作特别表明,只是在封面上并列印刷了“TAM”“WZ”两个商标图案。

第四本。1982年,是吴德生主持编印的第四本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目录,这本高级彩色的中英文轴承样本,从封面到内里印页的天头上,都赫然地印着“ZWZ”(背衬轴承套圈图案)、“TAM”“LNZ”三个商标图案。吴德生创意设计的“ZWZ”商标图案,不仅名列其中,而且位居榜首。

事后,吴德生回忆道,1981年由我主编瓦房店轴承厂第二期轴承目录样本,其中带有 “W1Z”“TAM.1 .WZ” 艺术性图案的商标,是他将天安门代号字母改为中国瓦房店轴承厂代号字母,印在目录样本的封面上。为满足用户需求,加印第三期轴承产品中英文小目录样本,发往全国用户手中,很受欢迎。1982年,我又组编第四期轴承样本。在前期的基础上,确定以 “ZWZ”为瓦轴厂产品注册商标。他在1982218向老厂长沙文升书面呈批时,解释了三个字母的含义:“ZWZ”中瓦轴三个汉字的英文字头,中瓦轴又是中国瓦房店轴承厂的简称。1982312,吴德生设计的“ZWZ”商标图案,获厂长正式批准。历史应当记住这一天,这是全国轴承行业第一个产品商标,她就诞生在瓦房店轴承厂,诞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工程师手里,她填补了厂史的空白,从此铭刻在中国轴承骨干企业的产品名录上,在国家名牌产品的圣殿中占有显赫的一席。

至今,吴德生仍然珍藏着当年老厂长签批的原件!千年的故纸会说话,这是心血的凝聚,这是历史的见证!故纸虽无言,无声胜有声。她证明了“ZWZ”为注册商标诞生的过程,回归了历史真宗。这难道不是确定“ZWZ”注册商标原创作者身份归属的“DNA”吗?

 

历史事实之二:工友之声

如果说,上述的文书是无声的证明,那么,下面的文字就是活生生的历史见证人掷地有声的证言。出于对吴德生才学和贡献的敬意,出于对这个商标确认程序的失范和认定归属不公的义愤,更出于对事实和历史的尊重,许多知情者纷纷仗义执言:

 

原瓦轴情报室副主任、副译审李玉林,2004420提供书证:吴德生工程师,在1980年至1982年任情报室主任时,在完成情报工作的情况下,在厂领导的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克服种种困难,经两年晚上时间,完成编写了厂瓦房店轴承厂“ZWZ”产品注册商标,目录样本工作。当时曾获得厂、市、省有关方面的好评,………

 

工友、修缮车间的技工孙成业证明:吴德生工程师在1982313午间不休息和我一起制作瓦房店轴承厂产品“ZWZ”注册商标,三个大红字挂在厂部办公楼, ………

厂检查处处长潘学永证明:吴德生工程师在1981年春节在家选设组编商标“ZWZ”图案轴承产品注册商标任务,节假日不休息,保证拟制商标图案任务完成。………

     

原瓦房店市印刷厂照相制版室王德发,2006913证明:瓦房店轴承厂吴德生工程师在八十年代初为厂组编拟稿轴承产品目录三本,每本都有厂标号、图样、厂名、轴承图片,由我照像制版,在我厂排版印刷成册,1980年、1981年等三期。………

                

法律工作者蔡?普,2005426证明:2005426,在会上(吴德生质问有关人,有谁能拿出商标图案著作历史证据吗?有关领导)没有拿出证据,闭口无言。

还有更多的知情者表示,如果需要,他们都将站拿出来,陈述客观事实,让历史回归本来面目,还吴德生一个公道。

 

历史事实之三:岁月印记

事物的辩证法证明,外在反映内里,细节彰显本质。让我们深入到吴德生的实际生活中,透过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生活历程的一系列细节,来看看关于“ZWZ”商标图案所引发的事件,是如何沁润他生命中的每一年、每一天,是如何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在他生活乃至生命中,占有什么样的比重和位置。

