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虞城县“未批先建”的楼盘是谁为官不为作品?
清哲木
商丘前沿微信公共号的一篇文章《谁给了河南虞城林溪湾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的胆量?》引起网友的关注。
据信息披露;林溪湾一个充满诗情画意、令人无限遐想的名字,点缀在虞城县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产业之中。然而,正是这个项目被群众不断举报,没有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等相关手续,是商丘市虞城县“未批先建”的杰出代表作。匪夷所思的是,虞城县国土、规划等部门却没有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两年来楼房越长越高,个别房子已经开始装修。
相关信息显示;该项目占地1.39公顷,于2014年4月11日出让给商丘市浩丰置业有限公司。在该局土地利用股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显示:容积率大于1.8并且小于4;建设密度大于或等于20不高于3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还要求该项目在2014年7月31前开工,2015年7月30日前竣工。从目前情况看,林溪湾项目并没有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严格履行。
一个证件全无的房地产项目,在相关部门熟视无睹下依然违法建设,是谁给了开发商一路绿灯?显然仅凭地方国土局和住建局两个部门的领导都没有这个胆量来为违规项目保驾护航,这说明虞城县最高级别的领导默许和纵容才是关键,没有县委书记这个老大同志点头配合,谁敢在虞城“太岁”头上动土?
特别是虞城县委书记朱东亚作为地方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对地方建设总揽全局,难道对这个违规的项目不知情?还是知情不报?抑或是“暗通曲款”?但是,非常费解,为什么没有勒令相关监督部门调查?这是渎职,还是不作为?满满的写在纸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各单位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的准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履职,绝不能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而不作为、乱作为。对于地方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虞城县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并没有强化职责担当意识,才让违规建筑拔地而起。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地方政府应该是维持良好的法治制度的主体,为官不为也是腐败,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身边的违法违纪,不管不问,致使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该管的事视而不见,官员尸位素餐,政令不畅通才是“未批先建”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