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皮肤病,可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通常对称分布,急性期有红肿或水疱,病症一般持续较长时间而发展成慢性,皮疹逐渐变厚并出现丘疹、脱屑,变的“名不符实”,“干而不湿”,成为慢性湿疹。湿疹病发奇痒无比,令患者苦恼。湿疹的产生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那么得了湿疹到底有什么危害呢?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1 湿疹治疗不及时或治疗方法不科学会导致产生色素沉着或疤痕。
2 具有遗传性。湿疹跟过敏一样,属于过敏反应的一种,遗传几率是50%。
3 对患者造成外观损害。在湿疹早期或急性阶段,患处有成片的红斑,密集或疏散的小丘疹,或是肉眼难见的水疱,严重时有大片渗液及糜烂;在亚急性状态,渗液减少及结痂,患处由鲜红变暗红,没有大片的糜烂;在慢性状态,渗液更少或完全干燥而结痂,往往和鳞屑混合而成鳞屑痂,患处颜色更暗或是发十色素沉着,有时色素减少,在皮纹尤其运动程度较大的部位容易发生裂口。
4瘙痒难耐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得了湿疹使人瘙痒难忍,无论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患了过敏性湿疹,都会因剧烈的瘙痒给患者带来较大的痛苦,甚至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长时间治疗不彻底可以导致精神萎靡,烦躁及精神因素障碍。
以上内容是对患了湿疹的危害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现在也有所了解。那么湿疹真的那么可怕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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