以下是吴德生出示的与 “ZWZ”商标图案有关的一部分往事日记和心迹

19802月,接受编辑轴承产品目录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编印成功。主要供厂销售科销售轴承产品、联系客户用。这本目录,吴德生首创将“WZ”字母代表瓦轴

19813月,吴德生受命编印第二本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目录。一个上为弧形排列“TAM”字母,下为弧形排列“WZ”字母,中间为 “1两字的艺术性图案正式面世。同年8月又编印第三本,封面印有商标字母为“TAM”“WZ”

1982218,吴德生呈报所拟写的瓦房店轴承厂概况及所设计的“ZWZ” 商标图案,经审核后报厂长审批。

1982312,厂长沙文升签字批准吴德生所拟写的瓦房店轴承厂概况及所设计的“ZWZ” 商标图案。

19825月,吴德生主持编印第四本瓦房店轴承厂轴承产品样本出版,中英双文、彩色精装。 “ZWZ”(背衬轴承套圈图案)、“TAM”“LNZ”三个商标图案同时刊用,吴德生创意设计的“ZWZ”商标图案位居前列。

1983715,瓦房店轴承厂在没有确认著作权人和履行民事合同的情况下,向省主管部门申报商标登记,登记号为184458

1984年末,新任厂长张世臣履职,仍在未确认作者著作权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作者应享有著作权的 “ZWZ”商标图案,进行排版翻印。

1986年,轴承厂仍然使用用“ZW”图案内容、图片印制产品目录,发往国内用户,继续对作者侵权。

1987年,轴承厂继续沿用“ZWZ”图案内容、图片翻制、出版产品中英两文大样本,发往国内外。

1988年,厂有关部门开始编造假的申报商标注册材料,隐瞒商标设计时间和著作权人,准备以欺骗手段注册。

19953月,为商标图案注册,未经作者允许、授权,轴承厂继续使用作者设计的“ZWZ”图案及编制的产品目录。

“ZWZ”商标图案开始嵌入产品上,作者提出享有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

199536,轴承厂以不真实的资料取得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

1998221,轴承厂仍然不顾吴德生主张著作权的正当要求,继续隐瞒商标图案创意设计真相,以该商标图案著作权是群众集体创作的为由,取得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为7类,1152952号,使用期为十年。

就此,作者给国家商标局去函信数十封,说明真相,要求撤销厂商标注册,没有回音。

进入本世纪后,“ZWZ”商标先后荣获大连市和辽宁省著名商标称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获得国际驰名商标称号。

2003319,作者依著作权法向厂方提出对“ZWZ”商标图案著作权确权主张,厂方置之不理。

同日,作者向厂工会主席兼副总、当年原创稿件的校对者张家义,提出商标著作权归属、成果奖及证书问题。却被说成是另外一人设计的。作者要求拿出原始设计图纸和批件来,对方以有事再谈为由推诿。

20031217,作者电话询问张家义关于该商标的著作权认证问题,张仍推说是别人干的,吴提出质证要求,结果也没拿出来。

2004320,该商标被评上国家驰名商标。

第二天,321,新一届领导班子召开庆功表彰大会,侵犯其著作权和版权的人名利双收,而原作者却被排斥在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2004331,厂派办公室主任李健、厂律师钟健英上午九点左右来作者家,要亲眼看看作者当年创意设计的““ZWZ””商标图案证据。作者出示后,李主任要求交出这个历史资料。吴不同意,并要求报科技成果奖。李主任以你是职务性,工作时间干的。挣工资干的,不属于业余时间。为由回绝。作者坚持主张自己的权力,同时让李健转交一封申诉信给厂长王路顺。

200457,作者电话询问张家义关于商标著作权认证问题。张仍说是别人干的。吴坚持对方质证,并提出根据有关政策应报科技成果获。张引用律师意见,说虽然是你干的,但是是职务性的,是工作时间干的,没有奖!商标法又没有明确规定金额数。作者提醒对方是当时该稿的核对者,希望他尊重事实。

2004516,作者给李健去电话,问给王(路顺)总的信怎么处理的,此事进展如何。李推说近来身体不好,正休息。让作者有事找小钟,并说小钟要找作者搞调查。

2004526,作者给钟健英去电话,询问商标一事研究怎么样?钟说正在研究,并以有事为由挂断电话。

2004621下午,钟健英给作者来电话,说关于商标事,我们调查的材料,领导不满意,想听听你的意见,再进一步了解一下情况。作者说,厂对此事有没有什么说道?钟说没有。作者因身体不好,高血压病严重而中断电话,商定第二天再谈。

2004630,钟健英又来电话,说关于“ZWZ”商标有关问题,想见面听听情况。作者因为身体不好,高血压、糖尿病犯了,不能见面。同时,问给王总的信给没给他啊?能不能报科技成果奖?行不行应有一个回音啊,希望向领导完整转达作者的意见要求。钟表示,如果要报酬合理,可以接待。

20049月,作者电话问张家义,为什么不顾事实说商标是杜某创意设计的?为什么我创作在先,杜某复制在后,却说成是杜某的作品?我送审的时候,杜某腿断了在家养病没上班,再说他也不会编。张解释说,反正也没有什么奖励,要说只能说是厂领导下集体创作的。吴说,要尊重历史说话,谁要没有证据,还想剽窃成果,万万办不到的。

2004913,作者再次电话问李健,捎给王总的信,交没交到领导手里?结果怎样了?领导怎么批复的?李说王总已批给蔡总、张总(蔡之安、张家义)。李健又说,我现在调离了,具体你问一下钟健英律师,钟健英具体负责此事。

2004913,张家义在电话里和作者谈商标著作著作权一事。核心意思是:一、是集体创作,和作者吴德生一起共同创作。二、商标法谈到了以工厂法人为核心,在法人指导下创造出来的。三、商标没有什么奖金。(作者插话说,去年还给30万元奖金。)四、作者给厂长王路顺一封信,有批示意见,大意是责成有关人员办好商标“ZWZ”的信访情况,群众意见很大,要解决好。

2004924830分许,作者打电话给钟健英,再谈关于“ZWZ”商标设计历史和真相问题。钟说李健已调离工作,商标事由他负责办理,今后让作者与他取得联系。当谈到李健曾说捎给王总的信,已批示给张总、蔡总时,钟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怎么批的意见。钟这时很不耐烦地说,这事要看领导怎么解决,我说不算。

20041120上午10时,厂纪委书记、副董事长蔡之安,独自一人来到作者家,要看商标设计过程中原始证据及厂长批示原件,并要带走其中五份材料。其中,一是作者撰稿、沙厂长批示的原件;二是作者编辑出版的三期带有商标的目录本;三是“ZWZ”图案设计原稿;四是商标图案美术版;五是本厂设计的商标图与国外商标的效果比较图资料等,被作者拒绝。

2005329,作者打电话,向蔡之安谈几点意见:

、作者拥有“ZWZ”注册商标的著作权,不容侵权,厂能解决就给解决,不能解决要有一个明确答复。

“ZWZ”注册商标原创权属作者,厂后任领导不顾历史事实,企图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盗窃我的知识产权成果,是不允许的。

、瓦轴厂“ZWZ”商标图案出台,第一代法人批示有权使用,合理合法,但是没有确权,后任法人有义务确权。

、商标设计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作者坚决要讨一个公道。

蔡之安安慰说,厂有法律顾问,有事一起商量商量,有什么不可以解决的?

2005412,蔡之安在电话里说是“ZWZ”商标注册成功。今天领导告知,等天暖和了,你来厂商量商量。仍坚持说是领导发动群众集思广义,是大家干的。

2005415,作者电话问张家义,关于商标侵权问题如何处理。张说这件事北京已经由法律专家定了。大意是,北京也有类似的事。这是群众性工作,是厂安排的工作,既然法律已经确定,就由法律来统一解决,拒绝作者的意见要求。随后,张推说要去开会,挂断电话。

2005425,作者给蔡之安打电话,追问商标著作权被侵权事宜。蔡说我不管这事,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吴说那我就要上告了,蔡说,那好,我有时间,你明天来吧。结果因作者心脏病发作,第二天没有谈成。

2005426,蔡之安主持会议,谈到商标图案著作权归属时,仍然明目张胆地说,“ZWZ”商标著作权是厂领导的,那些原始材料在作者手里是非法的,那些原始材料可以随意编造,你愿上哪告上哪去告,告赢了厂支付几百万元,几千万元不在乎。

………

林林总总,洋洋洒洒,不舍其细,不厌其烦。不管是被作者视为秘籍的那当年领导签批的文件也好,知情工友仗义的证言也好,作者本人记录的史实也好,都是真实的记录,都是历史的佐证!这种变天账式的记载,在作者吴先生翻晒灵魂、耿耿于怀的背后,难道看不出来不被认定的无奈和痛楚吗?如果本人不是著作者,难道有这样近乎于死乞白赖的呼吁、用得着如此这般的刻骨铭心,死不瞑目吗?

一句话,事出有因,岂是几番抵赖就可以息事宁人的?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破解。任何一个有头脑、有思想

的人只要稍作思考,就会真相大白:“ZWZ”作为驰名商标,不是渤海潮水潮上来的,不是九霄云天飘下来的,她总应当有一个原始作者,而这个原创作者也总应当留存并出示证据。如果说这个作者不是吴德生,那么这另外的一个作者是谁呢?如果他敢于声称自己是原作者,又能出示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原始证据,就请拿出来吧。只要敢于对簿公堂,不就昭然于天下了吗?

 

C、毋论输赢 见仁见智──喜维权意识觉醒

 

围绕“ZWZ”所发生的这一切,尽管波澜不惊,但也着实冲击了人们原本见怪不怪的平和心态。的确,对于一个普通工人和市民来说,什么商标法、著作权法啊,什么知识产权啊,似乎和自己的生活不搭界。其实,生活也投怀送抱,你关注了它,它就青睐你。吴德生用自己的才华和智慧贡献了所为之忠诚的工作,知识产权就亲近了他。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和法律知识不足,不经意间被撞了一下腰。在现实生活中,在群雄争霸的机械行业里,“ZWZ”意味着速度,象征着质量,而在设计者本人面前,则是一个无奈的符号。

的确,吴德生曾为她亢奋过,自豪过,但更多的是感到抑郁。尤其是退休赋闲在家以后,这个问题成了他斩不断、理还乱、挥之不去的心病和隐痛。不平则鸣,于是他在75岁高龄的时候,踏上了维权之旅。其实,他是在为自己当年的失误买单。当年,单位只是让他编撰轴承产品目录,谁也没让他别出心裁地搞什么商标的设计。贡献本无错,只是程序缺。假设,吴德生当年在撰稿的时候标注“ZWZ”是自己创意设计的,厂长也会顺理成章的签批。即使是有异议,事有当时,也会比较容易得到恰当的解决。然而,生活不相信假设。这一切,只能多侧面地去求解。

 我们想说,他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太过缺乏和薄弱了。然而,诸如什么商标法、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什么的,别说对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工程师,就是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学工作者来说,也不是驾轻就熟的。更何况,“ZWZ”诞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一些法律尚未颁布。如此苛求他,实在不公,不忍。

我们想说,他太善良了,为什么当你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的时候,该出手时不出手,不早一点启动法律程序,让法律做以公正的裁断呢?他用真诚的情怀、朴实的语言作了回答:在过去的年代,以厂为家的意识已经深入骨髓,他始终把轴承厂当作家。既然是家,怎好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他开不了口,下不了手。他曾经天真的幻想,人都是有良心的,都会实事求是的,是真的假不了,自己的劳动成果总有一天会得到承认的,只是时间问题。再说,他也视打官司如畏途,有理就能打赢官司吗?再说,事隔多少年了,到现在我还没见到轴承厂的主要领导。只要能见到真人,我就有希望,

然而,法律不认同无原则的怀柔。再拖下去,也许就真的会无果而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年错失主张权利的良机,是因为时代综合因素和自身诸多条件的共同作用。如今,吴德生关于主张“ZWZ”商标知识产权案,有了新的转机,也是因为外在的时代大势和个人法律意识觉醒的合力驱动。

    由于瓦房店轴承厂是大型国企和“ZWZ”商标是国内国际驰名商标的社会效应,毫无悬念的引起了广泛而深切的关注,诠释了信息社会和法制社会的特有的功能、作用。不管吴德生走到哪里,常常会有人关心地问长问短,关心他主张“ZWZ”商标著作权的过程和走向。一些热心的民间维权人士,联合了各界的志愿者们,利用互联网和社会现有的法律资源,向他提供道义的声援和法律援助。

社会学人士认为,打好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搞好联动、互动。抛开狭义的法律上的原告被告、胜诉败诉概念,从广义的社会、经济层面上看,这个案子只有原告被告,没有败诉输家。这是因为,吴德生诉讼的标的,首先是著作权的确权,在权与利的选择上,确权是第一位的。这是一场知识产权的保卫战,但更应当是一场双赢的战争。吴工为之追求的利益,可能如期而至;瓦房店轴承厂在这场知识产权之争中,不管结局如何,都是赢家和胜者。因为,即使是给付吴德生相关的费用,也是依法于情而应当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这场诉讼没有涉及到企业生命性质的产品质量问题,不是致命的问题。更何况通过这一次诉讼活动,会促进现代企业掌门人的意识革命,重视知识产权。这场诉讼,必然引起各类传媒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如果轴承厂现领导人审时度势,以更高更远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变认为麻烦而为求之不得。从而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尊重知识,不仅重视产品质量,同时更重视知识产权,主动、妥善的处理好这问题。就会因此而树立企业大家的形象,扩大企业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生产更加热火朝天,企业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企业的产品更加畅销天下,誉满神州。一举多得,互利双赢,何乐而不为?

要为如何为?这绝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需要法律作出理性的回答。

法律界人士认为,进行这场诉讼,是维系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尊重知识产权的需要。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的宏观背景,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和提高,是启动本案司法程序良好的客观条件和有利契机。就在“ZWZ”商标知识产权案尚未开战,正在热身之时,虚拟的互联网空间里,从四面八方表示了实实在在的关注,在一些有关诉讼的问题上,提供了初步的、一般性的法律知识增援

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位网友有的放矢的转载了一篇电子文件:要看有没有过了追诉时效,还要注意一般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时效问题。文件载明, 2001年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颁布了3个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侵犯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商标注册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有的还引用学者意见,进一步阐述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诉讼时效的看法: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应作如下理解: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普通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二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属于持续状态的侵权行为或权属争议,在提起诉讼时,只要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没有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权利人可以选择自损害加重之日提起诉讼,而非损害发生之日提起诉讼;权利人如果选择自损害加重之日提起诉讼,则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只能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关于有可能涉及到职务作品等争议问题,有网友热情的发来所摘录的2001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条: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四十九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还有的网友引用2002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第十一条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除了法律条文,更多的人还就有关诉讼的广泛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其诚可感,其心可赞!

在人心所向的社会支持面前,吴德生好像并不仅仅只关心这个案件胜败对于自己的影响,而似乎想到另外一个层面,进入了更高的境界。

他说,仅2005年一年里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就有20多个省、30多个城市,仿冒“ZWZ”商标图案制假的案件120多件,案值上千万元。市场上存在假冒侵权面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不管怎么说,“ZWZ”商标的保护,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了。

的确,现在关注这个案件,已经超出了其本身意义。“ZWZ”作为驰名商标,是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围绕“ZWZ”著作权的所进行的诉争,它所引发的思考,它的社会意义,同样都是深刻的、巨大的。

 

原创作者吴德生在期待着。

我们大家也在共同期待着。

2008-9-10-cm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